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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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不容忽视的“镉大米”
①人们总是在食品安全中学习化学知识,两年前“10%大米镉超标”的新闻让人们空前关注起“镉”。而最近“广州超过4成大米镉超标”的报道,更让公众群情激愤。
②“镉”究竟为何物?镉是一种重金属元素,在冶金、塑料、电子等行业非常重要。它通常通过废水排入沟渠河流,再通过灌溉污染农作物,水稻是典型的“受害作物”。
③根据不同的摄取方式来衡量,镉对人体健康有不同的影响。通过大米等食物摄取的,属于“长期小剂量”。这种情况主要危害肾脏和骨骼。目前,国际卫生组织对镉的安全标准就是基于它对肾脏的危害程度建立的,上限是每周每公斤体重7微克。这个安全标准包括所有的镉来源,除了米饭,还有其他食物和饮水。对于大米,我国的安全标准是每公斤0.2毫克。但这只是一个“控制标准”,并不意味着高于这个值的大米才有害,而低于它的大米就“安全”。此外,我们还要吃其他食物,还要喝水,其中也可能含有镉。对于“镉大米”产区的人来说,镉的其他来源就更不能忽视。
④长期食用“镉大米”或其他含镉的东西,容易造成慢性镉中毒。它的症状被命名为“痛痛病”。根据目前的研究,痛痛病主要是由镉对肾脏和骨骼的破坏造成的。镉会在肾脏中累积,最后导致肾衰竭,也会导致骨软化和骨质疏松。长期接触剂量是国际卫生组织安全线3倍以上的镉还可能会导致消化道的障碍。在动物实验中,这种剂量的镉还显示了对生殖和发育系统的影响;对人类是否有同样影响,还没有可靠依据。
⑤解决“镉大米” 对人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根本途径还是治理工业污染,也迫切需要广泛严格地检测大米以及饮水中的镉含量,并且及时公布与处理。对于消费者来说,保护自己的可行途径是增加食谱的多样化。此外,保证自己的食谱中有充足的钙和维生素D,可能有助于增强对镉的抵抗力。

                                                                                                                       (摘自新浪网,有删改)

(1)、根据文章的介绍,请给“镉大米”下定义。

(2)、本文主要从哪些方面对“镉大米”进行了介绍?

(3)、文章第④节画线句中的加点词能否去掉?为什么?
根据目前的研究,痛痛病主要是由镉对肾脏和骨骼的破坏造成的。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动物导航之谜
①世界上许多动物有着奇异的远航能力。如生活在南美洲的绿海龟,每年6月中旬便成群结队地从巴西沿海出发,历时2个多月,行程2000多千米,到达大西洋上的阿森松岛,在那里生儿育女以后又返回老家。2个月后小龟破壳而出,同样像他们的父母一样游回遥远的巴西沿海。
②这种奇异的远航本领,鸟类可能更胜一chóu( )。身长仅4厘米的北极燕鸥,每年在美国的新英格兰筑巢产卵育雏,到8月份便携儿带女飞往南方,12月份到达南极洲,到第2年春天,又飞回新英格兰,每年飞行距离达3.5万千米。
③令人感兴趣的是许多与人类有密切关系的家养动物,也有远途外出而不迷路的能力。这些动物是凭借什么来辨别方向、认识路线的呢?
④科学家们利用蜜蜂和鸽子所做的动物导航实验,已经初步揭开了这两种动物导航的秘密。著名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奥地利生物学家弗里希,曾在20世纪40年代,用一系列实验测出了蜜蜂的基本导航能力,证明了蜜蜂通常是利用太阳作为罗盘进行导航的,指出蜜蜂就是以太阳作为参考点,通过“舞蹈”告诉其他蜜蜂如何到达它发现的花源地。
⑤通过信鸽的实验,进一步证明了动物的远航是以太阳为罗盘进行导航的。科学家曾做过一个实验:将一群鸽子关在离家以西160千米的屋里,中午时打开电灯模拟黎明,然后放出鸽子,它们以为这是黎明,太阳在东方,但此时却正好在南方,鸽子看到太阳后就根据太阳来导航而飞向南方,它们还以为这是向东方朝家飞呢。
⑥蜜蜂和鸽子不仅在有太阳的时候能顺利导航,就是在没有阳光的阴天也能准确地返回自己的家园。因此可以推测,它们可能有另外一套导航系统。科学家们首先通过实验发现蜜蜂对磁场很敏感。美国科学家沃尔科特曾做过一个实验,他给鸽子带上一个小头盔,可以精确地控制每只鸽子飞行时的磁场。当控制头盔产生一个北极朝上的磁场时,鸽子就飞不回来;如果产生一个南极朝上的磁场时,鸽子又可直接飞回。这就证明鸽子是利用磁北极导航的。
⑦科学家们的实验,虽然已初步揭示了蜜蜂和鸽子导航的秘密,但是太阳、星星的位置会随时间而变化,即使是地磁场的强度也会有变化。那么鸽子和蜜蜂是怎样根据变化而调整自己的导航行为,至今尚无人知晓。加上动物种类繁多,海龟、昆虫以及大蝴蝶等能远航的动物,是凭借什么回到自己的老家的,这些秘密尚未揭开,还有待于科学家的继续研究。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父亲的长笛

