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中国小说欣赏》人教版语文选修第八单元第15课《吴老太爷进城》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文本,完成以下问题。

山高水长一青松

 “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脚踏着祖国的大地,背负着民族的希望,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这首铿锵有力、英姿勃发的解放军军歌历经70余年而成经典。它的词作者——诗人公木先生,一生写过许多激昂奋进的诗歌,而他本人,更是以生命谱写着壮丽的诗篇。

公木原名张永年、张松如,1910年6月21日出生于河北辛集一个农民家庭。1928年,他先后考入辅仁大学和北平大学第一师范学院,并参加左联等组织,宣传抗日救亡。1938年,28岁的公木西渡黄河到延安,在抗大学习4个月,并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木创作的军歌诞生在延安的窑洞里。1939年初,公木留在抗大政治部宣传科担任时事政策教育干事,同在一个科里的朝鲜来的郑律成任音乐指导,无意中发现了公木的一篇短诗《子夜岗兵颂》,并谱成一首独唱歌曲。自此,他们一个写诗、一个写曲儿结为了合作伙伴。

“声为乐体,诗为乐心”,这是公木的观点。事实上,也正是公木、郑律成这对绝佳组合,创作出一曲永流传的乐章。公木在昏暗的窑洞里,相继写出《八路军军歌》、《八路军进行曲》、《快乐的八路军》、《八路军与新四军》、《骑兵歌》、《炮兵歌》和《军民一家》的歌词,加上原来的《子夜岗兵颂》一共8首。1940年5月,《八路军军歌》和《八路军进行曲》两支歌刊登在总政主编的报刊上。1942年5月,公木参加了延安文艺座谈会。周扬向毛泽东介绍公木,说“这是公木,写八路军军歌的”。毛泽东的话让公木终生难忘:“写兵好,唱兵好,演兵好!”

1951年,《人民解放军进行曲》被改名为《人民解放军军歌》;1988年7月25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将这首歌正式确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

《东方红》这首歌曲人们耳熟能详,公木就是《东方红》的修改定型者。新华社2001年为《公木文集》出版刊发的新闻稿件中写道:“公木……修改定型的《东方红》等歌曲家喻户晓。”1945年8月,公木随东北文艺工作团奔赴东北,在行军途中写过一首短诗《出发》,开头两句便是“共产党,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而结尾则是“哪里有了共产党,哪里人民得解放”。公木后来回忆说:当时并未想到这会成为后来的名歌《东方红》的一个唱段,但肯定是在唱《移民歌》时顺势联唱下来的。《移民歌》又叫《毛主席领导穷人翻身是由当地歌手李有源和李增正叔侄创作。1945年10月,东北文艺团到达沈阳,决定把《移民歌》改成一支可供演唱的歌曲,公木又对歌词进行了整理修改。这样,最终《东方红》第一次在解放区唱响。之后,《东方红》很快唱遍沈阳,并红遍东北,传唱到关内。

20世纪60年代,电影《英雄儿女》风靡一时,这部电影的主题曲“风烟滚滚唱英雄,四面青山侧耳听。晴天响雷敲金鼓,大海扬波作和声……”《英雄赞歌》的词作者正是公木。 1963年,长春电影制片厂的编导武兆堤、主演田方和作曲家刘炽找到公木,提出要公木给《英雄儿女》写主题歌歌词。公木听完故事情节和主题思想后,心情激动不已,不禁想起自己经历的战火纷飞的前沿阵地。他想起自己20世纪50年代初写的诗作《烈士赞》的诗句:当你抱起爆炸筒/和敌人一同粉碎——/敌人永远化作脚下的污泥/你就变为一颗灿烂的金星……依托这个基础进行创作,《英雄赞歌》的初稿就酝酿成熟了。

公木事后回忆说,他是怀着对战士、对部队一种真挚的感情动笔的。虽说故事情节是听来的,但却已融入自己的心灵世界。

公木是滹沱河的儿子,他对家乡自始至终怀有最真挚的感情。1992年他将日本友人赠送的礼金50万日元悉数捐赠辛集市教育局,设立“薪火奖学金”,至今已颁发十几届,惠泽了许多家乡学子。1996年他又将自己毕生积累搜求的三万册个人藏书、手稿、奖牌和近百幅名家字画全部捐赠辛集市。1998年10月去世后,他的藏书及字画珍藏等遗物也按照他的遗愿被全部捐赠家乡。

