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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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柳州市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质量抽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李娟

    到了十二月底,一天比一天冷。牧归时,羊背盖满大雪,马浑身披满白霜,嘴角拖着长长的冰凌。牛和骆驼也全都长出了白眉毛和白胡子,一个个显得慈眉善目。至于骑马回来的人,眼睫毛和眉毛也结满粗重的冰霜,围巾和帽檐上白茫茫的。

    就在那几天,收音机的哈语台播报了寒流预报,说一月头几天乌河以南的冬季牧场气温会降至零下四十二度,提醒牧民外出放牧不要走太远。于是大家开始做准备。泥土已经不多了,但居麻还是和了些泥巴,把结着厚厚冰霜的墙角漏风处糊了一遍。

    高寒天气终于到来了。在零下三十五度的清晨里,喝着烫乎乎的放了胡椒的茶,双脚还是冰凉的。离熊熊燃烧的火炉不过一米来远,嘴里还能呵出白气。我又靠近火炉一些,离半米远,还是有呵气。再靠近,一尺远,还是有呵气。再靠近……居麻说:“你要干什么?吃炉子吗?”

    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古人会说“酸风射眸子”——果然很酸!果然是“射”!迎风眺望远方,不到几秒钟就泪流满面,眼睛生痛。加上眼泪在冷空气中蒸腾,雾气糊满镜片,很快又凝固为冰凌,立刻就什么也看不清了。而这风明明又不是什么大风,只比微风大了一点点而已。

    房子尽管被认真修补了一遍,还是四处漏风。房间里的一锅雪,放一晚上也化不了一滴。晚饭时无论大家怎么劝茶,我都打死不喝——怕起夜上厕所……

    那几天,居麻放羊回来,一边去除身上寒气沉沉的厚重衣物,用力拔掉大头靴,一边咬牙切齿地说:“好得很!太好了!越冷嘛,我越高兴。零下四十度不行,要零下五十度才好!”我赶紧问怎么了,他说:“早点把脚冻掉算了,以后就再也不怕脚冻了!”

    平时居麻回来得很晚,往往五点了,太阳落山很久了还看不到羊群。快六点时,暗沉的荒野里才有点动静。当羊群终于清晰地出现在视野里时,我就走下沙丘遥遥前去迎接。等我走近了,他撇下羊群打马飞奔回家,留下我独自赶着羊慢慢往回走。

    每次出发前,居麻光穿他那身行头就得花去老半天时间,尤其是穿靴子。他的靴子虽然大了两号,但还是不够大,不能同时穿羊毛袜和毡袜,否则太紧了,血流不畅会更冷。于是他在羊毛袜和毡袜间犹豫了半天,选择了毡袜。毡袜虽然太硬,但毕竟密实些。穿上毡袜后,再往脚踝上各裹一块厚厚的驼毛块,并想法子使之顺溜地塞进靴子。全身披挂妥当后,再艰难地坐下来,连喝三碗热茶再出发。

    我叹道:“又要开始锻炼身体了!”

    他闻之突然正色,笔直站起,用喊口号的架势大喝:“锻、炼、身体!保、卫、祖国!!”捞起马鞭,推门昂然而去。

    同样是牧民,隔壁那兄弟俩一出门就穿得跟强盗似的,从毡筒到皮裤到围脖帽子,全身上下只露着两只眼睛。而居麻除了一件很旧的皮大衣和两件驼毛毛衣,啥也没有。居麻说他放羊时,每隔一个小时就得扯些梭梭柴在雪地上生一堆火烤脚。有一次眼看再有半个小时就到家了,可还是扛不下去,生火暖和过来后,才能继续往家走。

    有一天早上,我问居麻:“今天你在哪个方向放羊?我拎个暖瓶,走路去给你送茶!”

    他说:“豁切!”

