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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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文学作品阅读能力考查。
                                                                                                流泪的蓑衣
                                                                                                    余君才
         那件蓑衣,被我的父亲挂在老屋的土墙上。
         土墙上有一截嵌入在泥里的木头,有些腐朽了,蓑衣就被挂在了土墙的木头上。蓑衣轻轻靠在土墙上,当夜晚的风吹穿过窗户,吹进老屋,蓑衣也就开始飘荡。而很长的时间里,在土墙的角落,蓑衣始终显得有些无趣和落寞。
         已经很久了,蓑衣一直挂在那里,落满了灰尘与时光的碎片。它,好像被父亲遗忘了,被无情地挂在了土墙上。于是,蓑衣开始在一个下雨的夜里流泪了,它开始回忆起自己辉煌而又辛苦的一生
        它想,那应该是在很久远年代的一个雨天,有一个放牧的男子,荷蓑荷笠地走进了江南的细雨,或许是要去见一个想往已久的女子。而在唐朝风雨里,有一个诗人吟唱着这样的词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蓑衣想到自己的前生,心里一阵喜悦。但它更愿意回忆的是和我父亲相依为命的苦涩的日子。
        那时候,父亲在农村,在春三月的细雨里,父亲牵着牛,戴着斗笠,披着蓑衣行走在田埂上。或者,父亲在冬水田里,赶着牛犁田。或者,在稻田里插秧,蓑衣紧紧地贴着父亲的脊背。蓑衣被冷漠了一个冬天,终于感受到了来自我父亲的温暖。于是感动的泪水顺着蓑衣流了下来,滴落在冬水田里。
        多少个这样的雨天,蓑衣紧贴着我父亲的脊背,行走在田间地头。可以说,在农村,看见了蓑衣,就好像看见了辛苦劳作的父亲。蓑衣被雨水冲刷,棕榈的颜色渐渐的褪却,它是农忙时劳动的功臣。农忙之后,蓑衣,又被父亲挂在了老屋的土墙上。
         蓑衣想着这些昔日的事情,想着那些苦涩的日子,蓑衣躲在老屋的角落哭了。顺着土墙,有蓑衣哭泣的泪痕。但是,它万万没想到的是,我的父亲把它永远的挂在了乡下老屋的土墙上。
         生活在乡下的父亲,终于被说服到城里和我们一起生活。父亲是在一个雨天离开乡村的,离开的时候,蓑衣高兴极了,以为父亲会和往日一样披上它,穿梭在细雨之中。但它失望了,它一直躲在那个角落,默默地等待我的父亲。
         一转眼,父亲到城里已经生活了六年。那年回到乡下修缮老屋,才又看到父亲的蓑衣,像一件精致的蝴蝶标本,挂在土墙上,落满了厚厚的灰尘。这让我想起父亲披着蓑衣,在田间地头里辛勤劳作的日子。让我想起,父亲披着蓑衣,赶着牛从乡村的土路上回家的日子。让我想起,饭熟之后,在山坡上呼喊父亲,寻找那披着蓑衣的身影的日子。
         但是,那件蓑衣,已经被父亲永远挂在了老屋的土墙上。但我相信,在每一个雨天,父亲都会想起那挂在土墙上默默流泪的蓑衣。 
                                                                                                                                                                                                                                         (选自《散文选刊》)

(1)、品味第三段中画线的句子,结合下文,看看蓑衣的“辉煌”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2)、蓑衣的泪水里蕴含着哪些复杂的情感?试简要分析。

(3)、根据文章内容概括回答。
①父亲是一个怎样的人?
②第三段中“它,好像被父亲遗忘了”,父亲是否无情地忘记了蓑衣?

