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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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一滴泪掉下来要多久
                                                                                                                                       顾晓蕊

        ①那个深秋,我来到大山深处的一所中学支教。
        ②看到四面漏风的校舍,我心里一阵酸楚,决意留下来,把梦想的种子播到孩子的心田。但是,事实远没有想像的那么简单,有个叫李想的孩子,就让我头疼。
        ③我在讲台上念课文,抬头见他双目游离,明显是在走神。我的火气“腾”地冒上来,大声说:“李想,我刚才读到哪了?”
        ④同桌用胳膊捅了捅他,他这才醒觉过来,挠挠头说:“读的什么?没听到啊。”班上学生哄堂大笑。
        ⑤除了不认真听课,他还和别人打架,黝黑的脸上经常挂彩,问他怎么回事,他却始终不肯说。
        ⑥有一回,我看到几个孩子围着他挥拳乱打,边打边说:“不信你不哭。”他昂着头,泪水在眼眶里晃,愣是不让它落下来。我大喝道:“为什么打人?”孩子们一哄而散,转眼没了踪影。
        ⑦我走上前,想问他为什么挨打。他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转过身,歪歪跌跌地走了。我觉得心里很难过,他到底是怎么了?他的童真哪里去了?
        ⑧一个周末,我到他家走访。一进门,鼻子就酸了。破旧的土坯房,屋内光线昏沉。原来,他父母外出打工,家里只有他和爷爷。
        ⑨“他父母出去多久了?经常回来吗?”我问。
        ⑩老人叹着气说:“他爹娘走了五年,很少回来。刚开始那会儿,他想起来就哭,躺地上打滚儿,谁也哄不住。连哭了几个月,眼泪都流干了……”
        ⑪他仍旧上课走神,我却不敢与他的目光对视。那目光望也望不到底,透着阵阵寒气,充满稚气的脸上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忧郁和漠然。
        ⑫又过了几个月。一天,听说他的父母回来了,还受了伤。
        ⑬原来,他的父母坐车回家,赶上下雨,山路湿滑,车翻进了沟里。幸好只是些外伤,他们在医院住了几天,便回了家。
        ⑭我想去他家看看,路上,听见村民在议论:“爹娘出去这么久,回来伤成那样,这孩子跟没事人似的。”作为老师,我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
        ⑮走到院子里,爷爷正冲他发脾气:“你这孩子,心咋就那么硬呢?看到爹娘遭了罪,你一滴眼泪都没有?”
        ⑯李想倚着门框站着,默不作声。父亲接过话说:“我们出去这些年,他感觉生疏了,这也怨不得孩子。”
        ⑰母亲搂着他的肩说:“这次出事后,我和你爹也想了,年后包片果园,不出去打工了。”他低下头,一颗亮晶晶的泪珠滚落下来,刚开始是小声啜泣,后来变成了嚎啕大哭。
        ⑱我忽然明白过来,这些年来他有多孤单,多悲伤!所谓坚强,是因为没有一个能让他依靠着哭泣的肩膀。
        ⑲第二天语文课上,他坐得直直的,听得很认真。下午是体育课,他跟别的孩子在草地上嘻嘻哈哈地玩闹。金色的阳光倾洒下来,他的脸上焕发着光彩,整个人都明亮了起来。
        ⑳他沿着操场奔跑,轻盈得像一阵风。有同学喊:“李想,你的衣服脏了,后面好几道黑印子。”他头也不回地说:“俺娘——会洗的。”“娘”这个字拖得老长,喊得格外响。我不知道一滴泪掉下来之前,在他心里奔涌了多久。但我明白从现在开始,一个美丽的生命,如含苞待放的花蕾,又变得鲜活生动起来。
                                                                                                                                                                                        (摘自《博爱》)

(1)、本文的题目“一滴泪掉下来要多久”,结合全文,请你概括李想的这一滴眼泪掉下来,经历了怎样一个过程?

(2)、文章第②段“头疼”的意思是                                                 , 李想让作者头疼的事情是指                                                                                                       

(3)、第⑦段中“他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转过身,歪歪跌跌的走了”一句,用了哪种人物描写方法?表现了李想怎样的心理?