    小时候,每天晚饭后,父亲总喜欢拿出心爱的长笛吹奏一曲。那时,她特别爱听,笛声一响,她就用跑调的声音跟着哼唱。母亲也停下手边的活,侧耳倾听,发丝垂在脸上,格外柔美。

    夏天的傍晚,父亲有时会拿着长笛去巷口儿。邻居们说:“来来,吹一段儿!”“吹一段?”父亲似问似答,将长笛横放嘴边。清脆悠扬的笛声从父亲的嘴边漫延开来,如哗啦啦的小河流水。大人们摇头晃脑陶醉着,孩子们停止嬉闹,围在父亲身边,眼里充满了好奇与崇拜。

    她开始讨厌父亲吹长笛,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天晚上,她写完作业后,父亲又拿出长笛来吹。笛声刚响,她就大吼一声:“唉呀!别吹了好不好!烦死人了!”笛声戛然而止。她看也没看父亲一眼,转身跑回自己屋。

    她三年级时,父亲的工厂倒闭,两年后,左腿残疾又没技术的父亲被安排当了环卫工,负责她学校周边街区的卫生。那天,一个捣蛋鬼在班里嚷嚷:“门口那扫地的老大爷是小敏她爸!”顿时,嘘声、哄笑声连成一片。她感到无地自容,趴在桌子哭了。那一刻,她只恨父亲没出息!

    她毕竟还是个懂事的孩子,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父母。只是不再喜欢父亲吹长笛了,每次父亲一吹就被她狠狠地制止。渐渐的,家里就听不到笛声了。

    上了初中,离家远,她从不跟别人提家里的事。可事情就是这么巧,父亲工作间隙坐在环卫车旁的马路牙子上吹长笛,竟被电视台记者录进了镜头。节目播出后,恰巧被她老师看到,把这事当作励志故事讲给同学们听,班里爽直的同学对她说:“小敏,你爸好酷啊,扫大街还忘不了吹笛子!”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极力隐藏的父亲,就这样被曝光在全班同学面前。她忍无可忍,到家就跟父亲吵:“你说你扫个垃圾,还吹什么长笛,丢人都丢到电视上去了,我都快没脸活着了!”“啪”地一声,母亲的巴掌落在她脸上:“你个没良心的,你怎么这样说你爸!要不是你,你爸……”“别跟孩子瞎说八道!”父亲喝住了母亲。“你可是听着你爸的笛声长大的呀!你小时候那么爱听,你爸干一天活儿回来,多累都吹给你听……

    父亲的沉默和母亲的训斥并没有打动她,她还是悄悄地拿走长笛,扔进了城外的小河里。虽然那一刻她心里也有丝丝的不舍。她等着父亲爆发,然而,没有。自此,父亲再没提过长笛的事儿。

    多年以后,她有了孩子,懂得了做父母的艰辛。她对父母很好,常常给他们买吃的穿的。儿子初一那年,学校要开“感恩”主题晚会,儿子在家练唱《父亲》这首歌:“想想您的背影,我感受了坚韧;抚摸您的双手,我摸到了艰辛……我的老父亲,我最疼爱的人,人间的甘甜有十分,您只尝了三分。”儿子唱了一遍又一遍,唱得她心里一阵阵酸,一阵阵疼……

