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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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①奥地利著名作曲家莫扎特从小生活在一个音乐家庭里,他的父亲老莫扎特是国家剧院乐队的首席作曲家和指挥师,非常受人敬重。
        ②在父亲的熏陶下,莫扎特在音乐方面的才华也日益成熟,经常为学校的一些活动创作曲谱,深得师生们喜爱,然而他所做的这些在老莫扎特看来完全不值一提。所以尽管莫扎特经常请求父亲向国家剧院推荐自己的作品,但父亲每次都这样拒绝他:“你还很小,你的创作能力只适合在你们那所小学里发挥,根本不能走进国家剧院!”
        ③父亲是国家剧院的作曲家和指挥师,按说莫扎特的作品有的是机会进入国家剧院,可是父亲却偏偏不答应。莫扎特伤心极了,他非常希望能有另外一个机会帮自己实现愿望。
        ④在莫扎特12岁的时候,国家剧院的院长请求老莫扎特为他的女儿创作一首小步舞曲,因为他的女儿要在国家剧院开个人演奏会。老莫扎特当然不会拒绝,他花了三天的时间写好曲子后,就让莫扎特送到院长家。当时莫扎特正在创作自己的乐谱,接过父亲递过来的乐谱后就连忙跑出了家门,希望能快去快回接着自己的创作。
        ⑤【甲】那天刮着大风,当莫扎特走到一座小桥上的时候,风力突然增大,就在这一瞬间,像是有一只无形的大手突然把莫扎特手中的乐谱夺走了,乐谱被卷到天上翻了几个跟斗,然后就落进了河中。如果就这样回去,免不了要挨父亲的一顿责骂,莫扎特坐在桥上害怕得哭了起来。哭着哭着,他突然灵机一动:自己一直希望能有机会让自己的作品进入国家剧院,现在不正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吗?
        ⑥【乙】想到这里,莫扎特飞快地跑到附近的一个教堂里,他向牧师借了笔和纸,在教堂里续写起了在家已经写了一半的曲谱,结果没用三个小时就写完了全稿。随后他又细细地检查了一遍,确定满意后,这才告别了牧师向院长家跑去,并把这份曲子以父亲的名义交给了院长。院长太熟悉老莫扎特的音乐风格了,当这首曲子出现在院长面前时,因为和以前的风格有很大的出入,顿时觉得耳目一新,非常开心,他立刻让女儿把这首曲子用小提琴练习。
        ⑦在演奏会的前一天,院长特意带着女儿来拜谢,他握着老莫扎特的手高兴地说:“非常感谢,你这首舞曲实在是写得太妙了!”说完,便让女儿把那首小步舞曲演奏给老莫扎特听。
        ⑧老莫扎特听着听着,心里狐疑开了,这根本不是自己写的曲子啊!当院长确定这是莫扎特送过来的乐谱时,老莫扎特严肃地看着儿子,莫扎特只能说出实话。听了莫扎特的话,院长和他的女儿都惊讶得连连点头称赞,老莫扎特则欣慰地拍拍儿子的头说:“我终于相信你是一个有才华的孩子了,但是你的勇敢比你的才华更可贵!”
       ⑨经此一次,莫扎特在奥地利乐坛上声名鹊起,为他日后的音乐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选自《读书文摘·经典》)

(1)、梳理主要情节,在下面括号处填上合适的四字短语。
拒绝推荐→(            )→乐谱入河→(            )→院长感谢→父亲称赞

(2)、仔细阅读划线句【甲】,试从修辞的角度进行赏析。

(3)、仔细研读划线句【乙】,简述其主要运用的人物描写方法与表达作用。

(4)、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什么道理?

