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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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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届江苏东台市第一教育联盟九年级上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趣说九死还魂草

      ①传说在昆仑山上,生长着一种仙草,具有让人起死回生的神奇魔力。有一年民间大旱,瘟疫流行,成千上万的老百姓死于非命。住在天池中的龙女,看到人间遭受灾难,心中不忍,把生长在天池岸边的仙草偷偷带到人间,为人民治病,那些死去的百姓竟然因此死而复生。龙王得知此事后,大发雷霆,一怒之下把龙女打下凡间。龙女来到人间后,心甘情愿变成还魂草,普救众生。

      ②事实上,九死还魂草只是一个别名,其学名为卷柏。它虽名卷柏,但和柏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二者只是叶子相似而已。它属于石松纲卷柏目的一种多年生草本蕨类植物,形似佛手,高5~18厘米,主茎短粗,茎部生有多数不定根;顶端轮状丛生小枝呈莲座状,小枝扇状分叉,辐射展开,分枝有背腹之分。其叶小,异形,鳞状,腹背各两列,交互排列。九死还魂草属于由孢子繁殖的蕨类植物,没有种子,由大、小孢子囊产生的异型孢子进行传播和繁殖。

      ③植物大多喜欢生长在光照充足、土壤肥沃、雨水充沛的舒适之地,九死还魂草却喜欢把家安在海拔2000米左右的悬崖峭壁之上。这些地方通常怪石林立、土壤贫瘠、营养匮乏、蓄水能力很差,它的生长水源全靠天降雨水滋润。为了能在久旱不雨的恶劣情况下生存,九死还魂草被迫练就了一身神奇的生存“本领”,以便能够繁衍生息,薪火相传。

      ④在天气干旱的时候,它的小枝会卷起来,缩成一团,以保住体内的水分。在极度干旱的情况下,其体内水分含量甚至可以降至5%以下,几乎变成“干草”!这可是其他植物都难以承受的,因为即使生活在沙漠地区的植物,其体内的含水量也不能低于16%,否则植物细胞中的原生质就会遭受破坏而死去。而此时的九死还魂草,进入“假死”的休眠状态,长眠不醒;一旦得到雨水滋润,喝足了水,在适宜的温度下,便伸展“四肢”,悠悠醒来。

      ⑤日本有位生物学家曾发现,用九死还魂草做成的植物标本,在时隔11年之后,被浸入水中,居然“还魂”复活,恢复生机了。科学家因此称这种小草为“复苏植物”,仿佛它在干旱时睡着了,遇到水又重新醒来似的。

      ⑥九死还魂草的另一个神奇本领是“搬家”!在人们印象中,植物是不会移动的。但九死还魂草在南美洲的堂兄弟,就有这样的本领,不但可以在原地假死、伺水还魂,而且还会主动离开生长地,去寻找有水的新家。干旱季节,它们的根能自行从土壤中分离出来,然后全身卷成一个圆球,草球随风翻滚前进,一旦遇上多水的地方,草球就会展开成原状,根系重新钻到土壤里吸收水分。自然,当水分缺少、它在新家呆得不如意时,就会再次收拾行囊、外出流浪,所以,这种植物又被称作“旅行植物”。

      ⑦植物学家发现,一般的植物因干旱而过度脱水干枯后,体内细胞中的原生质就会受到破坏而死亡,即使再给它们补充水分,也不能使其恢复生命力了。九死还魂草则不同,当空气干燥时,它的枝叶能向内弯曲成拳状,防止水分过度散失;当空气湿度增大时,它又能伸展开来,吸收水分,进行正常的生理活动。更重要的是,九死还魂草细胞的原生质有着与众不同的奇妙性能,它的细胞原生质耐旱脱水性能非常强,这是因为它们的细胞里能产生抵御干旱的物质----海藻糖。海藻糖,正是帮助它们的细胞在脱水时维持较为稳定的生产代谢结构,使之在失水时也不会受损。此时,九死还魂草全身细胞都处在休眠状态,新陈代谢几乎全部停顿,像死去一样;得到水分后,全身细胞才会重新恢复正常的生理活动。

      ⑧正是九死还魂草细胞的“随机应变”,使其具备非凡的“还魂”本领,所以它不易干死,能顽强地生存下去。

(1)、选文第①段能否删去?为什么?