    但那天晚上居麻回来第一句话就是:“不是说中午给我送茶吗?等了一天……”

    无论如何,寒冷的日子总是意味着寒冷的“正在过去”。我们生活在四季的正常运行之中——这寒冷并不是晴天霹雳,不是莫名天灾,不是不知尽头的黑暗。它是这个行星的命运,是万物已然接受的规则。鸟儿远走高飞,虫蛹深眠大地。其他留在大地上的,无不备下厚实的皮毛和脂肪。连我不是也啰里巴嗦围裹了重重物什吗?寒冷痛苦不堪,寒冷却理所应当,寒冷可以抵抗。

    居麻说,差不多每年的十二月下旬到一月中旬总会是冬天里最难熬的日子,不可躲避。再往后,随着白昼的变长,气温总会渐渐缓过来。一切总会过去的。是的,一切总会过去。人之所以能够感到“幸福”,不是因为生活得舒适,而是因为生活得有希望。

    二月初的某天黄昏,我在北面沙梁上背雪时,一抬头,突然发现太阳高悬在沙漠之上。而以往在这个点上,太阳都已经沉入一半了。而且落日角度也明显偏北了许多。宽广的大风长长地刮过,迎风度量一下,竟然是东风,是东风啊!

注:①李娟,散文作家,诗人,新疆阿勒泰人。2010年冬天,李娟跟随着熟识的哈萨克牧民居麻、加玛一家,深入阿勒泰南部的冬季牧场、沙漠,度过一段艰辛迥异的荒野生活。而后,她将这段经历写成了她的第一部长篇纪实散文力作《冬牧场》,本文就节选自这部作品。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引用了 “酸风射眸子”的古语,既丰富了文本语言的表达形式,也借此表现了冬季牧场寒风的凛冽,为下文冬季放牧的艰辛做铺垫。 B、“我”体谅牧民冬牧的不易,当居麻傍晚回来时,“我”就远远走下沙丘去迎接。居麻因为寒冷难耐,撇下羊群打马飞奔,赶着回家取暖。 C、文章突出描写居麻出门放牧前穿的那双大了两号的靴子以及他选择袜子时的矛盾心态,以小见大,其目的在于反映游牧民族的家境贫寒。 D、文章末尾,作者用反复的手法强调了东风的来临,表现出了对寒冬将逝,温暖的春天即将到来的惊喜和兴奋,以此来强化读者的阅读期待。
(2)、结合全文,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
(3)、作为游牧民族的典型代表,居麻身上有着怎样的品质?请你结合文章进行概括并作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一生傲然苦不谐

在红学的道路上,沿着学术与大众接受、趣味阅读的交叉重合地带,他走出了一条奇异的人生之路,终成一代红学大家。这,有时看上去几乎是神话,令人难以置信。

  比如,1947年,这是他在红学上扬帆起航的年代,他作为燕京大学的一名普通学生得到了大名鼎鼎的胡适的赏识和垂顾,他的第一篇红学论文充实了大家对曹雪芹的认识,使考证派获得文献上的新支持,得以昂然前行,因此受到胡适的推崇。再比如,2005年已是年近八十八岁的他,一年中有八部著作出版,在耳聋目盲的情境下奋笔快写,超出了常人所能理解的程度,被称为是罕见的学术“大跃进”。他,便是周汝昌。

红学之路,是风雨路,也是显学之路,二者,周汝昌先生可谓兼得。他因研究《红楼梦》而处于聚讼纷纭、是非争议的中心,也因红学而成为少见的学术畅销书作家。从1953年他的《红楼梦新证》开始,他就处于红学的论争中心。他的文献资料总被引述,但他的观点也总是飞矢追逐的靶子。周汝昌先生曾不无自嘲地说,我的衣服已经被撕得褴褛不堪,但他们却是使用我提供的材料编制了自己的盛装。

周汝昌先生认为,他在为人之怪(乖僻)上,与曹雪芹相似,都是不同俗流,也不愿意从善如流,他们都是有满腔积愤难以自诉,需要发愤著书以自遣。这种自比,使他钻入曹雪芹的心灵深处,与曹雪芹展开了他人难以企及的对话,创作了无以收束的雄文。其实,我们不妨把周汝昌先生所有的红学著作都看作是与曹雪芹的心灵秘语,这里充满了对话的私语性。他自负与曹雪芹心灵相通,与曹雪芹所赞颂的人物一样,都是正邪两赋之人,出离于俗界凡间,一方面万人嘲谤,一方面又超于万万人之上。他曾在《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中如此描绘曹雪芹,“倘若细究起来,雪芹是大智慧者,他那话(“愧则有余,悔则无益”)含蓄的内情恐怕还深还厚得多。那‘无益’,也许并不是顽固不化,执迷不悟,死不回头;而是这种悔者,本来丝毫没做什么错事,倒是做极高尚极善美的事——可结果呢?做错事坏事的万人都功成名就,位高禄厚,洋洋乎自得,而这个做好事的曹雪芹,却落得‘万目睚眦,众口嘲谤’,一生忍辱负垢,受尽了欺侮贬抑、诬陷伤害。”“狂于阮步兵”的曹雪芹,孤怀难鸣,周汝昌自信是他的旷世知音。