(4)、根据文章内容,请你补充完整下面一段关于本文主旨点评的文字。
李想是一个典型的“留守儿童”形象,父母为生计外出打工,导致                             严重缺失,使他心理变得                                      , 而一旦这种缺失得到弥补,他便很快恢复儿童                                              的天性,就像花蕾得到阳光的普照和雨露的滋养,瞬间便可以绽放它美丽。

(5)、文章启示我们: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后面的问题。
         ①我常想读书人是世间的幸福人,因为他除了拥有现实的世界之外,还拥有另一个更为浩瀚也更为丰富的世界。现实的世界是人人都有的,而后一个世界却为读书人所独有。由此我又想,那些失去阅读机会或不能阅读的人是多么的不幸,他们的丧失是不可补偿的。世间有诸多的不平等,如财富的不平等,权力的不平等,而阅读能力的有无却体现为精神的不平等。
         ②一个人的一生,只能经历自己拥有的那一份欣悦,那一份苦难,也许再加上他耳闻目睹的周围人的经历和经验,然而,人们通过阅读,却能进入不同时空的诸多他人的世界。这样,具有阅读能力的人,无形间获得了超越有限生命的无限可能性。阅读不仅使他多识了草木虫鱼之名,而且可以上溯远古下及未来,饱览存在的与非存在的一切。
        ③更为重要的是,读书加惠于人们的不仅是知识的增广,而且还在于精神的感化与陶冶。人们从读书学做人,从那些往哲先贤以及当代才俊的著述中学得他们的人格。人们从《论语》中学得智慧的思考,从《史记》学得严肃的历史精神,从《正气歌》学得做人的原则,从马克思学得入世的激情,从列夫·托尔斯泰学得道德的执著,从鲁迅学得批判精神。歌德的诗句刻写着睿智的人生,拜伦的诗句呼唤着奋斗的热情……一个读书人,是一个有机会拥有超乎个人生命体验的幸运人。
        ④一个人一旦与书本结缘,极大的可能是注定了与崇高追求和高尚情趣相联系。说“极大的可能”,指的是不排除读书人中也有卑鄙和奸诈者;况且,并非凡书皆好,在流传的书籍中,并非全是劝善之作,也有无价值的甚而起负面效果的。但我们所指的书,是以其优良品质得以流传的一类,这类书对人的影响总是良性的。我之所以常感读书幸福,是从喜爱文学书的亲身感受而发。一旦与此种嗜好结缘,人多半因而向往崇高,对暴力的厌恶和对弱者的同情,使人心灵纯净而富正义感,人往往变得情趣高雅而力避凡俗。或博爱、或温情、或抗争,大抵总引导人从幼年到成人,一步一步向着人间的美好境界前行。笛卡尔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就是说,读书使人向善。雨果说:“各种蠢事,在每天阅读好书的影响下,仿佛烤在火上一样渐渐熔化。”这就是说,读书使人避恶。
         ⑤所以,我说,读书人是幸福人。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人老了竟是那么卑微
周振华
母亲那年八十。
就是那一年,她离开了我们。母亲的离开,该不是因为我对她的那声呵斥吧?
母亲走后我才发现,人老了竟是那么卑微,包括在自己的儿女面前。
