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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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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大风(节选)

    莫言

        我家房后有一条弯弯曲曲的胶河,沿着高高的窄窄的河堤向东北方向走七里左右路,就到了一片方圆数千亩的荒草甸子。每年夏天,爷爷都去那儿割草。

        最早跟爷爷去荒草甸子割草,是刚过了七岁生日不久的一天。

        我们动身很早,河堤上没有行人。雾很重,有时像炊烟,有时又像落下来的云朵。看不见河水,河水在雾下无声无息地流淌。爷爷的步子轻悄悄的,走得不紧不慢。

        雾淡了些,仍然高高低低地缠绕着田野和田野里的庄稼。丝线流苏般的玉米缨儿,刀剑般的玉米叶儿,刚秀出的高梁穗儿,很结实的谷子尾巴,都在雾中时隐时现。河堤上的绿草叶儿上挂着亮晶晶的露水珠儿,在微微颤抖着。

        雾越来越淡薄。灰蓝的天空也慢慢地明亮起来,东方渐渐发红,云彩边儿是粉红色的。太阳从挂满露珠的田野边缘上升起来,一点一点的。先是血一样红,没有光线,不耀眼。

        后来太阳一下子弹出来,这时候能看到它很快地往上爬,万道红光突然射出来,天地间顿时十分辉煌。田野里还是很寂静,爷爷漫不经心地哼起歌子来:

        一匹马踏破了铁甲连环

        一杆枪杀败了天下好汉

        一碗酒消解了三代的冤情

        一文钱难住了盖世的英雄

        一声笑颠倒了满朝文武

        一句话失去了半壁江山

        从爷爷唱出第一个音节时,我就把头拧回来。他的头秃了,秃顶的地方又光滑又亮,连一丝细皱纹也没有。瘦得没有腮的脸是木木的,没有表情。

        爷爷唱的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我从爷爷的歌唱中感受到一种很新奇很惶惑的情绪,很幸福又很痛苦。童年时代就像消逝在这条灰白的镶着野草的河堤上。爷爷用他的手臂推着我的肉体,用他的歌声推着我的灵魂,一直向前走。

        爷爷提着一把大镰刀,我提着一柄小镰刀,在一片茅草前蹲下来。“看我怎么割。”他割草的姿势很美,动作富有节奏。我试着割了几下,扔下镰刀,追鸟捉蚂蚱去了。

        迷蒙中感到爷爷在推我,已是半下午了。爷爷已经把草捆成四大捆,全背到了河堤上,小车也推上了河堤。

        “星儿,快起来,天不好,得快点儿走。”爷爷对我说。

        不知何时——在我睡梦中茶色的天上布满了大块的黑云,太阳已挂到西半边,光线是橘红色,很短。

        “要下雨吗,爷爷?”

        “灰云主雨,黑云主风。”

        我帮着爷爷把草装上车,爷爷在车前横木上拴上一根细绳子,说:“该抻抻你的懒筋了,拉车。”

        走出里把路,黑云把太阳完全遮住了。天地之间没有了界限,一切都不发声,各种鸟儿贴着草梢飞,但不敢叫唤,我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爷爷的脸,还是木木的,一点表情也没有。

        河堤下的庄稼叶子忽然动起来了,但没有声音。河里也有平滑的波浪涌起,同样没有响声。很高很远的地方似乎传来了世上没有的声音,跟着这声音而来的是天地之间变成紫色,还有扑鼻的干草气息,野蒿子的苦味和野菊花幽幽的药香。

        我回头看爷爷,爷爷还是木木的,一点表情也没有。

        我的小心儿缩得很紧,不敢说话,静静地等待着。

        “爷爷!”我惊叫一声。

        在我们的前方,出现了一个黑色的、顶天立地的圆柱,圆柱飞速旋转着,向我们逼过来。紧接着传来沉闷如雷鸣的呼噜声。

        “爷爷,那是什么?”

