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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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饮水与健康
        ①一个健康的人,有足够的水喝,即便一段时间可内不进食,也能维持生命。如果没有水,三天就会导致死亡。如果在酷暑的沙漠中,甚至坚持不到两个小时,死神就会降临。所以《本草纲目》把水放在第一章。中国的先人有“药补不如食补,食补不如水补”的说法。为什么水对人如此重要?
        ②人体内三分之二以上是水。水是传送养分至人体各个组织、排泄人体废物、体液(如血液)循环的载体,是消化食物、润滑关节和各内脏器官以及调节体温所必需的物质。水是含有溶解性矿物质的血液系统的一部分,它用溶解的钙、镁一样,对维持人休组织的健康必不可少。
        ③喝足够的水有利于防病治病。比如可以预感冒,并使感冒者早愈。其原因在于,感冒大多数由病毒引起,身体的皮肤和黏膜是防御病毒和病菌入侵的免疫机制的一道防线。足够的饮水,可避免皮肤和黏膜干燥,有利于阻止细菌和病毒进入人体。足够的水可促使人体排出废物,使患者早愈 。
        ④喝足够的水有利于营造好的心情。人如果长期处于心理紧张状态,身体就无法抵御细菌或病毒的入侵。所以我们在心情烦躁时,应多饮水。水本身对人体有安神镇静作用,有利于人体健康。老年人睡前喝少量的水,可很快安神入睡。
        ⑤喝足够的水,可以延缓衰老,有利于长寿。人体衰老的过程,就是人体脱水的过程。例如老年人皱纹增多,就是皮肤干操、脱水引起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水占人体体重的比例会逐渐下降。已知水占人体的比重 ,大体如下:胎儿90 %、初生婴儿80 %、少年75 %、成年男于70 %、老年男子不小于65 %。所以,老年人尤其要养成喝水的习惯。
        ⑥那么人一天要喝多少水呢?正常人体内的水总是处于动态平衡状态,摄入和排出量相差无几,变化幅度为1% — 2 %。美国科学家测定,一个体重65 千克的中年人,通过尿液、皮肤蒸发等多种途径,每日排出水的总量为2569毫升。为保持人体内水的平衡,每日必须补充2560 毫升左右的水。但我们所需的水,不完全来自饮水,粮食、肉类、蔬菜、水果等食品中也含有水,所以每日需要从饮水中获取的水,约需1200毫升。常用饮水杯容量为200 毫升,即每天约需饮6 —8 杯,才能说饮了足够的水。当然,这是指正常状态,在高温天气和运动、劳动强度大的情况下,还要补充约1 / 3 的饮水量。
        ⑦还要注意,喝可乐等饮料不能代替喝水。饮料多为酸性,经常喝酸性的饮料,会使机体酸性物质增多,容易产生疲劳,导致免疫功能降低。另外,饮料中含糖,喝多了会抑制摄食中枢,人容易“厌食”。
                                                                                                                                                                                                         (选自《 自然与人》 有改动)

(1)、本文扣住饮水,说明了什么问题?

(2)、本文从四个方面来说明“饮水与健康”之间的关系,请补充说出其它三个方面。
①水是人体必需的物质;
                                                                     
                                                                    
                                                                  

(3)、文章第⑤⑥段大量运用了列数字的说明方法,请举出一例并说明其作用。

(4)、文章结尾说“喝可乐等饮料不能代替喝水”“饮料中含糖,喝多了会抑制摄食中枢,人容易‘厌食’”。事实上,在我们周围,喝饮料代替喝水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读了本文,你对喝饮料代替喝水的现象有了怎样的认识?请结合本文饮水知识及身边生活现象简要谈谈。