举一反三
阅读理解。
                                                                                                           我长大了
        小的时候想长大,于是盼着早些进入中学,早些成为大人。
        终于考进了心目中理想的中学。带着一份喜悦对父母说:“爸、妈,我长大了,我进中学了。”父母一脸笑意:“不,孩子,成为中学生并不代表你成为大人。”
        于是,我继续等着“长大”的到来。
        在脸上发现了第一颗青春痘,带着一份期盼对父母说:“爸、妈,长大了,我有青春痘了。”父母一脸笑意:“不,孩子,青春痘并不证明你长大。”
         渐渐,“长大”在繁忙的学业中也被淡忘。
        后来,搬了家。家与车站有一段很长的路,于是邻家的孩子总是用自己的自行车捎我一段。
        那是一个阴雨蒙蒙的清晨.雾气很重,路上很滑。一不小心,邻家孩子的自行车撞倒了人,我被重重地摔在地上。没有等我反应过来,邻家的孩子已扶起自行车逃之夭夭。我终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这样的事才是走了为好,但是,当我要起步时,却发现被撞的是位瘦小的老太。
        许多人围了过来。我有些惭愧,于是,我低着头帮老太太拾起散落在地上的菜。突然在人群中我竟发现了父亲那深邃的目光。我开始害怕,今天闯这样的祸,回去会怎样呢?
        我把老太太送回家,才发现她的儿女并不孝。老太太丝毫没有责备我的意思,她只是说她很寂寞。于是,我说,我会常常去看她。
        我并不想敷衍她,我决定这么做。
        然而,我不知道如何面对父母。
        小心翼翼地回到家,准备先做“乖宝宝”,然后再坦白交代,想来会少些责骂。
        晚饭桌上,气氛并不如想象的恶劣,而且桌上也多了几样我爱吃的小菜。
        饭时,我小心地边吃边看着父亲。父亲很和蔼,不时夹菜给我。我等待着父亲的训斥,而父亲却只是询问了老婆婆的情况,嘱咐我一定要多陪陪老婆婆。
        依然记得那天父母在睡前语重心长地对我说的话:“孩子,你懂得了什么叫责任。”我终于感觉到父母承认了我的长大;我也终于明白,长大并不像考上中学那么容易,也不像长青春痘那么简单。长大,意味着承担责任。
        的确,并不是所有长大的人都能够承担责任的;然而,能够承担责任的人却一定是长大了。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水乡的日子  

史良高
①只有把小船撑到蓬蓬勃勃的茭草深处,头顶只剩巴掌大的一方天空,而你一伸手就可以随意地采菱摘莲时,你才有资格说你到了真正的水乡。
②水乡的水是一眼望不到边的,一座小小的村庄笼罩在一片水雾与绿阴之中,周围都被一汪绿水紧紧地包围着,泱泱漾漾的河水就从一家家的门前窗下流过。早起盥洗梳头,蹲在伸到水中的麻石上,河水就是一面清澈的镜子。长长的麻石又和女人结下了不解之缘,“吧嗒!吧嗒!”的棒槌声每天就是从这一条条麻石上响起,把那一个又一个黎明濯洗得晶亮晶亮。
③ 夏天的许多日子,我都是静静地坐在河边看太阳从水中升起,躺在水边的竹榻上数天上的点点繁星。我和伙伴们从水边摸来螺蛳,砸碎坚壳,放在竹篮里钓虾,那些贪吃的大虾便一个个成了我们盘中的美味。有了兴致的时候,祖父就划着小船,穿过一片清悠悠的河面,去不远处的一个河湾。那时,我便和大人一起兴高采烈地采摘青乎乎的莲蓬和水淋淋的菱角。有时也打荷叶,然后和大人一起运到岸上晒干打捆。偶尔一阵狂风吹来,荷叶们便快活得飞到天空中跳起了迪斯科,我们这些伢们便纷纷去追,跑着,跳着,抓着,把笑声抛撒得满满一河。荷叶们后来都到了镇上的供销社,成为包装红糖与咸盐的“包装纸”。河里有一种叫“高苗”的东西,其实就是茭白开花后结成的米,细细长长,形状如梭,颜色像红红的玫瑰。将“高苗”捋回晒干,磨成粉,粉是红的,做成粑,锅里便是一朵朵盛开的玫瑰。揭开锅盖,那水乡植物特有的清香由不得你不口水四溢。以至我后来走遍大江南北,再也没有寻到过这种东西。祖父把船停在河心的那一刻便开始钓鱼。祖父钓鱼很特别,他将竹篙在水中击打几下,就有鳊鱼鲫鱼草鱼黑压压地来了,祖父从茭草上捋下一把“高苗”撒向鱼群,接着将一粒“高苗”迅速地穿到钩上,刚一下钩,就被一尾大鳊鱼死死咬住。不上一袋烟工夫,准能钓上三条五条。
④水乡的孩子没有不玩水的,也没有不会水的。白天摸鱼捉蟹,扎猛子,玩狗刨,把黝黑的肚皮漂在水面,一个个没命地疯,回到家里就难免有个头疼脑热的。于是在夜幕四合的时候,就有踮着小脚的奶奶手里拿着一件小孩的衣物什么的来到河边喊骇。喊骇一般叫的是乳名:“伢子耶,莫骇噢,快些家去吧——”那拖得长长的尾音时常从沉寂的河面一直弥漫到村庄的角落。
⑤也许因了水的滋润,岸边那一丛丛芦苇总是显得特别的茂密鲜活。我常常与小伙伴们钻进苇丛挖甜甜的芦根,打鲜嫩的芦叶,用自制的芦枪打“游击战”,有时也用芦笛吹起一支支跑调的歌曲。秋风中的苇花如絮似雪很有诗意,软软的,柔柔的,四处飘荡。水乡人说那是一位痴情女子的魂。那时节,村庄的屋顶、树梢、田野和河面上,到处游荡着那痴情女子洁白洁白的魂,不过,没有人感到害怕与讨厌。不经意间,一年的秋天就这样地过去了。
⑥ ①水乡还是水鸟的天堂,水乡人也离不开水鸟。②河边的水草里、稻田里时常见到水鸟的窝,水鸟的蛋,有时还有刚出壳的雏鸟。③没有人捡它碰它,谁家不懂事的孩子要是招它惹它,准会遭到大人一顿训斥。④他们像呵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呵护大自然中的生命。⑤一窝窝小鸟长大后远远地飞走了,飞到河里,然后亮起悦耳的歌声。⑥水乡人最能理解百鸟争鸣的含义,那是水鸟们回报大自然的一场场露天音乐会!⑦干活累了,坐在田垄地边抽根烟,听着那水鸟的欢唱是一种享受;心情快要下雨时,听着那水鸟的欢唱是一种慰藉。⑧从水鸟的鸣叫中,水乡人知道什么时候刮风下雨,什么时候插田收割,甚至,还能从鸟语中揣测到年成的丰歉。
⑦水乡的日子已经是几十年以前的事了,水乡的水早已远离了水乡的乡民。水乡人早已习惯了在稻田里种藕,在池塘里养鱼,飞絮的芦花成了诗人笔下的浪漫,欢快的鸟语悄悄走进往日的梦乡。提到过去的日子,水乡的人说: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这世界变化快呢!我听了,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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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那年读书时

