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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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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本级的学生会干事到我寓里来了,要借我的讲义看。我检出来交给他们,却只翻检了一通,并没有带走。但他们一走,邮差就送到一封很厚的信,拆开看时,
一句是:
  “你改悔罢!”
  ……其次的话,大略是说上年解剖学试验的题目,是藤野先生在讲义上做了记号,我预先知道的,所以能有这样的成绩。末尾是匿名。
  我这才回忆到前几天的一件事。因为要开同级会,干事便在黑板上写广告,末一句是“请全数到会勿漏为要”,而且在“漏”宇旁边加了一个圈。我当时虽然觉到圈得可笑,但是毫不介意,这回才悟出那字也在讥刺我了,犹言我得了教员漏泄出来的题目。
……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60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万岁!”他们①都拍掌欢呼起来。
  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此后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②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釆,——呜呼,无法可想!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
  到第二学年的终结,我便去寻藤野先生,告诉他我将不学医学,并且离开这仙台。

(1)、简要概括上文所写的主要的两件事。

(2)、文中划线的两个“他们”分别指的是哪一类人,各具有怎样的思想特征?
“他们”① 指的是: “他们”② 指的是: 

(3)、怎样理解文中画线的句子?

(4)、文中“呜呼,无法可想”的感慨,表现了“我”怎样的思想认识?

(5)、文中“我”经历的事情和“弃医从文”的选择,对你有哪些启示? (至少写出两点)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无价的奖赏》
        ①当她猛然发现身边的手提包不见了时,吓得冷汗涔涔。那手提包里的钱和银行卡都在其次,关乎“命门”的是海关进出口手册和关税证明的单据,一旦丢失,将给她所在的报关公司带来巨额的经济损失。
         ②她失魂落魄,跌跌撞撞到广场派出所报了案,然后,又心急如焚地雇来了三个人,让他们举着写有“一万元悬赏”的寻物牌,来回走动。阳光一点点离散,她的心也揪得越来越紧。这时候,广场派出所的民警打电话来说,有一个人拾到棕色的提包。她急三火四地赶到派出所,的确是她的手提包,她惊喜地叫起来,可是等她打开拉链,却傻了眼,包里空空如也。像迎头挨了一瓢冷水,她心里的希望一下子熄灭了。
        ③拾到包的人是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衣着破旧,看起来挺精神的。民警悄悄告诉她:“这男孩在假期经常来广场拾破烂,上次,他也说是捡到了提包,来交还失主,哪知失主说,就是这男孩在他坐的地方转来转去,不一会提包就不翼而飞,失主一口咬定,包就是他偷的。结果那失主不但没给赏金,还管那孩子要包里少的钱,甚至动了粗。”民警看了看男孩又说:“我怀疑,这次他又故伎重演,要不,我们仔细地盘问盘问,看看有什么破绽?”
         ④她忙摇摇头,即使以前男孩有过劣迹,她也不愿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怀疑和猜测他这次的诚心。许是猜出了民警和她谈论的内容,男孩涨红了脸,紧咬着下唇,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分辨道:“包是捡的,不是偷的。”
         ⑤她走上前去,拉过男孩的手,拍拍他的肩膀,说:“小兄弟,姐姐相信你,即便你只是送来了空提包,也谢谢你。,”
         ⑥直到夜幕降临,也没有奇迹出现,她心灰意冷地往回走,月色清凉如水,冷得让她心寒。突然,身后窜出一个人来,往她怀里塞了个方便袋,然后掉头跑开,消失在幽暗的小巷里。
       ⑦等她从惊恐中回过神来,惊奇地发现,方便袋里竞是那些让她忧心如焚、想用一万元“赎回”的票据。突如其来的惊喜,让她恍惚置身于不敢惊扰的梦境中一般。
       ⑧除了现金,一切失而复得,还多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曾经,我把拾到的提包交给失主,却被失主反咬一口,诬赖我是小偷,我当时很后悔把包给了他。今天下午,当我看到地上的提包时,我心情很复杂,但还是不由自主地捡起了它,怕失主着急呀!这次我得做得聪明点,于是先交上空包,投石问路。没想到,你不仅相信我,还握了我脏兮兮的手。赏金我是不会要的,其实,你已经给了我比任何金钱都贵重的奖赏,那就是尊重和信任,我收下了,也谢谢你。请你一定相信我,我捡到包时里面就没有钱。
       ⑨她呆呆地站在夜色里,心动如潮,为那个受了委屈依然善良的男孩,为那个在困境中生存但内心并不贫穷的孩子。她总以为能让人心动的是金钱,却不知道真正能打动人心的是人的体态、言语和笑容衍生出来的温暖与尊重。多少怀揣着真诚而来的帮助,多少明媚而纯粹的心境,被我们审视、猜忌和怀疑的目光灼伤,变得冷漠而麻木。其实,每一个善意都该得到尊重,容不得一丝龌龊的猜疑。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母亲•我 •狗
        小时候我极怕狗。现在想来,虽称不上是“谈狗色变”,也确有些“说狗心寒”,对狗的怕简直甚于想像中的鬼怪。每到夜间,远处的几声狗叫都能把我的心吊起来,好长时间才在母亲的细语柔抚下慢慢落下去。到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要求上早学。
        可整个村子上三年级的就我一个,另有几个四五年级的学生在校住宿。我作难了:学校和我们村子之间正好有一个“恶狗云集”的大庄子,白天和别人一起倒还不怎么怕;这早上起来,黑咕隆咚的……
        邻居大婶也来劝母亲:“别让洪水上了吧,就弟兄一个,他爹又不在家,万一有个好歹咋向他爹交代呢?”母亲笑着谢了大婶,摸摸我的头说:“我送他,学不能不上啊。”大婶瞪了母亲一眼:“你,能行吗?”母亲顿了一下,点点头。
        第二天早上,我一觉醒来,发现母亲已点着灯在忙碌了。“五点半了,起来吧。”母亲见我醒了,转身为我打来洗脸水。待我洗好脸,她到院里找了一根木棒拿在手中,夹上我的书包,然后拉上我:“走吧。”摸了摸母亲手中的棍子,拉着母亲的手我顿时觉得安全多了。
       到了那个村子,我的心也不再那么恐惧了,只是紧紧地攥着母亲的手。母亲紧张地盯着周围,像是怕狗突然从暗处扑上来似的。
       忽然,我感到母亲的手湿漉漉的,有些发抖,我抬头看着母亲,母亲赶忙俯下身拍拍我的头:“洪水,别怕!有妈在,狗子不敢来的。”我便像置身于一把保护伞下似的,心慢慢的安稳下来。
        以后,母亲每天早晨起床后总是先把我送到学校,然后再回去做饭。
       几年过去了,有一次同大婶闲谈,一句话说得我的心猛得一颤:母亲对狗的怕其实一点也不亚于我!她小时候曾被狗咬得差点丢了命。母亲那湿漉漉的颤抖的手在眼前一闪,我真想跑到正忙碌的母亲身边,抱住她大哭一场——为她那颗受苦受累还经常受着惊吓的羸弱的心!
       如今我已不再是怕狗的小孩子了,而母亲依然很怕狗。于是每次外出,我总细心的守护在母亲的身旁——因为,我忘不了那个怕狗的童年;忘不了母亲那只手,湿漉漉的,有些发抖……
                                                                                                                                                                                                   (选自《听雨轩——精短美文》)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黄蜂筑巢

