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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师大版语文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第7课《邓稼先》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文段,按要求答题。

     奥本海默和邓稼先分别是美国和中国原子弹设计的领导人,各是两国的功臣,可是他们的性格和为人却截然不同——甚至可以说他们走向了两个相反的极端。

     奥本海默是一个拔尖的人物,锋芒毕露。他二十几岁的时候在德国哥廷根镇做波恩的研究生。波恩在他晚年所写的自传中说研究生奥本海默常常在别人做学术报告时(包括波恩做学术报告时)打断报告……我认识奥本海默时他已四十多岁了,已经是妇孺皆知的人物了,打断别人的报告,使演讲者难堪的事仍然时有发生。不过比起以前要少一些。佩服他、仰慕他的人很多,不喜欢他的人也不少。

     邓稼先则是一个最不要引人注目的人物。和他谈话几分钟,就看出他是忠厚平实的人。他真诚坦白,从不骄人。他没有小心眼儿,一生喜欢“纯”字所代表的品格。在我所认识的知识分子当中,包括中国人和外国人,他是最有中国农民的朴实气质的人。

     我想邓稼先的气质和品格是他所以能成功地领导各阶层许许多多工作者,为中华民族作了历史性贡献的原因:人们知道他没有私心,人们绝对相信他。

     ……

     邓稼先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所孕育出来的有最高奉献精神的儿子。

     邓稼先是中国共产党的理想党员。

     我以为邓稼先如果是美国人,    ;奥本海默如果是中国人,    。当初选聘他们的人,钱三强和葛罗夫斯,可谓真正有知人之明,而且对中国社会、美国社会各有深入的认识。

(1)、根据文章内容,给本文拟一个标题:

(2)、文章表现了奥本海默的性格和为人;表现了邓稼先性格和为人。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闲话白菜   
白菜是南北方一种极其普通的蔬菜。别看它普通,闲暇时,弄一桌“白菜宴”,既解馋又养生。
白菜栽培历史悠久,种类繁多。据考证,自从有人类以来,它就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其种类北方有胶州白、北京青白、天津绿、东北大矮白菜、山西大毛边等;南方有乌金白、蚕白菜、鸡冠白、雪里青等。
白菜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有“菜中之王”美称。用于炖、炒、熘、拌以及做馅、配菜都可以,故俗语云:“肉中就数猪肉美,菜里唯有白菜鲜。”
白菜除作为蔬菜供人们食用之外,还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古代医书《名医别录》里记载:“白菜能通利胃肠,除胸中烦,解酒毒”。清代《本草纲目拾遗》中说:“白菜汁,甘温无毒,利肠胃,除胸烦,解酒渴,利大小便,和中止嗽”,并说“冬汁尤佳”。
白菜食法颇多,从烹调方法上看,无论是炒、熘、烧、煎、烩、扒、涮、凉拌、腌制,都可做成美味佳肴,如果同鲜菇、冬菇、火腿、虾米、肉、栗子等一起烧,还可以做出很多富有地方特色的菜肴。用新鲜猪肉末制成丸子,再加大白菜红烧,这是河南地区有名的“大白菜烧丸子”。把干辣椒节过油炸,然后用醋与白菜块同炒,这是有名的“醋溜白菜”。东北有道名菜就叫“栗子烧白菜”,这道菜的特点是汁鲜味美,酥烂适口,红白黄三色相间,色、香、味兼备。此外,还有“奶汁靠白菜”、“如意白菜卷”等等一系列菜肴。
总之,白菜食用方法很多,仅入书的就有数百种,在东北,吃得最普遍的还是炖白菜汤和炖酸菜。东北人喜欢把白菜渍成酸菜,酸菜炖火锅、炖大骨头成为了东北人引以为豪的家常菜。酸菜炖大骨头端上桌后,香气缭绕,热气腾腾,骨头肉颤巍巍,丝丝缕缕,泾渭分明;酸菜晶莹剔透,油花闪烁,让人举箸之际,耳边油然想起东北腔席卷四方的断喝:“翠花,上酸菜!”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趣说九死还魂草

