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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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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2017学年山东东营广饶县乐安中学七年级上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爸爸的花儿落了

      当当当,钟声响了,毕业典礼就要开始。看外面的天,有点阴,我忽然想,爸爸会不会忽然从床上起来,给我送来花夹袄?我又想,爸爸的病几时才能好?妈妈今早的眼睛为什么红肿着?院里大盆的石榴和夹竹桃今年爸爸都没有给上麻渣②,他为了叔叔给日本人害死的事,急得吐血了,到了五月节,石榴花开得没有那么红,那么大。如果秋天来了,爸爸还要买那样多的菊花,摆满在我们的院子里、廊檐下、客厅的花架上吗?

爸爸是多么喜欢花。

      每天他下班回来,我们在门口等他,他把草帽推到头后面,抱起弟弟,经过自来水龙头,拿起灌满了水的喷水壶,唱着歌儿走到后院来。他回家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浇花。那时太阳快要下去了,院子里吹着凉爽的风,爸爸摘一朵茉莉插到瘦鸡妹妹的头发上。陈家的伯伯对爸爸说:“老林,你这样喜欢花,所以你太太生了一堆女儿!”我有四个妹妹,只有两个弟弟。我才12岁……

      我为什么总想到这些呢?韩主任已经上台了。他很正经地说:“各位同学都毕业了,就要离开上了六年的小学到中学去读书,做了中学生就不是小孩子了,当你们回到小学来看老师的时候,我一定高兴地看到你们都长高了,长大了……”

      于是我唱了五年的骊歌,现在轮到同学们唱给我们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我哭了,我们毕业生都哭了。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当我们回到小学来的时候,无论长得多么高,多么大,老师!你们要永远拿我当个孩子呀!

      做大人,常常有人要我做大人。

      ……

      快回家去!快回家去!拿着刚发下来的小学毕业文凭——红丝带子系着的白纸筒,催着自己,我好像怕赶不上什么事情似的,为什么呀?

      进了家门来,静悄悄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他们在玩沙土,旁边的夹竹桃不知什么时候垂下了好几个枝子,散散落落地很不像样,是因为爸爸今年没有收拾它们——修剪、捆扎和施肥。

      石榴树大盆底下也有几粒没有长成的小石榴,我很生气,问妹妹们:“是谁把爸爸的石榴摘下来的?我要告诉爸爸去!”

      妹妹们惊奇地睁大了眼,她们摇摇头说:“是它们自己掉下来的。”

      我捡起小青石榴。缺了一根手指头的厨子老高从外面进来了,他说:“大小姐,别说什么告诉你爸爸了,你妈妈刚从医院来了电话,叫你赶快去,你爸爸已经……”他为什么不说下去了?我忽然觉得着急起来,大声喊着说:“你说什么?老高。”

      大小姐,到了医院,好好儿劝劝你妈,这里就数你大了!就数你大了!”

      瘦鸡妹妹还在抢燕燕的小玩意儿,弟弟把沙土灌进玻璃瓶里。是的,这里就数我大了,我是小小的大人。我对老高说:“老高,我知道是什么事了,我就去医院。”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镇定,这样的安静。

      我把小学毕业文凭,放到书桌的抽屉里,再出来,老高已经替我雇好了到医院的车子。走过院子,看到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1)、请概括选文的主要内容。

(2)、毕业典礼这件事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3)、从全文内容看,题目“爸爸的花儿落了”的含义是什么?