正是他感觉到“世人待他太浅薄、太恶毒”,所以“要为雪芹鸣冤”,因此,“我不幸之至——当上了‘红学家’。”周汝昌在媒体界已经成为红学泰斗,而他则说红学正是他不幸的选择。为什么不幸?“受了那些魍魉蛇蝎的那么多的明枪暗钺,可谓遍体鳞伤,若不当红学家,何至于此?”

可是他又不后悔,并且“永远不悔”!正像在大多数场合他语气坚定、铿锵有力一样,个性倔强的他向来是一副坚毅面孔,傲然不群。他认定,因为不但是“悔则无益”,而是“为了给雪芹、脂砚洗雪奇冤,受了这等人的欺侮伤害又算得什么?”

周汝昌不愿意人们称他为红学家,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的观念超出了《红楼梦》小说的范围,“以红解红”不是他的路数。周汝昌“研红”给人的最大感受是诗性浪漫,这里抒情大于说理,心灵对话超越了形式逻辑,散论并不来自严格的层层推理。对于《红楼梦》的博闻强识,对于《红楼梦》相关文献的精研细读,使他能天马行空、左右逢源,余裕自如,触境生春!他以《红楼梦》为依托,追求的是崇情文化,一种新创的文化,一种存在于诗性创造中的文化。他在中华大文化的背景下,将一部小说和民族的历史、人生的价值、美好的信念等结合在了一起。他一直说,还有一个“真”的《红楼梦》,这个“真”的《红楼梦》存在在他的感悟里。

所以,与其称周是一位红学家,不如称他是一位诗人。其实,他更偏爱后一个名字!

诗人是个大艺术家,也时常有点儿“怪”,与世俗人不甚谐调。他总有被人误会和嘲谤的遭遇。

(摘编自韦科《一生傲然苦不谐——纪念红学大家周汝昌先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粉墨人生

韩静霆

    ①那些天,画戏曲人物,着了魔。白天,执笔如同使剑,左右开弓,有时候,咿咿呀呀地边画边唱,管他有调无调,吼得出汗便好。到了夜里,蘸满色彩的笔放下了,人虽然像僵尸一般在床上睡着,白天画的那些戏曲人物却全来了。咱不知从哪儿弄了个“令箭”,举着,喊叫着在戏曲人物队列中间穿行。最后的结果是“扑通”一声,我摔到了床下边,眼眶磕青了,牙床磕破了,流着血,原来是梦。戏曲人物画就是这么让你美,美个死;伤你也伤得狠,让你流了血、挂着彩。

    ②我从小就和戏曲结缘了。小小的戏园子是摄魂夺魄的地方。我经常趴在那个后台的小窗户往里面瞧,看那些化完妆的和没化完妆的红脸、白脸、黑脸、花脸来来去去。最让我醉心的就是他们那个扑脸的香粉。演员们画好了眉眼,定妆时拿粉去扑。香粉在后台飘起来,让眼前一切真实的人和道具变得虚幻,都飘到了半空。

    ③在后台趴窗户看到了同班一个姓郝的同学,他的父亲在地方戏院门口检票,我就想办法去巴结这个同学。有时候他父亲不在那儿检票,我就往里闯。有一次帽子被人家抓去了,但是人却留到戏园子那个最黑的角落里,足足看了半场戏,过了半场瘾。

    ④我绝对是那些二人转演员的铁杆粉丝。他们的唱功、他们的绝活和灵活多变的表演方式,包括和观众密不可分的插科打诨,都让我倾倒。他们是真真正正的“角儿”。他们的名字,像姓李的三姐妹一一梦霞、彩霞、晓霞,我永远不会忘记。二人转有“九腔十八调”,音乐是非常复杂的,具有现代戏剧的最前卫的观念和特色,要观众和舞台有一种间离感。两个演员在台上,说说笑笑,忽然那边一说“去拿弦子吧”,这就开始动弦子了,开始唱了,唱一段又说上了。演员在说书人和角色中间转换,那种观剧的亲切感是让人迷醉的。

    ⑤后来,我和郝同学决心自己拥有乐器,我们便一起到成人干活的工地上去做小工,挖土方啊、挑土啊,干了整整七天,弄得灰头土脸,每人挣了六块四毛四。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如此这般“巨大”数目的人民币给我们带来的喜悦!我们一人买了一个龙头的破二胡,一人买了一支笛子,迫不及待地在街边上就吱扭吱扭地拉起二胡,开始了我们的音乐之旅!

