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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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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题。
                                                                                                        清净之莲
                                                                                                         林清玄
        ①偶尔在人行道上散步,忽然看到从街道延伸出去,在极远极远的地方,一轮夕阳正挂在街的尽头,这时我会想:如此美丽的夕阳实在是预示了一天即将落幕。
       ②偶尔在某一条路上,见到木棉花叶落尽的枯枝,深褐色的孤独地站在街旁,有一种萧索的姿势,这时我会想:木棉又落了,人生看美丽木棉花的开放能有几回呢?
        ③偶尔在路旁的咖啡座,看绿灯亮起,一位衣着素朴的老妇,牵着衣饰绚如春花的小孙女,匆匆地横过马路,这时我会想:那年老的老妇曾经是花一般美丽的少女,而那少女则有一天会成为牵着孙女的老妇。
        ④偶尔回到家里,打开水龙头要洗手,看到喷涌而出的清水,急促地流淌,突然使我站在那里,有了深深的颤动,这时我想着:水龙头流出来的好像不是水,而是时间、心情,或者是一种思绪。
        ⑤偶尔……
        ⑥偶尔在山中的小池塘里,见到一朵红色的睡莲,从泥沼的浅池上昂然抽出,开出了一句美丽的音符,仿佛无视于外围的染着,这时我会想:呀!呀!究竟要怎么样的历练,我们才能像这一朵清静之莲呢?
        ⑦偶尔我们也是和别人相同地生活着,可是我们让自己的心平静如无波之湖,我们就能以明朗清澈的心情来照见这个无边的复杂的世界,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找到智慧。我们如果是有智慧的人,一切烦恼都会带来觉悟,而一切小事都能使我们感知它的意义与价值。
        ⑧在人间寻求智慧也不是那样难的,最要紧的是,使我们自己有柔软的心,柔软到我们看到一朵花中的一片花瓣落下,都使我们动容颤抖,知悉它的意义。
        ⑨唯其柔软,我们才能敏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包容;唯其柔软,我们才能精致;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超拔自我,在受伤的时候甚至能包容我们的伤口。
        ⑩柔软心是大悲心的芽苗,柔软心也是菩提心的种子,柔软心是我们在俗世中生活,还能时时感知自我清明的泉源。
        ⑪那最美的花瓣是柔软的,那最绿的草原是柔软的,那最广大的海是柔软的,那无边的天空是柔软的,那在天空自在飞翔的云,最是柔软的!
        ⑫我们的心柔软,可以比花瓣更美,比草原更绿,比海洋更广,比天空更无边,比云还要自在。柔软是最有力量的,也是最恒常的。
        ⑬且让我们在卑湿污泥的人间,开出柔软清净的智慧之莲吧!(有删选)

(1)、作者以“清净之莲”为题有何好处?

(2)、第⑤段“偶尔”后面,省略了一段话,你能根据上下文把这段话补上去吗?

(3)、“且让我们在卑湿污泥的人间,开出柔软清净的智慧之莲吧”,结合全文,说说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4)、“最要紧的是,使我们自己有柔软的心,柔软到我们看到一朵花中的一片花瓣落下,都使我们动容颤抖,知悉它的意义。”真正的大师,总是怀着一颗悲悯的心,以大智大慧的胸怀来怜悯同情苦海中的世人、甚至一花一木。结合下面的链接材料,说说你对这种悲悯情怀的理解。
        我是一个没有出息的人。我的感情太多,总是供过于求,经常为一些小动物,小花草惹起万斛闲愁。真正的伟人们是决不会这样的。反过来说,如果他们像我这样的 话,也决不能成为伟人。我还有点自知之明,我注定是一个渺小的人,也甘于如此,我甘于为一些小猫小狗小花小草流泪叹气。这一棵古藤的灭亡在我心灵中引起的 痛苦,别人是无法理解的。                                          ——季羡林《幽静悲剧》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紧抱生命之树

林清玄

    深情地抱着一棵树,感受树的生命,体会树的不凡,进入树的坚强,一旦化入树的整体,失去拥抱树的我,就会在树里,看见自己在青岛的崂山,巧遇一棵茶花树。茶花树的岁数已无从查考,听说至少有七八百岁。只能以“伟大”“非凡”来形容。这棵茶花树有四层楼高,花开数以万计,使得整个庭院甚至整个天空,都是一片深红,美丽的深红。

