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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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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江苏省苏北七市2020届高三语文第二次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作品,回答问题。

平  原

路翎

    胡顺昌跟在他的女人后面吵叫着。

    阳光强烈得刺眼,无边无际的平原上是笼罩着火焰一般的暑热。一条小河在平原的中间弯曲地流着,通过那些被树荫遮着的寂静的人家而流到金黄色的田野中去。一些精致的石桥跨在这条清澈的河上。

    一个精力饱满的年轻汉子,戴着一顶大草帽,骑在一只瘦小的驴子上,从胡顺昌夫妇的后面跑了过来。他热情洋溢地和胡顺昌夫妇打招呼,要到城里去接他当官的姐夫,也没留意两人的表情。

    胡顺昌的一件白布的衣服完全被汗水浸湿了,他拿它披在肩上,不时地用它揩着脸上的和胸前的汗水。他跟在他女人的后面走着,吵嚷着。他的女人短小、瘦弱,然而很美丽。她的手里提着一个很小的蓝布包袱,急急地走着,脸色惨白。

    “我这个人就是不会说好话!”胡顺昌又开始说了,“你自己凭良心想想看好了!没有关系!不管怎样都没有关系!回去吧,桂英!”他擦着胸前的汗水哀求道。

    他的女人不理睬他,仍旧急急地往前走着。

    于是他恼怒地看了她一眼,站下来了。他无论怎样警告自己不要发怒都不行。她在烈日下痛苦地、艰难地走着,不时地闭起眼睛来揉着胸口,显得快要支持不住了。

    “好吧!”胡顺昌大声叫着,重又追了上来,“要是你真的要回你的娘家,老子就从今日起跟你一刀两断!不过你要晓得你娘家也并不是了不起的呀,哼!他们自己还不是没得吃的!“太阳毒辣无情地照射着他们。

“我求你听我说啊!“他拿一只手扶在她的肩上,但是被她推开了,“你想想,我不过跟你说:我不在家,你就回保长他们叫他们等一下来好了!就是征粮收米么也要等男人回来做主,你把外面桶里的两斗拿给他们还不算,连床底下的四斗也让他们给搜走了!你想想,这四斗米我们要度多久的命啊!一直要到收了稻子!就是照你说的保长是带了兵来的,你一个女人家未必还怕他们,他们真的还把你吃掉不成?再不然的话,给了他们,你也该向他们取得字据呀!不然的话,他们明天又来要了,你怎样办?”

    说到这里,他又不能抑制自己的愤怒了,他又拿起衣服来狠狠地揩着汗,偷偷地看了一眼,希望能够看到她的难受的、悔过的表情。然而她整个的苍白的脸冰冷有如铁石。于是他茫然地抬起头来,看向稻田的远处。

    “唉,真可怜啊,我们这些庄稼人!为了几斗米!”他想。但是想到这几斗米,他又动气了,重新憎恶地看着她。

    “你走吧!你走好了,没有关系!你自己想想,这几年,有吃的总给你先吃,有穿的总给你先穿!你走好了!“他对着她悲痛地叫,希望能够感动她。

    但回答他的却是暑热下的眩晕的寂静。他的女人提着布包走过那个高而窄的石桥,走到石桥的那一边。

    “唉,我这个可怜人,我怎么好哟!”胡顺昌蹲了下来,昏沉地抱着头。然而他还是忍不住望向桥那边,走着路的她忽地倒了下去!他飞奔过去。她微弱地喘息着,闭着眼睛躺在草地上。他的心现在已经完全冷静了……

    “桂英!”他小声喊,伏在烈日下面的草地上,“你要回娘家,你去好了,都是我不对,你去住些时好了。”

    她无力地摇摇头,又闭上了眼睛,眼泪从她的睫毛里流了出来。

    这时,那个精力饱满的郭老二骑着驴子又奔回来了,和去的时候一样兴高采烈,在驴子上大声地怪叫着。看见了河岸上的胡顺昌夫妇,他就迅速地翻下驴子来,从夫妇的表情他即刻就有些明白了,严肃地看着他们。

    “喂,胡顺昌,你说什么军粮不军粮的,车站上又到了兵哩!又是机关枪,又是大炮,几百箱子弹,恐怕总有一营人,我们这街上哪里够他们吃呀!……好,你们谈心。”他又向着他们难受地看了一眼,“我先走一步了!”