公木先生说过:“不以诗篇为生命,而以生命做诗篇。”他的如诗一般的崇高精神还会时时扑面而来——惠泽他的家乡人民,惠泽华夏儿女,令人高山景行。

                                                          《文史参考》

(1)、诗人公木先生一生创作了许多壮丽的诗篇,他的成就主要有哪几方面?请简要概括并分析。

(2)、文章引用歌词开头,这样写有什么作用?简要分析。

(3)、“不以诗篇为生命,而以生命做诗篇”,这句话中体现了公木先生的人生态度,给你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本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老人们

【奥地利】里尔克

    彼得·尼古拉斯先生在他75岁那年已把许许多多事情忘记了:他不再有悲哀的回忆和愉快的回忆,也不再能分清周、月和年。只是对一天中的变化,他还算依稀有点印象。他目力极差,而且越来越差;落日在他看来只是一个淡紫色的光团,而早上这个光团在他眼里又成了玫瑰色。但不管怎么讲,早晚的变化他毕竟还能感觉出来。一般地说,这样的变化使他讨厌;他认为,为感觉出这变化而花力气,是既不必要而又愚蠢的。春天也好,夏天也好,对于他都不再有什么价值。他总归感到冷,例外的时候是很少的。再说,是从壁炉取暖,还是从阳光取暖,在他也无所谓。他只知道,用后一种办法可以少花许多钱。所以,他每天便颤颤巍巍地到市立公园去,会在一株菩提树下的长靠椅上,在孤老院的老彼庇和老克里斯多夫中间,晒起太阳来。

    他这两位每天的伙伴,看模样比他年岁还大一些。彼得·尼古拉斯先生每次坐定了,总要先哼唧两声,然后才点一点脑袋。这当儿,他左右两边也就机械地跟着点起头来,好像受了传染似的。——随后,彼得·尼古拉斯先生把手杖戳进砂地里,双手扶着弯曲的杖头。再过一会儿,他那光光的圆下巴又托在了手背上。他慢慢向左边转脸去瞅着彼庇,尽目力所能地打量着他那红脑袋。彼庇的脑袋就跟个过时未摘的果子似的,从臃肿的脖子上耷拉下来,颜色也似乎正在褪掉,而他那宽宽的白色八字须,在须根处已脏得发黄了。彼庇身体前倾,胳膊支在膝盖上,时不时地从握成圆筒形的两手中间向地上吐唾沫,使他面前已经形成一片小小的沼泽地。

    彼得先生看不出彼庇有什么变化,便让支在手背上的下巴来了一个180度的旋转。克里斯多夫刚刚流了一点鼻涕,彼得先生看见他正用歌特式的手指头儿,从自己磨得经纬毕现的外套上把最后的痕迹弹去。他体质孱弱得难以置信;彼得先生在还习惯于对这事那事感到惊奇的时候,就反复地考虑过许多次:骨瘦如柴的克里斯多夫怎么能坚持活了一辈子,而竟未折断胳膊和腿儿什么的。他最喜欢把克里斯多夫想像成一棵枯树,脖子和腿似乎都全靠粗大的撑木给支持着,眼下,克里斯多夫却够惬意的,微微地打着嗝儿,这在他是心满意足或者消化不良的表示。同时,他在没牙的上下颚之间还老是磨着什么;他那两片薄薄的嘴唇,看来准是这样给磨锋利了的。看样子,他的懒惰的胃脏已经消化不了剩下的光阴,所以只好尽可能这样一分一秒地咀呀,嚼呀。

    彼得·尼古拉斯先生把下巴转回了原位,睁大一双漏泪眼瞅着正前方的绿荫。他耷拉了眼皮,可并没打瞌睡。他听见                           。彼庇骂的要么是一只狗,要么是一个小孩,他们老跑到跟前来打搅他。彼得·尼古拉斯先生还听见远处路上有人耙砂砾的声音,过路人的脚步声音以及附近一只钟敲12点的声音。他早已不跟着数这钟声了,可他却仍然知道时间已是正午;每天都同样地敲呀,敲呀,谁还有闲心再去数呢。就在钟声敲最后一下的当儿,他耳畔响起了一个稚嫩可爱的声音:“爷爷——吃午饭啦!”