    所有的人为了看清整棵树,只好后退到墙边,仰望。

    我走到深红的茶花树下,靠近树干,轻轻地、敬仰地紧抱茶花树。那一刻,如同触电,茶花树把数百年的心情传到我的身上。我绕了一圈,又紧靠到树上去。

    茶花树无言,却告诉我生命的无常,因为它看尽了王朝的兴衰起落。茶花树无语,却告诉我每一次的风雨,只要经得起考验,就会变得更强大。茶花树不动,却告诉我追求美之必要,它的岁月都是在开最美的茶花。

    在崂山,茶花树还算是个婴儿,有许多树是唐宋时代就有的,还有几棵从汉朝到现在的老树。

    祭拜之后,我一一去拜访老树,并深情地拥抱它们。

    我从幼年时代就喜欢拥抱树木,在心情不佳、处境恶劣的时候,就会跑到离家不远的桃花心木林,拥抱那棵最高大的桃花心木。树的坚强与崇高抚慰了我:“安心吧!在你之前,有许多人心情比你更差,也有许多人处境比你更坏;他们不都熬过来了吗?我见过很多这样的人,你会渡过难关的。”

    在城市里,周围并没有大树,我种植了心灵的大树。那棵树也是饱经风霜和考验的,但它有鲜明的态度、正向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只要我闭起眼睛,贴近大树,一切的不如意,就风吹云散了。

    我拥抱山林的大树,因为它们看尽了历朝历代人间的繁华与凄凉,可以使我们穿越一时一地的困境。我拥抱心灵的大树,因为它经历了生命岁岁年年的暗淡与辉煌,使我们超越了一朝一夕的迷思。