举一反三
现代文阅读远去的乡村
李汉荣
    ①“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你们只听见辛弃疾先生在宋朝这样说,我可是踏着蛙歌一路走过来的。我童年的摇篮,少说也被几百万只青蛙摇动过。我妈说:一到夏天外婆就不摇你了,远远近近的青蛙们都卖力地晃悠你,他们的摇篮歌,比你外婆唱的还好听哩,听看听着,你咧起嘴傻笑着,就睡着了。
    ②小时候刚学会走路,在泥土的田埂上摔了多少跤?我趴在地上,哭着,等大人来扶,却看见一些虫儿排着队赶来参观我,有的还趁热研究我掉在地上的眼泪的化学成分。我扑哧一笑,被他们逗乐了。我有那么好玩,值得他们研究吗?于是我静静地趴在地上研究他们。当我爬起来时,我已经有了我最初始的昆虫学。摔饺,原来是我和土地举行的见面礼:你必须恭敬地贴紧地面,才能接受土地最好的生命启蒙。
    ③现在,在钢筋水泥浇铸的日子里,你摔一跤试试?你跌得再惨,把身子趴得再低,也绝然看不见任何可爱的生灵,唯一的收获是疼痛。
    ④稻田与荷田,只隔着一条田埂,他们是一对上千年的老邻居,是芳邻。稻与荷,各自站在各自的水里,猜测着对方的冷暖和心事。他们也暗中喜欢着对方,经常互相交换些小礼物:这边把多出的荷香捧过去,那边就把宽裕的月光沿沟渠送过来。喜欢串门的青蛙也善意地丈量一下双方的水深水浅,重复一些古老的忠告。秋收后,就有细心的婶子说:这两块田里长的东西就是不一样嘛,稻米里有一股荷的香,莲藕里藏着稻米的香。
    ⑤菜地里的葱一行一行的,排列得很整齐很好看。到了夜晚,他们就把月光排列成一行一行,到了早晨,他们就把露珠排列成一行一行;到了冬天,他们就把雪排列成一行一行。那些爱写田园诗的秀才看见了,就学着把文字排列成一行一行。种地的父亲看见书上一行二行的,问我:这写的是什么?为啥不连在一起写?多费纸啊!我说:这是诗,诗就是一行一行的。父亲说:原来,你们在纸上学我栽葱哩,一行一行的。
    ⑥你听见豆荚炸裂的声音吗?我多次听过,那是世上最饱满、最幸福、最美好的炸裂声。所以,我从来不放什么鞭炮和礼花,那真有点儿虚张声势,一串剧烈爆响之后,除了丢下一地碎纸屑,更无丝毫诗意。那么我怎么庆祝我觉得只得我庆祝的时刻呢?我的秘诀是,来到一个向阳的山坡,安静地面对着一片为着灵魂的丰盈和喜悦而缄默着天真嘴唇的大豆啦,绿豆啦,小豆啦,豌豆啦 红豆啦 听他们那被太阳的一句笑话逗得突然炸响的“辟辟啪啪”的笑声,那狂喜的、幸福的炸裂;美好的灵感,炸得满地都是。诗,还用得着你去苦思冥想吗?面朝土地,谦恭地低下头来,拾进篮手里的,全是好诗。你即使在田野里追赶一只老鼠,也能到达一首诗的附近,离老鼠洞不远,是野草掩护的蛐蛐的琴房,正在演奏《诗经》里的某个曲调。
    ⑦纵着走过来,横着走过去,我不识字的父亲,披一身稻花麦香,在阡陌上走了几十年,我以为他只是在琢磨农事。可是,当他的田亩和更广裹的田亩,被房地产商一夜之间全部收购,种植了茂密的钢筋水泥,然后无限期地转租给再也不分泌露水,不生长蛙歌,仅仅隶属于机械和水泥的永恒荒芜时,我才突然明自:我那不识字的父亲,他纵着走过来,横着走过去,他一生都固执地走在一首诗里,他一直都在挽救那首可能真的要失传的田园诗。
(有删改)
阅读《鹊巢》完成后面小题

任崇喜

    北方冬日,天寒,地冻,风硬,叶落,树们只剩下赤条条硬朗的枝干。冬日好像铺开了一张宣纸,树用枝干勾勒淡墨的线条,怎么看都是一幅画,干净磊落,骨感十足,写意着一种简约朴素的美。

    这时,树上的一个个鸟巢便藏不住了,露出真面目来,黑不溜秋的。仿佛是哪个临摹国画者,一不小心蘸多了墨,滴落在树杈间,就自然而然地成了鸟窝,妙然天成。

    其实,说它们像国画中的墨团,倒不如说它们更像冬日的草们,抖抖索索团结在一起,一丛丛,蓬松着,完全不顾形象。

    这样的情景,在平原,从头年深秋,一直到来年仲春,时常会看到。

    这些鸟巢,多是喜鹊巢。乡村大道的两旁,多栽着杨树柳树。就像许多人家一样,喜鹊也喜欢把家安在大路边,热闹的地方。喜鹊是喜欢与人亲近的鸟儿,居家房前屋后的树,就是它们的根据地。靠近树梢处,喜鹊巢大大小小,高高低低,不一而足。没有谁来规划,鸟儿凭着自由的天性,衔来细碎的树枝,横七竖八地搭起来,便是自己的家,安顿着温暖。