    彼得·尼古拉斯先生撑着手杖吃力地站起身来,伸出一只手抚摸那个10岁小女孩的一头金发。小女孩每次都从自己头上把老人枯叶似的手拉下去,放在嘴唇上吻着。随后她爷爷便向左点点头,向右点点头。他左右两边也就机械地点起脑袋来。孤老院的彼庇和克里斯多夫每次都目送着彼得·尼古拉斯先生和金发小姑娘,直至祖孙二人被面前的树丛遮住。

    偶尔,在彼得·尼古拉斯先生坐过的位子上,躺着几朵可怜巴巴的小花儿,那是小姑娘忘在那里的。瘦骨嶙峋的克里斯多夫便伸出歌特式的手指去拾起它们来,回家的路上把它们捧在手里,像什么珍宝似的。——这时候红脑袋的彼庇就要鄙夷地吐唾沫,他的同伴羞得不敢瞧他。

回到孤老院,彼庇却抢先进卧室里去,就跟完全无意似地把一个盛满水的花瓶摆在窗台上,然后便坐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等克里斯多夫把那几朵可怜巴巴的小花儿插进花瓶中去。(1)联系上下文,在空格内填写一句话,使语意连贯。

答案:克里斯多夫上下颚磨动的轻轻的声音(或打嗝声)以及彼庇响亮地吐唾沫和拖长的咒骂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秋风台

人们都叫我徐夫人。一个很女性的名字。但我是把匕首,是天底下最锋利最毒性的匕首。

  我是徐夫人铸造的。徐夫人也不是女性,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壮士,可惜他已经死了。他是闻名战国的铸造师。铸造师是不应该参与政治的。所以徐夫人造出我来,就跳进了铸造炉里。在他融化的短暂过程中,他的灵魂就移植到了我的身上,我也就成了新的徐夫人。

  我被燕太子丹从赵国带到了燕国,交给了荆轲。我知道荆轲是另一个壮士。但我来到燕国,看到的却是另一个荆轲。他那时候已经被太子丹拜为了上卿,整天住豪华公馆,食美味佳肴,赏珍奇玩物,阅天下美色。这真让我有些怀疑他壮士的身份,我甚至认为他是一个蹭吃蹭喝的高级食客了。

  但太子丹好像很有耐心,整个夏天,他就陪着荆轲,纵容着荆轲。那天,在白洋淀畔的易水河边,划船累了,荆轲把我放在了一株柳树下,然后翘起长腿枕着一把蒲草呼呼睡去。太子丹守在他的身旁。雨后的蛙鸣潮水一样袭来,搅了荆轲的好梦。荆轲拾起瓦片向河里投去。蛙声还在继续。荆轲恼怒地起身寻找瓦片,没有找到。一抬头,太子丹捧来了一堆金瓦。他毫不犹豫地把金瓦全部掷进了河里,那蛙声立即止住了。荆轲拍拍手,又兀自睡去。

  游玩结束,离开易水河,他们骑着千里马返回蓟城。行到半路,荆轲对太子丹说,前面有个饭店,吃点东西再走吧,我肚子有些饿了。丹说,荆上卿想吃什么呢?荆轲下得马来,伸伸懒腰,这乡村小店,随便吃点吧,看看有没有新鲜的马肝,那玩意儿很下酒呢!

  果真还有马肝。马肝味道很鲜美。荆轲就多吃了一些,多喝了一些。我在荆轲的腰间随着他的身子不停地晃动,连我都被晃醉了。等我和荆轲晃到饭店门口的时候,一辆马车早已等在了那里。荆轲说,不坐车,我骑马,把那匹千里马牵来!丹说,千里马已经埋了,它的肝现在就在你肚子里!

  荆轲没说什么,依然摇晃着坐上了马车。

  回到蓟城,太子丹又设宴华阳台,还把荆轲的市井朋友高渐离请了来。酒至酣处,高渐离击筑而歌。荆轲拦住了高渐离,我整天听你的筑声,早就烦了,你歇会儿!太子,来点新鲜的怎么样?

