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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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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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欺负那个爱你的人
                                                                                                             夏爱华
      ①我一向都看不起母亲,因为母亲不识字。不识字,素质就低。我烦母亲高门大嗓地说话,仿佛在与人吵架。我讨厌母亲生吃黄瓜的样子,把黄瓜只在衣摆上擦擦就吃,还说,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我嫌弃母亲每每把我的剩饭都端了起来吃,一边吃一边说,浪费了多可惜。我最厌恶的是,母亲是北方人,爱吃大蒜,常常生吃,一嘴大蒜味儿,让我闻到了就想吐。
      ②我常常皱眉说,妈,你吃蒜不要紧,只是要记得,吃完蒜要刷牙,或者含块糖也行,再不济,嚼点茶叶也行。母亲听了,委屈不语。
      ③为了这个,我常买口香糖给母亲。可是母亲总是忘了吃,每次吃完大蒜,都是嘴一抹就出去串门了。
      ④凡此种种,都让我没法看得起母亲。
      ⑤正是因为看不起母亲,我从来不跟母亲一起出门逛街。我怕她影响我白领丽人的形象。在单位,我从来不提起母亲,我不想让人知道我的母亲不识字,没文化。
      ⑥结婚后,我不常去母亲家。就是去了,东西往地上一丢,就想转身离去。母亲总说,陪我说说话嘛!我说,说什么?一股大蒜味,难闻死了。说完了,我逃跑似的离去,脚步如飞,一秒也不想停留。
      ⑦我的那种居高临下的神情与不可侵犯的气势终于激怒了母亲。出于自尊心的受损,母亲有一天对我说,以后你不要来看我了,看见你的眼神,我就气饱了。

      ⑧我说,这是你说的,你别后悔。一跺脚,我转身就走。出门时,我回头看了一眼母亲,母亲的脸上写上落寞,眼角有泪花闪烁。
      ⑨此情此景,也不过是让我离去的脚步放缓了一秒钟。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去看望过母亲。
      ⑩倒是母亲,常常托人给我送来她亲手做的食品,韭菜合子、红烧肉、卤鸡、卤牛肉什么的。我咬牙切齿地不想吃,可又抵不住食品本身的诱惑,只好一边吃一边骂自己没骨气。母亲知道了,笑说,我的女儿,吃惯了我做的饭,我知道的。
      ⑪于是我托人转告母亲,不要再送东西给我,送了我也不吃。后来,熟人告诉我,我的话让母亲伤心了许久,哭了许久,眼睛都哭肿了。
      ⑫我生病了,重感冒,昏睡在床上,心心念念的,只想喝一碗小米粥。睁开眼睛,就见母亲坐在床边,手里端着一碗热腾腾的小米粥。
      ⑬“听说你病了,我急得不行,就熬了一锅小米粥送过来,路滑,还摔了一跤。还好,粥碗我抱在怀里,没洒掉,还热着呢。”母亲小声说,眼神四下游移,不敢看我的眼睛。那神情,仿佛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⑭我的心,一瞬间湿了。心中那坚硬的部分,冰雪一般,遇到融融春日,融化成温情的溪水。
      ⑮这就是我的母亲。她怕我训斥她,怕我赶她出去。只是因为,她爱我。
      ⑯唉,身为女儿,也不能这样欺负母亲。把母亲的爱,当作理所应当的付出,享受着母亲的爱,却不知道感激。这世上,我们常常忽视的,就是母亲的爱。平时,我们常常忘掉母亲。只有受了伤害,遭到挫折时,我们才会想到母亲。我们太自私了。
      ⑰无论我们怎样对待母亲,而母亲对我们,永远只有一种态度,那就是爱。母亲永远只有一种姿势,那就是敞开怀抱,拥抱我们。
      ⑱喝下那碗浸透母爱的香喷喷的小米粥,我也读懂了母亲的心。
      ⑲这以后,我常常陪母亲一起出门逛街。出门前,我会仔细地帮母亲系好鞋带。过马路时,我挽着母亲的手小心地过去。阳光下,母亲的一头银发闪闪发光,母亲的慈祥笑容显得如此温暖。
      ⑳不再计较母亲没文化,不识字,也不再理会母亲爱吃大蒜的嗜好。母亲的高门大嗓,我已经习惯了。而这份包容的心境,都源于深刻的感悟——不要欺负这世上最爱你的那个人。善待母亲,我们的心才不会疼。迁就母亲所有的缺点,也只是因为,她是我的母亲,是这世上,最爱我的人。

(1)、围绕“我”对母亲的情感变化,请你理出文章的感情线索。看不起母亲、                                                                                 

(2)、文中说“不要欺负那个爱你的人”,“欺负”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3)、怎样理解文中划横线句子?

