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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选修9《中国小说欣赏》第四单元第7课《匡超人》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多美的夜色啊

迟子建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1)、作者在描写《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的内容时,对《丽达与天鹅》描写得很详细,为什么?

(2)、作者以“多美的夜色啊”为标题,有何深意?

(3)、“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这是作者的选择,读新书还是读老书,每个人喜好未必相同,你的看法呢?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关于多起抢劫案

老邱

    孙警官接到报案后,感觉到了案情的严重:罪犯居然不带凶器,大模大样地坐在路中间,只一句:“把钱和值钱的东西放下,等我站起来就麻烦了。”就把行人的财物给劫了。

    报案人是个青年女子,她是在下夜班的路上被劫的。那个女子面带惊恐,在孙警官的面前还不断地发抖,她边哭边说:“天也黑,路也黑,那个劫道的,坐在路中间,我骑着自行车,差一点撞了他。他说话的口气并不很横,还有点像商量。”

    “那你就把钱和金项链给他了?”孙警官有些不理解,“他又没拿刀,也没用枪逼你。”“我怎敢不给他?他不带凶器劫道,这说明他肯定是个高手。”

    孙警官做过笔录,跟报案人来到现场,那是周庄到县城必经之路的中段,全长约两公里,路两侧生长着茂密的玉米。孙警官在案发现场查看了好一阵,没发现罪犯留下的任何  踪迹后,又扩大了搜索范围,他想在玉米地里找到罪犯在作案前潜伏过、或作案后穿越玉米地逃跑的路线,结果,还是一无所获,孙警官决定蹲守。

一连几夜的蹲守,没有出现任何情况,计划便撤消了。孙警官又从周庄开始排查,可周庄连一个有劣迹的人都没有,连周庄公路沿线的县城居民中,有过前科的有几个,可均没有作案时间。案子只好搁下。

    这天早上,孙警官刚到办公室,一位六十几岁的老人,由儿子陪着,来报案,说是昨晚,老人骑自行车夜里从县城到周庄,半路被劫了,1000多元钱归了那个抢劫犯,作案经过和那个青年女子被劫一模一样,罪犯也是坐在路中间,只说一句:“把钱和值钱的东西放下,等我站起来就麻烦了。”

    孙警官说:“你才六十几岁,身体这么棒,怎么没反抗呢?”

    “你说的轻巧,那贼人胆敢不拿家伙,还坐着,绝对是个高手。”老人心有余悸地说。

    孙警官扩大了排查范围。因罪犯是在夜里作案,又是坐着,被害人无法提供体貌特征,调查陷入僵局。

    时隔几日,又一个男青年报案。他的金戒指和50元钱被劫,作案地点、作案手段,与前两起案件丝毫不差。孙警官有些冒火:“你年轻力壮,怎么不反抗?”男青年说:“他坐着劫道,不拿刀,也不带枪,证明他是有准备的,说不定玉米地里还有他的同伙呢!我可决不会为了一个金戒指搭上一条命。”

    孙警官和办案人员再次蹲守多日,还是无功而返。

    那条路上在平静了数日后,又接连发生了几起抢劫案,罪犯用的都是同样的手段。

    这次孙警官憋足了火,他每天夜里,换上女人的衣服,骑上自行车,沿那条公路往返几次,勾引罪犯上钩。工夫不负有心人,在第6天的夜里,当孙警官骑车至多次案发路段时,路中间黑糊糊坐着一人,那人不动声色,看孙警官近了,就说:“哎!哎!哎!把钱和值钱的东西留下,等我站起来就麻烦了。”

    孙警官装出吓坏了的样子,哆哆嗦嗦地往怀里掏,他想让罪犯以为是因为害怕掏不出来,从而赢得时间观察一下是否有同伙。孙警官哆嗦了半天,也掏了半天,既没有罪犯同伙的出现,罪犯也极有耐心地等着。孙警官这才放心大胆地掏出手枪,对准罪犯的脑袋,大喊一声:“我是警察,把手举起来,你被捕了。”

    罪犯乖乖地举起了双手,但依然坐着。孙警官的怒火一下就顶了上来:“你还挺牛,站起来!”