(4)、文章以“流泪的蓑衣”为题有什么好处?(可从构思、表达效果等方面赏析)

举一反三
阅读课文《雪》,完成小题。
        暖国的雨,向来没有变过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博识的人们觉得他单调,他自己也以为不幸否耶?江南的雪,可是滋润美艳之至了;那是还在隐约着的青春的消息,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雪野中有血红的宝珠山茶,白中隐青的单瓣梅花,深黄的磬口的蜡梅花;雪下面还有冷绿的杂草。胡蝶确乎没有;蜜蜂是否来采山茶花和梅花的蜜,我可记不真切了。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
孩子们呵着冻得通红,像紫芽姜一般的小手,七八个一齐来塑雪罗汉。因为不成功,谁的父亲也来帮忙了。罗汉就塑得比孩子们高得多,虽然不过是上小下大的一堆,终于分不清是壶卢还是罗汉;然而很洁白,很明艳,以自身的滋润相粘结,整个地闪闪地生光。孩子们用龙眼核给他做眼珠,又从谁的母亲的脂粉奁中偷得胭脂来涂在嘴唇上。这回确是一个大阿罗汉了。他也就目光灼灼地嘴唇通红地坐在雪地里。
          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自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尽了。
         但是,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
        在无边的旷野上,在凛冽的天宇下,闪闪地旋转升腾着的是雨的精魂……
        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小人物与大人物相差的唯一一步

                                                                                             娄底人

       ①2010年10月1日,美国人卡尔洛斯因心肌梗塞逝世,声名显赫的《华盛顿邮报》居然在头版刊登了他的讣闻与故事,这是最重要的名人才享受的待遇。

       ②在世俗眼里,卖卷饼为生的卡尔洛斯肯定不算什么成功人士。1981年卡尔洛斯的祖国萨尔瓦多发生内战,为了逃离战火,17岁的他来到美国。最初一些年,卡尔洛斯刷油漆、打小工,尝尽生活的艰辛,1990年,他分期付款购置了一个有执照的食品车,在华盛顿街头做了小贩,最初是卖热狗,后来改卖有家乡特色的卷饼,一卖就是二十年。  

       ③卡尔洛斯做小贩有两个“绝招”,一是(          ),二是(          )。他的卷饼摊有好几百位常客,他都能记住他们喜欢吃什么,使顾客不禁联想到小时候品尝过的妈妈的关切。在为顾客提供服务的同时,他还会主动跟顾客聊天,出自内心地“希望你今天心情愉快”。在市长协会工作的谢尔曼每天早上都会在卡尔洛斯的小推车上买一杯咖啡,卡尔洛斯每次都要与他聊天,时间长达将近20分钟。卡尔洛斯也喜欢跟在附近一家专业机构做律师的罗布特·泰格聊天,有时几分钟,有时很长一段时间,谈论彼此感兴趣的孩子和足球。慢慢地,卡尔洛斯的卷饼摊成为当地的一个标志,一些上班族心中不可缺少的圣地。  

       ④卡尔洛斯的真诚换来顾客们对他的由衷喜欢和尊敬,许多人成了他的好朋友,他们出差在外地或异国他乡,总不忘给他寄一张明信片,明信片的邮收地址居然是“17街和K街路口的卡尔洛斯卷饼摊”。神奇的是这样充满模糊性的邮收地址居然能保证卡尔洛斯长年收到信件。  

       ⑤然而,命运有时喜欢跟好人作对,不久前,正当盛年的卡尔洛斯走到了自己生命的终点。消息传来,他的顾客非常悲痛。10月5日晚上,有上百人在盖城参加了卡尔洛斯的追思会,其中很多是城里的上班族,他们和卡尔洛斯的关系仅仅就是那个热气腾腾的卷饼摊。10月6日,卡尔洛斯的妻子卡尔曼·戴阿兹率儿女来到17街与K街路口,与卡尔洛斯一生最重要的工作场所作最后告别。数百名顾客络绎不绝来到这里,向卡尔洛斯的遗像献花致哀,这些人中有议员、律师、实习生、流浪者。有的顾客嘴唇紧闭,用双手支撑垂下的脑袋,有的顾客谈起他时声音哽咽,有的顾客当场痛哭失声。  

       ⑥小人物与大人物永远只是两个相对的概念,它们之间并无绝对的鸿沟。卡尔洛斯算是小人物了吧,他没有高人一等的智慧,没有出类拔萃的才华,没有足够的社会地位,没有炫目的金钱,做的也是缺乏技术含量的普通工作,然而,这个小人物却能用内心全部的热情和友善去工作,通过自己的态度带动周围人的善意。正是这种巨大而持久的社会影响力,使他赢得了他人的尊敬,变成了事实上的大人物。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最好的圣诞礼物

