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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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5-2016学年浙江省桐乡市高级中学高二上期中考试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语段,回答后面小题。

    这时他看见人群里闪开一条路,走出了一位装束奇特的姑娘,身边带着一只金色特角的雪白的小山羊,手里拿着一面小鼓。

    伽西莫多的独眼闪了一下,原来就是昨晚曾经想抢走的那个波希米亚姑娘呀。他模糊地意识到正是因为那件事他此刻才在这里受惩罚呢。何况这种事在这个世界上并不算稀罕,他不是由于不幸耳聋,又由于被一位聋法官审问,才受到了惩处的吗?他十分相信她是来向他报复的,也是向别人一样来打他的。

    看见她真的迅速走上石阶,愤怒和轻视使他透不过气,他真想把刑台打个粉碎,假若她的独眼能够发出雷电,那波希米亚姑娘一定会给雷电击毙,上不了刑台啦。

    她一言不发地走进那扭着身子枉自躲避她的犯人,从胸前取出一只葫芦,温柔地举到那可怜人干裂的嘴边。

    这时,人们看见他那一直干燥如焚的独眼里,滚出了一大颗眼泪,沿着那长时间被失望弄皱了的难看的脸颊慢慢流下来。这也许是那不幸的人生平第一次流出的眼泪。

    这时他竟忘记了要喝水了,那埃及姑娘不耐烦地扁了扁小嘴,微笑着把水倒在伽西莫多张着的嘴里,他一口气喝着,他显然是渴到极点了。

    喝完水,那可怜人便要伸出黑黑的嘴,无疑是想吻吻那帮助了他的美丽的小手。但那姑娘有些疑惑,想起来前一晚上那件未遂的暴行,便像小孩害怕被野兽咬着似的,惊恐地把手缩回去了。

    于是那可怜人的聋子用充满责怪和无限悲哀的眼光望着她。那漂亮、鲜艳、纯洁、迷人而又那么娇弱的姑娘,竟会那样好心肠地跑去救助一个如此可怜可恶的家伙,那情景无论如何是很动人的,而这件事又发生在一个刑台上,那就更为动人了。

    观众也被感动了,大家拍手喊道:“好极了,好极了!”

(《一滴眼泪换一滴水》

(1)、下列对文段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段描写了最震撼人心的一幕——爱斯梅拉达给伽西莫多喂水,她善良的举动充满了人性美,表达了作者对美好人性的呼唤。 B、文段运用了对比的手法,爱斯梅拉达不计前嫌送水之举和围观群众的残忍、缺乏怜悯对比,和伽西莫多对她的伤害对比,这些都突出了她的善良。 C、伽西莫多受刑时,群众嘲笑、辱骂他;爱斯梅拉达给伽西莫多喂水时,群众发出欢呼,这表明中世纪的民众不仅没有良知而且缺乏主见。 D、伽西莫多想用吻手的方式表达对爱斯梅拉达的感激,姑娘却因惊恐而缩回了手,伽西莫多为爱斯梅拉达对自己的误解而感到十分悲哀。
(2)、下列对伽西莫多“第一滴眼泪”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爱斯梅拉达不计前嫌,在伽西莫多极其口渴时喂他喝水,伽西莫多对她充满了感激。 B、伽西莫多以为爱斯梅拉达上刑台也是来报复他的,但他错了,他为自己的误解而自责。 C、伽西莫多为自己不辨是非,听信克洛德﹒孚罗洛,劫持爱斯梅拉达的荒唐行径感到悔恨。 D、被自己伤害过的姑娘上刑台来送水,信任的养父却弃他而去,伽西莫多流下愤恨之泪。
举一反三
阅读下列材料,完成小题。
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肴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我回到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他病了,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
    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
    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撞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你……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瓷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构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莱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王小波

    ①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作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依我看,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②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斗鸡,后者像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③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份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痩,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①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才把糠兑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它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作“猪兄”。

    ④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儿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逮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②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至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至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⑤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注]①劁:阉割(猪)。②看青:守护未成熟的庄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戈壁绝尘