  很快,太子就把虞美人叫来了。虞美人献上了一首《易水谣》。荆轲听着曲子,眼睛盯住了虞美人那双细腻灵巧的手,那手十指尖尖,毫无瑕疵,熠熠生辉。他不禁赞出声来,好。丹就笑着说,虞美人,你以后就专门为荆上卿弹奏吧!荆轲摆摆手,涨红了脸,不不不,太子,我哪能夺人所爱昵?我是说虞美人的那双手好,真是太好了,没有这双手,绝对不会有这样动听的音乐!

  宴会结束了,荆轲带着我返回公馆。茶桌上,太子早命人准备好了茶点。荆轲揭去了茶点上面的玉巾。令荆轲意想不到的是,一双手鲜活整齐地露了出来。我认识,那是虞美人的手。

  玉巾就在荆轲的手里慢慢地飘落在地,那玉巾我想还会飘落千百年。就在玉巾飘落的时候,我看见荆轲的嘴角抽动了几下,似乎有话要说,但没说出来。可我已经读懂了他的嘴角,他是想说,是时候了……

  夏尽秋来,真的是时候了。太子丹已经沉不住气了。秦军大将王翦已经攻破赵国,屯兵白洋淀边。大兵即将压过燕境。樊於期的头颅拿到了,燕地督亢地图准备好了,助手秦舞阳报到了。我已经被浸了剧毒。为了验证毒效,丹还拿囚犯做了实验。他用我划破了囚犯的皮肤。那个倒霉鬼只留出了一丝血,就无声无息地去了他早晚要去的地方。

  现在,我就躺在那个黑色的匣子里,包裹着我的是那张燕地督亢地图。在另一个红色的匣子里,躺着的是樊於期的人头。我在匣子里亢奋跳跃,把匣子弄得啪啪作响。

  我知道,丹已经把荆轲送到了易水河畔的秋风台。秋风激荡,天空昏暗,前途漫漫。荆轲慢慢地走上了秋风台。他望望卫国的方向,那里是他的家乡。他望望燕国的方向,那里是他客居的地方,是太子丹收留了他,给了他做大英雄的机会。他又望望脚下的易水河,他看见了他投掷在河里的金瓦……蓦然间,他一抖征袍,一伸脖颈,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呐喊: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秋风台下的好友高渐离流着眼泪拼命地击筑和之,穿着白色衣帽的太子丹和送行的人群哗啦跪成了一片。

  荆轲歌罢,抱起两个匣子,连看也没看秦舞阳一眼,就上了车子。车子向西绝尘而去。我在兴奋的颠簸之中,却听到了荆轲喃喃地自语,太子,你太心急了,我在等一个人,那个人还没到啊!

  我们到了咸阳,去刺秦王嬴政。但我们没有成功。秦舞阳退了。荆轲死了。他先是被秦王刺中左腿,然后就是被肢解了八段。其实荆轲满可以刺杀秦王的,但他只是割下了秦王的半截衣袖。其实我也是满可以刺杀秦王的,因为我有徐夫人的魂灵。但我只是脱离荆轲之手穿过秦王的耳畔,深深地扎在了那个铜柱子上。来到了秦国,我才明白秦王是刺杀不得的。荆轲为了报答太子丹,不得不走这一遭。而我,为了成就荆轲,不至于让他成为千古罪人,我只能成为千古罪刃!就在我扎进铜柱的那一瞬间,我恍惚听到了易水河哗哗的水声和秋风台飒飒的风声,我终于明白,荆轲等待的那个人,其实是太子丹。是另一个太子丹。是能够让燕国强盛于秦的太子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主角

陈彦

    很多年后,成名后的忆秦娥记得,改变她命运的时刻,是一个太阳特别暴烈的下午。她正在家对面山坡上放羊,头上戴了一个用柳条编的帽圈子,柳叶都被太阳晒蔫干了。她娘突然扯破喉咙地喊叫,说她舅回来了。

