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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语段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2019学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质量检测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远山

    苏格拉底和拉克苏相约,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游览一座大山。据说,那里风景如画,人们到了那里,会产生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许多年以后,他俩相遇了。他们都发现,那座山太遥远太遥远,就是走一辈子,也不可能到达那个令人神往的地方。拉克苏颓丧地说:“我竭尽全力奔跑过来,结果什么都不能看到,真太叫人伤心了!”

    苏格拉底掸了掸长袍上的灰尘说:“这一路有许许多多美妙的风景,难道你都没有注意到?”

    拉克苏一脸尴尬神色:“我只顾朝着遥远的目标奔跑,哪有心思欣赏沿途的风景啊!”“那就太遗憾了。”苏格拉底说,“当我们追求一个遥远的目标时,切莫忘记,旅途处处有美景!”

选文借一篇小故事告诉我们意味深长的道理。它的体裁是什么?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鹤群翔空

        不久,南侧群山的上空深处,浮现出一排黑芝麻粒般的小斑点,清晰可辨。今天第一个鹤群映入眼帘。

        当鹤群飞临山巅的上空时,位于队列最右端的大鹤,“哦哦”长鸣两三次,啼声悠扬,响彻天空。排成一字横队的鹤群以此为信号,排成圆形队飞旋。

        就在这时,一只大苍鹰,由雁回山的山阴处展开双翅,奋力滑行飞出。鹤群立刻发出嘹亮的“哦哦哦”的啼鸣声。这大概是因为发现可怕的苍鹰便互相报警,彼此关照。

        苍鹰飞到鹤群上空时,疾速翻身,“飕”地一声,飞箭似的冲进鹤群的圆形队伍之中。静静旋转的鹤群,阵势立即崩溃,惊恐万分,慌乱啼鸣,扑打双翅,陷入—片混乱。

        说时迟,那时快,有一只鹤被苍鹰抓住,痛苦地扑打着翅膀,落向下方。于是其他鹤更加狂乱啼鸣,一只紧跟一只,疾速转身,俯冲下来去追逐下滑的苍鹰。

        一场鹤与鹰的激战在长空中展开了。

        鹤分为几群,每群十几只不等,拧成一团,拼命向苍鹰扑去。在阳光下,鹤的双翅奋力搏击,银光闪烁。鹤群宛如暴风中飞转的云堆,迅速形成漩涡状,上下左右飞舞,光莹莹耀眼。

        苍鹰不知何时已湮没在旋转的鹤群中,踪影全无。

        战斗继续了好长一段时间。苍鹰虽然壮勇剽悍,可是寡不敌众,只能束手无策,最后只好放开费了很大力气抓到的鹤,从飞舞啼叫的鹤群中钻了出去,凌空疾翔,一瞬间,消失在雁回山那边了。

        苍鹰消逝很久之后,鹤群仍然零乱飞舞,担心地啼叫,直到弄清苍鹰不会再来袭击,才放下心来,恢复了圆形队,向高空升去。

        鹤群变换队形为螺旋形长队,有如盘蚊香拉长的形状,静静地飞上高空。不久,一只鹤慢慢地落后于伙伴。

        这只鹤可能因为在方才的战斗中受了重伤,愈来愈落在伙伴的后面,似乎已丧失继续飞翔的力量。几次缓慢地扑打翅膀,终于迅速脱离开队列,身体飘飘摇摇,一直向下方落去。

        这时鹤群一齐发出了悲痛的啼鸣。静静飞翔的队列又陷入混乱之中。

        队列最前方很快翻身飞出两只健壮的大鹤,立即降到看来已精疲力竭、缓缓下坠的伙伴身旁,引吭高鸣,盘旋周围,好像为伙伴加油打气。然而无济于事,伤鹤虚弱地扑打着翅膀,愈来愈向下落去。

        于是,竟然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事。来救的两只大鹤。从左右两侧紧紧靠近伤鹤,各伸出一只长长的翅膀,将伤鹤架起来了。然后各自奋力扇动单翅,静静地把负伤的伙伴送回高空的队列。

