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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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届江苏东台市第一教育联盟九年级上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趣说九死还魂草

      ①传说在昆仑山上,生长着一种仙草,具有让人起死回生的神奇魔力。有一年民间大旱,瘟疫流行,成千上万的老百姓死于非命。住在天池中的龙女,看到人间遭受灾难,心中不忍,把生长在天池岸边的仙草偷偷带到人间,为人民治病,那些死去的百姓竟然因此死而复生。龙王得知此事后,大发雷霆,一怒之下把龙女打下凡间。龙女来到人间后,心甘情愿变成还魂草,普救众生。

      ②事实上,九死还魂草只是一个别名,其学名为卷柏。它虽名卷柏,但和柏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二者只是叶子相似而已。它属于石松纲卷柏目的一种多年生草本蕨类植物,形似佛手,高5~18厘米,主茎短粗,茎部生有多数不定根;顶端轮状丛生小枝呈莲座状,小枝扇状分叉,辐射展开,分枝有背腹之分。其叶小,异形,鳞状,腹背各两列,交互排列。九死还魂草属于由孢子繁殖的蕨类植物,没有种子,由大、小孢子囊产生的异型孢子进行传播和繁殖。

      ③植物大多喜欢生长在光照充足、土壤肥沃、雨水充沛的舒适之地,九死还魂草却喜欢把家安在海拔2000米左右的悬崖峭壁之上。这些地方通常怪石林立、土壤贫瘠、营养匮乏、蓄水能力很差,它的生长水源全靠天降雨水滋润。为了能在久旱不雨的恶劣情况下生存,九死还魂草被迫练就了一身神奇的生存“本领”,以便能够繁衍生息,薪火相传。

      ④在天气干旱的时候,它的小枝会卷起来,缩成一团,以保住体内的水分。在极度干旱的情况下,其体内水分含量甚至可以降至5%以下,几乎变成“干草”!这可是其他植物都难以承受的,因为即使生活在沙漠地区的植物,其体内的含水量也不能低于16%,否则植物细胞中的原生质就会遭受破坏而死去。而此时的九死还魂草,进入“假死”的休眠状态,长眠不醒;一旦得到雨水滋润,喝足了水,在适宜的温度下,便伸展“四肢”,悠悠醒来。

      ⑤日本有位生物学家曾发现,用九死还魂草做成的植物标本,在时隔11年之后,被浸入水中,居然“还魂”复活,恢复生机了。科学家因此称这种小草为“复苏植物”,仿佛它在干旱时睡着了,遇到水又重新醒来似的。

      ⑥九死还魂草的另一个神奇本领是“搬家”!在人们印象中,植物是不会移动的。但九死还魂草在南美洲的堂兄弟,就有这样的本领,不但可以在原地假死、伺水还魂,而且还会主动离开生长地,去寻找有水的新家。干旱季节,它们的根能自行从土壤中分离出来,然后全身卷成一个圆球,草球随风翻滚前进,一旦遇上多水的地方,草球就会展开成原状,根系重新钻到土壤里吸收水分。自然,当水分缺少、它在新家呆得不如意时,就会再次收拾行囊、外出流浪,所以,这种植物又被称作“旅行植物”。

      ⑦植物学家发现,一般的植物因干旱而过度脱水干枯后,体内细胞中的原生质就会受到破坏而死亡,即使再给它们补充水分,也不能使其恢复生命力了。九死还魂草则不同,当空气干燥时,它的枝叶能向内弯曲成拳状,防止水分过度散失;当空气湿度增大时,它又能伸展开来,吸收水分,进行正常的生理活动。更重要的是,九死还魂草细胞的原生质有着与众不同的奇妙性能,它的细胞原生质耐旱脱水性能非常强,这是因为它们的细胞里能产生抵御干旱的物质----海藻糖。海藻糖,正是帮助它们的细胞在脱水时维持较为稳定的生产代谢结构,使之在失水时也不会受损。此时,九死还魂草全身细胞都处在休眠状态,新陈代谢几乎全部停顿,像死去一样;得到水分后,全身细胞才会重新恢复正常的生理活动。

      ⑧正是九死还魂草细胞的“随机应变”,使其具备非凡的“还魂”本领,所以它不易干死,能顽强地生存下去。

(1)、选文第①段能否删去?为什么?