很多年过去了,每当回想起晚年的母亲总盼着想多一次见到我们儿女那渴望的眼神,为换取我们对她的好感而极力掩饰病痛的折磨和委屈所表现出的那副卑微的样子,我就无比愧疚,深感刺心戳肺的痛。
小时候,每次吃饭,母亲总先紧让着我们吃,她不急,她在一旁微笑着看着姐姐、妹妹和我,问好吃吗?我们说好吃,她听了就特别高兴。母亲爱为我们做饭,不怕费时费事,当然,那时也吃不到鸡鸭鱼肉。下地收工回来,她不管有多累,身体多不舒服,也要忙着为我们做饭,尽管就那有限的几种粗粮,那也调着花样做。特别是每天中午,她的筷子还没放下,出工的钟声就敲响了,于是,匆忙出门,嘴里还嚼着下半顿饭,或是吃碗酸菜、几块柿子干就当一顿饭。
多少年过去了,那逝去的岁月依然清晰。母亲为我们做饭时的情景,已成为我们思念母亲的一个深深的情结。
母亲老了以后,那样子可不像年轻的时候了,好可怜。可当时我并没有这份强烈的感受,那种可怕的惯性不知给母亲造成心理上的多大伤害。有件事,至今还深深地触动着我,撕扯着我。
记得是一个周六,我们又回到了以母亲为中心的家。母亲经过一个多钟头的忙活,满心欢喜地托着刚出锅的糖饼,像小时候一样呼唤着我们:来!快吃!趁热。不一样的是,她的声调已变得有气无力了,母亲真的是很老了。
母亲强打着精神,坐在炕沿上,呆呆地看着我们,腰已经塌下去,怎么也坐不直了。
那天可能是闹鬼了。让她没想到的是,突然一个硬邦邦的声调从我嘴里脱口而出:妈!瞧瞧您的手!
这简直就是呵斥。因为我看到了,脸盆里的水不够清净,显然之前没有认真对待那双和面的手。母亲没吭声,那神态,像做错了事的孩子。猫着腰赶紧换了盆儿清水,重新洗她那双满是裂纹的手,洗了好长时间。
看着母亲那紧张的神情,我如梦方醒,我怎么会说出那样的混账话!
因为我们回来了,她高兴,她打心眼儿里高兴,所以才强打起精神,让我们歇着,为我们忙活。
她喜欢做我们小时候爱吃的,像拨鱼子、豆面汤、烙糕子、烙糖饼什么的,母亲都特别拿手。尽管每做一顿饭都相当吃力,那她也愿意,她以这种方式盼着我们回来,让我们高兴。她就怕我们离开她,A每次走时都说:“下周早点回来!早点回来!”她的精神寄托,就是有我们围在她身边。再看看母亲那副疲惫的身子,做顿饭不知有多艰难!
我不该那样呵斥母亲。我从小就记着那句话:“儿不嫌母丑!”,今天是怎么了,我这是怎么了!良心让狗吃了!?
又一个周末到了,我们又回来了。我发现屋里墙角的木凳上,摆放着一个新脸盆,盆沿上搭着一条新毛巾,旁边有块新肥皂,盆里的水很清也很凉。这是母亲为我们做饭,为了不让我再那样地呵斥她,精心准备的。
今天母亲又为我们烙糖饼,她依然艰难地忙活着,脸盆里洗过手的水格外的清澈。
B但我越发觉得,最不干净的人,是我!
我凝视着佝偻的母亲心里无数次地在说:“母亲!我错了!我不该那样对您!您一定原谅我!”
可能是在惩罚我吧!自那次呵斥母亲后,不久,我可怜卑微的母亲就离开了我们。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这件事我总也不能忘记,我的脑海时常浮现那天母亲卑微的神情。上帝!我真的错了!我知道这样的行径是不可饶恕的!
尽管我的双眼为此时常模糊。
(原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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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芍药

