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届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马罗大叔(节选)

陈忠实

    饥饿像洪水猛兽一样咬噬着我的心!

    我走出门,村巷里死一般沉寂。没有月亮的秋夜,田野里一片黑暗。正在孕穗的包谷林里,散发着一股浓郁的包谷棒子的腻腻的甜香气味,我在水渠边站住了。

    我伸手摸到一根包谷杆子,掰下一个又肥又粗的棒子,三两把撕掉嫩皮,蹲在水渠沿儿上啃起来。包谷粒儿里的乳汁竟然溅到眼睛里,我一定是啃得太猛太快了。嫩包谷粒儿在嘴里,还没有来得及嚼烂,就滚进肚子里去了,几乎尝不出什么味,只觉得十分香甜。

    我把啃光了的包谷芯子丢到水渠里,再伸手摸到又一个包谷棒子,却猛然看见一个人,正站在三五步远的大柳树下。我一惊,一愣,从身影和体形上,立刻辨认出来,那是马罗儿,终年四季给生产队看守庄稼的老光棍儿。我也不知凭什么勇气,没有撒腿逃遁,也没有向他求饶,而是毫不动摇地把那个已经抓摸到手的包谷棒子,“咔嚓”一声掰了下来,三两下撕开嫩皮,蹲下身,又啃起来了。

    “哼!你倒胆大——”他冷笑着说。

    “跟我走!”马罗吼着。

    顺着水渠往东走,我就看见一盏马灯萤萤的亮光,那马灯正挂在老光棍住的庵棚上。

    “坐下!”他的头一摆,对我吼 喊。

    “啊……嗨嗨嗨嗨嗨……”

    突然间,他放声大哭起来,那粗哑的男人的哭声,从他喉咙里奔泻出来。像小河在夏季里突然暴发山洪,挟裹着泥沙、石头和树枝,带着吼声,颤动着四野。马罗伸出双臂,把我抱住,硕大的脑袋压在我的胸膛上,哭得更加不可收拾。他粗壮的身体颤抖着,两条铁钳一样的手臂夹得我的肩胛骨麻辣辣地疼了。

    松开抱着我的手臂,他哭溜着声儿颤颤地说了一句:“咱们……好苦哇……

    我再也支撑不住了,心酸了,腿软了,一下子坐在茅草庵棚门口的树根上,双手捂住脸颊,哭起来了。

    老光棍马罗,像疯了似地在庵棚前的草地上,跳起又落下,破口大骂:“你他妈的‘假积极’!你欺哄毛主席,放你妈的臭‘卫星’!你得了奖状,叫俺社员跟受洋罪——啃生包谷棒子!”

    戒备,羞愧,所有这些复杂的心情,全都随着马罗的骂声跑掉了。马罗蹦着,骂着,声音渐渐远了,钻进包谷地里去了,随之传出咔嚓咔嚓的断裂的脆响。

    他怀里抱着一撂包谷棒子,扔到庵棚口的草地上,点燃麦草,再加上树枝,火苗哧哧哧蹿起来,冒得老高,在一个用铁丝扭成的支架上,摆上了嫩包谷棒子。他咕哝咕哝地说:“咋说也不能……啃生的……”

    干透的树枝燃烧起来,噼啪作响,火声是这样富于生气。我坐在火堆旁,看火苗忽而落下又忽而蹿高,在秋夜的黑幕中辟开的光亮的空间,随着火苗的起落忽而缩收又忽而扩大。火苗在树枝上跳跃,从燃烧着的枝条上攀援到刚添加上去的树枝上,像万千猕猴在树林里嬉闹,跳跃翻跌;无数条火苗拢在一起,就组成一个火的世界,充满了活力。

    马罗大叔坐在一块河卵石上,两手搭在撇开的膝头上,挺直腰板,俨然一副用斧头砍削出来的青石雕像。火光映照着他的脸,一会儿明亮,一忽儿灰暗,四方脸中央,雄踞着一宽大的蒜头鼻子,脸颊上有两道粗糙的大动脉似的皱纹。这张脸上,现在呈现出安详的神态,专注的眼神。他间或用右手里的树枝拨弄一下火堆里的柴枝,甚至歪一歪脑袋,向火堆里吹两口气,然后又坐直了,却不开口说话。

