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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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秋颂(罗兰)
      ①秋天的美,美在一分明澈。
      ②有人的眸子像秋,有人的风韵像秋。
      ③代表秋天的枫树之美,并不仅在那经霜的素红,而更在那临风的飒爽。
      ④当叶子逐渐萧疏,秋林显出了它们的秀逸。那是一分不需任何点缀的洒脱与不在意世俗繁华的孤傲。
      ⑤最动人的是秋林映着落日。那酡红如醉,衬托着天边加深的暮色。晚风带着清澈的凉意,随着暮色侵染,那是一种十分艳丽的凄楚之美。让你想流几行感怀身世之泪,却又被那逐渐淡去的醉红所摄住,而情愿把奔放的情感凝结。
      ⑥曾有一位画家画过一幅霜染枫林的《秋院》。高高的枫树,静静掩住一园幽寂,树后重门深掩,看不尽的寂寥,好像我曾生活其中,品尝过秋的清寂。而我仍想悄悄步入画里,问讯那深掩的重门,看其中有多少灰尘,封存着多少生活的足迹。
      ⑦最耐人寻味的是秋日天宇的闲云。那么澹澹然、悠悠然,悄悄远离尘间,对俗世悲欢扰攘,不再有动于衷。
      ⑧秋天的风不带一点修饰,是最纯净的风。那么爽利地轻轻掠过园林,对萧萧落叶不必有所眷恋——季节就是季节,代谢就是代谢,生死就是生死,悲欢就是悲欢。无需参与,不必流连。
      ⑨秋水和风一样的明澈。“点秋江,白鹭沙鸥”,就画出了这分明澈。没有什么可忧心、可紧张、可执着,“傲杀人间万户侯,不识字烟波钓叟,”秋就是如此的一尘不染。
      ⑩“闲云野鹤”是秋的题目,只有秋日明净的天宇间,那一抹白云,当得起一个“闲”字。野鹤的美,淡如秋水,远如秋山,无法捉摸的那么一分潇洒,当得起一个“逸”字。“闲”与“逸”,正是秋的本色。
      ⑪ 也有某些人,具有秋的美。也必须是这样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美。这样的美来自内在,他拥有一切,却并不想拥有任何。那是由极深的认知与感悟所形成的一种透彻与洒脱。
      ⑫秋是成熟的季节,是收获的季节,是充实的季节,却也是淡泊的季节。它饱经了春的蓬勃与夏之繁盛,不再以受赞美、被宠爱为荣。它把一切赞美与宠爱都隔离在澹澹的秋光之外,而只愿做一个闲闲的、远远的,可望而不可即的——秋。

(1)、第⑧段中破折号有什么作用?

(2)、文中写了秋天的哪些景色?这些景色有什么共同点?(景色至少找出四个)

(3)、最能概括全文中心,直接表达作者情感的是第几自然段?全文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4)、请用“我喜欢……因为……”的句式说说你最喜欢文中哪些语句,并说明你喜欢的理由。(至少两句)

举一反三
                                                                                                         秋日私语
    我喜欢秋天。
    当空气中夏的浮躁气息渐渐弥散,街上女人色彩艳丽的衣服变成驼黄色系时――我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秋的来临。秋和春不一样,她几乎是一下子就翩然而至的,让人们猝不及防地在棉麻的夏衣上罩上一层秋衫。
    秋的到来,或许就是一阵不期而来的凉风,甚至是地上一片微微泛黄的树叶。
    秋天的天空是可以直接从颜料管中撤出的钴蓝,抹在画布上,再添上几笔错落有致的芦苇,倒影的河水,就是自然的风景画。晚秋是最适合画山水的时候,当华美的叶子差不多落尽,露出生命清晰的脉络,于是用枯笔稍稍勾勒出她的生长方向,秋意也随之在笔尖流淌。
    秋天还有一样很入画的东西――菊花。她开得蓬勃而大气,涌动着无穷的生命力,充满丰盈之美。野菊花更别有一番风致,雪白的花瓣托着金黄色的花芯,一簇簇迎风飘摇着。山里人家会收好野菊花,焙干制成菊花茶。于是就有了玻璃杯里上下漂浮的菊花茶,泡开的花瓣近乎透明,花香缓缓升腾起,萦绕着,布满了整个小屋。这时抿一小口,再吐一口气,你会觉得连呼吸都染着菊花香了。
    秋天的声音是需要谛听的,它是一首温情的和弦。乡间的音乐在旷远的田野上萦绕,蛙儿的鸣叫声此起彼伏,谷粒一颗颗饱满地坠落在土地上,泛起金色的涟漪。秋风起来了,沙沙地在吟唱,温柔地拂过。等到了秋雨敲打芭蕉的黄昏,点一盏橘黄的小灯,再摊上一叠素纸,与自己的灵魂对话,是秋日里难寻的浪漫。
    秋天里还可以剥蟹煮酒呢。十月的螃蟹最鲜美。煮上一锅刚从河里捉来的蟹,在细细斩好姜末,制成姜米醋,家人就围坐在一起,蘸醋吃蟹,日子过得舒缓而惬意。灵巧的主妇还会做蟹黄汤包,蟹粉狮子头,蟹粉豆腐羹,让走出水乡的女儿都比别处的润泽许多。
    喜欢秋天的理由还有许多。在云淡风清的日子里,我可以松松垮垮套上一件粗线毛衣,感受着织物摩擦传给身体的温暖气息。再背上微微泛白的牛仔挎包,行走在秋天的白桦林。阳光像钢琴明亮的音色洒在林间裸露的大地上,用它中性的调子铺上和谐而又高贵的色泽。收获过的秋天宛如刚生过婴儿的母亲,静谧安详地舒展着,漾起甜美的微笑。年少时青涩的梦和遥远的童年都和这暮秋一起去之遥远了,只剩下洗尽铅华的脱俗之美……