      到了霜降的时候,黄蜂陆纭坠落阳台了。一只又一只,总是不断地出现。却又不会大批地同时死亡,有时候扫地,扫帚前面就蠕动着一两只。

      秋日的阳光温厚无力地照耀着,像摊开四肢时缓缓输送的血脉。秋的日子将尽,前面似有一堵无力逾越的无形的墙,在秋风的驿马来往传送急件的时候,挡住了那些没有办好移民文件的小生命。

      黄蜂盄家族里。大部分没有办好移往冬天的手续。在阳台上,我听见一个细嗡嗡的声音说:生活着多么好啊。但是我们,只有一死了。

      我听见了这声音,不忍把这只蜂扫进尘土和枯叶里,便用扫帚挑起它,轻轻放到窗台上,它像一个打禋千的小孩一样紧紧抓住扫帚尖,然后落在一片宁静的秋天里。

       A秋天的阳光罩住这个小小生命。仿佛舞台的灯光罩住一个即将谢幕的芭蕾舞演员。它的翅膀像裙子般垂落,透明地遮住它的小身躯,身躯在阳光下异样地鲜明美丽。

       B那样的金黄上匰着那样的黑纹,仿佛是出自名家之手的套色版面,那金黄应该是晚熟的金皇后玉米颗粒的黄,浸透了阳光的纯金之色,而那黑纹斑,却是无月之奜的浓黑。这两者套印在它的身上,就是夜与昼、生命与死亡,温柔和峻厉,无限与短暂。

      它蠕动,欲飞,颤抖,然后停住。仿佛它已经明了生命的期限似的,开始整顿自己。用毛茸茸的两只小手收拾整理自己的触须,像吕布拨弄两根长长的花翎那样,认真而又骄傲。那是两根多么漂亮的触翎啊,它捋着它,一遍又一遍,如同一个清洁的爱美的人儿。

      小家伙!

