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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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阳 光   彭学明
      ①春天的阳光,像一河涨起的春水,载着桃红水绿,满山奔走。于是大地暖和了,湿漉漉的水气从泥土里蒸发出来。睡在泥地的阳光,伸出温情蜜意的舌尖,在泥土的胸膛舔啊,舔呀,千次万次,阳光把他的爱情和生命全部奉献。冻了一冬的泥土因此长出感情的草、生命的树和爱情的花朵为阳光回报。那些花朵,本就是为爱情而来的,本就是感情泛滥四处开放的,如今有了阳光的温情和抚弄,就更是漫山遍野吐露芬芳。阳光,一个本领高强的摘花手,让我们羞愧汗颜。
      ②阳光看农人们如何把春天浸泡成一方种子,发芽、抽苗,变成风景。等一切都满含春的情意,绿成诗的意象时,阳光站起身子,到夏天去了。
      ③夏天的阳光,像一匹横空出世的火马,总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候奔突而来,坚硬的蹄声左冲右杀,踏起一路黄尘、青烟。这时的阳光最激情澎湃,热血沸腾,通红的唇一如炭火,搁在哪儿哪儿都疼,于是女人穿了裙子,让阳光紧抱;男人穿了短裤,让阳光乱拧。《诗经》里留下的男人女人,赤脚穿过雨巷,长发湿漉,疑是戴望舒身边移动的丁香。亲切的阳光与他们并肩行走,隔世的话题越拉越长。阳光和人来到草地,草地的绿不再柔弱而很坚强。阳光和人来到河边,河边的景致不再新鲜而很老陈。夏天的阳光,是水中的阳光,只有水中浸泡时,我们才感到阳光是那样软和、湿润与可爱。那么,就让我们做一回田田的荷叶,永居水乡,翻动棹歌。
      ④可是秋天要来的,秋色会愈来愈重地挂在我们的窗棂与屋檐。那阳光会依旧照在一把紫砂茶壶上,照在几串沿墙挂着的红辣椒上,依旧会钻进秋天的林子里又唱又跳,把树叶染得红红、黄黄。阳光走到田里,田里的水稻就会成熟。阳光走到地头,地头的庄稼就会吐香。阳光走到树上,树上的果实就会流蜜。即便是土,阳光也会将之踩出芬芳。抚摸千年不改的芳醇,辛苦一世的人们开始唱歌,没有词,没有曲,就是那么灿烂的几吼,就有滋有味,无限情思。小桥流水,红掌清波,柴门紫烟,都如远行的乡人年年奔跑在秋色民歌。那些牛、羊、猪、狗,则永远都是一群活活泼泼的动词,在民歌下走动,民歌下成长。
      ⑤当我们把秋天收进仓库以后,我们往往来不及给秋天道个好,就不知是谁从遥远的西北派出一夜寒流,让三九隆冬乘坐一地冰霜抵达民间。阳光,不再是守家的乡人每天早出晚归,而是远行的游子肩扛乡愁,留下背影。又冷又疲的日子,我们围着炭火,却总朗不起一颗心赶走冬天的阴沉,总怀念阳光曾经给予的好日子、好享受。可是阳光,你会回来么?你是否独上高台、一脸泪光地打望着我们?
      ⑥ 阳光来了!阳光穿着布鞋!阳光来到他曾经来过的地方数他熟悉的村庄、熟悉的景致!那几堵院墙还在么?那几排篱笆还在么?那几株柳树还在么?在咧!那叫二爷来我身边坐坐吧,我想听他的二胡!白胡子二爷就拖把二胡在阳光身上坐了,受伤和不受伤的音符在老人和乡间的角角落落走走停停,越走越真。学校的大草坪里,阳光正翻晒着一群看书的孩子和电脑照排的字符,整个草地满门书香。字符们,正排着队,教孩子们认识道路和世界,认识智慧和思想。字符说,这个世界不但充满了善良与美丽,也充满了邪恶与丑陋,那些阳光照射不到的阴沟与角落,往往生长着肮脏与丑恶,把某些人的良心与道德赶得越来越远,我们越来越世俗、势利、缺乏斗志、忘记正义,于是我们多么希望有自然的阳光温暖我们皮肉的同时,更有精神的阳光照耀我们的骨髓。
      ⑦阳光,我们一生一世的亲戚,我们永远需要与你把酒对歌,握手叙情,永远需要你的恩赐与抚慰。                         

(1)、文章第③段划线句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有什么表达效果?

