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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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风筝》选文的片段,回答文后题目。
       北京的冬季,地上还有积雪,灰黑色的秃树枝丫杈于晴朗的天空中,而远处有一二风筝浮动,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
  ……
  但我向来是不爱放风筝的,不但不爱,并且嫌恶他,因为我以为这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和我相反的是我的小兄弟,他那时大概十岁内外罢,多病,瘦的不堪,然而最喜欢放风筝,自己买不起,我又不许放,他只得张着小嘴,呆看着空中出神,有时至于小半日。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他的这些,在我看来都是笑柄,可鄙的。
  有一天,我忽然想起,似乎多日不很看见他了,但记得曾见他在后园拾枯竹。我恍然大悟似的,便跑向少有人去的一间堆积杂物的小屋去,推开门,果然就在尘封的什物堆中发见了他。他向着大方凳,坐在小凳上;便很惊惶的站了起来,失了色瑟缩着。大方凳旁靠着一个蝴蝶风筝的竹骨,还没有糊上纸,凳上是一对做眼睛用的小风轮,正用红纸条装饰着,将要完工了。我在破获秘密的满足中,有很愤怒他的瞒了我的眼睛,这样苦心孤诣的来偷做没出息孩子的玩艺。我即刻伸手抓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论长幼,论力气,他是都敌不过我的,我当然得到完全的胜利,于是傲然走出,留他绝望的站在小屋里。后来他怎样,我不知道,也没有留心。
  然而我的惩罚终于轮到了,在我们离别的很久之后,我已经是中年。我不幸偶尔看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于是二十年来毫不忆及的幼小时候对于精神的虐杀的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开,而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地堕下去了。

(1)、在肃杀的严冬,见到“远处有一二风筝浮动”本应感到春的暖意,而作者为什么会感到“惊异和悲哀”?

(2)、看到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行为的书,说是“不幸”,“不幸”应怎样理解?

(3)、“对于精神的虐杀的这一幕”应具体指前文的那些事?

(4)、在划线句中的“铅块”这一比喻写出了“我”怎样的心情?

举一反三
现代文阅读,回答1-3题。

幸好还有庄子

流沙河

(1)庄子认为到他那个时代为止,天下大乱是因为社会有了文明。他的整个理论是批判社会文明,批判进步,因此历代统治者没有支持庄子理论的,庄子不合他们的口味。

(2)庄子说社会发展只有越来越坏,因为人类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文明制度把人搞坏了,把大自然搞坏了。他说野马完全是自由的,吃草喝水,快活的时候用颈部互相摩擦,不愉快打斗的时候就用蹄子踢对方。马的苦难就是从人类的文明开始,人类抓了野马驯化成家马,使它们离开了草原,离开故乡。之后又用各种东西捆起它们,加上马鞍,还有笼头,用鞭子打,使马的本性被扭曲,慢慢变坏了。人用各种办法管束马,马也有各种办法反抗。它会咬人踢人,偷偷把嚼子吐了,偷偷地攻击人。马一旦落到这样的境遇,就失去了自然的天性。

(3)这里表面说的是马,其实说的是人,人都是在各种社会关系和制度的约束之下的,人不得不遵守这些规章,所以从人类进入文明开始就有了两面派。庄子认为原始人绝对没有两面派,他们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互相开玩笑,吃饱了拍着肚子,跳舞唱歌,欢乐是人的本性。但是进入社会之后,人类就被管束,所以有了郁闷,有了神经衰弱。

(4)庄子还讲过一个故事:一个老头在种菜,需要灌溉用水,就挖了一条又深又窄的梯沟到井里。他就这样下到井里去,用一个陶瓮,把水灌满,然后再抱上来。有一次,孔子的学生子贡说,大爷你怎么这么笨?你应该与时俱进,新发明了一种机械,叫桔槔,就是运用杠杆原理来提水的,这样功效大大提高,你也不累。老头笑了,说:“难道我连这个还不知道吗?可使用了机械之后就有了机心,人会变得奸诈,世界之所以变得混乱就是你这样的人太多了。”

(5)庄子连用桔槔提水都反对,确实有些不近情理。但是庄子的确认为文明是人类的灾难。我也有一些担忧,我们的社会虽然在不断进步,吃得好穿得漂亮了,但是社会走上了这条发展的道路究竟要走到哪里去?

