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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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届浙江省桐乡市高级中学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如果你为四郎哭泣

龙应台

    ①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可能找得出一百个方式来回答“文化为什么重要”这个问题,但是我可以从一场戏说起。

    ②有一天台北演出《四郎探母》,我特别带了八十五岁的父亲去听。从小听他唱“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我好比虎离山,受了孤单;我好比浅水龙,困在了沙滩……”,老人想必喜欢。

    ③遥远的十世纪,宋朝汉人和辽国胡人在荒凉的战场上连年交战。杨四郎家人一一壮烈阵亡,自己被敌人俘虏,娶了敌人的公主,在异域苟活十五年。铁镜公主聪慧而善良,异乡对儿女已是故乡,但四郎对母亲的思念无法遏止。悲剧的高潮就在四郎深夜潜回宋营探望老母的片刻。卡在“汉贼不两立”的政治斗争之间,在爱情和亲情无法两全之间,在个人处境和国家利益严重冲突之间,已是中年的四郎跪在地上对母亲痛哭失声:“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

    ④我突然觉得身边的父亲有点异样,侧头看他,发现他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⑤父亲十六岁那年,在湖南衡山乡下,挑了两个空竹篓到市场去,准备帮母亲买菜。路上碰见国民党政府招兵,这十六岁的少年放下竹篓就跟着去了。此后在战争的炮火声中辗转流离,在两岸的斗争对峙中仓皇度日,七十年岁月如江水漂月,一生不曾再见到那来不及道别的母亲。

    ⑥他的眼泪一直流,一直流。我只好紧握着他的手,不断地递纸巾。

    ⑦然后我发现,流泪的不只他。斜出去前一两排一位白发老人也在拭泪,隔座陪伴的中年儿子递过纸巾后,将一只手环抱着老人瘦弱的肩膀。

    ⑧谢幕以后,人们纷纷站起来,我才发现,啊,四周多得是中年儿女陪伴而来的老人家,有的拄着拐杖,有的坐着轮椅。他们不说话,因为眼里还有泪光。

    ⑨中年的儿女们彼此不识,但是在眼光接触的时候,沉默中彷佛已经交换了一组密码。是曲终人散的时候,人们正要各奔东西,但是在那个当下,在那一个空间,这些互不相识人变成了一个关系紧密、温情脉脉的群体。

    ⑩在那以后,我陪父亲去听过好几次的《四郎探母》,每一次都会遇见父老们和他们中年的子女;每一次都像是一场灵魂的洗涤,感情的疗伤,社区的礼拜。

    ⑪从《四郎探母》,我如醍醐灌顶似地发觉,是的,我懂了为什么《伊底帕斯》能在星空下演两千年仍让人震撼,为什么《李尔王》在四百年后仍让人感动。

    ⑫文化,或者说,艺术,做了什么呢?

    ⑬它使孤独的个人为自己说不出的痛苦找到了名字和定义。少小离家老大失乡的老兵们从四郎的命运里认出了自己不可言喻的处境,认出了处境中的残酷和荒谬,而且,四郎的语言──“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为他拔出了深深扎进肉里无法拔出的自责和痛苦。艺术像一块沾了药水的纱布,轻轻擦拭他灵魂深处从未愈合的伤口。

    ⑭文化艺术使孤立的个人,打开深锁自己的门,走出去,找到同类。他发现,他的经验不是孤立的而是共同的集体的经验,他的痛苦和喜悦,是一个可以与人分享的痛苦和喜悦。孤立的个人因而产生归属感。

    ⑮它使零散的、疏离的各个小撮团体找到连结而转型成精神相通、忧戚与共的社群。“四郎”把本来封锁孤立的经验变成共同的经验,塑成公共的记忆,从而增进了相互的理解,凝聚了社会的文化认同。白发苍苍的老兵,若有所感的中年儿女,或者对这段历史原本漠然的外人,在经验过“四郎”之后,已经变成一个拥有共同情感而彼此体谅的社会。