    “都是我不对!“胡顺昌趴在妻子身边说,“那几斗米有什么关系呢,拿给那批狼心狗肺的东西就算了,还有个把月就收稻子了,到那时就好了……”

    他抓紧了她的手,猛然抬头,河的两岸金黄而无际的稻海在他的眼前闪耀。

一九四六年九月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第二段中的景物描写,点明了时节、地点以及地域特色,为下文写人物在“平原”上的活动提供了背景。 B、征粮的保长带兵搜走了胡顺昌夫妇藏在床底下的四斗米,这一情节与小说后文“车站上又到了兵哩”相照应。 C、郭老二进城前对胡顺昌夫妇无动于衷,回来后对胡顺昌夫妇表示同情与无奈,前后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D、桂英从对丈夫的不理睬到后来“摇摇头”、流泪,表现她最终原谅了丈夫,这一过程也流露出她对命运的妥协。
(2)、小说是如何塑造胡顺昌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3)、小说叙写了胡顺昌夫妇的故事,请探究作者在其中寄寓的情感态度。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酒  婆

冯骥才

首善街有家最低等的小酒馆。不插幌子,不挂字号,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

这酒馆只卖一种叫“炮打灯”的酒。这酒价钱贱,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可一落进肚里,马上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的,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像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啥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叫什么,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摸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像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像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像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像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

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像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什么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

原来,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捅破,喝美了也就算了。

老板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再不往酒里掺水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小酒馆,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是真货。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像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像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账。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了。为什么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钱玄同:真的猛士

    钱玄同(1887-1939)原名钱夏,号疑古,浙江吴兴人,北京大学教授,“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

    如果钱玄同没有找周树人约稿,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也许不会出现鲁迅这个名字。

    那是1917年,钱玄同时任《新青年》编辑,正在为杂志寻找合适的撰稿人。他常到位于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劝说居于此处的周树人、周作人两兄弟投稿。此时,周树人因对现实失望,正用抄古碑的方式消磨时光。他婉拒钱的约稿:“这中国好比一间铁屋子,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里面的人们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临死的悲哀。而如果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反倒使他们感到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钱玄同立刻辩驳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绝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这段对话,被周树人如实记录在他的小说集《呐喊》的序言中。从这时起,周树人动笔写了抨击吃人礼教的《狂人日记》,发表在《新青年》1918年4月号上,署名鲁迅,并一发不可收,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钱玄同为人之刚猛,由此可见一斑。新文化运动中,他提倡白话文,打倒孔家店,慷慨激昂。由于年轻气盛,甚至鼓吹过“废除汉字”,称“汉字不死,中国必亡”。他在报上与保守派论战,竟愤言道:“人到40岁就该死,不死也该枪毙。”

    但钱玄同绝非有勇无谋,他提出用“国语”作文,文章加西化标点符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数目,采用公元纪年,书写方式改左行直下为右行横迤等,都是中国文化重大改革的首倡。

    1918年,钱玄同曾与好友刘半农商议,上演了一出“双簧”。他化名为“王敬轩”,在《新青年》上发表题为《文学革命之反响》一文,罗织新文化运动种种罪状。随后,刘半农撰写万余言的《复王敬轩书》,针对“王敬轩”的所有观点一一加以驳斥,将其批驳得体无完肤。其时,这场论战引起各界强烈关注,也标志着改革派的“大胜战”。

    有研究新文化运动的学者评论道:“……在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也几乎要流血的旧中国,在跟肉体和精神均已硬化的顽固派作斗争的过程中,非有大力难开新地,非有猛士难摧敌垒。”