(4)、文章第⑧段说“ 出门时,我回头看了一眼母亲,母亲的脸上写上落寞,眼角有泪花闪烁。”请你揣测母亲此时的心理活动,写在下面:

                                                                                                                     

举一反三
    公元 2003年10月15日5时,酒泉卫星发射中心航天员公寓“问天阁”。再过30分钟,中国第一位航天员杨利伟将从这里受命出征,乘坐“神舟”五号飞船,开始令世界瞩目、令国人自豪的飞天之旅。

    深秋的大漠,寒意袭人。问天阁前的广场上,已经站满了送行的人们。曾经和航天员朝夕相处的教练、专家们来了,举着鲜艳花束的少先队员,捧着乐器的军乐队员来了,穿着鲜艳民族服装的少女来了。大家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和一个共同的期待,为英雄送行。

这一天,中国人已渴望了很久。这一刻,中华民族已等待了千年。

   “快看!我们的航天员来了……”

    5时28分,身着乳白色航天服的首飞航天员杨利伟迈着从容而稳健的步伐,从问天阁航天员的专用通道,微笑着向大家走来,紧随他身后的是身着天蓝色训练服的航天员翟志刚和聂海胜。这里广场上响起欢快的《迎宾曲》奏起,人群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首飞航天员梯队由杨利伟和聂海胜、翟志刚组成。在此之前,他们按照首飞任务计划完成了综合性演练。飞船发射前,任务指挥部研究决定,首飞任务由杨利伟担任。

    杨利伟,1965年6月出生于辽宁省绥宁县。大学文化,中校军衔。在原空军部队安全飞行1350小时。1998年被选拔为中国第一代航天员。经过5年多系统的理论学习和挑战人体生理极限的训练,其综合素质完全具备航天飞行的要求。

从加加林第一次太空飞行到阿姆斯特朗登月成功,从航天飞机横空出世到多种空间站问鼎苍穹,40多年时间,前苏联、俄罗斯和美国已先后进行240次载人飞行,把951人次的身影印在浩瀚太空。

