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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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饮水与健康
        ①一个健康的人,有足够的水喝,即使一段时间内不进食,也能维持生命。如果没有水,三天就会导致死亡。如果在酷暑的沙漠中,甚至坚持不到两个小时,死神就会降临。所以《本草纲目》把水放在第一章。中国的先人有“药补不如食补,食补不如水补”的说法。为什么水对人如此重要?
        ②人体内三分之二以上是水。水是传送养分至人体各个组织、排泄人体废物、体液(含血液)循环的载体,是消化食物、润滑关节和各内脏器官以及调节体温所必须的物质。水是含有溶解性矿物质的血液系统的一部分,它同溶解的钙、镁一样,对维持身体组织的健康必不可少。
        ③喝足够的水有利于防病治病。比如可以预防感冒,并使感冒患者早愈。其原因在于,感冒大多数由病毒引起,身体的皮肤和黏膜是防御病毒和病菌入侵的免疫机制的第一道防线,足够地饮水,可避免皮肤和黏膜干燥,有利于阻止细菌和病毒进入人体。足够的水可促使人体排除废物,使患者早愈。
        ④喝足够的水有利于营造好的心情。人如果长期处于心理紧张状态,身体就无法抵御细菌或病毒的入侵。所以我们在心情烦躁时,应多饮水。水本身对人体有安神镇静作用,有利于人体健康。老年人睡前喝少量的水,可很快安神入睡。
        ⑤喝足够的水,可以延缓衰老,有利于长寿。人体衰老的过程,就是人体脱水的过程。例如老年人皱纹增多,就是皮肤干燥、脱水引起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水占人体体重的比例会逐渐下降。已知水占人体的比重,大体如下:胎儿90%、初生婴儿80%、少年75%、成年男子70%、老年男子小于65%。所以,老年人尤其要养成喝水的习惯。
        ⑥那么人一天需要喝多少水呢?正常人体内的水总是处于动态平衡状态,摄入和排出量相差无几,变化幅度为1%~2%。美国科学家测定,一个体重65千克的中年人,通过尿液、皮肤蒸发等多种途径,每日排出水的总量为2569毫升。为保持人体内水的平衡,每日必须补充2560毫升左右的水。但我们所需的水,不完全来自饮水,粮食、肉类、蔬菜、水果等食品中也含有水,所以每日需要从饮水中获取的水,约需1200毫升。常用饮水杯容量为200毫升,即每天约需饮6~8杯,才能说饮了足够的水。当然,这是指正常状态,在高温天气和运动、劳动强度大的情况下,还要补充约三分之一的饮水量。
        ⑦还要注意,喝可乐等饮料不能代替喝水。饮料多为酸性,经常喝酸性的饮料,会使机体酸性物质增多,容易产生疲劳,导致免疫功能降低。另外,饮料中含糖,喝多了会抑制摄食中枢,人容易“反食”。       

                                                                                                                                                                                                                  (选自《自然与人》,有删改)

(1)、本文扣住饮水,着重说明了什么内容?

(2)、本文是从哪几个方面来说明“饮水与健康”之间的关系的?

(3)、文章第⑤段划线句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具体作用是什么?