      你原来是如此自爱呢!

      可是我们原来是怎么认识你的呢?我原来还以为你是个四处寻衅的亡命之徒呢!你的屁股后面总是挂着一支毒箭,随时准备刺向仇敌,我以为你是好斗的。黄蜂尾上针么,我至今记得童年捅鸟蜂窝时,几只毛茸茸的小爪子紧紧抠住鼻子上的毛孔,然后狠狠一刺,……至今鼻子还大着。

      黄蜂就是马蜂,春天时竟在阳台的墙缝里筑了巢,嗡嗡营营,不时地有起飞和返航,小小阳台一下成了热闹的空军基地,给一家人造成威胁。如果要想毁掉这个基地和里面的众多“歼击机”也很容易,晚上用一团泥巴糊住墙缝,就全数“闷”死在里面了。但是……何苦呢,毕竟是一些没有攻击过人的小生命,即便是黄蜂,也不忍去荼毒无辜。“到了秋天它们自己就完了。”我说。

      从春天到夏天,它们天天从我们的头顶、脸前飞来掠去,人无伤害之心,蜂子也决不主动攻击,连误会也没发生。相安无事之下,我忽然发现了这些小家伙是非常有灵性,非常善解人意的,它们仿佛看得见你的心里没有存着歹意。

      后来,我越看越觉出它们的可爱、团结、忙碌,甚至把观察它们的活动当做了我每天的乐趣。金色蜂群仿佛是阳光锋芒变幻孵化而出的生命,连同那嗡嗡的声音也像是夏日阳光的声音呢……这些一粒一粒的、飞翔的小光芒啊!

      再后来,就是寒露、霜降了。

      它们挣扎在季节的墙边,坠落在时限的海关前,无限珍惜,异常温柔。它们当中没有一个使用过上天配发给自己的箭。我听见这些陆续坠落阳台的小生命说:生活着多好啊,但是我们,只有一死了。

      明日立冬。明年请务必再来聚会呵,小家伙!

                                                                                                                      (选自《周涛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阅读《手写比打字有助记忆》一文,完成下列小题。

    ①《夜光杯》今年2月7日的一篇《医生的字》的文章提到有一位叫马红霞的医生写的病历单的字迹工整清秀,现今已是非常稀罕。我想起了另外一个关于手写的话题,那就是记(英文)笔记时,是手写好还是打字好?

    ②这个问题一直有争论,因为不可否认的是打字的速度更快,当然要具有这种速度,必须受过专门的打字训练。但是有美国教授研究后认为,手写笔记有助于学生在教室里集中注意力,习惯于手写笔记的学生学习成绩也较好。较之喜欢用英文速写方法的学生,用普通书法记笔记的学生能学到更多知识,对信息的记忆也更持久,更乐意把握新的思路。和用键盘相比,手写能紧扣人的思维,使获得的信息更有条理。

    ③统计显示,听课时用键盘记笔记速度更快,打字和手写每分钟的速度之比大约是33字比22字。在短时期内,打字是有优势的。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的一位教授2012年做过一项调查,上课甫结束立即对学生进行跟踪,结果发现“打字族”能够回忆起更多的上课内容,对上课内容进行测验的成绩也比“手写族”要好一点。

    ④问题是这种优势是暂时的,经过24小时,“打字族”对自己记下的东西全忘记了,他们在键盘上敲下的长长的笔记太表面化,也太肤浅了,无助于他们回忆起上课的内容。相反,“手写族”能够持久记忆课堂讲课内容,甚至在一星期以后仍然对课堂上的一些概念有很好的掌握。很显然,手写会把听到的东西更深地记住。用普通书法记笔记更便于温习上课内容,因为它们较之速记法组织得更好。

    ⑤人们要问,“打字族”能记下较多的内容,为什么掌握的知识反而少呢?研究证实,打字是一种机械反应,对听到的东西是逐字逐句地记下;“手写族”记下较少的东西,但是在记下的同时也在思索,并且对内容有了一个消化。

    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高科技含量的笔记本电脑人见人爱,它可以使打字更快,但恰恰对学习知识是有害的;手写可以增强对知识的记忆,然而有统计说,手写平均只能记下30%左右的内容,为了跟上讲课者的速度,手写会漏掉一些重要的限定词,省略掉一些关键的细节——所以手写还大有改进的余地。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①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儿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可活什么劲儿!”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②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③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④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⑤领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⑥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⑦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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