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山西长治市沁县中学高二下期末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死 鸟

冯骥才

    天津卫的人好戏谑,故而人多有外号。凡有外号,必有一个好笑的故事,比方贺道台这个各色的雅号——死鸟。

    贺道台相貌普通,但真人不露相,他的能耐有两样,一是伺候头儿,一是伺候鸟。

    伺候上司的事是挺特别的一功。整天跟在上司的屁股后边,跟慢跟紧全都不成。而且光是赛条小狗那样跟在后边也不成。还得善于察言观色,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时候该说嘛,嘛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贴耳,挨骂时点头称是。你要是耐不住性子,皱眉撇嘴,露出烦恼,那就官儿不是愈做愈大,而是愈做愈小——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

    伺候鸟的事也是另外一功。别以为把鸟关在笼子里,放点米,给点虫,再加点水,就能又蹦又跳。一种鸟有一种鸟的习惯,差一点就闭眼戗毛,耷拉翅膀;一只鸟有一只鸟的性子,不依着它就不唱不叫,动也不动,活的赛死的差不多。人说贺道台上辈子准是鸟儿。他对鸟儿们的事全懂,无论嘛鸟,经他那双手一摆弄,毛儿鲜亮,活蹦乱跳,嗓子个个赛得过在天福茶园里那个唱落子的一毛旦。

    过年立夏转天,在常关做事的一位林先生,带给他一只八哥。这八哥个大肚圆,腿粗爪硬,通身乌黑,嘴儿金黄;叫起来,站在大街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心里欢喜说:“公鸡的嗓门也没它大。”林先生笑道:“就是学人说话还差点。它总不好好学。怎么教也不会,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他学去了。不过,到您手里一调理,保准有出息。”贺道台也笑了。说道:“过三个月,我叫它能说快板书。”

    然而,这八哥好比烈马,贺道台用尽法子,它也学不会。贺道台骂它一句:“笨鸟。”第二天它却叫了一天“笨鸟”。叫它停嘴,它偏不停。前院后院都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用罩子把笼子严严实实罩了多半天,它才不叫。到了傍晚,太太怕把它闷死,叫丫鬟把罩子摘去,它一露面,竟对太太说:“太太起痱子了吧?”把太太吓了一跳。再一想,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逗得太太格格地笑半天。待贺道台回来,对老爷说了。没等她去叫八哥再说一遍,八哥自己又说:“太太起痱子了吧!”

    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

    自此,贺道台分外仔细照料它。日子一长,它倒是学会了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请您坐上座”“您走好了”之类的话,只是不好好说。可是,它抽冷子蹦出几句老爷太太平时说的“起痱子”那类的话,反倒把客人逗得大笑,直笑得前仰后合。

    知府大人说:“贺大人,从它身上就知道您有多聪明了。”

    贺道台得意这鸟,更得意自己。这话就暂且按下不提。

    九月初九那天,津门百姓照例都去登阁,俗称九九登高。这天直隶总督裕禄也来到了玉皇阁,兴致非常好一口气直爬到顶上的清虚阁。随同来的文武官员全都跑前跑后,贺道台自然也在其中。他指着三岔河口上的往来帆影,说些提兴致的话,直叫裕禄大人心头赛开了花。从阁上下来,贺道台便说,自己的家就在不远,希望大人赏脸,到他家去坐坐。裕大人平日决不肯屈尊到属下家中作客。但今日兴致高,竟答应了。官员跟随左右,骑龙驾虎一般去了。

    贺道台的八哥笼子就挂在客厅窗前,裕大人一进门,它就叫:“给大人请安。”声音嘹亮,一直送进裕禄的耳朵里。

    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

    贺道台应声便说:“还不是因为大人来了。平时怎么叫它说,它也不肯说。”

    待端茶上来,八哥忽又叫道:“这茶是明前茶。”裕大人一怔,扭头对那笼子里的八哥说:“这是你的错了。现在什么时候了,哪还有明前茶?”上司打趣,下司拾笑。笑声贯满客厅,并一齐讪笑八哥是个傻瓜。

    贺道台说:“大人真是一句切中了要害。其实这话并不是我教的,这东西总是时不时蹦出来一句,不知哪来的话。”知府笑道:“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必贺大人总喝好茶,它把茶名全记住了!”