(4)、在我们周围,尤其是夏季,不少人爱以喝饮料代替喝水。请你结合本文有关知识,给这些人写几句建议的话。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风筝的心
      又到了放风筝的季节,可是我的城市上空却空空如也。莫非是与这城市积下了太多的仇怨,连云都躲藏起来,不肯给城市的天空一点梦想的色彩吗?
而我依然仰望,寻找那些飞翔的痕迹,寻找那只要一点点风就可以抖擞起精神来的风筝。
      再次见到风筝,是在三月最破败的小巷。一些蓝色的白色的紫色的欲要飞翔的念头,被一群孩子们嫩小的手提着,轻轻地,飘在一人多高的风里。
孩子们必须奔跑,因为只有奔跑才可以带来风。
      老人们说,放风筝可以放掉人心中所有的烦恼和晦气,只剩下美好的愿望。人们相信,这些用心灵里最珍贵的情愫扎出来的梦想之鸢,可以把种种美好的愿望传达给上帝。
      小时候没有卡通没有电脑,却有广阔的草地放风筝。如今,孩子们有了各种各样的玩具,却再也腾不出时间和空间纵情奔跑,纵情释放他们的梦想。所有的时间都被各种补习培训填充,所有的空间都被钢铁水泥占领。在这个简陋的巷子里,我看见风筝精疲力竭仍无法飘过城市的额头,气喘吁吁仍无法惊动半点尘俗。
      孩子们在巷子里终于跑累的时候,其中一个把风筝举过头顶叹口气说,有风多好,有风它就能飞上天空了。另外几个孩子也如泄了气的皮球,蹲到地上,不停地抱怨着——风都哪儿去了?
      风都哪儿去了?孩子的话让我不禁一怔。风,被高高密密的楼群阻隔在外面;风,被机器的轰鸣赶往别处;风,藏在遥远的记忆里;风,躲进有歌谣的童年。小时候,我的风筝可以放得比云朵还高。在那么高的天空上,我的风筝和白云窃窃私语,那是我儿时最美丽的花篮,一直在我的记忆里晃来晃去。
      风筝飞不起来,然而它们却是这座城堡里唯一长着翅膀的鸟了。它们醒着,心怀世界上最单纯的愿望:只要一点点风,只要一点点可以飞翔的天空。
天空不冷清,风筝不冷清,冷清的只有风筝的心。风筝,这春天里的邮票,何时能为孩子们邮寄来春天?
      不知为什么,看着这些无法飞上天空的风筝,我的心里异常难受。尽管这是一些廉价的风筝,用最普通的材料制成,大概两三块钱就可以在任何一个商店里买到,但我还是希望它们能飞起来。这种希望点燃我心中隐匿了许久的渴望飞翔的念头。我对孩子们说,“明天早晨在这里等我,我领你们去一个可以让风筝自由自在飞翔的地方。”
      那个晚上,我挑选了最结实的竹签和最漂亮的桃花纸,精心制作了一个美丽的风筝。这是对童年的牵挂。我尽可能地将生命中所有美丽的色彩都绣到风筝的翅膀上,再扯一根长长的思念的线牢牢拴住它。我知道,我的童年不会走得太远。
      风筝上的那些花朵,鲜艳得就像那群孩子的脸。我仿佛听见了风筝在说:给我一点点风,给我一点点与梦有关的颜色。
      第二天一大早,我带上亲手制作的风筝领着孩子们去了广场。广场上人头攒动。孩子们小心翼翼地打开风筝,小心翼翼地打开自己,然后奔跑、奔跑,风来了!风筝飞上了高高的天空!
      我手中的线轴飞快地旋转,我的风筝追上了云朵,正在向它打听童年的消息。很多人站在那里不再走动。很多人仰起了头。很多人高声喊到:“快看,多美的风筝!”那一刻,我感觉到,适合风筝飞翔的风来了。那些安静的、优雅的心灵回来了。其实,它们从来就不曾丢失,只是有待呼唤。

阅读《田野上的白发》,完成下列小题。

田野上的白发

刘益善

      ①母亲50岁后,头发日渐白了。先是两鬓,后来是额前,再后来满头芦花,让我们感到心痛。

      ②父母都不愿离开家,家里有猪鸡水牛,有房子和责任田,上高中的小弟还要人照顾,患不治之症的父亲不能劳动,里里外外都是母亲一人操持,她头发还有不白的么?

      ③4月的一个晚上,我搭同事的便车回老家,想看看父母和小弟。到家时已是晚上11点多了,家里没人,门上挂了锁。奇怪,这么晚了,父母到哪去了呢?天气乍暖还寒,夜风吹过,身上有阵阵凉意。朝远处田野望去,怎么回事呀?空旷的田野上有灯火闪烁,不时有阵阵敲盆的声音传来,我信步朝田野走去。