    今天,中国人将也要飞向太空,中国将成为世界载人航天俱乐部的第三个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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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死”书与读“活”书
      读“死”书好,还是读“活”书好?看起来,自然是读“活”书好。读“活”书,可以联系实际,可以活学活用,可以打开思路,可以进行创造……一些举一反三的例子,一些科学上的创造发明,莫不是来自读“活”书,以及善于“活”读书。
      但是,天下任何事情,都要看时间、地点和条件而定。我们现在谈的是中学生的读书。中学生刚刚开始人生的路,他们刚刚学会自己读书,需要的是牢固可靠的基础知识,首先要把书读懂,这样掌握的知识是可靠的,准确无误的,就可以终生受用。因此,对于中学生来说,我看与其鼓励他们现在读“活”书,不如老老实实地劝他们读“死”书,或者是先读“死”书,后读“活”书。
      所谓读“死”书,是说要认真地照着书本去读,先求准,后求懂,然后再求用。书上怎样讲的,一个字一个字地认清楚,然后照着去理解。由于书是文字构成的,中国的文字包括形、音、义三个方面。读“死”书,就是要抓住书中的形、音、义,把形认准,把音读准,把义理解准,然后准确无误地把书中的话记准、背准、用准。我主张中学生读“死”书,就是鼓励他们要在书内用功夫。要把书读进去,真正读懂,而不是不求甚解,或者不懂装懂。
我这样讲,是从我个人的切身感受出发的。首先,我有感于“四人帮”时的“假、大、空”,给我们的学风和文风所造成的危害。其次,我总结了过去的失误,年轻时,我读书,喜欢从兴趣出发,强调读“活”书。结果许多基本知识都还没有搞通,就自以为是,夸夸其谈,以至什么都没有真正学到。年纪大了,回首往事,不胜懊恼。
      所以,读书先要读“死”书,有了读“死”书的基础,然后再读“活”书为佳。
      古人说:尽信书,不如无书。读书的终极目的,是要把“死”书读活,让书发挥作用。“死”、“活”之间,相互为用,相互补充。我们强调读“死”书,但又不拘泥于读“死”书。“死”与“活”,都是对人而言的。人要书“死”,书就“死”;人要书“活”,书就“活”。这就叫“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善读书者,手中都有一把打开书籍奥秘的金钥匙。书籍是死的,金钥匙却是活的。“死”与“活”的关系,大概有如书籍与金钥匙的关系。我们先要有书籍,然后金钥匙才能发挥作用。只有漂亮的金钥匙,又有什么用处?因此,谈读书,就得先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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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泥  泞   
       ①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源自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
       ②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绒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
       ③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容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撤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美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现。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因为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衔着湿泥在檐下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农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小心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已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混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孩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来……
       ④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⑤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⑥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久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入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朦胧中耽于幻想来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辗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⑦我们不会永远回头重温历史,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 , 但是,当我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时,当我们面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知所措时,当我们的笔面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我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们真应该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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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自然
        ①在世界范围内,自然资源正以惊人的速度骤减。人类社会在享受科技文明的同时,也在承受着生态系统被破坏所带来的恶果。洪水、旱灾、空气污染、珍稀物种濒危……来自大自然的危机,正潜伏在我们身边,向我们频频发出警告。
        ②毫无疑问,生态环境的破坏,元凶就是人类本身。茂密的森林毁于一旦,使水土严重流失;辽阔的草原逐步沙化,使荒漠向城市逼近;多少良田正在被摩天大楼所取代;多少江河正在变成污浊的死水,甚至断流、干涸乃至永远消失;而多少野生动植物,也正在人类的杀戮掠夺之下,永远离开了我们共同的家园……
        ③大自然在哭泣!气候在异常变化!如果到这时,我们还不能醒来,不能对以往的行为进行深思和检讨,我们又如何对得起子孙后代?自从工业化以来的城市化过程中,温室效应、酸雨、臭氧层耗损以及人口、资源、环境、能源和粮食危机等都无一不和工业化、城市化过程密切相关,并已威胁到了每一个地球上的公民。因此,建立生态平衡的城市环境,重新回归自然,成了人们梦寐以求的目标和理想的境界。
        ④在中国几千年的发展史上,我们的先人早就有保护环境的思想,注意从区域、用地结构、建筑风貌等多方面来创造优美的环境,保持一种朴素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如《商君书·徕民篇》说:一个方圆百里的地方,需要使山地、沼泽、河湖、城镇道路各占地1/10,荒地占2/10,良田4/10,就可以容纳5万居民。这就是古代帝王的国土人口政策。这段话其实就是古代先民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理念。
        ⑤古代的很多思想家都把自然、万物和人联系起来。两千年前,老子在《道德经》里面提出了人应该顺应自然规律的思想,他提到水的例子,说:水看起来很随和,但是,你根本不应该抵抗它,否则会自食恶果。这是多么正确的观点,因为人类现在还是深受水灾水患之苦:华东几年就会发一次大水,北京、上海等大都市因严重缺水而导致地面下沉……真是呜呼哀哉!由此可见,整个自然都是欺负不得、违反不得的。“人定胜天”是一个在特定条件下限定了特定含义才能使用的口号,否则,毫无前提地大提“人定胜天”,只会带来更多的对城市建设中的天人对抗和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无限度的破坏。对自然的胜利,途径只有一条——那就是充分尊重自然的规律,不是“人定胜天”、天人对抗,而是“人定顺天”、天人和谐、尊重自然、减少对抗。
        ⑥在今天,当务之急就是从根本上解决人类自身的问题,从人们的思想上做文章,自然生态的保护才能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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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仙辞

宗璞

       ①丈夫上课回来,带回两头水仙。可不是,一年在不知不觉间,只剩下一个多月了,已到了养水仙的时候。

       ②许多年来,每年冬天都要在案头供一盆水仙。近十年,却疏远了这点情趣。现在猛一见胖胖的茎块中顶出的嫩芽,往事也从密封着的心底涌了出来。水仙可以回来,希望可以回来,往事也可以再现,但死去的人,是不会活转来了。

       ③记得城居那十多年,澄莱与我们为伴。案头的水仙,很得她关注,换水、洗石子都是她照管。绿色的芽,渐渐长成笔挺的绿叶,好像向上直指的剑,然后绿色似乎溢出了剑锋,染在屋子里。在北风呼啸中,总感到生命的气息。差不多常在最冷的时候,悄然飘来了淡淡的清冷的香气,那是水仙开了。小小的花朵或仰头或颔首,在绿叶中显得那样超脱,那样悠闲。淡黄的花心,素白的花瓣,若是单瓣的,则格外神清气朗,在线条简单的花面上洋溢着一派天真。

