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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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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6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有志者(节选)

茅盾

    睁开眼来,两片嘴唇轻轻一松,就有一个烟圈儿从他嘴边腾起,摇摇摆摆去了一段路,然后停住,好像不知道上前好呢转弯好,得站住了转一转念头,这当儿,那圈子一点一点扩大,那烟色也一点一点变淡起来,大到不能再大,淡到不能再淡,烟圈子也就没有。

    他有点失望。这当儿,他夫人的脚步声从房门外来了,决不会错。老是像拖着鞋皮——拖噜拖噜。他一听见就会头痛。他会立刻想象到自己的脑髓摊平了成为地板,而他夫人的鞋底——拖过!而且,他好像已经是地板了,他看得见夫人鞋底粘着的煤屑、鱼鳞、青菜梗。他两手捧住了脑袋,睁圆着一对恨极了的眼睛。

    “又是我打搅你了。”夫人是一目了然的,“可是,你看,阿大撒了我一身尿,不换件衣服怎么成?”

    他苦笑。夫人进来总是有理由的。然而,他讨厌他夫人屡屡进来,也是有理由的:他不趁这暑假的期间写成一篇“创作”,难道等开了学一星期二十小时的课,百来本作文簿那时倒写得成么?难道因为阿大会撒尿,夫人要换衣,他就活生生“牺牲”了稳可以到手的“创作家”的头衔么?不成的!那怎么对得起他自己呢!——他的“人生经验”,他的“天才”,他的五年来朝思暮想的一鸣惊人的大抱负大计划!五年前他毕业的当儿,不是早已在师长和同学面前——简直是在全世界面前,宣言他要精心结构“创”一部“作”么?已经蹉跎了五年了呀!不成的!那个——简直不成话!

    他无可奈何地往床上一躺,叹口气,喃喃地说:“哎,总得有个书房——书房;没有书房,产生不出——哎,伟大的——”

    他没有说完全,就觉得喉咙头梗住了。阿大要撒尿,夫人要换衣服,当真比他的“事业” 还重要么?笑话!

    过了几天,他居然独个人住到庙里去了。

    第一天是要布置出一个适宜于“创作”的书房来,一眨眼便已经天暗。自觉得“灵感”还没来,就上床睡觉。他有梦。当然是“创作”成功的梦。他从梦中笑醒了。他揉了揉眼睛,把小指头放到嘴里轻轻咬一下。不错,他感觉得痛,他不是在梦中。“品一会儿茗提提神是好的,”然而因为茶,他就联想到咖啡。对了,咖啡是不可少的。不是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全仗了二万几千杯咖啡?

    “怎么从前就忘记了呢!天大的损失!不然,我的杰作早已产生了,何待今日!”

    夫人将他指定要的黑咖啡买好寄了来时,已经是他在庙里的第四个黄昏。三天来他原稿纸撕掉过十几张,但是摊在书桌上的原稿纸依然只标着一个大大的“一”字。这怪得他么!夫人还没把黑咖啡寄来呢!这个责任自然是夫人负的!

    然而现在黑咖啡终于寄到了,他的脑细胞又立刻下了全部紧急动员令。那一晚,他开了第一次的夜工。

    似乎黑咖啡当真有点魔力的。他坐在原稿纸前面不到十分钟,便觉得文思汹涌,仿佛那未来的“杰作”的全部结构蓦地耸现在他脑子里;“哈,原来早已成熟了在那里!”——他夹忙中还能自己评赞了一句。他像大将出阵似的捋起袖子,提起笔来,就准备把那“原来早已成熟了的”移到纸上去。他奋笔写了一行。核桃大的字!然而脑袋里“早已成熟了的”东西忽然逃走!

    于是他不能不捧着脑袋了,不能不搁笔了。约莫又是十分钟。他脑子里的“杰作”的形体渐渐又显形。他眼睛里闪着光芒,再奋起他的自来水笔,又是核桃大的字,然而,不到半行,猛可地腿上来了一锥,他反射作用地拍的一下,半手掌的红血!就在这当儿,脑子里的东西就又逃走。现在他觉到占有这书房的,不是他而是蚊子。无数的蚊子,呐喊着向他进攻。他轻轻叹一口气站起身来,看看原稿纸,还是第一张,十来行核桃大的字;看看地上,香烟屁股像窗外天空的星!

