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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届广西桂林全州县高级中学高三11月段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题目。

    距今两千多年前,中国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老子首倡“朴素”观。“朴”是没有雕琢的木,“素”是没有染色的丝。老子用它们代表事物原本的状态,即自然的状态。老子从哲学的高度提出“道法自然”的思想,认为自然才是事物的极致,也是人精神所应追求的极致,“见素抱朴”是“道法自然”的美学表达。朴素观首创于道家学派,亦为儒墨等学派采用并融入自身学说。在现实生活层面,朴素观与主要由墨家与儒家创立的节俭观结合,成为中华民族共同奉行的道德观、审美观。

    中国农业社会倡导由道家创立的朴素观,在精神上发展出一种以自然为本位的崇真尚善臻美的哲学观、道德观、美学观,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本色观,崇尚天然,崇尚纯真,以本色为真,以本色为美,如《论语》引《诗经》中所描绘的那位姑娘“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二是恬淡观,不慕繁华,不贪名利,以清廉为贵,以平淡为美;三是清新观,不繁复,不艳丽,清雅,简洁,充满生气,如苏轼所云“其身与竹化,无穷出清新”;四是精诚观,《庄子》中云“不精不诚,不能动人”,“诚”为真,为信,以诚为尊,以信为美。此外,朴素观还导出重实质轻修饰、重内容轻形式等观念。就中国传统美学来说,朴素是最高的美。这种美灵动而无限,既是美之极致,又是美之根源。其实,视朴素为美不独中华民族为然,世界各民族也大都如此。法国雕塑家罗丹崇奉自然,他说他最喜欢的一句箴言就是“自然总是美的”。他还说:“美只有一种,即宣示真实的美。”罗丹这里说的“自然”“真实”,均可以理解成“朴素”。

    进入工业社会,朴素观被工业社会追求财富、追求享受的价值导向所排挤,奢华成为人们竞相追捧的“香饽饽”,奢华生活也成为个人炫耀的资本,进而腐蚀人心,催生腐败,引发严重社会问题。以大量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为代价的奢华生活方式可以说是工业文明发展之“殇”。基于工业文明掠夺资源造成环境严重破坏的现实,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文明与生态共生的生产方式诞生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提出来了;与之相应,一种新的审美观念——生态文明时代的朴素审美观更受推崇了。

    从人类利益出发,我们所希望的生态不是与人类利益相敌对的生态,而是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然而,生态自有其规律,完全不会迎合人类。人类唯一能做的就是通过自身的努力,调节人与生态的矛盾,尽量实现文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生态文明时代的朴素审美观就建构在这一宏伟的历史使命中,作为一种审美精神,它又反过来促进这一宏伟历史使命的实现。

(选自《人民日报》,有时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朴素观的提出始于距今两千多年前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他用“朴”“素”代表事物原本的状态提出了这一观念。 B、从中国传统美学的角度来说,朴素美是最高的美,其他民族也大都崇尚这种美,如法国雕塑家罗丹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C、中国农业社会倡导的朴素观,在道德层面发展出一种崇尚天然、纯真、清廉、平淡、清雅、简洁和诚信的美学观点。 D、进入工业社会,朴素观被追求享乐主义的价值导向所排挤,人们崇尚奢华,奢华生活会腐蚀人心,催生腐败,还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朴”和“素”分别指原始状态的木和丝。老子提出朴素观,因为他认为自然才是事物的极致,也是人的精神所追求的极致。 B、法国雕塑家罗丹认为自然是美的,这种美就该宣示一种真实的美。这里的“自然”和“真实”就是庄子所提出的“朴素”。 C、老子从哲学的高度提出“道法自然”的思想,并以“见素抱朴”进行美学表达。这种观点逐渐被融入到儒墨等学派的学说中。 D、生态文明时代的朴素审美观应构建在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这一宏伟的历史使命中并促进这一使命的实现。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现实生活层面,道家学派首创的朴素观与儒墨学派创立的节约观相结合,成为中华民族共同奉行的道德观与审美观。 B、朴素观作为一种哲学观、道德观、美学观,不仅崇真尚善臻美,还导出重实质轻修饰、重内容轻形式等观念。 C、工业文明发展之“殇”逐渐催生了文明与生态共生,低碳、绿色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及生态文明时代的朴素审美观。 D、朴素观中“不慕繁华,不贪名利”的思想,到工业社会受到了错误思潮的冲击,从而导致人类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
举一反三
现代文阅读,回答问题