庞启帆   编译

    ①我们是餐厅里唯一带着小孩吃饭的家庭。我让埃里克坐在一张高椅上。我注意到餐厅里的每一个人都安静地吃着,偶尔交谈,也是发出很轻的声音。

    ②突然,埃里克大声地尖叫起来:“看,那边!”他那胖乎乎的小手激动地拍打着椅子的扶手,眼睛瞪得大大的。

    ③我环视四周,发现了埃里克兴奋的来源。那是一个老人,穿着一件沾满油污并且已经破烂不堪的外套,裤子又宽又大,只剩下了半截,脚上的鞋也破了,脚趾露出了鞋外。由于离他太远而没有闻到他身上的臭味,但我敢肯定他自己一定能闻到。

    ④他正在招手,然后又拍起了巴掌:“嘿,过来,宝贝,到这边来。我看到你了,伙计。”老人对埃里克喊道。

    ⑤我和丈夫交换了一下眼神:那个古怪而且令人讨厌的老家伙正在骚扰我们可爱的儿子。

    ⑥我们点的东西端上来了,那个老人又在对面开始大喊:“你会玩躲躲猫吗?哈,瞧,这小家伙会玩躲躲猫了。”

    ⑦没有谁会认为那个老人是在故作姿态,但我和丈夫尴尬极了。我们默默地吃着,埃里克却不肯安静,他在那个老人的怂恿下玩起了躲躲猫游戏。他在餐桌之间跑来跑去,当他躲得很好,老人看不到他表示认输时,他就咯略笑着跑出来。我和丈夫觉得,埃里克从来没玩得这么开心过。

    ⑧我们用完了餐,支夫去停车场取车,我与埃里克留下来结账。结完帐往外走时,我发现那个老人正泰然自若地坐在餐厅门口旁边。

     ⑨“上帝,在他对埃里克说话之前,让我们离开这里吧。”当我们走近那个老人时,我背过脸,因为我不想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此时,我紧紧抓着埃里克的小手,生怕谁会把他抢走一样。

    ⑩可是,埃里克挣脱了我的手,向那老人的怀里投去。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我还没来得及阻止,一个浑身臭味的老人和一个天真无邪的小男孩之间的关系就达到了升华,仿佛深爱着的祖孙俩.

    ⑪埃里克温顺地靠在老人那着破烂的衣服的肩膀上,他把他对人的完全信任以及他的爱付诸了行动。老人闭起了眼睛,泪水沾满了他的睫毛,然后滑下脸颊。他那苍老的手布满了污垢、伤痕以及老茧,他轻轻地抱着孩子,温柔地抚摸着孩子的背。

    ⑫没有哪两个人会像他们那样,在这么短的时间就产生这样深厚的感情。我站在那里,呆住了。

    ⑬老人怜爱地看着怀里的埃里克。我知道,埃里克离开他的怀抱,对他来说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埃里克最终还是回到了我的身边。老人激动地说:“上帝保佑你,夫人,你给了我一份最好的圣诞礼物。

    ⑭我没有说一个字,因为我知道我无法承受这一句真诚的感谢。

    ⑮我抱起埃里克,向我们的汽车跑去。在车上,我紧紧抱着埃里克,终于忍不住哭了,边哭边说:“上帝,请宽恕我吧!”

    ⑯我明白了:那一刻,孩子看到的只是一个喜欢他的老人,而母亲看到的却只是一件衣服。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甲文:牡蛎

【俄国】契诃夫

    我跟父亲站在一条人烟稠密的街上,感到一种怪病逐步抓住了我。看来我马上就要倒下,人事不知了。

    我知道,这是因为饥饿。

    父亲挨着我站住。他在五个月前来莫斯科谋求文书的职位,一直在奔走,托人找工作,知道今天才定决心到街上来乞求施舍。

    前面是一所楼房,招牌上写着“饭馆”两个字。我的头无力地往后仰,朝一边歪着,不由自主地看着楼上,看着饭馆灯光明亮的窗子。我凝神细看,认出那是墙上一张招贴。它的白颜色吸住我的目光,我竭力要认出上面那些字来。

