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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2017学年河北冀州市中学高二上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理解,回答问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艺术江湖之批判

张晓军

    在时下的美术界,存在着江湖圈子的倾向,而且已经存在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画家有江湖,举办展览,举行活动,人员组合是大致不变的;批评家有江湖,研讨会的专家组合,艺术展览的专家出场,总是那么一帮一伙,带有很强的圈子意味;策展人有江湖,为谁策展,要谁参展,不要谁参展,都是有讲究的……无论“在朝”,还是“在野”,都有江湖,有时“在朝”比“在野”更甚。对于画家来说,由哪个江湖“领袖”引领和推荐,投靠哪位艺术“老大”,其结果是有区别的。各个画种也有江湖,某个画种学会,江湖气十足,举办展览的骨干力量总是那么几个人,获奖者也总是那么几个,就连外出走穴,也都是比较固定的几个人,外人是很难插进去的。翻翻眼下的报纸和杂志,当今的艺术之江湖,常常会一目了然。

    艺术圈里一向有抱团儿现象。早先有学术性社团,如一八艺社、决澜社等。还有以艺术风格和地缘文化而集结在一起的,如岭南画派、长安画派等。上世纪80年代,艺术圈里流行艺术群体的称谓,如北方艺术群体、西南艺术群体等。但是上述的抱团儿都与学术有关,都有其大致的艺术理想和审美追求,都与江湖没有瓜葛,都少有利益的索取和无原则的同流。而艺术江湖则不同,江湖与学术无关,与艺术风格和流派无关,与艺术理想和审美认同无关。这也正是学术社团和艺术江湖的区别所在。

    就世俗而言,江湖是有一定的好处的。它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它要有一两个“老大”,在这一两个“老大”的关照下,有共同的好处、共同的饭碗。如果有人出了纰漏,受到攻击,江湖中的老大和哥们儿一般都要出来说话的。有时江湖也是可以显现集体智慧和集体力量的。艺术江湖更是如此。但是,这绝对不是眼下我们所说的好的智慧和正能量。

    相比较而言,艺术江湖确实有其邪恶的一面,不然我们就不会在此批评之。首先,艺术江湖无原则地讲哥们儿义气,只讲远近亲疏,不讲志同道合,对好的东西视而不见,对粗俗的东西也会妄加吹捧,不利于艺术上的百家争鸣和百花齐放,也不利于推动当代艺术的正常发展。其次,艺术江湖有意强化帮派意识,圈定势力范围,顺我者昌,排斥异己,行帮气息严重,不利于不同学派、不同美学追求的自由发展。再者,艺术江湖的盛行使得一些很有声望和艺术感召力的学术带头人演变为江湖大佬,严重地毁坏了这些艺术官员和学术权威的正面形象,同时也严重损毁了这些人在艺术领域的导师地位和学术感召力,让人觉得艺术变得有些没有原则、没有道德、没有公平了。

    艺术之所以有了江湖或变成了江湖,大体上是艺术的从业者过于追求既得利益的结果,也是当今市场经济对艺术的腐蚀的结果。“马仔”跟对了“老大”,展览很容易上,奖也很容易拿,开幕式会很体面,研讨会也会众人捧场。反过来讲,一旦成为江湖老大,有众星捧月之光耀,画的不好也是好,文章不好也有人买账,画价越炒越高,文章越发越多,且桃李满天下,马仔满天下,更能独行天下了。 

(选自《文化论坛》)