(2)、简要概括文中春、秋两季的阳光各有什么特征。

(3)、文章对阳光的称呼在第五、七自然段中用了第二人称,这样写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4)、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作者以“阳光”为题的妙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听雁

付秀红

       ①去听大雁的叫声吧,我总以为,那“飞啊,飞啊”“嘎嘎”的声音是世间最美的音乐。冷了,树变瘦了,一地枯黄,高粱只直剩下了茬子,落寞地立在地里,早已没有了刚成熟时随风摇曳、沙沙作响的神气,傍晚的冷云酝酿着秋雨,正是“八月初一雁门开,鸿雁南飞带霜来”的时节。

       ②在这萧杀季节,我常置身于北国的旷野,听离开家乡的大雁的鸣叫。它们极为守时,深秋的风一吹,它们就踏上展示生命耐力的征程,把迁徙的梦变成现实。

       ③它们几十只、数百只,甚至上千只汇集在一起,用号子般的叫声给同伴鼓舞,那高亢的鸣叫似呼吁朋引伴的呼喊,又极像行军歌那极有气势,不断唱和的声音,十里八里之外都听得到。此时听雁,你会精神为之一振,力量陡增。

       ④“头雁”是雁阵的灵魂,在“飞啊飞啊”的呼喊声中,雁一只又一只,次第展开,如一章章无尽的诗篇。在“人”字尖上飞动的“头雁”最费力,它用翅膀尖的扇动为后面的大雁带起一阵风,从下面往上面送,这阵风依次传递下去,能把后面的小雁和老雁轻轻地抬起来,这样小雁和老雁才不会掉队。雁阵这种节省体力的方法,让人感动。而“头雁”是没有那阵风能利用的,它是创造者不是享受者。为避免疲劳,迁徙中的雁阵会不断更换“头雁”。一旦雁阵整体减速,在头雁“嘎嘎”的提醒声中,队伍便会由“人”字换成“一”字。它们懂得智慧、互助和全力的内涵,高旷的风不断跑不,拂过一只一只的雁翼,把仁爱洒向一路云空。

       ⑤大雁南飞是一种洗礼,也是一种挚爱。在南飞的过程中,大雁的爱情尤显坚贞。大雁一生从不独活。一只母雁若在半途死去,另一只公雁也会自杀或郁郁而亡。我听大雁叫,有时会听出那声音里的凄楚,或许是单雁不远飞吧!雁在,爱才在。

       ⑥心中涌起了莫名的感动,雁是秋天的胡琴,胡琴是南飞的雁。岁月里还有什么声音能够这样美?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闭着眼听,在心中画一种境界,风吹过,发微动。能陪我来听这场雁的艺术表演的,是心。

       ⑦秋空出奇地静谧,然后是雁声穿越而来,蔚蓝而又澄明。情依依,霜淡淡,万水千山,用心灵来听雁。

(选自《思维与智慧》2014年第三步期,有改动)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幸福的底线

陈鲁民

       ①俄国作家契诃夫说过:“如果你手上扎了一根刺,那你应当高兴才对,幸亏不是扎在眼睛里。”原以为这只是一种幽默的调侃戏谑,后来才发现,其实这也是一种达观的生活态度和人生智慧。

       ②一次,曾任美国总统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家中失窃,损失惨重。朋友写信安慰他,罗斯福回信说:“亲爱的朋友,谢谢你的安慰,我现在一切都好,也依然幸福。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