    ⑥等我学会拉琴之后,地方戏院邀请我跟他们一起去演出。坐在他们那个骡马大车上,非常骄傲地和演员们坐在一起。那时候,在村,在冬天,常常就在老乡的炕头上演,炕,沿下边儿全都是观众,那种土味儿、葱花味儿、旱烟味儿浓浓的。演出结束了,老乡甚至会杀猪宰羊款待我们。热腾腾的猪肉粉条儿盛一满碗,我用两只手捧着,太香了!辣辣的高粱小烧锅酒,连我这小孩子也得抿上一口,真开心。而它更重要的恩惠和好处,是在我的血液里注入了一种东西叫作民间艺术、民族艺术。

    ⑦地方戏院和地方戏,把我和郝同学黏在一起。可就在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里,灾祸不期而至。大概是因为郝同学生得一副讨女生喜欢的小白脸儿吧,一日放学,我们班几个大个儿的同学纠集了一帮人,喊着让我闪开,我回头还没醒过神儿来,雨点儿一般的砖头就砸向郝同学了,追着打他。我呆呆地站在路上,浑身发抖,觉得冷。这一番砖头和叫骂让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人生还有这么残酷和丑恶的东西。后来,郝同学退学了,到地方戏院去学习操琴。最后他成了我们那个城市的地方剧院院长。他的爱人是我们那个地方最漂亮的、最好的地方戏演员。地方戏慷慨地给了郝同学一个好生活。我呢,几经周折,考进了中央音乐学院,开始了音乐人生。

    ⑧后来的生活就像一部连本儿的大戏,一幕一幕地拉开。我的老伴儿陪我走过了五十多年,她常常感叹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只可惜,再也不容易找到童年趴戏园子窗台那种如梦如幻、如痴如醉的感觉了,老花的眼睛是不是也磨出了老茧?老家的旧房院落和地方戏园子全都铲光了。今年母亲病逝,我回家奔丧,真正又成了一个孤儿……

    ⑨我幸运地找到了一把让重年复活的钥匙,这就是画戏。我把戏曲人物纠集到我的画作里,他们给我带来一种很美好的想象和追忆,调动起我对艺术和人生的这样一种爱、一种融入。或许唯有如此,我才可能回到趴地方戏园子小窗户的年代,回到从少年开始的粉墨人生。

(选自2015年11期《散文选刊·下半月》,有删节)

阅读下面这篇散文,完成下列小题。

外婆的渡船

张俊昌

    外婆早已作古了,但她那小小的渡船,却一直漂泊在我的记忆里。

    每当贴村而过的老河涨水,将河中的浮桥淹没,河面变得宽阔时,外婆和外公就会把两艘木船从村西边的花园湖上摇过来。一艘是打鱼船,临时改作渡船,形如弯弯的月牙儿,船头船尾是两个封闭的小舱(存放渔网之类),船的主体部分是一个敞开的较大的空间,中间有十厘米高的横梁,横梁上、船帮上和舱板上可坐十多人。而另一艘,则是生活船,带篷,比渡船稍大些,如绍兴的“乌篷船”。 

    在老河上摆渡,主要由外婆承担。渡口旁有棵大柳树,每到逢集的日子,树下就挤满了等着摆渡的人,那时候也是外婆最忙碌的,早上把一船接一船人渡向北岸,晌午又把一船接一船人渡回来。赶集人有挑担挎篮卖蔬菜鱼虾的,下集人有抱回猪崽捎回鸡鸭鹅苗的,外婆不嫌烦不嫌脏,总是笑脸相迎。她立在船头,划动双桨,身子有节奏地前倾后仰,风吹动着她那花白的头发,汗水挂满了脸颊,浸透了衣衫。虽然每渡一人只收五分钱(仅能买块烧饼,还得有粮票),但她从无丝毫懈怠,在外婆看来,自渡船泊下的那一刻起,自己便负起了一份责任:不能误人家赶路。

    是啊,不能误人家赶路!