    裕禄笑道:“有什么好茶,也请裕禄我尝尝。”

    大家又笑起来。但八哥听到了“裕禄”两字,忽然翅膀一抖,跟着全身黑毛全竖了起来,好赛发怒,声音又高又亮地叫道:“裕禄那王八蛋!”满厅的人全怔往。其实这一句众人全听到了,就在惊呆的一刻,这八哥又说一遍:“裕禄那王八蛋!”说得又清楚又干脆。裕禄忽地手一甩,把桌上的茶碗全抽在地上,怒喝一声:“太放肆了!”贺道台慌忙趴在地上,声音抖得快听不见:“这不是我教给它的——”话到这里,不觉卡住了。他想到,八哥的这句话,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怎么偏偏给它记住了?这不是要他的命吗?他浑身全是凉气。

    等他明白过来,裕禄和众官员已经离去。只他一个人还趴在客厅地上,他突然跳起来,朝那八哥冲去,一边吼着:“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

    他两手抓着笼子一扯,用力太大,笼子扯散,鸟飞出来,一把没有抓住。这八哥穿窗飞出,落在树上。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

    贺道台叫仆人们用杆子打,用砖头砍,爬上树抓,八哥在树顶上来回蹦了一会儿,还不住地叫:“死鸟!死鸟!死鸟!”最后才挥翅飞去,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自此,就得了“死鸟”的外号。而且人们传这外号的时候,还总附带着这个故事。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结尾处八哥飞上树顶却未马上逃走,而是大叫了几声“死鸟”才挥翅飞去这一情节的安排,使小说更具讽刺效果。 B、本文大量运用天津方言及古典小说的白描手法,带有“三言两拍”笔意,具有古典传奇色彩,富有话本文学旨趣。 C、作者生动细致地描写了八哥咒骂裕禄这一情节,目的在于从侧面表现贺道台对裕禄的憎恶,增强小说的批判性。 D、贺道台是一个擅长伺候上司的官员,这个长处源于他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和顺毛驴的好脾气。 E、作者有意赋予了贺道台擅长伺候上司和鸟儿的本领,以此来突出并赞誉他的“绝活”,为后面情节展开做铺垫。
(2)、文中八哥冒出“裕禄那王八蛋”这句惊人之语,虽出人意料却也在情理之中,为什么?请提炼概括三处情节加以佐证并简要分析。

(3)、结合文本分析文中划线段落的作用。

(4)、本文以“死鸟”为题,试结合文本探究作者的用意。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玉狮子

了一容

“艾布家的马匹越来越多,没个人放牧,打算花血本找个放牧的巴郎子呢!”哈里克的婆姨罕古丽对丈夫说。

“你猜人家要找谁给他放马呢?”

“艾则孜?”

“艾则孜家的马都没人放牧着呢,能指望上他吗?指望不上他。”

“不是,那你说是谁啊?”哈里克也有些疑惑了。

“你猜不着了吧?我告诉你,人家要叫咱们把伊斯哈格让给他们呢,说伊斯哈格为咱家放了两年马,我们连一双鞋子都不给买,娃娃精脚片子在草原上跑,两只脚都被刺扎得到处是伤,流血流脓的!”

伊斯哈格其实还是个不满十四岁的孩子。三年前,由于家乡土地被污染,贫瘠难以活命,伊斯哈格偷偷跑出来,拽着大人的衣襟混在人群里挤上了从内地发往新疆的火车。这个内地的小站上,伊斯哈格将瘦小的脑袋伸出火车车窗,怅然若失地看着送行者里痛哭的人。他正要把头从窗外缩回去,可是一道从未见过的风景,闪电般击中他的小心脏:原来火车顶棚和窗户沿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麻雀,这些小精灵也搭乘火车上新疆呢。伊斯哈格倒吸了一口凉气,担心地想,不知道那些可怜的小家伙能否用自己纤细的爪子抠住奔跑的火车到达新疆?也许有一些麻雀,会疲劳过度而跌落,成为遥远戈壁荒漠迁徙路上的牺牲者。

在乌鲁木齐二道桥子,伊斯哈格混在那些打工的人流里等着看有没有人找他干活。哈里克大叔用一碗羊肉泡馍便带着伊斯哈格,乘坐班车来到了天山深处的草原上牧马了。

“说一千,道一万,人家艾布明天就要把伊斯哈格领走了。”

“不要胡说八道了,怎么可能呢?”

“真倒霉,看来,咱家的马以后得靠自己放了!

