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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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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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我的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母亲送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开船,在桥石上一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一支两人,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
       ②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
       ③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
       ④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渔火;我才记得先前望见的也不是赵庄。那是正对船头的一丛松柏林,我去年也曾经去游玩过,还看见破的石马倒在地下,一个石羊蹲在草里呢。过了那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便真在眼前了。

(1)、说说第①自然段中画线字词的作用。

(2)、选文第②自然段的景物描写很有特色,作者是从哪些角度进行景物描写的?

(3)、文中第②自然段画线句运用了什么修辞方法?有何作用?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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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法不对你残酷
       ①弟弟考上北京的大学时,与我当年一样大,17岁。母亲要我回去接他上学,我想起这么多年一个人走过的路,便坚决地拒绝了。我说:“有什么不放心的,一个男孩子,连路都不会走,考上大学有什么用?”
        ②弟弟不善言语,略略羞涩,普通话又说得蹩脚,扫一下眉眼,便知道是乡村里走出来的。在经历了一个艰难的旅程之后,弟弟终于站在了学校门口,我笑脸迎上来,他的泪一下子流了出来。眼前这个瘦弱青涩的少年,头发蓬松,满脸汗水,嘴唇干裂,额头上有一道轻微的伤痕,看着他我有一刹那的心疼,抬手给他温暖的一掌,说:“祝贺你,终于一个人闯到北京来了!”
        ③临走的时候,只给他留了两个月的生活费。我看见他站在衣着光鲜的学生群里,因为素朴而显得那么落寞和孤单。多么像刚入大学的我,因为卑微,进而自卑。我笑笑说:“北京是残酷的,也是宽容的,只要你用心、努力,你也会像姐姐那样,自己养活自己。”我知道弟弟年少,对此不会有太多的理解。他只是难过,为什么那么爱他的姐姐,在北京待了几年,便变得如此不近人情?
        ④一个月后,弟弟打电话来,求我给找份兼职。我说:“你的同学也都有姐姐可以找吗?”他没说什么话,便啪的挂断了电话。顷刻,母亲的长途便打了过来,她几乎愤怒地说:“你不给他钱就算了,连份工作也不帮着找,他不依靠你还能依靠谁?”我不知道怎么解释才能让母亲明白,我只是觉得我所吃过的苦他也应该能吃。因为我们都是乡村里走出来的孩子,如果自己不能闯出一条路来,贫困不仅会把所有的希望都熄灭掉,还会留下无穷的恐惧。
        ⑤我最终还是答应母亲,给弟弟一定的帮助。但也只写了封信,告诉他所有可以收集到兼职信息的方法。这些我用了四年的时间积累起来的“财富”,终于让弟弟在一个星期后,找到了一份在杂志社做校对的兼职。在他领了第一份工资后,我去赖他饭吃,他仔细地将要用的钱算好,剩下的,只够在学校食堂里吃顿“小炒”,但我还是很高兴,不住地夸他。他低头不语,忽然像吐粒沙子似的狠狠吐出一句:“同学们都可怜我,这么辛苦地自己养活自己;别人都上网聊天,我还得熬夜看稿子;钱又那么少,连你工资的零头都不到!”我笑道:“可怜算什么,我还被别人耻笑过呢!在现实面前,你如果不用心、不努力,连腰板都挺不直的。”
        ⑥之后的日子,弟弟很少再打电话来。有一次我打电话去,他不在,他的舍友很惊讶地说,他从来没有说过有个在北京工作的姐姐。我知道弟弟仍无法理解我的残酷,但我深知,嘲弄和讥讽,自信与骄傲,都是要经历的,只有这样,他被贫穷折磨着的心,才会愈加坚韧顽强。
        ⑦学期末,我们再见面,是弟弟约的我。在一家算得上档次的咖啡吧里,他很从容地请我“随便点”。面前这个衣着素朴但充满自信的男生,嘴角,很持久地上扬着;言语,也是淡定沉稳;眉宇里,竟是有了点男人的味道,终于不再是那个说话吞吐遇事慌乱的小男孩。在这短短的半年里,他做过校对,卖过杂志,当过家教,刷过盘子,而今,他又拿起了笔,记录青春里的欢笑与泪水,并因此赢得更高的报酬和荣光。他的成熟,比初到北京的我,整整提前了一年。
        ⑧外面飘起了雪花,我们细细地品味着苦中带甜的咖啡,慢慢地欣赏着这个美丽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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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怕妈妈突然对我好

孙道荣

       ①新学期,她给孩子们布置了第一篇作文﹣﹣《最难忘的时刻》。

       ②她是一名支教老师,在这个偏远山区,方圆几十里,只有这一所学校,学生大多是留守孩子,他们的父母,大部分都远赴外地打工,难得回来一次,这也成了很多孩子与父母一年中难得相聚的机会。其时,春节刚过,孩子们刚刚与久别的父母重聚,她希望孩子们用手中的笔,记录下这一温暖的时刻。