        “风。”爷爷淡淡地说,“使劲拉车吧,孩子。”说着,他弯下了腰。

        我身体前倾,双脚蹬地,把细绳拽得紧紧的。

        我们钻进了风里。我听不到什么声音,只感到有两个大巴掌在使劲扇着耳门子,鼓膜嗡嗡地响。风托着我的肚子,像要把我扔出去。河里的水飞起来,红翅膀的鲤鱼像一道道闪电在空中飞。

        “爷爷——!”我拼命地喊着。喊出的声音连我自己都没听到。肩头的绳子还是紧紧地绷着。爷爷在我就不怕。

        那根拉车绳很细,它一下子崩断了,我扑倒在堤上。我抬起头来看爷爷和车子。爷爷双手攥着车把,脊背绷得像一张弓。他的双腿像钉子一样钉在堤上,腿上的肌肉像树根一样条条棱棱地凸起来。小车在哆嗦。

        我看到爷爷的双腿开始颤抖了,汗水从他背上流下来。

        “爷爷,把车子扔掉吧!”我趴在地上喊。

        爷爷倒退了一步,小车猛然往后一冲,他的脚忙乱起来,连连倒退着。

        “爷爷!”我惊叫着,急忙向前爬,耸身扑到小车上。借着这股劲,爷爷又把腰煞下去,双腿又像生了根似的定住了。爷爷的脸还是木木的,一点表情也没有。

        刮过去的是大风。风过后,天地间静了一小会儿。夕阳不动声色地露出来,河里通红通红。庄稼慢慢地直腰。爷爷像一尊青铜塑像一样保持着用力的姿势。

        我从车上跳下来,高呼着:“爷爷,风过去了!”

        爷爷慢慢地放下车子,费劲地直起腰。他的手指都蜷曲着不能伸直了。

        风把我们车上的草全卷走了,不,还有一棵草夹在车梁的榫缝里。我把那棵草举着给爷爷看。

        “爷爷,就剩下一棵草了。”我有点懊丧地说。

        “天黑了,走吧。”爷爷说着,弯腰推起了小车。

        我举着那棵草,跟着爷爷走了一会儿,就把它随手扔在堤下淡黄色的暮色中了。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文章描写手法多样。同样是描写静,开头用河水流淌和爷爷的脚步来体现清晨的寂静;后面则用鸟儿贴草飞行和野蒿子、野花的气味表现大风来临前的肃静。 B . 本文语言贴近生活。“该抻抻你的懒筋”“把腰煞下去”“河里通红通红”等语句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 C . 文章多次提到爷爷的脸“木木的,一点表情也没有”,运用神态描写,塑造了爷爷沉默寡言、木讷迟钝的形象。 D . 文章巧用色彩描写。“绿色的草印”“橘红的光线”“红翅膀的鲤鱼”“灰蓝的天空”“黑色的云”,色彩瑰奇,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答案】
    (2)本文题目为“大风”,结合文本分析“大风”在全文中的作用。
    【答案】
    (3)莫言说:“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阅读文本,思考本文是如何叙述故事的,并说说这样叙述故事的好处。
    【答案】
    【考点】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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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吴三钱

    马犇

        吴鞠通是中医学界避不开的代表性人物,就像曹雪芹不会从文学史中消失一样。当淮城人得知吴氏在京城医界声名鹊起时,很多淮城人入了学习中医的大潮。

        尤其是孩童,多朝读儒经、暮诵医典,淮城代有名医出,均承继吴氏的理论和医术,该群体史称“山阳医派”。

        吴三钱是吴鞠通的后人,他没去京城,甚至从未离开淮城一步,一生救死扶伤。医铺总要有堂号,先人的堂号叫问心堂,问心堂早已毁于兵燹,有人建议吴三钱恢复问心堂,吴三钱婉拒。他为人谦逊,为避免问诊有误砸了先人的牌子,遂另立医铺,名之养心堂。