    我想起许多年前,在黄山的万峰之巅,靠在一棵老松树的树干上,看着脚底的烟云风雾,内心感动莫名。这千年老松脚下竟无寸土,它是从石头逢中生长的。

    脚下无寸土,却能屹立千年,不只青松如此,历史上伟大的修行人、思想家、创造者,哪一个不是从万仞岗那毫无寸土的石头上生长起来的呢?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独对夕阳美好
                                                                                              邓皓
      ①从什么时候起,我便钟爱了夕阳呢?
      ②一幕高挂的天空里,一轮夕阳托举在云层里,恬静而美好,那光泽绚烂而不炽热,如淬了烈焰的钢。而周遭的云霞蔚为壮观,编组成一块五彩的画屏。你专注于看那画屏时,那夕阳就分明跃坐于画屏之上,像极了安详静坐的禅者。
      ③浩然的天宇许多的时候是单调而苍白的,无数的日子太阳就一整天不肯露出脸来,所以,你去看天,没有一个时光比夕阳叠挂于蓝天更美好。哪怕日出时的那种辉煌,也远远比不过夕阳隐退时的那份沉静的壮观。何况,欣赏美丽要有一份清静、怡然的心态。在观望日出和日落之间,谁会拥有更多的怡然,还用说么?
      ④小的时候,家乡有一条河,是河却唤作沱江。我是因为沱江爱极了夕阳的。那时,我们喜欢去沱江边戏耍,打水漂,捉螃蟹,几个人一块的时候,还能划船呢!尤其是秋天,汛期之后河水退去,整个的沱江静若处子。站在沱江岸边,极目远眺,弯弯曲曲的便是一条白白的练带。你的思绪就要随着这素洁的练带翔舞开来。而黄昏的时候,我们便看到一只只白色的水鸟在亮翅斜飞,时而掠过水面画出一圈圈涟漪,无穷的自在。而这时夕阳总是倒映在清澈而静寂的沱江里。远远望去,便函是一团火球在五彩的光波里沐浴。我们心里感受着这无穷的美好,却不知早在一千多年前王勃就吟诵过“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佳句了。那时,小小的我只知夕阳的美丽,却无论如何不知道在夕阳里寻觅一份美好的心境。犹如那时候生活在乡下的我,看着父母从田间归来,脸上总挂着幸福而满足的神情。我以为是他们自己心里有什么快乐了,却不知他们的快乐来自于他们踏着夕阳归来的那份心情。
      ⑤待我慢慢长大,我才知道人类生命中一半的美丽来自于对自然景观的留意和欣赏。我不敢想像天空没有日月星辰的轮回会是什么模样?季节没有春夏秋冬的变迁会是怎样的萧索?树木没有春华秋实的更替会是怎样的荒凉?我于是开始留意生活中美好的一切!而这份留意让我发现了人生原本充满着好丰富的情趣!也许是作家大都喜欢孤独和宁静,我是极其喜欢在夕阳里沉思遐想的。面对一轮夕阳,端坐在阳台上,或者散步在郊野,让桔红色的光波在周身沐浴,摊开手来,握一把暖暖的夕阳,你便能找到“悠然见南山”的心境了。而正是在这种恬然的心境下,你的思绪便纷纷扬扬地散开来,那份情境沉浸而美好。你呆以想像卢梭的名著《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遐想》,或许其中最奇谲的灵感和哲思就来自于夕阳下的思考呢!
      ⑥有时候,我会被人生的一些不如意弄得情绪低落,而这时候最是我独对夕阳沉思的时候。那夕阳虽然静默不语,却以她博大和壮观的内蕴扩展着我的心胸。人生难免有失意和挫折,就像这夕阳如此美好,也有消融在天际的时候。而自信的人儿不是乐观地道出了一句“夕阳今朝落下去,明朝依旧爬上来”么?我于是更加喜欢在夕阳里审读人生,去用心感触生命中的点点滴滴。久而久之,我把独对夕阳的静思看成是对人生的一种参禅。
      ⑦是的,人生的美好是无穷尽的,只要你有心投靠美丽。所以有人说贫穷而能听到风声也是好的。何况,我真是一无所有的时候,我还可以在自己的居室里独对夕阳的美好。甚至,我可以对那轮夕阳说:你整个儿就是我的呢!让人快慰的是,夕阳并不责备我的贪婪。
      ⑧于是,一些简简单单的日子里,我不惧怕贫穷的劳碌,我庆幸,我能以一颗丰盈的心小心地爱着我拥有的生活。

名著阅读,按要求答题。
因为东关离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昨夜预定好的三道明瓦窗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在陆续搬下去了。我笑着跳着,催他们要搬得快。忽然,工人的脸色很谨肃了,我知道有些蹊跷,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我背后。
“去拿你的书来。”他慢慢地说。
这所谓“书”,是指我开蒙时候所读的《鉴略》。因为我再没有第二本了。我们那里上学的岁数是多拣单数的,所以这使我记住我其时是七岁。
我忐忑着,拿了书来了。他使我同坐在堂中央的桌子前,教我一句一句地读下去。我担着心,一句一句地读下去。 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罢,他说:——
“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
他说完,便站起来,走进房里去了。
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
粤有盘古,生于太荒,
首出御世,肇开混茫。 
就是这样的书,我现在只记得前四句,别的都忘却了;那时所强记的二三十行,自然也一齐忘却在里面了。记得那时听人说,读《鉴略》比读《千字文》、《百家姓》有用得多,因为可以知道从古到今的大概。知道从古到今的大概,那当然是很好的,然而我一字也不懂。“粤自盘古”就是“粤自盘古”,读下去,记住它,“粤自盘古”呵!“生于太荒”呵!……
应用的物件已经搬完,家中由忙乱转成静肃了。朝阳照着西墙,天气很清朗。母亲、工人、长妈妈即阿长,都无法营救,只默默地静候着我读熟,而且背出来。在百静中,我似乎头里要伸出许多铁钳,将什么“生于太荒”之流夹住;也听到自己急急诵读的声音发着抖,仿佛深秋的蟋蟀,在夜中鸣叫似的。他们都等候着;太阳也升得更高了。我忽然似乎已经很有把握,便即站了起来,拿书走进父亲的书房,一气背将下去,梦似的就背完
“不错。去罢。”父亲点着头说。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脸上都露出笑容,向河埠走去。工人将我高高地抱起,仿佛在祝贺我的成功一般,快步走在最前头。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以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直到现在,别的完全忘却,不留一点痕迹了,只有背诵《鉴略》这一段,却还分明如昨日事。
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