    “牡蛎……”我终于认出了。

    奇怪的词!我在世上活了足足八年零三个月,可是一次也没听过。

    “爸爸,什么叫牡蛎?”我费力地把脸扭向父亲,用沙哑的嗓音问。

    父亲没听见。他在注视人群的活动,用眼睛跟踪每一个行人……我看出他想对行人说什么,然而那就要命的话却像沉重的砝码似的挂在他唱头的嘴唇上,无论如何也吐不出口。他甚至已经向一个行人迈出了一步,( A碰碰   B拉拉 )他的衣袖,可是等到那个人回过头来,他却说声“对不起”,慌乱地倒退回来了。

    “爸爸,什么叫牡蛎?”我又问。

    “这是一种动物……生在海里……这种东西是要活着吃下肚……”父亲说,“它们有壳,像乌龟一样,不过是由两片壳包住的。”

    “真恶心,”我小声说,“真恶心!”

    原来牡蛎是这么个东西!我就想象一种类似青蛙的动物,藏在两片贝壳里,睁着又大又亮的眼睛朝外看,不住的摆动它那难看的下鄂,伸出几只螯,皮肤粘糊糊的……所有的孩子都躲起来。厨娘厌恶地皱起眉头,提起它的螯,放在碟子上,送到餐厅去。那些成年人,把它活活吃下去,连它的眼睛、牙齿、爪子一股脑儿吃下肚去!它呢,吱吱的叫,极力咬人的嘴唇……

    我皱起眉头,然而……然而我为什么咀嚼起来了?那个动物可恶,吓人,可我还是把它吃了,吃得狼吞虎咽,生怕尝出它的味道,闻出它的气味。我刚吃完一个,却已经看见第二个,第三个的亮晶晶的眼睛……我把这些也都吃了……最后我吃餐巾,吃碟子,吃那张招贴……凡是我见到的东西,统统吃下肚去,因为我觉得,只有不断地吃,我的病才能好。那些牡蛎吓人地瞪起眼睛,样子可憎,我一想到它们就发抖,可我还是要吃!吃!

    “给我牡蛎!给我牡蛎!”这呼声从我胸膛里冒出来,我向前伸出两只手。

    “帮帮忙吧,诸位先生!”这时我听见父亲闷声闷气地说,“真羞于求人啊,可是上帝呀,我熬不下去了!”

    “给我牡蛎!”我叫道,揪住父亲的后襟。

    “你莫非要吃牡蛎?这么小的孩子!”我听见身旁有笑声。

    有两个先生站在我们面前,带着高礼帽,笑呵呵地瞧着我。

    “这倒有趣,你怎么个吃法呢?”

    一只有劲的手把我拖到灯光明亮的饭馆里去,A一群人迅速把我团团围住,带着好奇心和笑声瞅着我。我挨着桌子坐下,吃一种粘糊糊的东西,有腌过的味道,冒出霉气。我狼吞虎咽地吃着,没咀嚼,没看它,也没问一声是什么。我觉得我一睁眼,就会看见亮晶晶的眼睛、螯和尖牙……

    我忽然嚼到一种硬东西,听到碎裂的响声。

    “哈哈!他连壳都吃了!”人群笑道,“小傻瓜,这难道也能吃吗?”

    这以后我渴得厉害,我躺在床上,却睡不着觉,因为胃痛。我觉得滚烫的嘴里有一股怪味。B父亲从这个墙角走到那个墙角,用手比划着。

    “我好像着凉了,”他喃喃的说,“也许是因为今天我没……那个……没吃东西,我。说真的,有点古怪,愚蠢……我明明看见那些先生买牡蛎付出十卢布,那我为什么不向他们要几个钱呢?他们多半肯给的。”

    到第二天早晨我才睡熟,梦见一只有螯的青蛙藏在贝壳里,转动眼珠。中午我渴得醒过来,睁开眼睛找我的父亲:他仍旧走来走去,打手势……

(选自《契诃夫小说全集》,有删改)

乙文:读契诃夫

曹文轩

    我们必须记住契诃夫是个医生。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契诃夫的医生,才会有这样一个叫契诃夫的作家。

    医生职业的眼光,极容易使契诃夫笔下的社会成为一个“病者”。他的文学创作,几乎都是揭露性与批判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与医学的职能是一样的:疗治。