    但这个猛士却又是一个病夫。如果细细清理钱玄同的日记,可以整理出一本厚厚的病史资料。从早年留日时期的失眠、多汗、发寒热,到晚年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神经衰弱、视网膜炎,他常要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与折磨。

    然而,他从不讳言“死”字。1927年,钱玄同年届四十,还打算在《语丝周刊》上发一期《钱玄同先生成仁专号》,他与朋友们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语调幽默。不明内情的人一见目录,信以为真,并相互转告,一时间,钱玄同的朋友、学生纷纷致函吊唁。

    钱玄同一生狂放不羁。在北大任教时,上课从不看一眼究竟有无学生缺席,便用笔在点名簿上一竖到底,算是全到。也从不考试,每学期末批定成绩时,便按点名册的先后,起评60分,61分……如若选课的学生共40人,最后一人就得100分;若是40人以上,便重新从60分开始。

    随后,他在燕京大学任教,亦不改考卷,直接交与学校。学校退回,他仍是不看,也退回。于是,校方依照制度,称如不判卷,将扣发薪金,钱玄同回复,并附上钞票一包,“薪金全数奉还,判卷恕不能从命。”

    这个“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响起了叫骂声”的浙江人,对人严苛,对己更甚。其文字学课讲义《文字学音篇》,是我国高等院校汉语音韵学课的最早一部教材,但钱对其极为不满,说它“百孔千疮”,“多一个人看见,就使我心中加一分难受”。在1921年重印时,钱在《再版序》中“自打耳光”,列出书中的六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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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玄同的最大爱好,便是逛厂甸旧书肆,只要前往,必将所喜之书扫荡一空才罢休,被人戏称为“厂甸巡阅使”。而其一生最惧之物,竟是好友刘半农家养的一条黑狗,前去做客,定要躲在刘家孩子身后,等孩子把狗引走,才敢进门。

    1939年1月17日,钱玄同患脑溢血辞世。《文献》发表署名乐颜的《悼钱玄同先生》一文,为其盖棺定论称:“在‘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之中,钱玄同的斗争精神,表现几在任何一位同时代的斗士之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阿芳

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吧。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乌,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一一乒一一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两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份。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的回答。

    “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 。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词的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

【注】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有私,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我对黑暗的柔情

迟子建

    ①我回到故乡时,已是晚秋的时令了。农人们在田地里起着土豆和白菜,采山的人还想在山林中做最后的淘金,他们身披落叶,寻觅着毛茸茸的蘑菇。小城的集市上,卖棉鞋棉帽的人多了起来,大兴安岭的冬天就要来了。

    ②窗外的河坝下,草已枯了。夏季时繁星一般闪烁在河畔草滩上的野花,一朵都寻不见了。母亲侍弄的花圃,昨天还花团锦簇的,一夜的霜冻,就让它们腰肢摧折,花容失色。

    ③大自然的花季过去了,而居室的花季还在。母亲摆在我书房南窗前的几盆花,有模有样地开着。蜜蜂在户外没有可采的花蜜了,当我开窗通风的时候,它们就飞进屋子里,寻寻觅觅的。不知它们青睐的是金黄的秋菊,还是水红的灯笼花?

    ④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的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连忙把它撇到窗外。

    ⑤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不长,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蜇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蜇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

    ⑥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致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蜇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注定要化作尘埃了。我和它,两败俱伤。

    ⑦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逝的,然而我错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的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并没有用镊子,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拔了针,进了洗手间,站在水龙头下,用冷水冲击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一会儿又涂抗炎药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⑧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杀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

    ⑨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的作用,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有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⑩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的从未有过的柔情。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海     龟

张抗抗

他有一个可爱的3岁女儿,对女儿一向有求必应。他的工作单位离家近两小时路程,为了减少往返。他总在周末才回家。每次回家,女儿在晚上临睡前必要让他讲个故事。一年过去了。什么大灰狼小白兔,他肚子瘪瘪塌塌早已被搜刮干净。