阅读《阅读是有“重量”的》,完成下题。

      ①如今,网络阅读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人类的阅读行为也随之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眼睛在网上快速、便捷地“暴走”,逐渐替代以往细嚼慢咽似的传统阅读。新媒介使昔日“纸面”凝聚的诸多艺术的神性,不断被“界面”的感觉颠覆和碾轧。

      ②然而,我觉得“界面”代替了“纸面”的阅读,损失的可能是时间的纵深和历史的厚重。人在获得大面积爆炸性信息的同时,也会有某种难言的失重感。

      ③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阅读其实是一种有重量的精神运动。

      ④上世纪70年代初,我还是一个少年,偷偷读到一本书,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记得扉页的题记是这样两句话:“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淹没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这两句话使我深深感动,让我生出想要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的冲动。我初次领略到阅读的重量,它给了我身心的沉稳和力气。

      ⑤今天想来,类似的阅读实在是一种无功利心的自发性之举,因其自发性,所以也没有预设的阅读期待,那不期而至的阅读收获便格外宝贵和难忘。难忘的还有一种沉入心底的重量,这重量打击你,既甜蜜又酣畅。

      ⑥阅读的重量有时在于它的“重”,有时却在于它的“轻”。这“轻”,不是轻浮,而是一种无用之用,是阅读心境的解放。

      ⑦今天,我们的阅读与过去相比已经有了诸多变化。市场上卖得好的书往往是更靠近生活的实用的书:养生、美容、商战、股票、英语……书海已经“茫茫”。各取所需的阅读,看上去已不再承载精神的重负,而是直奔主题,要的是立竿见影。

      ⑧阅读的功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更想强调的是,“无用”的阅读,正如文化给人的力量一样,更多的是缓慢、绵密、恒久的渗透。虽然它是“无用”的,然而一切都有痕迹,我们沉重的肉身会因某些时刻“无用”的阅读而获得心灵的轻盈和洁净。这样的阅读不是生存甚至生计所必需的,但它让我们感受到了他人的存在,看到了生活的美好、温暖以及自身的价值,它内在的文化含量并没有因表面的“无用”而打折扣。它的“无用”本身便是更大的作用。这何尝不是一种更高的阅读境界呢?这种自然存在的阅读状态,可能比故意强迫阅读或者故意淡漠阅读都更能体现人生的精神价值吧。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一碗情深

李光彪

    ①在那个肠胃生锈的年代,我和二姐如母亲饲养的两头猪崽儿,肚子像条大麻袋,再装多少吃食进去都感到饥饿。因此,二姐和我常为吃饱肚子而争执打闹。

    ②家里吃饭盛菜用的全是土陶碗,由于没有丰盛的菜上桌,一家人的碗七大八小也没几个,除了装菜的钵头汤碗碴儿、大碗外,每人只有一个碗。有次,我麻利地帮母亲拿碗、端菜、收碗,慌忙中,手里的碗“咣当”一声落地。碗摔烂一个少一个。

    ③不知是母亲有意惩罚我,还是家里无钱买新碗。吃饭时,母亲总让二姐定量先吃,等二姐吃完后,再把碗洗干净,用同一个碗舀饭给我吃。我守望在二姐的旁边,看着“吧嗒、吧嗒”细嚼慢咽吃饭的二姐,总是催促二姐赶快吃,巴不得叫二姐直接倒进肚子。常常是二姐才刚端起碗,没吃几口,我就迫不及待对母亲大声喊:“二姐的饭吃完了,快点儿、快点儿,轮到我吃了。”二姐毫不示弱,反驳说:“饭还有半碗呢,催工不催吃。”母亲转过身来一看,便劝我耐心等待。那时的我多么仇恨二姐啊!