    “吃——熟咧。”

    他从火堆里的铁丝架上取出一个包谷棒子,甩过来,撂到我的怀里。一股热气饱溶着浓烈的香甜气味扑鼻而来。软软乎乎的包谷粒儿,酥软香甜,一口咬进嘴里,我的眼泪禁不住扑洒下来了。

那晚我没有回家,和马罗大叔挤睡在他的庵棚里的吊床上。

(选自《陈忠实文集》)

(1)、文中“干透的树枝燃烧起来……充满了活力”一段描写了“火的世界”。请分析这一段文字的表现特色。

(2)、文中两处画线句分别包含了人物内心怎样的情感?

①咱们……好苦哇……

②我的眼泪禁不住扑洒下来了。

(3)、马罗大叔是本文的主人公,请统观全文,对这个形象作简要分析。

(4)、小说叙写马罗大叔烤包谷的举动很见匠心。请探究作者这样叙写的意图。

举一反三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小题。

清粥

王岫榕

    ①清粥是最家常的饭食,自然也不需要高贵的香米,普通的新鲜白米即可,洗过,泡过。傍晚,几朵夕阳的余晖打在灶台上,开始煮一锅清粥,只有米和水,还有一颗悠闲的心,简单明了。

    ②煮粥过程很悠长,却并不枯燥。眼见着米和水,陷入纠缠,米会一下子感知到水的温暖,开始会觉得有点不适应,躲躲闪闪的。随着水一点点的沸腾翻滚,不停示好,米粒终于欢快起来, 在水一波一浪的推动下,咕嘟咕嘟地跳着舞,随着热气徐徐上升,开出乳白的花朵。厨房里就会弥漫起淡淡的甜香,热乎乎的。这是米在慢慢地释放着自己,也是水,在慢慢的融入米的世界。这时候,就要把火关到最小,小到可以让锅保持着咕嘟的状态,又不会让刚氤氲出来的热气散掉。

    ③之后,米和水的生命进入另一状态,行动开始迟缓,安静,当米与水之间没有一丝的缝隙,稠且润泽,咕嘟声均匀如尘世的喧嚣,香气,便徐徐地氤氲,是人间烟火的香气,也是幸福的香气。

    ④煮粥的时候,心是静的,手却很少闲着,随便拿一本闲书,看两页,照顾一下粥,再返回来看,没有大起大落的情节,随便从哪里看起,只是一种消磨;洗衣机里转动着衣服,或者摘一篮子青菜,是晚上的小菜,菜叶子油绿油绿的,用清水泡进红色的小框子里。为了配菜,再切了 一盘雪白的豆腐,此时,孩子回来了,奔跑着去开了门,顺手将垃圾搁门口……忙乱,却有序,琐碎也掺和着静好。

    ⑤朋友老是觉得我为一锅粥浪费了太多时间,她煮粥和许多人一样,放点米进去,加上水,调好电饭锅的火候,盖上盖子就可以了。吃饭的时候盛在碗里,有稀薄的米汤浮在上面,而米粒,却仿佛是受了什么委屈似的,悄悄地沉到了碗的最底下。事实上,米真的是委屈的啊!在这样的不受关注与注视下熬成的粥,只不过是填肚子的食物而已,米粒根本不肯释放香气。

    ⑥米也会分享主人的好心情,然后变成自己的好味道来报答你。

    ⑦粥快熬好的时候,锅里的米,早就变得懒懒的,躺在水的怀抱,惬意舒心的样子。而水,早就化成袅袅蒸汽,缭绕四散,也有调皮的,钻到了米的身体里躲起来了。锅还是那只锅,可是,锅里的水和米,却不想隐入,水中有米,米中也有水,再也分不开了,如生命和经历,总会有抗 争和激烈,慢慢进入一种状态——互相依存,又并不干扰。