    她随娘赶场子,到几十里地外,看过几回县剧团的戏,见她舅可神气了。戏要开演前,他朝靠背椅子上一坐,二郎腿一跷,还给腿面子上垫一块白白的布。他噗噗地吹开茶水上的浮沫,呷几口茶后,才从一个长布套里,掏出一对就像两根“筷子”的鼓槌来。“筷子”头朝鼓皮上一压,眼看“筷子”都要折断了,可手一松,又立即反弹得溜直。几个敲锣、打铙的,看着“筷子”的飞舞,还有她舅嘴角的来回努动,下巴的上下含翘,眼神的左右点拨,就时急时缓、时轻时重地敲打起来。整个山沟,四处八下的人,循着热闹,急急呼呼就凑到了台前。看的人越多,她舅手上的小鼓槌就抡得越欢实,敲得那个快呀,像是突然一阵暴雨,击打到了房瓦上。那鼓槌,看似是在一下下朝鼓皮上落,落着落着,就变成了两个喇叭筒子,好像纹丝不动了。可那鼓,却发出了皮将爆裂的一迭声脆响。以至戏开始了,还有好多人都只看她舅,而不操心场面上出来的演员。好几次,她都听舅吹牛说,附近这七八个县,还找不到他这敲鼓的好手艺。省城大剧院的戏,舅说也看过几出的,就敲鼓那几下,还没有值得他“朝眼窝里眨的”。不管舅吹啥牛,反正娘见了就是骂,说他一辈子就知道在女人窝里鬼混。

    舅对娘说:“麻利把招弟收拾打扮一下,我赶晚上把娃领到公社住下,明天一早好坐班车上县。”

    娘就赶紧张罗着要给她洗澡、梳头。她舅说:“一定要把头上的虱子、虮子篦尽,要不然进城人笑话呢。”她娘说:“知道知道。”娘就死劲地在她头上梳着篦着,眼看把好些头发都硬是从头皮上薅掉了,痛得她躲来躲去,可娘还不停地梳。

    招弟也不知是高兴还是茫然,头嗡的一下就木了。她想,那咋都是她姐来弟的事。来弟比她漂亮,能干。可没想到,这事竟然是要让她去了。

    洗完头,娘给她扎辫子的时候,她问:“这好的事,为啥不让姐去?”

    娘说:“你姐毕竟大些,屋里好多事离不开。我跟你爹商量来商量去,你舅也同意,还是让你去。”

    “我去,要是人家不要咋办?”她问。

    娘说:“你舅在县剧团里,能得一根指头都能剥葱。谁敢不要?”

    娘把她姐的两个花卡子从抽屉里翻出来,别在了她头上。这是姐去年挖火藤根,卖钱后买下的,平常都舍不得戴。

    “姐不让戴,你就敢给我戴?”她说。

    “看你说得皮薄的,你出这么远的门,戴她两个花卡子,你姐还能不愿意。”

    娘说完,咋看,又觉得她身上穿的衣裳不合适。不仅大,像浪浪圈一样,挂搭在身上,而且肩上、袖子上、屁股上,还都是补丁摞补丁的。娘想了想,突然用斧子,把她姐来弟的箱子锁砸了。娘从那里翻出一件绿褂子来。那是来弟姐前年过年在供销社买的,只穿了两个新年,加上六月六晒霉,拿出来晒过两回,再没面过世的。那褂子平常就一直锁在箱子里,钥匙连娘都是找不到的。

    她咋都不敢穿,还是娘硬把绿褂子套在了她身上。褂子明显大了些,但她已经感到很满足了。

    出门时,舅说:“你看你们把娃打扮的,像个懒散婆娘一样。再没件合身衣服了?”

    娘说:“真没有了。就身上这件,还是她姐的。”

    舅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唉,看看你们这日子。不说了,到城里我给娃买一件。走!”

    刚走了几步,娘就放声大哭起来。其实,招弟也舍不得娘。

    刚出村子,她舅说:“得把名字改一下,以后不要叫招弟了,就叫易青娥吧。省城有个名演员叫李青娥,你叫易青娥,说不定哪天就成大名演员了呢。”舅说完,还很是得意地笑了笑。

    突然变成易青娥的易招弟没有笑。她觉得舅是在说天书呢。

    易青娥舍不得娘,也舍不得那几只羊,它们还在坡上朝她咩咩叫着。

    十几年后,易青娥又变成了忆秦娥。

(节选自陈彦《主角》,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够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虹关何处落徽墨

石红许

    在冬天,在春天……为了寻找一截久违的徽墨,我孑然一人蹀躞在虹关(注)墨染了一样的旧弄堂里,闯进一栋又一栋装满了故事的深宅老院。我安慰自己,哪怕是能遇见寸许徽墨,也心满意足。行走在虹关,我一次又一次向墨的深处挺进,去追寻墨的风月身影。