此时,哈里克家的晚饭已经吃了,天已经黑下去了,暗影慢慢地遮蔽了草原上的一切,远远近近,黑咕隆咚的,夜的颜色有厚有薄,带给人一种草原神秘的力量。

哈里克听到了他们家的马儿发出的咴儿咴儿的叫声。在他们家这群马匹里,有一匹马叫玉狮子。你说它是一匹儿马倒还罢了,可偏偏玉狮子是一匹骒马,它全身雪白,犹如和田白玉,亮光闪闪,色泽圆润。它常常乘其不备溜出队伍,尥着蹶子逃之夭夭。有时离群后就走失了,无论伊斯哈格怎么找都找不到,直到它自己觉得了无趣味了才会跑回来,或者伊斯哈格找到半夜才能在一个水草丰美的偏僻角落里看到它在独自品尝别的马永远品尝不到的野草。

此时,哈里克大叔心烦意乱地提着鞭子,在马厩前的路口子上等马群归圈。有几只野兔从草木掩隐的窝里偷偷地跑出来,寻找着自己喜欢的嫩草。草原在微风下,就像水的波纹一样微微荡漾,发出梦幻般的声音。

马群踏出隆隆的声音,排着整齐的队形走回来了,径自往马厩里走。哈里克检查了,玉狮子没有回来,牧马的巴郎子伊斯哈格也不见了。“是不是跑了?”哈里克心里特别沉重,思忖着,“我的玉狮子啊!”哈里克走出马厩,闩好厩门,提着鞭子,再一次想起他用这条皮鞭抽伊斯哈格的情景来了,他一边想一边走向马群常去的草场,寻他的玉狮子去了。

白天,中亚大地上毒日头晒出的温度似乎尚未消散殆尽。伊斯哈格口干舌燥,眼睛也干巴巴的充血一般,犹如狼的眼睛一样红苍苍的。他仔细地搜寻着每一个玉狮子有可能藏身的地方。他跑过时有些灌木被划出哗啦啦的声音,有时回音让他立即凝神静听,以为是玉狮子就在附近。但希望一次次变成了失望。

星空似海,月亮就像降落在草原上的草丛中。野狼的叫声让累得昏昏沉沉的伊斯哈格又紧张地翻身起来。他竖起耳朵,仔细谛听,似乎就在不远处传来玉狮子不同往常的嘶鸣声。他顾不得许多,一下子从灌木丛里蹿起来,就往玉狮子嘶叫的方向狂奔。

他想起白天他给玉狮子戴的马绊是一截青冈木制做的。马绊的绳子也是不容易坏的牛皮绳子,耐磨性特别好。他原本是躺在草丛里读书的,太阳正好晒着他的脚腕子。“老人在黑暗中感觉到早晨在来临,他划着划着,听见飞鱼出水时的颤抖声,还有在黑暗中凌空飞翔时挺直的翅膀所发出的咝咝声。”今天他在读《老人与海》,他已经读了五百遍了。

他在做好标记的草丛里找到了备好的马绊,这是他的专用座驾,全身无有一丝杂毛的黑骏马。他提着马绊翻身跃上黑豹,追赶玉狮子。

玉狮子也警觉了,知道是在追它,开始拼命狂奔。一白一黑,两匹马在草原上飞奔角逐,在地平线上旋转。中亚大地的胸膛上传出密集的鼓点般的节拍。黑豹在瞬间的爆发力犹如幽灵一样。很快就开始跟玉狮子比肩了,刹那又越过了马头,这时候伊斯哈格会准确无误地将马绊的绳圈套入玉狮子的脖颈。只要马绊入项,就好比枷锁上身,再不敢跑那么快了,因为跑得越快,那根木棒会绞绕在马的前腿的里里外外,敲打得极其猛烈,会钻心的疼。草原牧民的智慧真是让人叹服啊!

伊斯哈格跳下马背,又读《老人与海》去了。“他慢慢划着,直朝鸟儿盘旋的地方划去。”大海太美啦,那个打鱼的老人其实并不孤独,因为在这中亚的大草原上有个年轻人在牵挂着他!

倔强的玉狮子还是忍受着疼痛逃跑了。

伊斯哈格蹲下,双手扬起一些干土面,顿时土面像烟尘滚滚,吓得野狼跑远了。伊斯哈格拔了一把青草,走近了玉狮子。玉狮子似乎被折腾得有些困顿,它吃了他伸过来的草。他解下了马绊,它并没有逃跑,而是继续等待他用马绊的绳子做了一个简易的笼头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他骑上了玉狮子,冲下了草丘,向北斗星指引的方向飞奔。那些狼只是远远地跟着,不敢紧追上来。