        在这段时间里,其他鹤高声啼叫,盘旋高空,一齐等待伤鹤返回。待伤鹤归队后,才似乎放下心来,又排成圆形队,向高空飞去。

        缓缓盘旋上升的鹤群,愈来愈小。开始大小如麻雀,转眼间有如蝴蝶,不久像飞蛾,最后小如蚊。空气清澈如洗,一直可以辨认出鹤的体形

        过了一会儿,由圆形队的先端开始拉长伸直,速变成竖线,停止上升。从排头依次掉头向北,敏捷地变为一缕长长的细丝,加快速度一路向北飞去。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筷子春秋

    我们的祖先何时开始使用筷子,已无可考。但这两根小玩意,一旦能熟练操纵,使用起来灵巧无比,难怪西方有学者赞扬筷子是古老东方文明代表。

    筷子在先秦时称为“梜”,是木字旁,不是“挟”。《礼记•曲礼上》提及“羹之有菜者用梜”,郑玄的注释是“梜,犹箸也”。司马迁的《史记•宋微子世家》谓“纣始为象箸,箕子叹曰:‘彼为象箸,必为玉 桮’。”说明“箸”的称呼始自商代。

“箸”变成今天的“筷”,有个说法是与江南沿海的船民有关,因“箸”与“住”同音,对船民而言有不吉利的意思,所以反其意称“箸”为“快儿”。又因多数“快儿”是用竹子所做,于是在“快”字上加了竹字头,成为“筷子”。虽明代已经有人称“箸”为“快”或“筷”,但清《康熙字典》仅收录了“箸”而并未收录“筷”。

    《礼记》有所谓“饭黍毋从箸”,先秦时人们吃饭用手抓食,箸只用于夹菜。从饮食进化推想,原始社会以手抓食可谓自然不过,其后的食器发展为“匕”,曲柄浅斗,很像今天的羹匙。今天的“匙”相信是由“匕”发展而来,但总不及用箸夹菜更为方便。

理论上,促成“箸”的诞生,契机应是熟食烫手。先民发明钻木取火,将食物煮熟后,随手用树枝捞取是合理推测,因为原始人类生活在森林和洞穴,最方便的材料是树枝。从现在筷子的形体来看,它还带有原始竹木棍棒的特征。

    筷子虽是餐具,却又像微型健身器。有学者指出,用筷子进食时,要牵动人体三十多个关节和五十多条肌肉,有助于刺激神经系统的活动。

    筷子不过是小小餐具,却魅力十足,成为文明进步的标志。法国思想家罗兰•巴特谈到筷子时认为,筷子不像西方餐具刀、叉那样用于切、扎、截,因而“食物不再成为人们暴力之下的猎物,而是和谐传送的物质”。

(作者李阳波选自2016年5月6日《光明日报》略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留守乡村的爷爷

蒋曼

    孩子的爷爷在乡下,八十多岁了,嗓门宏亮,身体硬朗,还能参加各种劳动。他似乎从未有退休打算,每天都很忙碌,忙着照顾他的鸡、鸭、蔬菜和庄稼。

    前不久,接他到城里住过几天,可他老是记挂着乡下:菜该灌肥,该撒点草木灰,寄养在邻居家的看门狗还是天天回来睡,水沟要刨刨,不然树苗的根要烂了,母鸡们都下蛋在山上,便宜了黄鼠狼。在他的土地上,有太多需要他的物和事,从未有被生活丢弃的感觉。

    从孩子的爷爷身上,我看到这样一个老人,面目黝黑,衣衫褴褛,在与土地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大自然慷慨地把尊严和自豪传给他,二十四节气镌刻进他的血脉,知道什么时候劳作,什么时候休息。