(6)国外一位学者说人类这样发展,很可能就像剑齿虎的道路。剑齿虎最初牙齿十分锋利,后来这个特长不断发展,到哪里都取得胜利,但是这样使它的基因失去控制,牙齿越来越长,最后造成了剑齿虎的灭亡。

(7)人类万年来的文明建设,焉知不是发展到剑齿虎的错误道路上去呢?而且现在人类的发展之路还没有回头反省的迹象。因此庄子的批判不失其片面深刻的意义。不必完全相信,但是仍然能启发我们思考:这样下去怎么办?

(8)先秦诸子唯一对人类命运做悲观推测的就是庄子,所以不被人喜欢。但是我想,幸好我们中国历史上还有一个庄子,不时给我们敲打一下,让我们反省。

    (选自《读者参考丛书(113)》,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甲文】

云南的歌会(节选)

沈从文

      ①这种年轻女人在昆明附近村子中多的是。性情开朗活泼,劳动手脚勤快,生长得一张黑中透红枣子脸,满口白白的糯米牙,穿了身毛蓝布衣裤,腰间围个钉满小银片扣花葱绿布围裙,脚下穿双云南乡下特有的绣花透孔鞋,油光光辫发盘在头上。不仅唱歌十分在行,而且大年初一和同伴各个村子里去打秋千(用马皮做成三丈来长的秋千条,悬挂在高树上),蹬个十来下就可平梁,还悠游自在,若无其事!

      ②在昆明乡下,一年四季,早晚都可以听到各种美妙有情的歌声。由呈贡赶火车进城,向例得骑一匹老马,慢吞吞地走十里路。有时赶车不及,还得原路退回。这条路得通过些果树林、柞木林、竹子林和几个大半年开满杂花的小山坡。马上一面欣赏土坎边的粉蓝色报春花,在轻和微风里不住点头,总令人疑心那个蓝色竟像是有意模仿天空而成的;一面就听各种山鸟呼朋唤侣,和身边前后三三五五赶马女孩子唱着各种本地悦耳好听的山歌。有时面前三五步路旁边,忽然出现个花茸茸的戴胜鸟,矗起头顶花冠,瞪着个油亮亮的眼睛,好像对于唱歌也发生了兴趣,经赶马女孩子一喝,才扑着翅膀掠地飞去。这种鸟大白天照例十分沉默,可是每在晨光熹微中,却欢喜坐在人家屋脊上,“郭公郭公”反复叫个不停。最有意思的是云雀,时常从面前不远草丛中起飞,一面扶摇盘旋而上,一面不住唱歌,向碧蓝天空中钻去,仿佛要一直钻透蓝空。伏在草丛中的云雀群,却带点鼓励的意思相互应和。直到穷目力看不见后,忽然又像个小流星一样,用极快速度下坠到草丛中,和其他同伴会合,于是另外几只云雀又接着起飞。赶马女孩子年纪多不过十四五岁,嗓子通常并没经过训练,有的还发哑带沙,可是在这种环境气氛里,出口自然,不论唱什么,都充满一种淳朴本色美。

【乙文】

回到“婴儿状态”——读沈从文

曹文轩

      ①近来读沈从文的文论,觉得他的一句话,为我们说出一句可概括他之文学艺术的最恰当的术语来:“我到北京城将近六十年,生命已濒于衰老迟暮,情绪却始终若停顿在一种婴儿状态中。”这“婴儿状态”四字逼真而传神,真是不错。

      ②婴儿状态是人的原生状态。它尚未被污浊的世俗所浸染。当一个婴儿用了他清澈的目光看这个世界时,他必定要省略掉复杂、丑陋、仇恨、恶毒、心术、计谋、倾轧、尔虞我诈……而在目光里剩下的,只是一个蓝晶晶的世界,这个世界十分的清明,充满温馨。沈从文写道,这是一个“安静和平”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人都有一副好脾气,好心肠,很少横眉怒对,剑拔弩张,绝无“一个个像乌眼鸡 ,恨不得你啄了我,我啄了你”的紧张与恐怖。

