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江西省瑞昌市第一中学2015-201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人类要求装饰的动机,人类学家认为是最原始的。人类学家以这样的事实告诉我们:在大多数原始民族中,有不穿衣服的民族,而没有不装饰的民族。我们人类在年幼的时候,喜欢在颈项上围着草珠,或野花环之类的东西,在帽子上插一片羽毛,在身上涂些泥土或色彩。人猿在行走的时候,带着一根绳子,一块破布,一片草皮,或一条枝杈。他们使用此种“挂布披荆”的办法,以增加自身的快乐。无疑的,他们这种举动,与人类具有同一目的——是对于装饰发生兴趣的表示。人类喜爱装饰的倾向,不但在增加自身的快感,还在扮演一个角色,如同做一种游戏般,激动一些群众,博得同情。这种美化自己,以引起别人的赞慕的行为,为装饰的主要目的。但是除了满足自己快乐之外,还含有供人欣赏,以激起人与人间之感情交流的作用。这种原始民族和年幼儿童,无意为了名誉金钱,而获得的愉快之情,是最初的艺术表现。
这个装饰的动机,渐渐普遍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时候,就产生艺术运动。
这种艺术运动,有静的和动的两类,腓赫纳说:“前一类的艺术,是经过静态去求快感的,另一类的艺术是经过动态或转变的形式去求快感的。所以在前者,是借着静物的变形或结合,来完成艺术家的目的,而后者,是用身体的运动和时间的变迁,来完成艺术家的目的。”我们现在就是从静的艺术——造型艺术中的装饰艺术,来做一番研讨。
人既直立了,两手就可以用来抓东西撕东西,同时也就感觉到了东西的质的坚柔,形的大小的区别,并且可以用手将东西堆、砌、聚、散。久而久之,就有人在坚柔、大小、堆砌、聚散之间,加以变形或结合。另外一方面,人的两手养成了拥抱、推拒、攀援、攻击的能力,这些举动一有节奏,就能唤起运动的快感。我们现在要研究的是前一种,用手在东西的坚柔、大小、堆砌、聚散之间,加以变形或结合的艺术。
我们晓得,虎和鹰,也能用爪抓东西撕东西,猿和熊,也能用足拥抱、推 拒、攀援、攻击,但是它们的动作,仅止于此。不能有意识地,按照美的法则,加以变形或结合,更不能自主地去产生一种有节奏的运动。人就不同了,除了生存之外,还要求自由自在快乐地生活下去。因为狩猎和日常操作的训练,从劳动中感到力的均衡,和肌肉的有节奏的运动,所以在工作停止之后,假使身体中蓄积的力量无处发散的时候,就想要摇动身体,手舞足蹈起来,以求满足均衡和节奏的快感。
单是手舞足蹈,还不够满足“自我扩张”的心理欲求,必须要有悦目的形色,悦耳的声音,伴衬起来,方可在自然界中显出人的伟大。于是在装饰方面,第一步先让自己的身体满足这个要求。最初以动物的皮毛之类,来补缀心灵上的缺陷。然而人的自尊心,使他发觉了这样的装饰,至多是与禽兽为伍,而不够表现主宰者气魄的时候,智慧的艺术家们,发明了裸体上涂绘色彩的手法,虽然还是模拟着禽兽的羽毛、斑纹、色彩,但已非完全模仿,而是将原形加以变化和结合。人类狂热的理想,超出自然之限止,用燧石贝壳等尖锐之物,在肌肤上割划,形成了点子和曲直线的浮像。这种惊人的装饰方法,表示出人类的克服自然的坚强意志和有意识的创作的力量。这种为了装饰而愿意忍受痛苦的欲求,可以说是人类向自然环境示威的一种自大心的透露。
人没有禽兽般美丽的皮和羽毛,是人类的缺点。也就是因为有了这个缺点,才会激起装饰的欲求,而发展为最高的理想。假使我们人类没有这种理想,那我们的生活方式,到现在依然在阴暗的壁洞中,茹毛饮血做万世的野人,所以说人类之有装饰,是人类进化的表象。
(选自雷圭元《图案与人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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