陈奕纯

       ①芍药首先是一味药,中国的一味中药;其次是一种草,可以治病的草;最后才是一种花,香不过莲花的清远,艳不过牡丹的华贵,但她的美却是大写意的 , 我觉得远远在莲花和牡丹之上,可是,为什么很少有人提及她呢?

       ②我记不清她是怎样的一种美。那个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从北方返程,友人相蹭一植物根茎。一根多瓣,瓣瓣如霞,拥抱在一处。好像一朵盛开的红莲花,然而一问,才知道是芍药的根茎,可入药;花呢,也可以晒干泡茶。这么漂亮的植物根茎,仿佛一块玲珑无比的美玉。埋在地下,岂不是可惜了这份上帝的礼物?显然,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友人告诉我,芍药最美丽的部分不是她的根茎,而是她的花朵,如果看见了她的花,你一定会情不自禁地爱上她的大美!我半信半疑地把她埋在了小区花园的一个角落,期待着友人这番话不会骗我。

       ③我记不清她是怎样长出第一枝嫩芽的。那个早晨,我看见小角落的泥土堆里,冒出了一片红红的尖尖的小脑袋。远看如同竹笋形状,但没有薄薄的笋衣,秸秆也比较水嫩。不几天,那些小脑袋开始长高了,变长了,秸秆上生出了密匝匝的芽头,令人奇怪的是,那些小芽头们也是红色的,或褐红,或鲜红,或绯红,或水红,争先恐后,抢着朝上长。大约十来天的光景吧,红红的芽头们渐渐地向绿色过渡了,是那种墨绿色,然后是油绿、碧绿、嫩绿、蛋黄绿。直到芽头越长越高,我才发觉这芍药花的枝枝叶叶,原来可以是绿的,根本不是红的,更不是什么红药水染红的。

       ④我记不清她是怎样打开第一朵花儿的了。每天下楼散步时,我的目光总爱往花园的方向瞟,希望能一眼看见她。除了一小丛碧绿之外,很难分辨出哪是叶哪是草来。我只有默默走近,看看她的长势如何如何了,好像只有这样,自己才稍稍心安一点点。看看叶子的脉络走向,摸摸每一叶片的肥厚,然后凭借手感和植物的潮湿度,判断她下周的未来前景。一个午后,我匆匆经过小花园,随便那么一瞥,竟然看见了一个小红点似的花蕾。几天后,一团红,宛如雾,一瓣一瓣地打开,一缕一缕地吐着香气,水灵,透明,不浓不淡,似曾相识,让你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欢。

       ⑤记不清那棵芍药究竟开了多少朵花儿。在广州这样的南方城市,整整一个夏天、大半个秋天。她都在一次次怒放,一次次枯萎,再一次次坚定地怒放,彰显着她的美丽。自然,我也没有辜负她的热情,h无数次流连在那个小花园,且不厌其烦地向四邻们介绍她的名字、她的医药价值,解释她和牡丹是同一个祖先,知名度之所以太低,是因为她的美太内敛了,也太安静了,在这个张扬个性、广告漫天飞的时代,她太容易被我们遗忘掉了。

       ⑥我记不清我的芍药是怎样消失的了。印象里,是一个特别无所谓的黄昏,我发现她所有的枝叶都没有了,草地上一片狼藉,有新土慌乱翻过的痕迹。很显然,她被人薅掉枝叶,连根挖走,不知是丢进了垃圾桶,还是移植到了哪里……

       ⑦这些年,我有太多太多的记不清 , 这株芍药的细枝末节也在时间里渐渐远去,但每每走过小园儿,总有一种牵挂挥之不去。华丽之中的素朴?还是繁盛之间的孤寂?打开画本。她的枝叶在我眼前又一一散开,我画过芍药洗尽铅华的姿容,梦过她在风中一朵花蕾一朵花蕾地绽开……依旧对她的突然蒸发耿耿于怀。也许今生,我如果不去如此一点一滴、一笔一画地写她,如果仅仅是我笔下一种陌生植物的话,她真的是毫无灵魂、毫无气象可言了。想一想我们的一生里,有多少美丽擦肩而过,有多少灯花守候到老,错过了只是错过了,悔过了只是悔过了,这是很多人事后发出的喟叹。

       ⑧这个世上。遗忘是一种无意识的小动作,而弯腰捡拾起那些“遗忘”,往往也是人生中有价值的细节,也可能是最伟大的转弯处。

(选自《人民日报》2012年12月19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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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土的日子

张雁林

    城里的人很讨厌土,因为土会弄脏人们的衣物,给人们的生活带来麻烦。那大多是尘土,是土的一种形式,不能完全代表土。

    我所喜爱的土,是那种干净而潮润的黄土。

    在我小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土有时就成了我们的玩物。最为常见的是打土仗,一群小孩子在飞来飞去的土块里寻找乐趣。打土仗是很有意思的游戏,当然,首先得不怕脏,不要怕土弄脏了衣服。村里有很多土堆,从野地拉回来的带点潮湿的黄土,准备晒干了垫驴圈羊圈用的。打土仗的时候,我们分成两伙,每伙占据一个土堆。然后用手攥一些土蛋,放在一旁,冒充炮弹,跟着占据有利地形,一声吆喝便向对方发起进攻。