严风华

    在山水秀丽的南方,我们实在很难想象戈壁是什么样子。

    当我飞临甘肃的上空,从飞机舷窗往下一看,我立即目瞪口呆。

    飞机下面全是山,是我从没见过的如此辽阔无边、连绵成片的群山。但山山皆秃,没有林木遮掩,没有河水流淌,仿佛一群肌肉发达的或蹲或卧的虎豹全都被扒光了皮毛,光着身子任由太阳炙烤,而导致皮肤干裂,变得全身灰黄,毫无光泽和血色。

    噢,大西北,裸露的大西北,灰黄的大西北。

    落到地面,戈壁滩的苍茫赫然入目,我的感觉就不仅仅是目瞪口呆了。

    四周环顾,没有人影。天和地之间,是一条平直的线。遍地里,每一颗沙粒、石块,每一堆沙土、乱石,每一条干枝、枯草,忽然都活了起来,仿佛就是词典里挣扎着跳出来后散落一地的词,一个个都代表着孤寂、干渴、饥饿、迷失、慌乱、恐惧、死亡这样的词义。捡起来读,心会发毛,手脚颤栗。

    我知道我来到了曾经的古道——丝绸之路。丝绸之路,最早是1877年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命名的。想必当年肯定是一条充满灵性充满浪漫的路吧,常常是驼队不断,马蹄声脆,绸缎拖地,五彩缤纷,轻柔而曼妙。也许我站立的地方,就曾经有驼队小憩过。夜色里,篝火灿烂,奶茶飘香,烤肉诱人,说不定地面上还残存着当年的残骨或木炭。

    望茫茫旷野,已经看不出半点当年的喧嚣,看不出轻柔而曼妙的景况。一种苍凉的气急如同空气一样,弥漫在戈壁的地面和上空。当我被戈壁的苍凉淹没了全身之后,很快就对这片辽阔的苍凉产生了敬意。

    我听到了脚步声,一阵一阵的,由远及近。西汉的张骞,第一个穿过了西域的苍凉。

    建元三年,张骞告别汉武帝,率随从百人,首次出使西域。张骞的队伍,一字排开,夹杂着马蹄声、驼铃声和人的脚步声,一路浩荡,经陇西,过敦煌,日行夜息,让这不曾出现过人烟的戈壁第一次留下了一串串人的脚印。元狩四年,张骞第二次奉命出使西域。张骞几经周折,前后花了数十年的时间,终于用脚步打通了中原通往西城的孔道,丈量出了一条惠泽四方的丝绸之路。

    张骞无疑成了功臣,名垂青史。但两千年了,丝绸之路的砾石、风沙早已把张骞的脚印埋没得毫无踪影。而且,这条古路也早已停止了运行,但张骞的故事依然流传在这一片辽阔的苍茫里。

    很幸运,在这条古道上,在这一片荒漠里,有一些事物竟能经受住风沙的冲刷,留下了足迹。玉门关玉树临风,最为坚贞和强悍,这是我的戈壁之旅最强烈的印象。

    玉门关是汉武帝为确保丝绸之路安全与畅通,大约于公元前121—107年间下令修建的。这是一座四方形小城堡,周边无一建筑,唯见茫茫沙砾,空旷无人。尽管日月侵蚀,已经显出破败,但它那种孤傲和霸气,依然镶嵌于城墙中,巍然不动。唐边塞诗人岑参曾作《玉门关益将军歌》:“五千甲兵胆力粗,军中无事但欢……”其时,守关甲兵多达五千,其规模之大可以想见。

    但今天它难免寂寞了。当年的热闹不再,当年的雄关已成文物。它只能作为历史的见证,为后人努力地与日渐一日的衰败和冷清抗争。

    丝绸之路所经之处多是无边无际的荒漠,但因为有这么一些人的到来而变得热闹。自张骞之后,穿越过戈壁滩、大沙漠的人,还有大司马霍去病,西域第一任都护郑吉,西域行军司马班超,高僧法显、唐玄奘,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当然还有许多的无法记入史册的无名小卒。他们当中,有的是丝绸之路的开拓者、守护者,也有一些掠夺者、破坏者。正因为有了这些人,丝绸之路才有了悲喜交加的历史。