    平常日子,他会仔细地安排家里地里的活计。菜长出来了,鸡长大了,就在它们之间编一道竹篱笆;赶场时,买点不常见的菜苗,种出来,看着都感觉稀奇。天燥地旱,他不着急:"没啥,油菜今年长得好,天干油分足。"如有阴雨,他也会安慰家里人:"稻子灌浆的时候,雨水多,不空壳。"某年洪水来犯,他也如此淡定:"这土肥沃啊,明年又种嘛。"数十年与土地亲密相守,其经验足够让他从容不迫。

    乡村老人对死亡有一种独特豁达,生死本是自然轮回,荣衰不只是庄稼和草木。爷爷能在一岁一枯荣的山野田间洞悉生命秘密。在乡村,死亡从来不是禁忌,到了高龄岁数,他们会早早地请来风水先生,选好墓地,准备好寿木,放在堂屋里,每年会亲自刷一遍漆,红色的或者黑色的,平时用来储存需要干燥的粮食,最后,存放自己。

    孩子的爷爷喜欢种树。我老公考上大学,他高兴地在村里小学种下一排香樟树,现在还都郁郁葱葱,生长在已被废弃的小学校里。我们结婚时,他建议我们种一棵树,然而在水泥森林的城里,连人都难以安顿,我们在哪里可以种下属于自己的树呢。

    有了小孙女,爷爷说:"我在乡下给孙女种了棵香樟树,以后她大了,树也大了。"爷爷说不来动听的话,小孙女却记住了爷爷的礼物。这个城市出生的孩子,从此与遥远的乡村老家有了心灵相通的所在:一棵树,一棵和她一起成长的树。

    有一次,我们回老家时,女儿终于见到了这世界上属于她的那一棵树。爷爷领着孙女,骄傲地走在自家的土地上,满怀一个勤劳庄稼人的自豪感,大声地告诉孙女:"这地是我的,也是你的,小池塘是你的,大公鸡是你的,坡上的柏树全是你的,那只叫团团的狗也是你的……"

    不由地凝神驻足,聆听又感动。我们给了孩子生命,留守乡村的爷爷则给了她广袤而丰盈的故乡,豁然开朗,哀而不伤。

(摘自2016年5月《长春日报》)

请阅读《阳关雪》,回答下列小题。

阳关雪

余秋雨

       今天,我冲着王维的那首《渭城曲》,去寻阳关了。出发前曾在下榻的县城向老者打听,回答是:“路又远,也没什么好看的。这雪一时下不停,别去受这个苦了。”我向他鞠了一躬,转身钻进雪里。

       一走出小小的县城,便是沙漠。除了茫茫一片雪白,什么也没有,连一个褶皱也找不到。在别地赶路,总要每一段为自己找一个目标,盯着一棵树,赶过去,然后再盯着一块石头,赶过去。在这里,睁疼了眼也看不见一个目标,哪怕是一片枯叶,一个黑点。于是,只好抬起头来看天。

       从未见过这样完整的天,一点也没有被吞食、被遮蔽,边沿全是挺展展的,紧扎扎地把大地罩了个严实。

       有这样的地,天才叫天;有这样的天,地才叫地。在这样的天地中独

       个儿行走,侏儒也变成了巨人;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巨人也变成了侏儒。

       天竟晴了,风也停了,阳光很好。没想到沙漠中的雪化得这样快,才片刻,地上已见斑斑沙底,却不见湿痕。

       天边渐渐飘出几缕烟迹,并不动,却在加深。疑惑半晌,才发现,那是刚刚化雪的山脊。

       地上有一些奇怪的凹凸,越来越多,终于构成了一种令人惊骇的铺陈。我猜了很久,又走近前去蹲下身来仔细观看,最后得出结论:那全是远年的坟堆。

       这里离县城已经很远,不大会成为城里人的丧葬之地。这些坟堆被风雪所蚀,因年岁而塌,枯瘦萧条,显然从未有人祭扫。它们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排列得又是那么密呢?只可能有一种理解:这里是古战场。