    很委屈地躺在床上的时候,十分可惜那第一杯黑咖啡召来的第一次“灵感”没有全数留住。“怪不得人家说汉字应当废除呢!要不是为的笔画太多,耽搁了工夫,我那第一次的想像岂不是全可以移在纸上么?——至少是大部!”

    “听说西洋的大文章,从来不作兴自己动笔的;他们有女打字。他们拿着咖啡杯,一面想,一面口说,女打字就嚓嚓地打在纸上。那自然灵感逃不走!”他一面搔着腿上背上的蚊虫疤,一面这么想着,觉得有点悲哀了。

    他诅咒又诅咒,终于在诅咒中睡去了。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的选材方法很有特点,选取大时代中的生活一角,没有明显地表现重大社会内容, 却从中揭示社会生活的某些本质。 B、小说开头部分对他吐烟圈进行较为详细的描摹,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他无聊烦闷的生活状态,所以才有了要进行创作的决心。 C、小说运用语言描写、心理描写和细节描写等多种手法,形神兼具地刻画人物形象,立体展现人物性格,极富艺术感染力。 D、小说的语言富于嘲讽揶揄,运用了夸张“香烟屁股像窗外天空的星”和比拟“蚊子呐喊着向他进攻”等多种修辞手法。
(2)、小说以“有志者”为题,请分析有什么好处。
(3)、从作者的创作意图看,主人公最后能否完成他的“大抱负大计划”?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后面的问题。

菜  花

孙犁

    每年春天,去年冬季贮存下来的大白菜,都近于干枯了,做饭时,常常只用上面的一些嫩叶,根部一大块就放置在那里。一过清明节,有些菜头就会膨胀起来,俗话叫做菜怀胎。慢慢地把菜帮剥掉,里面就露出一株连在菜根上的嫩黄菜花,顶上已经布满像一堆小米粒的花蕊。把根部铲平,放在水盆里,放置在书案上,是我书房中的一种开春景观。

    菜花,亭亭玉立,明丽自然,淡雅清静。它没有香味,因此也就没有什么异味。色彩单调,因此也就没有斑驳。平常得很,就是这种黄色。但普天之下除去菜花,再也见不到这种黄色了。

    今年春天,因为忙于搬家,整理书籍,没有闲情栽种一株白菜花。去年冬季,小外孙给我抱来一大旱萝卜,家乡叫做灯笼红。鲜红可爱,本来想把它雕刻成花篮,撒上小麦种,贮水倒挂,像童年时常做的那样。也因为杂事缠身,胡乱把它埋在一个花盆里。一开春,它竟一枝独秀,拔出很高的茎子,开了很多的花,还招来了不少蜜蜂儿。

    这也是一种菜花。它的花,白中略带一点紫色,给人一种清冷的感觉。它的根茎俱在,营养不缺,适于放在院中。正当花开得繁盛之时,被邻家的小孩揪得七零八落。花的神韵,人的欣赏之情,差不多完全丧失了。

    今年春天风大,清明前后,接连几天,刮得天昏地暗,厨房里的光线,尤其不好。有一天,天晴朗了,我发现桌案下面,堆放着蔬菜的地方,有一株白菜花。它不是从菜心那里长出,而是从横放的菜根部发出,像一根老木头长出的直立的新枝。有些花蕾已经开放,耀眼的光明。我高兴极了。把菜根菜帮修了修,放在水盂里。

    我的案头,又有一株菜花了。这是天赐之物。

    家乡有句歌谣:十里菜花香。在童年,我见到的菜花不是一株两株,也不是一亩两亩,是一望无边的。春阳照拂,春风吹动,群蜂轰鸣,一片金黄。那不是白菜花,是油菜花。花色同白菜花是一样的。

    1946年春天,我从延安回到家乡。经过八年抗日战争,父亲已经很见衰老。见我回来了,他当然很高兴,但也很少和我交谈。有一天,他从地里回来,忽然给我说了一句待对的联语:丁香花,百头,千头,万头。他说完了,也没有叫我去对,只是笑了笑。父亲做了一辈子生意,晚年退休在家,战事期间,照顾一家大小,艰险备尝。对于自己一生挣来的家产,爱护备至,一点也不愿意耗损。那天,是看见地里的油菜长得好,心里高兴,才对我讲起对联。我没有想到这些,对这副对联,如何对法,也没有兴趣,就只是听着,没有说什么。当时是应该趁老人高兴,和他多谈几句的。没等油菜结籽,父亲就因为劳动后受寒,得病逝世了。临终,告诉我,把一处闲宅委给叔父家,好办理丧事。

