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重庆南开中学高二上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中国戏曲“贵和”思想的显著体现是“大团圆”的结构模式。这自然与中华民族“天人合一”的传统思维相契合。戏曲“始悲终欢”“始离终合”“始困终亨”的“大团圆”的结局遵循着古人对于“万物一而立,再而反,三而如初”的事物普遍发展规律的生命感悟,也同样体现着“悲者必终于欢,离者必结之以合”的“天圆地方”的审美轨迹。
剧作家对于“大团圆”结局的追求是由作家自身地位低下的历史原因造成的。在我国古代,戏曲一直受到统治者的排斥,受到“正统文学”的排斥。元代时,蒙古统治者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限制汉人参加科举考试,大量的文人失去了通过科举考试获得仕途的唯一道路,因此只能流落于坊间妓馆,以写词曲为生。《元史·刑法志》记载:“诸妄撰词曲,诬人以犯上恶言者处死。”“诸民间子弟,不务生业,辄于城市坊镇演唱词话、教习杂戏、聚众淫谑,并禁治之。”以至明清律法仍有这样的条例。在这样的境遇下,剧作家则选择用笔来抒发自己的苦闷,消解现实的残酷,因此在戏曲中往往以“大团圆”的形式来寄托对美好世界的向往,表现对因果轮回的期盼。
“大团圆”模式适应观众的审美期待,体现着老百姓对于美好世界的憧憬和想象。只有充满喜庆气氛的“大团圆”结局才能淡化悲剧的悲哀感和压抑感,把观众带入冲淡、平和的心理状态。李泽厚对这种“中和为关"的审美观念这样论述:“它们作为矛盾结构,强调的更多的是对立面之间的渗透和协调,而不是对立面的排斥和冲突。”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戏曲是一种中和艺术。
中国戏曲始终与儒家的伦理道德教化紧密联系。在戏曲中宣扬惩恶扬善的伦理道德必然是戏曲的旨归。这一诉求直接外显为戏曲的大团圆结局。中国人的特点是爱憎分明,戏曲中也往往体现的是善与恶、忠与奸、正与邪等对立面的斗争。观众不仅要求欣赏一个故事。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剧作家对事件的评价。因此安排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往往意在说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明有王法,暗有鬼神”,告诫人们时时刻刻要做一个好人。
城市的繁荣促进了市民阶层的兴起,也刺激了通俗文学的繁荣。中国戏曲的显著特点就是其强烈的民间性,因此,剧作家的写作意图必然要从观众的欣赏意图出发,反映观众的审美趣味。演员表演惟妙惟肖,唱腔优美,故事吸引人,这都是观众需要的,而给戏曲中的人物安排一个合理的结局,更是观众所关心的。从我国戏曲的审关心理来看,观众看戏的主要目的是消遣娱乐,希望在繁重的劳动之余通过戏曲来获得精神上的享受和解脱,而不像西方戏剧那样进行沉重的道德说教和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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