    ④后来,省吃俭用的母亲不知从哪儿买回一个小花洋碗,继续采取二姐和我共同使用的办法,早饭二姐先吃,我后吃,晚饭我先吃,二姐后吃,让我和二姐轮流用那个小花洋碗吃饭。轮到我吃饭时,我总是故意拖延时间,让等在一旁的二姐垂涎欲滴。有时,我明知饭快吃光了,可偏要留下一小撮儿在碗底,慢条斯理地一粒一粒数着吃。直到母亲看不过意朝我发火,催我迅速吃完饭,二姐才可以接过我手里的小花洋碗,自己洗刷,交由母亲分舀饭菜吃饭。肚饱眼不饱的我仍不愿走开,站在二姐身边,既监督母亲,也监督二姐,生怕母亲偏心,让二姐多吃多占。

    ⑤那天,未嫁进家的二嫂的父亲来“踩家”,母亲在灶房里忙前忙后,不仅杀鸡,还做了好几个香喷喷的菜,碗自然就不够用。爱面子的母亲怕我不懂规矩,就舀一碗饭,夹了三块鸡肉,让我先吃,但不准我上桌。我“稀里哗啦”吃完后,就被母亲特意安排在屋外的院子里喂猪食,闷闷不乐的我总觉得母亲对自己不公平,为什么让二姐上桌,不准我上桌,便对那几头猪又打又骂,发无名火。母亲知道我的心思,只好又叫二姐来替我喂猪。像只馋猫的我跑到饭桌旁,缠着母亲磨磨蹭蹭啃鸡脚,母亲说小娃娃不能吃,吃了手摇写不好字;我吃鸡肠子,母亲说小孩子吃了鸡肠子,连横竖都画不直;我啃鸡头,母亲又说那是敬长老的;我吃鸡冠,“老亲爹”却给了二姐,说姑娘吃了长大后才会绣花;我吃鸡脑髓……无奈之下,母亲只好把她碗里的一块鸡翅分给了我,说我吃了长大以后会远走高飞。拿着那块鸡翅,我一下子就飞奔出家门,满村子边跑边啃……

    ⑥直到我九岁那年,三个哥哥和大姐娶的娶、嫁的嫁。我和母亲与大哥一家,二姐和二哥一家,另立门户分家过日子。分家时,二姐和我都想要那个小花洋碗,两个人争得面红耳赤,最终在母亲的“裁判”下,小花洋碗归我所有。从此,我和二姐成了两头分槽的猪崽儿,不再共用那个小花洋碗轮流吃饭了。那个不知多少次被我掉在地上的小花洋碗,搪瓷已经东一块、西一块掉了很多,乌黑的铁皮斑斑点点露了出来,成了我吃饭的专用碗。可小花洋碗再好,吃不饱肚子仍是家常便饭的事。而二姐却比我懂事,二哥家有什么好吃的,总会悄悄留一点儿埋在饭下面,端着离开饭桌,跑到我面前私分一点儿给我尝个味道。

    ⑦就这样,我和二姐如母亲菜园里栽种的番茄、辣椒、南瓜、虹豆,朝夕相处,并肩长大。不知不觉二姐就到了女大当嫁的年龄,我十六岁正读初中时,二姐出嫁了,第二年,二姐生下孩子,当了妈妈。母亲带着我去二姐家“送祝米”,我忍痛割爱,把那个小花洋碗当礼物送给了二姐,让孩子用它吃饭。

    ⑧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孩子满月时,二姐来“送祝米”,又把那个多年未见的小花洋碗,用红油漆涂抹过,有些旧,送给了我“掌上明珠”的姑娘。

    ⑨如今,二姐和我都过上了端着“金饭碗、银饭碗”的富足生活,但我们几乎一年半载都难以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了。

课外现代文阅读

不可战胜的夏天

严明

我对故乡的记忆,全部是夏天的。

那是淮北平原上的一个普普通通、古古老老的村庄。虽然说那时候是穷年月,但故乡之夏给我的记忆是丰盛的。那里有我平时不知道的世界,目光所及,琳琅满目。我几乎在用其他所有的时间在渴盼夏天的到来。我就知道,在我暑假抵达前,它们用整个春天、初夏为我备好了一切。

以往父亲带我们回老家,汽车转火车,再加上徒步,要花上一整天,天擦黑的时候才到家。而我一回到老家就全然顾不得斯文,我迫切地等待“沉陷”。我知道狂欢季开始了,按捺不住的欢心开始盘算着今天晚上在哪个露天的地方睡,那是第一项在自由天地的体验。