    一个闷热的晚上,一道闪电忽然划破黑沉沉的夜空,一声炸雷把我从梦中惊醒,急促的雨点“啪啪啪啪”地敲打在船篷上和掩板上,外婆把我搂得更紧了。 “摆渡的!摆渡的!”急促的呼喊声传来。外婆猛地坐起来,“他外公快起来!对岸可能有人有急事,”外公似乎也听到呼喊声,一骨碌爬起来。按常规,像这样的天气是不能行船的,弄不好会船毁人亡。但外公仍将手指粗的尼龙绳,一头系在我的腰间,一头紧紧地绑在船的横梁上(以确保我留在船上的安全);便提着马灯和外婆跨到摇晃的渡船上,我看见那马灯的光亮如一束摇曳的烛火,在风雨中上下颠簸着……第二天听外婆说,小船划到北岸的村头渡口后,见四个壮汉用凉床抬来的是一位孕妇,难产,急送公社医院抢救。外婆赶紧让他们上船,待孕妇躺好后,又和外公一起投入风雨波涛之中,艰难地驾着渡船,把他们送达河对岸。说话间,外婆连连打着喷嚏,是昨晚淋雨着凉了。那位孕妇在公社医院顺利产下一个大胖小子,十天后又出现在北岸的渡口,脚刚踏上渡船就要给外婆下跪,以谢雨夜渡河之恩,外婆赶紧上前拦阻。渡船摆到对岸,人都下了船,外婆发现我手上拿着五张一元的纸币,这五元钱在当时喝喜酒上份子也是一份重礼。外婆问明情况后,立即跑上岸去,硬将钱塞给那位产妇,并说除了过河钱,多一分也不能收,如果下回过河,带上两个红鸡蛋给小外孙讨个彩头就行了。她和陪伴她的亲人们,久久地望着外婆离去的背影。

    外婆摆渡的日子,也是我最开心的日子。

    天一擦黑,外公就会拿起长长的竹篙撑着打鱼船,外婆蹲在船头把白色的丝网依次排到河中,第二天天蒙蒙亮起网,准能收获七八斤野生鱼来,有鲫鱼、红鲤鱼、白鱼条子,还有我最爱吃的昂刺鱼。中午外婆便会按照渔家人“河水煮活鱼”的做法,烹制出一锅昂刺鱼煮面鱼来,鱼肉嫩、汤汁鲜,面鱼儿也浸透了鱼香,好吃无比,我总会胀得肚儿圆。入夜,外婆会把我搂在怀里,静坐在船头,仰望着深蓝色的夜空,悠悠地唱起民谣来:“青石板子青,青石板上钉洋钉,一颗又一颗,数来数去数不清……”此外,通点土方土法,时而外出给渔民治点小病的外公,还常给我带回小油果子之类的糕点,虽然原料极普通,做工也粗糙,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是农家孩子极少能享用的。

    外婆外公疼我,我也晓得讨他们欢心。当外婆一梭来一梭去地修补渔网时,我就在一旁给他们递线球;当外婆用断了几根齿的笕子篦头时,我就会上前从她花白的头发间捉出三两个肥胖的虱子;当听她喊身上痒得难受时,我就会走到她的背后,将小手伸进她的衣服里帮她挠痒痒。而对爱抽烟的外公,一见他拿出长长的烟袋在铜烟锅里装上烟丝后,我便会拿着火柴,走到近前帮他点烟,外公总会眯缝着眼一口一口地吸着,流露出很舒服的样子。

    三十年后,我回到故乡,走过老河。

    渡口上早已建起了一座横跨两岸的长桥,岸边那棵大柳树还在,静静地守望着老河。我遥望着远方,凝视着汩汩流淌的河水,不由想再听听外婆那击水搏浪的桨声,和她曾唱给我听的那些歌谣。

(节选自《散文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严溪锁钥

戴智生

    锁钥,开锁的器件,比喻成事的关键所在。——题记

    江文清在门神的下方贴了一张便笺,上书:非经本房东许可,请勿进屋打扰!字是软笔寸楷,乌黑方正,大小如一,标准的馆阁体。

    游客发现门上的字条,有人停顿下来,探头张望一下就走了;也有人根本不注意,径直闯进他的庭院。

    江文清并不制止,他坐在堂前的火桶上,腰身以下盖件旧棉袄,面无表情,任人取景拍照。来人发现八仙桌上的剩饭剩菜,竟也猎奇。江文清略有不悦,挪了挪身子,欲言又止,摇摇头干脆闲上眼睛。