    ⑧我是极爱喝粥的人,白瓷碗,小咸菜,或者一只腌出油的鸭蛋,是清粥的绝配。喝一口,黏稠润泽,牙还没有感知到,就滑到了身体里,唇齿留香,紧接着,是身体里的温暖与熨帖,心,一下子就松弛下来,世事都远了,只愿此刻,专心感知粥的美味,体味生活的眷顾,感知安静的,有粥可食的人生。

    ⑨南宋著名诗人陆游曾作《食粥》诗一首:“世人个个学长年,不悟长年在目前,我得宛丘平易法,只将食粥致神仙。”

    ⑩被鸡鸭鱼肉和各种添加剂刺激的味蕾回归敏感,清香满口,余味不绝,清粥带给世人的福泽,是人如神仙。

    宋代苏东坡有书帖曰:“夜饥甚,吴子野劝食白粥,云能推陈致新,利膈益胃。粥既快美,粥后一觉,妙不可言。”

    清粥的好处不仅仅是简单、养生、清香。

    汉代医圣张仲景《伤寒论》述:“桂枝汤,服已须臾,啜热稀粥一升余。清粥一碗,可养身心,可助药力。”

    青春飞扬的年纪,处处都是好风景,很难将自己关在厨房里为自己,为家人煮一锅真正的清粥。便常常用稀饭代替,哄骗的,终究是自己的身体和心。

    不知从何时起,开始有心思慢慢熬一锅清粥,好像没有着急要做的事,吃了亏,煮粥的过程便慢慢平复了心境。躲在厨房里,少了一些灯红酒绿,却多了许多闲适,心和味蕾都更敏感,对幸福有了更清醒的感知。房子车子票子,盈余就好,不求太多。身体的熨帖和糯滑的口感,成了第一需求。

    清粥为伴,滋润身心,给予生命营养,便不惧流年

    愿为自己慢慢煮一锅白米清粥的人,也在生活的大命题中将自己慢慢地熬煮着,不激烈,不偏执,不放弃,一点点让灵魂散发出香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断腿母狼

邓林

    外公是生产队的护林员,他和外婆住在黄巢坪山上的小木屋。木屋的四周有竹篱笆围着,种着玉米、番薯、青菜、萝卜,养着十几只鸡鸭。

    那天,外公外出巡山,走到白佛崖底时,听到了动物凄惨的叫声。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只被野猪夹夹住了后腿的狼。狼满嘴是血,一条后腿已经断了一截,脚爪子连着皮,和另一条腿一起,夹在野猪夹里。狼为了自救,活生生地咬断了自己的一条后腿爪子,正打算咬另外一条腿爪子。

    外公向来对狼没有好感,砍下了一棵小树做木棍,打算结果狼的性命。狼没有龇牙咧嘴,目露凶光,只是轻轻地哼哼着,眼里竟然流出了泪水。外公才发现,这是一只怀崽的母狼,从它那滚圆的肚子可以看出。

    外公对母狼有了怜悯之心,丢下木棍,试探着靠近母狼,狼也不挣扎——它太疲乏了,怀崽加上失血过多,已完全没有反抗能力——当外公弯下腰,用力掰开野猪夹,取出母狼那条受伤的腿时,母狼已经昏死过去。外婆看到外公把狼带回家很生气,一定要外公把狼打死。那刚刚苏醒过来的母狼,眼泪又吧嗒吧嗒地落下来。外婆心软了,同意让母狼留下来。

    外公在鸡棚旁给母狼做了个窝,端来一盆玉米糊。母狼凑过来闻了闻,舔了舔,而后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外婆说:“狼是吃肉的动物,光吃玉米糊,营养不够,腿上的伤好不了,它肚子里的崽子也保不住。”外婆敲了两个鸡蛋在食盆里。母狼闻到了腥味,贪婪地把嘴巴伸进食盆里。

    第二天一大早,外公走到狼窝一看,大吃一惊:母狼的身边多了四只毛茸茸的小狼崽。外公外婆很高兴,听说野狼驯服了就是威猛无比的狼狗。从小好好调养,说不定明年就有了四条出色的狼狗,到那时,就不用再担心黄鼠狼来叼走小鸡小鸭了。以后每天,外公外婆都把鸡蛋留给母狼吃。母狼的奶水很充足,四只小狼崽养得胖胖的。