    那些土蛋虽然个头不小,但里面稀松,即便砸在头上,也是有惊无险。如果砸在脸上,不过鼻子有些发酸,从嘴里吐几口泥水而已。那时的我们打起土仗来,意气风发,仿佛上了战场的战士,喊声震天的响。结果不用说,是双方都成了灰头土脸的家伙。那时,我们常常下午散学以后,在回家的路上分成两伙开了仗。打上一仗,兴尽而归,然后筋疲力尽地拍去身上的土回家吃饭。

    打土仗是个孩童的游戏,但往往可以窥出一个孩子的秉性。

    有的孩子打起土仗来身心投入,如同真的如上了战场。这样的孩子凡事做到认真二字,不论智力如何,能够守住做事的根本。长大后即使考不上大学,做不了大买卖,成不了大人物,也能一路踏实走过来,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有的孩子打起土仗来,只把那当成一场游戏,不很认真,玩上一阵,占了一点便宜,便偷偷地跑掉了。这样的孩子一般学习较好,或者爱好干净,但为人较为自私,遇事没有担当。有的孩子打起土仗来喜欢高声吆喝,策划指挥,脑子比较灵活,嘴巴也上得去,长大了不论从事什么行业都能出人头地。当然,凡事不可一概而论,也有的只有打起土仗的时候认真,其他没有认真的时候。滴水可见苍穹,大多时候是准确的。

    当我离开了故乡,在我心情郁闷的时候,我会一个人走到野外,望一望远方。有时俯身抓起一把黄土来,就会想起故乡,想起故乡的一些人和事,以及我的童年,和童年里那些打土仗的日子。我的童年是贫瘠的,犹如我的故乡。记得有次和朋友谈起了童年。朋友说现在的孩子如何幸福,有多少好衣服穿,有多少好吃的吃,有多少玩具玩,而我们那时有什么呢?有一块糖就能幸福好几天呢。朋友问我羡慕吗?我想了一下,没有回答。如果要我和他们的童年交换一下,我是不会同意的。我的心里就是这么想的。我之所以没有回答朋友,是因为怕说出来她不会相信。

    打土仗是我童年时代最为热衷的游戏。我就是属于那种打起土仗来特别认真的人,有时弄得满头满脸都是土,回去的时候还得把裤带解开,抖出灌进肚里面的土。回家免不了要被母亲数落几句,说:“又玩土,不好好学习要玩一辈子土的。”我还没有从打土仗的兴奋劲中缓过来,毫不理会母亲的话。我留恋我的童年,因为我的童年时代可以尽情地玩土。那种畅快劲儿,没玩过的人是体会不到的,也是想象不到的。现在城里的孩子可以到商场里玩沙子,沙子是白色的,是人造沙子,很干净。一群孩子挤在一个鸟笼大的地方,没有了那种气氛和感觉,也玩不出豪情来。我看到那笼子里面的孩子,有时竟然为他们感到可怜。是啊,这样的童年有什么好?虽然有吃不完的好东西,但是没有一个畅快,又有什么值得羡慕的呢?

    玩土的日子大多是在小学。那时的我们,下课后也常常玩些打仗的游戏。即使打仗也是离不了土的,因为常常打着打着就扑到了地上,沾了一身的土。我记得有一年的冬天,班主任陈老师给我们头天晚上留了作业,但全班除了一个女生做完,其余的都没有做。有的是向来不做,最主要的原因是那几天晚上演录像,香港拍的《射雕英雄传》。我们晚上都去看录像,门票是一毛钱。有一毛钱的进去看,没一毛钱的呆在录像厅外面听。那时候人们穷,有时为了一毛钱,我不得不想办法,明着要不出来,便是偷也要从母亲的兜里偷一毛。有时明的暗的都不行,就只好站在录像厅外面听了。听也听不清,只听里面拳打脚踢喊声震天,便在外面想象着郭靖又学到了谁的功夫。就是因为或看或听录像而误了做作业,陈老师要惩罚我们。我们班四十五个人,除了那个女生都站了起来。陈老师见竟然有这么多学生没有做她布置的作业,万分恼火,找来一根扫帚柄子,每人五下。那时是冬天,我们都穿的挺厚,陈老师的棒子打在我们身上声音很大,传到里面不过如同挠痒痒而已。有的边挨打边偷笑,陈老师更是恼怒,高高挥起,重重落下。不一阵子,教室里便被我们身上的灰尘填满了。当陈老师提着棒子站到我跟前的时候,我看见陈老师额头上淌下汗水,头发稍上还挂上了尘土。