    他的家是一幢三间穿堂式砖木老屋,雕梁画栋。外面观瞻,高耸的封火墙,繁缛细巧的砖雕门罩,就很吸引人的眼球。

    这类相似的徽派古宅,严溪村还有140多幢。

    严溪村坐落在赣东北偏远的山谷里,谷底枕东谷口在西。谷口即为村口,前面横亘一条清澈的溪河。村口有座牌楼,筑在一棵大樟树底下,门牌正中镶嵌匾额:严溪锁钥。跨过石桥、穿越牌楼便是村庄,里面布局叶脉状,酷似迷宫,颇少见。地面清一色青石板路,主道两边均是木门板店面,既住人也经营茶叶和油茶,还有的开设农家小吃。

    这里已然是一个旅游景点,慕名而来的游客络绎不绝。

    江文清的老屋在一条小巷口,只居家,别无它用。游客频繁闯入,他实在有点不胜其烦。

    如果来人对严溪村的历史饶有兴趣,江文清倒也乐意奉陪。他会客气地引你上座,泡上自制的茗茶,与你侃侃而谈;客人兴致浓厚,他会小心地捧出一本毛边纸手册,里面是他收集整理的资料。

    他告诉你,严溪原先四周长满了桃树,最早叫桃花湾。光武年间,东汉名士庄光,为远离政治,也为避光武帝讳,改名严子陵,隐居于此,终日溪岩上垂钓,悠闲自得,“严溪”便由此而来。

    严溪村自古盛产茶叶,闻名遐迩,茶号遍布全国各地。他们有修桥铺路、大兴土木的习气,祠堂、戏台和私宅都十分讲究。鼎盛时期,这里“门户三千庄八百”。

    可惜严溪村经历了一段时期的衰败。

    尽管如此,江文清始终以祖辈为荣,曾经的衰落,他也有新的诠释。正因为衰落,这里的古建筑才保存了下来,历久弥新。

    当然,喧嚣打破原有的宁静,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乡政府为了保护古村风貌,在村口对岸建起了住宅小区,村民搬迁可以自由选择,江文清犹豫不决。

    儿子轮番吵他的耳朵,那边设施齐全,不潮湿,视野开阔,我们搬过去住吧?

    他不置可否,心想,我又不痴呆,搬过去自然好,只是穷窝难舍呀,何况老屋也有老屋的好处,冬暖夏凉!

    孙子天天跟着他屁股后面转,我们要住新房子,那里离学堂近。

    他终于松了口,搬吧搬吧!

    两个儿子搬迁过去,一家便分成了两个小家。

    那是“树大分枝”的必然规律,他心里仍然不是滋味。

    江文清把自己留了下来。房子要住人,房子要通风,不然房子会发霉虫蛀。

    再说,他没有想好跟着哪个儿子过日子。

    还有一个原因,他计划撰写有关村史的文章,住在老屋里更有启发。

    江文清当过教师,老一辈里面算是顶有文化的人。年轻人后来居上,但他们喜欢外面的世界,想法也不尽相同。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应该留下一份像样的遗产。

    遗产不一定都是物质的,也可以是文化。当然,文化要有点思想内涵。

    江文清坐在家里,终日苦思冥想。他孤身一人,平时也没有别的事情做,洗衣弄饭都是儿子轮流照料。这很方便,老屋距新区不远,他吃饭去儿子家,不愿走就让儿子送过来。

    他更愿意在村里转悠,祠堂的遗址,倒塌的戏台,正在修缮的义塾馆,都是他常去的地方。江文清有天发现,义塾馆应该少了件东西。他站在院子里回忆,猛然记起堂柱上原来有副对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严溪向来有兴办教馆的族风,崇尚诗礼传家、邻德里仁的信条,现在好像慢慢淡化了。

    江文清走出义塾馆,心里有点失落,又有点兴奋,他似乎找到了可以落笔的地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白玉盅

