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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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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困难

2016年高考语文真题试卷(新课标Ⅰ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殷墟甲骨文是商代晚期刻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是商王室及其他贵族利用龟甲兽骨占卜吉凶时写刻的卜辞和与占卜有关的记事文字。殷墟甲骨文的发现对中国学术界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甲骨文的发现证实了商王朝的存在。历史上,系统讲述商史的是司马迁的《史记·殷本纪》,但此书撰写的时代距商代较远,即使公认保留了较多商人语言的《尚书·盘庚》篇,其中亦多杂有西周时的词语,显然是被改造过的文章。因此,胡适曾主张古史作为研究对象,可“缩短二三千年,从诗三百篇做起”。甲骨文的发现,将商人亲手书写、契刻的文字展现在学者面前,使商史与传说时代分离而进入历史时代。特别是1917年王国维写了《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证明《史记·殷本纪》与《世本》所载殷王世系几乎皆可由卜辞资料印证,是基本可靠的。论文无可辩驳地证明《殷本纪》所载的商王朝是确实存在的。

        甲骨文的发现也使《史记》之类的历史文献中有关中国古史记载的可信性增强。因为这一发现促使史学家们想到,既然《殷本纪》中的商王世系基本可信,司马迁的《史记》也确如刘向、扬雄所言是一部“实录”,那么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中所记录的夏王朝与夏王世系恐怕也不是向壁虚构,特别是在20世纪20年代疑古思潮流行时期,甲骨文资料证实了《殷本纪》与《世本》的可靠程度,也使历史学家开始摆脱困惑,对古典文献的可靠性恢复了信心。

        甲骨文的发现同时引发了震撼中外学术界的殷墟发掘。“五四运动”促使中国的历史学界发生了两大变化:一是提倡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古史辩派对一切经不住史证的旧史学的无情批判,使人痛感中国古史上科学的考古资料的极端贫乏;二是历史唯物主义在史学界产生了巨大影响,1925年王国维在清华国学研究院讲授《古史新证》,力倡“二重证据法”,亦使中国历史学研究者开始往重地下出土的新材料。这些历史因素对近代考古学在中国的星期具有催生作用。1928年秋,当时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开始发掘殷墟,其最初的目的乃是继续寻找甲骨。而第二次发掘时,已从主要寻找甲骨编程了对整个遗址所有遗存的科学发掘。

       甲骨文的发现还大大加速了对传统的中国文字学的改造。汉代以后中国的文字学家崇尚许慎的《说文解字》,传统的文字学主要是《说文》学;但由于北宋以来金石学的发展,特别是对金文的研究,已不断地用商周古文字对《说文》的文字学进行补充。到了清代,对金石学的研究进一步深入,使《说文》的权威性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甲骨文的发现提供了汉字的早期形式,其构成离小篆甚远,多有象形、会意文字,令当时学者眼界大开。《说文》以小篆为本解释字源的理论难以维持,从此中国文字学就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摘编自朱凤瀚《近百年来的殷墟甲骨文研究》)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殷墟甲骨文是商代后期王公贵族占卜凶吉时写刻在龟甲或兽骨上的文字,它的发现对中国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B、在殷墟甲骨文发现之前,人们只能从有限的文献记载中了解中国历史上存在一个商王朝,然而这些文献却并非成于上代。 C、由于缺少成于商代的文字史料,因此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胡适认为古史研究大致可从西周时代开始进行。 D、1917年王国维写的《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证明了《史记·殷本纪》所载内容的真实性。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20世纪20年代疑古思潮流行时期,一些历史学家对《世本》的可靠性将信将疑,认为其中记载的一些内容恐怕是虚构的。 B、旧史学的研究既缺少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又缺乏科学的考古资料。因而它受到古史辨派的无情批判。 C、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让中国历史研究者认识到,在考证古史时不仅要注重历史文献的记载。也要重视地下出土的新材料。 D、许慎的《说文解字》没有利用汉字的早期形式,而主要依据小篆来研究古文字,这使它在解释字源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尚书·盘庚》明显是后人改造过的文章,由此看来,尽管其中保留了许多商人语言,但是仅凭此篇仍不足以证明商王朝的存在。 B、若想证实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中记录的夏王朝与夏王世系的客观存在,还要依靠地下出土的新材料。 C、第二次殷墟发掘的目的发生了改变,是因为历史语言研究所认识到,除了甲骨之外,遗址的其他遗存也可以作为研究中国历史的材料。 D、直至殷墟甲骨文被发现,学者们探究先民的造字之法才有所凭依,从此中国的文字学就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第1-6题。