      ④到了田边,我像被人使了定身法一般,呆立在夜色里。只见母亲一手提着脸盆,一手握根棒子,敲击着,发出当当的声响。母亲在田埂上蹒跚地转悠,田埂角上放着盏马灯,灯火如豆。田里是平整的秧圃,依稀可见撒下的稻种已经抽出嫩芽。母亲身上披了件破棉袄,手里不停地敲击着。我叫丁声母亲,母亲见是我,停丁下采,脸上溢着慈祥的微笑。在母亲停下的当儿,有一群黑乎乎的东西冲向秧圃。母亲一见,立刻又敲起来,那黑乎乎的便遣散而去。母亲说+今年是少有的奇怪,撒下的稻种一个晚上便被老鼠吃得精光。没有办法,大家只好日夜在田边守着。母亲告诉我,父亲被姐姐接去了,小弟住校,星期天才回,她已经在田边守了三个昼夜了。

      ⑤母亲和我说话,手里还在敲盆,沿着田埂蹒跚而行。我跟在她后面,心里沉沉的。母亲,您该休息了,把田退了吧!您劳作了一辈子,难道不谊享一事福么?我知道,我是劝不动母亲的,她离不开她的田野。平时我们劝她,她都说:你们不要管了,这田是不能退的,我做一天算一天,也好照料你爹和你弟。

      ⑥那个夜晚,我陪着母亲在田野上敲盆赶鼠。母亲的身影在田埂上晃动着,夜色里,只有母亲的白发看得清楚。夜风吹着,母亲的白发在田野上飘拂,飘拂,飘拂出我一脸泪花,飘拂出我又一段回忆。

      ⑦父亲病倒时,正是乡下大忙季节。母亲忍着悲痛,半夜里起来拔好秧,运到水田里。一早回家服侍父亲吃药,再赶到田里插秧。一大块白晃晃的水田里,只有母亲孤单的身影在移动。随着母亲身影的移动,水田里嫩绿的秧苗一行行地立起来,整齐匀称,像块绿色的地毯。母亲是高明的织工,织着绿色;母亲是勤劳的春蚕,吐着绿丝。

      ⑧我赶回家帮母亲插秧,到田边时,一块大田,母亲已插完一大半。她太累了,体力不支,已不是弯腰在田里移动,而是双膝跪在泥水里,艰难地爬行。母亲的衣裤没一处干的地方,浑身是汗渍泥水。母亲跪在田里插完一行,又插一行。我含着泪水冲到田里,喊着:妈,您不该这样拼命!

      ⑨母亲见是我,想站起来,努力了两次却未站起。我一把抱起母亲,感到母亲已瘦得皮包骨头。母亲脸上仍是慈祥的微笑,白发被汗水湿透了,沾在额上脸上脖予上。我为母亲拂了拂头发,一阵风吹来,白发在田野里飘拂起来。母亲说:抢季节要紧啦,这秧早插一天,就能多收一成。我没说话,把母亲进回家,就跑到田里,没命地插起秧来。我累得腰酸背痛,但一想到母亲的白发在眼前飘拂,想到母亲跪在田里的身影,便觉得不累了,腰也不酸了。我一口气插完大田的秧,哭了……

      ⑩母亲离开我们三年了,但我忘不了母亲的白发。她的青丝变白发,是岁月的辛劳所染。母亲的白发,装点着故乡的田野,温暖了我的心灵。

    啊,母亲的白发哟,还在田野上飘拂么!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奇妙的唾液

    ①唾液,俗称口水、口涎,它是口腔内各种腺体所分泌的黏稠状液体。大的唾液腺有三对:腮腺、颌下腺、舌下腺;小的有唇腺、舌腺、颊腺、腭腺等。唾液腺虽小,却是个很勤快的器官,一个成年人,一昼夜可以分泌出1000—1500毫升唾液。唾液实际上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重要物质之一。

    ②唾液的作用很多,我们的1:2腔里假如没有唾液,咽不下食物是不必说的,就连嘴巴恐怕也张不开。因为我们的舌头之所以能在口腔里“运转自如”,完全是因为有唾液在里面起“润滑油”的作用。而这种“润滑油”一旦失去的话,舌头就会和上颚或者下颚的表皮粘在一起,于是我们口腔内的一整套“机械”也就只好“柬之高阁”了。