隐逸文化的精神价值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陶渊明的这一声清啸,引得林泉激荡,岩穴来风,千载之下尚令人追慕不已。其实,这并非陶渊明有卓异之处,而是因为隐逸文化实在是传统文化的重要一翼,它不仅存在于传统文化的深处,而且以一种潜隐的方式存在于现实生活的深处。如果从传说中的巢父、许由算起,中国的隐逸传统应与民族的文明史几乎同源,隐士亦不下万余人,有文献记载、事迹可考的就有几千人。中国隐逸文化的源头应当追溯到孔子。孔子当然不是隐士,甚至还明确反对过隐逸,但他的思想里却隐含着许多隐逸成分,中国后来的许多隐逸思想就是由此发展来的。孔子终生都在宣扬、推行和维护代表儒家文化理想的“道”,但他还提倡“无道则隐”。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提出明哲保身、存身以成仁等观点,作为他隐居求志、待时而动的必要补充。

    庄子则是中国隐士的正牌祖先,他不仅本人是大隐士,而且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中国的隐逸理论。他否定一切世俗的功名利禄,使之不扰于心,并进一步卸除了一切社会责任,使自己成为一种纯粹的自我存在。这还不够,他不仅要隐身,更重要的是要隐心,通过艰苦的修炼,彻底荡除喜怒哀乐的情绪,即使“大浸稽天”也不感到潮湿,“大旱金石流”也不感到炎热,由纯粹的自我存在升华到了纯粹超然的精神存在。这样,庄子就什么也不依靠,做到了真正纯粹的“逍遥游”。庄子的隐逸思想是一种面对社会精神牢笼的觉醒,对封建政治意识形态一直起着强烈的破坏作用,经过封建士大夫和隐士的发扬,这一思想基本上是作为积极因素而发挥作用的。

    儒道两家的融合互补为传统的隐逸文化奠定了基础。到了汉代,由于政治意识形态的统一和强固,隐士几乎没有生存的空间,就出现了以东方朔为代表的朝隐,它体现了传统隐逸文化的初期特征:注重现实功利;魏晋时期,随着大一统政治意识形态的解体,出现了林泉之隐,它更多地体现出传统隐逸文化中精华的一面;由于唐代的包容性,反而使得隐逸文化很难找到自己的位置,于是出现了具有浓厚的实用色彩的中隐;至宋代,整个传统文化走向内倾,注重精神超越的酒隐就应运而生了。明清时期的壶天之隐既是传统隐逸文化的总结,也是传统隐逸文化的衰落。

    应当说,没有士人就没有中国的古代社会,而隐士则是士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其中最优秀的组成部分。在此必须指出的是,隐士是一个复杂的概念,绝不仅仅指那些啸傲山林而不问世事的人,更重要的是指隐逸传统、隐逸文化,凡是具有浓郁的隐逸意味的人在此都应被当作隐士来看待,因为隐逸思想使他们升华了人格,丰富了社会价值。隐士人格的强劲的辐射力和隐逸文化的强劲的张力使任何板结顽固的社会土壤都不能不为之松动,从而为历史文化灌注新鲜的活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国人对梅花的认识,有一个从实用到审美的发展过程。《尚书•说命》记载:“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可知盐和梅是当时饮食中的主要调味品:盐主咸,梅主酸。梅的果实不仅能食用,还可以制酱、酿酒,甚至还可以入药,有收敛止痢、解热、镇咳和驱蚊虫的功效。

    从魏晋南北朝开始,人们才改变了写梅咏其“实”的传统,将梅作为一种“花”来欣赏。到南朝刘宋,一种独立的诗歌品种──咏梅(花)诗正式出现。后来沿唐及宋,咏梅花的诗不止千首。南宋彭克一人竟写了300首梅花诗,南宋刘克庄也一人创作了123首咏梅诗和8首咏梅词,可见当时咏梅花诗之盛行,以至于有人埋怨诗人“弃实求花”是失了“梅真”。