(1)、下列对“艺术江湖”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艺术江湖是由于艺术理想和审美追求相同而自发集结的艺术社团,艺术江湖只谈义气和利益,不论作品好坏,不利于艺术的发展。 B、艺术江湖中的老大和哥们儿经常会帮助自己人解决一些问题,显示了集体智慧和力量,可以说艺术江湖在学术上还是有一定好处的。 C、艺术江湖的问题根源在于艺术从业者过于追求既得利益,只有从业者不刻意追求利益,坚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艺术才能健康发展。 D、艺术江湖强化帮派意识,圈定势力范围,展现出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姿态,这种行为严重毁坏了艺术官员和学术权威的正面形象。
(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在艺术江湖里,你一旦成为江湖老大,就有了众人扶持,就算画画得不好也有人说好,文章写得不好也会有人买账。 B、艺术江湖中有人受到攻击,江湖中自己人替他说话,这种行为对艺术江湖中人没有好处,对整个艺术界更没有好处。 C、在各个画展上参赛的骨干力量总是那几个人,获奖的也总是那几个,新艺术家缺乏是艺术江湖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 D、艺术江湖虽可提升某些人在艺术领域的导师地位和学术权威,但会让人觉得艺术变得没有原则,没有道德和公平。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早先艺术圈的抱团儿现象,如岭南画派、北方艺术群体,它们多与学术有关,有大致的艺术理想和审美追求。 B、当下的艺术圈不太纯洁,有些铜臭味,这种不健康的艺术状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今艺术界充斥着一股江湖气。 C、在艺术江湖里,只要你跟对了“老大”,那么展览就很容易参加,奖也容易拿,在研讨会上也会受众人追捧。 D、艺术江湖有共同的好处,成员之间互帮互助,能表现出集体智慧和集体力量,但这些并不是可取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先秦诸子百家中,影响最大的自然要数儒、墨、道、法四家。但自秦汉大一统帝国形成之后,它们的命运开始分化:儒家成了中华文化的正统和主流;法家虽在舆论上不大受好评,但实际上主宰了两千年来专制朝廷的庙堂政治;与法家相反,道家则占据了民间社会的广阔天地,成为幽人隐士的精神家园。只有墨家,在刹那辉煌之后,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虽然我们现在还能从文本上大致了解墨家的思想体系,但它已经只是一块思想化石,它在现实生活中已完全没有影响力。作为一个历史事实,墨家消亡的原因是什么?

    墨家与儒、道、法三家有一点差别,那就是它不仅有一套学说,还有自己的组织。这方面,它与晚起的作为宗教的道教和东汉以后传入中国的佛教相类,胡适先生甚至直接把墨家视为一种宗教,所以我们不妨拿墨家与释、道二教来做比较。就外因看,百家既罢、儒术独尊的历史环境可能是墨家消亡的重要原因,但同样不能居庙堂之高的道教却没有像墨家一样消亡,反而在民间发扬光大,并深深影响了中华民族的底层民俗文化。

    除开外因,墨家消亡大约有其内在的因由:一个人要想成为墨家的忠实信徒,就必须有强烈的牺牲精神和献身精神,必须能忍受生活上的艰苦;必须怀有对众人的博爱之心,而不能讲私人感情……墨家希望每个人都能成为高尚的人、纯粹的人。相比之下,做道教门徒似乎要幸福得多。道教的修行目标不是来世往生极乐世界,而是今世就要长生不老,成为仙人。所以,道教,尤其是历史悠久的正一道,并没有太多禁欲方面的规定。

    苦行僧式的生活方式固然是墨家不易为人接受的重要原因,但这一点尚不足以解释一切,因为在禁欲主义方面比墨家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佛教,至今依然是中国的第一大宗教。为什么墨家、佛教同样主张禁欲,而两者命运迥异?这可以从两者的不同之处找到答案:墨家只是一种世俗学说,而佛教是一种出世的宗教。作为出世的宗教,佛教能为信徒提供一套灵魂救赎的法门,让他们在禁欲的同时能享受心灵的满足,从而把所有的苦难都视为通往幸福彼岸的舟筏。而墨家的理论体系本质上是世俗化的,如果不以坚定的信仰为基础,禁欲的生活、无私的行为就不会有普遍而长久的吸引力。

    总而言之,一种学问要想成为广被接受的显学,总得有某种足以吸引信徒的东西,这种东西可以是形而下的物质动机,也可以是形而上的精神慰藉,而墨家恰好这两方面的东西都无法提供。墨家如要长存,必得把世俗主义与禁欲主义二者舍去其一,以世俗主义搭配功利主义(如同大多数世俗学说),或以禁欲主义搭配神秘主义(如同大多数宗教学说),庶几方可免于沦亡。