    现在,我已衰暮,久居城市,故园如梦。面对一株菜花,忽然想起很多往事。往事又像菜花的色味,淡远虚无,不可捉摸,只能引起惆怅。

    人的一生,无疑是个大题目。有不少人,竭尽全力,想把它撰写成一篇宏伟的文章。我只能把它写成一篇小文章,一篇像案头花一样的散文。菜花也是生命,凡是生命,都可以成为文章的题目。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舅爷

刘汀

    到死为止,舅爷都只是个光棍儿。

    舅爷的大部分人生都在和羊打交道,他是我们村从业时间最长的羊倌,前后加起来差不多有二十年,而他去世时,也才五十几岁而已。在我的印象里,他始终是那个样子:高个子,面目黝黑,牙齿发黄,粗大的鼻孔和嘴巴,说话时总带着一种嗡嗡声。这样的容貌,按说在农村来说也不算多么难看,可舅爷一辈子没正经恋爱过,更没结过婚,孤老一生。

    他只身到这儿来,没有户口也没有土地,是一个外人。在我家前面几十米,有一块空地,叔叔们在西边的荒地上脱了几千块黄土坯,晒干后运回村里,给舅爷盖了两间土坯房。大概就从这时候开始,舅爷才算真正进入了村里的生活秩序。

    不知为何,这栋新盖起的小房,两年之后就变得很破旧。窗户没有玻璃,是用塑料布封着的,但很快就露出许多大大小小的洞。屋檐上的木桩缝隙,有鸟雀和燕子做了窝,把白色和灰色的大便拉在上面,风吹日晒之后,看上去就有了日月侵蚀的意思。

    放羊回来,把各家的羊赶回去,天已经黑透了,他再一个人生火做饭。偶尔,家里蒸了馒头或豆包类的干粮,母亲会让我们叫舅爷来家吃,他总是歪着脖子说不去,似乎很生气的样子。我们回去回话,母亲就说不吃拉倒,但饭后还是会让我们把干粮给他送一些。我们走进阴暗的屋子,舅爷端坐在土炕上,面前摆着桌子,桌上有一些咸菜,看我们进来,又是很不高兴地说:“怎么才来,我都等半天了。”

    他开始大口大口地吃饭,舅爷的饭量实在惊人,他一顿能吃七八个馒头。有一年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刚吃完午饭,舅爷突然笑眯眯地进了屋,从怀中掏出两块月饼给我和弟弟。母亲拦着说我们买了,你自己吃。舅爷说吃够了,这回吃够了,我买了四斤月饼,一口气吃了三斤半,实在吃不动了,这俩给他们吃。舅爷依旧抱起膀子,咧着嘴似笑非笑,看着我们啃食月饼,眼神有一种温情。

    九几年的时候,村里面的羊突然多起来,羊倌的放羊钱也水涨船高。那两年大概是舅爷生活最滋润的日子,他甚至找电工,从外面的电线上拉了一根线,给自己的小屋接了一盏十五瓦的电灯。舅爷还买了一台黑白电视机,但抱回去后却没有人影,一片雪花。一群孩子跑过去看电视,看了一会儿屏幕上的雪花,听了一会儿哗哗声,就厌了,四散而去。可舅爷竟然能大半宿大半宿地盯着雪花看,好像他能从那儿看出了天线接收不到的故事一样。

    牛羊越来越多,他的收入却越来越少,许多人家的羊群过百之后,感到雇一个羊倌太亏了,便两三家合伙,一家一天自己放羊。很快,那根从空中横拉出来的电线,因为没交电费又被收了回去,那栋越发破败的孤独的小屋,重归黑暗和荒寂。