    那么,什么才是咏梅诗中的“梅真”呢?诗人往往通过梅花形象的四大亮点──色、香、姿、韵,展现梅的多方面特征。

    梅花色淡,不以艳胜。宋卢梅坡《雪梅》曰:“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诗人常常将雪与梅一并书写,以突出它的色淡。梁简文帝《雪里不见梅花》:“绝讶梅花晚,争来雪里窥。”南宋杨万里更是将梅、雪浑融来写,创造了亦梅亦雪的绝妙诗境。以雪衬梅,更显其清、洁、寒的特色。宋张道洽《梅花》“质淡全身白,香寒到骨清”,正是此意。骨清,香寒,质淡,是为梅色的内涵。

    其次是梅花的香。张道洽说:“根老香全古,花疏格转清。”梅花的香是“古香”,而“古”即是“雅”,不是贵妇人的艳抹浓妆,脂粉味太足令人生厌,而是在夜色中轻轻“浮动”的“清香”。吕居仁《蜡梅》说:“不将供俗鼻,愈更觉清香。”这种清、淡之香,只有雅士方可共赏,那些俗客是没有资格享受的。

    第三是梅花的姿。北宋林逋可谓写梅姿的第一能手,他的“疏影横斜”几乎成了梅的代名词。他还有两联诗写梅花的姿也同样有名,一联是“雪后园林才半树,水边篱落忽横枝”,另一联是“湖水倒窥疏影动,屋檐斜入一枝低”,均将梅树特有的姿态──老干、疏影、横枝写得入木三分。树枝横斜自如,花期没有树叶,花朵干瘦色淡,这是上苍赋予梅的“天姿”,其他任何植物都无法相比。

    有人认为“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两句“杏与桃李皆可用也”。混淆了桃李与梅花的界限。对此,苏东坡给予严厉的驳斥,认为“彼杏桃李者,影能疏乎?香能暗乎?繁秾之花又与月黄昏、水清浅有何交涉?”结论是“但恐杏桃李不敢承担耳”,从而维护了梅花的崇高地位。

    第四是梅花的韵。范成大在《梅谱》中说“梅以韵胜,以格高”,从韵到格,就是陆游笔下梅花的形象特征所折射的高尚人格:“人中商略谁堪比,千载夷齐伯仲间。”(《梅》)陆游将梅花化为封建社会士人尊奉的清高守节的典型,作为物的梅花被彻底地虚化了,它完全变成了诗人申诉理想人格的一种符号和载体,因此清人潘德舆盛赞陆游的梅花诗“实能为此花写出性情气魄者”,挖掘到了梅花诗的神韵。

(节选自《梅花诗话》,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文学与书法艺术存在密切的关系,是因为它们都以思想和语言为基础。文学正是通过语言以形象化的方式反映思想的艺术。《毛诗序》曾强调,“诗”是“志之所之”的产物。文字的产生真正拓展了思想交流的维度。千百年来,尽管汉字出现了多种生成方式,但其社会功能主要还是通过书写来实现的。为了追求汉字使用的正确、便利和美观,人们开始研究汉字书写的表现规律,便形成了今天的“书法”。

    至汉晋之间,书法探索逐渐趋于艺术的自觉,王羲之是成功的探索者,他依托深刻的艺术见地,通过高超的艺术技巧,铸就了《兰亭集序》的经典地位。书法艺术尽管并非单为文学而生,却必须以有意义的文辞为表现内容。除了“太极殿”“同仁堂”等纯粹实用的匾额、题字或标语,文学作为思想对客观世界的提炼和升华,是书法艺术表现的鲜活土壤。书法历史上,经典的书法作品本身就是传颂的文学作品,除了《兰亭集序》,还可以列举出《祭侄文稿》和《黄州寒食诗帖》,前者是颜真卿为祭奠在安史之乱中牺牲的颜季明而作,后者乃苏轼由贬谪黄州三年的悲凉遭遇有感而发。