    ⑯人本是散落的珠子,随地乱滚,文化就是那根柔弱又强韧的细丝,将珠子串起来成为社会。而公民社会,因为不倚赖皇权或神权来坚固它的底座,因此文化便是公民社会最重要的黏合剂。

(1)、这篇文章的标题颇具特色,请试加分析。

(2)、请根据第6段中“我只好紧握着他的手,不断地递纸巾”和第7段中“隔座陪伴的中年儿子递过纸巾后,将一只手环抱着老人瘦弱的肩膀”的细节描写,分析“我”和“中年儿子”共同的心理感受。

(3)、赏析第16段画线句子在语言表达上的特点。

(4)、龙应台曾说,文学的一种“功能”是“使看不见的东西被看见”,你通过《如果你为四郎哭泣》一文能看见哪些感动?

(5)、这篇散文运用了以小见大的写作手法,试作具体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下题。

忆刘半农君

鲁迅

    这是小峰出给我的一个题目。

    这题目并不出得过分。半农去世,我是应该哀悼的,因为他也是我的老朋友。但是,这是十来年前的话了,现在呢,可难说得很。

    我已经忘记了怎么和他初次会面,以及他怎么能到了北京。他到北京,恐怕是在《新青年》投稿之后,由蔡孑民先生或陈独秀先生去请来的,到了之后,当然更是《新青年》里的一个战士。他活泼,勇敢,很打了几次大仗。譬如罢,答王敬轩的双鐄信,“她”字和“牠”字的创造,就都是的。这两件,现在看起来,自然是琐屑得很,但那是十多年前,单是提倡新式标点,就会有一大群人“若丧考妣”,恨不得“食肉寝皮”的时候,所以的确是“大仗”。现在的二十左右的青年,大约很少有人知道三十年前,单是剪下辫子就会坐牢或杀头的了。然而这曾经是事实。

    但半农的活泼,有时颇近于草率,勇敢也有失之无谋的地方。但是,要商量袭击敌人的时候,他还是好伙伴,进行之际,心口并不相应,或者暗暗的给你一刀,他是决不会的。倘若失了算,那是因为没有算好的缘故。

    《新青年》每出一期,就开一次编辑会,商定下一期的稿件。其时最惹我注意的是陈独秀和胡适之。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罢,独秀先生的是外面竖一面大旗,大书道:“内皆武器,来者小心!”但那门却开着的,里面有几枝枪,几把刀,一目了然,用不着提防。适之先生的是紧紧的关着门,门上粘一条小纸条道:“内无武器,请勿疑虑。”这自然可以是真的,但有些人——至少是我这样的人——有时总不免要侧着头想一想。半农却是令人不觉其有“武库”的一个人,所以我佩服陈胡,却亲近半农。

    所谓亲近,不过是多谈闲天,一多谈,就露出了缺点。几乎有一年多,他没有消失掉从上海带来的才子必有“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艳福的思想,好容易才给我们骂掉了。但他好像到处都这么的乱说,使有些“学者”皱眉。有时候,连到《新青年》投稿都被排斥。他很勇于写稿,但试去看旧报去,很有几期是没有他的。那些人们批评他的为人,是:浅。

    不错,半农确是浅。但他的浅,却如一条清溪,澄澈见底,纵有多少沉渣和腐草,也不掩其大体的清。倘使装的是烂泥,一时就看不出它的深浅来了;如果是烂泥的深渊呢,那就更不如浅一点的好。

    但这些背后的批评,大约是很伤了半农的心的,他的到法国留学,我疑心大半就为此。我最懒于通信,从此我们就疏远起来了。他回来时,我才知道他在外国钞古书,后来也要标点《何典》,我那时还以老朋友自居,在序文上说了几句老实话,事后,才知道半农颇不高兴了,“驷不及舌”,也没有法子。另外还有一回关于《语丝》的彼此心照的不快活①。五六年前,曾在上海的宴会上见过一回面,那时候,我们几乎已经无话可谈了。

    近几年,半农渐渐的据了要津,我也渐渐的更将他忘却;但从报章上看见他禁称“蜜斯”之类,却很起了反感:我以为这些事情是不必半农来做的。从去年来,又看见他不断的做打油诗,弄烂古文②,回想先前的交情,也往往不免长叹。我想,假如见面,而我还以老朋友自居,不给一个“今天天气……哈哈哈”完事,那就也许会弄到冲突的罢。