    但一切都归为苍凉。那些人来时,步履匆匆,搅得沙飞石走,尘烟骤起。但时间一长,尘埃终要落地。后来者,看着前人留下的废墟,一番唏嘘之后,却找不到他们的脚步了。谁都是戈壁的过客。我长久地站在那儿,感受着那一片苍茫,渐渐又被苍凉淹没。戈璧如果没有丝绸之路贯穿,那只是一片荒漠;丝绸之路要是没有那一群人走过,那条路就必然寂寞;那一群人如果没有留下悲喜,那就没有了苍凉;人要是没有经历苍凉。那就是苍白。

    苍凉是戈璧的神。

(节选自《2011中国年度散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精神明亮的人

王开岭

    十九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木屋里,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女友写信:“我拼命工作,天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像现在这样)。我工作到深夜,窗户敞开,不穿外衣,在寂静的书房里……”

    “按时看日出”,我被这句话猝然绊倒了。

    一位以“面壁写作”为誓志的世界文素,一个如此吝惜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日出”,把再寻常不过的展曦之降视若一件盛事,当作一门必修课来迎对……为什么?

    它像一盒水泼醒了我,我浑身打个激凌。

    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着它……

    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低息”和“孕育”;而日出,则象征着一种“诞生”,一种“升跃”和“伊始”,乃富有动感、饱含汁液和青春性的一个词。它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充满了新的热力。

    正像分娩决不重复,“日出”也从不重复。它拒绝抄袭和雷同,因为它是艺术,是大自然的最重视的一幅杰作。

    迎接晨曦,不仅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生命的一轮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完成一次对视,有机会深情地打量自己,获得对个体更细腻、清新的感受。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场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赋予生命以新的索引,新的知觉,新的闪念、启示与发现……

    “按时看日出”,乃生命健康与积极性情的一个标志,更是精神明亮的标志!它不仅仅代表了一记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爱生活的理念,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

    透过那枯色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仪式!

    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对自然又是怎样的态度呢?

    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次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仔细想想,或许确实有过那么一两回吧。可那又是怎样的情景呢?比如某个刚下火车的凌晨—睡眼怪松,满脸疲态的你,不情感地背着包,拖着灌铅的腿,被人流推操着,在昏黄的路灯陪衬下,涌向出站口。踏上站前广场的那一刹,一束极细的腥红的浮光突然鱼鳍般游来,吹在你脸上—你像地意识到:日出了!但这个闪念并没有打动你,你丝毫不关心它,你早已被沉重的身体击垮了,眼皮浮肿,头疼欲裂,除了赶紧找地儿睡一觉,你啥也不想,一秒也不愿多呆…

    或许还有其他机会,比如登泰山、游五岳什么的:蹲在人山人海中,嬉在租来的军大衣里,无聊而焦急地看夜光表,热上一宿。终于,当人群开始骚动,在巨大的欢呼声中,大幕拉开,期待已久的演出开始了……然而,这一切都是在混乱、嘴杂、拥挤不堪中进行的。越过无数的后脑勺和下巴,你终于看到了,和预期一模一样—像升国旗一样准时,规定时分、规定地点、规定程序。你会突然惊醒:这是早就被设计好了的,美则美,但就是感觉不对劲儿:有点失真,有人工痕迹,且谋划太久,准备得太充分,有“主题先行”的味道。

    而更多的人,或许连一次都没有!

    一生中的那个时刻,他们无不嬉缩在被子里。他们在昏迷,在蒙头大睡,在冷漠地打着呼噜——第一万次、几万次地打着呼噜。那光线永远照不到他们,照不见那身体和灵魂。  

    放弃早晨,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你已先被遗弃了,意味着你所看到的世界是“旧”的,和昨天一模一样的“陈”。仿佛一个人老是吃经年发霉的粮食,永远轮不上新的,永远只会把新的变成旧的。意味着不等你开始,不等你站在起点上,就已被抛至中场,就像一个人未谙童趣即已步入中年。