草原上的月亮已经升上中天,天地亮如白昼,草木在骏马的蹄下轻轻地挣扎,发出唰啦啦的响声。伊斯哈格觉得自己在草上飘着。

天快亮了,草原和大海一样宽阔浩瀚,洁净无染的大海一般的草原上,一抹薄纱一样的色彩微微地向中亚大地铺陈开来。钢蓝色的亮光从草原的地平线上一点一点一点一点释放。

哈里克两口子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日子你要一天一天地过

王开岭

北京台有档周播节目叫《七日》,其广告词这么说:“生活,就是一个七日接着一个七日。”我也做电视媒体,按同行眼光,这句话堪称神来之笔,既行云流水勾勒了百姓过日子,又将岁月和节目划了等号,自恋了一把。

可我老觉得哪儿不对,似乎某根神经被偷咬了一口,后恍然大悟:它在光阴上的计量单位——那个“七日”刺疼了我,它等于是在说,人生即一周加一周加一周……

这尺码太大、太粗放了,它把生命密度给大大冲淡、稀释了。若央视“春晚”给自己打广告,会不会说成“生活,就是一个春晚加一个春晚”呢?如此生命换算和记忆的刻度,简直恐怖。

地铁上,忽听一女孩儿感慨:你说哎,日子真快,眨眼又过年了,不就是看了几部剧,听了几首歌嘛,我夏天裙子还忘了穿呢……

是啊,我们对光阴的印象愈发模糊,时间消费上,所用尺码也越来越大,日变成了周,周变成了月,月变成了年……日子不再一天一天地过,而是捆成大包小包,甩手即一周,一月,一年。打个比方,从前是步枪瞄准,现在则像冲锋枪,突突一梭子,点射变扫射,准星成废物。

一把尺子毫米取消了,只剩厘米。

“今天几号啊?”这声音无处不在。

我自己也常想不起日子,甚至误差大得惊人。那天我寄一份文稿,末了署日期,将“2009”落成了“2007”。②我明白,这不是笔误,是心误。

时间的粗化意味着人生的恍惚,知觉的紊乱。

谁还记得时间本来的模样?

最朴素的生命知觉,最正常的光阴感应,如何获得呢?

或许,人忘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生物。

这个身份和公鸡没什么两样。

我一直凳得,既然生命乃自然赋予,光阴也源于自然进度,那么,一个人要想持有清晰、纯粹的时间印象,就必须回到大自然——到这位天时的缔造者和发布者那儿去领取。

我们要靠冰雪的融化、草根的发芽、枝条的变软来感知早春;要凭荷塘蛙声、林间蝉鸣、旷野萤火来记忆盛夏;我们的眼帘中要有落木萧萧和鸿雁南飞,要有白雪皑皑和滴水成冰……

最伟大的钟表,捂在农人怀里。

大自然的时间宪章,万余年来,一直镌刻在锄把上,犁刃上,镰柄上。立春、谷雨、小满、芒种、寒露、冬至……光阴哲学上,农夫是世人的导师,乃最谙天时、最解物语之人。错过节气,即意味着饥荒,颗粒无收。

看日期,不能只看表盘和数字,要去看户外,看大自然。

大自然从不重复,每天都是新的,每秒都是新的。细细体察,接受它的沐浴,每天的你即会自动更新,身心清澈,像婴儿。

牢记一条:我们是生物,首先是生物。

③若生物时间丢了,即丢了大地和双足。

日子须一天一天地过。

如此,才知时,知岁,知天命。

时间危机,即人生危机。

没什么比握紧光阴更重要。

有一天,突然想起儿时的日历本,即365页的那种撕历,一天一页,平日乃黑字,周末为红绿,除公历日期,还有农历节气。记得每逢岁末,父亲总要去新华书店买本新日历回来,用纸牌固定后挂墙上。早晨,父亲头件事即更新日历,他从不撕,而是用铁夹子将旧页翻上去,所以一年下来,还是厚厚一本。我最喜红绿两页,不仅颜色漂亮,更意味着可罢学了。