      ①传说在昆仑山上,生长着一种仙草,具有让人起死回生的神奇魔力。有一年民间大旱,瘟疫流行,成千上万的老百姓死于非命。住在天池中的龙女,看到人间遭受灾难,心中不忍,把生长在天池岸边的仙草偷偷带到人间,为人民治病,那些死去的百姓竟然因此死而复生。龙王得知此事后,大发雷霆,一怒之下把龙女打下凡间。龙女来到人间后,心甘情愿变成还魂草,普救众生。

      ②事实上,九死还魂草只是一个别名,其学名为卷柏。它虽名卷柏,但和柏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二者只是叶子相似而已。它属于石松纲卷柏目的一种多年生草本蕨类植物,形似佛手,高5~18厘米,主茎短粗,茎部生有多数不定根;顶端轮状丛生小枝呈莲座状,小枝扇状分叉,辐射展开,分枝有背腹之分。其叶小,异形,鳞状,腹背各两列,交互排列。九死还魂草属于由孢子繁殖的蕨类植物,没有种子,由大、小孢子囊产生的异型孢子进行传播和繁殖。

      ③植物大多喜欢生长在光照充足、土壤肥沃、雨水充沛的舒适之地,九死还魂草却喜欢把家安在海拔2000米左右的悬崖峭壁之上。这些地方通常怪石林立、土壤贫瘠、营养匮乏、蓄水能力很差,它的生长水源全靠天降雨水滋润。为了能在久旱不雨的恶劣情况下生存,九死还魂草被迫练就了一身神奇的生存“本领”,以便能够繁衍生息,薪火相传。

      ④在天气干旱的时候,它的小枝会卷起来,缩成一团,以保住体内的水分。在极度干旱的情况下,其体内水分含量甚至可以降至5%以下,几乎变成“干草”!这可是其他植物都难以承受的,因为即使生活在沙漠地区的植物,其体内的含水量也不能低于16%,否则植物细胞中的原生质就会遭受破坏而死去。而此时的九死还魂草,进入“假死”的休眠状态,长眠不醒;一旦得到雨水滋润,喝足了水,在适宜的温度下,便伸展“四肢”,悠悠醒来。

      ⑤日本有位生物学家曾发现,用九死还魂草做成的植物标本,在时隔11年之后,被浸入水中,居然“还魂”复活,恢复生机了。科学家因此称这种小草为“复苏植物”,仿佛它在干旱时睡着了,遇到水又重新醒来似的。

      ⑥九死还魂草的另一个神奇本领是“搬家”!在人们印象中,植物是不会移动的。但九死还魂草在南美洲的堂兄弟,就有这样的本领,不但可以在原地假死、伺水还魂,而且还会主动离开生长地,去寻找有水的新家。干旱季节,它们的根能自行从土壤中分离出来,然后全身卷成一个圆球,草球随风翻滚前进,一旦遇上多水的地方,草球就会展开成原状,根系重新钻到土壤里吸收水分。自然,当水分缺少、它在新家呆得不如意时,就会再次收拾行囊、外出流浪,所以,这种植物又被称作“旅行植物”。

      ⑦植物学家发现,一般的植物因干旱而过度脱水干枯后,体内细胞中的原生质就会受到破坏而死亡,即使再给它们补充水分,也不能使其恢复生命力了。九死还魂草则不同,当空气干燥时,它的枝叶能向内弯曲成拳状,防止水分过度散失;当空气湿度增大时,它又能伸展开来,吸收水分,进行正常的生理活动。更重要的是,九死还魂草细胞的原生质有着与众不同的奇妙性能,它的细胞原生质耐旱脱水性能非常强,这是因为它们的细胞里能产生抵御干旱的物质----海藻糖。海藻糖,正是帮助它们的细胞在脱水时维持较为稳定的生产代谢结构,使之在失水时也不会受损。此时,九死还魂草全身细胞都处在休眠状态,新陈代谢几乎全部停顿,像死去一样;得到水分后,全身细胞才会重新恢复正常的生理活动。

