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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中国文化经典研读》人教版高中语文选修第四单元《〈人间词话〉十则》同步检测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下面的诗句也可理解为求学和治学的一种境界,请仔细体会,用一句话说说你对这种境界的理解。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李清照《一剪梅》

答: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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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生不逢时的完美人格

    朱自清的一生,如同一根紧绷的弦,从未松懈;又如同上紧的发条,无比精准。他的一生,极其认真。

    朱自清写作时,往往要先细心斟酌后才会动笔,往往写完无须修改。但因为注重质量,他每天最多写500字。所以,他的清贫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写得太慢。《荷塘月色》中提到了蝉鸣。有人写信给朱自清,说蝉夜晚是不叫的。朱自清他写信向昆虫学家请教。后来又两次亲耳听到月夜的蝉声,他才相信自己没有写错。为此,朱自清专门写了一篇文章。

    他不断地学习,以求自我完善,大量阅读各种书籍,虚心向语言学家王力、诗词专家黄节、俞平伯等人请教。平时,他也坚持用中、英、日三种文字书写日记,以此来巩固和提高自己的外语水平。

    在教学上,朱自清也是极其认真。比如,他开设的选修课“文辞研究”只有王瑶一个学生。尽管这样,朱自清仍然如平常一样地讲授、考试。在工作上,朱自清做事原则性很强。他在辞去图书馆馆长职务准备办理移交时,特地将一个不称职的馆员辞退。朱自清说:“我不能把确实无法胜任图书馆工作的人留给继任的图书馆馆长,让我充好人而继任馆长当恶人。”朱自清在清华中文系执教23年,担任系主任16年,开了16门课,是对清华中文系学风影响最深的人。如今,清华园里的“荷塘月色”和“自清”亭,为这个理工大学增添了一抹人文色彩。

    人,应该怎么样度过这一生?1916年,刚刚成年的北京大学预科学生朱自华在思索这个问题。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处于关键阶段,战事正隆。当时的中国,因为袁世凯去世,进入了军阀割据混战时期。这样的时代,称之为乱世并不过分。在父亲的勉力张罗下,朱自华举办了一场体面的婚礼。妻子武钟谦是名医之女,温柔贤惠,善于持家。作为结婚礼物,父亲为朱自清置办了一件紫貂皮大衣——《背影》里的紫毛大衣即是。然而,在大学期间,为了买一本《韦伯斯特大字典》,他将这件紫貂皮大衣当掉了。

    为了明志。朱自华改名“自清”,以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保持清白,不同流合污。朱自清顺便把表字也一并解决了,他以“佩弦”为字,时刻警策自己。为了达到自清的目的,便于自我反省,朱自清每天都写日记。但后人从他的日记里,感受最深的却是清贫。他的日记,几乎就是一部民国知识分子贫困史。朱自清从1924年7月28日开始记日记。翻开日记第一页,就是两条借贷记录:1924年7月29日,晚与房东借米四升。旧历年关亦有相似情形: 30日,午后向张益三借五元,甚忸怩!

    “七七事变”后,朱自清先后在长沙临时大学和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昆明时期,物价奇高,他不得不开源节流。吃,靠和青年助教合住一室搭伙、包饭,或到朋友家蹭饭,因饭菜粗硬、食无规律,胃病长期不愈,日记中常常看到胃病发作的文字;穿,则常年不添新衣,一度经常披件赶马人的蓝毡“一口钟”到昆明城里授课,成为联大一景。至于开源,则是拼命写文章、做兼职。因为经常借不到钱,朱自清不得不和当铺打交道。在1942到1943年间,他隔三岔五地跑寄卖行,先后拿去寄售的物件有:网球拍、字典、灯泡、行军床、被单、橡皮管、墨盒、皮外衣、窗帘。为此,朱自清没少受奸商的气。

    1945年夏天,抗战临近胜利,据友人回忆,47岁的朱自清已经衰老得令老友感到吃惊。

    当时,法币急速贬值,到1948年的时候,买一包纸烟都要几万块钱。朱自清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国民党政府为了平息高级知识分子的怨气,向他们派发一种配购证,可用很便宜的价格买到“美国支援的面粉”。清华大学学生吴晗和其他人为了揭穿国民党政府的阴谋,抗议美国政府的侮辱,发表一个公开声明,号召大家拒绝购买美援平价面粉,一致退还购物证。