    第二年的大年初一,我们去给他拜年。他的屋里冷极了,似乎好几天都没有生过火,我看见土炕上堆着两床露出棉絮的被子。炕的另一边,盆里有一坨冻僵的黑面团,另一个盆里是冻着冰碴的碎酸菜,看不到一点肉星儿;一个盖帘儿,放着十几个饺子。我们觉得自己身上新做的衣裳,和屋子里的气氛很不对劲儿,扭扭捏捏着转身要走。“等一下,”舅爷叫住我们,然后从炕席底下摸出一把钥匙,打开炕尾的一个小箱子,手在里面摸了半天,掏出一把块儿糖,给每个小孩两块,自己也剥开一块丢进嘴里,说:“吃吧,可甜了。”说完又钻进被窝里,却没睡,眼睛盯着房顶。我们觉得无聊,赶紧出来。大街上,满是红红绿绿互相串门拜年的人,大家递着烟,说着祝福的吉祥话,偶尔有爆竹声从某家院子或小孩子的脚边响起,在空旷干冷的天空里灰飞烟灭。走出他的院子时,我心里酸酸的。

    我不知道舅爷是哪一天死的,只是仿佛某一次放假回家,他那栋破旧的小房子换了主人。有人家买下了它,推倒,重新盖起砖房,垒高院墙,开辟菜园子,打下水井,又一户普普通通的农家院就此诞生。舅爷没了,他存在的痕迹也没了,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因为不属于家族的人,他的坟不能进祖坟,只能找一处偏远的山坡埋掉。他死了,我不觉得是死于身体上的病。我无法想象在离去的那一天晚上,躺在破旧的、满是土味和烟味以及腐烂的衣服味的炕上,舅爷想过什么;我也无法想象他是否流过眼泪,是否伤过心;我甚至无法想象他作为一个人该有怎样的悲欢离合……

    他永远一个人面对着此起彼伏的群山和旷野,无论生前还是死后。

    我越来越感到,他所面对的那些孤独,那些空落落,多多少少也是我们终将要面对的。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的母亲

丰子恺

    ①母亲生前没有摄取坐像的照片,但这姿态清楚地摄入在我脑海中的底片上,不过没有晒出。现在就用笔墨代替显影液和定影液,把我母亲的坐像晒出来吧:

    ②我的母亲坐在我家老屋的西北角里的八仙椅子上,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

    ③老屋的西北角里的八仙椅子,是母亲的老位子。从我小时候直到她逝世前数月,母亲空下来总是坐在这把椅子上,这是很不舒服的一个座位:我家的老屋是一所三开间的楼厅,右边是我的堂兄家,左边一间是我的堂叔家,中央是没有板壁隔开,只拿在左右的两排八仙椅子当作三份人家的界限。所以母亲坐的椅子,背后凌空。若是沙发椅子,三面有柔软的厚壁,凌空无妨碍。但我家的八仙椅子是木造的,坐板和靠背成九十度角,靠背只是疏疏的几根木条,其高只及人的肩膀。母亲坐着没处搁头,很不安稳。母亲又防椅子的脚摆在泥土上要霉烂,用二三寸高的木座子衬在椅子脚下,因此这只八仙椅子特别高,母亲坐上去两脚须得挂空,很不便利。所谓西北角,就是左边最里面的一只椅子,这椅子的里面就是通过退堂的门。退堂里就是灶间。母亲坐在椅子上向里面顾,可以看见灶头。风从里面吹出的时候,烟灰和油气都吹在母亲身上,很不卫生。堂前隔着三四尺阔的一条天井便是墙门。墙外面便是我们的染坊店。母亲坐在椅子里向外面望,可以看见杂沓往来的顾客,听到沸反盈天的市井声,很不清静。但我的母亲一身坐在我家老屋西北角里的这样不安稳,不便利,不卫生,不清静的一只八仙椅子上,眼睛发出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母亲为什么老是坐在这样不舒服的椅子里呢?因为这位子在我家中最为冲要。母亲坐在这位子里可以顾到灶上,又可以顾到店里。母亲为要兼顾内外,便顾不到座位的安稳不安稳,便利不便利,卫生不卫生,和清静不清静了。