    除此之外,墨家还有一个不得不消亡的理由:在大一统的专制君主治下,一个内部有着严明纪律的世俗化组织必然会让朝廷产生极大的戒心。虽然墨家可能只有一腔热血,没有政治野心,但专制君主最怕的恰恰不是贪婪的小人,而是有政治动员能力的圣贤君子。对于君主而言,可怕的不是有造反的野心,而是有造反的能力。专制君主对一切世俗组织都必然心怀警惕。所以,作为有组织的墨家必然只能存在于列国时代,那时还没有形成四海为家的大一统,列国君主面临的最大危险是身边的敌国,对自己治下的百姓自然要松弛许多。而释、道二教虽有组织,但因其强烈的出世倾向而稍可见容于世。释、道二教不似基督教,它们一方面有遁世色彩,另一方面却又教人顺从世俗政权,即便世俗统治残暴无道,臣民也应逆来顺受。正由于释、道二教没有什么威胁性,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安邦定国,所以才不致像墨家一样过早衰亡。

(选自陈玉明《墨家刹那辉煌之后为何在历史上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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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最神圣的典礼,非封禅莫属。封禅是古代君王祭祀天地的典礼,是宣示天地认可帝王执政合法性的仪式。秦汉时期,在封禅的理论中,都是以泰山作为封禅地点的。在泰山上筑坛祭天叫作封,辟场祀地叫作禅。泰山成为封禅的圣地,不仅仅因为它的自然高度,更主要的是因为它的文化高度。

    封禅泰山的原因或许非常复杂,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东方关于封禅泰山的理论和文化,不管是语焉不详的传说还是相互矛盾的故事,都在证明一种强大的思想文化传统的存在。孔子是泰山封禅理论的支持者,他认为泰山只能接受鲁国国君和周天子的祭拜。即使很多细节都无法证明,即使所有礼仪都无法施行,但是,要封禅就只能到泰山。面对传统,不可一世的帝王也只能低头妥协。

    秦始皇封禅之时,距离传说中的封禅已相去太久,封禅之礼,几乎无人能知。学者认为,秦始皇封禅泰山之前,只有封禅理论而没有封禅实践,也是很有道理的。汉武帝封禅,情形几乎雷同。但是,他们都还是请来众多儒生,认真讨论,直到最后讨论没有结果。主张封禅者,多来自东方,不仅有鲁国的儒生,也有滨海的方士。这种讨论虽然没有结果,但起码可以证明:来自西方的征服者和统治者,不管是秦始皇还是汉武帝,都为东方文化所折服、所吸引,沉迷不返,追求仙人和长生必然无果而终,但是封禅泰山却可以是成功的。泰山封禅,终于走出了传说的迷雾,变成了帝王心目中的神圣所在。何止是帝王,封禅大典,几乎就是一种历史创造。因为封禅不能随时进行,封禅的条件常常难以具备,所以古代帝王无数,而真正能够封禅成功者寥寥无几。

    泰山封禅,可以看做是儒家思想礼制化的一个具体表现。孔子的成功,最重要的是思想和精神。孔子在周公的礼制中提炼出精神,把礼乐化为一种思想,并建筑了儒家的思想体系。经过春秋战国时代的大交融,孔子的思想体系由精神光芒的闪耀向可以操作的礼制转化。

    在儒家思想的传播过程中,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帝王先接受了封禅理论,然后才接受了儒家,最后儒家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秦始皇封禅泰山,汉高祖祭祀孔子,汉武帝设五经博士,这个思想传播的过程,其方向是一致的。以封禅泰山为代表的儒家礼制思想,因为与天地祭祀有关,与帝王的合法性证明有关,所以最先受到最高统治当局的青睐,而这正是儒家获得独尊地位的开始。

    作为帝王祭祀天地的最高礼典,封禅终于成为事实,而泰山几乎永久地独占了这个荣耀。可以说,自从秦皇汉武封禅泰山以后,泰山的五岳独尊地位才真正确立下来。泰山地位的提升,与儒家思想在中国的发展同步进行,泰山于是成为一种文化象征与符号。中国文化,如果用一个人来代言,那就是孔子;如果用一座山来代表,那就是泰山。

(《泰山的祭祀与封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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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澳洲学者叫约翰·巴恩斯的,出了一本《一派谎言》(A Pack of Lies)的书,书名就让人耳目一新。不过,书名下还有一个副标题,比较学术化——关于说谎的社会学。