(2)、第②段画线句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3)、九死还魂草能抵御干旱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4)、你和同学小兰到花卉市场买花草,她酷爱养花种草,但由于学业繁忙,常常忘记浇水,所养花草大多枯死,所以这次不知道该选什么花草好。结合本文内容向她推荐选购九死还魂草。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下面题目。
                                                                                        冬虫夏草是如何长成的
     ①自然界的变化,奥妙无穷,世界上就有这样一种身兼动物、植物的奇特生物。冬天的形状完全是虫,夏天的形状又像是草,所以取了这么一个形象生动的名字——冬虫夏草。
  ②清代的蒲松龄写得好:“冬虫夏草名符实,变化生成一气通。一物竟能兼动植,世界物理信无穷。”那么,这冬虫夏草究竟是怎样“变化生成一气通”的呢?
  ③在我国青藏高原生息着一种叫蝙蝠蛾的昆虫,就像许多蛾类生物一样,蝙蝠蛾在长出翅膀之前,也经过蛹状幼虫阶段。蝙蝠蛾的幼虫极喜低温环境,它们生活在地表之下,以植物的根茎为食。当大雪飘飞的冬季来到时,它们纷纷潜伏于冻土层中。等到春暖花开的季节,气温逐渐上升,蝙蝠蛾幼虫就会来到土壤表层开始它们漫长的4年虫生。
  ④这是蝙蝠蛾本来应该拥有的正常虫生,然而偏偏在蝙蝠蛾极喜的生存环境里还有另外一种生物也同样极喜低温和高海拔,那就是一种叫虫草菌的真菌。同样喜欢低温和高海拔的虫草菌与蝙蝠蛾所不同的是虫草菌生活在地表上。
  ⑤分别生活在地面和地下的两种生物,本应该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但是当虫草菌孢子随着雨水渗入地下,如果机缘巧合,孢子正好和蝙蝠蛾幼虫遭遇,便会粘附在蝙蝠蛾幼虫身上。在适宜的条件下,孢子就会萌发出牙管,这些尖状的牙管通过蝙蝠蛾幼虫的口腔、气孔等一切可能的通道侵入其体内,并在它的体内形成真菌丝。真菌丝充分利用蝙蝠蛾幼虫体内的有机物作为营养,在其体内迅速蔓延,把它的“五脏六腑”消耗得一干二净,真菌丝也就充满整个虫体。一种异物无端侵入体内并且不断蔓延,小小的蝙蝠蛾幼虫虽然也会为此烦躁、痛苦,它在人类看不到的地下苦苦挣扎。但最终,一切挣扎都是徒劳的。所以在表面看来,蝙蝠蛾幼虫仍然是一条虫的样子,实际上只是一个僵死尸体的空壳。到了夏季,冰冻的表层土壤消融,土壤温度升高,真菌丝就会穿通虫壳,破土而出,并逐渐长成一株紫红色的小草,顶端有一个菠萝状的囊壳。
  ⑥到此,原本普通至极的蝙蝠蛾幼虫在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之后,和同样普通至极的虫草菌珠联璧合,就生成了大名鼎鼎的冬虫夏草。
  ⑦冬虫夏草的变化是这样奇特,其神奇的功效也非常之多,它不但对人体各种脏器的功能具有调节作用,还存在某些直接抗病功能。因此,自古以来就被作为一种名贵中药材,与人参、鹿茸一起列为中国三大补药。早在1757年的《本草从新》中就有“冬虫夏草甘平保肺,益肾,补精髓,止血化痰,已劳咳,治膈症皆良”的记载。中医认为,虫草入肺肾二经,既能补肺阴,又能补肾阳,主治肾虚、阳痿遗精、腰膝酸痛、病后虚弱、久咳虚弱、劳咳痰血、自汗盗汗等,是唯一的一种能同时平衡、调节阴阳的中药。