       ③作文交上来了,她认真地批阅。

       ④一个女孩子写的是,爸爸给她新买的书包,当爸爸帮她将新书包背好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好幸福。

       ⑤一个男孩子写道,他已经两年多没有见到过爸爸了,爸爸刚走进家门的时候,他都一下子没有认出来,爸爸突然一把将他抱了起来。那一刻,他感觉有点陌生,但是,很温暖,真的很温暖……

       ⑥那一刻,温暖,难忘。

       ⑦她的目光,久久地停在了一个女孩子的作文本上。女孩子写道,以前,是爸爸一个人出去打工,后来,妈妈也出去了,留下我和弟弟,跟着年迈的爷爷一起生活。每年,他们都只在春节的时候,才能回来,年一过完,他们就又出去打工了。今年,直到年初二,他们才回到家,因为他们没买到年前的火车票。这一次,因为没赶回来吃年夜饭,爸爸妈妈答应我和弟弟,会在家里多呆几天,这可把我俩乐坏了。

       ⑧爸爸妈妈回来之后,很忙,除了走亲戚外,他们还要将庄稼地重新翻整一遍,这样,年迈的爷爷春耕的时候,才好播种。虽然爸爸妈妈回来之后,忙得根本没时间陪伴我们,甚至顾不上我们,但我仍然觉得很满足,很幸福。

       ⑨一天,妈妈没有下地干活,而是一整天都陪着我和弟弟,给我们做饭,烧了好几个好吃的菜,帮我们把所有的衣服都洗干净叠整齐了,爸爸还检查了我和弟弟的作业……总之,那一天,妈妈和爸爸对我们姐弟俩特别好,特别温柔。

       ⑩读到这儿,她以为女孩子接下来会写,那就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可是,没有。女孩子写的是:那一刻,我哭了。我知道,爸爸妈妈明天肯定又要离开家,出去打工了。

       ⑪女孩子在作文结尾这样写道,我最难忘的时刻,也是最难过的时刻是,妈妈突然对我特别好,因为,那意味着,他们第二天,又要离开家了,又要一年之后,才能回来了。

       ⑫在这行文字下面,她依稀看到几滴泪水的痕迹。

       ⑬她也流泪了。

       ⑭她已经支教三年了。在城里,她有一个温暖的家,有一个调皮可爱的儿子。每次离开城里的家之前,她也念念不舍,她觉得自己亏欠这个家太多,尤其是对儿子。所以,每次,离开家之前的那一天,一向粗线条的她,也都会对儿子表现出特别温柔,特别细致,特别耐心,恨不得把对他所有的爱和牵挂,都留下来。也许,儿子也特别害怕自己突然对他那么好吧?

       ⑮她突然无比想家。她给老公打了个电话。夜已深,儿子已经睡着了,她让老公将手机放在儿子的面前,她听到了细微的鼾声。那一刻,她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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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也许有人会说,知识和道理,可以从书上读到,老师也会给我们讲解,只要努力学习,牢牢记住就成了,何必多问?说这话,大概自以为是。可是仔细想想,就会看出漏洞。

    ②第一,书本的记载,老师的讲解,大都是前人思想和研究的结果。可是世界是天天在变动,在进步的。变动和进步又不断地给我们带来许多新道理,新知识,新问题,往往不是前人留下的知识和道理所能包含的,有时甚至彼此冲突。假使墨守旧说,不能发问,那怎样能研究,文明又怎样能进步呢?

    ③其次,知识和道理,是各个人研究出来的。各个人或少数人的见识有限,不免要弄出错误来。而各种知识和道理,经过传播,往往会有歪曲和失实的地方。我们若是一味地吸取,不去审问,岂不会把错的、伪的当作了对的、真的,使那些对的、真的反而永不可见?再说,即使我们所吸取的都是真的、对的,经过反复的审问,真的自会益见其真,对的自会益见其对。这样一来,我们可以得到切实和透彻的了解,获得正确的定论。

    ④更进一步说,求知识明道理,不光是懂得了、记住了就算完事,更要紧的,是把知识和道理贯穿到生活和习惯里去。必须这样,知识和道理才能让我们终身受用,才不会失去学习的价值。怎样贯穿到生活和习惯里去呢?第一步就要把书本上看到的,从教师那里听到的,同实际生活里的事物参照比较。参照比较中,发问是最重要的。发现的问题越多,对于事物一定看得越清楚;同时对于自己的所学也一定更有把握,知道怎样把它安排到生活里去。

    ⑤你忍心让你的智慧之门永闭吗?你愿意永远盲目地让别人带着你走吗?你愿意永远只做两脚书柜吗?假如你的答复是否定的。那么,你万不可忘记带那把钥匙,你得能发问,勤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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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为何成不了警犬

       我们都知道藏獒性格刚毅,力大凶猛,使人望而生畏。它护领地、护食物、善攻击,但对主人极为亲热。既然它凶猛又忠诚,那么,发展它做警犬,更好地为人类服务不是最好的选择吗?