    一个多月过去了,母狼的腿伤好了许多,但那条被它自己咬断了一截的脚爪,长不出来了;那条骨折了的腿,一时半会儿也好不了。小狼崽一天天地长大,它们跟外婆养的鸡鸭混熟了,经常在一起玩耍,互相之间没有一点惧怕。

    那天夜里,外公外婆迷迷糊糊中听见了鸡的尖叫声,没在意。天亮了,外婆发现下蛋最多、最大的芦花鸡,竟被咬断了脖颈——死了。外婆认定是小狼崽干的,随手抄起一把扫帚,追着小狼崽就是一阵痛打,破口大骂:“你们这些畜生,忘恩负义的东西,没有芦花鸡下的蛋,你们能有今天?”

    之后一连三天,鸡窝平安无事。外公外婆渐渐地把这件事忘了,依然每日两餐给母狼喂食。这天早上,外婆发现又少了两只母鸡。很快在篱笆边上找到了两只母鸡的尸体,它们也被咬断了脖子。外婆气极了,拿过一根竹竿,见着狼崽就打。小狼崽被追得四处逃命,撞开篱笆,逃进了树林。看着外婆追打小狼崽,母狼在窝里唔唔地叫着,流着泪。

    当天晚上,四只小狼崽没有回窝。第二天,外婆打开鸡棚,竟然又有三只母鸡和一只麻鸭被活生生地咬断了头颈——四只小狼崽为报复外婆,竟然各自咬死一只!外婆火从心头起,对着母狼就是一顿痛打:“养不教,母之过,你这不知好歹的畜生!你这忘恩负义的东西!”母狼也不躲闪,只是哀嚎着,流着泪。

    天亮了,外公外婆听到轻轻的敲门声。外公打开门一看:门槛上坐着那条断了后腿的母狼,母狼的身后,齐刷刷地躺着四只小狼崽的尸体,小狼崽的嘴都被咬得稀烂,惨不忍睹。母狼看到外公开了门,拖着受伤的双腿,缓缓地爬到门外的大石头上,然后转过头,对着外公外婆,嗥嗥地大吼两声,滚下了悬崖。

    外公外婆都活了大半辈子,从来没有听说过野兽会自杀的。显然,那四只小狼崽都是被母狼咬死的。外公外婆看到这个情景惊呆了。他们不再为死去的鸡鸭伤心,反而为母狼杀死狼崽,滚崖自尽,感到过意不去。外公来到悬崖底找回母狼的尸体,在屋后的树林里,把它和四只小狼崽埋在一起。

    当天夜里,鸡棚里又传来了鸡的尖叫声。外公外婆赶到鸡棚,在雪亮的手电光下,两只黄鼠狼正在咬着鸡的脖子…… 外公外婆明白了:原来咬死鸡鸭的凶手,不是小狼崽,而是黄鼠狼!外公外婆眼里噙满了泪水……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丑琴操

邓跃东

    祖父会拉琴,好事者命令他带上两个会拉胡琴的侄儿一起演出。在邻村第一次巡演时,我大伯父刚拉开过门,台下就扔来一只鞋子,砸在他头上。他们指责大伯父的胡琴有问题,硬是逼着他锯掉了琴杆上的龙头……

    这件事我是听一个叔父说的,几个伯叔不愿回忆这些旧事,唯有我堂二叔反应异常,他大口大口地吸着烟说:“琴头是我砍的!”我知道二叔一直钟情于胡琴,没想到他竟是这件事的亲历者。透过浓浓烟雾,我看到了二叔眼里流露出的几丝幽怨。

    那晚他们受到了批评,被要求将琴头处理掉,否则后果难以想象。祖父答应一定处理好,但不是当场锯掉的。这把琴是大伯父在县城读中学时带回的,却成了二叔的至爱。那时祖父被贬职从学校回乡,思虑最多的是要保住侄子们的性命,要不就对不起大哥。祖父就给二叔做工作,二叔十五六岁,很不配合。祖父发了怒,责问他:“是人头重要还是琴头重要?”二叔噙着泪、含着怨气,在祖父的逼迫下锯下了琴头。祖父说:“这个琴头雕刻得精致,你先收着,日后可能会用上。”二叔不吭气,捡起琴头一把甩进了灶膛。