    ③唾液具有抗菌和凝血的作用,所以口腔里的伤口往往比其他地方好得快。拔牙或牙龈手术后很少发生感染,主要原因就在于唾液中的溶茵酶有杀菌的能力,可阻止口腔内细菌大量繁殖。美国科学家发现,唾液中有一种特殊的化学特质——唾液生长因子,它能显著地缩短伤口的愈合时间,并可以止血。

    ④近年来,医学家们发现唾液对污染食物中的致癌物具有消毒作用。日本生物化学专家研究发现,唾液中有很多免疫球蛋白,对食物中的异常蛋白质有极高的凝聚力,可增强人体的防卫功能。唾液中所含的溶菌酶对强烈致癌的黄曲霉素、苯并芘、亚硝胺有很好的解毒作用。也就是说,唾液相当于一种天然防癌剂,具有令致癌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的功能。它将发霉食物中的致癌物质黄曲霉素与自己混合,再作用于动物体内细胞,使原来具有较强致癌作用的毒性物质几乎全部消失。

    ⑤古代中医说:“白玉齿边有玉泉,涓涓育我度长年。”意思是,常咽唾液可以健康长寿。医学专家研究发现,唾液中还含有一种能使人保持年轻的激素,这种激素是由三大唾液腺之一的腮腺分泌的,被称为“腮腺激素”。它之所以能使人年轻,是因为它能助力肌肉、血管、结缔组织、骨骼及软骨、牙齿的活力,尤其能增强血管的弹性和结缔组织的活力,只要腮腺激素充盈,血管和皮下组织(疏松结缔组织)的作用就会加强.皮肤的弹性就会得到保持。唾液的特殊功能触发了化妆品制造商的灵感,他们开发出“唾淀化妆品”——抗皱霜、洗面奶等。

(摘自《百科知识》,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丁香赋

张福海

    ①每当冰雪消融,一股细细的清香立刻浮满北国冰城,是丁香选择了哈尔滨,还是哈尔滨选择了丁香?问花花不语,天地间都在感叹着花与城的奇缘。

    ②“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丁香开。”当春风尚未完全驱走哈尔滨的冰寒,丁香就像春天的使者,绽满枝头,如霞如烟,哈尔滨的春天实在是太短暂了。丁香就像春天里的一个梦,与哈尔滨的春天交相辉映,有了丁香花,哈尔滨的春天就变得芳香四溢,美轮美奂。

    ③春天的丁香花,夏天的太阳岛,冬天的冰雪,是每个哈尔滨人心中的挚爱。几十万株丁香装点着哈尔滨的街道、公园、庭院。

    ④丁香的花小如丁,数不清的小花汇到一起,一簇簇,紫中带白,白中映粉,远远望去,花如云,花如海,花如霞。这情景给寒冬里走过来的人以张力,创造的热情,想象的驰骋。

    ⑤丁香,花香袭人,在花草中,它的香气最为浓郁了,倘若你漫步街头,往往是还没有看见花,香气已先冲入鼻中,一代代的哈尔滨人就是在这沁人心脾的芬芳中梦想自己的未来。

    ⑥丁香在我国有一千多年的栽培历史,它给中国的文化平添了无限秀色。

    ⑦古时,有许许多多关于丁香的传说,说丁香是“神树”,它能给人带来幸福。

    ⑧历代的文人墨客,又为丁香留下了许多名篇:

    ⑨“五月丁香开满城,芬芳流荡紫云藤”。

    ⑩李商隐则用“芭蕉不展丁香结,同向春风各自愁”的诗句,描述情人的思恋之心。

    ⑪哈尔滨人把丁香作为自己的市花,丁香是他们情感的寄托,审美的移情,更是对生命价值的一种追求。

    ⑫丁香花的生命力很顽强,能绽放在北纬45度线上,深得哈尔滨人的宠爱。

    ⑬这里的丁香外表柔媚,但它的根紧紧地抓住土地,纤细的枝杆,劲健地支撑着一簇硕大的花冠,抵御着北方的风寒和干旱。

    ⑭初春,丁香浓香馥郁花飞全城;深秋,浓绿的叶子也久久不肯落下;就是到了严冬,它那无叶的枝条也在孕育着一个春天的花潮。

    ⑮哈尔滨人对丁香的深情,在于丁香的品格凝聚了塞北人独特的精神风貌,她聚小而成大气,抗艰难而争上游,坚韧、顽强,生机勃勃。

    ⑯丁香是哈尔滨人精神的写照,丁香是北国历史的见证,丁香,秀美的花色,繁茂的花丛,把北国冰城装点得分外娇娆。

    ⑰丁香是哈尔滨人的挚爱,哈尔滨是丁香永久的家园。

非连续性文本阅读

毛主席说: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但是说到强健身体人们往往忽略了日常生活的细节。 为此,读书会安排了关于“我们该怎么吃饭 ”的主题阅读,请阅读下面材料并完成相关任务。

材料一:老鼠为什么爱大米

人类问老鼠:“你为什么爱大米? ”老鼠说:“它能填饱肚子,还能让我变得更聪明。”

这并非异想天开—— 日本名古屋明治大学的药理学家在老鼠身上进行了细致的实验。实验 显示出大米至今鲜为人知的神奇功能:老鼠喜爱的大米具有许多有益的特性,特别是能提高动 物的智力。随着实验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人员发现,未被淘洗过的米对运动的中枢神经系统有 着非常有益的作用。吃这种米饭的老鼠,不易受β—淀粉状朊蛋白的影响(这种蛋白能杀死脑 细胞,诱发早老性痴呆症。这种疾病多发于人的老年阶段,最终会导致患者智力的完全丧失)。 同时,大米可谓容易发胖的人们的福音,它富含维生素,用它做成的食品不会刺激胃液分泌。 它所含的黏性淀粉能在胃里形成保护膜,让我们远离胃病。

材料二:主食不可偏废

中国营养学会建议,主食在膳食中的比例应占 70% 。 目前,我们过分依赖高脂肪、高蛋 白食物,使体内碳水化合物缺失,易引起一些慢性疼痛和多发病。甚至有关专家指出,降低主 食比例可能会直接影响人的寿命。

材料三:相关的调查

①上海市儿童保健所最新的一项调查表明,84 名 2—6 岁营养不良小儿中,粮食摄入量只 占需要量的 66% ,严重不足的患儿粮食摄入量只占膳食总热量的 40.48% 。换句话说,这些营 养不良患儿中,主要原因不是膳食中少鱼、少肉,而是主食没吃够。

②上海市疾控中心的调查报告称:有 24.08%—30.23%的上海市大中小学生处于营养不良 状态。在上海市的一项调查中,1305 名小学生和 1277 名中学生中,分别约有 10%的小学生和 中学生,早餐不吃主食,只吃牛奶、鸡蛋。中餐、晚餐粮食摄入量也不足。作为主食的饭不够, 孩子血糖水平低,大脑的工作效率自然高不了。孩子肚子虽然不饿,可是学习紧张,大脑却缺 少能量,难免头晕、反应迟钝、记忆力下降,影响到学习质量。

③目前在少年儿童中普遍存在着吃饭过快的现象,尤其是早餐和午餐。营养学家认为,一 般来说,孩子吃每顿饭的时间最好不要少于 20 分钟。进食过快不利于身心健康。吃得过快, 使吃饭只起到填饱肚子的作用,既起不到激发和培养饮食乐趣的作用,也不利于营养物质的消 化和吸收。

④近二十年来,我国居民中营养膳食结构不合理的人数持续上升,米、面、粗粮等主食摄 入量呈明显下降的趋势。其中城市居民每天平均摄入量从    459 克下降到    366 克,减少了五分之。有专家呼吁,树立平衡膳食结构的理念在我国已迫在眉睫。

⑤常有孩子以零食代替主食。他们的胃里常有食物进入,总不能被排空。这样,在吃主食 时,他们就会缺乏食欲,吃得很少甚至根本不吃。由于正餐进食太少,很快又会出现饥饿,他 们就要再吃零食。久而久之,人体消化系统正常的消化功能会被破坏,影响他们的身体健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老胡