    “我早就跟你说了,等我站起来就麻烦了。”罪犯说的很平和,也没有动。

    孙警官顿时警觉起来,以为罪犯站起来是什么信号。他抓紧手枪,掏出手电四下里照照,没发现什么,回头踢了罪犯一脚,说:“你给我站起来,我倒要看看是怎么个麻烦法。”

    在孙警官的逼迫下,罪犯艰难地从屁股底下摸出一副拐杖来,晃晃悠悠地站起。这时孙警官才看清,罪犯原来是个小儿麻痹后遗症的患者。

(选自《感动中学生的100篇微型小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西溪的晴雨

郁达夫

    西北风未起,蟹也不曾肥,我原晓得芦花总还没有白,前两星期,源宁来看了西湖,说他倒觉得有点失望,因为湖光山色,太整齐,太小巧,不够味儿。他开来的一张节目上,原有西溪的一项;恰巧第二天又下了微雨,秋原和我就主张微雨里下西溪,好教源宁去尝一尝这西湖近旁的野趣。

    天色是阴阴漠漠的一层,湿风吹来,有点儿冷,也有点儿香,香的是野草花的气息。车过方井旁边,自然又下车来,去看了一下那座天主圣教修士们的古墓。从墓门望进去,只是黑沉沉,冷冰冰的一个大洞,什么也看不见,鼻子里却闻吸到了一种霉灰的阴气。

    把鼻子掀了两掀,耸了一耸肩膀,大家都说,可惜忘记带了电筒,但在下意识里,自然也有一种恐怖、不安和畏缩的心意,在那里作恶,直到了花坞的溪旁,走进窗明几净的静莲庵堂去坐下,喝了两碗清茶,这一些鬼胎,方才洗涤了个空空脱脱。

    游西溪,本来是以松木场下船,带了酒盒行厨,慢慢儿地向西摇去为正宗。像我们那么高坐了汽车,飞鸣而过古荡、东岳,一个钟头要走百来里路的旅客,终于是难度的俗物。但是俗物也有俗益。你若坐在汽车座里,引颈而向西向北一望,直到湖州,只见一派空明,遥盖在淡绿成阴的斜平海上;这中间不见水,不见山,当然也不见人,只是渺渺茫茫,青青绿绿,远无岸,近亦无田园村落的一个大斜坡,过秦亭山后,一直到留下为止的那一条沿山大道上的景色,好处就在这里,尤其是当微雨朦胧,江南草长的春或秋的半中间。

    从留下上船,回环曲折,一路向西向北,只在芦花浅水里打圈圈;圆桥茅舍,桑树蓼花,是本地的风光,还不足道;最古怪的,是剩在背后的一带湖上的青山,不知不觉,忽而又会得移上你的面前来,和你点一点头,又匆匆的别了。

    摇船的少女,也总好算是西溪的一景;一个站在船尾把摇橹,一个坐在船头上使桨,身体一伸一俯,一往一来,和橹声的咿呀,水波的起落,凑合成一大又圆又曲的进行软调;游人到此,自然会想起瘦西湖边,竹西歌吹的闲情,而源宁昨天在漪园月下老人祠里求得的那枝灵签,仿佛是完全的应了,签诗的语文,是《庸风·桑中》章末后的三句,叫做“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此后便到了交芦庵,上了弹指楼,因为是在雨里,带水拖泥,终于也感不到什么的大趣,但这一天向晚回来,在湖滨酒楼上放谈之下,源宁却一本正经地说:“今天的西溪,却比昨日的西湖,要好三倍。”

    前天星期假日,日暖风和,并且在报上也曾看到了芦花怒放的消息;午后日斜,老龙夫妇,又来约去西溪,去的时候,太晚了一点,所以只在秋雪庵的弹指楼上,葫磨了半日之半。一片斜阳,反照在芦花浅渚的高头,花也并未怒放,树叶也不曾凋落,原不见秋,更不见雪,只是一味的晴明浩荡,飘飘然,浑浑然,洞贯了我们的肠腑。老僧无相,烧了面,泡了茶,更送来了酒,末后还拿出了纸和墨,我们看看日影下的北高峰,看看庵旁边的芦花荡,就问无相,花要几时才能全白?老僧操着缓慢的楚国口音,微笑着说:“总要到阴历十月的中间;若有月亮,更为出色。”说后,还提出了一个交换的条件,要我们到那时候,再去一玩,他当预备些精馔相待,聊当作润笔,可是今天的字,却非写不可。老龙写了“一剑横飞破六合,万家憔悴哭三吴”的十四个字,我也附和着抄了一副不知在哪里见过的联语:“春梦有时来枕畔,夕阳依旧上帘钩。”