    走在有树的道上,我常常抬头看树上是否有鸟巢。经常,我的目光穿越一排又一排树梢,只看到枝条在天空恣意地抒写着,没有我所渴望的鸟巢。即便看到鸟巢,我也常常想里面是否还眠着鸟儿,很想看到喜鹊自巢间飞蹿而起。

    北方的冬日,色彩单调,连天空也少有内容,需要一些灵动来调剂。此时的树上,没有什么比鸟儿更能吸引你。幸运的时候,你可以看到,成双成对的喜鹊停在树上,用动听的声音鸣叫着。在冬日里,它们传递着自己的语言,说不清是在舞蹈、交谈还是歌唱,看上去温馨而又浪漫。

    这吉祥的鸟儿,让你忘记冬的寒冷;因为这鸟儿的声音,你就觉得这个冬天有些异样,蔓延着生机,蔓延着温暖。

    记得从前,成群结队的它们,在纷披的枝叶间翻飞跳跃,占据着每一棵树的最高枝,放声高歌。从清晨到黄昏,它们一直闹着,乡村因为它们而喜气洋洋。

    “喜鹊喳喳,灯盏结花,喜事到家”,“喜鹊叫,喜来到”。喜鹊喜鹊,名中带喜,蕴含吉祥。对于它的名字,《本草纲目》这样阐释,一是“鹊鸣,故谓之鹊”,一是“灵能报喜,故谓之喜”,合起来,就是人见人爱的喜鹊。

    《禽经》上记载,喜鹊“仰鸣则阴,俯鸣则雨,人闻其声则喜。”似乎只要它一出现,便会带给人们好运。牛郎织女在银河上相会,需要喜鹊在七夕搭建的“鹊桥”。不少贤儒将喜鹊的喈喈叫声誉为圣贤之声,甚至为此“玄衣素衿”。黑白相间,是喜鹊的衣着色彩。那黑,其实是钢蓝色。

    与喜鹊有关的掌故,有很多,如在国画中,两只喜鹊面对面,叫“喜相逢”;双鹊加一枚古钱,叫“喜在眼前”;一只獾和一只鹊树上树下对望,叫“欢天喜地”。而民间吉祥图案,如鹊登高枝、喜鹊登梅、喜上眉梢……更是囊括了人生之福。

    如今,鸟巢离我们愈来愈远了。没有了鸟巢,自是难得见到活泼泼的鸟儿。忽想起吴冠中的画作《小鸟天堂》。“杂色小鸟,不知是何鸟种,只需能藏于枝杈间,时隐时现,随兴点染,便是天堂”。纵横交错的墨线,构筑了一个大千世界。那流动的墨韵里,藏着的,何尝不是彩点斑斓的梦呢?

    天堂就是家。树上有鸟儿的巢,巢是鸟儿的家,一个和我们的家一样的家。这样想着,黑黑的鸟巢便泛着细腻的温暖,有着真情的光芒。可是,喜鹊能守着家园,过一份简单而快乐的生活。而又有多少人,奔波于异地他乡,受尽颠簸折磨?

    暮色渐起,倦鸟归巢,冬日这张宣纸上的暖意渐起,而我的心中却不免生出一些小怅然。

(选自《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5年03月03日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最高贵的导盲犬

    苏珊是在一场疾病之后失明的。失明之后,她什么也干不了,哪儿也去不了,她觉得生不如死,成天待在家里,闷闷不乐。苏珊宁愿得病,也不愿失去光明。早知道会这样,她就不去治病了。

    苏珊痛苦,她的父母也非常痛苦,他们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每天,母亲都陪在苏珊身边,告诉她世上的盲人有千千万万,他们都活得好好的,她也一定要坚强。母亲还告诉她,医生说她的眼睛会治好的,不用太着急。