    陈老师喘着粗气,伸手摸了把汗,对我一声断喝,把手拿出来。于是我的手掌结结实实挨了十棍子,疼得我龇牙咧嘴,跳起老高。为什么揍我十棍子,而且在手上,我没敢问。只是疼痛之余,我对陈老师说,陈老师,您的头上全是土啊。陈老师那时是个二十一二的姑娘,顿时红了脸,扔掉棍子赶忙走出了教室。

    从二年级到小学毕业,陈老师一直是我的班主任。她留着短发,有一颗好看的虎牙,是一位非常认真的老师,对学生的要求很严。在我的记忆里,陈老师是我遇到的绝无仅有的一位老师。那天,陈老师泛红的脸庞和挂满尘土的发梢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深处。我想,陈老师那天一定是气坏了,否则,为什么没有发现教室早已被被我们身上的尘土所淹没?

    上了初中,开始注意个人形象,也懂得了干净,再也不玩那些与土有关的游戏了。但对土的记忆却一直深刻在脑海里。有时有了玩土的冲动,但是马上又打消了念头。世上的事往往如此,过了那个阶段,有些事就变得陌生而遥远了。伴随着对土的淡漠,人生似乎也沉重了许多。生活的压力,生存的艰难,有时把人逼得好生不爽。累了,疲倦了,走到野外抓起一把土,看着它们从指缝里流走,仿佛从指缝里流走的是日子。土,这种最为平凡朴实的东西,有时竟也变得那么丰富。

阅读《仙人掌花 》一文,回答下列小题。

仙人掌花

曹乾石

    看见别人家阳台上花草缤纷,煞是艳羡,激起了我养花的兴致。我从花草市场陆续买了一些回家种养,海棠、月季、杜鹃、米兰、文竹……开始还能记着浇水、松土、施肥,但终究是很难坚持,结果一盆盆花草都枝枯叶落。我这才意识到,养花并非只是闲情逸致,那完全是精明勤快人的事儿,与我这个愚汉、懒汉无缘。

    例外的是,只有一盆仙人掌活了下来。

    不论阴晴雨雪,也不论那一小盆泥土如何枯涸龟裂,它总是绿色挺拔,每一根毛刺都伸出渴求的喙,贪婪地啄食着阳光和空气。

    可这并未给我带来欢欣。它既不美,也不雅。我只是不无遗憾地想,为什么美的总那么娇弱,而不美的却总是那么倔犟呢?要是海棠、月季、杜鹃、米兰也这样易于生存该有多好啊。对于仙人掌的存在,我也不再关心。

    许久后的一个黄昏,我倚着阳台观望,无意中又瞥见这盆仙人掌。它竟横竖添了许多新节,刀戟般凛凛叉开,待细看时,我却忍不住大笑起来。

    不是么,且不说它的大小掌节是怎样歪歪斜斜,怪模怪样,只看那绿色的掌面吧,竟皱皱巴巴,细纹密布,活像一张老人的脸。

    我真不知道,它还会怎样疯长下去。也许叫它死去比叫它活着都困难。这可怕的东西!

    我的养花历史就此告一段落,自然是没养出一朵花来。谁想夏天一到,奇迹竟发生了。一个雨后的清晨,我推开阳台门,蛋青色的光亮和泉水般的空气扑面而来。我发现那盆仙人掌上有一大团很耀眼的东西。是霞光吗?是雨水折映的太阳吗?我定睛一看,什么?竟然是花。

    是的,是一朵花,并且是一朵异常漂亮的花。12个金黄色绸缎般富有光泽的花瓣,敏感地轻颤着流苏般柔软的花穗,细密地遍布着雪乳般滋润的花粉。它凝然静立,却闪烁着宫殿般辉煌灿烂的光芒……

    这是我看过的最美的花!

    此刻,仙人掌正骄傲地高擎着它。仙人掌上的皱纹是愈加深刻了。是啊,它赖以立身的不过是一捧泥土。要开出这样震撼人心的金色花朵,能不倾注全部心血吗?