(4)、文章虽然没有正面提及爸爸病危、濒死,但文中处处有伏笔,请在选文中找到两处这样的句子,抄写下来 。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人狗情未了
         ①儿子喜欢养狗,曾跟我多次说要养狗,我说:“咱们养自己还很困难,哪还有精力养狗啊!”儿大不由爷了,儿子到了既有经济实力,也能自主的年龄了,没太在意我的意见,自己暗中买了一条心仪已久的萨摩犬。说绝对的“不由爷”,也冤枉了儿子,他还是考虑到我们的难处,将狗暂时寄养在他准岳母家。以往总是我唤儿子起床,并用保尔的话“起来,不是已经睡过了么”来激励他起床,他已经是不受任何英雄激励的一代人了。今早照例唤儿子起床时,却发现他不在屋里,床上的被子乱扬着。没听到他外出时的门响,儿子又从来没有早起外出的习惯,顿时让我和他妈有些着急,打电话又关机。焦急中突然发现儿子留下的一张便条。
        老爸:我去姗姗家。萨摩不舒服,我去照顾了。
                                                                           儿子
        ②原来如此!还没有到吃早饭的时候,儿子回来了,面容疲惫,头发蓬乱,想必是一宿都照顾狗而不得睡觉。现在看来放在他的准岳母家也是不妥了。让人喜忧参半的萨摩从此开始了它浮萍式的生活。
        ③儿子又决定把萨摩寄养在好朋友家。那小两口都很喜欢萨摩,儿子似放心了许多。几天以后,儿子想狗坐立不安,当爹当妈的也于心不忍。狗既然都买了,我们抱着克服困难的决心,满足儿子的心愿。翌日,我向儿子热情的宣布:“欢迎狗狗回家!”我没有得到期望中的那种热烈回应,但狗狗还是回来了!他通体雪白,毛绒似毯,毛长似鬃;瓜子脸,尖下颌,两眼炯炯。虽然才2个多月大,但足以看出它未来硕大的发展潜能。它有“我到家了”的感觉,对人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东闻西嗅,东张西望,大爪子敲击在地板上掷地有声。儿子他老妈回家时看见这个“庞然大物”,如同见到了出笼的老虎一般惊呼。
         ④儿子虔诚地请我为狗狗起名。我起了一大串名字候选,其中有“追风”“乌骓”“公子小白”“赛虎”等,儿子选中了“赛虎”。
         ⑤赛虎的到来改变了家庭平静的生活。出入门要紧关,因为有一位见狗如虎的;赛虎被关在儿子的房间里,寂寞难耐,经常挠门;它吃喝拉撒,还会时常掉点毛;雨天带它遛弯回来,儿子虽然给它擦了爪子,地板上仍是斑斑点点的。晚上,儿子把赛虎放在没有上盖的大笼子里,它总是往外蹦,或如困兽一般乱撞。儿子大了,眼里透着焦急,家里条件实在有限,他开始理解父母了,最后又决定把赛虎送回那位朋友家寄养。
       ⑥那天儿子很晚才闷闷地回来了,我“通感”出了一种感觉。儿子告诉我,赛虎再回到朋友家时,小两口抱着狗非常激动地说:“这两天想起赛虎就难过,谁也不敢提赛虎,现在好了,好了!”儿子决定定期去看赛虎,我们经常听到赛虎的消息:长大了,长壮了;又长高了,又长壮了,言谈中能看得出儿子对它牵肠挂肚,在不远的远方有一个让他牵挂着的生命!
        ⑦时光荏苒,赛虎已经一岁了,那一天我出差回来,一个胖乎乎的白练似的大狗亲热地扑到我面前,它已经是接近它的名字般的威风凛凛了!原来赛虎的养主新与别人合租一房,而合租者不喜欢狗,赛虎不得已被“退”回来了。
        ⑧在外漂泊半年多的赛虎,又一次给我们平静的生活带来了快乐和麻烦。已与上一次有着本质不同了,它把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过程的结果呈现在我们面前,温顺中带着野性,蜷居一隅时带着悲呜,门一开就要往外冲,一有钥匙开门声,它就在屋里急促地转圈,挠门。它随意地跳到儿子床上无拘无束地躺着,床单上还留有它的爪印,它总愿意跳上窗台向外眺望,它眼神令我无限地爱怜。赛虎的“为所欲为”,使儿子有了种无形的压力,在舍和不舍间痛苦着。
        ⑨渐渐的我们有些理解了有些人叫爱犬为“儿子”的“荒唐”了。我打电脑时,赛虎就依偎在我的脚下眯眯兮兮地假寐。我常想,这个世界人是主宰,狗作为附属,它在假寐时不会什么都不想吧!我串休的那几天简直不忍把赛虎独自留家,当我要给它套上链子时,它知道是外出,竟能像小孩似的配合着给它“武装”,表现出极度的兴奋、急切……
        ⑩好景不长,赛虎又要易主了,这个小家实在有点容不下这个庞然大物了。儿子在赛虎和老妈之间难以鱼和熊掌得兼。儿子在焦急中物色下一个养主。
         ⑪最难忘,揪心的时候来了,赛虎又要面对第三位主人了。北方的倒春寒使气温骤降,下了一整天的冷雨还没有休止,使人感到了暖气走后的寒冷。儿子打来电话,“老爸,我晚上六点带朋友来接赛虎”。顿时,赛虎在时的千般嬉闹化作一腔怜意和不舍。儿子和朋友来了,他们快速地收拾好东西带着赛虎走了。我站在阳台上,看见儿子在雨中抱着赛虎打车。因为有条大狗,很多车都“拒载”,儿子在雨中抱着赛虎焦急地等待能够停下来的车。我的心情很复杂,为赛虎,更为儿子。我们是不是在横刀夺爱?