    巴恩斯指出,说谎在社会学上而言,实际上是社会制度的建构与维持所必需的。首先,没有谎言的存在,就没有“真话”的概念,真实是在与虚假的对比中产生的。在社会学家看来,说实话有着实用的原因,即维持社会的正常交往。同样,撒谎也有着类似的实用意义。例如,精神病学上认为,儿童第一次撒谎是“迈向独立自主的关键一步”,从不说谎反倒意味着没有想象力。其次,说谎在人类历史中源远流长,在某种程度上说是演化的产物,而且兼含文化演化与生物性演化的影响。不止是人,动植物上也常见欺敌或诱猎的特征,作为其求生存繁衍的手段。而在人类身上,撒谎也作为一种维持内心平衡的策略存在。再次,从撒谎的动机和目的而言,谎言并不一定是恶意欺骗。为了顾及听者的感受,言者可能撒个“善意的谎言”;为了激励自己,我们会用谎言“自我催眠”。

    说谎是一种社会现象,那么如何察觉谎言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社会能力。在巴恩斯看来,说谎是成长的一部分,察觉谎言的能力也是伴随着社会化的过程而发展的。成功地说谎,很大一部分取决于语言本身潜能的开发,这主要是一种后天习得的能力;但拥有成功说谎的能力并不表明具有识别谎言的能力,后者同样需要学习,即需要对日常语言的暧昧性具有敏锐的感应。不过,正因为语言具备怪异、特殊与暧昧的性质,才使作为叙述传统的“小说”成为可能。看过《西游记》的人不会天真地认为当年玄奘是在一只猴子的保护下去西天取经的吧?小说虽然充斥不实陈述,但却刻意不想成为谎言。尽管有人要一厢情愿地在不实陈述和真实之间进行联系,但小说毕竟不同于说谎。由此扩展开去,我们会发现,以道德语汇审视说谎,和以社会学的语汇评价说谎,是完全不一样的。道德上对说谎的谴责,相比于社会学上对说谎意义的解释,目标有别,后者是要对社会如何运作有更好的了解。在社会学家看来,诚实固然是人际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但现代文明的一些制度正是在信任缺失之下繁荣茂盛的。例如,合同法律制度,正是拜社会缺乏信赖所赐。从这种意义上说,我很赞成巴恩斯“谎言是一种福祸参半之恩赐”的断语。

    那么,我们非得说谎吗?我们能根除谎言吗?这就要看谎言伴随我们有多久。有人或许会认为,历史上曾经存在没有谎言的时代,甚至认为谎言是因商品经济带来的副产品。事实上,说谎在原始的农耕社会就已经存在了,甚至可以追溯到人类的老祖先猿人甚至更早。巴恩斯在全书最后非常简洁地指出:“我们全部会说谎。”学会在适当场合说适当的谎,懂得何时该拆穿谎言、何时该装糊涂,拿捏说谎的分寸,或许还是人生的一大乐趣呢。但需要强调的是,谎言的存在有弊有利,依赖人们怎么适度分配,以及在社会制度层面上对它进行必要的约束。例如,在科学的领域,我们应当强调真实的调查和研究;社会生活中恶意伤害他人的谎言应当受到惩罚;政府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欺骗民众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在我们这个时代,有些人缺少的是一双辨别真假的慧眼,但有些人,缺少的或许是戳穿谎言的勇气。面对欺骗和谎言,特别是假公权力而行之的丑闻,我们是愿意做《皇帝的新衣》中那个说真话的小孩,还是一团和气的旁观者?谎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谎言盛行,反而被认为是真理。

(摘编自吴丹红《说谎的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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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治理智能化,就是在网络化和网络空间基础上,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重构社会生产与社会组织彼此关联的形态,使社会治理层次和水平得到提升,使治理层次更加优化、更加科学、更加智慧。要在促进大数据与社会治理深入融合中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我们就必须准确把握“互联网+”时代社会治理创新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并充分应用好大数据资源。

社会治理内嵌于社会结构之中,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治理的对象、主体也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一方面,当前社会治理所服务的对象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具体表现为:社会阶层结构出现新老演化,人口的年龄结构、素质结构和空间分布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动,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受过高等教育或拥有专业技能的群体日益扩大,家庭结构呈现规模小型化、类型多样化特征,社会流动性不断增强,跨地区流动已成为常态,越来越多的人口向大城市或中心城镇集聚。特别是思想活跃、利益诉求多样的新兴社会阶层对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很多新课题。另一方面,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也从政府单一主体过渡到一个由政府、非政府组织、公众个体等构成的行动者系统。这些变化迫切需要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也为社会治理智能化创造了良好条件。