       我在望不到边际的坟堆中茫然前行,心中浮现出艾略特的《荒原》。这里正是中华历史的荒原:【甲】如雨的马蹄,如雷的呐喊,如注的热血。中原慈母的白发,江南春闺的遥望,湖湘稚儿的夜哭。故乡柳荫下的诀别,将军咆哮时的怒目,丢盔弃甲后的军旗。随着一阵烟尘,又一阵烟尘,都飘散远去。

       我相信,死者临死时都是面向朔北敌阵的;我相信,他们又很想在最后一刻回过头来,给熟悉的土地投注一个目光。于是,他们扭曲地倒下了,化作沙堆一座座。

       这繁星般的沙堆,不知有没有换来史官们的几行墨迹?堆积如山的中国史籍,写在这个荒原上的篇页还算是比较光彩的,因为这儿是历代王朝的边远地带,担负着保卫华夏疆域的使命。所以,这些沙堆还铺陈得较为自在,这些篇页也还能哗哗作响。就像眼下单调的土地一样,出现在这里的历史命题也比较单纯。在中原内地就不同了。那儿没有这么大大咧咧铺陈开来的坦诚,一切都在花草掩映中发闷,无数不知为何而死的冤魂,只能悲愤懊丧地深潜地底,使每片土地都疑窦重重。相比之下,这片荒原还算荣幸。

       远处已有树影。疾步赶去,树下有水流,沙地也有了高低坡斜。登上一个坡,猛一抬头,看见不远的山峰上有荒落的土墩一座。我凭直觉确信,这便是阳关了。

       树愈来愈多,开始有房舍出现。这是对的,重要关隘所在,屯扎兵马之地,不能没有这一些。转几个弯,再直上一道沙坡,爬到土墩底下,四处寻找,近旁正有一碑,上刻“阳关古址”四字。

       这是一个俯瞰四野的制高点。西北风浩荡万里,直扑而来,踉跄几步,方才站住。脚是站住了,却分明听到自己牙齿打战的声音,鼻子一定是立即冻红了的。呵一口热气到手掌,捂住双耳用力蹦跳几下,才定下心来睁眼。

       这儿的雪没有化,当然不会化。所谓古址,已经没有什么故迹,只有近处的烽火台还在,这就是刚才在下面看到的土墩。土墩已坍了大半,可以看见一层层泥沙,拌和着一层层苇草。苇草飘扬出来,在千年之后的寒风中抖动。

       向前俯视,是西北的群山,都积着雪,直伸天际。【乙】我突然觉得自己是站在大海边的礁石上,那些山全是冰海冻浪。

       王维的笔触实在是温厚。对于这么一个阳关,他仍然不露凌厉惊骇之色,而只是文静淡雅地写道:“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他瞟了一眼渭城客舍窗外青青的柳色,看了看友人已打点好的行囊,微笑着举起了酒壶——再来一杯吧,阳关之外,也许就找不到可以这样对饮畅谈的老朋友了。

       这杯酒,友人一定是毫不推却,一饮而尽的。

       这便是唐人风范。他们多半不会声声悲叹,执袂劝阻。他们的目光放得很远,他们的人生道路铺展得很广。告别是经常的,步履是放达的。这种神貌,在李白、高适、岑参那里,焕发得越加豪迈。由此联想到,在南北各地的古代造像中,唐人造像一看便可识认,形体那么健美,目光那么平静,笑容那么肯定,神采那么自信。

       在欧洲看蒙娜丽莎的微笑,你立即就能感受,这种恬然的自信只属于那些真正从中世纪的梦魇中苏醒、对前途挺有把握的艺术家们。这些艺术家以多年的奋斗,执意要把微笑输送进历史的魂魄。而更早就具有这种微笑的唐代,却没有把它的自信延续久远。阳关的风雪,竟越见凄迷。

       王维诗画皆称一绝,莱辛等西方哲人反复论述过的诗与画的界限,在他是可以随脚出入的。但是,长安的宫殿只为艺术家们开了一个狭小的边门,只允许他们以文化侍从的身份躬身而入。这里,不需要对美有太深的人性寄托。