    一个真正热爱自然、值得尊敬的成年人,一定是那种“直至成年依然查心未派的人”,一如福楼拜。我甚至敢断言,假如他能活到今天,在那所谓“第一缕曙光”照着的地方,一定找不着他的身影。

    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只有恢复孩子般的好奇与纯真,只有像儿童一样精神明亮、目光清澈,才能对这世界有所发现,才能比平日看到更多,才能从最平凡的事物中注视到神奇与美丽。

(选自王开岭散文集《精神明亮的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个幸运的贼

[法]莫泊桑

那晚,我们三个年轻狂徒在索里尔家聚餐,最后都喝得有几分醉意了。普瓦特文头脑还清醒些,索里尔仰面朝天躺着,讨论什么战争和服装之类的事情,说着说着他突然一跃而起,拉开抽屉,将一套轻骑兵制服穿在身上,又拿出一套掷弹兵的制服给普瓦特文,他说什么也不肯穿,于是我俩硬给他套上,衣服太大,几乎把他包起来。我把自己打扮成甲骑士,然后,索里尔开始操练我们,他大声地说:“当了军人,得喝出个军人的样子。”

我们拿出大碗,高唱军歌,再次开宴。尽管已喝得酩酊大醉,我还是突然举起一只手说:“静一静,我敢保证隔壁画室有走动的声音。”

“有贼!”索里尔晃晃摇摇地站起来,唱起《马赛进行曲》,“拿起武器,公民们!”然后从墙上摘下几件武器。我得到的是火枪和长剑,普瓦特文拿到一支上刺刀的长枪,索里尔没找到称心武器,抓起一把手枪插到皮带上,手里握着一把大板斧,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画室的门。当我们走到画室中央的时候,索里尔说:“我是将军。”又指着我俩:你,甲胄骑士,负责切断敌人的退路。你,掷弹兵,作我的护卫。”

我们足足用了20分钟查看每个角落,没发现任何可疑。普瓦特文认为应该检查碗橱。我端着蜡烛过去查看,可把我吓坏了,一个人,一个活人站在里面看着我,镇定下来后,我忽地一下锁上柜门,然后我们退后几步商量对策。

索里尔想用烟呛,普瓦特文想用饥饿制服,我则想用炸药炸。最后还是采纳了普瓦特文的意见。我拿来酒烟,坐在碗橱前,为俘虏的健康开怀畅饮,普瓦特文还警惕地背着枪;又喝了很长一段时间后,索里尔建议把俘虏押出来瞧瞧。

“对!”我大声地附和。我们抓起武器,朝碗橱疯狂地冲去,索里尔端着手枪冲在前面,我俩疯子似的叫嚷着跟在后面打开柜门押出俘虏,那是个白发苍苍、形容憔悴、衣衫褴褛的老头。我们捆上他的手脚,将他放在椅子里,他没有吭声。

“我们审判这个恶棍。”索里尔厉声说。我也认为应该审判这个家伙,普瓦特文被任命为辩护人,我被任命为执行人。最后俘虏被判处死刑。

“现在就枪毙他!”索里尔说,“不过,不能不让他忏悔就死啊。”他又有所顾虑地加了一句。“我们去给他请一个神父来。”

但深夜不便去打扰神职人员,他让我代为行使神父职权,并命令俘虏向我忏悔罪过。老人早已吓得魂不附体,他不知道我们是怎样的暴徒,开口讲话了,声音空洞沙哑:

“你们要杀死我吗?”

索里尔逼他跪下,往他头上倒了一杯兰姆酒说:坦白你的罪过吧,不要把它带到另一个世界去。”

“救命啊!救命!”那老头在地板上打滚拼命嚎叫,怕他吵醒邻居,我们塞住了他的嘴。

“来,我们把他结果了吧!”索里尔不耐烦地说。他用手枪对准老头勾动了扳机,我也勾了扳机,可惜我俩的枪没有子弹,枪只是空响了两下。在一旁看着的普瓦特文说:“我们真有权力杀死这个人吗?”