    智能化意味着精准分析、精准治理、精准服务、精准反馈。各类社会治理主体通过获取、存储、管理、分析等手段,将具有海量规模、快速流转等特征的大数据变成活数据,广泛应用于社会治理领域,更好地服务不同社会群体,将成为政府和社会组织实施智能治理的重要法宝。

    长期以来,社会治理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风险的不可控性和难以预见性。现代社会处于信息化和网络化复杂交织的图景之中,与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背景相叠加,使现代社会治理呈现出新特征。总的来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是严峻复杂的,表现为短期矛盾和长期矛盾叠加、结构性因素和周期性因素并存、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特别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较为薄弱等等。以往,政府对经济、社会进行研究的实证数据,主要源于抽样调查数据、局部碎片数据、片面单一数据,有时甚至纯粹基于理论和经验假设,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和模糊性。大数据技术能够通过交叉复现、质量互换、模糊推演等手段有效提升整合各方面数据资源的能力,使政府决策的基础从少量的“样本数据”转变为海量的“全体数据”,为有效处理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提供新的可能性。

    (摘编自杨雅厦《应用大数据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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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类历史的发展演进过程中,民间组织的出现要早于官方组织。从源头上讲,民间组织促进和推动了官方组织产生、发展和不断演化;从实际运行看,官方组织出现之后,便开始组织引导、规范和管理民间组织,它们相互配合、共同构建有秩序的社会环境。到明清时期,随着疆域的不断扩大,人口的不断增长,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组织管理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为适应新的形势,官方组织管理体系在继承中不断发展,民间组织形式屡有创新,呈现出强烈的自我发展态势和明显的地域差异性特征。

    民间组织是由基层民众自发形成的非官方组织,到明清时期它们的存在便已无法与官方完全脱离,即便是一些看似与官方毫无关系的民间组织,实质上仍是在官方的允许或默认之下存在。明清时期没有普遍设立县级以下机构,所以发挥民间组织的管理作用极为重要。其基层组织可简单划分为官方、半官方和民间三类,半官方和民间组织都具有广义上的民间组织性质,比如里甲、乡约、社学等,都属于半官方性质,因为它们虽然主要是由民间群体来组织运行管理,却被纳入国家体系之中,接受考核、监督和管理。比如社学,它是半官方性质的民间教育组织,明清时期各地普遍设立。明初天下既定,贫寒出身的朱元璋就下令地方政府延师以教民间子弟,倡立社学,但效果不佳。清朝明确规定社、义学教师可免差役,体现了半官方性质。各地民间学校的教学水平,主要取决于地方官和地方乡绅的重视程度。

    极具血缘性的宗族义庄、地缘性的善堂善会,以及兼具地缘和血缘的会馆、公所等组织的民间属性更为明显,但也没有完全脱离官府而存在,它们同样在国家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之下运行。这类民间组织的产生动力主要来自强烈的自我需要,以及地方精英的积极推动。明清时期,社会秩序稳定,传统经济恢复,手工业和商业不断发展,城市繁荣,城乡各类民间组织也应运而生。商业会馆和商帮就是典型的民间组织。一些商人为方便在外地的经营,多以地域为单位,与经营同类商品的商人联合起来,捐资兴建会馆。它们各有组织章程,保护入会者的利益,研究经营对策,举办联谊活动和公益事业等。明清时期,全国各地普遍出现了商业组织,即便是商品经济不是特别发达的中原地区也是如此。分布在大中城市的会馆,也是同籍官员私下聚会场所,在联络亲情和关注家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半官方的民间组织在填补政府职能的空缺方面作用最为突出,里甲、保甲和乡约等组织实际担负了县以下基层社会的管理职能。明清时期全国各地普遍设立里甲组织,主要职能是编查土地,催办钱粮,完成官府交办的各项公事。比较而言,保甲组织在维护地方治安、防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功能更突出。两套地方基层组织交叉使用,在稳固国家政权基础、确保赋役征收和安定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行会、慈善会是侧重于经济和社会功能的民间组织,在行业自律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

    明清时期的民间组织复杂多样,地区发展不平衡,地城差异大,原生性强,决定了它的自发无序和泛滥性质,难免与“官方”组织利益不一致,会对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的威胁,因此朝廷对其加强了管理。

(摘选自彭勇《活跃在明清时期的那些民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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