谷煜

       真的,读书,是件特别好玩的事情。

       十来岁,三年级,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不管生疏,常常和同学去串门。到了别人家里,是安静的,不声不响,微笑,直盯着土屋墙壁上的黑白报纸。那些报纸,是一些富裕人家不知从哪里弄来的,贴在墙上,给土屋一点美观,不至于到处露着暗灰的墙皮。有字,可读,真好。

       看着看着,身子会趴下,因为,靠底下的一些字,实在是看不清了。而下面的报纸,往往是更旧一些,泛着黄色,伴随着一丝丝潮潮的味道。而于我,是温润,是隆重,闪着华丽的光,仿佛是琥珀。

       慢慢读完一面墙,真畅快呀。

       当时,除了课本之外,再也找不到书可读,偶然在同学家发现这样的“报纸墙”,自是欣喜若狂,也就有了这“串门”的雅好。

       慢慢地,很多人知道我喜欢“读字”,便有人告诉我,谁谁那里有小人书,可以借着看看的。听了那些陌生的名字,怵头,哪里认识人家呀?怎么办?

       便央求妈妈去借,大人总会和人家说上话的吧。

       那时候的小人书,人人当宝贝的,自是不会轻易借出。便苦口婆心地求人家,一遍遍保证,不会弄丢的,不会弄脏的,不会弄扯的,一定按时还……终于,在人家一遍遍的叮嘱里,在犹豫的眼光里,拿到了小人书。

       抱着书,飞奔回家,小心翼翼放在床头一角,赶紧吃饭写作业,然后,扎在灯下,一声不吭,一页页,仔仔细细看过去。

       夜,深了,抚摸着小人书,恋恋不舍地睡去,天亮,它就该物归原主了。

       还有让人欢喜的,是过年放鞭炮,很多的鞭炮是用废弃的书本卷成的,鞭炮在炸开的刹那,很多带着字的碎片,仿佛一个个精灵,舞蹈着,纷纷而来。我笑着跑着去迎接着那些碎片,在碎片里,看到一个个的“断句”,或者几个词语,那种此起彼伏的文字阅读,仿佛海边的波浪,一波波的涌动而来,真好。

       当然,也会有大的收获,就是包鞭炮的纸张是大一些的(有时放学路上也会捡到一张大大的报纸,然后一路开心),捡来,展开,抚平,偶尔会读到一段故事,也许没有开头,也许没有结尾,但有一些词:万水千山,碧波荡漾,寂静芬芳,花来衫里,影落池中……它们,总像是春天拂过的风,暖暖的,通身清透。

       拥有淋漓畅快的读书机会,是因为村里一户人家,做起了废品收购的买卖。他家的院子里,堆满了瓶瓶罐罐,纸箱书本。没有任何人邀请,我就成了人家的“座上客”,只要一有空闲,就跑到人家的院子里,那个小小的院落,被我一寸寸地丈量过了。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看到了一本本完整的杂志,一本本很旧很破,几乎还是繁体字的《西游记》《后唐演义》……一路读起来,磕磕绊绊的,但总算能读过去。

       坐在小小的院子里,有书天地,满心欢喜。

       看不完的时候,要拿回家看,人家说不行。谁会无缘无故相信一个不认识的小姑娘呢?

       怎么办?