    丑琴无头,祖父他们也无脸面,操琴的模样十分滑稽,总不被人正眼看。当然,心里最憋屈的是二叔。他很年轻,无端被人嘲笑,其实他拉琴是很有水准的,但是心里不平,音色起伏大。丑琴让二叔的脾性也丑了起来,他变得十分倔强,不太理会祖父——以前他们经常一起谈琴论艺,慢慢地不怎么说话了。

    没过多久,伯叔姑姑们不能读书了,因为村里不准。二叔二次被生产队长从中学赶回,他聪颖好学,无奈初三未读完,就再也未进过学堂的门了。二叔积下一肚子的愤懑和怨恨,别人拈轻怕重,在生产队混工分,他年纪轻轻就去学泥水匠的手艺,每天用砖刀砍砍剁剁,其实是在发泄不满,他要砍平种种崎岖。但是,这种方式并不能让他感到轻松,他的虎口被震烂,血流不止,也不能释放心中的怨气。他又想起了无头琴,每天劳作回来,把自己关在房里,只有丑琴懂他,眼里的泪、虎口的血,遗落在琴上,他浑然不知。

    二叔独自拉琴,长夜不息。祖父知道他心里苦闷,就开导他说:“拉琴可以消解磨难,但不能宣泄情绪,你指上的怨气太重了。”二叔说:“你不是说琴音传递的是心声吗?”祖父反问:“你心里向往的是什么?”二叔不吭声了。听琴知音,得失寸心。二叔对祖父的视听修养极为钦佩,他为自己更名为“清明”,自此静心练琴,研习音律。

    清明通透,方有流音。二叔反复体悟,寻求彻悟——人跟丑琴一样,没有脸面,可琴还是琴,心里有音,仍可自然地发声。他的心慢慢地融入了丑琴,琴声开始从心里流泻出来,没有了早时的发泄,音色一片柔美。

    二叔认真地看着我说:“琴已无头,人得有名。”

    二叔那时带着这把丑琴,一次次地参加上级安排的演出。他用丑琴发出的优美琴声征服了众多同行,感染无数心田。有一次,上级首长要来观看,领导提出给他换把琴,说这琴太丑了,影响县里的形象。二叔说,人能换但琴不能换。

    在本村的一场集会上,全家人都被责令到场陪斗,批斗的对象是二叔的母亲。大冬天里她被拉到学校操场上,被风车对着猛吹,她不服软,直挺挺地站了一夜。有人起哄要我家的人拉琴造势,祖父跟他们交涉能不能换人,他们说不行,故意要我二叔拉。祖父尴尬不已,二叔却轻松地拉开了弓子。凝望着受难的母亲,他如入空谷,心若止水,怀中丑琴一如惜日,不动声色。后来我得知,二叔拉的是刘天华先生的《光明行》,他心里存有光亮!

(选自《读者》2015年第9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荆轲之死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三十年。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摆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

    “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不是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金科才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冶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剑始终拔不出来的样子。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超人

冰心

    何彬是一个冷心肠的青年,从来没有人看见他和人有什么来往。他不轻易和人打招呼,也永远没得到过一封信。他不但是和人没有交际,凡带一点生气的东西,他都不爱,屋里连一朵花、一根草都没有。他从局里低头独步回来,关上门,便坐在书桌旁边。偶然疲倦了,拉开帘幕望一望,但不多一会儿,便又闭上了。

    程姥姥算是他另眼看待的一个人。她端进饭去,有时便站在一边,絮絮叨叨,问他为何这样孤零。何彬偶然答应几句:“人和人都不过如同演剧一般:上了台是父子母女,亲密的了不得;下了台,摘了假面具,便各自散了。尼采说得好,爱和怜悯都是恶。”