考据、批评与欣赏朱光潜

①把快感、联想当作美感,是一般人的误解。有一种误解是学者们所特有的,就考据和批评当作欣赏。

②拿我在国外大学读的莎士比亚这门功课来说,英国的教授整年地讲“版本的批评”;莎士比亚的某部剧本在那一年印第一次“四折本”,哪一年印第一次“对折本”,各有几次梵音,某一个字在第一次“四折本”怎样写,后来在“对折本”,里又改成什么样……自然他们不仅讲这一样,对来源和作者生平也很重视:莎士比亚大概度过些什么书?《哈姆雷特》是根据哪些书写的?他和戏院和同行的关系如何?“哈姆雷特是不是作者现身说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学者们个个埋头于灰封虫咬的故纸堆中,寻找片纸只字以为至宝。

③这些功夫都属于中国人说的“考据学”。这门课的教授只做这种功夫,对我们也只讲他研究的那一套。至于学生能否欣赏剧本本身,他并不过问。从美学观点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种考据工作呢?

④考据所得的是历史知识,可以帮助欣赏,却不是欣赏本身。欣赏之前要有了解。只就欣赏说,版本、来源以及作者生平都是题外事,因为美感经验全在欣赏形象本身。但就了解说,这些历史的知识却非常重要,要了解《洛神赋》,就不能不知道曹植和甄后的关系;要了解《饮酒》诗,就不能不先考定原本中到底是“悠然望南山”还是“悠然见南山”。

 ⑤但若只了解而不能欣赏,则没有走进文艺的领域。通常富于考据癖的学者难免犯两种错误。第一种错误是穿凿附会。他们以为作者字字有来历,便拉史实来附会它。他们不知道艺术是创造的,虽然可以受史实的影响,却不必完全受其支配。第二种错误是因考据之后,便袖手旁观,不肯染指,而我是饕餮汉,对于考据家的苦心孤诣虽十二分地敬佩、感激,但我认为,最要紧的事还是伸箸把菜取到口里来咀嚼,领略领略它的滋味。

 ⑥在考据学者们自己看来,考据就是一种文学批评,但是一般人所谓的文学批评,意义实不仅如此。文学批评学者向来有派别的不同,所认识的文学批评的意义也不一致。区分起来,除开上述帮助了解的文学批评,主要还有两类。

 ⑦第一类是“法官”式的文学批评。“法官”要有“法”,也便是“纪律”,“法官”式的学者心中预存几条纪律,用来衡量一切作品,符合它们的就是没,违背它们的就是丑。他们向作家下批语说:“亚里士多德明明说过坏人不能做悲剧主角,你何以要用一个杀皇帝的麦可白?”但文艺是创造的,谁能拿死纪律来限制活作品?

⑧第二类就是近代法国印象主义的文学批评。这一派学者可说是“饕餮者”:只贪美味,尝到美味便把印象描写出来,法郎士说:“依我看来,文学批评和历史一样,只是一种给深思好奇者看的小说;一切小说,精密地说起来,都是一种自传。凡是真正的文学批评家都只叙述他的灵魂在杰作中的冒险。”这是印象派文学批评家的信条。他们主张,文学批评应当时艺术的、主体的,各人应以自己的嗜好为标准。

⑨“法官”式的文学批评所持的是“批评的态度”,印象派的文学批评所持的是“欣赏的态度”,它们是相反的。批评的态度是冷静的,不杂情感;欣赏的态度则注重我的情感和物的姿态的交流。批评的态度须用反省的理解;欣赏的态度则全凭直觉,批评的态度预存美丑的标准,把我放在作品之外去评判它的美丑;欣赏的态度则忌杂有任何城建,把我放在作品里面去分享它的生命。遇到文艺作品如果始终持批评的态度,则我是我而作品是作品,得不到真正的美感经验。