许多年了,我未见这种老日历,总是豪华的挂历和台历。本以为它消失了,可去年逛厂甸庙会,我竟然遇上了,兴奋至极。

从此我恢复了用老日历的习惯。

和父亲一样,我也舍不得撕它,只是一页页地翻。

和父亲一样,这也是我每天起床后的第一道功课。

像精神上的广播操那样。

那感觉很神奇,端详它,就像注视一个婴儿,欣赏一片刚出生的树叶。

一页页地迎接,一叶叶地告别,日子变得清新,丰腴,舒缓。

它每天提醒你,户外——遥远的大自然正发生着什么:雨水、惊蛰、白露、夏至、霜降、秋分、小雪……

我又恢复了“天时”的感觉、光阴“寸寸缕缕”的感觉、日子“一天一天数着过”的感觉。

生活,不再是条粗糙的麻绳,而是一串不紧不慢、心中有数的念珠。

④老日历是我保卫生活的工具之一。

你不妨也试试。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套不住的手

赵树理

白云岗公社大磨岭大队有个教练组,任务是教初参加农业生产的人学技术,两个做活质量最高的老农民当教师,陈秉正兼任组长,王新春兼任副组长。组员是流动的,经常分配在各小队。

组长陈秉正已经是七十六岁的老人了,按一般惯例,这样大岁数的人本来早就该不参加主要劳动,可是这老头身体特别强健,在年轻时候一个人可以抵一个半人做活;如今虽说老了,一般青年小伙子还有点比不上他。他教人做活,不但要求规格,而且要教架势。因为规则太多,徒弟们记着这样忘了那样,有时候腰太直了,有时候步子乱了,有时候下锄没有计划……陈秉正老人不住口地提醒着这一个,招呼着那一个,也常常随时打断他们的工作重新示范。

徒弟们练架势练得累了,老组长陈秉正便让他们休息一阵子。自己就招呼梯田下边沟岸上教徒弟们种田地的副组长王新春过来闲谈一会。陈秉正一见王新春就伸出手来和他握手,①王新春却常是缩回手去躲开。王新春比陈秉正小十来岁,和陈很友好,就是怕和他握手,因为被他握住就像被钳子夹住那样疼。

陈秉正的手确实和一般人不同:手掌好像四方的,指头粗而短,而且每一根指头都展不直,里外都是茧皮,圆圈的指头肚儿都像半个蚕茧上安了个指甲,②整个看来真像用树枝做成的小耙子。王新春对周围的青年人说:“没有那两只手,咱们现在种的这块地恐怕还是荒坡哩!这些地都是他老哥和咱们现在的大队长父子俩一攫头一攫头剜开、一条堰一条堰垒起来的。”

一次,有个年轻人练架势练得不耐烦了,说:“怨不得我们学不会,谁让我们没有长那样一双手哩!”陈秉正一本正经地说:“③是叫你们学成我这手,不是叫你们长成我这手!不是开山,我这手也长不成这样;不过上辈人把山都开了,以后又要机械化了,你们的手也用不着再长成这样了!”

陈老人虽然不希望别人的手长成那样,可是他对他自己已经长成那样的一双手,仍然觉着是足以自豪的。土改以后,陈秉正老汉家里的收入也丰裕起来了。儿孙们为了保护老人那双劳苦功高的手,给他买了一双毛线手套,他接过来一看说:“这双手可还没有享过这个福!”向手上试着套了一套,巴掌不够宽,指头也太细、太长,勉强套上去,把巴掌那一部分撑成方的了,指头的部分下半截都撑粗了一点,上半截却都还有个空尖儿。儿子陈满红说:“慢慢用着就合适了!”老人戴好了握了握、伸了伸说:“还好!”说罢,脱下来交给满红媳妇说:“暂且给我放过去吧!”儿媳妇也说:“爹!你就戴上走吧!到地里手不冷?”老人说:“戴上它搬石头不利落!”说着就放下走了。

以后别的活儿又陆续接上来——铡干草、出羊圈、窖萝卜、捶玉米……哪一种活儿也不好戴着手套做,老人也就忘了自己还有一双手套。

一天,白云岗有个物资交流会。满红媳妇劝老人说:“现在这些杂活计又不用您教多少技术,您还是休息一天去逛逛吧!”老人答应了。老人换了一件新棉袄,用新腰带束住腰。满红媳妇说:“这回可戴上您的手套吧!”说着把手套给他拿出来,他戴上走了。

他走到白云岗,逛了半条街,刚走过公社门口,看见山货部新运来一车桑杈,售货员正忙着往车下搬。这东西在这地方已经二年不见了,不论哪个队原有的都不够用。他以为机会不可错过。转眼工夫,就来了十来个人,每人拿着一柄看;见买杈的越来越多,他把手套卸下来往怀里一装,胡乱抢到手五柄,其余的就叫别人拿完了。他付了钱,把杈捆起来扛上,就返回原路走出白云岗村。一出了村,他觉人也不挤了、路也宽敞了,这才伸手到怀里摸他的手套。他摸了半天只有一只;放下篮子和桑杈,解开腰带抖搂了一下,也仍然不见那一只。他知道一定是丢在山货部里了。他想:“丢就丢了吧!拿上它也没有多少戴它的时候!”可是走了不几步,就又想到“④孩子们好心好意给买上了,丢了连找也不找一趟,未免对不起他们”,这才又扭回头来重新返回白云岗物资交流大会上的山货部来。幸而售货员早已给他拾起来放在账桌上,见他来找就还了他。