村里人夏天多半在屋外过夜。木架子撑起的绳编床,篾席往上一放,清凉又透气。或者干脆铺在地上,平整宽敞的打麦场有足够的地方可以睡,蚊子不多的夜里,被单也不用盖。夏日里,我可算是本家小孩子们的精神中心。我比他们白,我比他们成绩好,这些在村里不是什么优点,但可以做一做临时掌门。堂兄弟们、各种本家亲戚们都聚拢来,睡成一排,最亲最好的,会讲故事的,才可以挨着我睡。

星空下,夏虫声浅,我蜷缩在故园的怀里。这幸福无边的夜。

直至次日,幸福地被太阳晒到屁股。于是起身,篾席上常会留有人形。人睡的地方是干燥的,其他地方已经微湿。原来,一夜酣眠,竟有夜露涂抹了身体。

白天,跟伙伴们无止地嬉游。父亲因为要帮着家里做农活,无暇他顾,所以我除了偶尔写作业,其余都在疯玩。草堆、粮垛、牛棚,还有蒙着眼睛的骡子不停在磨坊里转圈……这都是我们的欢场。赤日炎炎的时候主要在池塘一带活动,我就是在那里学会了狗刨。采莲蓬、菱角,在岸上用稀泥巴涂满全身,再爬上树杈往水里跳,出水时泥巴没了,但发现肚皮已经被水面拍红……

夏天雨也不少,一场过后,会有好几天都要踩泥巴地。那时候村里没有任何一块地面是水泥的,包括屋内。雨天大家都赤脚,我开始不习惯,觉得泥巴会滑得脚心痒痒,后来越来越觉得有趣,特别是脚掌踩下去的时候,软泥浆会从脚趾之间柔柔往上钻。跟现代人形容巧克力的滋味类似,那也是一种连着心的滑爽。

饿了,有的是吃的,树上的果子,地里的瓜,信手摘来。蝉蛹、青蛙、蛐蛐都是野味。作为豪华回报,我也会带他们去偷爸爸带回来的装在铁盒里的饼干或鸡蛋卷,让他们一尝至味。

每顿饭可以在几个叔叔家随机解决,青椒、南瓜、豆角,都美味。大铁锅炒菜,满屋子蒸气,和着菜香气、柴火的烟气一起涌出来,漫出灶火屋,从房檐向上流走。灶火余烬里还可以埋上嫩玉米或红薯,饭后出去玩上一圈稍微有点饿的时候跑回来寻出它们来,它们刚好熟,可作为零食点心。

打麦场是不变的夜之欢场,我们在那儿交换鬼故事、童谣,辨识着星宿的位置,猜想着哪一颗是天边的另一个自己,等着不请自来的睡意。

偶尔传来有别的村放露天电影的消息,这需要有得到消息的人报信才行。有时候大队人马赶去发现并没有电影,又在夜色里悻悻而归。如果消息准确,远远地就可以看到,村边的某块空地上,黑压压的人们,仰望着闪烁的银幕,那情景就是大地上最超现实的存在。每当电影散场时,外围的沟坎上还伏着一排睡着了的小孩子,需要家人边呼喊边翻看辨认驮走。继续一路睡将回去,醒来还会问大人:后来他们打起来没有?怎么不叫醒我!

喜乐是有尽头的。夏日接秋,看着村里许多果子从红熟到光秃,已经有树叶开始随风落下,心情为之黯然。我就知道要开学了,得开始计算暑假还剩四天、三天……直到要离开的当天早上,堂弟们坐在爷爷家的门坎上,看我们收拾,去坐他们还没有见到过的火车。他们穿着长袖衣服来,纽扣总是不齐,也不干净,好像去年穿完收起时就没有洗。

“等着我,明年再来。”这般孩童的豪言壮语,每年都在用。我知道这是一句临别时客套的废话,他们肯定等我,我也必定再来。可是,终于在某一年,他们没有在原地等我,我也没有再来。我出去闯世界,他们也开始出门打工。

后来,每每忆起在老家生活的日子,便觉得那是最好的童年,无以复加。它有不需要证明的强大。

加缪说得极是——在隆冬,我终于知道,我身上安放了一个不可战胜的夏天。

节选自严明的《长皱了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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