⑩我是倾向于印象派的,不过我也明白它的缺点,比如看一幅图,内行有内行的印象,外行有外行的印象,它们的价值是否相同呢?我小时候欢喜读《花月痕》一类的东西,现在想来不禁赧颜,究竟是从前对还是现在对呢?文艺虽无普遍的纪律,而美丑的好恶却有一个道理,遇见一个作品,只说“我觉得好”还不够,还应说出觉得好的道理。

⑪总之,考据、批评都不是欣赏,但是欣赏却不可无考据与批评。有的人太看重考据和批评的功夫,有个人又太不肯做脚踏实地的功夫,以为有文艺的嗜好就可以谈文艺,这都是很大的错误。

(有删改)

【注】①《花月痕》:清代长篇小说,情调缠绵哀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古城热”切莫丢了文化魂

闻白

    即使你不是一个对城市改造十分敏感的人,蔓延各地的拆旧和仿古热潮也足以令你侧目。据学者的最新统计,全国有不少于30座城市欲斥巨资重建古城,如我们风闻过的开封千亿元重塑汴梁城、昆明220亿元打造古滇王国、山东聊城古城改造……

    某种意义上,“拆旧”与“仿古”构成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看似矛盾却又并存的两大典型现象。拆旧,是因为旧的文化遗存“档”住了城市发展脚步;仿古,则是希望从传统文化资源中寻求发展契机。破与立之间,折射出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许多文物保护专家对这种“大拆大建”有过担忧和提醒。在他们看来,如果把积淀了深厚文化底蕴的旧城仅仅当作改造对象,而不强调实施保护、有机更新的一面,是一种观念错位、“最没文化”的表现,将一片片历史街区夷为平地,一座座传统民居无情摧毁,然后仿建出一条条复古商业街,不但会造成城市文化空间的破坏、历史文脉的割裂,而且导致城市记忆消失,最终形成千城一面的平庸景致,令人扼腕。

    值得关注的是,和过去修建一个仿古建筑相比,现在的古城重建,多为城市的重大决策项目,动辄百亿千亿元投资、几千亩占地,涉及众多文物保护和百姓搬迁,影响城市未来发展布局,因而争议更多。而最大焦点在于,一些重建项目只是打着与文化相关的旗号,背后是经济利益和政绩工程的驱动,缺乏文化之魂,片面地用浮华形式、简单符号来进行文化建设,最后当然是南辕北辙,拆了真古董造了假古董,沦为笑柄不说,更成为一种政绩泡沫,造成“政府立项,百姓埋单”的严重后果。

    应该承认,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进行一些重建、仿建未必是坏事。“古城重建热”在某种程度上也与全社会的文化发展热情,甚至是渴望进一步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倾向密切相关。有专家就认为,中国已经进入到充分利用文化遗产、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时期,利用文化遗产来发展经济、刺激旅游成为显著特征,也应成为一种可持续发展趋势。但如果有“体”无“魂”、有形式无内涵,就难免遭遇市场和公众的双重否决。比如你争我夺的名人故里之争、大而无当的文化景观等。 在文化建设成为“五位一体”重要一极的今天,任何不计成本、不讲实效、盲目跟风的伪文化行为,不但不能为人民带来福祉,而且有可能带来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方面的问题。

    我国仍然处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文化名城名镇、历史街区和古村落等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城市发展间的博弈协调,注定将长期存在。百姓并不反对城市旧貌换新颜,也乐见城市科学发展,只是这“新颜”也需要有历史的基因、文化的担当,让人们能够找到城市的记忆与未来。破解城市发展中新与旧的难题,需要更多的因地制宜,需要对文化的真心热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石刻作为一种重要的文物形式,与陶瓷器、金属器、纸本类共同构成了我国历史文物的四大主干。从原始社会的古代崖刻,到周代的石鼓文;从秦始皇东巡刻石,再到汉唐、宋元、明清时期的碑碣、墓志、摩崖、塔铭……石刻文物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歌功颂德、记人载事的赞、颂、记、志、铭等,有各种经典文集、杂咏、题名、地图、谱系、楹联、符咒、药方等,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