    喝得酒醉醺醺,走下楼来,小河里起了晚烟,船中间满载了黑暗,龙妇又逸兴遄飞,不知上那里去摸出了一枝洞箫来吹着。“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倒真有点像是七月既望,和东坡在赤壁的夜游。

一九三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远山

张世勤

    莽莽苍苍,四面青山。孤独的牛车,远远望去像一个小黑点,在大山深处移动。

    父亲刚逝,他的心情低沉而忧郁。今天天气放晴,他该出山,但他只能一个人驾着牛车出山了。

    他和父亲在这深山里已经二十多年,习惯了每天植树、护林、砍柴、卖柴这一套步调,从未感觉到日子有丝毫的单调,现在,父亲不在了,从今天开始他得习惯一个人出山。

    山路崎岖,又是一个转弯,转过弯去就是一个长长的缓坡,然后再转弯。这条山路他早已烂熟于心,每到一处转弯,他都要提醒父亲:爹,转弯了。可他再也听不见父亲的回答,父亲的确是不在了!

    不知什么时候,车竟然停下了,停在了一个转弯处。这种情况从前还未有过, 他说,咱们赶路吧,牛却仍然未动。他抚着牛,竟看到牛眼里闪着迷惘。这头牛,当年是父亲接生的,难道它还记着父亲对它的好?他也再次想起父亲,叹口气,自言自语地说,唉,爹,转弯了。

    没想到,这一说,牛迈开步子,熟练地转过弯去。他终于明白,牛跟他一样, 都习惯了父亲坐在车上,习惯了每到转弯处的提醒,现在到了转弯处,他不说话, 牛就有些慌,不知该怎么办。也许,他和牛都需要一个转弯的过程。明白过来之后,接下来的路就顺畅得多了。到转弯处,他还是像往常一样,给父亲说一声:爹,转弯了。这么喊,又像是喊牛。望着老成持重的牛,他突然觉得把它看作父辈,似乎也没什么错。父亲和牛的秉性是一样的。

    过了些日子,他再次从山外回来的时候,牛车上不再那么空荡荡的了,而是坐着一个年轻的女人。年轻的女人穿着红红的上衣,充满着对大山的新奇。过去,出山进山,远远看去都是一个小黑点,而现在却是一抹鲜红。这抹红,在青山绿水之间,想掩映都掩映不住。

    年轻的女人是他在山外认识的。每次木柴装车后,他都要带上一种小山果,红红的,是他打柴时顺手摘下的,不为卖钱,只供人品尝。半品半尝之间,木柴也就卖出去了。后来年轻的女人就来了,问他,卖的?他说,不是,随便让人吃的。真的?真的。第二天,他刚摆下摊,一小堆红山果红红地映着。年轻女人又来了。她说,你怎么不卖呢?他说,山里有的是,不值钱。

    第三次来的时候,年轻的女人问,你叫什么?他说,叫青树。住在山里?是的。你不觉得枯燥吗?不枯燥,山里有山鸡、野兔,山树上有樱桃、山楂……什么都有。年轻的女人说,你怎么不问我叫什么。他便问,你叫什么?年轻的女人说,我叫红苗。

    此后,每次红苗都很准时地来到青树的摊前,一边与青树拉呱,一边吃着红山果。青树觉得卖柴原来挺有意思,怎么过去就没觉得呢!

    红苗决计要跟着青树进山了。红苗坐在牛车上向大山深处走去。新鲜的空气裹挟着她,蓝天白云笼罩着她,她觉得天地一下子宽广了。她对青树说,我想告诉我爹。青树说,怎么告诉,他听不见。红苗说,我喊。绵延的群山让红苗柔软的心情无限地舒展。她两手打个弧放在嘴边:爹,我转弯了。

    牛听了红苗的话,先是一愣,然后就要转弯,青树忙抚着牛头,轻声说:不是喊你,是喊她爹的。牛似乎明白了青树的意思,不好意思地吧嗒了几下眼皮。第二天,青树要去打柴,红苗说今天不打柴了。今后也不打柴了。青树不解,红苗说我们可以种菜、卖山果。山果是山树自己结的,摘下来,是顺手的事,怎么可以拿去卖呢?红苗说树不也是自己长的吗?山果咱们也可以自己种啊。

    青树第一次驾着空空的牛车出山了,一路上,他不断地跟牛说转弯了,也像是给自己说。

    在这大山深处,青树知道,转一个弯,就能看到一片不一样的树,开一壁不一样的花。是不是过日子的路也要这样走,要不断地转个弯才好呢?