       ③作家史铁生曾写道:“生病的经验是一步步懂得满足。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任何灾难前面都可能再加上一个‘更’字。”

       ④他们实际上都是在为幸福画底线,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底线也就各有不同。幸福其实就是一种感觉,一个总是觉得很痛苦的人,往往就是把幸福的底线划得太高的人,期望值过高,欲望太大,结果与现实产生较大差距,于是痛苦就降临了。譬如说,一个把幸福底线划在得诺贝尔奖上的作家,志向固然远大可敬,但他这一辈子都很难有幸福感,因为这种机会太渺茫了;而一个经常发表小豆腐块文章的业余作家,却常常志得意满,感觉良好,因为他的底线是:文章能发表就是幸福,不拘长短。一个把幸福底线画在富可敌国上的大款,很难心想事成,自然也就无法快乐,哪怕他已经富甲一方;反倒不如那些出大力挣小钱的民工心情愉快,了无挂碍。所以,腰缠万贯的富翁未必就比家境小康的农夫幸福,身居高位的显贵不见得就比街头的小摊贩幸福,学富五车的大学教授不一定就比幼儿园阿姨幸福。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们幸福的底线不同,一个画得太高,很难实现,一个画得较低,很容易达到。

       ⑤总之,把幸福底线画得低一点,稍许努力便可实现,幸福就在身旁。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①萝卜花是一个女人雕的,用料是萝卜,她把它雕成一朵朵月季花的模样。花盛开,很喜人。

    ②女人在小城的一条小巷子里摆地摊儿,卖小炒。一小罐煤气,一张简单的操作平台,木板做的,用来放锅碗盘碟,她的摊子就摆开了。她卖的小炒只三样:土豆丝炒牛肉,土豆丝炒鸡蛋,土豆丝炒猪肉。

    ③女人30岁左右,瘦,皮肤白皙,长头发用发卡别在脑后。惹眼的是她的衣着,整天沾着油锅的,应该很油腻才是,却不。她的衣服极干净,外面罩着白围裙。衣领那儿,露出里面的一点红,是红毛衣,或红围巾。她过一会儿,就换一下围裙,换一下袖套,以保持整体衣着的干净。很让人惊奇且喜欢的是,她每卖一份小炒,就在装给你的方便盒里放上一朵雕刻的萝卜花。这样装在盒子里的,才好看。她说。

    ④不知是因为女人的干净,还是她的萝卜花,一到吃饭时间,女人的摊子前,总围满人。五块钱一份的小炒,大家都很耐心地等待着。女人不停地翻铲,而后装在方便盒里,而后放上一朵萝卜花。整个过程,充满美感。于是,一朵一朵素雅的萝卜花,就开到了人的饭桌上。

    ⑤我也去买女人的小炒。去的次数多了,渐渐知道她的故事。

    ⑥女人原先有个很殷实的家。男人是搞建筑的,很有些钱。但不幸的是,在一次建筑中,男人从尚未完工的高楼上摔下来,被送进医院,医院当场就下了病危通知书。女人几乎倾尽所有,抢救男人,才捡回半条命——男人瘫痪了。

    ⑦生活的优裕不再。年幼的孩子,瘫痪的男人,女人得一肩扛一个。她考虑了许久,决心摆摊儿卖小炒。有人劝她,街上那么多家饭店,你卖小炒能卖得出去吗?女人想,也是。总得弄点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吧!于是她想到了雕刻萝卜花。当她静静地坐在桌旁雕画时,她突然被自己手上的美镇住了,一根再普通不过的胡萝卜,在眨眼之间,竟能开出一小朵一小朵的花来。女人的心,一下子充满期望和向往。