(2)、第②段画线句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3)、九死还魂草能抵御干旱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4)、你和同学小兰到花卉市场买花草,她酷爱养花种草,但由于学业繁忙,常常忘记浇水,所养花草大多枯死,所以这次不知道该选什么花草好。结合本文内容向她推荐选购九死还魂草。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按要求答题。
                                                                                                    妹妹扮演的角色
         ①为了募捐,学校准备排练一部短话剧。告示一贴出,妹妹便热情万丈地去报名当演员。可是定角色那天,妹妹回家后一脸冰霜,嘴唇紧闭。“你被选上了吗?”我们小心翼翼地问她。
         ②“是。”她丢给我们一个字。“那你为什么不开心?”我壮着胆子问。
         ③“因为我的角色!”
         ④短话剧中只有4个人物:父亲、母亲、女儿和儿子。“你的角色是什么?”
         ⑤“他们让我演狗!”说完,妹妹转身奔上楼,剩下我们面面相觑。妹妹有幸扮演“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全家不知道该恭喜她,还是安慰她。饭后爸爸和妹妹谈了很久
         ⑥总之,妹妹没有退出,她积极参加每次排练。我们都纳闷:一只狗有什么可排练的?但妹妹却练得很投入,还买了一副护膝。据说这样她在舞台上爬时,膝盖就不会疼了。妹妹还告诉我们,她的动物角色名叫“豆豆”。我注意到,每次排练归来,妹妹眼里都闪着兴奋的光芒。
         ⑦演出那天,我翻开节目单,找到妹妹的名字:“甄妮——豆豆(狗)”。偷偷环视四周,整个礼堂都坐满了,其中有很多熟人和朋友,我赶紧往椅子里缩了缩。有一个演狗的妹妹,毕竟不是很有面子的事。幸好,灯光转暗,演出开始了。
         ⑧先出场的是“父亲”,他在舞台正中的沙发上坐下,召集家人。接着“母亲”“女儿”和“儿子”先后出场。在一家人的谈话声中,妹妹穿着一套黄色的、毛茸茸的狗道具,手脚并用地爬进场。
         ⑨但这不是简单地爬,“豆豆(妹妹)”蹦蹦跳跳、摇头摇尾地跑进客厅,她先在地毯上伸个懒腰,然后才在沙发旁安顿下来,开始呼呼大睡。一连串动作,惟妙惟肖。很多观众也注意到了,四周传来轻轻的笑声。
         ⑩接下来,剧中的父亲开始给全家讲故事。他刚说到“夜晚,万籁俱寂,就连老鼠……”“豆豆”突然从睡梦中惊醒,机警地四下张望,仿佛在说:“老鼠?哪儿有老鼠?”神情和我家的小狗一模一样。我用手掩着嘴强忍住笑。
        ⑪男主角继续讲:“突然,轻微的响声从屋顶传来……”昏昏欲睡的“豆豆”又一次惊醒,好像察觉到异样,仰视屋顶,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太逼真了!妹妹一定费尽了心思。很明显,这时候的观众已不再注意主角们的对白,几百双眼睛全盯着妹妹。妹妹幽默精湛的表演使得台下的笑声此起彼伏。
        ⑫那晚,妹妹的角色没有一句台词,却抓住了所有观众的心。后来,妹妹说让她改变态度的是爸爸的一句话:“如果你用演主角的态度去演一只狗,狗也会成为主角。”
       ⑬40年后,那句话我仍然记忆犹新。命运赋予我们不同的角色,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全力以赴。再小的角色也有可能边成主角。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宣 纸