    一年后,青树栽培种植的各色山果和蔬菜都成了小镇上的抢手货。红苗像做窝的小鸟一样勤快,开发出的品种有二三十个之多。青树出山的牛车上,不再只是一些硬邦邦的木柴,而是瓜果梨枣,色彩缤纷。打这,去一趟山外,青树就会装回一袋子钱。

    这天青树从山外回来,丰盛的菜肴让他想到了爹留下来的酒葫芦。喝了酒的青树抓着红苗的手,对着群山,高声大喊:爹。房前的老牛便“哞”一声。青树喊:爹,我转弯了。房前的老牛便“哞”一声。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很年轻时就认识他了,因为他承做我父亲的靴子。他和他哥哥合开一家店,店房有两间打通的铺面,开设在一条横街上——这条街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在那时,它却是坐落在伦敦西区的一条新式街道。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我还记得,要想说明橱窗里那些靴子为什么老不更换,我总觉得很为难,因为他只承做定货,并不出售现成靴子;要说那些都是他做得不合脚而被退回来的靴子,那似乎是不可想象的。是不是他买了那些靴子来做摆设的呢?这好像也不可思议。把那些不是亲手做的皮靴陈列在自己的店里,他是决不能容忍的。而且,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

    二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另一个人的名字了——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在里面,现在已缩成一小间,店堂的楼梯井口比以前更黑暗、更充满着皮革气味。我也比平时等了更长的时间,才看到一张面孔向下边窥视,随后才有一阵趿拉着木皮拖鞋的踢踏声。最后,他站在我的面前了;他透过那副生了锈的铁架眼镜注视着我说:

    “你是不是先生?”

(节选自高尔斯华绥《品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父亲的东篱

李汉荣

    ①说起来,我也算是个诗人,性情质朴、诚恳、淡远。古国诗史三千年,我最喜欢陶渊明。南山啊,东篱啊,菊花啊,田园啊,归去来啊,桑树颠啊,这些滴着露水粘着云絮的词儿,在我心里和笔下,都是关键词和常用意象。

    ②可是,翻检我自己,自从离开老家,进了城,几十年来,我没有种过一苗菜,没有抚摸过一窝庄稼,没有刨过一颗土豆,连一根葱都没有亲手养过。几十年了,没有一只鸟认识我,没有一片白云与我交换过名片,没有一只青蛙与我交流过对水田和稻花香的感受,没有一只蝈蝈向我传授民谣的唱法。那些民谣都失传了,只在更深的深山里,有几只蛐蛐,丢三落四哼着残剩的几首小调。

    ③其实,不说别的,就说我的鞋子吧,我的鞋子,它见过什么呢?见过水泥、轮胎、塑料、污水、玻璃、铁钉、痰迹、垃圾,见过无数的、大同小异的鞋子吧。

    ④从这阅历贫乏的鞋子,就可以看出我们是多么贫乏,就可以看出我们离土地、离故乡、离田园,离得有多么远,我们离得太远太远了。

    ⑤我一次次钻进《诗经》里,寻找公元前的露水和青草,绿化、净化和湿化一下我龟裂的心魂;有时就一头扎进唐朝的山水里,吸氧,顺便闻闻纯正的酒香,在李白们的月夜走上几个通宵,揣上满袖子清凉月光,从唐朝带回家里,在沉闷办公室里,也放上一点清凉和皎洁,用以清火消毒,解闷提神,修身养性。

    ⑥这些年,也许年龄渐长的原因,“拜访”陶渊明就成了我经常要做的事,动不动就转身出走,去渊明兄那儿,在东篱下,深巷里,阡陌上,桑树颠,有时就在他的南山,靠着一块石头坐下,久久坐着,一直到白云漫过来漫过来,把我很深地藏起来,藏在时光之外。

    ⑦我以为这就不错了,觉得也在以自己的微薄心智和诚恳情思,延续着古国的诗脉和诗心,延续着田园的意趣和意境,延续着怀乡恋土的永恒乡愁。

    ⑧直到2001年初夏的一天,我才突然明白:我的这些孤芳自赏、不无优越感的做法和想法,只是我的自恋,带着几分小资情调和审美移情的自恋,这自恋被一厢情愿地放大了,放大成了关乎诗史、文脉、乡愁的延续了。

    ⑨为什么是在那天,我才突然明白这些呢?