林清玄

①所有的蔬菜里,苦瓜是最美的。

②苦瓜外表的美是难以形容的,它晶润透明,在阳光中,仿佛是白玉一般,连它长圆形的疣状突起部分也长得那么细致,触摸起来清凉滑润,也是玉的感觉。所以我觉得最能代表苦瓜之美的,是清朝的玉器“白玉苦瓜”。“白玉苦瓜”是清朝写实性玉雕的代表之作,历来只看到它的雕工之细、写实之美,我觉得最动人的是雕这件作品的无名艺匠,他把“白玉”和“苦瓜”做一结合,确实是一个惊人的灵感。比较起来,虽然“翠玉白菜”的声名远在“白玉苦瓜”之上,但是我认为苦瓜是比白菜更近于玉的质地。

③苦瓜俗称“锦荔枝”、“癞葡萄”,“白玉苦瓜”表现了形象的美,但是我觉得它还不能完全表现苦瓜的内容以及苦瓜的味觉。苦瓜切开也是美的,它的内部和种子是鲜红色,像是有生命流动的鲜血。有一次我把切开的苦瓜摆在白瓷的盘子里,红白相映,几乎是画笔所无法表达的。人站在苦瓜面前,尤其是夏天,心中就漫上一股凉意,那也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④不管苦瓜有多么美丽,它还是用来吃的。我年幼的时候最怕吃苦瓜,因为老使我想起在灶台熬着的中药,总觉得好好的鲜美蔬菜不吃,为何一定要吃那么苦的瓜。偏偏家里就种着几株苦瓜,有时抗议无效,常被妈妈逼着吃苦瓜,说是苦瓜可以退火,其实是因为家中的苦瓜生产过剩。

⑤嗜吃苦瓜还是这几年的事,也许是年纪大,经历的苦事一多,苦瓜也不以为苦了;也许是苦瓜的美,让我在吃的时候忘却了它的苦;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我发现苦瓜的苦不是涩苦,不是俗苦,而是在苦中自有一种甘味,好像人到中年怀想起少年时代惆怅的往事,苦乐相杂,难以析辨。

⑥苦瓜有很多种吃法,我最喜欢的一种是江浙馆子里的“苦瓜生吃”,把苦瓜切成透明的薄片,蘸着酱油、醋和蒜末调成的酱,很奇怪,苦瓜生吃起来是不苦的,而是又香又脆,在满桌的油腻中,它独树一帜,没有一道菜比得上。有一回和画家王蓝一起进餐,他也最嗜苦瓜,一个人可以吃下一大盘,看他吃苦瓜,就像吃糖,一点也不苦。有一家江浙馆里别出心裁,把这道菜叫做“白玉生吃”,让人想起白玉含在口中的滋味,吃在口里自然想起故宫的“白玉苦瓜”,里面充满了美丽的联想。

⑦画家席德进生前也爱吃苦瓜,不但懂吃,自己还能下厨。他最拿手的一道菜是苦瓜灌肉,每次请客都亲自做这道菜。上市场挑选最好的苦瓜,还有上好的腱子肉,把肉细心地捣碎以后,塞在挖空的苦瓜里,要塞到饱满结实,或蒸或煮,别有风味。一次,画家请客,我看到他在厨房里剁肉,小心翼翼塞到苦瓜中去,到吃苦瓜灌肉时,真觉得人生的享受无过于此。我们开玩笑地把画家的拿手菜取名为“白玉盅”。如今画家去了,他拿手的“白玉盅”也随他去了。我好几次吃这道菜,总品不出过去的那种滋味。

⑧苦瓜真是一种奇异的蔬菜,它是最美和最苦的结合,这种结合恐怕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以前有一种酸酸甜甜的饮料,广告词是“初恋的滋味”,我觉得苦瓜可以说是“失恋的滋味”,恋是美的,失是苦的,可是有恋就有失,有美就有苦,如果一个人不能尝苦,那么也就不能体会到那苦中的美。

⑨我们都是吃过苦瓜的,却少有人看过苦瓜树。去年我在南部,看到一大片苦瓜田里长出累累的苦瓜,农民正在收采,他们把包着苦瓜的纸解开,采摘下来,就像在树上取下一颗颗的白玉。我站在田边,看着篮中满满的苦瓜,心中突然感动不已,我想,真正苦瓜生命里的美,是远远比故宫橱窗里的苦瓜还令人感动的。

⑩我买了一个刚从田里采下的苦瓜,摆在家里,舍不得吃;放置几天以后,苦瓜枯萎了,失去了它白玉般的晶亮与透明,吃起来也丝毫不苦,风味尽失。这使我想起了人世间的许多事,美与苦是并生的,人不能只要美而不要苦,那么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它是人生真实的一个小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影子