①今年以来,已陆续有40多名书画家从全国各地而来,入驻黄公望村。据说,原因之一是为了一种纸——元术纸,用起来“有历史感,而且不比宣纸差”。其实,对学生而言,富阳的宣纸更有名。宣纸的原产地是安徽泾县,唐代隶属宣州府,因而得名。
②宣纸的制作方法与一般纸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纸的制法是利用造纸机把纸浆平铺在网上而形成薄薄的纸页,再经过烘干而卷成纸卷;宣纸却是用传统方法手工焊成一张张湿纸,贴在墙上干燥而成。由于这点不同,宣纸的性能也与一般纸不一样。
③那么,宣纸有哪些特性呢?
④宣纸有润墨性。落墨于宣纸时,纸面会产生“发涸”的效果。普通纸发涸会使字或线条模糊不清,也不会出现晕状化开现象;而宣纸发涸会使墨色随水分逐渐向周围扩散,呈近似圆形的波浪式的变化。无论是重写还是轻描,都能显示清晰的层次,书画家们在画山水的时候,这种“墨分五色”的层次感凸现得尤为明显。几笔相交,均留笔痕;笔痕交叉处,浓淡有致,能充分展示画的意境,产生出作品的立体效果。浓墨乌而鲜艳,淡墨淡而不灰,书法家们在宣纸上笔走龙蛇,无论是作一气呵成的草书,还是一丝不苟的篆楷,都能随心所欲,挥洒自如,充分体现出艺术的妙味。
⑤宣纸有耐久性。宣纸的寿命至少是1050年,而普通纸大约在两三百年后就会因自然老化而破损。新闻纸的“寿命”更短,五六十年后就会变黄,发脆。宣纸的耐久性也是由自身的原材料特性所决定的。原因是原材料经过反复的石灰浸渍、蒸煮和长时期的日光雨露漂白后,化学反应趋于稳定,造纸用的青檀皮等原材料中容易产生质变和虫蛀的木质已被消除。青檀皮的坚韧纤维使得纸张坚固而耐久。现保存完好的历代书画艺术珍品、古籍、文献、印谱,历千年而不腐,就是宣纸“纸寿千年”最好的佐证。所以,宣纸算是纸中的“老寿星”了。
⑥宣纸的耐久性还与它的pH值有着密切的关系。经测定,绝大多数宣纸pH值都在8.3左右,呈碱性状态。因为宣纸呈碱性,这使其能够抵抗空气中“酸性气体”的侵蚀,其纸内纤维才不易发生化学变化,纸也不易出现颜色变黄、强度下降等情况,所以宣纸的耐久性远超普通纸。
⑦宣纸有变形性。宣纸能够随自然环境的变化适当伸长或收缩,它不怕折揉,可以重新装裱,即使折揉很多次,一经装裱便能整洁如新。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①提起台风,人们总是谈虎色变、望而生畏,没有人会对这个“海上暴徒”心存好感。然而,凡事都有两重性,台风虽然给人类带来了灾害,但是,多数人并不了解,如果没有台风,人类可能会遇到巨大的生存危机。客观地说,台风有过亦有功,而且台风的功甚至大于过。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民间流传的“台风来了怕台风,台风不来想台风”,正是对台风的客观评价。
         ②台风最高时速可达200千米以上,其能量相当于400颗2000吨级氢弹爆炸时所释放的能量,所到之处,摧枯拉朽。这巨大能量的流动在直接给人类造成灾难的同时,也使地球保持着热量平衡。众所周知,靠近赤道的热带、亚热带地区受日照时间最长,接收的太阳辐射热量最多,因此气候也最为炎热,特别是在夏季。台风发展和维持的主要能量来源是水汽凝结释放出的潜热能,其水汽主要来自低纬度的热带洋面;随着台风从热带向中高纬度地区的移行,由其携带的大量热量和水汽即从热带输送至中高纬度地区,它给酷暑难熬的人们带来了清凉。2003年7月,正是台风“伊布都”的出现,结束了我国江南大部分地区持续40℃左右的高温天气。如果没有台风,就会造成热带地区气候越来越炎热,地表干旱更加严重。寒带地区正好相反,如果没有台风调节将会更冷。