    ⑩那天下午,我回到老家李家营,立夏刚过,天朗气清,小风拂衣,温润暖和,我沿麦田里的阡陌,横横竖竖走了一阵,其实,若是直走,一会儿就到家,我想多走一会儿田埂,所以,横的、竖的阡陌我都走了个遍,横一下,竖一下,就在田野里写了好几个“正”字。因为我的父亲名叫正德。然后,我就到了家。

    ⑪走进老屋院子,看见父亲正在维修菜园篱笆。他用竹条、青冈木条、杨柳树枝,对往年的篱笆进行仔细修补。菜园里种着莴笋、白菜、茄子、包包菜、芹菜,一行行的葱和蒜苗,荠荠菜算是乡土野菜,零星地长在路坎地角,像是在正经话题里,顺便引用几句有情趣有哲理的民间谚语。指甲花、车前草、薄荷、麦冬、菊、扫帚秧等花草,也都笑盈盈站在或坐在篱笆附近,逗着一些蛾子、虫子、蝴蝶玩耍。喇叭花藤儿已经开始在篱笆上比画着选择合适位置,把自己的家当小心放稳,揣在怀里的乐器还没有亮出来,就等一场雨后,天一放晴,它们就开始吹奏。

    ⑫“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我忽然想起陶渊明的诗句。但是,此刻,在这里,在人境,结庐的,不是别的哪位诗人,是我父亲,是我种庄稼的父亲,是我不识字、不读诗的父亲。但是,实实在在,我的不读诗的父亲,在这人境里,在菜园里,仔细编织着篱笆,编织着他的内心,编织着一个传统农人的温厚淳朴的感情。我的不读诗的父亲,他安静地在人境里,培植着他能感念也能让他感到心里安稳的朴素意境。

    ⑬“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当然,此时正值初夏,还不是采菊的时候,菊,连同别的花草和庄稼,都刚刚从春困中醒来不久,都刚刚被我父亲粗糙而温和的手,抚摸过和问候过,父亲还在它们的脚下轻轻松了土,培了土,以便它们随时踮起脚,在农历的雨水里呼喊和奔跑。而当到了删繁就简的秋天,夏季闷热的雾散去,头顶的大雁捎来凉意,我的父亲也会在篱笆边,坐在他自己亲手做的竹凳上,面对村子边漾河岸上的柳林,向南望去,他会看见一列列穿戴整齐的青山,正朝他走来,那是巴山,我们世世代代隔河而望的南山。

    ⑭我突然明白了:我的不识字的父亲,正是他在维护陶渊明的“东篱”。

    ⑮而我呢?我读着山水之诗,其实是在缓解远离山水的郁闷,同时用山水之诗掩护我越来越远地远离山水。我写着故园之词,其实是在填补失去故园的空虚,同时让故园之词陪着我越来越远地告别故园。我吟着东篱之句,其实是在装饰没有东篱的残缺,同时让东篱之思伴着我越来越远地永失东篱。

    ⑯于是,在那天下午,我无比真诚地感激和赞美了我的父亲。是的,是的,我那不识字、不读诗的父亲,他不知道诗为何物,他不知道陶渊明是谁,但是,正是我的父亲,和像我的父亲一样的无数种庄稼的父亲们,正是他们,一代代的父亲们,延续和维护着陶渊明的“东篱”,延续着古国的乡愁和诗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子夜(节选)

茅盾

    虽然此时他已经坐在一九三○年式的汽车里,然而并不是他对儿子妥协。他早就说过,与其目击儿子那样的“离经叛道”的生活,倒不如死了好!他绝对不愿意到上海。荪甫向来也不坚持要老太爷来,此番因为土匪实在太嚣张,而且邻省的共产党红军也有燎原之势,让老太爷高卧家园,委实是不妥当。这也是儿子的孝心。吴老太爷根本就不相信什么土匪,什么红军,能够伤害他这虔奉文昌帝君的积善老子!但是坐卧都要人扶持,半步也不能动的他,有什么办法?他只好让他们从他的“堡寨”里抬出来,上了云飞轮船,终于又上了这“子不语”的怪物——汽车。