“我们不是已经判处他死刑了吗?”索里尔说。

“那倒是,不过我们没有权力枪毙一个公民,我们还是把他送到警察局去吧。”

我们同意了。那个老头不能走路,我们把他绑到一块木板上,我和普瓦特文抬着他到了警察局。局长认识我们,知道我们爱搞恶作剧,他认为我们闹得太过分,笑着不让我们把在押犯抬进去。索里尔非要往里抬,局长沉下脸来,说你们不要再发傻了,赶快回家去清醒一下头脑。无奈我们只好把他再抬回索里尔的家。

“我们拿他怎么办呢?”我问道。

“这个可怜的家伙一定很累了!”普瓦特文怜悯地说。

他看上去已经半死了,我也不禁起了隐之心,把他嘴里塞的东西掏了出来。

“喂,你感觉怎么样啊?”我问他。

“哎呀,我实在受不了。”他呻吟着说。

这时索里尔的心也软了下来,给他松了绑,开始像对久别的老友一样款待起来。我们马上斟满了几碗酒,递给我们的俘虏一碗,他连让都没让,端起碗一饮而尽。我们几人觥筹交错痛饮起来。那老人真是海量,比我们三个人加在一起还能喝。天蒙蒙亮时,他站起来心平气和地说:“我得告辞了”

我们再三挽留,但他坚持不依,我们怀着惋惜的心情送他到门口,索里尔高举着蜡烛说:“你的晚年可要当心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呦呦鹿鸣

吴越

多吉把我从火车站捞出来的时候,我正站在一道铁栅栏旁找出站口。不知道怎么形容,从来没来过这种小地方,没有检票员也没有安全门,原来踏上月台的那一刻,手里那张火车票就已经达成了全部使命。

我跟着多吉奔袭了三十多里地到了他的驻地,他推开红砖瓦小院的门,露出空旷的营房。我很惊讶:“这里居然就你一个人吗?”

“你以为?我们可是人手很紧的!”多吉瞥了我一眼,“现在你来了,正好给我搭个伴儿。”

我算是明白了,为啥多吉会不遗余力地怂恿了我大半年。一时间有种莫名的失落涌上心头,我那时是真的觉得,也许这个地方其实也没有我存在的位置。

多吉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来,我给你点好东西!”他拉着我往院子的后面去,甚至没让我先把行李放下,我们跬过好几条小溪,穿过云杉、红松和白桦的小树林,爬上一个山包。顺着多吉指的方向,我的眼前突然温热地一亮,满眼都是绵延的群山、森林与沟壑,那一瞬间,我心里仿佛有些东西被放下了。

“你看,这是长白山!”他笑嘻嘻地说,“现在,这都是你的了!”然后他认真地看着我,眼睛里有星辰的光彩。

“阿朗,你也会喜欢上这里的,我保证。”当天晚上,多吉就出去工作了,他说,他忙着去给母猪接生。他让我老实在家待着,如果嫌闷,就去他之前带我去的山麓,那里有他垦出来的几畦菜地。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出门了,我匆匆赶往山上,终于在群山之间,找到了那片静谧的田地。

我花了些力气,把丝瓜架子上的破篾席拆了下来,就着阳光最好的空地一铺,便躺了下来,我只想在阳光下面好好睡一觉。不得不说,长白山的阳光有种别样的魔力,晒在身上暖洋洋的,就着泥土和森林的香气。就在我睡得正香的时候,隐约听到身边有些窸窸窣窣的声音,我突然反应过来,我现在不在大城市的写字楼里,我在长白山,身边有一只饥肠辘辘的东北虎这很合理吧?这么一想,我的睡意与燥热全无,冷汗瞬间就下来了。于是猛地把身上的席子一掀,张牙舞爪,发出“啊——”的一声怪叫。一只身形小小的、有着板栗色毛皮的小家伙四腿一软,一个劈叉坐到地上,随后又像根弹簧一样蹦起来,飞也似的逃走了,一边卷起飞扬的尘土,一边叫着:“汪!汪!”

“有一种小鹿,”我把正在家里补觉的多吉拍了起来,他揉着惺忪的睡眼,一脸生无可恋地看着我比划,“这么大,这么高,会狗叫!”