  ⑧《文房肆考》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古代有个名叫孔裕堂的人,他的弟弟患虚弱症,出汗极多,但又怕风怕冷,即使是炎热的夏天,房门紧闭,处在帐中,仍然有怕风怕冷的感觉。得病三年,医药无效,病情愈来愈严重。后来有位亲戚从四川来,送他3斤虫草,他每天用虫草与肉类炖食,竟然一天天好起来,不久就完全痊愈。
      ⑨冬虫夏草这一奇特的高原精灵功效卓著,而采集又特别困难,所以愈觉珍贵,身价百倍。素有“药中黄金”、“天下第一草”的美称。
                                                                                                               (选自《语文主题学习丛书》八年级第四册)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没有一种给予是理所当然的
       ①老人是菲律宾华侨,在海外奋斗半生。几经浮沉,衣锦还乡的他萌生了济世助人、造福故里的念头。
       ②于是,老人分别给家乡几所学校的校长写了信,希望每个校长能提供十来个学生的名单,以便他从中确定人选,作为资助对象。
       ③家人嗔怪他的愚昧,既是捐助,何必把程序搞得这样复杂?不如来个快捷方式,譬如通过“希望工程”或者“春蕾计划”,干净利落地了却一桩心愿,岂不是更好?
       ④老人摇摇头说:“我的血汗钱只给那些配得到它的孩子。”哪些孩子才有资格得到资助?是那些家庭贫困的孩子还是优秀生,抑或是特长生?谁也不知道老人心里的答案。
       ⑤名单很快到了老人手里。老人让家人买来了许多书,有《泰戈尔诗集》《纪伯伦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分门别类地包装好,准备寄给名单上的孩子。家人面面相觑:这样微薄的礼物是不是太寒碜了?大家断定书中自有“黄金屋”。可翻来覆去也没有找到夹在书中的纸钞。只在书的第一页看到了老人的亲笔赠言:赠给品学兼优的学生x x x 。落款是老人的住址、姓名、电话和电子邮箱
       ⑥家人大惑不解,却也不愿忤逆老人的意愿,只好替他一一寄出那些书。
       ⑦光阴荏苒,老人常常对着电话发呆,又莫名其妙地唉声叹气。从黄叶凋零到瑞雪飘飞,谁也猜不透老人所为何事。
       ⑧家人读懂老人的心,缘于新年前收到的一张很普通的贺卡,上面写着:感谢您给我寄来的书,虽然我不认识您,但我会记着您的。祝您新年快乐!没想到老人竟然兴奋的大呼小叫:“有回音了,有回音了,终于找到了一个可资助的孩子。”家人恍然大悟,终于明白老人这些日子郁郁寡欢的原因,他寄出去的书原来是块“试金石” , 只有心存感激的人才会有资格得到他的资助。
        ⑨老人说:“土地失去水分滋润会变成沙漠,人心没有感激滋养会变的荒芜。不知感恩的人,注定是个冷漠自私的人;不知关爱别人,纵使给他阳光,日后也不会放射出自身的温暖 , 也不配得到别人的爱。”
        ⑩想来也是,没有一种给予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什么是必须和应该的;所以,没有一种领受是可以无动于衷、心安理得的,都应心存感激。一朵花会为一滴雨露鲜艳妩媚,一株草会因一缕春风摇曳多姿,一湖水也会因一片落叶荡漾清波,一颗心更应对另一颗关爱的心充满感激之情。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快手刘