阅读下面文言文选段,完成后面的题。
                                                                                                            送东阳马生序

                                                                                                                    宋濂
         ①余幼时即嗜学。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既加冠,益慕圣贤之道。又患无硕师名人与游,尝趋百里外,从乡之先达执经叩问。先达德隆望尊,门人弟子填其室,未尝稍降辞色。余立侍左右,援疑质理,俯身倾耳以请;或遇其叱咄,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俟其欣悦,则又请焉。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  
         ②当余之从师也,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穷冬烈风,大雪深数尺,足肤皲裂而不知。至舍,四支僵劲不能动,媵人持汤沃灌,以衾拥覆,久而乃和。寓逆旅,主人日再食,无鲜肥滋味之享。同舍生皆被绮绣,戴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环,左佩刀,右备容臭,烨然若神人;余则缊袍敝衣处其间,略无慕艳意。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盖余之勤且艰若此。

阅读下面的记叙文,回答下面的问题。
我爹
我爹,自打我出生就玩命挖掘我的优长——
我刚出世四个年头之后,估计他嫌我又瘦又小,开始带我打羽毛球,一打打了八年。打到我们可以用一个小时的时间边走边传球,从家门口一直传到松花江畔再传回来,而球不许落。打到他喊“肚子”,我就必须把球打到他肚子上,他喊“鼻子”,球就得上他鼻子。打到我完全可以不看球,只看他挥盘的方向、用声音判断他的力度就能接到。打到我感觉自己像一部机器而非人类,不堪忍受奋起反抗,终于终止了这项运动。
听说我嗓子好,他让我娘教我识谱,并翻出来他做音乐老师时用过的教材,让我学唱不同民族风格的代表作品。只要一有亲友的聚会,他就逼我当众唱歌。偏逢我从小脸皮儿薄,干唱的话,腿抖;有麦克风唱,手抖;还没唱呢,只一想,就心慌意乱,手心出汗,并且冰凉——着实是生不如死!所以每每在大家掌声雷动了两三次之后,就只能听见我们爷俩的相互指责声而绝非我的歌声。
我进了哈尔滨话剧院,听说当演员要全面发展,老人家说:“艺多不压身。”便买了一台切尔钢琴冲我无比期冀的笑。今年,是该钢琴落户我家的第十个年头,基本上到目前为止,我爹始终是它的孤独的演奏者。
战友话剧团的领导同志们喜欢让我写各种汇报文案,并想在此方向上重点予以培养。可惜我不喜欢,百般逃避。我那消息灵通的爹呀,却大老远寄来两本书《公文写作技巧》,恨得我只想把书烧成灰……
不知不觉,我快而立了。世界发生了巨变,我也产生了小变。
现在的我有点爱显摆,经常把练羽毛球的经历当作吹嘘的资本,在茶余饭后讲给各路朋友。别人打球,我看不上,结果自己荒废太久,真挥起球拍,意识尚存,体力不支。
我依然不好意思当众唱歌,但专门喜欢在KTV抱着麦克风给别人配和声。没人的时候吧,美声唱法更是我的最爱,前两年开始,又疯狂的迷上了原生态,高兴了还当着大伙的面吼上一段信天游,心里头那个美呀!
当兵最难熬的日子里,跟不待见我的队长赌气,在排练场的钢琴键盘上贴上简谱,生生用了一个礼拜弹会了《乡愁》。如今,就是逛商场,我也会行家般的在钢琴前驻足,摸摸这,看看那,然后信手一弹。马上就能听见售货员的逢迎:“先生您弹得真好!”然后我微微一笑,合上琴盖,轻描淡写的来一句:“嗯,这琴还行,高低不错。”并赶在售货员说:“那您买吗?”之前消失掉。
公文,倒是誓死都不写,可写开了博客,也写开了剧本。“写开”不是结果,写得难看没人拍更是必然,关键是慢慢发现,我这种内向性格的族群需要找一个恰当的情绪宣泄的载体,文字正好可以让我心静气沉,敲击键盘的声音让我觉得自己特别有文化。
父子之间关系的变化很微妙:顶小的时候崇拜父亲,青春期厌烦父亲,年轻的时候瞧不起父亲,等自己老了以后就会发现,原来身上竟有那么多和他一样、甚至远远不及他的东西:
我爹很倔,我也倔。
我爹好絮叨,我也挺啰嗦。
我爹抓不住重点,我比他更茫然。
我爹能把家里的物品摆得很乱,我不但能让家里乱,自己还懒得洗澡。
我爹逢年过节爱显摆他的儿子,我不分时间不分场合都想向别人证明我自己的能为。
不能再比下去了,忽然很想我爹,还有娘,想到难受。
不知道我的孩子哪年会出现,也不知道我将会怎样的期冀于她/他。苍天,这个东西小时候肯定也会恨我,但愿长大了,能有我的这份心,但愿我自己,作的能比上我爹的一半。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默读父亲