女儿却不肯善罢甘休,抱着他的膝不肯上床,连妻也哄她不好。

他满心焦虑。虽是周末,晚上他还得赶写一篇文章,研究所的头儿亲自点名让他在一个学术会议上发言,他将有机会在同行面前充分展示自己的实力与才华。

爸爸讲故事呀,女儿纠缠不休。

讲什么呢?他真没有时间。发言关系到对他实际水平和个人价值的确认,听说很快就要评职称了。

他突然记起当天报纸上看到的一则趣闻,当时无意瞟了几眼,现在倒可以用来对女儿随意应付一番。

从前,在一个海岛上……他开始尽量耐心委婉对女儿娓娓道来。那儿的人家家户户养着一种大海龟。海龟像一张小桌子那么大,有很硬的壳和很粗的爪子。那个海岛上没有汽车没有自行车也没有小毛驴,一个人要到岛上另一个人家去串门,就骑着海龟去。海龟最爱吃大香蕉,它的主人就坐在海龟背上,用一根细杆子拴上一根绳,香蕉就悬在海龟脑袋上,离它只有几步远,海龟想吃香蕉,就开始往前爬,可它一爬,那背上的人手里的香蕉也往前走了。它怎么也够不着,于是它就拼命往前爬,它爬香蕉也爬,就这样它背上的人就顺利到达了目的地……

女儿不知什么时候已睡着了,腮上挂着浅浅的酒窝。

他连续昼夜伏笔奋战,发言很成功,获得大家的好评,文章将被收入当年的年会专集。有人私下议论,说他虽是助研,实际上相当于副研究员的水平。

转眼又到星期六了,他去幼儿园接女儿回家时,才想起这一星期忙得昏头昏脑,竟然忘了给女儿准备故事。 出乎他意料,女儿临睡前忽然对他说:“爸爸,今天你还讲那个大海龟好不好! ”他松了一口气,却纳闷女儿何以对这大海龟如此感兴趣。

从前……就这样,骑着海龟的人顺利到达了目的地。

他敷衍了事地讲完了故事。他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同女儿亲近的情绪。他心里实际上还在惦着自己的职称。如果这次能评上副研,他一家三口就有希望分到一套两居室的住房,工资也可增长几十块钱,这可是个不小的数目。昨天上头又给了他新的任务,他必须在一个月内,译出一部有关w理论的200页的著作,三个月内编出一部新的辞典,六个月内与人合写一部有关w理论的评述……他不知道他如何才能做完这些事。

“那骑海龟的人到了地方以后,到底怎么样了呢?”女儿竟然破例没有睡着,眨着黑葡萄似的眼睛看着问。

他说,骑海龟的人到地方了以后,就把海龟整个儿翻过来;翻过来它就不能逃跑了,只能乖乖地等它的主人去办完事,再把它翻过来骑它回家。女儿似还要问什么。他不耐烦地拍拍她的后脑勺,把她交给了妻。

为了不受干扰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全部任务,真正奠定他在学术界的地位,他索性把铺盖搬到了研究所,黑夜白天泡在图书馆资料室里,不这样做就对不住自己,也对不住领导对他的信任。一个几百人的研究所,老的老,小的小,真正能顶用的还是他这样的中青年骨干。但无论怎么辛苦,他觉得前面总还有个盼头……

半年后他第一次疲惫不堪地回家,心里如释重负。女儿见到他,目光转向妈妈,那句话没问出来:这个人是谁呀?临睡前,破天荒第一回并不缠他讲故事,大眼睛骨碌碌转了几回,终于问:“我想起来了,上次你讲的大海龟,后来到底有没有给它吃香蕉呢? ”

他一愣,含糊回答可能是给了。女儿却不满意,又问他到底给了几个,他说一大堆,女儿又问是不是每次都给。他茫然……

星期一上班得知职称名额已定,他因年限不够,没有希望晋升;工资不动,住房当然暂时也不能动……他感到浑身骨骼疏松……

不知怎么他想起了那只海龟,他如果告诉女儿:人并没有把香蕉给海龟吃,对女儿来说未免太残酷了,他不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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