声明写好了,要征集签名。朱自清第一个在声明上签了字,并愤然地说:“宁可贫病而死,也不接受这种侮辱性的施舍!”1948年8月,朱自清的体重仅有38.8公斤。1948年8月12日,弥留之际的朱自清对第二任妻子陈竹隐断断续续地说:“我……已拒绝美援,不要去买配售的美国面粉……”这成了他的遗言。

    朱自清去世时,钱包里仅有6万元,这点儿钱在当时连一个包子都买不到……

    一代散文大师,匆匆而去,背影长留。朱自清去世后,清华园第一次为一位老师去世降半旗志哀。友人是这么评价他的——“纯粹的君子”(沈从文)、“最完整的人格”(李广田)、“完美的人格”(叶圣陶)

相关链接:《声明》原文:“为反对美国政府的扶日政策,为抗议上海美国领事卡宝德和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对中国人民的诬蔑和侮辱,为表示中国人民的尊严和气节,我们断然拒绝美国具有收买灵魂性质的一切施舍物资,无论是购买的或给予的。下列同仁同意拒绝购买美援平价面粉,一致退还配购证,特此声明。三十七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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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单纯中的高贵

吴先宁

    1907年7月15日清晨,秋瑾走出仅关了她三天的山阴县署牢房,走向刑场轩亭口。她的脚上了铁镣,两手反绑,身后是几个士兵端枪警戒,两旁还有山阴县都戎府、省派练军、山阴与会稽两县巡警弹压。与官府戒备森严、高度紧张的状态相比,秋瑾则显得平静而从容——她身穿玄色生纱长衫,足蹬皮鞋,就像平时在街头漫步。她没有喊激昂的口号、发临终的血誓,也没有绝望或伤感,有的只是平静和从容,以及在这种平静而从容之中透出的难以言表的尊严和高贵。

    秋瑾的革命之路,与许多男性革命者不同。最初的激发,来自于对自己婚姻的不满。1903年的北京之行是秋瑾人生的分水岭。那一年,她的丈夫王廷钧用钱捐了个小京官,带着秋瑾去北京赴任。他们的邻居是一位颇有文名且思想进步的女子吴芝瑛。秋瑾与吴芝瑛一见如故,义结金兰。通过吴芝瑛,秋瑾经常看到当时出版的一些新书报,接触到一些新思想。《辛丑条约》签订以后,神州大地危象丛生,秋瑾读了陈天华的《警世钟》《猛回头》以后,深受感动,她称陈天华是为自己“启蒙开智”的人。她赋诗言志:“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以后,秋瑾就穿起男装,表示永不再穿清朝女服。

    秋瑾的思想发生了飞跃,与整天热衷于官场应酬的丈夫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多。“知己不逢归俗子,终身长恨咽深闺。”这是秋瑾对自己婚姻的感叹。1904年,秋瑾不顾王廷钧的反对,冲破封建束缚,自费东渡日本留学。1905年8月,孙中山在日本成立同盟会。秋瑾所在的学校恰好与同盟会举行筹备会议的地方在同一条街上,秋瑾就是这时结识了孙中山,她对孙中山的革命方略非常信服。此后,秋瑾的思想受同盟会政治纲领的影响颇多。这年12月8日,陈天华投海自尽。秋瑾受到很大震动,决定立即回国,直接参加反清斗争。

    秋瑾与徐锡麟一起谋划“皖浙起义”。徐锡麟在安庆率先起事而败露后,秋瑾本来是有充裕的时间和许多机会可以脱身的。7月12日早晨,潜伏在杭州武备学堂的光复会员的密信就到了,告知浙江常备军两队官兵已经出发来绍。此时,大通学堂的学生中有人提出即时起义;秋瑾的副手王金发则极力劝说秋瑾急速逃走,到嵊县山区躲避,以图改期举事。但这些建议均为秋瑾所否决。她以“谋为日后之应援”为由,命令大通学堂的党人学生全部撤离,又严词催促不愿离去的王金发赶快逃走。

    7月12日晚上,秋瑾像往常一样回家。这天是秋家祭祖的日子,全家人举行了祭祖仪式,又一起吃了晚饭,饭后,秋瑾还和家人聊了一会天。然后,秋瑾将哥哥秋誉章叫到旁边的房间,告知他一切,并要他带家人逃走,接着烧毁了有关信札、文件、书籍。13日下午四时左右,来抓她的士兵在大通学堂的前门胡乱鸣枪,而后门并无人包抄和把守。在这个时候,还有不忍离去、坚决要陪伴秋瑾的学生劝她从后门乘船逃走。但是,秋瑾平静而从容地坐在办公室里,纹丝不动。秋瑾确实是要以她自己的方式独自承当这一切,不管是出于献身的庄严,还是要用鲜血唤醒昏睡的同胞。