    较之一般的文学创作,书法作品具有具体的用途,所以在选择或拟定合适的文辞内容时,创作者要全面地体察社会、深刻地体验人生、精准地判断情势。在北京师范大学校园的某一角落,有翠竹数竿、奇石一尊。当是之时,常有一二学子坐立其间,或琅琅读书,或默坐静思。启功先生在石上题字“奇峰高节”,“奇峰”描述奇石耸立向上之势,“高节”则指向竹子的高洁虚心,四个字皆指向具体环境中的景物,同时以拟人的手法指向人的节操、情感和旨趣。题字尽管寥寥数语,竟与相关的人、事、物、地、时、情相合,这表现了作者对书法艺术表现的高深造诣,更显示了作者文学思维的精确。

    尽管今天仍有书法到底属于文化还是艺术的争论,也有艺术创作与日常实用书写的区别,但是,文化和艺术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鸿沟。简单说来,艺术是文化的最佳表现形式,文化又根植于人们对现实生活的认识,生活则必然夹杂着林林总总的实用成分。无数名家的创作正是既有服务于客观生活的实际用途,又充分整合了各方面的文化因素。在书法艺术表现中,思想、语言作为内容和需求,汉字、书写作为载体和手段,每个方面都渗透了人们对生活的深刻体验,更浓缩了人们对传统文化的深入理解。

    艺术与文学相通。作家也应懂得一点书法,中国古代文人的字大都是写得很好的。现代作家不一定要能写好毛笔字,但是要能欣赏书法,经常看看书法,尤其是行草,对于行文的内在气韵,是很有好处的。

(选自孙学峰《文学是书法艺术表现的鲜活土壤》,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关于《离骚》写作年代问题,宋代以前基本是清楚的。司马迁的《史记·太史公自序》《报任少卿书》均明确记载: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刘向《新序》更是明确指出:“屈原为楚东使于齐,以结强党。秦国患之,使张仪之楚,货楚贵臣上官大夫,内赂夫人郑袖,共谮屈原。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也就是说,屈原《离骚》是在怀王十六年被放逐后所作。可以说,这是宋代以前楚辞学界的普遍看法。

    东汉王逸《楚辞章句》继承了太史公和刘向的看法,认为《离骚》的内容是屈原“言己放逐离别,中心愁思”,而朱熹《楚辞集注》则提出《离骚》并非屈原“逐”后所作而是“疏”后所作。尽管朱熹提出的实际是个伪命题,因为与司马迁同时代的孔安国曾经明确指出,在先秦时代,“疏”是“放”的一种形式;但是,由于朱熹肇端发疑,明人汪瑗、清人蒋骥等骚学名家相继对此加以发挥,以致其后在《离骚》写作年代问题上的歧见更显纷纭。《离骚》写作年代竟然成了一个大难题,严重影响着楚辞研究的深入。

    不过,经过近几十年的激烈争辩,问题越来越清楚,即屈原于怀王十六年放逐后作《离骚》这个观点应该是最符合历史记载的。有些学者曾经借口“文本为重”,提出过一些质疑,如作品中的“江南地名”“叹老心情”等,但早在20世纪,汤炳正等骚学名家均已对这些质疑一一反驳。而且,恰恰是《离骚》的文本有力地证明,《离骚》作于怀王时期。《离骚》中明明白白写道:“初既与余成言兮,后悔遁而有他。余既不难夫离别兮,伤灵修之数化。”《屈原列传》等史料证明,对屈原“数化”,即时而信任,时而猜疑的,是怀王,而非顷襄王。因为顷襄王一直没有重用屈原,根本不存在“数化”的问题。

    屈原是在楚怀王十六年作的《离骚》,而且,我们可以进一步认为,这个写作时间是在秋天。清人李渔《闲情偶记》有云:“善咏物者,妙在即景生情。”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离骚》通篇未言“冬”。言“春”者仅有两处,曰“溘吾游此春宫”“春与秋其代序”。“春宫”是建筑名词,“春与秋”泛指时间。言“夏”者亦只有两处,而两处的“夏”均指朝代名。但是,《离骚》实实在在地写到了秋天的景物:“纫秋兰以为佩。”“夕餐秋菊之落英。”这两处之“秋”,确实是指季节。从情理上讲,屈原不可能在其他季节来讲“纫秋兰”或“餐秋菊”,因此,只能理解为“即景生情”。