    医生和母亲的话,苏珊都不相信。如果医生有本事,她的眼睛就不会失明了。如今,她只相信事实,除非她真的重见光明,否则谁的话她都不会相信。

    母亲知道苏珊成天待在家里难受,便给她买来一只导盲犬。有了导盲犬,苏珊就可以外出散心了。苏珊给导盲犬取名卡特,导盲犬用舌头舔舔苏珊的手,表示同意。苏珊的手被卡特舔得痒痒的,非常开心,失明以来她第一次有了笑容。母亲告诉苏珊,卡特训练有素,能把她安全地带到她想去的地方。苏珊曾遇到过导盲犬,知道导盲犬非常能干,值得信赖。

    那天,苏珊在卡特的带领下去了公园。从前,苏珊经常去公园,不仅因为那里空气清新,还因为那里有许多鸟儿,能听到鸟儿各种悦耳的叫声。卡特把苏珊带到了她经常去的假山旁,苏珊坐下后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卡特:“你太能干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坐在假山旁边呢?我太喜欢你了,你简直就像是我的另一个妈妈一样,给我照顾,给我温暖!”卡特好像听懂了苏珊的话,它开心地叫了几声,偎依在苏珊的怀里,任由苏珊抚摸它。

    在公园坐了大半天,苏珊的心情好多了,让她更开心的是,她拥有了一只与她心意相通的导盲犬卡特。有了卡特这个伴,以后的日子里,她的出行就方便了。当然,苏珊还是希望自己的眼睛能够重见光明。

    此后的每天,苏珊都会在卡特的带领下外出,当然,她们去得最多的地方还是公园。在公园里,苏珊总是让卡特偎依在自己怀里,一边抚摸卡特一边说:“卡特,你长什么样呢?我摸得到你,却看不到你,我想看到你,你明白吗?”卡特用舌头舔舔苏珊的手,好像在说:“我知道,你别难过,你等着,总有一天你会看见我的。”

    时间一天天过去,苏珊逐渐适应了失明的生活。有了卡特这个伴,她才有了活下来的信心。苏珊觉得,卡特真是她的另一位母亲。

    这期间,苏珊的母亲一直没有停止为她治疗眼睛,她带苏珊看了许多医生,花了许多钱买来药物,可是苏珊的眼睛还是什么也看不见。苏珊很沮丧,难道自己就这么失明一辈子?不!她要看到这个世界,看到她心爱的卡特!

    最终,苏珊又一次接受治疗。这次,父母为她找的是最好的医生,并开了最好的药。医生告诉苏珊,吃半个月的药,肯定有起色。苏珊不信,在此之前,哪一个医生不是信誓旦旦,说自己治好了多少失明者,说吃了他的药多少天就能重见光明,可是最终呢,她的眼睛还是什么也看不见。母亲告诉苏珊,这位医生真的是名医,让她相信,好好配合治疗。

    苏珊最终接受了治疗。躺在床上,苏珊把卡特抱在怀里,一边抚摸卡特一边说:“亲爱的卡特,也许这次我真的就能重见光明了,到时候我就可以看见你了。”卡特冲苏珊叫了几声,显得很兴奋。苏珊又说:“你别担心,就算我重见光明了,我也不会抛弃你,我们要永远在一起,不离不弃!”

    时间一天天过去,苏珊的眼睛却还是什么也看不见,她渐渐失望了,又天天让卡特领着她上公园。这天,苏珊在卡特的带领下去公园,她们走过一条街又一条街,突然,苏珊的眼睛一亮,她看到了卡特,还看到了母亲。她失声叫起来:“妈妈!”

    母亲回过头,看着苏珊愣住了。苏珊嚷道:“妈妈,我的眼睛好啦,我能看见东西啦!”母亲笑了:“孩子,你的眼睛真的好啦!”苏珊这才看到,卡特身上的绳子一头在自己手里,一头在母亲手里。她顿时明白了:怪不得卡特能跟自己心意相通,因为有母亲在前面带路。

    苏珊说:“妈妈,难道这半年里,你一直在为我带路?我不是有卡特吗?”母亲说:“你有卡特,它训练有素,可是,它终究不是人,它不明白你的心意,不能带你去你喜欢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妈妈担心它带着你外出会出意外,所以,妈妈就在前面带路,这样就能保证万无一失!”母亲显得非常开心,她为自己的这个主意感到非常满意。苏珊笑了。母亲一直默默地当她的导盲犬,母亲是世上最高贵的导盲犬。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父亲的长笛