    秋瑾的决定绝非一时的冲动。早在1906年10月,秋瑾、徐锡麟等光复会党人在杭州密商起义计划的时候,就已经做了必死的打算,相约埋骨西子湖畔。1907年5月,秋瑾再赴石门向她的盟姐徐自华募集起义经费。此前,两人同游西湖时已订下著名的“西泠埋骨之盟”。这次临分手时,秋瑾告诉徐自华,自己“已作牺牲之准备,埋骨西泠之约千万不可失信”,徐自华慨然应允。可见秋瑾为死后的埋骨之地也已作了托付。

    早在7月10日,秋瑾得知徐锡麟起义失败身死的消息后,不禁失声痛哭。她长时间把自己关在办公室,不见人、不吃饭、不说话,没有人知道她在做什么、想什么。其实,在她当天写的《绝命词》中可以看出端倪:“痛同胞之醉梦犹昏,悲祖国之陆沉谁挽?日暮途穷,徒下新亭之泪;残山剩水,谁招志士之魂?不须三尺孤坟,中国已无干净土;好持一杯鲁酒,他年共唱摆仑[注]歌。虽死犹生,牺牲尽我责任;即此永别,风潮取彼头颅。壮志犹虚,雄心未渝,中原回首肠堪断。”这首词集中表达了秋瑾关于革命的理想图景。

(摘编自2015年11月24日《作家文摘》,有改动)

【注】摆仑:即英国杰出诗人拜伦。拜伦曾投身于希腊的民族解放斗争,写下许多充满革命理想的诗篇。

相关链接:①秋瑾(1875~ 1907),浙江绍兴人,别号竞雄,自号鉴湖女侠。自幼随兄在家塾读书,学习经史、诗词。15岁时跟表兄学会骑马击剑,有豪侠之气,蔑视封建礼法,提倡男女平等,常以花木兰等巾帼英雄自励。(《秋瑾史料》)②行至轩亭口,秋瑾不作一声,惟注视两旁诸人一周,即俯首就刑。观者如堵。(《秋瑾史料》)③秋瑾被害之后,各地民间媒体开始连续不断地追踪报道,将秋瑾死事的每一细节公诸报端,全国各地掀起声讨凶手的浪潮。更为重要的是,秋瑾的遇害激起了革命者更加高昂的反清斗志。从这个意义上说,秋瑾以她孤独的革命先驱者的失败,成功地进行了革命的启蒙。(张晨怡《秋瑾:夜夜龙泉壁上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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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草寂静

鲍尔吉·原野

①早上,山坡上的青草刚刚醒来,张着晶莹的眼睛向四外望。山下的小河拐弯流过去,好像故意不肯走一条直路。我外甥阿斯汗小时候,如果在路边发现一个坑,大喜,一定从坑上纵身跨越才称心如意,小河跟儿童差不多。早上的河水连一丝波纹也没有,白云在河心庄重地移动,河岸的青草纷纷探过头来观看云影。

②在微风没有吹来之前,青草上的露珠是它们的眼睛。山坡上,常有鸟儿飞过来,像抢什么东西,不到一秒钟又飞走。鸟儿落下时,翅膀向前兜拢。如放出降落伞增加阻力,像小扇子一样打开的翅羽精巧分明。

青草像站队,又像散开;像漫步,又像等待。看到青草,我想到的另一个词是寂静。没有河水流动,没有树叶喧哗,草的一生处于寂静中。或者说,没有哪一种生物像青草这样度过寂静的一生。它们出生不叫喊,死亡也不叫喊,在缄默中保持着青草的秘密。没有什么地方没有青草。在一个开窗又不住人的房间,地板的缝隙都会长出青草。楼顶上,隆隆驶开火车的铁轨的中间,都有青草的身影。草是最会串门的人。只可惜书页里长不出青草,我最喜欢的三部诗集——惠特曼《草叶集》、杜甫诗选、希梅内斯《小银和我》也没长出青草,这些诗集的每一页,实说都应长出青草,开放戒指大小的鲜花,像豆芽那样从书页里钻出。

④说到花儿,青草的花儿像青草一样朴素。把小黄花送到鼻子底下,闻到一股苦味。牵牛花不分瓣,它们的花不仅像喇叭,还像裙子穿倒了。或者说穿粉裙子、紫裙子的精灵一头栽进花里。