隔了好久,陈秉正老人又被评选为本年的劳动模范,要到县里去出席劳模大会。他除换上新棉袄和新腰带外,又把他的手套戴上。

会议一共开三天半,老人又是听报告,又是准备发言,和大家一样忙个不停,直到第四天上午听罢了县委的总结报告,才算了结了一宗事。下午吃过午饭,人们差不多都想上街逛逛,老人束上腰带,戴上手套,也走出了房间。他住的招待所因为刚刚装修完,院子还来不及清理。院里有两截剩余木料碍着路,他总觉着不太顺当。他想:“把它转过一边不就好走了吗?”他把手套卸下来放在阶台上,就来动手转木料。等到把院子都清理完了,才发现手套又丢了。“算了,不找它了!这手套对我也没多大用处!”老人干脆放弃了。后来还是招待所的员工帮他找到,洗干净还给了他。

第二天他回到家,换过衣服之后便把手套还给儿媳妇说:“这副手套还给你们吧!我这双手是戴不住手套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门铃响起

【冰岛】布拉吉·奥拉夫松

今天是周四,一大早起我就坐在书桌旁。快到五点,天色逐渐昏暗起来,因为已近十一月末了。这时门铃响起——在一周当中的这个时间,居然有人来按我的门铃,这太反常了。我从书桌旁站起来,才意识到自己已在桌旁连续坐了两三个小时。打开大门前,我依然怀着那个想法——每当我没指望会有什么人来访时,我总会这样想:

有人要来杀我。

门外站着个中年男子,穿着蓝色的连体冲锋衣,一见我便直奔主题,完全没有自我介绍或是打个简单的招呼。

“你这儿有空瓶子吗?”他问。

“没有,不好意思,我这儿没有空瓶子。”

他并不相信我,转身离开之前还盯着我看了一眼。我目送他离开:他手拿一个黑色的塑料袋,看起来像是装空瓶子用的。我自问,这种行为算不算是粗鲁:敲开人家的门,没有一句自我介绍或是简单问候,就直接讨要东西。我走进厨房,打算在重新坐回书桌之前找点喝的,门铃突然又响起来。我依然怀着那个想法:

来了。

打开房门后,我确信,这一次我是真的猜对了,因为按门铃的还是刚才那个人,那个跟我要空瓶子的男人。除了要来达成他原本的计划——杀掉我,他还有什么别的理由又来敲门呢?

“罐子有吗?”他问。他要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承认我松了口气。

“罐子是吗?稍等,我看一下。”

我没有立刻离开大门,而是犹豫了一瞬,因为我担心自己被耍了或被骗了。最好在我去——或者假装去——洗衣房察看有没有空罐子的同时,我能顺便把门关上。但不知为何,我没有这样做:就像我对自己说的,我向这位外来客屈服了。我再三请他稍等片刻,而在我进去的时候,就任由大门开着。洗衣房在门厅内侧,再往里走才是厨房。这是公寓里唯一一个从两个方向都能进入的单元。

我知道我一个空罐子都没有。在我回答他的时候我就知道。但我还是翻了翻洗衣机旁的黑口袋,就是门口的男人拿的那种。我从里面掏出一块木板,我一直打算先拔掉上面的钉子,再把它扔进垃圾桶来着。我知道,这些钉子会扎坏木板碰到的一切东西。在我把木板掏出来的时候,口袋就被刮出一个洞。我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回原处,生怕袋子被弄得更破,同时感到一股冷气从敞开的大门涌进公寓。难道是他进来了?他的眼神中隐藏了些什么?他穿着这件冲锋衣是要做什么?我想我知道最后一个问题的答案:要是他打算拿着这个袋子四处游走,就必须穿得暖一点才行。因为人们是不会请他进屋的。我觉得那不大可能。自从进到洗衣房后,我就再没听见男人的动静,也没有什么迹象表明他已经自己进了屋;但我感到冷意渐强,这一定是说明:外面的门开得更大了。任由房门敞开的时候总会这样。我看着挂在洗衣机上方的晾衣绳上的干燥衣物,它们已在这儿晾了好几天。我靠近门口,小心地向外看去。前方的门果然开得更大了。我竖起耳朵,想确认男人是否还在外面,然后我听到了他清嗓子的声音,还听到了他的袋子发出的细碎声响。我尽可能小心地将门虚掩起来,朝另一扇通向厨房的门踱去。