    不过,半农的忠厚,是还使我感动的。我前年曾到北平,后来有人通知我,半农是要来看我的,有谁恐吓了他一下,不敢来了。这使我很惭愧,因为我到北平后,实在未曾有过访问半农的心思。

    现在他死去了,我对于他的感情,和他生时也并无变化。我爱十年前的半农,而憎恶他的近几年。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因为我希望他常是十年前的半农,他的为战士,即使“浅”罢,却于中国更为有益。我愿以愤火照出他的战绩,免使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前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

八月一日。

【注】①1928年鲁迅任《语丝》主编期间,选登了一篇读者来信。这封信纠正了刘半农发表在该刊的一篇文章中的一个史实性错误。②指刘半农于1933年到1934年间发表于《论语》《人世间》等刊物的《桐花芝豆堂诗集》和《双凤凰砖斋小品文》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你从江南走过

    你从江南走过,从此,江南就是杜牧的。

    没有杜牧,江南,该是何等寂寞?就如淋沥的细雨中,没有油纸伞的古朴,从而缺乏一种古诗的典雅;就如长长的小巷里,没有一架紫藤萝,从而缺乏一种绿意荡漾的清新;就如断桥边,没有如烟的细柳,从而缺乏一种吴侬软语的娇媚。

    江南,是幸运的,在长久的沉寂之后,迎来了青衣飘飘的杜牧。

    江南女儿,也是幸运的,在长久的冷寂之后,又重现了青春的颜色。

    那时的江南,一定是寂寞得很久了,寂寞得连西湖的水也泛不起一点涟漪。那时的江南,已经没有了丝毫的浪漫,江南采莲的曲子,已经凋谢在寒冷的池塘里;吴越争霸的战鼓,已半入江风半入云,渺茫难寻了。至于西施浣衣的样子,已经在传说中流向岁月的天尽头,白云的深影里。当然,包括当年的丝竹,当年的歌舞,当年的风流潇洒,都已经如周郎的微笑,隐入历史的硝烟中。

    江南,太寂寞了,寂寞成一池浮萍,连红叶也舞不起一点声音。

    就在这时,杜牧来了,在清明时节前后,嫩草如诗的日子里,一匹马,一身长衫,外带一支笔,踢踢跶跶走过丝雨江南,走过杏花如雪的江南,走过四百八十寺的江南,举一举杏花村的佳酿,饮醉了清明时节,饮醉了自己,也饮醉了唐诗。

    醉后不知故乡远,错把江南做故乡。

    从此,江南,收容了一颗漂泊的诗魂,也收容下一片灵秀,一片浪漫。

    在江南行走,杜牧一定是风神潇洒志气昂扬的,因为,他终于寻到了自己心中美的极致,诗的栖息地。在江南,杜牧一定是心情舒展眉宇青葱的,因为,长久的失落后,他找到了心灵的归宿和安慰。

    二十四桥的夜晚,月光如昼,桂香如梦。秋来的江南,依然山温水软,草木含春。“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江南,就适宜于洒脱地生活,诗意地游走。小杜,深得江南三味。春风十里,柳丝飘飘,有哪一缕春风,美得过江南?有哪一处女儿,轻浅一笑,婉约过江南?有多少人啊,走过江南?但匆匆的脚步,踏过满地红尘,谁能领略“烟笼寒水月笼沙”的婉约?谁能体会到“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的繁华?谁能领略“村连三峡暮云起,潮送九江寒雨来”的神妙?只有杜牧,一身长衫,飘飘地走过江南山水,把自己的欢笑,自己的歌吟,留给江南,留给江南的天空和湖面,还有山水楼台。同时,也把江南留给岁月。