      ⑧正是九死还魂草细胞的“随机应变”,使其具备非凡的“还魂”本领,所以它不易干死,能顽强地生存下去。

阅读下面的记叙文,回答下列各题。

还原善意的本来模样

       ①故事发生在加拿大魁北克省的一个小城。

       ②一个风雪飘飞的傍晚,寒冷和积雪让往日川流不息的马路变得静谧而安详。在风雪的簇拥中,一辆白色的轿车像年迈的老人慢慢地向前蠕动,车上的鲁尼兹小小翼翼地驾驶着,他接到了儿子高烧住在医院的电话,作为父亲他必须赶到医院,守候在儿子身边。他心急如焚又全神贯注。

       ③走出不远,鲁尼兹便看到在前边不远处,有一个蹒跚的身影在晃动。善良的鲁尼兹似乎连想都没想,就把车子缓缓地停在那个身影旁边。“请问,需要我的帮助吗?”他探出头大声地问道。

④上车的是一个约有六十开外的老者,说前面不远处的农场就是自己的家,上午出来办事,没有想到回来时,公交汽车因雪大停运了,只好徒步走回去。

       ⑤主动搭载与人方便对鲁尼兹来说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了,可他没有想到这一次的善举却非比寻常。

       ⑥车在一个长长的斜坡上滑行,迎面有一辆矫车喘息着踉跄驶过来,鲁尼兹下意识的开始踩刹车,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车像醉汉一般,固执地调转车头,向路边撞去,一头撞在一棵大树上。

       ⑦等鲁尼兹醒来,他已经躺在医院里,所幸,他只是断了两根肋骨,脑部受到震荡。他急于知道老人的情形,护士告诉他,老人做了开颅手术,还在昏迷中。鲁尼兹心里猛地一沉:他的好心,竟会给老人带来如此深重的重创,这是他没有想到的,他又想起自己不太富裕的家庭,他不知该如何应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

       ⑧老人的家人来了,很友好地握了鲁尼兹的手,安慰并感谢他,感谢他对老人在风雪中的帮助。即便如此,老人的家人请来的律师还是如期而至,按着当地的法律,鲁尼兹要为自己的过失负责,承担老人百分之七十的医疗费。

       ⑨那一年的冬天似乎特别的寒冷,鲁尼兹觉得心像浸在冰冷的白色里 , 不知什么时候能走出这长长的冬季。

       ⑩老人在沉沉昏睡了二十多天后奇迹般地醒过来了,谁也没有想到,清醒后的老人,开口说的第一句话竟是“要感恩,不要赔偿,善意都是美好的,不要伤了好人的心。”家人愣住了,接着,律师也怔住了,继而,小城里的人被震住了,老人肺腑之言在人们心里引起了共鸣。小城被感动了,人们纷纷走上街头,打着“让善意不再尴尬”“拯救爱心”的条幅,为仁慈的老人募捐。一时间,爱心像空中飘飞的雪花纷至沓来,收到的善款之多,超出了人们的想象,更令人钦佩的是,老人又把这些善款全部捐出来,成立了“爱心救助基金”,专门用来帮助那些因爱而遭遇尴尬的好心人。

       ⑪多少年过去了,老人早已离开了人世,但以老人名字命名的基金却像滚雪球一样的发展壮大,爱与被爱也宛如吻合的齿轮,互相带动,循环传送,小城的人们把人性中最高贵的品德﹣﹣仁慈善良演绎的淋漓尽致。

       ⑫在魁北克省举行的最受爱戴的人物评选活动中,人们毫无争议的写上老人的名字﹣﹣卢森斯,人们这样评价老人:爱原本就是喜悦的关怀和无求的付出,当爱心遭遇法律的碰撞,善意被扭曲时,是老人还原了善意的本来模样,让人们可以毫不戒备地去爱,再没有什么能比生活在和谐有情的社会更让人愉悦和欢欣的了。