    我们在阅读契诃夫的作品时,总要不时地想到一个词:耐心。

    像契诃夫这样有耐心的作家,我以为是不多的,他在面对世界时,总要比我们获得更多的信息。我们对世界的观察,总是有点不耐烦,总满足于一个大概的印象,世界在我们的视野中一滑而过,我们总是说不出太多关于这个世界的细节。

    作为医生,耐心是他的职业习惯。这一习惯,很自然地流注到了文学对存在的观察与描写上。他的马车行走在草原上,远远的见到一架风车。风车越来越大,他看到了两个翼片。他居然注意到一个翼片旧了,打了补丁,另一个是前不久用新木料做成的,在阳光底下亮闪闪的。文学中的那些好看的字面,就在由这份耐心和获得的细微描写上。

    医生的职业造就了她一种不动声色、不感情用事的“冷漠”态度。后来的人谈到契诃夫的叙事态度,十有八九都会提到“冷峻”。殊不知,这份冷峻的叙述态度,与从医养就的心性有关。他曾对一位作家说:“当你描写不幸的、倒霉的人,并打动读者时,你应当表现得冷静一些。这样才能勾画出不幸的背景,从而更好地突出这种不幸。”

    冷静,让契诃夫常常站在人物的背后,听他们低语,并把它记录成小说。虽然他在叙述故事和表达情感时处处克制,但字里行间已分明沾满血与泪痕,这就让小说产生一种强烈的对于人物的悲悯情怀。

(选在新浪博客,原题为《樱桃园的凋零——读契诃夫》,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为梦想拼尽全力

骊尘

    ①从小到大我栽过的第一个跟头应该是中考。在那个燥热的夏天,我满怀信心地走进考场,却在最后一门英语考试时忘了带准考证,等我返回住处拿到准考证重新进入考场,时间已经过了20分钟。成绩出来,满分120分的英语我只考了89分。老天跟我开的这个致命玩笑,致使我以一分之差与日思夜想的高中实验班失之交臂。

    ②那种感觉就像你跋山涉水终于赶到了心心念念的城堡,却发现那扇门关上了。那个假期,我把自己关在房里,嘴里没有一句多余的话,脸上没有丝毫笑意,整天都在埋怨:我的运气怎么这么差?偶尔打开窗户,看看窗外的那片天,也总是阴郁灰暗,完全没有了夏日的晴朗高远。

    ③进入高中后,我像变了一个人,不似初中那般神采飞扬,整个人内敛沉默了很多。尖子生们组建的实验班,在很多人心里都是神一般的存在,甚至有老师开玩笑说,进了实验班就是踏进了重点院校的大门。论正常实力,我就应该属于那里,然而因为中考那个意外,我却被无情地拒之门外,心底的不甘和委屈只有自己知道。每次从实验班门前经过,我都会特意从门口假装不经意地往里面瞟一眼,偷偷对那些埋头苦读的身影流露出羡慕之情。

    ④我的好朋友林悦就在实验班。在食堂吃饭遇上时,她会主动跟我说起一些班里的事情,这些事情让我那颗心变得越发躁动不安。“我要冲进实验班”这个念头不时冒出来拉扯着我,曾经的遗憾与不甘,都化作内心的春雨,那里草木葱茏,一片繁盛。

    ⑤高一那段时间,我像打了鸡血一样,每天早上5点准时起床,洗漱完毕去操场跑完圈到教学楼,我总是最早到的那个人。时间长了,楼管爷爷认识了我,每天早上都会准时跟我打招呼:“闺女,今天早上又是第一个,好好加油!”

    ⑥每天清晨,我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一边争分夺秒地大声晨读,一边看天空渐渐亮起来……

    ⑦一个学期后,我的势头越来越猛,不仅稳居年级第一,而且与第二名的差距越来越大。班主任很器重我,好朋友林悦也向我投来了佩服的目光。那几年,我不仅在考试的红榜上始终排名第一,课余时间写的文章也陆续在各杂志发表,拿了好几个作文比赛和学科竞赛的奖项,生活好像将之前亏欠我的一一做了补偿。随着一张张漂亮的成绩单摆在我的面前,一直蒙尘在我脸上的阴云,如被利剑割开 , 久违的笑容绽放了出来。