          ⑫我在家很不安地等待儿子回来。很晚,儿子回来了,我知道他要多陪陪在陌生环境中的赛虎。我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和儿子打招呼,“回来了,儿子?”“哦,回来了……”然后儿子关上了自己的房门。我来到儿子的房间。高高大大的儿子在哭,他说:“我上车时赛虎要跟我走……”我记得有一句诗说:“一句话,染苦了草原。”空气凝重了,为赛虎,更为儿子。赛虎走后儿子的痛苦就在眼前,儿子走后赛虎的痛苦不想也知。那一刻,我甚至希望儿子就霸道地让赛虎生活在家中,可儿子懂事了!儿子懂事是父母的期望,此时,我竟不期望它的到来,因为儿子把痛苦独自吞咽了,这是一位父亲所不忍接受、面对的!
        ⑬儿子少有的没上网便睡下了,第二天给自己放了假,出去洗个澡,回来又是睡了一整天。
        ⑭我时常怀有对儿子的歉疚想赛虎。有一天偶过狗市,在一群京巴中我看到了一条鹤立鸡群的萨摩犬,他被主人牵着待价而沽,儿子当初领回赛虎时就是这般大小。我久久地伫立一边看着它……
         ⑮人狗情未了!人类在热爱自己生命的同时,也应当热爱其它生命。人生在世,责任当先,对动物也要讲责任的,当你无法承担这种责任时,远离也是一种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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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发明永远都不会结束
埃里克·施密特
    ①德国工程师卡尔·本茨发明第一辆石油动力汽车时,他所发明的不仅是带轮子的发动机,他所驱动的是彻底改变社会结构的全新行业。同样,英国计算机科学家蒂姆·伯纳斯·李不仅建成了世界第一家网站,同时也为万维网奠定了基础。这两位先驱都不可能预料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产生的影响。
    ②谷歌被推出时,人们惊奇地发现只要往电脑里敲几个字,他们就可以找到想了解的一切。背后的操作机制在技术上非常复杂,但由此得出的结果却相当简单直观:那就是一页文字,其中包含10个蓝色的链接。这确实比什么都好,但按照今天的标准还没有好到极致。
    ③于是我们的创业合伙人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像其他成功发明家一样不断改进。他们开始引入图片。毕竟,人们想要的不仅是文字。2000年格莱美颁奖仪式后上述趋势开始显现,颁奖仪式上珍妮弗·洛佩兹的一袭绿裙吸引了全世界的注意。当时这成了互联网有史以来最流行的搜索热词。但我们无法为用户提供他们想看到的东西:珍妮弗·洛佩兹身上那条裙子的图片。此后,谷歌图片搜索应运而生。
    ④地图是另一个典型的例子。当人们在谷歌上搜索地址时,他们要找的不是提到这条街道的链接,他们想要知道如何到达那里。于是我们做出了可以点击、拖动和轻松浏览的地图。现在地图已经成了谷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以至于多数用户或许都无法想象没有电子地图是什么样子。
    ⑤我们的许多变化也是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搜索结果日臻完善。谷歌天气能够显示你所在地区未来数天的预报结果,为你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⑥几年前,我们某家竞争企业的律师画了一幅画,上面有一条海岸线和零星几个岛屿。他又画了一条虚线,说这是连接岛屿和大陆的唯一渡口。他想说谷歌就像渡船一样,是浏览互联网的唯一方式。
    ⑦现实是,网上浏览有很多方式,想看新闻,可以直接登录喜欢的新闻网站;想买东西,可以直接登录购物网站搜索款型及价格、浏览评论并且付款购买。
    ⑧问题是我们所处的经济大趋势不仅充满竞争,而且变化不息。2015年,我们的行业迎来了重要的里程碑:人们在移动终端所花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台式机,花在台式机上的时间已降到只有40%,而且人们使用移动终端和台式机时采取截然不同的方式。
    ⑨很多人认为没有竞争者能击败Facebook、谷歌、苹果和亚马逊这样的大企业,我却不这样认为,大公司可以被迅速超越。就在几年前,雅虎、诺基亚、微软和黑莓这样的企业似乎还无可匹敌,但从那以后他们逐渐被一波高科技企业的浪潮所吞没。
    ⑩谷歌不是一艘渡船、一条铁路、一张电网或电信网,为你提供单向、没有竞争空间的服务。人们有选择权,如果我们不再有用,我们的用户就会开始流失。
    人们很少能料到重大技术革命所带来的动荡。电报葬送了邮政,收音机和电视扰乱了报纸,飞机终结了远洋客轮。发明总是充满活力。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未来永远那样令人振奋。(选自《世界博览》2016年第14期,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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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平凡的生活