    可以想象,这仙人掌,它曾经有过柔软的叶,窈窕的枝。但为了抗拒沙漠的压榨,它才变得冷峻而坚强。正是有了这冷峻和坚强,在沙漠吞噬掉无数娇美的花之后,我们还能欣赏到仙人掌神奇的金色花。

    它绝非一朵仅仅使人赏心悦目的花,它的不甘泯灭的美,令弱者肃然起敬。

    美,一旦与顽强结合,就是不可摧毁的。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回家的行李箱还空着

①因为工作原因,每年总要出那么几趟差,有时候也能路过那个江南小镇,于是顺道回个家,只不过终究不是归人,只是个过客,少了那么点回家应有的从容,所以,也只有在过年的时候,卸下了一年的风霜 , 回家才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

②从到北京上大学开始,每次过年回家前,收拾行李都是一件大事。要带回去什么,从几个月前就开始酝酿 , 而这酝酿本身,就是逐步接近快乐的过程,这种心情就如同《小王子》中,狐狸等待小王子到来时的喜悦—时间越临近,幸福感越强烈。

③上大学后第一次过年,我问清楚了考试安排,提前一个月就订了机票。我是寝室里离家最远的,回家的幸福指数自然比北京的室友高了好几个级别。提前两个星期,我去采购了满满一箱子的北京小吃,什么糖葫芦、驴打滚、豌豆黄……从北京回家,是我活到18岁最神气的事情之一。我要把另一个城市的故事带回家,除了这些小吃食,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更能代表自己激动的心情。到家后一打开行李箱,吃的摊满了一桌子,爸妈瞬间就明白这半年来女儿的10斤肉是怎么长的。

④鉴于我们全家都对食物有执着的爱好,这样一箱一箱的小吃,我陆续运了好几趟,直到后来发现网购其实更方便,不过妈妈仍然念叨,让我过年带点什么东西回去,给外婆尝尝。在老人家眼中,我亲手递上一块糕点,和他们从快递员手里接过一个包衰,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感受。

⑤说到外婆,因为生病,她的脑子已经有些混乱了,记不得日子,有时候着急了连我的名字都会忘掉。不过每到过年前,她都会问:斌斌什么时候回来?妈妈告诉她日子后,她第二天忘了会继续问,一直问到我真的回家,过完春节,外婆又开始问,斌斌什么时候走,妈妈告诉她答案后,她都会接一句,这么早啊。

⑥人年纪大了就会像小孩。外婆自从丧失嗅觉后,就对甜腻的糕点十分钟爱,而且毫不掩饰自己的馋。每次去外婆家,一开门,她就直直地盯着我手里看,于是,给她带北京小吃已成惯例。

⑦那会儿我一直觉得毕业后会回到家乡,这种想法一直到研究生快念完时还是很坚定。因此每次回家,我还会把看完的书、暂时不穿的衣服、不用的生活用品运回去,免得回撤时,辎重过多、来来往往这些年,运的东西不下百斤,时至今日,妈妈大概还是觉得我会随时回来,每天都打扫我的房间,所以房间并没有因为主人长期不在而显得萧条—书架上的书不断更新,衣柜里的衣服也全是应季的。

⑧毕业时,阴错阳差把工作定在了北京,第一年回家,我竟然不知道该带些什么。盯着空荡荡的行李箱快一个星期,最终在里面放了这几样东西:一摞参加各种活动的工作证件,爸妈看到这些花花绿绿的牌子,应该就相信女儿这半年没闲着;一件已经变成米黄色的白色大衣,我实在洗不干净,只能求助妈妈牌洗衣机;最后还是一袋子北京小吃,虽然淘宝有售还包邮,可我愿意亲自带去外婆家。

⑨我研究过“回”和“去”两个字,回的是家里,去的是他乡。只是不如从何时起,我也会说:“回”北京、“去”杭州,尽管心里并不认可这种说法,但一顺口就从嘴里溜了出来,春节又近,行李箱已经早早地躺在客厅地板上了,里面还空空的,其实,如果我能把自己打包进去,买一张单程票回家,这对父母来说,该比里面装什么都开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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