       能够入选警犬序列的犬种有5项要求:①神经类型好;②有胆量;③衔取能力好;④服从性好;⑤体能好。根据这5项要求,我们来看看藏獒是否合适做警犬。

       藏獒的体能应该是最没有问题的,我们都知道藏獒力大、善奔跑。那么,藏獒为什么有力量、善于奔跑呢?这取决于它不同于一般犬类的肺。藏獒的肺比一般的犬类大一倍,因为它们长期生活在青藏高原——一个极其缺氧的环境中。藏獒的肺胸膜比较厚,里面有丰富的胶原纤维和弹性纤维,这样的肺胸膜部有利于在强烈呼吸时的肺部收缩和扩张。此外,藏獒的肺泡也很特别,有着非常丰富的毛细血管,里面储存了大量的红细胞,携带着很多氧气。在一般情况下,这些肺泡处在半休息的状态,一旦藏獒剧烈运动或者长途奔跑,它们就会立即恢复呼吸功能,为藏獒提供足够的氧气。这些肺泡使藏獒拥有了比一般动物更强大的呼吸储备力,以适应缺氧的高原生活。藏獒的肺部结构真是太完美了,简直就像一辆跑车安装了一部顶级的发动机,它使藏獒在高原上奔跑时能达到每小时80公里左右的惊人速度,并且具有持久力。看来藏獒的体能和耐力都是绝对不成问题的,但是它的这种完美的肺,只适合在高原地区,到了平原和低海拔地区,这样的肺部结构反而成了藏獒奔跑时的负担。

       既然如此,再来看看藏獒的其他方面如何?

       根据考古发现,藏獒在青藏高原上至少生存了800~1300万年。长久以来,为了能使自己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生存下来,它们不得不竭尽全力与其他动物甚至是自己的同伴争夺食物,从而养成了擅斗的性格,而且在攻击中非常凶猛和残忍。这样的善斗和凶猛,使藏獒处在一种没有天敌的环境里,“有胆量”这一条,藏獒是非常非常合格的。但也正是因为没有天敌,藏獒对身外之事显得漠不关心,也就很难接收外界的信息。因此,它的神经类型比较弱,除了食物以外的东西吸引不了它,这样,最重要的第一条,藏獒却不具备。而且,还因为它“没有天敌,对身外事物漠不关心”,使它的依赖性很差。一个犬种对人的依赖性较差,就意味着它服从命令的程度也很差。所以,藏獒没有被列为警犬目录。

       想不到,藏獒竟然是因为它自身的优势——完美的肺部结构和英勇善战的个性阻碍了它的发展,使它不能走上做警犬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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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幽七里香

    ①这世界哪怕再叫人失望,也有一种叫美好的东西,在暗地里生长。

    ②三层小楼,粉墙黛瓦,阅览室设在二层。靠楼梯的一面墙上,满满当当的,摆的全是书。朝南的窗户外面,植着七里香。人坐在室内看书,总有花香飘进来,深深浅浅,缠绵不绝

    ③这是当年我念大学时学校的阅览室。对于像我那样痴迷读书而又无钱买书的穷学生来说,这间免费开放的阅览室,无疑是上帝赐予的一座宝藏。在那里,我如饥似渴,阅读了大量的中外文学书籍。

    ④其实那时,我心卑微。我来自贫困的乡下,无家室可炫耀,又不貌美,穿衣简朴,囊中时常羞涩。在一群光华灼灼的城里同学跟前,我觉得自己真是既渺小又丑陋。

    ⑤是读书使我的内心慢慢地变得丰盈。那真是一段妙不可言的光阴。每日黄昏,一下课,我匆匆跑回宿舍,胡乱塞点食物当晚饭,就直奔阅览室。看管阅览室的管理员,是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个高,肤黑,表情严肃。他一见我跑去,就把我看的《诗经》取出来,交到我手上,把我的借书卡拿去,插到书架上。这一连串的动作,跟上了发条似的,机械连贯,滴水不漏。我起初还对他说声“谢谢”,但看他反应冷淡,后来,我连“谢谢”两字也免了,只管捧了书去读。

    ⑥读着读着,我贪心了,想把它据为己有。无钱购买,我就采取了最笨的也是最原始的办法——抄写。一本《诗经》连同它的解析,我一字不落地抄着,常常抄着抄着,就忘了时间。年轻的管理员站在我身边许久,我也没有发觉,直到他不耐烦地伸出两指,在桌上轻叩,“该走了,要关门了。”语调冷冷的。我才吃一惊,抬头,阅览室的人已走光,夜已深。