    婺源一文友善意地提醒我,虹关徽墨以及制作徽墨的人很难找了,你这样没有目的地寻找,不啻于白费心神徒劳无功。我不甘心,相信在虹关的后人中一定还有人掌握了徽墨制作技艺,他们会告诉我很多关于徽墨的记忆。

    欣慰的是,季节扯起的丹青屏风里,总有一棵需十余个大人合抱的千年古樟,华盖如伞,累了,就在树下坐一坐,仰望绵廷浙岭,聆听“吴楚分源”的回声。穿村而过的浙源水、徽饶古道在炊烟袅袅里把日常琐碎的生活串成一幅恬谧幽静的水墨画,人在画中,画在人中,昔日贩夫走卒、野老道者的身影渐行渐远在徽墨涂抹的山水间,一丝淡淡的忧伤悄然在心里泛浮,随着雨滴从瓦片上、树叶间滚落下来,把人带进梦里故园。

    一堵堵布满青苔的墙壁上还隐约留存着经年的墨迹,那是徽墨的遗韵吗?石板路上,不时与村人擦肩而过;老宅门内,不时与老人目光相撞。在虹关,我拾掇了一串烙上徽墨温度的词语:质朴、慈祥、安然,小桥、流水、人家……虹关,允许我拾取半截残墨,记下一串与徽墨有关联的大街小巷地名。

    虹关伫立,徽墨式微。近百年来,科技的迅猛发展带来了五花八门的书写工具,使得人们迅速地移情别恋,墨与砚台的耳鬓厮磨,也早也被墨汁横插一杠,固态磨便黯然失色,近年来渐渐被人遗忘。到后来,实现了从纸张到数字化的华丽转身,书写也已成为少数人的事情了,墨块更是被束之高阁,制墨传习几乎无人问津。

墨,松烟的精灵,千百年来忠实地在纸上履行职责,一撇一捺站立成墨黑的姿勢,氤氲香气里传承着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徽墨,制作滥觞于南唐,兴盛于明清,享有“落纸如漆,万古存真”之美誉。有权威人士言之凿凿指陈,北京故宫博物院还保存着数十块虹关徽墨。徽墨无声,虹关有幸,虹关人因此而自豪。水口、民居,显然还有徽墨等,不负众望,终于为虹关换来了“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金字招牌。

    虹关徽墨,不小心逝失在古村落、古驿道边,等待人们去擦亮这张泛着黑色光泽的名片——“徽墨名村”。在一栋民居内,我兴奋地发现,有人在挖掘、研发传统徽墨工艺,遗憾不见墨工,不知那一双手是怎样捣鼓着黑色的诗篇。不大的台面上摆放了刀、小锤、木槽、墨模等工具,还有一些看不懂的物品,想必都是与徽墨有关的器皿、墨料。壁板上挂有制墨工序图《一块墨的前世今生》:点烟、和料、烘蒸、杵捣、揉搓、入模、晾墨、描金。从采取数种原料到试磨鉴定墨质,一锭墨才得以面世,具体制作起来,其工序之繁复岂是图解所能说得清楚的,想想真不容易。一锭墨,千杵万揉,浓缩的精华,浓缩的是民族文化的瑰宝。

    不经意间,我瞥见阁楼上稳站着一个白髯飘飘、仙风道骨的先生,便主动打招呼,他问询了我的来意,邀请上楼喝茶座谈,我,一个找寻徽墨的陌生人,沿着屋内与厢房连成一体的木质楼梯,漫步走上阁楼,轻轻地踏在楼板上,咿呀作响,我生怕踩醒了乾隆年间经营徽墨的原始账本,生怕踩碎了岁月的痕迹,更生怕踩破了一截遗落的留着明代指纹的徽墨。

    先生姓叶,一个隐者、居士、制笔者,放弃大城市的舒适,只身走进虹关,设立工作室,执刀执笔,刻刻写写画画。兴致来了,叶老师挥毫泼墨,正是徽墨磨出的浆液、芳香、光泽,正是新的徽墨传人制作出的徽墨。磨墨时,细润无声,我却听到了墨与砚台的喁喁细语。触摸着徽墨的韵律,我看到了,看到了徽磨沿着纸的纹理在翩翩起舞,“入纸不晕、书写流利,浓黑光洁”。真想只做一个书者。舀一瓢清清的湖水,每日轻柔磨墨,从容铺纸,蘸墨挥洒,过上一段墨落纸上荡云烟的幽静生活