多吉歪着头思考了片刻:“噢,傻狍子啊!不过野生动物是很少会到人类的地盘上活动的,看来你和长白山挺搭,这么快就交到朋友了。”

谁要和傻狍子交朋友?肯定是多吉太久没打理菜地,荒芜到被野生动物占领了。

我虽然满口这样说着,心里还是莫名涌过一丝暖意。有个傻朋友不是坏事,我有过很多顶顶聪明的朋友,可是现在,肯陪着我的还是傻里傻气的多吉。

我给它取名叫小鸣,因为我发现它只有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才会发出狗叫,大部分时候,它的叫声都是“呦呦”的,呦呦鹿鸣。那时我到长白山也差不多有两个月了,我渐渐习惯了这里,熟悉山林、熟悉田地、熟悉流水和嘎嘎叫的鹅。短短两个月,大城市的生活已经像一个埋藏在远古的梦,变得无比遥远。

我与小鸣的关系日渐亲密。不过多吉告诉我说,雄狍子的头上会有一对角,这么说,我的小鸣其实是一名“少女”。

转眼便过年了。长白山下的小镇,不像城里到处挂着彩灯,但皑皑的白雪与树上冒出的芽苞似乎有一种别样的年味,那是告别严冬,迈向春天、迈向生机的气息,是在城市的霓虹灯里体会不到的。

多吉问我:“你不回家吗?”

我摇摇头,如今哪儿才算我的家呢?我问多吉:“你呢?”

他理直气壮地瞅了我一眼:“回家?这会儿可是母猪怀崽儿的关键时候,我走了,谁给它们授孕呢?”

这话讲完我和他都沉默了。

一会儿,多吉笑了:“你太不了解我了,你知道我为什么来当这个猪馆儿吗?”他接着纠正道:“不对!是兽医志愿者!”

“现在这长白山下的养猪户,十有八九,从前都是猎户!后来政府封了山,他们才都改了行!”

我暗暗吃了一惊,原来是这样,多亏政策好,我才能够遇到小鸣!

“可是呢!叫猎户们放下枪容易,叫他们改行难啊!那些猎户,祖祖辈辈都靠打猎为生,你不为他们指条路,悉心引导,他们还是只能向大山索取……所以,你现在明白了吗?”

我眼里这个发了福的多吉,此刻突然变得高大起来。

“你看,在长白山,人、动物、树还有山,所有的命运都是相连的,在长白山啊,生活很不容易呢!”

我有好多天没看见小鸣了,只是这次我的焦虑少了好多,它是野生动物,它属于大自然,我爱它,所以必须接受它。放下那些自以为是的控制,去感受、去接纳,我夜里不再失眠了,我想我那时是真的从城市里走出来了。

四月的一天傍晚,我拔完田里的杂草,正准备回去,一回头,看见小鸣突然站在我身后。我吓了一跳,刚想责备两句,突然发现它的神情很不正常,仔细一瞧,它浑身瑟瑟发抖,有一些透明的液体顺着它的后腿淌到地上。凭我这几个月跟着多吉出诊的经验,我知道坏了!它要生了。

我安抚着小鸣,让它在这里等我,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往家跑。我们赶到菜地的时候,小鸣已经站不起来了,它趴在刨出来的坑里,呦呦地叫着,多吉摸着它的脑袋:“闺女,等着,你大舅这就来帮你!”

“呦呦!”小狍子轻轻地叫着,我们就跟跑完了马拉松似的,如释重负地躺倒在初春的菜地里,满脸都是藏不住的笑容。那时天已经黑了,漫天的星斗眨呀眨呀,可好看了。

“阿朗,生命很有意思,对不对?”多吉朝我侧过脸来,我重重地点点头。多吉又淡淡地说:“所以,请不要再轻易地放弃了。”

我沉默了,拼命地睁着眼睛望着天上的星星。

突然,我的手上传来一些温凉的触感,我转过头,发现是小鸣,它已经恢复了精神,正低着头舔我的手腕,那里原本刺眼的那道疤痕,仿佛雪一般融化、消融。一整条银河亮堂了起来。

那时,我的心,也悄然融化在灿烂的夜空里。

(摘编自吴越《呦呦鹿鸣》,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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