    这一夜他忽然醒了。听得对面楼下凄惨的呻吟,这痛苦的声音,断断续续,在这沉寂的黑夜里只管颤动。他虽然毫不动心,却也搅得他一夜睡不着。月光如水,从窗纱外泻将进来,他想起慈爱的母亲,天上的繁星,院子里的花……他的脑子累极了,极力想摈绝这些思想,无奈这些事只管奔凑了来,直到天明,才微微的合一合眼。

    他听了三夜的呻吟,看了三夜的月,想了三夜的往事——

    他每天还是机械似的做他的事,然而在他空洞洞的脑子里,凭空添了一个深夜的病人。

    第七天早起,他忽然问程姥姥对面楼下的病人是谁?程姥姥一面惊讶着,一面说:“那是厨房里跑街的孩子禄儿,腿摔坏了,每夜呻吟。这孩子真可怜,今年才十二岁呢……”何彬自己只管穿衣戴帽,好像没有听见似的,走到门边,却慢慢的从袋里拿出一张钞票来:“给那禄儿罢,叫他请大夫治一治。”说完了,头也不回,径自走了。

    程姥姥一看那巨大的数目,不禁愕然,何先生也会动起慈悲念头来!

    呻吟的声音,渐渐的轻了,月儿也渐渐的缺了。何彬还是朦朦胧胧的——慈爱的母亲,天上的繁星,院子里的花……他的脑子累极了,竭力的想摈绝这些思想,无奈这些事只管奔凑了来。

    程姥姥带着禄儿几次来叩门,要跟他道谢;他好像忘记了似的,冷冷的抬起头来看了一看,又摇了摇头,仍去看他的书。禄儿仰着黑胖的脸,在门外张着,几乎要哭了出来。

    这一天晚饭的时候,何彬告诉程姥姥说他要调到别的局了,后天早晨便要起身,请她将房租饭钱,都清算一下。

    他觉得很疲倦,一会儿便睡下了。——忽然听得自己的门钮动了几下,接着又听见似乎有人用手推的样子。他不言不动,只静静的卧着,一会儿也便渺无声息。

    第二天他自己又关着门忙时,忽然想起绳子忘了买了。他打开门,只见人影儿一闪,再看时,禄儿在对面门后藏着呢。他踌躇着四围看了一看,一个仆人都没有,便唤:“禄儿,你替我买几根绳子来。”禄儿趑趄的走过来,欢天喜地的接了钱,如飞走下楼去。

    不一会儿,禄儿跑的通红的脸,喘息着走上来,一只手拿着绳子,一只手背在身后,微微露着一两点金黄色的星儿。他递过了绳子,仰着头似乎要说话,何彬却不理会,拿着绳子自己进屋去了。

    累了两天了,何彬闭上双眼,又想起了深夜的病人——慈爱的母亲,满天的繁星,院子里的花……十几年来隐藏起来的爱的神情,又呈露在何彬的脸上;十几年来不见点滴的泪儿,也珍珠般散落了下来。

    微微睁开眼,四面的白壁,一天的微光,屡屡清香,一个小人儿,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临到门口,还回过小脸儿来,望了一望。

    何彬竭力的坐起来。那边捆好了的书籍上面,放着一篮金黄色的花儿,花篮底下还压着一张纸:

    这篮子里的花,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名字,是我自己种的,倒是香得很,我最爱它。我想先生一定是不要的。然而我有一个母亲,她因为爱我的缘故,也很感激先生。先生有母亲么?她一定是爱先生的。这样我的母亲和先生的母亲是好朋友了。所以先生必要收下母亲的朋友的儿子的东西。

    禄儿叩上

    何彬看完了,捧着花儿,回到床前,不禁呜呜咽咽的痛哭起来。

    清香还在。窗内窗外,互相辉映的,只有月光,星光,泪光——

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各题。

狗知道

[比利时]乔治·西默尔

    在巴黎市郊,从一户人家走出一个人来。他西装革履,分头油光发亮,左腋下夹着一只鼓鼓囊囊的皮包,东张张,西望望,显得鬼鬼祟祟的样子。

    这个男子刚要加快脚步,猛然听见一声喝叫:“喂,站住!”