①我不喜欢老胡。但是,父亲去世一年后,他娶了我妈。

②我们都知道,我们母子俩需要一个男人。后来便遇见了老胡,他是小城的一包工头,离异。

③我讨厌他。母亲炖的排骨,他总是跟我们娘俩平分;他站在路边看着刚放学的我半天搞不定自行车的链子,却袖手旁观;他暑假把我带到他的工地上,给他手下的人打工,看我晒得又黑又瘦却是喜欢得很,虽然他给了我工钱;他对母亲好,给母亲买衣服从来都舍得,对母亲从来没有吼过,对外婆也是大方得很,所以,他们都说母亲的命不薄。

④我知道他也不喜欢我,他总是嫌我太女孩子气,他不喜欢我说话用那么小的声音,甚至不喜欢我白白的衬衣领子。他说,爷们儿要有个爷们儿的样子。

⑤三个月之后,我在学校打了架,一个同学拿了我的笔,硬说是他自己的。这笔是老胡给的,给的时候说不值钱让我拿去用,第一天就被班里最强悍的男生拿了去,还放肆地在笔端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他一脸的鄙夷:“就凭你的后爹,能给你买这派克笔吗?”最终,我们动了拳头。老胡被叫到老师的办公室训话,开始还低眉顺眼地道歉,后来,知道了原因就跟我们戴着瓶底眼镜的老师好一顿激辩,他主张这架打得没错,领我出办公室的时候,还是雄赳赳气昂昂的。

⑥出校门正是放学的时候,他拦在门口,等着那几个男生。他说,来,你们一个一个来打,是爷们儿就要有爷们儿的解决方式。于是那天傍晚,很多人围在学校旁边的胡同里,看我怎样地歇斯底里。最终,我拿着那支派克笔一瘸一拐地跟老胡回了家。他揉揉我的脑袋,夸奖我“爷们儿不错,像我的儿子”。

⑦这件事情,母亲始终不知道,这成了我们两个人的小秘密,有了秘密的两个人总会有些小小的亲近。

⑧高考的那年,我意外地失利,成绩只能上个专科。母亲征求我的意见是否复读,被他一口拒绝了。他说,复读什么,浪费时间,浪费钱。我和母亲都沉默着,毕竟是继父,大抵是计较的。填报志愿的时候,他也说得轻松无比,他说,别管有用没用,挑个自己喜欢的。最终我报了警校。

⑨我毕业的时候,为了爱情执意要去千里之外的城市闯出一番天地。老胡生平第一次对我大发雷霆,我知道我应该留在他和母亲身边尽孝,但是那个城市里有我梦寐以求的爱人和生活,我最终是自私的。

⑩走的时候,是凌晨4时的车,摩托车坏掉了,为了赶时间,老胡在楼下随便找了辆邻居没锁的破自行车,用袖子擦了下后车座,让我上车。我有些迟疑,他却已经蹬上了车子,我小心地坐着,小城的街道很空旷,他的后背努力地向前弯,他的衣服被清晨的风吹起来,我突然便落了泪。我上车的时候,他说:“存折在你的口袋里。”我打开,一笔一笔,有百元的,也有千元的,我看他拿着它们去银行一点点地攒起来,为一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儿子的未来做准备,而这个儿子,从来没有叫过他一声爸爸。

⑪我看着老胡,眼圈就红了,我说:“爸爸,你多保重。”老胡一巴掌拍过来,说:“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可是,车开出去之后,我看他扭过头去擦眼泪,比娘们儿还娘们儿。我以为他会一直在我的生命里,给我坚强的爷们儿样的支撑,没想到时光已经让他那么脆弱。半年之后,我回家,带了我的女朋友,带了他爱抽的烟,还有一身好西服,而他已经躺在了床上。

⑫我请了假留下来照顾他,那是我们生平最快乐的日子。天晴的时候,我推着他去近郊的每一个景点。过马路的时候,即使推着他,我也会握住他的手,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地握住他的手,厚实而温暖。他像个孩子般地听话与依赖。他的笑容始终没有停过,跟问候他的每一个人说,这是我儿子,老胡的儿子。

⑬公司有急事,我对老胡说我要回去处理一下,我说,我只要两天,你等着我。可是,只隔了48小时,我回来的时候,客厅里已经有了他的遗像,他最终没有等我。

⑭他最后的时光,我却不在他的身边,这成了我一生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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