       ⑬“照亮世间的不是日月,而是人心”。倘若赠人玫瑰,手留尖刺,谁还愿赠与?每一颗爱心都是真诚美丽的,都应该得到尊重和赞赏;每一个善意都是美好的,都应该馥郁芬芳。

(选自《青年博览》2010年第23期)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像水晶一样的心愿

矫友田

    那个展台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精美的水晶饰品。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子,拿着一个紫水晶笔洗向参展的客人们展示。他打开一个小型的强光电筒,将光束对准了那个水晶笔洗,它顿时迸发出了迷人的光泽。我欣赏着那些美丽的水晶饰品,不由得想起一个与水晶有关的故事。

    很多年前,在小镇的街市一角,有一家小小的书店。那时候,他只有十二三岁,却已经是个十足的书迷了。每次跟着母亲到小镇的集市上卖鸡蛋,他总要找机会到那个小书店里呆上一会儿。

    那个小书店的老板,是一个60多岁的老者,长得又高又瘦,鼻梁上架着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他每次走进书店的时候,那位老者总是伏在柜台上看书。见他进来,老者便把眼镜往下轻轻地一按,朝他微微一笑,而后继续埋头看书。

    那时候的书店还不是开架售书。他就用两只小手扳着柜台,使劲跷着脚,仔细地浏览着摆放在书架上的书籍。每当发现自己喜欢的,他就会让老者帮忙取过来翻看一阵儿。

    他那时候上学,父母从来不给他零花钱,但他却把卖酒瓶、牙膏皮等废品换来的零钱积攒起来买书。可是那些书的定价,大都超过了他购买的能力。因此,为了购买一本喜欢的书,小男孩总是要掂量来掂量去,那位老者则不厌其烦地为他拿来拿去。在小男孩看书的时候,他也继续看自己的书。

    渐渐地,老者便记住了那个小男孩的模样。等他再走进书店的时候,老者就会主动起身,从书架上抽出一些他认为适合儿童阅读的书籍,然后递到那个小男孩的眼前说:“你看这些,有你喜欢的吗?”这也是老者对他说的次数最多的一句话。

    有些时候,小男孩站在柜台前看上半天,却因为衣兜里的钱不够,最终只能依依不舍地离开小书店。而书店的那位老者丝毫没有厌烦,他微笑着起身,将那些书一本本地放回原处。

    有一次,小男孩被书架上的一套《安徒生童话》给迷住了。然而,3.6元的定价在他的眼里是那么遥远。可他还是鼓足勇气对书店的老板说:“爷爷,这两本书可以为我留着吗?我一定会买下它们的。”

    老者微笑着点了点头,而后把唯一的那套《安徒生童话》抽出来,放到另外一个书架上去了。

    从此,为了攒够3.6元书钱,小男孩捡过蝉蜕,也偷偷地捅过蜂巢,然后将它们卖给收购站。然而两个多月之后,仍差6毛钱。

    其间,他已经往那个小书店跑了几趟。当他看到那套书还静静地躺在书架上时,他才会放下心来。然后,他就会告诉老者,他已经快要攒够书钱了。

    老者则微笑着说:“不急、不急,书一定为你留着。”

    那一天,他跟小伙伴们在河边玩耍,意外在草丛里捡到一块鸡蛋大小,像盐粒一样晶亮的石头。小伙伴都围过来看,其中一个小伙伴说:“这是水晶石,一定很值钱!”

    小男孩兴奋地问那个小伙伴:“真的吗,你说值多少钱呢?”

    那个小伙伴思忖了一会儿说:“至少可以换你想买的那套书吧。”

    于是,他把捡到的那块水晶石藏好。再一次跟母亲去小镇时,他把那块水晶石偷偷带在身上。

    他兴冲冲地跑进那家小书店,并告诉书店的老板,他今天是特意来买那套书的。之后,他从衣兜里摸出3元钱,连同那块“水晶石”一同放在柜台上。

    老者点了点那些零钱,不解地问:“怎么还差6毛钱呢?”