周国平

       ①生儿育女,亲情,家庭,这些东西的确很平凡,人类千百万年以来一直是这样过的。但是,正是这种平凡的生活对于人类来说是最重要的,有了这个东西,人类就能世世代代延续下去,没有这个东西,人去做其他各种各样的事情还有什么意义?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有一个觉悟,就是珍惜平凡生活的价值。

       ②法国哲学家蒙田说:一个人能够和家人和睦相处,这是人生的重大成就。我觉得他说得很对。一个人事业再辉煌,在社会上成就再大,如果不能和家人和睦相处,甚至完全没有时间和家人相处,家不成其为一个家,我认为你的人生就是有根本缺陷的。英国哲学家霍布斯说:怀有野心的人是不会把时间浪费在妻子和朋友身上的,他不得不把全部时间奉献给他的敌人。说得真好,的确有这样的人,把全部时间用来争权夺利,勾心斗角,却舍不得花一点时间来陪家人,还自吹是为了事业而牺牲家庭生活。

       ③在生活中,每当有亲人去世的时候,我们往往会追悔,谴责自己没有好好珍惜相处的时光。可是,事实上,相遇是缘,分享却是命,再亲的亲人也是时时刻刻在走向分离,因为总会有人先走,只能陪一程。所以,不要事后追悔,现在就要珍惜。杨绛几年前写过一本书中《我们仨》,她在书里说,这辈子最大的成就是“我们仨”,就是她、钱钟书以及女儿钱瑗这三个灵魂在这个世界上相遇了。她和钱先生都是大学者、大作家,但她并不认为这算多大的成就,最大的成就是有这一个好家。那么,钱先生和钱瑗在同一年去世,这就是最大的痛苦,她在书中不断地叹息,我们仨失散了,永远地失散了。我很理解她的感受。如果你有一个好家,最悲哀的事情是什么?就是总有一天会失散,而且再也没有另一个世界让你们重逢了。所以,一定要珍惜现在的每时每刻。人很容易被日常生活消磨得麻木,对生命不敏感,有必要经常提醒自己,不要忽略和错过了人生中那些最珍贵的价值。

       ④一个人活在世界上,一定要有相爱的伴侣、和睦的家庭、知心的朋友。你再忙也一定要和自己的家人一起吃晚饭,餐桌上一定要有欢声笑语,这比有钱、有车、有房重要得多。你钱再多,车再名贵,房再豪华,可是光有这些,和谁之间都没有真爱,那你其实是非常可怜的,你在这个世界上是一个孤魂野鬼。相反,即使穷一点儿,但是有这些,你就是在过一个活人的正常生活。