      ③沈从文曾写过一篇《我的写作与水的关系》的文章。文中说道:“我学会用小小脑子去思索一切,全亏得是水。我对于宇宙认识得深一点,也亏得是水。”他所写的故事,也多数是水边的故事。他说:“我文字风格,假若还有些值得注意处,那只是因为我记得水上人的言语太多了。”沈从文爱水,而水的一大特点就是它具有柔性。这水上的人与事,便也都有了水一般的柔情。

      ④对这种情感的认定,自然会使沈从文放弃“热情的自炫”,而对一切采取“安详的注意”。他用了一种不焦躁、不张狂、不亢奋的目光去看那个世界——世界不再那么糟糕那么坏了。自然界如此幽静迷人,人世间也非充斥着恶声恶气,人们互助着,各自尽着一份人的情义。表现在语言上,沈从文去掉了喧嚣的词藻,去掉了色彩强烈的句子,只求“言语的亲切”。那些看来不用心修饰而却又是很考究的句子,以自然为最高修辞原则,以恬静之美为最高美学风范,构成了沈从文的叙事风格。

      ⑤说了“婴儿状态”与“柔情”的话题,一个疑问也便出现了:沈从文一生坎坷,常在贫困流浪之窘境中,且又不时被小人戏弄与中伤,……这世界呈现于他的分明是暴虐,是凶残,是种种令人所不齿的勾当,而他却何以总是处在婴儿状态之中,又何以将世界看得如此柔情动人?他的沉重呢?他的大悲与慨叹呢?

      ⑥沈从文也没得遗忘症,怎么能忘掉这一切?我们何以不能换一种思路去追究一下?我以为,他并非遗忘,而只是不说。沈从文将这世界看多了,便也变得心胸豁达,去尽了火气。他不再会大惊小怪了,他能用了冷静的目光看待一切了。他已完成了一个从婴儿状态过渡到成人状态,又过渡到婴儿状态的过程。

      ⑦对于他对柔情的偏爱,我们何不做这样的解释:世界既日益缺少这些,文学何不给人们创造这些?与其将文学当成杠杆、火炬、炸药去轰毁一个世界,倒不如将文学当成驿站、港湾、锚地去构筑一个世界。

      ⑧但,沈从文对我们目力所及的世界确实做了淡化处理。他省略掉或虚写了一般意义上的灾难与痛苦,每写到这些地方都是轻描淡写地交代一下,一滑而过,从不滞留于这些地方,更不铺陈其事,做煽情的把戏。几年前,我曾对沈从文的门徒汪曾祺的小说做过概括:怒不写到怒不可遏,悲不写到悲不欲生,乐不写到乐不可支。我以为汪曾祺的意义,正在于他晓得了艺术。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让生命在每一刻都说出得体的话

张丽钧

       ①很好的阳光,空气中弥漫着迟开的芬芳。

       ②我站在一个儿童摄影棚前等人。突然,一个小女孩儿把车骑到了我跟前,险些撞到我。我赶忙躲她,不想她竟追过来。我只好无奈地冲她笑了。她也冲我笑,一个仙子般的小姑娘。“阿姨,”她指着摄影棚外墙上足有两米高的巨幅照片对我说,“这是我,”我这才注意到,原来,这骑童车的女孩儿竞是那巨幅广告上的小模特!我看看照片,再看看身边的女孩儿,不住地夸说“漂亮”。女孩儿得意得不得了,头脑摇晃得像条欢快的小狗。此时,我不由想起了发生在南怀瑾大师身上的一件事

       ③有一回,南怀瑾乘火车,身边坐了一个年轻人,捧着一本书入神地看。南怀瑾瞟了他手里的书,随口问了一句:“有那么好看吗?”年轻人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并说自己一直十分喜欢读这位作家的作品,南怀瑾说:“哦。那我回头也买一本来看看。”那本书的作者正是南怀瑾。

       ④我喜欢小女孩不依不饶追着我这个陌生的阿姨,邀宠般地告诉我说那墙上的照片就是她,她说破,是因为她透明;我也喜欢南怀瑾不曾道出自己就是那本“好书”的作者,他缄口,是因为他蕴藉