    《礼记·月令》载云:孟秋之月,“命有司修法制,缮囹圄……戮有罪,严断刑,天地始肃,不可以赢”;仲秋之月,“乃命有司,申严百刑”,等等。这些记载均证明,古代判决罪犯一般都在秋天。“屈原放逐之“放逐”,据《尚书》所载,是所谓“宥五刑”的一种手段,其判决时间当然也在“仲秋”。《离骚》作于被判放逐之际,因此创作时间也自然是在秋天。

(节选自周秉高《<离骚>写作年代新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当代文艺审美中的“粉丝”与“知音”

周兴杰

    ①市场经济与大众传媒技术的快速发展,不但改变了文艺的存在方式,也改变了人们的欣赏习惯。“文学终结论”尚且余音未绝,又有学者提出了“粉丝能不能替代知音”的疑问,引发热议。

    ②“知音”一词源于钟子期与俞伯牙的故事。子期因为能听出琴音寓意,被伯牙引为“知音”。子期辞世,伯牙毁琴不操,以示痛悼。由此可知,“知音”的内涵至少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接受者能准确把握、解读出作品的主旨,从而经由作品,接受者与创作者在精神层面产生深度契合;二是以作品理解为基础,创作者与接受者形成相互依赖、相互需要乃至相互尊重的关系。在高雅艺术的欣赏中,接受者以能成“知音”为荣,创作者以能有“知音”为幸。18世纪美学学科形成之初,为解决“趣味无争辩”的难题,休谟也推崇批评家来提供“趣味和美的真正标准”。可见,“知音”的趣味早已渗透到经典艺术标准当中。因此,“知音”有意无意地被默认为高雅文艺的欣赏者。

    ③而“粉丝”这一名称则有些不伦不类,它是大众对“fans”一词自发的、戏仿式的音译。在最直接的意义上,“粉”或“粉丝”就是对某些事物的“爱好者”。如果仅在“爱好者”的意义上来使用的话,那么说“我是莎士比亚的粉”也是没有问题的。但由于社会成见和媒体引导,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粉丝”一度被贴上了狂热、非理性、病态等标签,当作对某些大众文化产品不加辨别的、缺乏抵抗力的消费者而受到非议。尽管现在人们能以一种理解的眼光来看待“粉丝”,但其被限定特指大众文化的欣赏者却是事实。需要指出的是,大众文化在使用中的确具备活跃的意义再生产功能,而且流行文艺也的确包含有别于高雅艺术的美学旨趣。因此,可以明确,“粉丝”的欣赏和“知音”的欣赏对比,它首先是一个趣味差异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品位高下的问题。

    ④知音精于深度耕犁文本,其文本辨识力自不待言。那粉丝有没有文本辨识力呢?通过深入粉丝的文化实践,研究者发现,粉丝对于特定文本是存在敏锐的辨识力的。20世纪80年代,有人用“全庸”之名仿作金庸小说,以图鱼目混珠。结果读者去芜存菁,终使各式“全庸”尽数淘汰。有趣的是,金庸晚年按“经典”标准大力修改当年作品,不想费力不讨好,竟遭众多“金迷”抵制。由此可知,粉丝像知音一样,都具有敏锐的文本辨识力,并忠于自己的文本感受。但粉丝文本辨识的有趣一面在于,他们会因为极度关注某些文本的细节,而选择性地忽略其他细节。这种“专攻一点、不计其余”的辨别方式,主观随意性不言自明,与知音式文艺批评的理性、客观旨趣相去甚远。

    ⑤粉丝欣赏要求突破高雅文艺欣赏所规定的“距离”,使欣赏化为广场式的狂欢。粉丝欣赏的参与性更突出的表现是,他们不会仅仅停留在对小说、影视作品、歌曲等原作本身的欣赏上,还会进一步消费许多衍生产品,如印有明星头像的T恤、玩偶等等。如此,粉丝将文化工业提供的资源带入其日常生活实践,并在使用中完成文本意义的重新组装。与此不同,“知音”则更尊重作家的创作意图或作品主题,他们更像采矿者,努力掘开文本的岩层,提炼出深藏其下的金子般的创作主旨。