    家里书桌内一角散落着几块早年留下的普通用墨,七公分长,其侧分别有描金楷书“金不换”“凝香”字样,背面还有莲荷、白鹤等图纹,虽谈不上金贵,但仍散发着幽幽暗香,还有儿时习书的悠悠往事。回想小时候上学时,练毛笔字要买描红本、砚台,还有长条形的墨块。磨墨时总是弄得满手漆黑,便到校外小水塘边去洗干净,再继续练字。与墨的亲密接触也就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的那几年,以后偶尔再接触毛笔,已经是蘸着液态的墨汁了。我想,那时研磨的墨一定是虹关的徽墨吧。这样一想便感到一丝慰藉,回头再看黄灿灿油莱花簇拥的虹关,一身原生态的粉墙黛瓦着装,仿佛特别的亲切,烟雨蒙蒙中弥漫着老家的气息,一股乡愁莫名袭来。

    在虹关寻墨,我不为藏墨之好,只是警醒自己要时刻保持一颗对文化敬畏的心。在寻找徽墨中,我领略到徽墨走过的千年历程,也感受到浓淡相宜的虹关凸显出的古村文化。这是墨润心灵的过程,这是沉醉馨香的过程,这也是国学照濯的过程。虹关,坐落在和风细両敲开的绿茵茵帷幔里,是徽墨润开的一首唐诗,深入其中似穿越在一阕宋词里,时光铺陈,岁月静好。

    蓦然间,发现村口一小店屋檐下旗幡招展——“有徽墨出售”,我加快脚步走去,带一截虹关徽墨,去描绘心中的故乡。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注释】虹关,即虹关村,古徽州村落,是“徽墨”产地之一,位于今江西省婺源县。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件绿绸衬衣

(德)海因里希·伯尔

    我完全按照人家告诉我的那样行事,没有敲门就推门走进屋去。可是,当我突然见到一个又高又胖的女人站在我面前时,我吃了一惊。她那脸上有着一种难得见到的东西:美妙的色泽,健康,安详,自信。

    她的眼睛的神色是冷漠的。她站在桌子旁摘菜,身边放着一个还有吃剩的蛋糕的盘子,一只大胖猫正在蛋糕上闻来闻去。屋子又矮又窄,空气混浊,还有一股油腥味。我的畏缩目光在蛋糕、猫和女人健康的脸之间来回转个不停,喉咙里有一种呛人的①苦涩味,喳得我很难受。

    “什么事?”她问,眼睛抬也不抬。

    我用颤抖的双手打开手提包拉锁,这时脑袋碰到了低矮的门框,最后取出了我的东西:一件衬衣。

    “一件衬衣,”我沙哑地说,“我想……也许…一件衬衣。”

    “我丈夫的衬衣足够穿十年的!”她说完这话像是出于偶然地抬起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件窸窸窣窣的柔软的绿衬衣,我看到她眼睛里突然闪现一种无法克制的欲望,心想这事已十拿九稳了。她连手也不擦一擦,就抓起衬衣,提溜着衬衣的肩部,翻来覆去观察每一道接缝,然后含糊不清地嘟哝了一声。

    我不耐烦地内心不安地看着她又去继续把洋白菜弄干净,走到灶旁掀起一口咝咝作响的锅的盖子。一股香喷喷的热油味在屋子里弥漫开来。此时那只猫已在蛋糕上嗅了老半天,显然觉得它还不够新鲜好吃,便懒洋洋地一跳,以优美的姿态跳到椅子上,再从椅子上跳到地上,一溜烟地从我身边窜出门去。

    油在沸腾,我相信听到了猪油块在盖着盖儿的锅里劈劈啪啪的蹦跳声,因为这时一段遥远往事的回忆告诉我,那是猪油,这个锅里正在炼猪油。女人继续在削洋白菜。有个地方,一头母牛在哞哞低叫,一辆手推车发出嘠吱嘠吱的声响,而我一直还站在门口,我的衬衣在肮脏的椅子靠背上晃悠,我那心爱的柔软的绿绸衬衣,对它的柔软我曾向往了七年之久……

    我觉得犹如站在烧得通红的炉箅子上,而沉默使我憋得透不过气来,难受得要命。蛋糕上此时己满是黑压压一片懒洋洋的苍蝇,饥饿和恶心,极其难受的恶心,合成一种呛人的苦涩味,把我的喉咙噎住了。我开始冒汗。

    我终于犹豫不决地伸手去拿衬衣。“您,”我说,声音比方才更嘶哑了,“您……不想要?”