小说阅读。

金项链

      母亲和李姨是同一年同一天嫁到我们村的。我家和李姨家是邻居,听母亲说,那天可热闹了,两抬花轿是同一时间进村的,接着在鞭炮欢快喜庆的炸响声和唢呐悠扬婉转的曲调声中,两抬花轿同时停在了各家的大门前,母亲和李姨走下了花轿,她们似乎有某种默契,都没有蒙红盖头,她们想的是都新社会了不时兴那套了。母亲和李姨对望了一眼,然后都羞涩地低头笑了。后来母亲和李姨就有了很多共同的语言,她俩成了最好的朋友。

      母亲和李姨有空就在一起说话,她们聊得最多的话题是项链。

      母亲和李姨都说,做一场女人,如果没戴过金项链,将是一生中最大的遗憾。父亲和李姨的男人周叔都觉得女人的这个想法并不过分,可惜没有办法满足她们的愿望,因为那年月想要一条金项链无异于白日做梦。但母亲和李姨一直在做着这个梦。有一年春节时,母亲和李姨终于戴上了一条项链,当然不是金的,是白色的珠子串成的。那是她们一起上街时,在地摊上买的。她们戴好后,先是各自在镜子前转着圈反复地看,然后互相看。那段时间,母亲和李姨的心情特好。可是有一天,母亲的项链断了,那些珠子滚到草丛中,只找回了几粒,母亲怄得哭了。父亲说,一个假项链有什么好哭的?母亲说,可它也花了我两元钱啊。看到母亲的项链丢了,李姨也没再戴。

      母亲生下了我,李姨生下了小娟后,母亲和李姨说项链的事少多了,但隔不了一段时间,还是爱提起。有一次母亲和李姨为生产队买蔬菜种子去了一趟城里,当看到城里女人那脖子上金光闪闪的项链时,她俩的眼睛都直了。回来后,母亲和李姨就有了一个共同的愿望:今生一定要戴上一条金项链。

      后来农村分田到户了,母亲和李姨勤扒苦做,农忙在家种田,农闲到镇上的玉石厂打短工,每天家里镇上两头赶,但毫无怨言。几年后母亲和李姨积累了一些钱,准备去买项链,可是,这时村里已经有很多人家开始拆除土砖坯房,新盖红砖瓦房,父亲和周叔也都想盖新房,母亲和李姨当然知道谁轻谁重,她们把钱都拿了出来。在母亲把钱交到父亲手上时,父亲说,孩儿他娘,等过几年日子好过了,我一定给你买一条金项链。母亲听了孩子似的笑了。

      可是,父亲的这个诺言一直没办法兑现,倒不是父亲忘记了当初所说的话,而是随着我的长大,读书,上大学,要用钱的地方太多。李姨家的情况比我家好不了多少,小娟读到高一时生了一场病,治病花了很多钱,病好后没再读书,到武汉打工去了,去年出了嫁。

      母亲和李姨在一起时,说的都是柴米油盐的事,偶尔才会提起她们心中的那个“梦”。

      今年,我大学毕业参加了工作,我领到第一份工资后,第一个行动就是给母亲买了一条黄金项链。那天晚上回家,当我拿出项链给母亲戴在脖子上时,母亲哭了。母亲戴着项链在镜子前一动不动地站了半个小时。那天晚上母亲睡觉时就那样戴着它。第二天,我叫母亲戴上去李姨家,给李姨看看漂不漂亮。我满以为母亲会极开心极兴奋地送给李姨看看,可是母亲叹了一口气后却摘下了项链,并叮嘱我和父亲,不要在外说她有了项链的事。我疑惑不解,问母亲为什么。母亲说,我和你李姨多年前就想要一条项链,现在我有了,李姨没有,这样会伤害她的心,做人不能只顾自己快乐,而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啊。