冯骥才

    ①人人在童年,都是时间的富翁。我有时待在家里闷得慌,就不免要到离家很近的那个街口,去看快手刘变戏法。

    ②快手刘是个摆摊卖糖的大胖汉子。随身背着的绿色小木箱,上面插着一排排廉价的棒糖。他变戏法是为吸引孩子们来买糖。戏法很简单,俗称“小碗扣球”。一块绢子似的黄布铺在地上,两只白瓷小茶碗,四个滴溜溜的大红玻璃球儿。他两手各拿一只茶碗,你明明看见每只碗下边扣着两个红球儿,你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只见他一边叫天喊地,东指一下手,西吹一口气,嘿!四个球儿竟然全都跑到一只茶碗下边去了。

    ③有一次,我亲见他手指敏捷灵活地一动,把一个球儿塞在碗下边扣住,便想揭他老底,禁不住大叫:“在右边那个碗底下,我看见了!”“你看见了?”快手刘明亮的大眼珠子朝我惊奇地一闪:“不会吧!你可得说准了,猜错就得买我的糖。”“行!我说准了!”谁知快手刘突然把右边的茶碗翻过来:“瞧吧,在哪儿呢?”咦?怎么碗下边什么都没有呢?快手刘又把左边的茶碗掀开,同样也没有。球儿都飞了?只见他将两只空碗对口合在一起,举在头顶上,口呼一声:“来!”双手一摇茶碗,里面竟然哗哗响。打开碗一看,四个球儿居然又都出现在碗里面。怪,怪,怪!围看的人发出一阵惊讶不已的唏嘘声。“怎么样?你输了吧!不罚你钱,买块糖吃就行了。”我臊得脸皮发烫,在众人的笑声里买了块棒糖,站在围了几圈的人后边去。从此我只站在后边看了,再不敢挤到前边去多嘴多舌。他的戏法,在我眼里真是神奇无比,那时他是我最佩服的人。我童年和少年的许多时光,就是在他令人痴想不已的表演中慢慢消磨掉的。

    ④我上高中是在外地,人一走,留在家乡的童年和少年就像合上的书。快手刘带给我的美好故事,就像鲜活的花瓣夹在书页里,再翻开都变成了干枯的回忆。

    ⑤高二暑假回家,一天在离家不远的街口看见十多个孩子围着什么又喊又叫,走近一看,竟然是快手刘!他依旧卖糖葫芦和变戏法,但那只木箱,已经破损不堪,再也看不出先前那悦目的绿色。再看他,饱满的曲线没了,尖尖的骨形突露,眸子没了光彩。这双手尤其使我吃惊,手背上青筋缕缕,污黑的手指头上绕着一圈圈皱纹,好像吐尽了丝而皱缩下去的老蚕……他抓住两只碰得破破烂烂的茶碗口,缓慢迟钝地翻来翻去,四个小球一会儿没头没脑地撞在碗边上,一会儿从手里掉下来。

    ⑥孩子们叫起来:“球在那儿呢!”“在手里哪!”“指头中间夹着呢!”叫声让他慌张不已,手抖抖索索,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球在哪儿了,无怪乎周围的看客只是寥寥无几的孩子。

    ⑦“在他手心里!绝对没错!”孩子们吵着闹着叫他张开手,他却攥得紧紧的,几乎用请求的口气说:“是在碗里呢!我手里什么也没有……”可这些稚气的小孩儿偏偏不依不饶,非叫他张开不可!他哪能张开?一张开,就会漏洞百出。我真不愿意看见他这幅窘相,走到孩子们中间,用手指那木箱说:“球在这箱子上呢!”

    ⑧孩子们被我这突如其来的话,弄得莫名其妙,都瞅那木箱。就在这时,我瞥见快手刘用一种尽可能快的速度把手里的小球儿塞在碗下边。“球在哪儿呢?”孩子们问我。

    ⑨快手刘笑呵呵地翻开地上的碗说:“瞧,就在这儿哪!怎么样?你们说错了吧?买块糖吧!”孩子们给骗住了,再不喊闹。一两个孩子掏钱买糖,其余的一哄而散。只剩下我和快手刘呆立在那儿,他灰蒙蒙的眸子里充满疑问,显然他不明白,我这个陌生的青年何以要帮他解困。

    ⑩在饱经风霜的岁月里,艺人的高超技艺,却没有人来传承,他晚年竟变得如此凄凉,为什么呢?我陷入了沉思之中。

阅读下面一组文本,完成下面小题。

文本一:

彩票

①老王住在我家楼上,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彩民。自从他看了香港电影《富贵逼人》后,就被那种中了六合彩后的富贵生活所感染,成了彩迷。近两年,随着体育彩票的兴起,其他种类的彩票也如雨后春笋般“长”了起来。这下老王可是如鱼得水,每天都只琢磨一件东西——彩票。

②我和老王挺熟,下班后常能碰到他。他的手中总是紧紧地握着几张彩票,脸上堆着灿烂的笑容。见到我就说:“看见了吗,我经过精确推算,觉得今天买的这几张有望中大奖。后半辈子不用愁了。”说着,便春风满面地上楼了。

③我木然地站在那里,回想着他的笑容,我看他那高兴的样儿,好像明天就真能捧着500万元回来似的。听人说他每月要将几百甚至上千元花在买彩票上,可是屡买不中,就是中也就中个几十上百元的,得不偿失。可他为什么总是热情不减呢?我想不明白。最近,老王又买彩票了,买得比平时都多。因为他听说这片地方有一位老太太买了两张就中了500万元。馋,实在是眼馋。这激起他更大的热情。每次开奖时,都会有人把中奖号码写在大街的黑板上,彩民可以自己去对,老王则场场不落。这次开奖那天,我正在屋中看书,心里想着老王一定又对奖去了,忽听到楼道里有人疯狂地喊叫:“啊,我中了,500万!500万,我中了!”那声音沙哑,却震撼着楼道;声嘶力竭,却充满了狂喜。仿佛整个空气都在这声音的颤抖中凝固了。紧接着传来一阵咚咚咚的上楼声。开门一看,只见老王满脸通红,两眼发光,气喘吁吁地跑上楼来。老王见是我,使劲地扬着手中的彩票,热泪盈眶地高声喊道:“功夫不负有心人,功夫不负有心人,500万!500万啦!”说完,他又冲上了楼,“范进”似的行为使我又木然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别扭,我很难理解一个活生生的人竟会被这些小小的纸片所奴役。不过,这似乎也算是命运对老王锲而不舍的追求的回报。但是,我想我不会这样做的,因为在我看来,人生的意义在于体验生活,而不是追求钞票。

④第二天,我听说老王被送进了医院。不是因为“乐极生悲”,而是因为昨天对奖黑板上的特等奖号码抄错了,末尾应是“1”,而老王的是“0”。命运就是如此捉弄人,只差“1”。老王又一次与他的“幸福生活”失之交臂了。人,若不想被命运所捉弄,就只有自己努力,去创造命运,改变命运。

文本二:

我的彩票观

①如果我有500万,我就放下书包环球旅行。我有500万吗?没有。所以我依然要在学校踏踏实实地读书。如若我能中头彩,我就去干我想干的事。我能中头彩吗?几率很小,所以我依然要干我应该干的事。

②我不买彩票。虽然我也向往富翁般的日子,虽然我也想实现只有用钱才能实现的梦想,但我依然没买过一次彩票。尽管有人因为它得到了财富,因为它过上了自己向往的日子,但我依然对它流露出不屑的神情,我只相信自己,相信用自己的劳动、自己的努力换来的财富。

③校园彩民们不断用零用钱赌青春,“500万”“名车”“电脑”“别墅”之类的词充斥在他们的头脑中,有了500万他们立刻会放下书本。读书不就是为了赚钱吗?有钱的目的达到了,还读什么书?这是他们的解释。我迷惑了,难道钱就是人生吗?难道钱就是成功吗?难道成功的结果就是拥有金钱吗?有了钱干什么?花钱,不停地花钱,用钱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全都得到了呢?之后的人生岂不是太苍白,太缺少色彩了?穷得只剩下钱了,人生便没有了意义。

④美国许多超级富豪们都表示自己不会给孩子留下太多的钱,平时对自己孩子零用钱的控制也很紧。富豪们的孩子一出生就等于中了超级头彩,他们不用作任何努力就可以充分享受生活,富豪们却不这样想。比尔·盖茨多次表示,他过世以后,每个孩子只会得到1 000美金,其余财产全部捐给慈善事业。为什么呢?他这样解释的:“成功的价值在于创业的过程,我享受过其中的艰辛和快乐,也希望我的孩子也能感受创业的乐趣。”是呀,成功在于过程,而不在于结果,在创业过程中,无论是汗水和眼泪,还是艰辛和喜悦,都是人生必不可少的一种财富,一种历练。