    汽车发疯似的向前飞跑。吴老太爷向前看。天哪!几百个亮着灯光的窗洞像几百只怪眼睛,高耸碧霄的摩天建筑,排山倒海般地扑到吴老太爷眼前,忽地又没有了;光秃秃的平地拔立的路灯杆,无穷无尽地,一杆接一杆地,向吴老太爷脸前打来,忽地又没有了;长蛇阵似的一串黑怪物,头上都有一对大眼睛放射出叫人目眩的强光,啵——啵——地吼着,闪电似的冲将过来,准对着吴老太爷坐的小箱子冲将过来!近了!近了!吴老太爷闭了眼睛,全身都抖了。他觉得他的头颅仿佛是在颈脖子上旋转;他眼前是红的,黄的,绿的,黑的,发光的,立方体的,圆锥形的,——混杂的一团,在那里跳,在那里转;他耳朵里灌满了轰,轰,轰!轧,轧,轧!啵,啵,啵!猛烈嘈杂的声浪会叫人心跳出腔子似的。

    不知经过了多少时候,吴老太爷悠然转过一口气来,有说话的声音在他耳边动荡:“四妹,上海也不太平呀!上月是公共汽车罢工,这月是电车了!上月底共产党在北京路闹事,捉了几百,当场打死了一个。听三弟说,各工厂的工人也都不稳。随时可以闹事。时时想暴动。三弟的厂里,三弟公馆的围墙上,都写满了共产党的标语……”

    “啊哟!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许多不要性命的人!——可是,四妹,你这一身衣服实在看了叫人笑。这还是十年前的装束!明天赶快换一身罢!”

    是二小姐芙芳和四小姐蕙芳的对话。吴老太爷猛睁开了眼睛,只见左右前后都是像他自己所坐的那种小箱子——汽车,都是静静地一动也不动。不知从什么高处射来的一道红光,又正落在吴老太爷身上。这里正是南京路同河南路的交叉点,所谓“抛球场”。东西行的车辆此时正在那里静候指挥交通的红绿灯的命令。

    蕙芳偷眼看一下父亲,又看看左右前后安坐在汽车里的时髦女人,轻声说:“可不是。乡下女人的装束也是时髦得很呢,但是父亲不许我——”

    像一枝尖针刺入吴老太爷迷惘的神经,他心跳了。他的眼光本能地瞥到二小姐芙芳的身上。他第一次意识地看清楚了二小姐的装束;虽则尚在五月,却因今天骤然闷热,二小姐已经完全是夏装:淡蓝色的薄纱紧裹着她的壮健的身体,袖口缩在臂弯以上,露出雪白的半只臂膊。一种说不出的厌恶,突然塞满了吴老太爷的心胸,他赶快转过脸去,不提防扑进他视野的,又是一位半裸体似的只穿着亮纱坎肩,连肌肤都看得分明的时装少妇,高坐在一辆黄包车上,翘起了一只赤裸裸的白腿。 “万恶淫为首”!这句话像鼓槌一般打得吴老太爷全身发抖。然而还不止此。吴老太爷眼珠一转,又瞥见了他的宝贝阿萱(吴老太爷之子,排行第七)却正张大了嘴巴,出神地贪看那位半裸体的妖艳少妇呢!老太爷的心卜地一下狂跳,就像爆裂了似的再也不动,喉间火辣辣地,好像塞进了一大把的辣椒。

    此时指挥交通的灯光换了绿色,吴老太爷的车子便又向前进。冲开了各色各样车辆的海,冲开了红红绿绿的耀着肉光的男人女人的海,向前进!机械的骚音,汽车的臭屁,和女人身上的香气,霓虹电管的赤光——一切梦魇似的都市的精怪,毫无怜悯地压到吴老太爷朽弱的心灵上,直到他只有目眩,只有耳鸣,只有头晕!直到他的刺激过度的神经像要爆裂似的发痛,直到他狂跳不歇的心脏不能再跳动!

    呼噜呼噜的声音从吴老太爷的喉间发出来,但是都市的骚音太大了,二小姐,四小姐和阿萱都没有听到。老太爷的脸色也变了,但是在不断的红绿灯光的映射中,谁也不能辨别谁的脸色有什么异样。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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