       偷呗。悄悄偷回家,连夜看,赶紧看。第二天去的时候,再悄悄把书放下,生怕人家发现找到家里来,那样,肯定会是一顿暴揍的。也会有晚放的时候,是因为看到了喜欢的地方,要抄下来,就会晚一些送过去。还好,一直没有发生血腥事件。

       慢慢地,条件好了,来到乡里读书,可读的书多了起来。但是,却因为爱熬夜,受到了妈妈的限制。为了防止妈妈批评我,我钻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电池没得太快,也不是长久之策,就和妈妈打游击战。

       那时候,没有雾霾,夜晚总是清亮亮的,我就盼着每个月的十五六,在月光下看,但眼睛看得疼啊,试了几次之后,也就放弃了。

       月光下,窗台边,一股清凉,几声蟋蟀鸣的浪漫场景,却是在少年的记忆里,飘飘欲仙。

       后来啊,读书的种类,读书的桌子,读书的茶台,读书的座椅,读书的场地……慢慢丰富起来,读书的每一个刹那,都仿佛是时光滋养的花枝,慢慢开出耀眼的花来。

       多年以后,到底还是因为这书,生出了一些灵性,鲜亮了人生。

       蓦然回首,一路走来的读书时光,在阳光丽日里,散发着温暖、生动、可爱、亲切。一纸一片,在呼啦啦的青春里,依然于素色中呈现着夺目的光芒,素手拈花,好似故人来。这好玩的读书往事,想想就笑意盎然,关乎经脉,关乎底气,怎不值得终生记忆?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豌豆

①在北市口卖熏烧炒货的摊子上,和我写的小说《异乘》里的王二的摊子上,都能买到炒豌豆和油炸豌豆。二十文即可买一小包,撒一点盐,很是可口。一路上吃着往家里走,到家门口,也就吃完了。

②离我家不远的越塘旁边的空地上,经常有几副卖零吃的担子。卖花生糖的。大粒去皮的花生仁,炒熟仍是雪白的,平摊在抹了油的白石板上,冰糖熬好,均匀地浇在花生米上,候冷,铲起。这种花生糖晶亮透明,不用刀切,大片,放在玻璃匣里,要买,取出一片,现约,论价。冰糖极脆,花生很香。卖豆腐脑的。我们那里的豆腐脑不像北京浇口蘑渣羊肉卤,只倒一点酱油、醋,加一滴麻油——用一只一头缚着一枚制钱的筷子,在油壶里一蘸,滴在碗里,真正只有一滴。但是加很多样零碎佐料:小虾米、葱花、蒜泥、榨菜末、药芹末。我很喜欢药芹的气味。我觉得这样的豆腐脑清清爽爽,比北京的勾芡的黏黏糊糊的羊肉卤的要好吃。卖糖豌豆粥的。香粳晚米和豌豆一同在铜锅中熬熟,盛出后加洋糖(绵白糖)一勺。夏日于柳荫下喝一碗,风味不恶。我离乡五十多年,至今还记得豌豆粥的香味。

③北京以豌豆制成的食品,最有名的是“豌豆黄”。这东西其实制法很简单,豌豆熬烂,去皮,澄出细沙,加少量白糖,摊开压扁,切成5寸长3寸宽的长方块,再加刀割出四方小块,分而不离,以牙签扎取而食。此物入口细腻香甜。

④夏天连阴雨天,则有卖煮豌豆的。整粒的豌豆煮熟,加少量盐,搁两个大蒜瓣在浮头上,用个绿茶碗量了卖。

⑤想起煮豌豆,就会叫人想起北京夏天的雨。

⑥早年有磕豌豆模子的。豌豆煮成泥,摁在雕成花样的木模子里,磕出来,就成了一个一个小玩意儿,小猫、小狗、小兔、小猪。买的都是孩子,也玩了,也吃了。

⑦以上说的是干豌豆。新豌豆都是当菜吃。烩豌豆是应时当令的新鲜菜。加一点火腿丁或鸡茸自然很好,就是素烩也极鲜美。烩豌豆不宜久煮,久煮则汤色发灰,不透亮。

⑧全国兴起了吃荷兰豌豆也就近几年的事。我吃过的荷兰豆以厦门的为最好,宽大而嫩。厦门的汤米粉中都要加几片荷兰豆,可以解海鲜的腥味。北京吃的荷兰豆都是从南方运来的。我在厦门郊区的田里看到过正在生长着的荷兰豆,搭小架,水红色的小花,嫩绿的叶子,嫣然可爱。

⑨豌豆的嫩头,我的家乡叫豌豆头,但将“豌”字读成“安”。云南叫豌豆尖,四川叫豌豆颠。我的家乡一般都是油盐炒食。云南、四川加在汤面上面,叫“飘”或“青”。不要加豌豆苗,叫“免飘”;“多青重红”则是多要豌豆苗和辣椒。吃毛肚火锅,在涮了各种荤料后,浓汤中推进一大盘豌豆颠,美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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