       于是,九州的文风渐渐刻板。阳关,再也难以享用温醇的诗句。西出阳关的文人越来越少,只有陆游、辛弃疾等人一次次在梦中抵达,倾听着穿越沙漠冰河的马蹄声。但是,梦毕竟是梦,他们都在梦中死去。

       即便是土墩、石城,也受不住见不到诗人的寂寞。阳关坍弛了,坍弛在一个民族的精神疆域中。它终成废墟,终成荒原。身后,沙坟如潮;身前,寒峰如浪。谁也不能想象,这儿,一千多年之前曾经验证过人生旅途的壮美、艺术情怀的宏广。

       这儿应该有几声胡笳和羌笛的,如壮汉啸吟,与自然浑和,却夺人心魄。可惜它们后来都不再欢悦,成了兵士们心头的哀音。既然一个民族都不忍听闻,它们也就消失在朔风之中。

       回去吧,时间已经不早,怕还要下雪。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谢谢您,我的老师

    ①那一年,教委组织各学校参加物理竞赛。其实我的物理成绩并不是很拔尖,但这个机会我不想错过,因为,如果能取得名次,学校将给予重奖,而且将成为入选学生会的一个重要条件。于是我报了名。

    ②物理课代表刘宁,虽然要转学了,但也报了名。两天后,学校开始了初选考试,由新来的李老师负责。

    ③竞赛题型的难度可想而知。我答着答着就泄气了。时间一分一秒过得很快,还有几分钟就要交卷了。我看了一眼刘宁,他已经答完了。他看了下表,然后笑着和我挥了挥手,离开了教室,把试卷留在了桌上。

    ④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当我的目光扫到刘宁的姓名栏时,心开始扑扑地跳。刘宁的卷子没写名字,一个念头在我的心里翻涌起来,见没人注意,我便装着替刘宁交卷子,然后迅速在他的卷子上写了我的名字,在我的卷子上写了他的名字。

    ⑤出了考场,我无数次想着这次作弊会不会出鱿漏,虽然我和刘宁的字迹不同,可是李老师刚来,应该看不出来,况且我平时的成绩也不差,同学们应该不会太怀疑

    ⑥我忐忑地等了几天,相安无事,心也就平静下来。当然,入选最终的竞赛,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⑦一天,李老师急匆匆地来找我,说初选的卷子要备案,她不小心把我的卷子弄湿了,所以又拿出一份空白卷子,让我重新答一下。我觉得有些纳闷,但也只好照办。刘宁答了满分。我已经把那个卷子反复看了几遍,现在答个满分也没有问题,很快我就答完了,依然是满分。

    ⑧可我深知,我的水平不足以在真正的竞赛中取得好名次,所以我用两个月的时间专攻物理。为此,我不知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多少个没有休息的周末,欣慰的是,成绩提高很快。李老师看到了我的努力,经常给我辅导。

    ⑨竞赛的日子终于到了,我自信满满地走进了考场。这一次,我无比自信,虽然我没有物理天赋,但经过后天的努力和大题量的练习,我取得名次应该没有问题。结果,我考了第三名,仅比第二名少了0.5分。校长和教导主任表扬了我,并发了一份重奖给我,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我感到格外骄傲和自豪。

    ⑩李老师带着我从校长办公室里出来,同学何大军迎面走过来,伸出手,对我说:“程刚,祝贺你,同时向你道歉,我曾怀疑过你的成绩,偷偷地要求李老师查看你的卷子,真没想到你能考得这样好……”

    ⑪我没有因为何大军的称赞而骄傲,反而吓出一身冷汗。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李老师为什么让我重新填写一份卷子…

    ⑫我看向李老师,她也正微笑地看着我,眼神里满是鼓励。我想向她坦白认错,可话还没出口,她拍了拍我肩膀,对我说:“在你们青春的路上,老师的任务就是将你们从迷途中拉回来,然后扶持走上正轨,带着你们体会奋斗的价值,你的奋斗让我觉得很值。”

    ⑬那一刻,我泪涌如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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