    ①我是父亲最小的儿子。“爹疼满崽”这句话便成了父亲爱的天平向我倾斜时搪塞哥哥姐姐们的托词了。在我十岁那年头上吧,我生病躺在了县城的病床上,我突发奇想让父亲给我买冰棍吃。父亲拗不过我,便只好去了。那时候冬天吃冰棍的人极少,大街上已找不见卖冰棍的人。整个县城只有一家冰厂还卖冰棍,冰厂离医院足足有一华里地,父亲找不到单车,便步行着去。一时半晌,父亲气喘吁吁满头大汗跑回来,一进屋,便忙不迭解开衣襟,从怀里掏出一根融化了一大半的冰棍,塞给我。嘴里却喃喃说道:“怎么会化了呢?见人家卖冰棍的都用棉被裹着的呢!”

    ②初二那年,我的作文得了全省中学生作文竞赛一等奖,这在小镇上可是开天辟地头一遭的事儿。学校为此专门召开了颁奖会,还特地通知父母届时一起荣光荣光。等到去学校参加颁奖会的那天,父亲一大早便张罗开了,还特地找出一件不常穿的中山装上衣给穿上。可当父亲已跨出家门临上路时,任性而虚荣的我却大大地扫了父亲的兴:“爸,有妈跟我去就成了,你就别去了。”父亲充满喜悦的脸一下子凝固了。那表情就像小孩子欢欢喜喜跟着大人去看电影却被拦在了门外一般张惶而又绝望。迎着爸妈投放给我的疑惑的眼神,我好一阵不说话,只是任性地呆在家里不出门。父亲犹疑思忖了片刻,用极尽坦然却终究掩饰不住的有些颤抖的声音说:“爸这就不去了。”父亲已经破译出了我心底的秘密:我是嫌看似木讷、敦厚且瘦黑而显苍老的父亲丢我的人啊!看着父亲颓然地回到屋里,我这才放心和妈妈兴高采烈地去了学校。可是,颁奖大会完毕后,却有一个同学告诉我:你和你妈风风光光坐在讲台上接受校领导颁奖和全校师生钦羡的眼光时,你爸却躲在学校操场一隅的一棵大树下,自始至终注视着这一切呢!顿时,我木然。心里漫上一阵痛楚……

    ③父亲最让我感动的是我十九岁初入大学的那年。刚入大学的时候,寝室里住了四个同学,每个人都有一只袖珍收录机,听听节目学学英语,很让人眼馋。后来,与其说是出于对别人的羡慕,还不如说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我走了六十里地回到家,眼泪汪汪地跟父母说,我要一只收录机。父亲听了,一个劲地叹气,母亲则别过头去抹泪。我心一软,两手空空连夜赶回学校。过了一段时间,父亲到学校找到我,将我叫到一片树林里,说:“孩子,你不要和人家攀比,一个人活的是志气。记住,不喝牛奶的孩子也一样长大。”我正掂量父亲这句话,父亲已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我手上。伸开手来,正是一只我心仪已久的袖珍收录机。事后才知道父亲是进城抽了500毫升血给换来的。 “不喝牛奶的孩子也一样长大”,就是父亲这句话,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一次又一次地找到了做人的自尊,也让我得以活出了一个男人的伟岸。

    ④父亲没能活到六十岁便病逝了。记得父亲临终的时候,他将枯槁的手伸向了我。我将手放在父亲的手心里,父亲极力想握紧我的手,但父亲已经无能为力了。是的,父亲虽然没能扶携和目送着我走更长更远的路,但是,父亲一生积攒的种种力量已经渗透到我的生命中来--我的生命只不过是父亲生命的另一种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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