    ⑥伴随积极的参与,粉丝的生产力也释放出来了:他们不会停留在文本的消费上,而是以文化工业产品为资源,创造出数量庞大的、五花八门的新文本,如网络同人小说、模仿秀及流行音乐粉丝们的翻唱和MTV翻拍等,这种新文本有时会达到与原作不相上下的地步。而“知音”呢,他们的生产力主要表现在分析精辟的批评文本上,此外很难看到其他类型的新文本。

    ⑦由此可见,“知音”和“粉丝”不能相互替代。但是,将“粉丝”与“知音”并置,能建构一种相互映照的批判视野,使我们可以借此反观二者。二者并非没有相通之处,那就是不管接受什么类型的作品,都得有以文本辨识为基础的热爱。如果有了这份热爱,知音与粉丝未必是不能沟通和相互接受的。基于此,笔者以为可以提倡“知音型粉丝”和“粉丝型知音”,来构建这种相互映照的批判视野。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五四”的思想家尽管趋向于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划界和对峙,但在其观念的深层,依然与传统无法分离。这里可以具体考察“五四”的核心观念与儒学的核心观念之间的 关系。“五四”以科学与民主为其核心观念,传統儒学的核心观念则表现为仁与礼,二者呈现相分而又相融的关系。

    在政治的视域中,建立政治秩序,实现社会有效合理的运行,这是五四时期的民主观念和儒学的“礼”的观念都追求的目标,但是在建立什么样的政治秩序、以什么方式进行政治治理这一问题上,五四时期所接受的民主观念和儒学所肯定的礼制却呈现了重要的差异。按照苟子的阐释,社会政治秩序的建立乃是基于“度量分界”。所谓“度量分罪”,也就是以礼为核心,将社会区分为一定的等級结构,并为等级结构中的不同成员规定与其地位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基于“礼”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便是通过个体在政治、伦理等方面各自承担好相关角色,进一步建构不同层面的社会秩序。作为“礼”之延伸的钢常,则一方面内含对社会秩序的肯定,另一方面又将社会关系单向化,由此形成的秩序,更多地呈现等级之分。与之相对,“五四”所倡导的民主,以超越等级差 别为前提,它所追求的是肯定权利平等前提下的政治秩序。在这里,平等之序与差等之序,形成了重要的分野。

    然而,儒家的核心观念除了“礼”之外,还包括“仁”。“仁” 既表现为普遍的道 德原则,也具有政治层面的意义。从政治之维看,“仁” 的内涵不仅体现在提倡仁政、 主张德治或王道等方面,而且也表现在理解和处理深层面的政治关系之上。“仁” 的基 本前提之一是肯定人性平等,这一点在早期儒学那里便不难注意到。尽管这种平等意识

    在传统儒学中并没有落实于政治领域,而主要限于伦理之域,但它多少在历史层面为五四时期接受平等的观念提供了思想前提。

    五四时期的另一个重要观念是科学,科学的观念和儒家的核心观念“仁”之间同样存在多方面的关联。五四时期,“科学” 常常被具体化为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并与面向事实、追求真实的主张联系在一起。就儒学的核心“仁”而言,其内涵在儒学中后来逐渐向多重方面引申,由“仁”到“诚”,便是其中重要的衍化。在《中庸》之中,作为“仁”之展开的“诚”逐渐成为核心的概念。“诚” 的涵义大致包括真诚和真实,前者关乎价值意义,后者则与“多闻阔疑”、名实一致等观念相联系,同时呈现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的意义。“诚” 面对外部自然意义上的科学精神与五四时期提倡的科学精神显然具有一致性。事实上,“五四”的知识分子一再把乾嘉学派的治学方法与近代科学精神加以沟通,其中不难看到作为“仁”的具体化的“诫”所内含的注重真实、合乎事实的要求。“仁”“诚”“真实”这一儒学内在的思想脉絡与五四时期提倡的科学精神之间的关联表明,作为五四时期核心观念之一的“科学”和传统意义上的儒学思想既非 究全互不相关,也非仅仅彼此对立。

    要而言之,“五四”的核心观念与传统儒学思想之间既相异,又相融,考察两者的关系,既要看到其间不同的价值取向,也要同时注意到其中内在的承继性。

(摘编自杨国荣《“ 五四”思想与传统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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