    ④我九岁的时候,父亲遗下了母亲和我们姐弟六人,薄田数亩和染坊店一间而逝世。我家内外一切责任全部归母亲负担。此后她坐在那椅子上的时间愈加多了。工人们常来坐在里面的凳子上,同母采谈家事:店伙们常来坐在外面的椅子上,同母亲谈店事;父亲的朋友和亲戚邻人常来坐在对面的椅子上,同母亲交涉或应酬。我从学堂里放假回家,又照例走向西北角椅子边,同母亲讨个铜板。有时这四班人同时来到,使得母亲招架不住,于是她用眼睛的严肃的光辉来命令,警戒,或交涉;同时又用了口角上的慈爱的笑容来劝勉,抚爱,或应酬。当时的我看惯了这种光景,以为母亲是天生成坐在这只椅子上的,而且天生成有四班人向她缠绕不清的。

    ⑤我十七岁离开母亲,到远方求学。临行的时候,母亲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诚我待人接物求学立身的大道;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关照我起居饮食一切的细事。她给我准备学费,她给我置备行李,她给我制一罐猪油炒米粉,放在我的网篮里:她给我做一个小线板,上面插两只引线放在我的箱子里,然后送我出门。放假归来的时候,我一进店门,就望见母亲坐在西北角里的八仙椅子上。她欢迎我归家,口角上表了慈爱的笑容,她探问我的学业,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晚上她亲自上灶,烧些我所爱吃的菜蔬给我吃,灯下她详询我的学校生活,加以勉励,教训,或责备。

    ⑥我廿二岁毕业后,赴远方服务,不克依居母亲膝下,唯假期归省。每次归家,依然看见母亲坐在西北角里的椅子上,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现出慈爱的笑容。她像贤主一般招待我,又像良师一般教训我。

    ⑦我三十岁时,弃职归家,读书著述奉母,母亲还是每天坐在西北角里的八仙椅子上,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只是她的头发已由灰白渐渐转成银白了。

    ⑧我三十三岁时,母亲逝世。我家老屋西角里的八仙椅子上,从此不再有我母亲坐着了。然而每逢看见这只椅子的时候,脑际一定浮出母亲的坐像——眼睛里发了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她是我的母亲,同时又是我的父亲。她以一身任严父兼慈母之职而训诲我抚养我,我从呱呱坠地的时候直到三十二岁,不,直到现在。陶渊明诗云:“昔闻长者言,掩耳每不喜。”我也犯这个毛病:我曾经全部接受了母亲的慈爱,但不会全部接受她的训诲。所以现在我每次想象中瞻望母亲的坐像,对于她口角上的慈爱的笑容觉得十分感谢,对于她眼睛里的严肃的光辉,觉得十分恐惧。这光辉每次给我以深刻的警惕和有力的勉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朗读与呐喊

莫 言

    今年二月,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方快相遇。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在卖豆腐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奖后,面对采访的记者他提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于是我回想起方快与朗读有关的事来。

    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在我们那里,谁要是出去上几天学或当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肯定成为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还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谁的声音里有着对课文的故意歪曲。方快是挨教鞭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略有痛感而已。

    有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新课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接着满塘的蛙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次朗读那样卖力,那样愉快,那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却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方快停止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还参加全县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他很可能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方快引发了朗读的热潮。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是其中一个追随者。

    后来当了兵,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讲哲学,政治经济学,我哪里懂这些!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我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我也颇为得意。三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心中一怔,才知道他们受了我多少折磨。

    去年秋天,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听她吟诵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因为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是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告别叶先生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无比畅快。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Ⅱ

山在那儿

刘慈欣

(前情梗概:一心想要登山的冯帆曾经在大学组织攀登珠峰,最后导致全队四人死亡,为了惩罚自己从此远离陆地,他决定一辈子不登山。但机缘巧合,原本是为了逃离登山而来到海上的冯帆,遇到了因外星飞船入侵而形成的一座比珠穆朗玛峰还要高两百多米的水山。人类大难临头……)

冯帆站在救生艇上,目送着蓝水号远去,他原准备在其上度过一生的。另一边,在太空中的巨球下面,海水高山静静地耸立着,仿佛亿万年来它一直就在那儿。

当感觉到救生艇的甲板在水坡上倾斜时,冯帆纵身一跃,跳入被外星飞船的光芒照得蓝幽幽的海中。

他要成为第一个游泳登山的人。

现在,已经看不到海山的山顶,冯帆在水中抬头望去,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面一望无际的海水大坡,坡度有四十五度,仿佛是一个巨人把海洋的另一半在他面前掀起来一样。冯帆用最省力的蛙式游着,想起了大副的话。

