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5-2016学年江西高安二中高一上期中历史试卷
材料一: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其功能主要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制度,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有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百姓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上谕十六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
——据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
材料二:清末,时人认为“地方自治者,为今世界立国之基础……于救亡之事,至为切要”。1909年,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地方自治大致按行政区划分城镇和乡两级,设立议事会为议决机关,议员由选民互选充任。
——据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
材料三:20世纪80年代后,村名自治迅速发展,到1997年底,全国共有91万个村民委员会的村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大部分农村有90%以上的选民参加了选举。199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基层社会的群众自治组织。
——据郭宏德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题史稿件》
材料一 昔周公吊(感怀)二叔不成(通“贤”),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
——《左传》
分天下以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
——《史记·秦始皇本纪》
材料二 西汉初年地方行政区划图
材料三 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
——《朱子语类》
材料一:唐朝的中央于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和察院,各有专司,又互相配合。地方则划分为十道监察区,分设监察御史,形成严密的监察网。唐朝不仅纠察分巡制度化,而且在对文官的监察中,“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表现了唐代厉行法制,以法治官的时代特点。唐朝还建立了“言谏”制度,设置了谏官组织,谏官有权就国家大事向皇帝言谏。如认为皇帝诏旨措置失当也可以封驳,这在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上颇值得大书一笔。由于唐代监察宫对维护封建国家的总体利益起了积极的作用,因而倍受重视,其职权也日益扩大。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综论》
材料二:宋朝废除了唐时宰相对于御史的任用权和荐举权,监察御史的任用权由皇帝亲自掌握。不仅如此,凡经宰相荐举为官者,或宰相的亲戚故旧,均不得为御史,借以保证御史对宰相在内的各级官吏的监督,甚至对御史奏弹不当,也不加罪责。为了更好地发挥监察机关对文官的有效监督,宋朝强调御史须有实际的行政经验,凡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为御史。
——摘编自:邱永明《中国监察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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