    小时候,每天晚饭后,父亲总喜欢拿出心爱的长笛吹奏一曲。那时,她特别爱听,笛声一响,她就用跑调的声音跟着哼唱。母亲也停下手边的活,侧耳倾听,发丝垂在脸上,格外柔美。

    夏天的傍晚,父亲有时会拿着长笛去巷口儿。邻居们都说:“来来,吹一段儿!”“吹一段儿?”父亲似问似答,将长笛横放嘴边。清脆悠扬的笛声从父亲的嘴边漫延开来,如哗啦啦的小河流水。大人们摇头晃脑陶醉着,孩子们停止嬉闹,围在父亲身边,眼里充满了好奇与崇拜。

    她开始讨厌父亲吹长笛,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天晚上,她写完作业后,父亲又拿出长笛来吹。笛声刚响,她就大吼一声:“唉呀!别吹了好不好!烦死人了!”笛声戛然而止。她看也没看父亲一眼,转身跑回自己屋里。

    她三年级时,父亲的工厂倒闭。两年后,左腿残疾有没技术的父亲被安排当了环卫工,负责她学校周边街区的卫生。那天,一个捣蛋鬼在班里嚷嚷:“门口那扫地的老大爷是小敏她爸!”顿时,嘘声、哄笑声连成一片。她感到无地自容,趴在桌上哭了。那一刻,她恨父亲没出息!

    她毕竟还是个懂事儿的孩子,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父亲。只是不再喜欢父亲吹长笛了,每次父亲一吹就被她狠狠地制止。渐渐的,家里听不到笛声了。

    上了初中,离家远,她从不跟别人提家里的事。可事情就这么巧,父亲工作间隙坐在环卫车旁的马路牙子上吹长笛,竟被电视台记者录进了镜头。节目播出后,恰巧被她老师看到,把这事当作励志故事讲给同学们听,班里爽直的同学对她说:“小敏,你爸好酷呀,扫大街还忘不了吹笛子!”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极力隐藏的父亲,就这样被曝光在全班同学面前。她忍无可忍,到家就跟父亲吵:“你说你扫个垃圾,还吹什么长笛,丢人都丢到电视上去了,我都快没脸活着了!”“啪”地一声,母亲的巴掌抽在她脸上:“你个没良心的,你怎么这样说你爸!要不是你,你爸……”“别跟孩子瞎说八道!”父亲喝住了母亲。“你可是听着你爸的笛声长大的呀!你小时候那么爱听,你爸干一天活儿回来,多累都吹给你听……”

    父亲的沉默和母亲的训斥并没有打动她。她还是悄悄拿走长笛,扔进了城外的小河里。虽然那一刻她心里也有丝丝的不舍。她等着父亲爆发。然而,没有。自此,父亲再没提过笛子的事儿。

    多年以后,她有了孩子,懂得了做父母的艰辛。她对父母很好,常常给他们买吃的穿的。孩子初一那年,学校要开“感恩”主题晚会。儿子在家里练唱《父亲》这首歌:“想想您的背影,我感受了坚韧;抚摸您的双手,我摸到了艰辛……我的老父亲,我最疼爱的人,人间的甘甜有十分,您只尝了三分。”儿子唱了一遍又一遍,唱得她心里一阵阵酸,一阵阵疼……

    第二天,她买了一支上好的长笛。给父亲送去,父亲先是一愣,随即欣喜地摩挲起来。她吞吞吐吐,说:“爸,对不起,当初是我扔了您那长笛。”父亲一笑:“傻丫头,我早知道是你干的。”母亲走过来:“还是闺女疼你呀!你这条腿没白断!委屈没白受啊!”“腿?没白断?”她吃惊地问。“还不是因为你三年级那年非吵着要电子琴,你爸为了挣钱给你买琴,大雪天骑车子给人家送货,摔断了腿……”“哎!跟孩子提这些干啥!都是过去的事儿了!”父亲笑着打断母亲,转脸看她,她赶紧抹一把泪,挤出笑来,说:“来来,吹一段!”“吹一段?”父亲似问似答,将长笛横放嘴边。

    久违的笛声,从父亲嘴边蔓延开来,飞扬在屋子里的各个角落,她跟着哼唱,母亲则满脸温柔,鬓角的白发泛着银光,格外柔美。

(作者:赵文静。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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