    ⑧就这样,女人的小炒摊子,摆开了,并且很快成为小城的一道风景。下班了赶不上做菜的人,都会相互招呼一声,去买一份萝卜花吧。就都晃到女人的摊儿前来了。

    ⑨一次,我开玩笑地问女人:“攒了多少钱了?”女人笑而不答。一小朵一小朵的萝卜花,很认真地开在她的手边。

    ⑩不多久,女人竟出人意料地盘下了一家酒店,用她积攒的钱。她负责配菜,她把瘫痪的男人,接到店里管账。女人依然衣着干净,在所有的菜肴里,依然喜欢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菜不但是吃的,也是用来看的呢。她说,眼睛亮着。一旁的男人,气色也好,没有颓废的样子。

    女人的酒店,慢慢地出了名。提起萝卜花,大家都知道。

    生活,也许避免不了苦难,却从不会拒绝一朵萝卜花的盛开。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人究竟比机器强在哪儿

张贺

    2016年3月15日下午,李世石与人工智能计算机程序AlphaGo(阿尔法狗)对战第五局,最终李世石投子认输。这场举世瞩目的围棋对战以人工智能对人类4:1的结局落下帷幕。

    以往人们认为“机器只会计算不会学习”“计算机只能听从人类的指令而不会创造”,如今在AlphaGo的胜利面前,这些说法不攻自破。学习、思考、创造不再是人类的专利,计算机完全可以具备这些被视为人类专属特征的能力。

    在可预见的未来,只要是机器能完成的工作将全部由机器担任,哪怕是传统意义上被人类视为独占领域的创造性工作,如音乐、小说、诗歌等也不可能幸免。这样说并非耸人听闻,实际上美国加州大学的科学家已经使计算机学会了自主创作乐曲,模仿巴赫、莫扎特、肖邦风格的“古典音乐”,就连资深乐迷都难辨真伪。IBM的工程师教会了一台名为WATSON的电脑自创菜谱,其食材和组合方式、烹制方法均是人类从未想过的,据品尝过的人说“味道不错”。

    如果90%的工作都能由智能机器代替人做,那么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人究竟比机器强在哪儿呢?

    尽管人工智能未来会极其强大,但有一个环节取代不了,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人际互动。这个世界的所有问题大致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人与物的关系问题,一类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人工智能擅长解决前者,而后者只能靠人自己去解决。举个例子,在今年2月武汉的一场人才招聘会上,有位老父亲替大学生儿子去应聘。很显然,不管这个大学生如何优秀,用人单位都不太可能考虑聘用他。因为除了工作能力,用人单位还看中其他素质——理解力、沟通力,认真、坚韧、献身精神这些对团队成功至关重要的素质必须在面对面的交流中才能感知与评价。

    计算机写出的乐曲再美妙、人工智能烹制出的美食再可口,也很难给人情感上的触动,因为其背后缺了一个必不可少的元素——人。能激发人的欲望、情感、想象和创造的最终是人而不是机器。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人工智能可以解决“从一到无穷”的问题,而人所要解决的是“从零到一”的问题。没有“从零到一”这个环节,就不会有“从一到无穷”的发展。人工智能能“解决问题”,但“提出问题”仍旧是人类的特权。

    人究竟比机器强在哪儿?答案也许就是:人有人性。人性是推动人类超越自己的内在动力。因此,未来最具创造力的人和民族一定是在人性的丰富与深刻程度上领先的人和民族。

    在李世石与AlphaGo的世纪对战中最让人感动的一个段子是,电脑:“你明知一定会输给我,为什么还不投降?”人类:“笨蛋,因为我是人啊。”

阅读课内选段,完成题目

散步

    ①我们在田野上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②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儿就觉得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③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在清明将到的时候死去了。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

    ④这南方的初春的田野!大块儿小块儿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枝上的嫩芽儿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儿……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⑤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⑥后来发生了分歧:我的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于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就像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时那样。我想找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了,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伴同母亲的时日已短。我说:“走大路。”

    ⑦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她的眼睛顺小路望过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说。

    ⑧这样,我们就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了。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我的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我们的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很轻。但我们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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