    他顿时一怔,收住了脚步,两眼打量着突然出现的人:一米八的个子,体壮如牛,身着长大衣,头戴一顶礼帽,嘴上叼着烟斗,一对闪亮的眼睛,在逼视着自己。

    “你,你是什么人?”他有些胆怯,不由自主地后退几步。

    来人掏出了证件。原来此人是老练的巴黎司法警察梅格雷。

    梅格雷问道:“你是不是趁人不在家,想偷东西啊?”

    “哪里的话!”

    “那你为什么鬼鬼祟祟的样子?”

    “鬼鬼祟祟?我怎么会鬼鬼祟祟呢!”男子说,“你也太神经过敏了!”

他说完就要走,但梅格雷挡住了他的去路。他叼着灭了火的烟斗,用严厉的目光,上上下下审视着男子,心里想道:“难道我真的怀疑错了吗?”

    梅格雷侧耳听听屋里的声音,然后摇摇头。

    “外面人在说话,而屋里却无任何反应,说明屋里没有人。这人根本不像屋子的主人。如果他是主人的话,出屋时是不会那样一种神态的。”梅格雷觉得没有怀疑错。他决定把这个男子带回去细细盘诘。

    “走,跟我走一趟。”

男子急了,大声嚷嚷起来:“我就是这家的主人。难道我会偷自己家里的东西吗?”

    “什么?你说你是这家的主人?真是天大的笑话!”话音刚落,一只浑身长毛的狗,从屋子里跑了出来,一边摇着尾巴,一边嗅男子的脚。

男子摸着狗的头,对梅格雷说:“这是我家的看门狗玛丽。”

    梅格雷愣了愣。

    “这么说,确实是我怀疑错了?他如果不是主人,那狗是不会对他这般亲热的。”

    这时,玛丽对着他“汪汪”乱叫,龇牙咧嘴地表示敌意。

    “喂,玛丽,别叫!”男子发出制止的命令后,狗就不叫了。

    梅格雷非常尴尬。他是个朴实而稳重的人,回想起来,在办案中还不曾出过这样的洋相呢。

    玛丽离开男子,跑到电线杆旁,抬起一条后腿,撒了一泡尿。

    梅格雷向那男子道了歉,正要转身离开,猛然间,第六感觉提醒了他。

    “喂,你到底还是一个小偷!”梅格雷不由分说,就把男子逮捕了。

回到办公室,男子仍然叫屈不迭:“冤枉啊!你凭什么说我是小偷?你这人也太武断了!”男子一面嚷嚷着,一面望着梅格雷的脸色。

梅格雷同审讯别的犯人一样,习惯地用骑马的姿势跨在椅子上,注视着罪犯,口气十分平静:“你问我凭什么说你是小偷吗?就凭你管那条长毛狗叫玛丽!”

    “它是叫玛丽呀!”

    “你说谎!我问你,它是雌狗还是公狗?”

    “这个……”

    “我再问你,雌狗和公狗在小便时的姿势有什么不同?”

    “这个……”

    “嘿嘿,你现在想起那只长毛狗小便时的姿势了吧!是这条狗戳穿了你的谎言!”梅格雷叼着烟斗,得意之情溢于言表,”不用说你、我,就连小孩子也都知道,公狗是抬起一条后腿叉开来撒尿的,而母狗不是。试问,它明明是条公狗,怎么会叫‘玛丽’这种女性的名字呢?”

    “这个……”

    “这是你临时给胡乱起的!因为它一身长毛,从外表上看,根本分辨不出它是公是母。你随机应变,叫它‘玛丽’来骗人。想想吧,狗的主人竟然不知道自家狗的性别,岂不是天大的怪事吗?”

    “这个……”

    梅格雷步步紧逼,小偷步步后退。他除了”这个……”再也回答不出什么了。

    “你一定还想叫我解释一下,既然你不是狗的主人,那狗为什么会对你表示亲热呢?那是因为你进屋时给它好吃的东西,对不对?”

    “是,是的。我喂了它肉片。”

    小偷把偷到的东西,乖乖地交了出来。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