    从书体上看,石刻有古籀文、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等,特别是保存了大量各朝代的异体字,是研究中国文字发展史和书法史的重要资料。现存碑刻500余座、摩崖题刻800余处的泰山石刻,展示了中国书法艺术形变神异、一脉相承的发展脉络,珍存着秦朝《李斯碑》、汉代《张迁碑》、晋代《孙夫人碑》,以及北齐《金刚经》大字和唐朝《纪泰山铭》等一大批名碑。泰山石刻无年月和书刻者姓名可考,明孙克宏《古今石刻碑贴目》称“今考其笔法,与邹县北齐韦子琛刻经同出一手。”清聂剑光《泰山道里记》记载:“北齐武平时,梁父令王子椿好内典,尝于徂徕刻石经二,并勒诸佛名,字迹瑰异,与其如出一手。是经当亦子椿所作也。”1989年《书法》第二期载王恩礼、赖非撰《铁山(石颂)的初步考察与研究》认为,此刻与邹县铁山摩崖经刻在字径、书体、风格极为一致,由此断定为东岭僧安道壹所书。以上诸说皆无定论,察其笔势风格疑为北齐人书。

    石刻与藏之于秘府的典籍不同,它铭之于石,公之于众,记录、揭示的史实也较为可靠,可以作为订正古籍的有力证据和补充经史的珍贵资料,其价值不下于甲骨文之于商周史,敦煌汉简之于汉史。两汉今古文经学的争论一直为历朝尤其是清代学者所关注,并融入到近代古史辨的学潮中,衍化成古书真伪之争。由于无法一睹汉代文本之真,争论似永无结果。20世纪20年代,汉魏石经残石在洛阳的出土引起学界极大轰动,王国维、罗振玉、马衡等人相继对之展开研究,初步揭开了汉魏石经的真面貌。不仅让我们目睹今文经本原貌、今古文经本差异,并可由此窥探两汉经学的发展状况以及秦汉以前经本流传中的错讹。

    石刻还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石头和文字、书法、刻工相结合,成为中国在人类文明史上特有的文化景观。泰山石刻中,有粗犷急就的凿石,也有精雕细刻的龟碑;有岩石小节,也有万丈摩崖;有平民题迹,也有帝王御笔。小字如蝇,大字如斗,真草隶篆,代不绝书。或托物咏志,或题景留名,或赞其拔地通天之雄,或颂其幽奥旖旎之秀,自然之美融合于石刻艺术,石刻艺术又浑然于自然之景。

    石刻是一种载体特殊的文物,相对于其他文物而言,它体积大,质量重,难以移动,易于毁损,保存难度较大。秦泰山石刻是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东封泰山时所立,由中国小篆的创始人——秦丞相李斯篆书,石刻约有222字,记载了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功德。然而这块无比珍贵的国宝,历经2200多年的天灾人祸,现在仅剩下九个半字了。

(节选自2016年10月10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精英与荣誉

梁文道

    在“我爸是李刚”那件事刚传出来时,我曾经问过自己一个很傻很天真的问题。假如那位在河北大学飞车撞死人的年轻男子出事之后,马上下车查看情况,然后说的不是“有本事你告去,我爸是李刚”,而是“大家赶快帮忙救人,一切责任由我承担,我爸是李刚”,整件事的走向会不会有什么不同呢?

    我这么问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想像中的那句“一切责任由我承担,我爸是李刚”其实也很符合“常理”;只不过它和真实情况中的“我爸是李刚”依循的逻辑不一样。

    李刚也算社会精英了吧。自古以来,各个社会的精英都享有大小不一的特权;但这种特权不是没有代价的。去过剑桥和牛津的人大概都见过他们纪念二战阵亡校友的碑志,那里有多少年华正茂的青年呀,更不乏父荫广被的权贵之后。本来等着他们的,是美好的人生前景;然而战火一启,他们要率先参军,在长空与怒洋间抵抗纳粹,为国捐躯。

    这正是古代贵族传统的最后霞光。那些贵族平日养尊处优,接受平民献税纳贡,战时就得挺身上马,迎敌护国。这种传统没有中西之别,我们的“士”比这些欧洲贵族还要古老。既然你享受了那么多,凭什么你不用付出?