       ⑤我不能接受女孩儿抛却一派天真,扮演大师的深沉;也不能接受大师抛却沉静内敛,扮演女孩儿的单纯。

       ⑥我愿意拟想,大师也曾拥有无饰无邪的童年,愿意将自己的美事、乐事、幸事张扬天下,不惧人讥,不怕人妒。就像花不会藏掖自己的芬芳,透明的心也不会藏掖自己的景致。那么没道理,那么没章法,反正就是让童车冲到你脚下,纠缠着你,迫着你唱赞美诗。这让你很便捷地就怀了一回旧,你生了锈的感觉在一颗开花的童心面前一下子生动起来,摇曳起来。

       ⑦我更愿意拟想,女孩儿将一步一步修行,直到学会对着岁月深处那个急煎煎向路人跋扈地炫耀自我的女童发出不屑的哂笑。南怀瑾大师特别看重生命的“庄严感”,庄严的生命必是摈弃浮华、拂去尘屑的。一个拥有了美好的“精神目标”的人,断然不会热衷于 在生活的大海中钓取廉价的恭维与褒扬;只有虚妄的人,才会那么黏,总是试图粘住更多激赏的目光

       ⑧行走人世间,我多么希望自己有一双善于撷取的手,撷取了天真,就在这一刻欢悦吧;撷取了内敛,就在这一刻凝思吧。而在这两个故事的连接处,我愿意试着绣上自己细密的心思告诉自己,或许,这一边,正是我渐去渐远的昨日,那一边,恰是我愈行愈远的明朝。

       ⑨揽万物以为镜,窥见自我一息一变的心颜。不是所有的“可爱”都适宜窖藏,此时的口无遮拦,彼时可能变成了庸俗轻浅。风度,往往与一个人的自知度呈“正相关”。对一个个体生命而言,没有恒久不变的“一派天真”,也没有与生俱来的“沉静内敛”。

       ⑩自觉修行的生命,会在每一刻都说出得体的语言,不造作,不夸饰,不张扬,在熨帖中开出最美的花朵。

(选自《美文阅读》2013年5月,选文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少年书架

    喜欢书,像喜欢一件宝物。小时每每发了新书,都要找来旧报纸,包了书皮,工工整整写上:语文,数学……然后是班级姓名。手里托着书,美滋滋看着,心里有份庄重。有种没来由的稳妥。

    学期末,新书变旧书,一如既往的整齐,只是有了岁月的痕迹,泛着淡淡的黄。细心收起来,放到纸箱里,来年春天,再搬出来晒太阳。

    偶然去老师家,一进门就呆住了:老师客厅的一面墙,宽宽大大一面架子,大大小小的书,一本本直立着,是一队队意气风发的少年,春意荡漾啊!罗列其中的,还有照片,石膏雕像,或者一盆小小的文竹……我真是看呆了,书,可以这样放,多好!

    那是王老师用木板和木条,自己钉在墙上的,美其名曰:书架。我用手抚摸着那粗糙的木条、木板,还有书,像是就别的朋友,细腻,温暖。

    我迷恋上老师书架的样子了,在书桌前,把书一本本立起来。左右用厚厚的字典做靠背,俨然一个小书架了。这小小发明,竟然让我激动了许久。

    放学回家,喜笑颜开地告诉爸妈,我有书架了!爸妈一愣,哪里的?

    待我把在老师家里的所见,以及自己在书桌上摆放的事告诉他们的时候,妈妈嘴角漾起一份笑意,眼里还有一抹难以名状的光泽。

    那是,家里的条件不好,能上学读书,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哪里还敢奢望买上一件这样“无用”的家伙呢?当然,我也会悄悄想:什么时候,我也会真的拥有一个那样的小小书架?

    那是一个秋日,天,蓝蓝的,几片厚厚的白云,暖暖地轻轻的飘着。爸爸下班回家,推着自行车进了院子,连声道:够了,够了!

    什么够了?我和妈妈惊奇地从屋子里跑出来。看,这些木头足够做一个小书架了。爸爸兴奋着。我看那些木条、木板,在爸爸的自行车后架上安静地等待着。小心脏一下子活跃起来,不知所措了,我仿佛看见了,看见了那个美丽的家伙款款而来……

    爸爸利用下班的时间,去包装厂,在丢弃的废料中,千挑万拣,捡来这能用的木料。

    歇班两天的爸爸,用砂纸,一点点地打磨着那些木头,准备好锤头、钢锯、各种钉子、油漆……放了学的我,迫不及待地往家里跑,蹲在一边,看着爸爸在木屑中忙乎。

    天,静静的;阳光,亮亮的。院子里似乎有了道道金光。两天的时间,掰着手指过。

    小小的书架成了!