    第二天,她买了一支上好的长笛,给父亲送去。父亲先是一愣,随即欣喜地摩挲起来。她吞吞吐吐,说:“爸,对不起,当初是我扔了您那长笛。”父亲一笑:“傻丫头,我早知道是你干的。”母亲走过来:“还是闺女疼你呀!你这条腿没白断,委屈没白受啊!”“腿?没白断?”她吃惊地问。“还不是因为你三年级那年非吵着要电子琴,你爸为了挣钱给你买琴,大雪天骑车给人家送货,摔断了腿……”“哎!跟孩子提这些干啥!都是过去的事儿了!”父亲笑着打断母亲,转脸看她。她赶紧抹一把泪,挤出笑来,说:“来来,吹一段!”“吹一段?”父亲似问似答,将长笛横放嘴边。

    久违的笛声,从父亲嘴边漫延开来,飞扬在屋子的各个角落,她跟着哼唱,母亲则满脸温柔,鬓角的白发泛着银光,格外柔美。

(作者:赵文静。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父亲的露珠

李汉荣

(一)

    每个夜晚,广阔的乡村和农业的原野,都变成了银光闪闪的作坊,入世安歇,上苍出场,叮叮当当,叮叮当当,上苍忙着制造一种透明的产品——露珠。按照各取所需的原则,分配给所有的人家,和所有的植物。高大的树冠,细弱的草叶,谦卑的苔藓,羞怯的嫩芽,都领到了属于自己恰到好处的那一份。那总是令人怜惜的苦菜花瘦小的手上,也戴着华美的戒指;那像无人认养的狗一样总是被人调侃的狗尾巴羊的脖颈上,也挂着崭新的项链。

    数千年来,“均贫富”这个农业社会的朴素理想,从来就没有真正实现过。倒是,在大自然的主持下,“均美丑”的美学理想却实现了。至少,在夜晚,在清晨,草根阶层的家门前,劳动者的原野上,到处都是美好清洁的露珠,可当作响,闪闪发光。

(二)

    看看送露珠闪耀着的原野之美吧。你只要露天走着、站着或坐着,你只要与泥土在一起,与劳动在一起,写草木在一起,即使是夜晚,上苍也要摸黑把礼物准时送到你的手中,或挂在你家门前的丝瓜藤上。这是天赐之美,天赐之礼,天赐之福——总之,天赐之物多半都是公正的。天不会因为秦始皇腰里别着一把宝剑,而且是皇帝,就给他的私家花园多发放几滴露珠,或特供给他一条彩虹。相反,秦始皇以及过眼烟云般的衮衮王侯将相富豪贵族,他们占尽了人间风光和便宜,但他们一生丢失的露珠是太多太多了。比起我那种庄稼的父亲,他们丢失了自然界最珍贵的钻石,上苍赐予的最高洁的礼物——露珠,他们几乎全丢失了,一颗也没有得到。我卑微的父亲却将它们全部拾了起来,小心地保存在原野,收藏在心底,他那清澈忠厚的眼睛里,也珍藏了两粒露珠——做了他深情的瞳仁。

    若以露珠的占有量来衡量人的富有程度,我那种庄稼的父亲,可谓当之无愧的富翁。

(三)

    物换星移,被强人霸占的金银财宝,总是又被别的强人占去了。

    而我的父亲把他生前保存的露珠,完好地留给了土地,土地又把它们完好地传给了我们。今天早晨我在老家门前的菜地里,看到的这满眼露珠,它们就是父亲传给我的。

    美好和透明是可以传承的,美好和透明,是无常的尘世唯一可以传承的永恒之物。如果不信,就在明天早晨,请看看你家房前屋后,你能找到的,定然不是什么祖传的黄金白银宝鼎桂冠,它们早已随时光流逝世事变迁而不知去向,唯一举目可见、掬起可饮的,是草木手指上举着的、花朵掌心捧着的清洁的露珠,那是祖传的珍珠钻石。

(四)

    这是农历六月的一天,早晨,天蒙蒙亮,我父亲开了门,先咳嗽几声,与守门的黑狗打个招呼,吩咐刚打过鸣的公鸡不要偷吃门前菜园的菜苗,而菜园里的青菜们,远远近近都向父亲投来天真的眼神,看见父亲早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关心它们,它们对父亲一致表示感谢和尊敬。有几棵青笋竟菇起脚向父亲报告它们昨夜又长了一头。父亲点点头夸奖了它们。