⑤青草让山坡的线条柔和,山的所有的坡度都被青草包裹的如在眼前,从山顶背后露出的云团像是从青草里冒出来的,而野花如奔跑。在我记忆中,穿裙子的小女孩儿都喜欢奔跑,裙子上的花太漂亮,不跑腿不得劲。野花的花瓣在风中俯仰摇摆,像笑得直不起腰。而青草静穆地看野花笑。

⑥葡萄牙诗人Ramos Rosa,我译之为罗萨。他有诗云“我所认识的天使伫立在青草和寂静之中”。这个诗好,更有趣在他说“我所认识的天使”,可见每个人认识的天使都不一样。

⑦有钱人认识的天使在银行,官员认识的天使是大官。实话说,我没见过长翅膀从天空飞下的天使,以后也许会见到。但如果把“天使”这个词稍微泛化一些,天使太多了。我家房后有一家房子五颜六色的托儿所。9点钟,刚会走路的幼儿出来做操,他们手拉着前面小朋友的衣襟,齐步走、向左转、神态宛然。我视为天使下凡。这些天使会跌跌跌撞撞,会摔倒哭鼻子,会马上又笑,会太兴奋、太胆怯,会向栅栏外围观的人群投来哀怜一瞥。我不止一次在心里感叹,在这里工作的阿姨们会青春永驻,会长生不老。单是摸摸这些孩子的小手,我心里就感到幸福。小鸟儿也是天使,从这个树杈飞到另一个树杈,距离虽不远,也并非人类所能企及。齐白石画的小鸡雏怒气冲冲地抢蚯蚓,也是天使所为。齐白石的晚年,心里住满了天使。天使说到底,就是美嘛。白石最爱美,他说“坏东西不能在我笔下活着”。他觉得他泄露了造化的秘密,既得意,又恐折寿。他说“故夺鬼神之工”,喜欢被人称为夺山翁,又自称借山翁。山即是天工鬼神造化,齐白石坚决相信“丹青胜天工”。他说“画荷,雨气从十指出”,又说“大家作画,胸中先有所见之物,下笔有神;匠家作画,专事前人纸本,所画非所见”。如今的画家,有几个见过自己所画的东西?对照片画的都是少数,更多的人在对别人的画作摹写,画虎啊、山啊、松之类,得不到天工之助,心里也住不下天使。白石说,他观察鸡的时间比画鸡多百倍。

⑧罗萨所认识的天使在青草与寂静之中。寂静中的大自然千变万化,每一个细节都不会重复。日本的临终关怀护士大津秀一记录了1000例患者的临终遗憾,述说自己一生没做并为之后悔的事情,包括没去过想去的地方旅行,没看到孩子结婚,做过对不起良心的事却没忏悔等等。大津秀一归纳总结的事情一共25项,都在自己与人际关系范围,而没涉及大自然。我以为,没和大自然亲近是人生至为遗憾的事,相当于三分之一的生命虚度了。大自然有美、有爱,有和谐的秩序,还有罗曼斯·罗萨所说的天使。我过去在文章中引用过一句话,在这里再引用一下——爱大自然的人都是幸福的人。

(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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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八杂

迟子建

    丢丢的水果铺,是老八杂的一叶肺。而老八杂,却是哈尔滨的一截糜烂的盲肠,不切不行了。

    老八杂不是街名,而是一处棚户区的名字。这是一带狭长的房屋,有三十多座,住着百余户人家。房子是青砖的平房和二层的木屋,有七八十年的历史。它们倚着南岗的马家沟河,错落着排布开来,远远一望,像是一缕飘拂在暮色中的炊烟。这儿原来叫四辅里,只因它芜杂而喧闹,住的又多是引车卖浆之流,有阅历的人说它像“八杂市”。因有过“八杂市”和“新八杂市”,人们就叫它“老八杂市”。不过缀在后面的“市”字有些拗口,时间久了,它就像蝉身上的壳一样无声无息地蜕去了,演变成为“老八杂”。别看老八杂是暗淡的,破败的,它的背后,却是近二十年城市建设中新起的幢幢高楼。楼体外墙有粉有黄,有红有蓝,好像老八杂背后插着的五彩的翎毛。