    在烟水渺茫的江岸,在细柳如眉的亭旁,总有风吹过,总是有诗人的脚步走过,这些,江南记得,竖行的方块文字也记得。

    当诗人漫步江南时,多少丝管,多少弦竹,在夜月下悠扬;多少忧伤,让一个沉沦历史的书生,怆然泪下。

    不是爱风流,似被红尘误。

    诗人并不想隐居入江南山水,诗人并不想在二十四桥的箫音中沉醉。“江南好烟月,门系钓鱼船”“霜叶红如二月花”,这些美妙,也不能让诗人沉醉。所有的音乐,所有的云烟风月,并没有遮住诗人的眼睛。

    诗人站在高山上,站在红楼上,日日凝目而视,翘首企盼,在等待着一个时代的到来,等待着万民欢乐的和谐盛世到来,“清时有味是无能,闲爱孤云静爱僧。欲把一麾江海去,乐游原上望昭陵”。诗人总是心有不甘,在晚唐的夕阳残照中,遥望着太宗所开创的盛世,万民同乐,百国来朝。可是,诗人失望了,心冷了。天边,夕阳西下,一片暗影茫然。

    在一声长叹中,诗人走入江南。

    所有的肮脏,所有的红尘,与江南山水,与江南儿女相比,是如此不堪,如此肮脏。

    “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诗人轻轻叹息一声,定格在江南的烟雨中,静静地观看着,看“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的美丽;看“深秋帘幕千家雨,落日楼台一笛风”轻歌曼舞;看江南儿女在月夜里一把凉扇,笑扑流萤的娇憨情态;看扬州烟水,秦淮月光。

    江南,安慰着诗人。

    诗人,沉醉于江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慢,阕也

周丽

    夜深千帐灯,且做不眠人,轻轻地,把竹帘微卷,窗户推开小半,等待许久的雨水迫不及待地俯下身子,轻吻透明的玻璃心。这勤快的雨滴刚清洗完白昼的天空和大地,又耐心地穿过夜色,半空中一个跳跃,便分身无数,从瓦片、树梢、石阶上慢慢滴下来,落在枣树的叶子上,流入茶花的花苞里,滑过月季的皮肤……你看,春雨多温柔,擦拭月季花瓣时,手格外轻软,尽管如此,月季花脸上还是留下委屈的泪水。别怪花朵娇气啊,实在是雨的手有点儿凉,薄凉的雨和我一样,也怕冷,它们从天空、从屋檐爬向春分的、雨水的、惊蛰的大地,和半路相遇的绿叶一起,抱成团儿钻入大地温暖宽厚的怀抱,彼此取暖。

    看着雨水勤快地擦拭叶片的身影,听着它们在花瓣上奔跑的声音,我的心里充盈着安然和欢喜。行走人间草木,心生千般愿,愿这世间的自然万物生灵,都是我愿意用一生来长相厮守的山河故人。草不语,花不言,它们正以这样的方式慢慢地、慢慢地抵达我的精神故园。慢得就像木心先生的少年时。

    半世飘零如浮萍,从乌镇到上海,从上海到纽约,再从纽约返回故乡,漫漫旅途中,木心把疲惫的身心安放在文字里,“散步散远了的乡愁”总在不经意间造访。随着“咯吱”一声,他的记忆之门被轻轻推开,纯净、古朴、悠然的从前时光和生活断章一一浮现在眼前:

    记得早先少年时/大家诚诚恳恳/说一句是一句/清早上火车站/长街黑暗无行人/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从前的锁也好看/钥匙精美有样子/你锁了,人家就懂了

    初遇《从前慢》,是在那年夏天。几只早早醒来的小鸟,清脆的鸣啼一声更比一声欢,啄碎小区的宁静,也啄破我的梦。睡意渐无,随手抓起枕边书,就着窗外半明半暗的光亮,不期而遇这几行诗句,简洁,明净,轻盈,如飞雪。倏忽间,心微微一颤,一幅画在脑海里缓缓铺开:初冬的早晨,天色微亮,街角卖早点的小铺里,夫妻俩一个劈柴,一个添火,热腾腾的蒸汽飘浮空中,给冷清的小镇增添了融融暖意。长长的街道上,没有脚步匆匆的行人,偶尔传来的,是那位坚持晨练的白发老人背着手、踱着步、悠闲地来回走动声。云中谁寄锦书来?那载着远方信笺的马车打小镇的青石板上“哒哒”而过,倚着门窗翘首期盼的,是谁家的姑娘?可真是慢啊,从清晨到黄昏,从细雨霏霏到皑皑冬雪,待把秋水望穿,方才辗转抵达。洗净双手,擦亮月光,展开信,一字一句地读,读到月下花渐眠,还紧紧攥着那把夹在信里的钥匙,不愿睡去。好看的锁,精美的钥匙,只为初时的约定,相守到终老,锁了,都懂了。