    这不只是赤裸的交换,它还演化成了荣誉的一部分。著名伦理学家阿皮亚在其近著《荣誉规条》中定义荣誉为“值得尊敬”,当我们说一个人是“尊贵的”或者称他“有荣誉”的时候,意思就是他具有值得尊敬的品质。这种品质往往具体表现为一套规范、一组规条,凡是享有荣誉的人都应遵从这套规条,并做到最好。那都是些什么样的规条呢?英国绅士阶层一向被认为是有荣誉且值得尊敬的,身为绅士,他就应该诚实不欺、保护弱小、尊重妇女、言行得体……只有完全达到这些标准,他才是一位真正值得尊敬的绅士,不辱家声,也不负他人的尊重。假如有人指控他违犯规条并且全都属实的话,他就应该感到羞愧;要是他人的批评乃无中生有的诽谤,他就得奋力捍卫自己的荣誉,甚至不惜决斗。历史上大部分的绅士决斗都和荣誉受到冒犯相关,而不是通俗剧中常见的感情纠葛。

    看似卑之无甚高论,阿皮亚对荣誉的定义却点出了一项关键,那就是荣誉与尊敬的联系。财富、权力甚或直接的暴力都能胁迫他人对你折腰,你应该晓得这个不叫做荣誉。“士可杀不可辱”,中国古人对精英荣誉的讲究甚至更加严苛,哪怕是到了别人根本看不见你在干什么的境地,君子仍要“慎独”。

    然而,从“我爸是李刚”到一连串精英后代惹出的祸事中,我们看到的是一番完全不合理想的景象。这批中国精英不讲究荣誉,却期待尊敬;他们拥有配得上精英身份的财富和权力,却不具备精英引以为荣的品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化自信,当然不是文化的自我自信文化并非主体,主体是人。在当代中国,文化自信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要坚定文化自信,不能只看到物,看到文化的敢体,而要理解中华文化的深层内涵。无论是文物还是典籍,都只是文化的载体,而灵魂是我体中的内在精神。

    文化自信不能离开国家。正确的文化观不能离开正确的国家观。国家对于共同文化的形成和认同至关重要。要形成和推护一个统一的中华民族文化,必然要有一个统一的而非分裂的国家。民族是文化的主体,而文化是民族的灵魂,中国各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统一而强大的国家保障。当一个国家被消灭或处于分裂时它的文化发展也会中断。世界四大文明古国,只有中国文化没有中断,因为中国自古至今始终是中国。中国人是龙的传人。中国有过分裂,但统一是主导的。即使当时存在不同的民族政权,它仍然处于中国这个大的疆域之内,因而极容易统一,中华民族的文化保存和继承相对完好。历史证明,当国家分裂,文化发展的血脉会中断,何谈文化自信!

    当代中国的文化自信,同时是中国人民的文化自信。鲁迅先生虽然批判了中国人的劣根性,但他也说过“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强调中国并没失掉民族自信力。近代中国人的一盘散沙是统治者的“治续”。中国近代表现的国民劣根性并非中国人的本质特性,而是朝廷腐败和社会腐败的“治绩”。

    文化自信当然包含人数众多的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知识分子和文化人的自信。各个文化专业领城的知识分子都能从自己专业领域发现文化自信的历史根源和文化传统,也都能以自己的创造性贡献强化人民的文化自信。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中国学者和专家以一个拥有丰富文化传统和文化自信大国学者的身份参与世界的文化交流极为平常。可以预期,在世界文化学术论坛和文化文流中,中国学者会日渐增多。单面输入和接受的时代已经结束。中国学者广泛参与世界文化的交流,就是文化自信的一种表现。