    老八杂的清晨比别处的来得要早。无论冬夏,凌晨四五点钟,那些卖早点的、扫大街的、开公交车的、卖报的、拾废品的、开烟铺的、修鞋的、打零工的,纷纷从家里出来了。他们穿着粗布衣服,打着呵欠,开始了一天的劳作。到了夜晚,他们会带着一身的汗味,步态疲惫地回家。别看他们辛劳,他们却是快乐的,这从入夜飘荡在老八杂的歌声中可以深切地感悟得到。    老八杂的人清贫而知足地活着,它背后那些高档住宅小区却把它当成了眼皮底下的一个乞丐,怎么看都不顺眼。春天的哈尔滨风沙较大,大风往往把老八杂屋顶老化了的油毛毡和院落中的一些废品刮起,树静风止时,那些沿河而行的人,就会看见哈尔滨这条几近干涸的内河上,一带垃圾缓缓地穿城而过,确实大煞风景。

    老八杂除了在风天会向城市飘散垃圾,它还会增加空气的污染度。由于这里没有采暖设施,到了冬天,家家户户都要烧煤取暖,烟囱里喷出一团团的煤烟,逢了气压低的日子,这些铅色的烟尘聚集在一起,呛得人直咳嗽,好像盘旋在空中的一群黑压压的乌鸦。还有,由于电线的老化,这里火灾频仍,而老八杂的街巷大都逼仄,消防车出入困难,一旦大火连成一片,后果不堪设想。

    改造老八杂,势在必行了。

    政府经过多次论证,下决心要治理这处城市的病灶了。工程立项后,实力雄厚的龙飘集团取得了对老八杂的开发权。丁香花开的时节,他们就派人来对现有住户的住房面积进行实地测量,并将动迁补贴的标准公示出来。如果不回迁,按照每平方米两千五百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回迁,每平方米要交纳四百元的小区“增容费”。也就是说,将来你若想在老八杂生活,即便是住原有的房屋面积,每户至少也要交纳两到三万元,人们对此牢骚满腹。

    卖烧饼的张老汉说:“我住旧房子住服帖了,不想挪窝啊!我进了鸟笼子,被他们给吊在半空了,还得倒贴钱给他们,我疯了?

    开发商设计的住房是沿马家沟河的四幢高楼,在高层住宅的下面,有三层的会所和两层的游泳馆。其余的地方种花种草,设置健身器材。

    尚活泉说:“我天天在外出苦力,晚上回家时腿都软了,那些健身器材,谁用啊!”王来贵说:“这地段的房价如今涨到四千块一个平方了,他们才给我们两千五,这不是打发叫花子吗?

    “我们这里一百多户连一栋楼都使不了,名义上是给我们改善条件,其实他们是靠我们的地皮发横财,咱们可不能上当啊。”

    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有人嫌住在高楼里不接地气,人会生病;有人嫌自家赖以为生的架子车没处搁,耽误生计;还有人嫌坐电梯头晕,等于天天踩在云彩上,不会再有好胃口了。

    动迁通知在六月份就张贴出来了,限老八杂的人在七月底以前,必须迁出。但大家不为所动,一如既往地过着日子。

    老八杂的人,但凡遇见难事,都爱凑到丢丢那儿请她拿个主意,虽说她是个女人,但却是老八杂人的主心骨。

    丢丢四十出头,长脖子,瓜子脸,细眯的小眼睛,喜欢戴耳环和梳发髻。喝松花江水长大的女孩,大都有着高挑的身材,丢丢便是。她有一米七,双腿修长。她的小腿圆润,大腿结实却不乏柔美,似乎你摆到她面前一双舞鞋,她就能踮起脚尖,轻盈地起舞。丢丢有着男人一样的剑眉,可以看出她性格的凌厉和豪爽;她又有着敦厚的嘴唇,让人能感觉到她为人的厚道。

    老八杂那些暗淡破旧的房子,据说是旧哈尔滨的“马市”。那时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是马车,“马市”也就兴起了。“马市”在,就有养马人。有了养马人,就要有娱乐。老八杂现存的半座米黄色的小楼,过去就是舞场,是一个俄国商人开的。它位于老八杂的腹地,主人就是丢丢。

(节选自中篇小说《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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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圣诞节的回忆

[美]杜鲁门·卡波特

    ①请设想一下二十多年前一个十一月的早晨,一个白发剪得短短的妇人站在窗口,大声说:“这是做水果蛋糕的好天气!巴迪,去把我们的车推来,我们要烤三十个水果蛋糕呢。”