       ⑤其实,对社会来说,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也是一样。你说一个时代、一个国家,我们用什么标准评判它好不好?中国的老百姓有一个很朴素的标准,他们把历史上的时代分为治世和乱世,治世就是老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大家都能好好过平凡生活,乱世就是兵荒马乱,或者贪官污吏横行,老百姓不能安居乐业,平凡生活遭到了破坏。我觉得老百姓的标准是对的,如果不能安居乐业的话,你GDP再高,国势再强盛,有什么用?所以,安居乐业是最低标准,也是一个最基本的标准。

                                                                                                                                                                                                摘自《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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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糖

       那年,老家的炊烟像云朵一样悠悠地飘着。晌午,父亲拖着一身的泥巴吭哧吭哧地走回家。这日头!父亲心里一阵嘀咕。“回来了?”母亲把毛巾递给父亲。“嗯,先喝口水。”父亲走到水缸边,用勺满满地盛了一碗凉水,咕噜一声灌进肚里。我那时年龄小,每天屋里屋外跑。父亲背着一大摞农具进院门时,我每次比母亲跑得快。

       “丫头,又看我喝水?”父亲滴着汗珠朝我笑。“甜吗?爹。”我两手搭着缸沿咯咯地笑弯着头。“甜,很甜,像吃棉花糖。”爹又笑。

       于是那天起我记住了棉花糖的滋味,做梦也想吃棉花糖。后来我上学了,看到学校的门口有流动的商贩卖好看的棉花团一样的东西。同学们说那是棉花糖。棉花糖?我禁不住诱惑,用零碎的硬币买了一小团吃。真的很甜,还带着香味。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想着父亲陶醉的样子。父亲说缸里的水是棉花糖味,这是真的吗?难道是棉花糖化了变的?

       我急切地穿过窄窄的田埂,我没见到父亲行走的身影,却看见母亲提着竹竿沿着河塘在追赶鸭群。我打开家门,扔下书包就蹿到院里的水缸边。我个子矮,踮着脚看不到水的影子。我端来一把椅子站上去,才终于看见那一汪被父亲快喝光了的棉花糖水。

       “你不要命了?”母亲不知啥时候进来的,见我的头隐没在缸里,大叫起来。我后来对母亲说:“没有您一声叫,我也许就掉不进缸里去,也不会明白缸里的水根本不是棉花糖的味。”

       父亲惊慌地把我湿漉漉从缸里拎了出来,嘴里咕噜噜地想说什么。然后我看见父亲舀了一瓢水喝,父亲那会儿喝水的样子一点也不好看。当然我不敢问缸里的水甜不甜,因为我已经知道水不是棉花糖味的。惊魂未定的母亲给我换干衣服后去了堂屋,我根本没想到她会去找那根赶鸭的竹竿来打我。

       “你这是作啥?放下!”父亲扔了水瓢吼道。“今天不打她一下,明天还会掉进缸去。”母亲气着说。我受了太大的惊吓,在两个水缸缝隙里躲藏。“出来!”父亲朝我喊。我从缸缝里看见父亲的脸铁青,筋脉一根根在颤抖。“不出来我要砸缸了!”父亲嗓门特别大。

       我只好出来,我想父亲一定不会打我,因为他从来没打过我,刚才还阻止了我母亲的竹竿。但我很快感到不妙了,父亲的眼睛转来转去显然是在寻找打我的家伙。果然父亲在堆满农具的墙角一顿乱翻,第一次他拿起一根粗大的竹棍子走到我跟前,把我吓得半死。第二次他换成扁担又走到我跟前,我哭着求饶。第三次他拿起一顶草帽,我破涕为笑。然而父亲还是没打下来。而这时让我惊奇的是父亲蹲在地上拼命地在拔一根草。拔草作啥?我呆呆地看着父亲。

       “站好了!”父亲站起身命令我。我很听话,毕恭毕敬地站着。随着一阵风吹过颈部,父亲说惩罚结束。原来父亲用那根草在我脸上打了一下。我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有点痒。晚上,父亲来到我床头边,问:“丫头,疼吗?”我大哭起来,紧紧地抱住了父亲。