    文化自信问题不仅属于文化,它与国家的强大、民族的独立不可分。坚定文化自信,就是坚定民族的自尊、自强。中国现在已经不再像旧中国那样在世界政治舞台缺位,而是带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带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自信地走向世界政治舞台的中心。

    (摘编自陈先达《文化自信的本质与当代意义》,《光明日报》2018年01月08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有读不懂的诗,可能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文/臧棣

    大多数情形下,读不懂诗,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爱国斯坦的相对论,对有些人怎么解释,他都不明白。在诗歌的阅读史上,很多所谓难懂的诗,对另一些人来说,根本就没什么难懂的。可以说,读不懂的情况,原因完全在于个人。这种情形下,有几种选择。

    第一种,感到极其懊恼:天下怎么竟然有我读不懂的诗。懊恼的极端,是把不良的阴暗的个人情绪怪罪于诗的作者。这种行为,涉及一种人性的恶劣。每个人的智识都是有限的,一个人如果不过分自恋的话,他怎么能自信到以为能理解所有类型的诗呢。真读不懂,最好问问自己究竟有什么问题。这确实有点难,因为这涉及我们愿不愿涉足心灵的自性和自省。

    第二种,读不懂,但是觉得这恰恰预示着一种人生的机缘,心智的挑战。嘿,普天之下,竟然有让我费神的诗。那我倒要好好深究深究了。通过扩展阅读和更耐心的体会,大多数曾经让人感到难懂的诗,其实都不是那么难懂的。读不懂,就诗的阅读而言,就人性的自我改进而言,其实是我们的一次机缘。

    第三种,读不懂,就阅读而言,一定是相对的。大部分好诗,最终都是能读懂的。就诗歌文化的道德性而言,如果有的诗,确实读不懂,那么,主要的责任不在于诗人,而在于诗的批评没有尽到责任。

    第四种,对于读不懂的诗,最好能怀有一点深刻的同情心。在我们的历史语境里,如果真有读不懂的诗,那么,它很可能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诗的晦涩,是个人对普遍的堕落和麻木的一种必要的防御术。就像德国人阿多诺表露过的,诗的晦涩,是给这个世界的麻木的一记耳光。

    理解诗歌非常重要。如果愿意努力的话,理解一首诗能带来非常大的生命的愉悦。但由于人类个体的差异,以及人的理解力本身的局限,从文学行为学上看,理解诗歌,在我们和诗的关系中其实又是非常特殊的一种情形。但目前流行的诗学理论从来不愿意正视这一点。如果缺乏对诗歌和理解之间的关系的正确的态度,那么,理解诗歌本身就有可能招致一种令人懊恼的状态。

    其实从阅读行为上看,读者作为个体,其阅读活动是很有限的;而诗作为世界性的存在,则是浩瀚的,多样态的。这样,即使一个读者的理解力再强悍,面对诗歌的丰富性,他总会在有些诗歌面前,感到力不从心。这原本很正常。但在我们的阅读文化中,这种力不从心,经常会归纳为诗的晦涩。其实,这不是读者本身的错,也不是诗本身的错。正确的态度是,作为读者,必须知道诗的晦涩,大多数情形中,恰恰是自身的阅读经验抵达诗歌认知极限的一个自然的反应。所以,如果读者足够慧心。其实应该感谢诗的晦涩。

    诗人得到一首诗,需要的时间是非常漫长的。而读者得到、接触到一首诗,需要的时间则越来越短。付几十元,就能买到一本诗选;在互联网上,几分钟内就能搜索到想读的诗。这就导致了人们在接触诗歌方面巨大的失衡。由于获得诗歌的时间太短,读者,特别是缺乏耐心和同情心的读者,就会把读诗行为降格为一种肠胃蠕动,在这种阅读惯性下,读诗所涉及的审美反应已简化为一种生理反应,不幸的是,大多数所谓的诗歌批评都是建立在这种生理反应之上的。所以,诗人对批评的反感或憎恨,作为一种文学的直觉,是有深刻的原因的。

(选自《诗收获·2018年春之卷》之《诗道鳟燕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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