    然后,父亲扛着那把月牙锄,哼一段小调,沿小溪走了十几步,一转身,就来到了那片荷田面前,荷田的旁边是大片大片的稻田,无边的稻田。父亲很欢喜,但他却眯起了眼睛,又睁大了眼睛,然后又昧了几下眼睛。好像是什么过于强烈的光亮忽然晃花了父亲的眼睛。过了一会儿,他的眼神才平静下来。父亲自言自语了一句:嘿,与往天一样与往年一样还是它们,守在这里,养着土地,陪着庄稼,陪着我嘛。

    父亲显然是被什么猛地触动了。他看见什么了

    其实也没什么稀奇的。父亲看见的,是闪闪发光的露珠,是百万千万颗露珠,他被上苍降下的无数珍珠,被清晨的无量钻石团团围住了,他被这在人间看到的天国景象给照晕了。荷叶上滚动的露珠,稻苗上簇拥的露珠,野花野草上镶嵌的露珠,虫儿们那简陋地下室的门口,也挂着几盏露珠做的豪华灯笼。父亲若是看仔细一些,他会发现那棵车前草手里,正捧着六颗半露珠,那第七颗正在制作中,还差三秒完工。而荷叶下静静蹲着的那只青蛙的背上,驭着五颗露珠,它一动不动,仿佛要把这一串宝石,偷运给一个秘密国度。

    父亲当然顾不得看这些细节。他的身边,他的眼里,他的心里,是无穷的露珠叮当作响,无数的露珠与他交换着眼神。我清贫的父亲也有无限富足的时刻。此时,全世界没有一个国王和富零,清早起剩,一睁开眼睛就收获这么多的露珠。

(五)

    钢筋和水泥浇铸着现代人的生活,也浇铸着大地,甚至浇铸着人心。城市铺张到哪里,钢筋和水泥就浇铸到哪里。哨兵一样规整划一的行道树,礼仪小姐一样矫揉造作的公园花木,生日点心一样被量身定做的街道草坪——这些大自然的标本,草木世界的散兵游勇,只能零星地为城市勾兑极有限的几滴露水。露珠,这种透明、纯真,体现童心和本然、体现早晨和初恋的清洁事物,已难得一见了,鸟语、苔藓、生灵、原生态草木、土地墒情氤氲的雾岚地气也渐渐远去。

    就在明天,我要回一趟故乡,那里的夜晚和早晨,那里的山水草木间,那里的人心里,那里的乡风民俗里,也许,还保存着古时候的露珠和童年的露珠,还保存着父亲传下来的露珠。

(选自《光明日报》,2018年7月13日15版,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题。

背影(节选)

①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②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③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④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甚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⑤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小巷深处

林莉

①很早就知道,我是在村那头的坡顶上捡来的。当时的我被一件破蓝布袄草草地包裹着,英姨颇有节奏地用竹棒叩击着青石板铺成的路面来到我身边,随即央求热心人把幼小的我放进了她瘦瘪却温暖的怀里。

②我渐渐长大,小巷里的人们不再听见那日日重复的青石板上有节奏的叩击声了,人们常见到的就是我——一个丑女孩,每天搀着一个盲姨娘从小巷深处缓缓地走到巷口。

③巷口摆的小摊就是维持我们这个家庭的唯一希望。夏天,母亲总会如尊凝固的雕像般执着地守候在一个大大的冰棍箱旁,毒辣的阳光把母亲原已黝黑的皮肤晒得黑里透红,日复一日,竟成古铜似的颜色:因盲眼而被忽略了的手,总是留着黑而长的指甲:身上的衣服早已辨不出色彩来。她的生意总比别人的好,我问她做生意的秘诀,她总微笑着说:“坐在太阳最毒的地方守着卖,是绝对不会错的。”