    读木心这首诗,宜冬日的午后,白雪覆盖着屋顶,地上是深深浅浅的雪泥鸿爪。手中红茶一杯暖,小口浅酌慢品,回味悠远。這一味慢啊,是时间积淀下来的沉香,这般娴静和美好。

    去三河,流连在悠长的古巷里。微风轻柔地吹拂着柳枝,夕阳慵懒地爬上房顶,攀过窗棂,照在那个安静的女子身上。她坐在门口的木凳上,系着围裙,戴着口罩。桌上堆放着大大小小的羽毛,她背后的三面墙上挂满了羽扇,彩色羽毛点缀其间,而洁白却是永远不变的底色。对于我们的到来和低声赞叹,她仿若置身无人的境地,安然的神情,轻慢的动作,看得我入了神,静静地蹲在她身边。根根白羽像一个个娉婷婀娜的仙女落入凡间,经她的手修剪,彩绘,穿线,串起了它们和我们的前世今缘。

    慢若一阕宋词,酿出浮世里最入心的一味清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乡野里的青蒿

    我家房前屋后,长满了青蒿。青蒿长得跟小树差不多,枝叶一层层往上长,绿绿的叶脉把地表遮蔽得密不透风。不过,我家门前的青蒿,基本上都长不高,母亲看着青蒿长高了,直接就拔掉了,要不就用刀子拦腰砍断。砍断的青蒿,沉静一段时间后,就开始生长侧枝。侧枝也是向上生长的,长出的侧枝,会把主干遮挡住,侧枝也能长成一株枝繁叶茂的小树模样,甚至更为稠密。

    有青蒿的地方,地上的土层都较为潮湿。每逢盛夏时节,酷暑难耐,我家那些鸡猫鸭的,就躲在青蒿下面小憩,长在青蒿下面的杂草,被践踏得不堪入目。青蒿不是常青植物,叶片分好多细小的裂片。裂片具有多枚长三角形的栉齿,略呈线状披针形,幼时绿色,有纵纹,下部稍木质化,纤细,无毛。立秋过后,青蒿逐渐变黄,枝蔓上挂满了密密麻麻圆形的果实,秋风一吹,果实及细小的叶脉簌簌飘落一地。冬日里连续几个艳阳,枯萎的青蒿耗掉了藏在体内的水分,村里人会把青蒿一把火点燃,青蒿在烈日下燃烧着枯竭的生命。

    在村子的庄稼地里,青蒿长在玉米地和黄豆地较为常见,这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长在玉米地里的青蒿,玉米秆都比青蒿高。在玉米的幼苗期间,青蒿刚刚探出个头,就被锄掉了,所以,长在玉米地里的青蒿都长不大。那些没有被锄掉的青蒿,借着从玉米间隙筛下的阳光,屏住呼吸,安静地耐心地生长。而长在黄豆地里的青蒿,就较为幸运,它可以一直待到黄豆收后,还能在山岗上摇摆来,摇摆去的。青蒿的长势跟黄豆不分伯仲,黄豆地也锄草,但黄豆没有玉米那么高,被锄掉的青蒿,阳光充沛时,又很快长出来了。黄豆灌浆后,村民也不怎么打理黄豆地了。这个时候,正是青蒿疯长的最佳时机,等到村民去地里抢收黄豆的时候,有的青蒿已盖过了黄豆。