他大概算了一下,从这里到顶峰有十三公里左右,如果是在海平面,他的体力游出这么远是不成问题的,但现在是在爬坡,不进则退,登上顶峰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冯帆不后悔这次努力。能攀登海水珠峰,本身已是自己登山梦想的一个超值满足了。

这时,冯帆有某种异样的感觉。他已明显地感到了海山的坡度在增加,身体越来越随着水面向上倾斜,游起来却没有感到更费力。回头一看,看到了被自己丢弃在山脚的救生艇,他离艇之前已经落下了帆,此刻却见小艇仍然稳稳地停在水坡上,没有滑下去。他试着停止了游动,仔细观察着周围,发现自己也没有下滑,而是稳稳地浮在倾斜的水坡上!冯帆一砸脑袋,骂自己和大副都是白痴:既然水坡上呈流体状态的海水不会下滑,上面的人和船怎么会滑下去呢?现在冯帆知道,海水高山是他的了。

冯帆继续向上游,越来越感到轻松,主要是头部出水换气的动作能够轻易完成,这是因为他的身体变轻了。重力减小的其他迹象也开始显现出来,冯帆游泳时溅起的水花下落的速度变慢了,水坡上海浪起伏和行进的速度也在变慢,这时大海阳刚的一面消失了,呈现出了正常重力下不可能有的轻柔。

在低重力下,海浪的高度增加了许多,形状变得薄如蝉翼,在缓慢的下落中自身翻卷起来,像一把无形的巨刨在海面上推出的一卷卷玲珑剔透的刨花。海浪并没有增加冯帆游泳的难度,浪的行进方向是向着峰顶的,推送着他向上攀游。随着重力的进一步减小,更美妙的事情发生了:薄薄的海浪不再是推送冯帆,而是将他轻轻地抛起来,有一瞬间他的身体完全离开了水面,旋即被前面的海浪接住,再抛出,他就这样被一只只轻柔而有力的海之手传递着,快速向峰顶进发。

他突然想到了蓝水号,意识到船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应该将船径直驶向海水高山,既然水坡上的重力分量不存在,蓝水号登上顶峰如同在平海上行驶一样轻而易举,而峰顶就是风暴眼,是平静的!想到这里,冯帆急忙掏出救生衣上的步话机,但没人回答他的呼叫。

冯帆已经掌握了在浪尖飞跃的技术,他从一个浪峰跃向另一个浪峰,又“攀登”了二十分钟左右,已经走过了三分之二的路程,浑圆的峰顶看上去不远了,它在外星飞船撒下的光芒中柔和地闪亮,像是等待着他的一个新的星球。

冯帆进行了最后的一次飞跃,他被一道近三十米高的薄浪送上半空,那道浪在他脱离的瞬间就被疾风粉碎了。他正在被吹向气旋的中心。当冯帆飘进风暴眼时,风力突然减小,托着他的无形的气流之手松开了,冯帆向着海水高山的峰顶坠下去,在峰顶的正中扎入了蓝幽幽的海水中。冯帆在水中下沉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始上浮,这时周围已经很暗了。当窒息的恐慌出现时,冯帆突然意识到了他所面临的危险。一种熟悉的感觉向他袭来,他仿佛又回到了珠峰的风暴卷起的黑色雪尘中,死亡的恐惧压倒了一切。就在这时,他发现身边有几个银色的圆球正在与自己一同上浮,最大的一个直径有一米左右,冯帆突然明白这些东西是气泡!低重力下的海水中有可能产生很大的气泡。他奋力游向最大的气泡,将头伸过银色的泡壁,立刻能够顺畅地呼吸了!当缺氧的晕眩缓过去后,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球形的空间中,这是他再一次进入由水围成的空间。他感觉自己是在乘着一个水晶气球升上天空。上方的蓝色波光越来越亮,最后到了刺眼的程度,随着“啪”的一声轻响,大气泡破裂,冯帆升上了海面。在低重力下他冲上了水面近一米高,再缓缓落下来。

不管怎么样,冯帆想,我登顶成功了。(选自《刘慈欣作品集》,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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