        一字之差,其志尽显,他是要尽己所能,养护好自己和病患的心,养护好先人传下来的医术与医道。

        吴三钱擅长食疗,或单取食材当药,或将食材配上中药为方。止咳,多数人用冰糖雪梨,吴三钱有他方,他会让病人将一个鸡蛋打在瓷碗里,放入数粒冰糖,不搅拌,上锅蒸至固状,吃上两至三次,白天夜里,咳声全无。

        夏季,淮水泛滥,城区内涝稀松平常,大水过后多有疫情。有一年,水势太大,很多民房被淹,疫情肆虐,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皆有人撒手人寰。直觉使然,吴三钱背起药箱,领着徒弟们,自西到南,再由东向北,绕城一圈,一路上救活很多危重病患,连续数夜没睡一个完整觉,吴三钱的鞋、裤脚破了,腿脚也烂了,脚指甲掉了几个。

        他被徒弟们抬回养心堂,徒弟们替他继续走街串巷,妙手回春。一日,有个病人,任凭徒弟们怎么使药,也不见其效,病者似已昏死,家人已经备好寿衣、棺材等丧葬用品。病者家早年对吴家多有恩惠,徒弟们刚入养心堂就听师傅郑重其事地说过,他们一来不敢怠慢,二来“不试不罢休”,果断将病者抬至养心堂。

        吴三钱一瘸一拐地走到病者面前,强睁起极度困倦的双眼,继而闭目思之,拿起毛笔,蘸了蘸墨,颤抖地写好药方。徒弟按方抓药,药量精确到钱。堂有堂规,疫病期间,无论何人求医,分文不收。病者家属刚欲下跪,吴三钱用尽全身的气力示意他们赶紧回去。

        三天后,病者可下地干活,与常人无二,他做了块称赞吴三钱医术的匾,领着全家送至养心堂。四邻围过来看热闹,有几人自发拿出鼓和唢呐,配合送匾的人给吴三钱致谢。

        养心堂大门紧闭,仔细听,能听到后院有妇人、小子哭泣,大伙儿忙敲门,一个徒弟拉开门缝,探出脑袋,请大伙儿安静。原来吴三钱积劳成疾,已先走一步。送匾的人和众街坊大声哭号,欲将匾放在棺材旁,且集体为吴三钱守灵。

        徒弟们都出来了,他们坚决拒收致谢匾,并谢过街坊,央求他们回家。送匾的一家人大为不解,场面陷入僵局。就在此时,有个小徒弟与那康复的病者耳语,眨眼的工夫,这家人扛匾离去。

        他们照着小徒弟的指示,在自家户对内侧挪开一块青砖,砖下有封信,信中写道:“我知你此刻已痊愈,请莫谢我,因我开方有误,有一味药多写了三钱,虽结果无碍,但方子有错谬,此病并非我所医好的。致歉。”信笺上有血痕。正如小徒弟所述,信是吴三钱回光返照时所写。

        此事传遍淮城,吴三钱这个称呼是这时诞生的,淮城中医皆以其为楷模,淮城人每有病痛,多会想起这个响亮的名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长发短缨

    田洪波

        21岁的孙凤英加入抗联队伍那会儿,一条麻花似的大辫子长至腰间,油汪汪、黑亮亮的。

    她原是宣传小分队的成员,随着战事吃紧就混编到四支队来了。对此孙凤英相当得意:俺也是抗联正规军了!