       ④等到花叶多了,总要用一根红绸带或红绉纸,也许是一根红线,把它轻轻拢住。那也是澄莱的事。我只管赞叹:“哦,真好看。”现在案头的水仙,也会长大,待到花开时,谁来操心用红带拢住它呢。

       ⑤管花人离开这世界快十一个年头了。没有骨灰,没有放在盒里的一点遗物,也没有一点言语。她似乎是飘然干净地去了。

       ⑥人们常赞梅的先出,菊的晚发。我自然也敬重它们的品格气质。但在菊展上见到各种人工培养的菊花,总觉得那曲折舒卷虽然增加了许多姿态,却减少了些纯朴自然。近闻水仙也有种种雕琢,我不愿见。我喜欢它那点自然的挺拔,只凭了叶子竖立着。它竖得直,其实很脆弱,一摆布便要断的。

       ⑦她也是太脆弱。只是心底的那一点固执,是无与伦比了。因为固执到不能扭曲,便只有折断。

       ⑧她没有惹眼的才华,只是认真,认真到固执的地步。五十年代中,我们在文艺机关工作。有一次,组织文艺界学习中国近代史,请了专家讲演。待到一切就绪,她说:“这个月的报还没有剪完呢,回去剪报罢。”虽然她对近代史并非没有兴趣。当时确有剪报的任务,不过从未见有人使用这资料。听着嚓嚓的剪刀声,我觉得她认真得好笑。

       ⑨“我答应过了。”她说。是的,她答应过了。她答应过的事,小至剪报,大至关系到身家性命,她是要做到的,哪怕那允诺在冥暗之中,从来无人知晓。

       ⑩我们曾一起翻译《缪塞诗选》,其实是她翻译,我只润饰文字而已。白天工作很忙,晚上常译到很晚。我嫌她太拘泥,她嫌我太自由,有时为了一个字,要争论很久。我说译诗不能太认真,因为诗本不能译。她说诗人就是认真的,译诗的人更要认真。

       ⑾她没有做出什么惊人的事业,那点译文也和她一样不复存在了。她从不曾想要有出类拔萃的成就,只是认真地、清白地过完了她的一生。她在人生的职责里,是个尽职的教师、科员、妻子、母亲和朋友。在到处是暗礁险滩的生活的路上,要做到尽职谈何容易!我想她是做到了。她做到了她尽力所能做到的一切,但是很少要求回报。她是这样淡泊。人们都赞水仙的淡泊,它的生命所需不过一盆清水。其实在那块茎里,已经积蓄足够的养料了。人的灵魂所能积蓄的养料,其丰富有时是更难想象的罢。

       ⑿现在又有水仙在案头了。我不免回想与她分手的时候。记得是澄莱到干校那年,有人从外地辗转带来两头水仙,养在漏网的白瓷盆里。她走的那天,已经透出嫩芽了。当时两边屋里都凌乱不堪,只有绿芽白盆、清水和红石子,似乎还在正常秩序之中。

       ⒀我们都不说话,心知她这一去归期难卜。当时每个人都不知自己明天会变成什么,去干校后命运更不可测。但也没有想到眼前就是永诀。让她回来收拾东西的时间很短,她还想为在重病中的我做一碗汤,仅只是一碗汤而已,但是来不及了。她的东西还没有收拾好,用两块布兜着,便去上车。丈夫草草替她扎紧,提了送她。我知道她那时担心的是我的病体,怕难见面。我倚在枕上想,我只要活着,总会有见面的一天。她临走时进房来看着水仙,说了一句“别忘了换水”,便转身出去。从窗中见她笑着摆摆手。然后大门呀的一声,她走了。

       ⒁那竟是最后一面!那永诀的笑容留下了,留在我心底。是她,她先走了。这些年我不常想到她。最初是不愿意想,后来也就自然地把往事封埋。世事变迁,旧交散尽,也很少人谈起她这样平常的人。她自己,从来是不愿占什么位置的,哪怕在别人心中。若知道我写这篇文字,一定认为很不必,还要拉扯水仙,甚至会觉得滑稽罢。但我隔了这许多年,又在自己案头看见了水仙,是不能不写下几行的。

       ⒂尽管她希望住在遗忘之乡,我知道记住她的不只我一人,我不只记住她那永诀的笑容,也记住要管好眼前的水仙花。换水、洗石子,用红带拢住那从清水中长起来的叶茎。

198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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