    ②那时我七岁,她六十光景,我们是很远的表亲。。她叫我“巴迪”,为了纪念她以前最好的朋友。那个巴迪早死了,当时她自己还是个孩子。她现在仍是个孩子。

    ③我们把童车推进山核桃树丛。童车是我出生时买的,快散了,轮子摇来摆去,像醉鬼的腿。奎尼是我们养的一条小狗,她挺过了一场瘟疫和两次响尾蛇的噬咬,现在一路小跑跟在小车旁。

    ④三个小时后我们回到厨房,把拉回家的满满一车风吹自落的山核桃的壳剥去。欢快的裂壳声像是微弱的雷鸣,核桃肉散发着甜美的香气。奎尼求我们给她点尝尝,我的朋友时不时偷偷给她一点,但我俩是绝对不可以吃的,“这些山核桃还不见得够做三十个水果蛋糕呢。”明月高照,小车空了,碗满满的。

    ⑤第二天,我最喜欢的事开始了:大采购。樱桃,柑橘,香草,葡萄干,威士忌,大量的面粉和黄油……嗬,简直要一匹小马才能把车拉回家。我们没钱,但每年总能用尽各种办法,筹到一笔水果蛋糕基金:卖破烂,卖摘来的一桶桶黑莓、一罐罐自制的果酱、苹果冻,为葬礼和婚礼采集鲜花。

    ⑥黑炉子加足了煤和柴火,烧得像一直发光的南瓜。打蛋器旋转着,调羹在一碗碗黄油和糖里搅动,香蕉让空气变得甜甜的,姜又增加了香味。厨房里浓香扑鼻,弥漫到整幢屋子。四天后,大功告成,三十只蛋糕放在窗台、搁板上晾着。

    ⑦蛋糕给谁呢?朋友呗。不一定是邻近的,大半倒是只见过一次,甚至素未谋面的,我们喜欢的朋友。例如罗斯福总统,一年来镇上两次的小个子磨刀人,帕克(班车司机,他每天在尘土飞扬中嗖地一声驶过时和我们互相挥手招呼)。是不是因为我的朋友太害羞了,才把这些陌生人当作真正的朋友?我想是的。我们的纪念册里有用白宫信笺写的的答谢信,有磨刀人寄来的一份钱明信片——它们让我们觉得和外面的丰富的世界联系在一起。

    ⑧厨房空了,蛋糕都送走了,我的朋友要庆祝一下——还剩下一点威士忌。奎尼分到满满一勺,倒在她的咖啡碗里(她喜欢菊苣香的浓咖啡),我们平分剩下的。奎尼躺在地上打滚,爪子在空中乱抓。我身子里热烘烘地冒火星,像快要烧成灰烬的木柴。我的朋友围着炉子跳圆舞曲,两只手提起那身蹩脚的花布连衣裙的裙边,就像是舞会上穿的礼服,唱着“指给我回家的路”。

    ⑨下一个任务就是准备礼物。我想给她买整整一磅樱桃巧克力,不过,我给她做了只风筝。她希望给我一辆自行车,不过,我肯定她也是给我做风筝——和去年一样,和前年也一样。我们又凑了五分钱给奎尼买了一大根还有余肉可啃的牛骨头,用彩纸包起来,高高地挂在圣诞树顶上一颗银星边。奎尼知道那是牛肉骨头,馋得坐在树下呆望着,该睡了还不肯走。我的兴奋不亚于她,踢被子,翻枕头,就像是热得不可开交的夏天夜晚。我的朋友手持蜡烛坐到我的床沿:“我一点也睡不着,心像兔子一样乱跳。你说罗斯福夫人会在晚餐时端上我们的水果蛋糕吗?”我俩在床上挤作一团,她在我的手心里写“我爱你”。“你的手比以前大了。我想我大概不愿你长大。你长大了,我们还能继续当朋友吗?”我说我们永远是朋友。

    ⑩这是我们一起过的最后一个圣诞节。

    ⑪我上了军事学校。我也有了新家,但那不算数。我的朋友在哪里,哪里才是我的家,而我再也没回去过。

    ⑫她还待在那里,有奎尼做伴,后来只剩她一个人。(她写道:“昨天,梅西的马踢伤了奎尼,伤得很重。谢天谢地,她没有太痛苦。我把她包在一张条纹床单里,用童车推到草地……”)以后几年的十一月里,她还是做水果蛋糕,她一个人,没有从前做得多,不用说,总是把“最好的那个”寄给我。渐渐地,她在信中把我和早已死去的巴迪混淆起来。

    ⑬终于,又一个十一月的早晨来临,一个树叶光光、没有小鸟的冬天早晨,她再也爬不起来大声说:“这是做水果蛋糕的好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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