      我没想到没读什么书的母亲竟然有这样的境界,我自叹不如,赞成母亲的想法。

      就这样母亲把项链压在了箱底,一压就是半年。

      天有不测风云。我没想到,我那身体一向很好的母亲突然病倒了,到医院一检查,肝癌晚期。在母亲的病床前,我泪流满面。我说,娘,我把那项链拿出来,你每天戴着吧,母亲摇摇头。李姨天天来看母亲,她们谁都没有说项链的话题。十天后,母亲在痛苦的呻吟声中,离开了这个世界。

      母亲入殓的那天,李姨来了。李姨手里拿着一条金项链说,老姐妹啊,把这项链戴去吧。李姨要动手戴在母亲的脖子上,我拦住了。我从箱底拿出了母亲的那条项链,小心翼翼地戴在了母亲的脖子上。

      我们把母亲送上了山。

      回来后,李姨到我家看着母亲的遗像失声痛哭。等李姨平静了一些后,我和李姨说起了项链。我问李姨是哪来的项链,李姨说,小娟去年就给我买了,可是我没戴,我怕我戴上后,伤了老姐妹的心。我哭着拥抱了李姨,就像拥抱我母亲。

      镜框里母亲看着我们在笑。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最美的姿态

       ①阅读与不阅读,显示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或人生方式。一面草长莺飞,繁花似锦,一面必定是一望无际、令人窒息的荒凉和寂寥。

       ②一种人认为:人既然作为人,存在着就必须阅读。肉体的滋长、强壮与满足只需五谷与酒肉,但五谷与酒肉所饲养的只是一具没有灵魂、可以行走、可以叫嚣的躯体。人应该是一种追求精神并从精神上获得愉悦的动物,这种动物是需要通过修炼的,而修炼的重要方式之一便是阅读。

       ③另一种人,即使书籍堆成山耸立在他们面前,他们也不可能思考一下这些书与他们自己的人生或生活有何关系。吸引这些人的只是物质与金钱,再有便是各种各样的“娱乐”。

       ④人这一辈子,无论怎样辛劳、勤勉,实际上只能在极小的范围内经历生活,经历人生。由于如此,人认知世界,十有八九是盲人摸象,很难有对世界的完整把握,而图书呈现了人类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不同经验。一个识字人,只需有书在手,坐在家中,或案前,或榻上,或瓜棚豆架之下,便可走出生活圈栏,进入一个无边的疆域。明明是身居斗室,却从别人的文字里看到了沙漠驼影、雪山马迹、深宫秘事、坊间趣闻……读书渐久,经验渐丰,你会发现,读书使人的心灵宛如雨后的池塘,逐渐充盈。

       ⑤读书人的高贵气质是由连绵不断的阅读潜移默化养就的。有些人,就造物主创造的毛坯而言,也许是没有魅力的,甚至是有缺陷不完美的。然而,读书生涯使他们由内到外获得了新生。虽然还是从前的身材与面孔,却有了一种比身材、面孔高贵得多的叫“气质”的东西。一些以读书为生的先生,当他们安坐在藤椅里向你平易近人地叙事或论理,当他们站在讲台上条分缕析地讲述他们的发现,当他们在餐桌上很随意地诙谐了一下时,你会觉得这些先生真是很有神采。此时,你就会真正领略“书卷气”的迷人之处。

       ⑥人类无疑是一切动物中最善于展示自身的动物,体育场、舞台、T型台……这一切场所,都是人类展示自己身体以及姿态的地方,但你知道吗?人类最优美的姿态是读书。

                                                                                                                                                                   (选自《北大中文系第一课》,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寻找父亲

    ①肖霍洛夫在《静静的顿河》的卷首中,引了一句哥萨克民歌:“你啊,静静的顿河,我们的父亲。”河流、山脉、草原等自然风物所代表的故乡,是一个人的生养之地。正如父亲一样,它不仅是血肉之躯,更是我们精神承继的主要源泉。