我听到街上传来汽车鸣笛的声音,司机一定是被人挡住了路,他的喇叭按个不停。我决定趁机把厨房门打开、溜进去。就在鸣笛声停止之前,我刚好将门关上。冰箱上的壁钟显示现在是五时十分。外面天色更黑了。我突然注意到水槽旁的桌子上放着一罐酸黄瓜,便试着回想,它是不是我方才找喝的东西时顺手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却记起我当时根本就没打开冰箱,因为门铃响了。

不知是因为窗外昏暗的天色,还是因为前厅敞开的大门,总之厨房里很冷。我把耳朵贴在通向洗衣房的门上,却什么都没听见,连街上的汽车交通声也没有。明明几瞬以前,街上的交通好像还很繁忙,而现在,街道似乎空空荡荡。侧耳贴门之时,我回想起一个叫劳鲁斯的亲戚,大家都叫他拉里,是我妈妈的叔叔。我想起四十年前的一天,他冲到我童年时的家,暴跳如雷,满口咒骂。那天,他给我们带了东西,两只购物袋里满满地装着他从货车司机朋友那里免费拿来的早餐麦片,他想把这些麦片给我们兄弟姐妹。他把麦片给了我们,虽然妈妈很不希望我们收下,因为这些麦片都是些陈年旧货。爸爸则对此没有意见,对于涉及这位亲戚的一切,爸爸都持这个态度。但麦片并非拉里后来愤怒离开的原因,而是那天晚上他喝得烂醉——这是妈妈说的。他喝光了自己所有的酒,就来跟我的父母讨他们的酒;当时我们兄弟姐妹就在房间里等待,把耳朵贴在门上;我们等着拉里再向母亲大吼一次,骂她傻瓜、抠门;等着他说,他以后再也不会来我们家了。

“你真是抠门到家了!”在母亲朝他摔上门之前,他大声吼道。

这幅拉里的画面将我的思绪拉向了童年的另一幅画面:我十岁或者十一岁,挨家挨户地推销一本名为《动物保护》的杂志。可没有人愿意订阅。我又回想起另一段与推销有关的记忆:童年里的灰暗一天,我试着在雷克雅未克市中心卖报纸,大概就是我和朋友们结识《动物保护》的出版人的时候。

厨房里变得好冷。时钟显示五点二十分。门厅里已很久都没传出任何动静。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那个提袋子的男人溜进了屋里,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已放弃了等待,我也听不见街上车辆的声音。而后终于传来了一辆车的声音,要么是公交,要么是卡车,紧接着交通仿佛又恢复了正常;刚刚这条街道居然那样安静,真有些诡异。我却并没觉得暖和多少。好冷。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是“联大”的一个组成部分。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除了下雨,她一天都是在屋外呆着。她的屋门也都是敞开着的。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人人可以看到。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莱,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他不知从哪里弄来一些木板,把双层床的一边都钉了木板,就成了一间屋中之屋,成了他的一统天下。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选自《汪曾祺经典小说》,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无法完成的画像

刘建东

女孩被一个中年妇女领进来。中年妇女是女孩的舅妈。

舅妈说:“小姑子很任性,因为恋爱,断了和我们来往。三年前,我们来找她时,已经看不到她了,只剩小外甥女独自在家。我们找了三年,只好放弃了,就当是死了,所以才请您来她家里给画张像。”

我师傅杨宝丰专门给人画像,给活着的人画,也为故去的人画。

师傅说:“我要她的照片。”

舅妈只找到一本相册,照片却一张不见。

舅妈问女孩:“小卿,照片呢?”

小卿指了指在墙角处放着的脸盆,盆底有一层燃烧后的灰烬。

舅妈无奈,只好回自家去找。

小卿却对我说:“我娘没死。”

“那你娘去哪儿了?”

“找我爹去了。”

“那你爹去哪儿了?”