    那个小男孩连忙说:“您看这是一块很值钱的‘水晶石’,用它抵6毛钱行吗?”

    哦,老者恍然明白过来。他拿起那块“水晶石”端详了一会儿,摇了摇头说:“这不是水晶,而是石英,不值钱的。”

    听了之后,小男孩的脸蛋一下子红了。他从老者手中接过那块石英,连同那些零钱,失望地朝门口走去。

    老者在他身后犹豫了一下,然后喊道:“孩子,把书带走吧,这块石英我看把它摆在花盆里也不错!”

    他一边说着,一边找来一张报纸将那套《安徒生童话》包好。从那个小书店里出来的时候,那个小男孩像一下子长上了翅膀,在大街上快乐地奔跑起来。他的心情像外面的天空一样晴朗,不再有一丝伤心的云彩。

    许多年过去了,小镇早已变为繁华的城区。那家小小的书店也成为记忆里的一个符号,而那位当年卖书的老者或许也早已过世。但那个小男孩却一直珍藏着那套书,并创作出版了不少自己的作品。因为,那个小男孩就是我。

    今天,当我坐在书房里,注视着那一架架自己喜欢的书籍,忽然感觉它们不就是一块块水晶吗?当老者收下那一块石英的时候,其实他已经送给了我一块真正的水晶。或许,正是因为我拥有那么多水晶般的心愿,生活才会闪闪发亮。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植物爱听和谐音乐

       ①一群喜欢户外运动的青年男女在西双版纳勐腊县的一处原始森林,发现了一种会跳舞的树。当时,他们长途跋涉,人困马乏,有人提议就地歇息。一个活泼好动的年轻人拿出随身携带的收音机,播放了一曲轻松舒缓的乐曲。这时,奇怪的一幕出现了:只见旁边的两棵小树随着乐曲晃起身子来,滑稽可爱,随行的人全被它逗乐了。大家忘记了疲劳,跑过来欣赏小树跳舞。有人提议:“换一首曲子,换一首曲子。”又有人喊:“换快节奏的。”于是,收音机的主人调了频道,换了一曲激烈的摇滚乐。奇怪的是,刚才还在摇头摆尾的小树突然停止不动了,像是被突然吓着了似的,静静地呆立着。这是怎么回事呢?是不是它只会跳优美的舞蹈,不会跳强劲的舞蹈呢?于是,年轻人又调回刚才的频道,小树听了这优美的曲调,又开始摇头摆尾。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得出一致结论:小树喜欢轻柔、温和的曲子,不喜欢节奏强烈的乐曲。

       ②事实真是这样,小树的确是只爱听舒缓的音乐,激烈亢奋的曲调会让它进入睡眠状态。法国农科院一位专家为了验证植物的音乐细胞究竟有多浓,异想天开地把崭新的耳机套在一棵蕃茄上,每天定时播放3个小时的音乐。数周后,奇迹出现了,这棵蕃茄长势强劲,比周围任何蕃茄结的果实都多,而且个头儿大,每个果实平均重达两斤以上。

       ③还有一位科学家,每天下班后都喜欢在自家花园里拉上一段优美的小提琴曲。打理花园的妻子惊喜地发现,濒临死亡的雏菊又重新绽放了生机。不仅如此,(a)音乐就像兴奋剂,那些平常蔫头耷脑的花儿们听了音乐,一朵朵开得热烈而灿烂。后来,她的科学家丈夫翻阅资料,才明白这是小提琴的功劳。那些花儿,正是因为听了优美的音乐,才焕发了生机。它们的叶子绿得茁壮而卖力,花开得鲜艳而硕大,这让科学家欣喜万分。凭着职业的敏感,这位科学家开始思索,既然花儿这么热爱音乐,庄稼会不会也是如此呢?他开始有意识地在稻田里播放音乐。他每天上午准时来到稻田,给水稻们播放半个小时的轻柔乐曲。(b)一个月后,这片田里的水稻比普通生长的水稻要高出30多厘米 , 也就是说,是音乐代替了化肥使它们长得又高又壮。

       ④草本植物既没有听觉器官,又不具备听力系统,为什么它们接触了音乐,会产生如此大的变化呢?