刘建超

    老街有“三老”:老招牌,老古董,老学究。

    老街的门店多,许多都是老招牌。看着不起眼的小店,门口的招牌上却是康熙乾隆所赐,在老街度过岁月的李白、郑板桥之类的文匠骚客,他们题写的招牌楹联,不经意间就会出现在犄角旮旯的小店中。老街的古物多,古董遍地都是。老街家里打一口井,就能挖透几个朝代。老街流传个笑话:两个青年打架,一个用铁锨拍人,结果人没有拍到,却拍倒了一段土墙。这个小青年就被逮走了——被他拍倒的是隋朝古城墙,是国家重点保护文物。老街以前的私塾多,教书先生多,有许多还给皇亲国戚做过先生。所以,老街有着尊师重教的传统。

    霍老、乔老、贾老都是老街文化的标志性人物。在老街,只要是有沾点文化色彩的事情,三位老者是必被邀请的。三位老者都是鹤发童颜,神采奕奕,往场合里一站,就觉得文风氤氲,儒气荡漾,场合就显得有了品位,提了档次。

    三位老者聚到一起,抱拳作揖,称兄道弟,一派祥和。其实,背地里谁也不服气谁。论年龄,三人同庚,只出生月份不同;论资格,都是毕业于北京的名牌大学:论学识,也都出版过自己的文集著作。老街有场合时,请一位还行,如果是三位都到场,如何排座次就是个费死脑筋的问题了。常常因为对前后的次序不满意,有的老者就会拂袖而去,弄得主家尴尬不已。

    天下事没有难得住老街人的。有人就刨根问底儿,看看是谁最先发表过文章。三老提供的资料竟然是同一年。那就看看谁发表的报刊级别高,居然也都是当年的《人民日报》。那就再看谁发表的文章字数多,三人都含糊着说记不清了,反正是版面挺大的。就有好事的人,去了京城的图书馆,查到了三老当年发表的文章,还复印回来了。结果是霍老的文章815字,乔老的文章770字,贾老的文章602字。霍、乔、贾的排序就被默认了。霍老自然就是德高望重的领头羊了。老街的一些脸面事务,霍老也就当仁不让地坐在主席台子的中间。

    面子上的事情解决了,心理感受还是不舒服的。在有的场合上,有意无意地就会涌出点暗波。霍老若是发了言,乔老随后就会提点不同看法,与之“商榷”。乔老若是发言了,贾老也要从另一个角度看看问题,把乔老的意见给间接地损一番。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也就心照不宣,相安无事,得过且过。

    贾老心里最不安分。三个人当中,他年龄最大,比霍老早来到世上二十五天,比乔老早活了四十五天。贾老也比那两位早毕业一年,在学校也是一支笔杆子,若不是当年犯了点儿作风问题,早留在京城混出个模样了。在老街混到一把年纪,还是个“小三”,这让贾老很是不爽。排在老三,实际上就是个搭头,有你没你都一样。

    老伴最能理解贾老的心境,安慰他说,现在要看谁能熬过谁。我看那老霍老乔都不如你结实,好好锻炼吧,机会都是留给活得最长的人。贾老心中豁然开朗,制定了一整套的健身养生计划,把自己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调整到最佳。出席一些场合,他就特别注意观察老霍老乔的状态,闲聊听他俩念叨这个脂肪高那个血糖高的贾老就特别受鼓舞,自己啥都不高,就是心气高。

    事情总是在发生着变化,先是霍老中风住院去世,乔老接替了一大堆的名誉头衔。后是乔老心梗,撒手人寰,贾老继承了一大堆名誉头衔。以后,只要有车接,有饭局还有点儿小意思,贾老都会现身于各种场合。

    贾老在场合上可以名正言顺地坐在正中间了。坐在中间的位置上,似乎只是坐着,因为场合上的发言不是长官就是老板经理董事长,轮到贾老该说话时,就到了饥肠辘辘的开宴时分,个个都心不在焉,交头接耳,贾老也就没有了讲话的兴致。

    有一次,贾老坐着场合的中间,百无聊赖,忽觉自己的灵魂离开了肉身,在场合上空游荡,看到自己的那副没有灵魂的空壳,就如同影子一样在耗费钟点。贾老恍然,其实在场合上,自己就是被用来做影子的。

    贾老觉得影子很好玩。

(选自《百花园》,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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