    “您要换什么?”她连眼睛也不抬地冷冷地问。她那灵巧的手指已把洋白菜摘干净,把菜叶收进一个漏勺,用水冲洗,然后又掀起那个正在炼油的锅的盖子,把菜叶倒了进去。那令人垂涎欲滴的咝咝声使我又想起往事,好像已过去一千年的往事,而我才只有二十八岁……

    “喂,您要换什么?”现在她更加不耐烦地问。

    可我不是商人,不,虽然我光顾过从格里内角到克拉斯诺达尔的所有黑市。

    我张口结舌:“猪油……面包……也许面粉,我想……”

    这时她第一次抬起她那冷漠的蓝眼睛,冷冷地看着我,在这一刹那,我知道自己完了……今后我将永远不会再知道猪油的味道了,猪油对我将永远只是一阵令人痛苦的气味回忆……我对一切都无动于衷,她的目光击中了我,洞穿了我,现在我内心空空……

    她哑然失笑。“衬衣,”她以讥笑的口吻喊道,“我能用几张面包票去换衬衣。”

    我从椅子上夺过衬衣,把它系在这个大喊大叫的女人的脖子上,把她像一只淹死的猫一样吊在那黑沉沉的巨大的耶稣受难像下面的钉子上,这像就挂在她头顶上的黄粉墙上……不过,我只是在想象中这样做。实际上,我抓起我的衬衣团成一团,又把它塞进手提包,然后转身向门口走去。

    那只猫正蹲在过道里津津有味地舔食一盘牛奶,当我走过它身旁时,它抬起头点了点,似乎要跟我打招呼,并且安慰我,在它那双模模糊糊的绿眼睛里流露出一点人性,一点无法形容的人性……可是,人家告诉过我,我要有耐心,因此我觉得应当再试一试。先是为了回避那明朗得令人感到压抑的天空,我跑到一处不知什么地方,在奇形怪状的苹果树下越过臭水坑和啄食的鸡群,来到不远的一座古老椴树浓荫匝地的较大的农家院落。一定是喉咙里的②苦涩味模糊了我的眼睛,我直到最后一分钟才看到一个身材粗壮的农村小伙子坐在房前长凳上,向两匹正在吃食的马说着亲热的言语。当他见到我的时候,就笑着从一扇打开的窗子向屋里喊道:“妈,第十八号来了。”说罢他非常开心地拍拍自己的大腿,往烟斗里装起烟丝来,屋里回答他笑声的是一声响亮的咕咕声,一个脸膛棕红、精神饱满的女人在窗框里闪现了一秒钟,她的面孔像一块油亮亮的煎饼。我马上转过身去,经过水坑、鸡群和嘠嘠喊叫的鹅群向后奔去。我像疯了似的跑得飞快,手提包紧紧地央在臂下。当我又到达村中道路时,这才放慢脚步,从半小时前登上的山上又走下去。

    当我重又见到我脚下那条两边长着可爱树木的亲切的灰色蛇形公路时,松了一口气。我的脉搏跳得更平稳了,当我坐在那条多石、荒芜、霉味弥漫的村中道路通向阳关大道的岔道口时,苦涩味减轻了。

    我大汗淋漓。

    蓦地,我莞尔一笑,点燃我的烟斗,从身上扯下又脏又旧、被汗水浸透的衬衣,迅速穿上凉爽柔软的绸衣,一股舒适的感觉油然而生,流过我的全身,于是一切苦涩味全都化为乌有,从我身上消失了。我在公路上重新向火车站方向走去,内心深处升起一种憧憬,渴望见到城市贫困丑陋的面貌,因为在这张变得难看的面孔后面,我还常常看到困难中的人性。

【注释】①文章背景说明:二战中德国城市受到巨大破坏,战后许多市民到相对破坏较小的农村以物换物,换取生活必需品。②法国北海岸一个地方。③苏联北高加索一城市。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