“我娘说,我爹去的地方不能让别人知道。”

舅妈回来了。把一张泛黄的照片递给我师傅。

师傅眉头一紧,盯着照片,似在认真辨认照片中的人,半天没有说话。

我开始做准备。师傅坐在那里,闭目养神。我在素描纸上打着方格,偶尔,还能听到远处传来隐隐约约的枪炮声。

师傅缓缓睁开眼,目光在纸上扫视一遍。阳光正好照在方方正正的格子上,那格子犹如一个个开着天窗的房间,敞亮而温暖。师傅起身,净手,擦干,然后端坐在桌子前,拿起铅笔开始画头像的轮廓。他画得很慢,比平时要慢许多。

舅妈坐在一边数落:“兵荒马乱,一个女子,不找个安分守己的男人,守着自己的小家,天天在外面疯跑。”

师傅紧皱眉头。

她喋喋不休。

天擦黑的时候,师傅才把铅笔稿画完。

第二天画像的过程仍然艰辛。

以往每一次,都是从眼睛画起。而这一天,1944年春天的一天,师傅犹豫了片刻,然后,用小楷毛笔沾上炭精粉,笔落在了鼻子上。鼻头的阴影慢慢地擦出来了,当师傅用炭精粉擦出第一笔黑色的线条时,像是广阔的平原上,吹过来一股春风。

第三天,师傅画了脸部。

第四天,他才最后画眼睛。到傍晚,他再也画不动了。素描纸就放在桌面上,我用宣纸把素描纸蒙住。我看到,师傅的右手布满了密密的汗珠。从来没有过这么难熬的作画过程。

第五天一早,我们就赶到了小卿家。我掀开宣纸,惊得大叫。宣纸下面是空荡荡的桌面。

舅妈把小卿喊进来,吼道:“前两天你把你娘的照片烧了,这次你又把画像弄到哪里去了?”

小卿憋着眼泪,不答话。

师傅安抚她:“不关你的事。别怕。”

接着,师傅淡定地说:“我重画。”

重画的过程是一场灾难。每一天下来,他都疲态尽显。返回的路上,听着他软弱无力的脚步声,我不忍心地说:“师傅,要不我们放弃吧。”

师傅说:“不能。”

师傅回答得那么坚决。肩上画夹中那张薄薄的素描纸,仿佛有雕塑般的形态,厚重了许多。

又过了五天。画像告成的那一刻,师傅瘫坐在椅子上,面色苍白。他闭上眼,没说一句话。爱说的舅妈,也变得沉默了。小卿看了一会儿,突然放声痛哭。她一直相信,母亲一定会在某个黎明时刻,回到她的身边。现在,当她看到母亲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她面前时,也许她意识到了那个黎明永远不会到来。

我背着画夹和师傅回到店里。

不知睡了多久,暗夜中传来细碎的声音。我爬起来,摸向柜台——画夹不见了。借着淡淡的月光,只见浓浓的夜色中隐约有一个人,打着了火,在烧什么东西。视线顺着火光向上移——我一屁股坐到了地上。那个人竟是师傅。

我和师傅,谁也没有再提起画像的事。一年后的一天,我在店里等着师傅,等了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没有等到。我盘下了那个小店。一边画像,一边等师傅,就像小卿等她的母亲一样。又过了一年,遥远的枪炮声终于来到了城外,清晰而响亮。

1951年的一天,画店里进来一个姑娘,说想请我给她娘画张像。

我觉得眼熟:“好的,把照片给我。”

“有照片,但不在我手里。”

“没有照片我画不了。”

“我是小卿。”她说。

我内心涌动着一股暖流,不知是因为见到小卿,还是想到了当年画像时的师傅。我小心地问:“找到你娘了吗?”

小卿说:“一直在寻找。有一天,舅舅突然来到学校,拉着我狂奔到烈士纪念堂,我们站在一张照片前,是一张合影。合影上是四个微笑着的人,两个年轻的男人和两个年轻的女人。我惊呆了,我越看,其中一个越像我娘,我失声痛哭。后来,一个陌生的女人走到我身边,告诉我,她是照片中的另一个女人,他们四个是战友。她让我叫她黄姨。她指着我娘左边的那个年轻男子对我说,那是你爹。”

我跟着小卿来到烈士纪念堂,看到了那张照片。

那张照片虽然清晰度不高,但他们四人快乐的笑容溢出了照片。我紧紧盯着照片右首的那个男人,有点怀疑自己的眼睛。我使劲揉了揉眼睛,指着照片惊呼道:“小卿,你看,那个人,那人是我师傅。”

黄姨领着我和小卿来到一个烈士墓前,她告诉我说,这就是你师傅,这里面埋着他的一顶帽子。黄姨说,他曾经化名杨宝丰,开了一家画像馆。我这才知道,我师傅叫宋咸德。

我潸然泪下。

(选自《十月》2021年第6期,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