    村子里的人对青蒿没有什么好感。那时也不知道青蒿的药用价值有那么大,总觉得它长在村子里比较碍眼。不过,烦人归烦人,不管村里的大人还是小孩,都知道青蒿有两种功效,止血与当旱烟抽。止血这种功效很简单,采撷几片翠绿的青蒿叶片,在一块石头上把青蒿捣碎,然后敷在伤口处。当青蒿的汁液与血液混在一起时,血就会渐渐止住,也可以避免伤口感染,具有消毒功效。当旱烟抽的都是村里的老人。村里吸烟的老人,每人都有一个烟斗。有时去山里干农活,身上携带的烟丝不够了,就去抓一把青蒿或捡几片梧桐树的叶子。当旱烟抽的青蒿,是枯黄的。枯黄过后的青蒿,叶脉特别轻脆,轻轻在掌心一撮,叶脉就碎了。然后把细碎的青蒿跟所剩无几的烟丝,充分搅拌均匀后,放进烟斗里来吸,浓烟滚滚。我爷爷在世的时候,也这样吸过烟,那时我还懵懂,没有问过爷爷,好吸不好吸。反正,爷爷吸着青蒿伴烟丝时的表情,跟吸纯烟丝的表情是一样的。

    青蒿的一绿一枯,都演绎了不同的价值:生,就生出希望;死,就死出价值。有一年,我从新疆回到老家,正逢母亲在屋前晒青蒿。我问母亲晒这个干嘛?母亲笑嘻嘻地跟我说卖钱。她还跟我说,对面住着的一个姑姑,一个夏天到山里砍苦药子(青蒿)卖,都卖了好几千块。那年青蒿的价格还不错,大概一斤十几块,母亲从山里砍回的青蒿,也卖了好几百块钱。母亲还跟父亲说,明年把房前屋后的青蒿都留起来,把地里的青蒿也留起来。我跟母亲说,这些青蒿就别弄了,卖不了几个钱。母亲说,长在屋前的青蒿,砍掉了也浪费,卖几个钱是几个钱。第二年,母亲老早就去山里砍青蒿了,一年下来,晒干后的青蒿差不多有好几百斤,结果没有收药材的人,一直堆放在房子里,一放就是两年,发霉后不得已扔掉了。母亲扔掉青蒿的那年,刚好是女科学家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医学奖的前一年。

    后来,母亲又跟我说,今年的苦药子(青蒿)要涨价了。住在对面的姑姑说,苦药子(青蒿)都上新闻了。我没有问过母亲,青蒿的价格怎么样,也不晓得母亲砍了多少青蒿,但我还是想,青蒿如从前一样,站在山岗上,很自然地为所需的人所用。

(选自2016年第9期《散文选刊》,有改动)

阅读下面语段,完成下面小题。

英语老师

谢宗玉

①早晨,阳光照进教室,照着一颗颗晃动的脑袋和一张张开合的嘴。我们在晨读,我们在大声晨读。别人读的是英语,我对英语不感兴趣,我在读语文。英语老师从后面走进教室,我没觉察。他冷不防从我手中把书抢了,反手就甩了我一个耳光。一教室沸扬的声音就这样被他突如其来的耳光给掀哑了,大家愣愣地看着我俩,早晨照进来的阳光这时也有些茫然无措的样子。

②英语老师扭过头叫道:你们停下来干嘛!然后一教室芽一般的声音又怯怯冒出来,顷刻间又是一片灿烂。英语老师拍了一下手,没事般地走了。

③他没事一般,我可不行,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俯下身把语文课本拾起。然后伏在课桌上,一动也不动,我能遏止自己的哭声,但止不住的泪水却从我的指缝里快速渗出来。虽然我知道错了,一三五的早晨该读英语。但我的过错难道就该由这记毫无商量余地的耳光来惩罚吗?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又流快了。我从没有被人打过耳光,更没有在这样的大庭广众下受过辱,我满脸火辣辣的,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羞耻!我感觉我那个叫自尊心的东西,在这个早晨,就像被一把无形的快刀给拦腰斩断了。

④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不声不响低着头进出教室。而在心中,仇恨的水草却疯了般昂扬生长。是的,我要报复,我要杀了他!我一定要杀了这个让我当众丢丑的家伙!我要用最直接的方法报复,我要痛快淋漓地拿刀捅了他!……我低着头,一声不响,就这样在自己的幻想中把内心捣鼓得壮怀激烈。那被拦腰斩断的自尊心在伤口处似乎又长出了细嫩的芽儿来。我最终还是失去了寻刀杀人的决心,英语老师就这样在懵懵懂懂中逃过一劫。我后来的想法是,我一定要发奋读书,将来超过他,再来羞辱他!