    ②我的故乡,就是父亲的土地。父亲把我生养在其上,让我在那广袤的土地上呼吸、游走、生长。就人的本性而言,我们这些融化在大自然中的孩子,更形同草木、露珠、鸟雀,从内向外地生长着,扎根大地,向着天空。

    ③我有一个自由散漫的童年,这得益于故乡草地的开阔。父亲在我蹒跚学步时,就离开了人世。少年时代,我并不觉得有什么缺憾。多少次,看见邻居小孩鼻涕一把泪一把的样子,我反而感到庆幸。

④但渐渐地,我长大了,在心中开始了一场漫长的追寻﹣﹣寻找父亲。不只是寻找生身之父,更是一种自我认定,一种精神上的寄托。小时候,不认识我的人问我是谁,要我回答我是谁的儿子,可我连父亲是什么模样都不知道,我哪里情愿说出那个极其陌生的名字呢?但我之为我,不能没有父亲。其实,多少年后,父亲的真实形象已无足轻重,我所寻找的,恰恰是一个超越了血肉之躯的父亲形象,那应是一种抽象化了的精神形象。父亲不过是他的“外身”,实质是我所由来的精神故乡。

    ⑤劳伦斯曾断言:“每一片土地都有其地域之灵,每一个人都被某一特定的地域所吸引,这就是故乡。地球上不同地域放射着不同的生命力,不同的生命振幅,不同的化学气体,不同的磁力﹣﹣地域之灵确是一种伟大的真实。”一个人无论诞生在一个多么贫瘠的地方,也无论走到一个多么富裕的地方,都会深深怀恋那里。这也许不可思议,但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宿命。“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这就是地之灵所放射出的引力。寻找不只是想念家乡亲人,想念故园风物,更是一种绵延无期的精对神故乡的强烈渴望。我对父亲的寻找,其意义正在于此。事实上,一个人对“父亲”的寻找,从他一诞生就开始了。

    ⑥我常常虚构父亲,直到我在二十岁以后才第一次见到他的照片:苍白,瘦削。那时他才四十岁,然而已病入膏肓。从他明亮而有神的眼中,我分明看出了一种坚强有力的人生意志,而这,绝不仅仅是他身体的信号。这是他扎根大地,在大地上流浪所赢得的最为宝贵的赐予。父亲当过兵,打过仗,最后是以复员老兵、木匠、民间艺人的身份流浪于白山黑水之间。他拉一手好二胡,画一手好画,常常跑到野台戏班子里凑数。

    ⑦“你啊,静静的顿河,我们的父亲。”我不能不感谢那块土地,那块嫩江边上,对我,对它的子民永远放射着光芒的土地。嫩江和它所流经的土地、田畴、草甸,以及乡言土语,风俗习惯,无不对我放射着灿烂的生命光华。我的一切是它赐予,我岂能不感谢?

    ⑧久久不去的冬天,坚韧活着的树木,在这看似酷寒难耐之地,人的性格也被陶铸得粗犷而豪放。但不是所有的性格都如此,父亲身上所具有的艺术气质,还是或多或少地传给了我,这也算是对粗犷而失之细的一种补救吧。

    ⑨大自然永远不会单调,精神故乡,无时不在四季的轮换中找寻那趣味盎然的记忆。当我在人生的苦旅中,感到郁闷、压抑、徘徊无主的时候,我都会感到我的精神支柱在故乡,在大自然,在以我父亲为代表的乡民身上。

    ⑩写过《天使望 故乡》的美国天才作家托马斯•沃尔夫,把人的故乡情思概括成“为找到一个父亲的努力”。但这个父亲不仅仅是赐予我生命的父亲,也不仅仅是我幼年失去的父亲,而是超越了物质需要的一种力量和智慧的形象。我的生命的信念和坚守,只有和它才能合而为一,这也是我对父亲不断加以想象和虚构的实质。父亲的早逝,在我心里,已经把他与故乡、大自然融合,形成了一种比温柔的母爱更富有启示性的力量。

(文章改编自《父亲•故乡•地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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