    爸爸问我,喜欢什么颜色。我想啊,想,就调成黄色吧。爸爸涂漆,一遍又一遍,慢慢地,小小书架成了土黄色,是秋天叶子成熟的颜色。

    风来,漆干。抱起书架,放到桌子的一角,把书一本本放进去。那欢喜,宛如莲花的一瓣,在心里,一点点绽开。放满书的架子,是一株亭亭玉立的稻子,安静、饱满。见到它,如见到久违的老友。

    日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过,它在身边,不离不弃,不恼不怒。经历各种漂泊,它伴着我,慢慢换了容颜。

    家里也已拥有大大的书架,开阔大气。而它早已泛起了油渍的光,笨拙而苍老。即便如此,它亦端端正正地立在我的桌前,是我的长者,沉默不语,凝视着我,撑起我的腰身。

    如果有一天,要我选择少年重来,陪伴我的,依然是少年书架。

(选自《做人与处世》,有改动)

文学类文本阅读

留守乡村的爷爷

蒋 曼

    ①孩子的爷爷在乡下,八十多岁了,嗓门洪亮,身体硬朗,还能参加各种劳动。他似乎从未有退休打算,每天都很忙碌,忙着照顾他的鸡、鸭、蔬菜和庄稼。

    ②前不久,接他到城里住过几天,可他老是记挂着乡下:菜该灌肥,该撒点草木灰,寄养在邻居家的看门狗还是天天回来睡,水沟要刨刨,不然树苗的根要烂了,母鸡们都下蛋在山上,便宜了黄鼠狼。在他的土地上,有太多需要他的物和事,从未有被生活丢弃的感觉。

    ③从孩子的爷爷身上,我看到这样一个老人,面目黝黑,衣衫褴褛,在与土地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大自然慷慨地把尊严和自豪传给他,二十四节气镌刻进他的血脉,知道什么时候劳作,什么时候休息。

    ④平常日子,他会仔细地安排家里地里的活计。菜长出来了,鸡长大了,就在它们之间编一道竹篱笆;赶场时,买点不常见的菜苗,种出来,看着都感觉稀奇。天燥地旱,他不着急:“没啥,油菜今年长得好,天干油分足。”如有阴雨,他也会安慰家里人:“稻子灌浆的时候,雨水多,不空壳。”某年洪水来犯,他也如此淡定:“这土肥沃啊,明年又种嘛。”数十年与土地亲密相守,其经验足够让他从容不迫。

    ⑤乡村老人对死亡有一种独特豁达,生死本是自然轮回,荣衰不只是庄稼和草木。爷爷能在一岁一枯荣的山野田间洞悉生命秘密。在乡村,死亡从来不是禁忌,到了高龄岁数,他们会早早地请来风水先生,选好墓地,准备好寿木,放在堂屋里,每年会亲自刷一遍漆,红色的或者黑色的,平时用来储存需要干燥的粮食,最后,存放自己。

    ⑥孩子的爷爷喜欢种树。我老公考上大学,他高兴地在村里小学种下一排香樟树,现在还都郁郁葱葱,生长在已被废弃的小学校里。我们结婚时,他建议我们种一棵树,然而在水泥森林的城里,连人都难以安顿,我们在哪里可以种下属于自己的树呢。

    ⑦有了小孙女,爷爷说:“我在乡下给孙女种了棵香樟树,以后她大了,树也大了。”爷爷说不来动听的话,小孙女却记住了爷爷的礼物。这个城市出生的孩子,从此与遥远的乡村老家有了心灵相通的所在:一棵树,一棵和她一起成长的树。

    ⑧有一次,我们回老家时,女儿终于见到了这世界上属于她的那一棵树。爷爷领着孙女,骄傲地走在自家的土地上,满怀一个勤劳庄稼人的自豪感,大声地告诉孙女:“这地是我的,也是你的,小池塘是你的,大公鸡是你的,坡上的柏树全是你的,那只叫团团的狗也是你的……”

⑨不由地凝神驻足,聆听又感动。我们给了孩子生命,留守乡村的爷爷则给了她广袤而丰盈的故乡,我由此豁然开朗,哀而不伤。

(摘自2016年5月《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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