⑤但很快就有一事,让我进入了两难境地。那天英语老师闯进教室,对教室里的三个同学说:下午帮我去挖薯吧。你,你,还有你,来,把书收起,我们这就走。

⑥三个同学其中一个就是我,英语老师仿佛早就忘了两个月以前发生的事。但现在他既然点到我了,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心中的仇恨。我只能敛着头,和另两个同学一起去了他家。我记得一进家门,他就像个妇人样叨叨唠唠地骂着他的妻子:日日死人,怎么不见你死?!这样骂人的话是我第一次听到,所以一下子就记住了,而且根深蒂固。挖薯时,我时不时就把红薯给挖断了。我应该不是故意这样的。挖薯是一项技术活,也是一项体力活,在家里,这常常是我爸的事。我还太小,力气也小,一锄下去,挖得不深,红薯往往就被拦腰截断了。我看见英语老师不时地皱着眉头,后来他说:宗玉啊,你书也读得不好,事也做得不好,以后就等着进棺材吧。我一脸怍羞,我年纪轻轻,没想到他竟把我与棺材联系上了。心中的恨意一下子又增加了,可手中的活儿并不能停下……

⑦我现在算有些明白他那时为什么脱口就是棺材就是死了。那时他除了当老师,晚上常常替人唱号歌,哪里死了人,来请他。他一般不拒绝,十里八里也要赶去。他的号歌唱得不错。小时他在茶陵住过,一口的茶陵腔,用茶陵腔唱号歌,他的号歌就别具一格。有时在教室上课,他的声音也拉得好长,像唱号歌。有时夜里唱号歌唱得太晚,白天上课,他把作业布置下去,就趴在讲桌上睡着了。

⑧挖薯回来后不久,碰上学校组织学生入团。那时入团是件非常时髦的事,我们班当时只有三个名额,英语老师就把帮他挖过薯的三个同学都推荐上去了。全班同学知道这事后,都议论纷纷。因为如果凭成绩,我们三个没有一个能上。后来,另两个同学就在那次入了团。而我没有。因为我拒绝写入团申请书。我这样做,一是对英语老师的软性对抗。用老甘的话说,就是非暴力不合作吧。二是在同学们的冷嘲热讽中,实在没什么脸面写入团申请书。

⑨好在与英语老师总算有分开的一天。初中毕业,我怀揣着仇恨悄悄离开学校。我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我对自己说:有朝一日,我终是要回来的。

⑩可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就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好笑了。我看金庸那些侠骨豪情的武打书,江湖上的似海深仇,都可以一笑泯之。而我与英语老师之间的破事,算得了什么呢?他自己也许根本就没把这事记在心上,几年过后,我这个人就可能从他头脑中淡出了。

⑪大学里有天晚上,我与一个同学在法律楼的天台上闲扯,说到中学的事,他居然也有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依然把仇恨带在心上。他说:总有一天,我要跑回去指着他的鼻子骂一顿。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唉,也许他还没参悟透吧……

⑫不过,回头想想,也许并不完全是少年人的心胸太过狭窄……我们怀揣多深的仇恨上路,说明我们当时的伤害就有多深。随着时间的淘洗,仇恨也许可以忘记,但伤害之痛在事隔多年想起来,仍可以使心灵颤抖……那时的心灵是多么柔弱啊,可仿佛没有几个大人(包括老师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注意,所以成长的心灵,注定会遍布刀斫之痕……

⑬英语老师后来教不了英语,就调到邻校一个中学敲钟守门。参加工作后有一次回家,我还真的碰上他了。我远远见到他,心里猛地颤了一下,然后想也没想,就逃也似的溜了……

⑭走远了,我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英语老师他真的很老了……老得让我有说不出的怜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时光的气味