        的确,正规军的孙凤英有枪了。枪是短枪,而且孙凤英还扎上了绑腿,走起路来飒爽英姿。每天行军途中,孙凤英总不忘唱上几句《小鬼子把门》什么的。她嗓音清细,战士们听着脸上都一扫阴霾和疲惫。可惜好景不长,有一天她的歌声被从营地上下来的一位营长听到了。营长围着孙凤英转了两三圈,把孙凤英转毛了,小脸通红不知营长要干什么。

        “你以为这是在舞台上吗?去,把你的辫子给我剪了!”营长突然发起怒来。有几个女兵吓得吐了下舌头,拉起孙凤英就走。孙凤英张了张嘴想告诉营长,我这辫子可是留了20来年!可末了,她看了看冲她直摇头的同伴,只是咬紧了嘴唇,什么也没说。孙凤英不情愿地被剪成短发了。剪成短发的孙凤英不可抑制地一个人坐在光秃秃的树桩上好顿哭。许久,才把头猛地一甩,继续冲女伴们扬起那张青春的脸说笑。孙凤英还是那个爱唱歌的孙凤英,只是歌词换了:红旗飘飘在半天空/好似草堆落火星/妇女姐妹入抗联/长发剪成短缨缨……孙凤英好像天生不知道什么愁事,哪怕子弹从她耳边穿过!战事紧,可每次打完仗孙凤英都不忘化化妆。用烧过的火柴杆儿、细树枝儿,或者把大红纸蘸点水洇一洇,往脸上、眉上、唇上轻轻一抹、一描、一勾,一个妩媚无比的孙凤英就出现了……对一些女伴的狐疑,孙凤英干脆搬出营长的话给挡回去——咱们是正规军。正规军就要有正规军的样子!把个女伴噎得眼直翻白。孙凤英却仰天大笑,开心无比。

        起始,战士们累了还能听孙凤英亮亮嗓子。可仗越打越激烈,孙凤英就长时间没有尽情亮嗓子的机会了。不过,除了唱歌,孙凤英还懂一点医护常识,也会把饭烧得很香,于是后来,孙凤英的角色就杂了,甚至缝缝补补,浆浆洗洗的活儿也常被她揽下来。

        就是在那会,孙凤英与副支队长刘老顺走到了一起。孙凤英有个被战士称为“百宝囊”的背兜,什么药包、天剪,补衣的碎布、针线等等,用场大着哩。可偏偏就让刘老顺给看在眼里了,就隔三差五找孙凤英,一来二去,两人就有了那层意思。

        是营长作主,给他们两人在营地上举行了婚礼。婚后月余,郭塌子战役便打响了。郭塌子战役,是抗联三团伤亡最惨重的一次。尽管有战士在撤退过程中一直注意倒着走,在走过的脚印上撒上辣椒面,破坏敌人狼犬的嗅觉,奈何敌人还是步步紧逼,穷追不舍。于是在一个黄昏,六营的战士们撤到了山峰陡峭的七星峰。再往前走已经没有路了,而两岸悬崖相距两米左右。营长指挥众人一个个跳过去,但轮到孙凤英这儿卡壳了——她身上背着铁锅和铁桶,还有那个永远不离身的“百宝囊”。把东西都扔了!营长当机立断。

        我不!孙凤英第一次顶撞起营长。营长瞪圆了眼睛。孙凤英也不瞅他,把“百宝囊”摘下来递给了刘老顺,你先过去,你过去再接应我。刘老顺伸手要摘她的锅,但孙凤英挡住了,锅在我在!说时还冲刘老顺一笑。可是你?刘老顺有点急了。少废话!孙凤英狠狠瞪刘老顺一眼。无奈,刘老顺只好咬牙跳了过去,然后揪心扯肺地等着孙凤英跳。孙凤英几次试跳都没成功。

        刘老顺见状,干脆和战士们砍断了旁边的桦树搭向对岸,让孙凤英小心爬过来。孙凤英爬到一半,系铁锅和铁桶的麻绳突然断了,铁锅和铁桶落入悬崖的巨大声响惊起一群山鹰。被惊扰的还有敌人。眼见孙凤英快要爬到对岸了,这时,一声枪响,孙凤英掉下了深渊,只留下刘老顺撕心裂肺的哭喊——凤英,凤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阿芳

    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吧。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乌,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一一乒一一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两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份。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的回答。

        “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 。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词的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

    【注】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有私,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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