    ⑦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归还了书。窗外七里香的花香,蛇样游走,带着露水的清凉。我心情愉悦,摸黑蹦跳着下楼,才走两级楼梯,身后突然传来管理员的声音:“慢点走,楼梯口黑。”依旧是冷冷的语调,我却听出了温度。我站在黑地里,独自微笑很久。

    ⑧那些日子,我就那样浸透在《诗经》里,忘了忧伤,忘了惆怅,忘了自卑 , 我蓬勃如水边的荇菜、野地里的卷耳和蔓草。我只是单纯地迷恋着、挚爱着,无关其他。

    ⑨很快,我要毕业了。我突然收到了一份礼物,是一本《诗集传·楚辞章句》,岳麓书社出版的,定价七元六角,厚厚的一本。扉页上写着:赠给丁小姐,一个爱读书的好姑娘。下面没有落款。

    ⑩我不知道是谁寄的,我猜过是阅览室那个年轻的管理员。我再去借书,探寻似的看他,他却无毫无异常,仍是一副冰冰冷的样子,表情严肃。我又怀疑过经常坐我旁边读书的男生和女生,或许是他?或许是她?他们却埋首在书里面,无波,亦无浪。窗外的七里香,兀自幽幽地吐着芬芳。

    ⑪我最终没有相问。这份特殊的礼物,被我带回了故乡。后来,又随我进城,摆到了我的办公桌上。我结婚后,数次搬家,东迁西走,丢了很多东西,但它却一直被我珍藏。每当我的目光抚过它时,心中总有一丝细微的温暖。我知道,这世界哪怕再叫人失望,总有一种叫美好的东西,在暗地里生长。

(丁立梅文,选自《愿全世界的花都好好地开》,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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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边界

鲍鹏山

    ①孔子不提倡以德报怨,因为这样就等于取消了道德;但是他也反对以怨报怨,因为这样我们就会堕落得与对方一样。所以,孔子的观点是以直报怨——以公正来对待无良之人。

    ②可见,孔子既反对我们对坏人无原则地好,也反对我们对坏人无约束地报复。

    ③孔子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话:“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论语·泰伯》)对不仁的人,恨得太过分,就是祸乱。我们可以理解为:天下的很多祸乱,是由绝对道德主义者惹出来的。

    ④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推行道德,就如同抱薪救火;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惩罚不道德,又如同以暴制暴。

    ⑤举一个例子,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仍与抢劫者斗智斗勇。最终,那个19岁的抢劫者精神崩溃,瘫倒在地,而李建华则拨打了 120急救电话,让他得到及时救治。

    ⑥这是很感人的事件。李建华老师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刻,表现了人性的高贵和美好。但是,在媒体报道这件事后,却出现了争议。有不少人认为,对于这样的歹徒,根本不需要同情和帮助。

    ⑦一个网友在网上的留言是:“假如我碰到这样的歹徒,我要扒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吃了他的肉,砸了他的骨,吸了他的髓!”这种极其残暴的心态,使我毛骨悚然。从不在网上留言的我,忍不住留了一句话:“你更像歹徒啊!”

    ⑧孔子做了鲁国大司寇,摄行相事,坚决推行“堕三都”【注】 , 他的学生子路被鲁国执政季桓子任命为家臣,负责具体执行。可以说,堕三都的成败,关乎孔子在鲁国的政治生命。但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公伯寮,竟然对季氏说子路的坏话,导致子路丢了职务,对堕三都的失败,以及孔子最终离鲁出走都负有相当大的责任。

    ⑨这样一个学生,后人把他称为“圣门蟊螣”,意思是孔子门下的害虫。当时,鲁国一个叫子服景伯的大夫对孔子说:“你的这个学生实在太不像话了,如果你允许的话,我有力量杀了他,让他暴尸大街。”

    ⑩孔子说:“如果我的道能够行得通,那是命;如果我的道行不通,那也是命。公伯寮能把我的命怎么样呢? ”(《论语·宪问》)孔子断然拒绝子服景伯的杀人建议。

    ⑪公伯寮不好。但是,假如我们用杀掉他的方法来对待这样的人,我们就更不好了。用极端的手段来清除异己,还有比这更坏的行为和更坏的人吗?

    ⑫为什么孔子不赞成人们用极端的方式来履行道德?为什么孔子反对用极端的手段来实现正义、维护道德?因为一切极端手段必定隐含对某种价值的破坏。而且,极端手段所蕴含的破坏性,往往指向更原始、更基本的价值。

    ⑬正义是有边界的。

(选自《读者》2018年第9期)

【注释】 堕三都:指春秋时期鲁国孔子执政,毁坏三桓(鲁国公族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私邑的事件。堕(huī),同“隳”,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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