苏沧桑

    时光有时是一种气味,循着它,一路闻过去,会闻到某一年最让你印象深刻的某一秒。

    于我,2015年惊心动魄的那一秒,带着桂花的气味。当时,我们在老家的桂花树下摆了张桌子,父亲母亲、姑姑小舅妈小姨妈,还有抽空回来看他们的我,一起喝茶聊天。离母亲七十三岁的生日和重阳节还有三四天。

    那一秒,桂花树漏下了一缕很亮的阳光,照在母亲左脸颊花白的鬓发间。突然,一颗铜钱大的黑痣映入眼帘!我感到心脏停跳了一秒后,咚咚咚失了节奏。

    我说,妈!这颗痣什么时候有的?我怎么从来没看到过?!

    四周静了下来,只有我的声音飘忽着,听起来有点远。

    母亲说,没事没事,以前有的。

    怎么这么大?这么黑?去医院看过吗?

    没有,不用,有点破了,我用孢子粉涂了,过两天就好了。

    深夜,我百度了一下“黑痣”,恐惧像洪水浸漫了我。难道充溢着桂花香的那一秒,那么美好的一秒,是母亲和我们的分水岭?是我苦乐人生的分界线?我没有任何思想准备,我无法想象没有母亲的家,没有母亲的人生,尽管我快到知天命的年龄。

    手机相册里,绽放着母亲一个个笑脸。我一幅幅翻看着,心里一直有个声音说,不不不,不会的!

    那几日,我照常和父母说笑,出去采风,晒照片和视频给他们看。父亲说,拍照没意思,多拍点视频,留着将来看。我说对对对,拍视频,鼻子却酸了起来。这句平常的话,我都听不得了。实在忍不住了,问父亲要不要强拉着母亲去医院检查?父亲说,我们都这把岁数了,哪怕真是那什么,也没关系啦,高寿啦。

    父亲,我从小最敬畏却最懂我的父亲,早已看穿了我独自沉在谷底的心。他伸出手,把我捞了上来。

    时光在几天后的另一秒,变成了红薯粉圆子的味道。我下楼来,母亲手里正做着圆子,她歪了歪头,侧过脸给我看,说,你看,掉了!

    一个淡褐色的疤痕,替代了那颗烙在我心里的黑痣!

    她说,昨晚洗澡脱衣服不小心扯了一下,扯掉了。我说没事的吧?大概是孢子粉涂多了,看上去那么黑。

    她似乎从来都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她亦没有看出我这几天的恐惧煎熬,因此,她都没想到昨晚就该告诉我的。

    那一秒,我在心里跪下了……感谢老天。接下来的日子,过节似的,姑姑姨妈舅妈和我同学邻居轮番来玩,每天将笑声填满了整个院子。到了我回杭的日子,我说,你们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了,太累了。

    母亲说,有什么累的?多开心,巴不得天天这么累!

    父亲说,你走了,她们也都忙,不会天天来的,家里就冷清了。

    想起前几日在洋屿岛遇见两位留守海岛的老人家,儿女都在城里过得很好,他们俩自己种花生、芝麻和蔬菜,过着世外桃源的生活。母亲常说,我看我们中国内地的老人最享福了,你看香港,还有国外,许多那么大年纪的人都还在当服务员、门卫什么的。

    时光里飘回来一缕白莲花的气味,那是2015年春天某日清晨某一秒的味道,在泰国清迈,我与一场化缘不期而遇。一个姑娘递过一枝散发着清香的白莲花,微笑着示意我。我本能地后退一步,微笑着摇摇手婉拒了。

    后来,那一秒,一直刻在我心里很久。时光往往会安排一个一闪而过的时机,让你表达你的感恩,让你把感恩付诸行动,比如无关信仰地供奉上一枝白莲花,在心里对天地万物、父母师友说一声谢谢。有时,时光又会以某种方式警醒你,比如母亲的黑痣,比如白莲花……但时光更多时候是无声无息、无色无味的,过去后,便来不及了。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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