⑤我没买过彩票,今后也不会去买,我永远也中不了500万,但我相信我会快乐地前进在追求成功的道路上。

⑥假如我有500万,那一定不是中彩了,而是我创业之后的成功。

现代文阅读

一件毛衣的温度

    19 岁那年,我第一次去北京,为了挽救濒临死亡的爱情。事情终究还是发展到了那一步。任 我在他校门口一直等着,他始终没有出现。深秋的夜静得出奇,寂寞的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老长。我 流着泪,无奈地准备打道回府。
    等我到火车站,去南京的火车已走了。幸运的是,去上海的还有一班,半夜的时候,我坐上 了去上海的列车。车厢里人很少也很冷。心急来寻男友的我,竟忘记带件外套,只穿了件薄薄的长袖。 一会儿的工夫,身上的鸡皮疙瘩像好斗的士兵一样整整齐齐地站出来。我把长袖拉得紧紧的,希望能 将自己尽可能多地装进去。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鼻子开始发痒了,喷嚏一个接着一个地喷涌而出,还 带着黏黏的液体。
    我四下寻看着,抱着一丝希望看看能否找到什么东西来御寒。当头转到左前方的时候,我发 现 45 度角处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男生在看着我。当我俩眼神交汇的时候,他赶忙将头低下,我没再理 会,继续寻找着。再看到他的时候,发现他还在看着我,眉目微蹙着,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觉得 奇怪,便仔细打量起他来。这是个长相不错的男孩儿,挺拔的身材,眉宇间透出一股英气,因为瘦, 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外套显得空荡荡的。
    可能感觉到我一直看着他,他微微抬起头盯着我,嘴微微蠕动了一下,又没了声响。随即, 又低下头去。顺着他的眼睛看下去,我发现他一直盯着手中的袋子看,从我的位置处,可以辨别出袋 子里装的是衣服。是衣服又怎么样呢?难道我要向别人借衣服吗?可是,寒冷一阵阵袭来,我越来越觉 得冷,身上的温度越发的低了。心里的两个念头在不停地打架,“借”还是“不借”,抗争越来越激 烈。最后,还是“不借”败了!
    打定主意后,我借着去厕所的名义,回来的途中,经过他的位置前,小心地问他一句:“袋 子里的衣服可以借我穿下吗?等下车我就还你。”他猛然抬起头,瞪大了眼睛,又有些欣喜地看着我, 拿出袋子里的毛衣。他红着脸说:“毛衣上有个小洞,你不介意的话,就穿上吧!”道了声谢谢,我 拿着毛衣疾步回到位置上,立刻就将它套在身上。
    有了大大的毛衣,身子顿时暖了起来,一个个鸡皮疙瘩也像败军一样急急撤退了。等身子暖 和起来,我才注意到毛衣的袖口处的确有个小洞,不大,但在一整片灰色中还是显得很扎眼,像个自 卑的小孩子一声不响地躲在角落里。我看着那个手指般粗细的洞,幡然醒悟过来为什么他一直看着我 又欲言又止的样子了。他一定早就觉察出我的处境,想借衣服给我,却又碍于衣服的不完美不好意思 将衣服递上。瞬间,一股热热的东西在我心里来回翻滚起来……
    到南京的时候,他将毛衣留给了我,我没有拒绝,因为有毛衣的相伴,我不再感觉到寒意。
    至今,我还留着那件毛衣。虽然它旧了,还有一个小洞。
    人生就是如此奇妙。一个陌生人与你相遇,只占你生命中短短的一寸光阴,有时却又显得如 此珍贵。不知道,远方的他是否还记得自己的一件带着破洞的毛衣,给当时失恋的女孩儿带来多大的 宽慰与温暖。

(选自《读者丛书》,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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