④母亲总以我为骄傲。小学二年级那会儿,老师布置了篇作文,大概我写得比较通顺,老师大大表扬了一番。回去,我便把作文交给看不见的母亲,还得意地向她转述了老师的话。母亲竟高兴得落了泪。她一直把那篇作文珍藏着,逢入便拿出来给人看。开始那些识字的也还应和几句,后来有人掷揄她:“都说阿莉是你的冰棍调养出来的呢!”母亲是看不见人家表情的,听了这话便高兴起来,而我却很难堪。从此,即使得了表扬,我也不敢说给母亲听了。

⑤开始的时候,我很满足于自己那由肮脏的板壁、黝黑的炭炉、简单的饭菜构成的生活,我总是自豪地倚在极为疼爱我的母亲身边,总是极自由地吃那令小朋友眼馋的永远吃不完的冰棍……

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感到了自己的不同一般。同学异样的目光,老师分外的关切,时刻提醒我:我,是一个瞎子捡来的女儿;我,拥有的是一个特别贫穷的家。

⑦我开始沉默,开始回避所有的同学,甚至开始厌恶我的家。我不再与母亲相伴而走,也不再从母亲卖冰棍的那条路经过。那段时间,我几乎整天泡在教室里,只是为了在那个卑微的家里少呆几分钟。有人向她问起我,她依旧满面春风:“莉学习忙呢!老师赞她有出息呢!哪会在家耗时间!”除了我,谁也不可能看出她眼中深深的落寞。

⑧时间飞逝,我接到了县城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书。我终于可以名正盲顺地摆脱自己家庭的阴影,住进那隔了一座又一座大山的县城一中了。

⑨临行前,我穿上了母亲用从微薄的生活费中硬扣下的钱购置的连衣裙。当我看见穿衣镜中颇具城市少女风采的“我”时,我终于下了决心,转向母亲,吞吞吐吐却又异常清晰地说:“妈……您……以后别……如果没急事的话……不用去找我……”

⑩“为什么?”母亲眼光黯淡了。好长好长时间的沉默,终于,她点了点头,顺手取过她那根;知啥时已从角落里拿出来并已磨得又光又亮的竹棒,叩击着地面向厨房走去。“您……”我上前扶她,可她轻轻推开我:“我去帮你弄点好吃的,食堂少油。”我有些哽咽,但我什么也没有说。

⑪母亲果然遵守诺言,每月由一位早年已住进城里却经常回乡的老婆婆帮我捎来一些营养品及活费。坐落在小巷深处的那个家似乎与我完全隔绝了。我开始淡忘了家门前圆润光洁的石板,那门_斑斑驳驳的门锁,甚至淡忘了黄昏后母亲倚在门旁殷殷的招呼声。

⑫一直到我临近毕业,当老婆婆再一次将一包鸡蛋和50元钱塞给我时,我感激地对她说:“您这三年来为我操了心,让您受累了。”

⑬“造孽!……”她竟长叹一口气,“你……你妈怎么那么死心眼!”

⑭“怎么回事?”我突然有点紧张。

⑮她不再说话,拉起我的手直冲出校门,然后拐到一个偏僻的巷子里。

⑯老远,我便看见了,看见了她——我的母亲。在风中,她无助地倚在墙边,凌乱而花白的头发在苍老的脸颊旁飘扬着。我看到了她深凹的眼,布满青筋和黑斑如枯竹似的手,还有那根又光又亮的竹棒。

⑰“莉呀,你有出息啦,可不能没良心啊。这三年,我哪这么有空个个月回乡?都是她央人把自己送上汽车,下车后又摸到我住的地方,把东西交给我,让我带给你,然后又孤零零地摸上汽车……”

⑱我的视线顷刻间模糊了。朦胧的泪眼中,我依稀看到了村旁那长长的路,路旁那长长的小巷,巷里那根长长的竹棒,竹棒后蹒跚着一个长长的、长长的人影。

⑲“妈妈!”我奔过去,为自己的虚荣,为自己的无知,流着泪。在风中,她的脸是那么黝黑,她的手是那么粗糙,她的眼睛是那么黯淡,然而她立在那儿却是那么挺拔,那么坚定,仿佛在憧憬,又彷佛在等候。

⑳妈妈,我回来了,我已经回来了,我其实还记得,还记得来时泥泞的山路,还记得赤足跑过石板的清凉,还记得家里厚重的木门栓,还有,还有我们曾共同相偎走过的那条小巷,那条深深的小巷。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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