       ⑤音乐,说白了是一种持续声波。在优美、轻快声波的反复刺激下,植物体内的物质分子会发生共振,那些处于休眠状态的分子,随着音乐节奏被悄悄激活,开始运动。正是这一过程促进了新陈代谢,加快了细胞分裂,大大地促进了它们的生长发育。如果适当地对植物播放音乐,它们就会不断地进行代谢和分裂,从而达到快速生长的目的。不过,一定要选择那些和谐美好、悠扬柔和的音乐来播放。反之,植物听了节奏强烈的打击乐和摇滚风,不但不会长势旺盛,还容易暴病而亡。这可绝不是闹着玩的。别看它们不会说、不会表达,但它们绝对懂得: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

(《中学生百科》)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从心所欲不逾矩

莫言

    ①少时,父亲就经常教育我们兄弟:一定要把字写好!人生来相貌丑陋,或出身贫困,那是没有办法的事。但字写不好,则完全是个人的原因。我父亲认为,只要肯下功夫,肯勤学苦练,就一定能把字写好。从书法艺术的角度来说,我父亲的话不一定正确。因为,一个没有艺术天分的人,无论如何努力,也成不了书法家。但即便是没有任何艺术天分的人,只要肯努力,也会把字写得好看一些。而只要字写得好看,即便不名一文,亦可走遍天下。

    ②为了说服我们,父亲还举过很多例子。其中一例说我们的一位先祖,去参加县太爷举办的社饮,因衣衫破旧,被那些身着绫罗绸缎的乡绅慢待。酒过数巡之后,县太爷令众乡绅赋诗写字。乡绅们先是相互推让,继而踊跃献技。我那位先祖在一旁冷笑。有人注意到了,便向县太爷汇报。最后的场面是,我那位先祖将身上的破棉袄甩掉,赤膊捉笔,饱蘸墨水,不是往纸上,而是往那白粉壁上,尽情地挥洒。一时龙飞凤舞,满壁生辉。不但字好,词也好。于是众人刮目相看。我那先祖也被县太爷请坐上席。

    ③我这先祖,有一年,去为青州某大户人家写匾。因东家招待不周,心中郁闷。只写了三字,尚余一字未写,即呼手腕病发,不能握笔,然后买驴回乡。东家心中大恼,但看看已经写出的那三个字,的确是好得不得了,只好忍气吞声,备厚礼来请。我那先祖却礼数次,终于答应将那剩下的一个字写完。东家请我先祖上车,我先祖道:“上什么车?”东家道:“去写那个字啊。”我先祖笑道:“写一个字,何必跑那么远?”言毕,从炕席下抽出一片纸,用一块破瓦片磨了一点墨,从墙角捡来一支秃笔,蘸墨挥毫,顷刻便成。见东家面有狐疑之色,我那先祖道:“拿回去贴上吧,若有丝毫差错,我从今往后就不写字了。”

    ④时隔多日,远隔数百里,只写一个字,如何能保持与那三个字的风韵、气势、大小的统一性?对此疑问,我父亲的解答是:“他已经把手‘靠’死了!”“靠”字是我故乡土语,大意是经过长期训练,手上已经有了感觉。也就是孔夫子所说的“随心所欲不逾矩”。很可惜现在已找不到我先祖所写的字,因而也就无法领略他写得到底有多么好。尽管我没能在书法方面下功夫,但通过我父亲这种讲故事式的教育,还是使我从小就对书法多了一些兴趣,对能写出一手好字的人自然也格外地尊敬和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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