    ⑧即便如此,我依旧不敢掉以轻心,坚持与时间赛跑,继续脚踏实地地努力。高考那年,我考取了一个不错的分数,更重要的是,我的英语成绩是142分。手里紧紧攥着成绩单的我,整颗心一下子透亮起来,一种想在夏风里大声欢叫的冲动,让我有说不出的畅快!放眼远望,阳光明媚,碧空如洗,周边的一切都让人赏心悦目。

    ⑨中考时那种被命运一拳打倒在地的感觉,经过三年的隐忍与蜕变,终于成为我身后迈过的一道坎儿。现在想起来,甚至会有些感激自己在人生最顺遂的时候跌过一跤。正因为这样,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才更加懂得努力的意义。

    ⑩在拼尽全力之前,永远别说自己运气不好。因为,最努力的时候运气才最好。

(选自《文苑·破茧成蝶》,有删改)

阅读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永恒之莲——长生草

    ①长生草是多肉植物中的一种,在分类学上属于景天科,长生草属。它曾是被忽略的草根阶层,给人摆不上台面的印象。但是,现在它的魅力越来越大,形象越发高大上,已然成为美化环境的生力军。

    ②长生草的形态特征与它的生存环境密不可分。长生草原本生活在欧洲中南部的高山上,那里到处都是贫瘠的碎石,山高风大。在这种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它的叶片肥厚多汁,储存了宝贵的水和营养。叶片轮生,每株8到__枚,排列紧密。整个花株的形态与盛开的莲花相似。它的花是是粉色系、呈星形。它通常侧芽繁殖,有的也通过叶心分裂繁殖。欧洲人见到这种花朵一样的植物冬天也不凋落,而且繁殖得越来越多,认为它可以永生。于是取名长生草。

    ③长生草的进化历史要从一百多年前说起。那时欧洲百姓开始把长生草从野外带回家园,用它来美化环境。他们将长生草从石缝中拔下来,粗暴地扔到屋顶上,顽强的长生草就把根扎在在瓦片间,长出一座空中花园。后来园艺家们也关注到这种神奇植物,通过近百年的杂交培育,目前已有400多个园艺品种。除蓝色之外,彩虹中的其他颜色都能在长生草中见到,长生草的家族可谓异彩纷呈!中国早就引进了长生草,但仅限于极少的几个品种。近两年,更多的多肉玩家赴欧洲考察,拍回长生草的各种照片,于是长生草圈粉无数,各种新鲜的园艺品种漂洋过海来到中国,走进寻常百姓家。

    ④那么如何养好长生草?

    ⑤长生草在野外是生长在石缝中的,所以它的根喜欢透气。栽培时最好用泥炭、椰土、珍珠岩、剩的蜂窝煤烧碎渣等充分混合的土,这样的土透气透水。南方潮湿,所以大颗粒的比例要多一点;北方干燥,则小颗粒的比例要多一点。

    ⑥长生草的家乡没有大树遮阳,它只能全天暴露在阳光下,又饱受寒风阵阵。家庭栽培时,春季秋冬这三个季节最好把花盆放在有阳光的窗台上,保证长时间日照。在这样的环境中,长生草会呈现出最美的颜色。夏季高温高湿,对长生草是个考验。这个季节要避免它晒到直射阳光,但又不能太暗,需要明亮的散射光。还要少浇水,因为空气湿润,土壤很热,过多的水会把植物闷死。可在凉爽的夜间稍微浇点水。如果长生草是超级大群生长的,就很难在特别潮湿的环境里生长,那么最好忍痛分株,否则容易腐烂。

    ⑦长生草容易染上“根粉蚧”(一种吸食根部汁液的白色小虫),可以用蚧必治、速扑杀或呋喃丹等药物灌根,但这几种药都属于高毒性农药,最好不要轻易使用。最安全的是整盆土倒掉,清洗根部后,将它植入新土中。

    ⑧造景时可以将长生草群植在一起,形成“百花齐放”的壮观美景;也可以利用长生草侧芽繁殖的特点,打造长生草“瀑布”;还可以把它种在墙缝里、砖块间,欣赏它原生的味道。

    ⑨长生草,是欧洲的老明星,中国的小新贵。永恒之莲,魅力无限。

(选自《博物》,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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