       “小孩子不能喝生水,要得病的。”父亲微笑着对我说。“今天我买了棉花糖吃,爹不是说缸里的水和棉花糖一个味吗?”我伤心地说。“爹骗你的。”父亲愣愣地看着我。

       父亲走的那年我正读大学。有一天,我接到加急电报,告知父亲病危的消息,我连夜乘火车赶回老家。父亲一直等着我,在病床上他老泪纵横地捏紧着我的手。可父亲的手冰冷。

       “爹…….这辈子…….只打过你……一次。”父亲喘着气说。“您……一次……也没打过。”我感动得泣不成声。母亲在一边默默地流着泪。“爹,还记得这个吗?我把它带回来了。”我从书包里取出一个小布包,一层层地打开。

       “一根草?”周围的人全惊讶万分。我把那根草轻轻地放到父亲的手心上,然后我把自己的手放上去,再把父亲的五指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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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玫瑰

(美)阿·戈登

    那年春天,每周六晚上我都要给凯洛琳小姐送去一朵玫瑰,那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

    我在放学后和星期六在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从一开始我送玫瑰的时候,就觉得这事有点儿古怪。第一次送玫瑰的晚上,我提醒奥森老爹忘记给我送花人的名片了。

    “没有名片,詹姆斯。送花的人要求尽量保密。所以你不要声张,好不好?”奥森老爹说。

    有人送花给凯洛琳小姐,我很高兴,因为大家都可怜她。我们小镇里的人都知道,凯洛琳小姐最倒霉不过,她被人抛弃了。她与潘尼曼已订婚多年,一直在等他。但潘尼曼在医院实习期间,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郎,和她结了婚。潘尼曼娶的那个女郎的确是个美人,叫克丽丝汀。

    她在我们镇上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因为女人都鄙视她,说她的坏话。至于可怜的凯洛琳小姐,这件事可把她害惨了。一连半年,她足不出户,放弃了一切公众活动,甚至也不替教堂弹风琴了。

    我送第一朵玫瑰去的那天晚上,她看上去像个鬼。我把那个盒子递给她,她满脸惊讶——“给我的吗?”第二个星期六,在同一时间,我又送一朵玫瑰给凯洛琳小姐。下个星期六,又是一朵。第四次她很快就开了门,我知道她一定在等待着我。她的两颊微红,头发也不那么散乱了。

    我又给她送去了第五朵玫瑰。第二天早晨,凯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我看见她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多么勇敢。”我母亲说,“多么有骨气!”

    我照例每周末去送玫瑰,凯洛琳小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现在她有点儿自豪,表现出一种傲岸自尊的神气。这一晚是我去凯洛琳小姐家最后的一个晚上。我把盒子递给她,说:“凯洛琳小姐,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送花了,我们下星期要搬到别的地方去。不过,奥森老爹说他会继续送花来的。”

    她踌躇片刻,说:“詹姆斯,你进来一下。”她把我领到整洁的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雕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祖父的。”她说,“送给你。你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快乐——你和那些玫瑰。“她把盒子打开,轻触娇嫩的花瓣,说:“花瓣无言,却告诉我许多事情……”

    回花店后,我做了一件从来不敢做的事情。我在奥森老爹那儿找到了我所要找的东西。只见上面是奥森老爹潦草难辨的笔迹:“潘尼曼,五十二朵美国红玫瑰,每朵两角五分,共计十三元。已全部预付。”原来如此,我暗自思忖,原来如此!

    直到许多年过去。有一天,我又来到奥森花店。一切都没有改变。我跟他聊了一阵,随后问:“凯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凯洛琳小姐?”他点点头,“她嫁给了乔治,那个开药店的,人不错。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哦!”我有点惊讶。我想让奥森老爹知道我当年有多精明,“你猜潘尼曼太太知不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相好凯洛琳小姐呢?”奥森老爹叹了口气:“詹姆斯,你从来就不太聪明。送花的不是潘尼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那么花是谁送的?”“一位太太。”奥森老爹说,他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放进盒子,“她说她可不肯坐视凯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送花的是克丽丝汀。”

    “你瞧,”他最后盖上盒子的时候说,“那才是个有骨气的女人!”

(选自《外国百篇经典微型小说》,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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