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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言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福建省三明市第一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朱子奢,苏州吴人,从乡人顾彪授《左氏春秋》,善文辞。隋大业中,为直秘书学士。天下乱,辞疾还乡里。后从杜伏威入朝,授国子助教。

    太宗贞观初,高丽、百济同伐新罗,连年兵不解。新罗告急,帝假子奢员外散骑侍郎,持节谕旨,平三国之憾。子奢有仪观,夷人尊畏之。二国上书谢罪,赠遗甚厚。

    始,武德时,太庙享止四室,高祖崩,将祔主于庙,帝诏有司详议。子奢建言:“汉丞相韦玄成奏立五庙,刘歆议当七,郑玄本玄成,王肃宗歆,于是历代庙议不能一。且天子七庙,诸侯五,降杀以两,礼之正也。臣请依古为七庙。”于是尚书共奏:“自《春秋》以来,言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推亲亲,显尊尊,为不可易之法,请建亲庙六。”诏可。然言七庙者,本之子奢。

    帝尝诏:“起居纪录臧否,朕欲见之以知得失,若何?”子奢曰:“陛下所举无过事,虽见无嫌,然以此开后世史官之祸,可惧也。史官全身畏死,则悠悠千载,尚有闻乎?”

    池阳令崔文康坐事,栎阳尉魏礼臣劾治,狱成,御史言其枉。礼臣诉御史阿党,乞下有司杂讯,不如所言请死。鞫报礼臣不实,诏如请。子奢曰:“在律上书不实有定罪今抵以死死者不可复生虽欲自新弗可得且天下惟知上书获罪欲自言者皆惧而不敢申矣”诏可。

    子奢为人乐易,能剧谈,以经谊缘饰。每侍宴,帝令论难群臣,恩礼甚笃。卒于官。

(选自《新唐书·儒学·朱子奢传》)

(1)、下列对文中画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
A、在律上书不实/有定罪/今抵以死/死者不可复生/虽欲自新弗可得/且天下惟知上书获罪/欲自言者皆惧/而不敢申矣/ B、在律上书/不实有定罪/今抵以死/死者不可复生/虽欲自新弗可得/且天下惟知上书获罪/欲自言者皆惧/而不敢申矣/ C、在律/上书不实有定罪/今抵以死/死者不可复生/虽欲自新弗可得/且天下惟知上书获罪/欲自言者/皆惧而不敢申矣/ D、在律/上书不实/有定罪/今抵以死/死者不可复生/虽欲自新弗可得/且天下惟知上书/获罪欲自言者/皆惧而不敢申矣/
(2)、下列对文中加下划线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大业”是年号,年号纪年是我国古代主要的纪年法之一,如贞观、庆历、康熙。 B、“崩”是对帝王之死的婉称,古代对帝王之外的人去世还有薨、卒、不禄等多种称法。 C、《春秋》是儒家经典之一,《诗》《书》《礼》《易》《孟子》也都是儒家经典。 D、皇帝自称“朕”,皇帝发布的命令或文告称“诏”,“草诏”是皇帝写诏书向臣民表达其旨意。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项是(    )
A、朱子奢先在隋为官,唐时曾前往朝鲜半岛平息战乱。他在隋朝为官时,逢天下动乱,为官不稳定;他前往高丽、百济平息战乱时受到二国的厚待。 B、朱子奢通晓祭祀礼仪,发表意见有根有据。在唐高祖死后祭于先祖神庙一事上,朱子奢引经据典,建议依照古制设立七庙,得到了唐太宗的认可。 C、朱子奢敢于拒绝皇帝看似合理的要求,并晓之以理。皇帝想看起居注,以便知道自己的得失;朱子奢认为这样做就会影响当朝史官,使记录失真。 D、朱子奢坚持依法办事,博学健谈。在如何处理魏礼臣一事上,他认为应按照法律来办;他健谈,好引经据典,有时在宴饮时皇上还让他与群臣辩论。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①推亲亲,显尊尊,为不可易之法,请建亲庙六。

②礼臣诉御史阿党,乞下有司杂讯,不如所言请死。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5题。

                                                                                              赠郡侯郭文麓升副使序

                                                                                                    明]唐顺之

      廉吏自古难之。虽然,今之所谓廉者,有之矣。前有所慕于进而后有所惧于罪,是以虽其嗜利之心不胜其竞进之心,而其避罪之计有甚于忧贫之计,慕与惧相持于中,则势不得不矫强而为廉。其幸而恒处于有可慕、有可惧之地,则可以终其身而不至于坏,而世遂以全节归之。其或权位渐以极,则可慕者既已得之,而无复有惧于罪。至如蹉跎沦落,不复自振,则可慕者既已绝望,且将甘心冒罪而不辞。是故其始也,缩腹镂骨以自苦;而其后也,甚或出于饕餮之所不为。人见其然,则曰:“若人也,而今乃若是!”而不知始终固此一人也。虽然,此犹自其既坏言之也。方其刻意为廉之时,而其萌芽固已露矣。苟捐之足以为名,而得之足以为罪,则千金有所必割;苟捐之不足以为名,而得之不足以为罪,则锥刀有所必算。人见其千金之捐乃其奇节,而不知锥刀之算其真机也,从而谓之曰廉。

      嗟乎!是安知古之所谓廉者哉?古之所谓廉者,必始于不见可欲。不见可欲,故其奉于身者薄;奉于身者薄,故其资于物者轻。虽其一无所慕与无所惧,而未尝不廉。盖虽欲不廉,而无所用之也。

      郭侯治吾常【注】,以平易岂弟、与民休息为政,而尤以清苦绳约自律。余始见侯如是,则亦以为今之所谓廉者耳。徐而与侯处,听其议论,察其志之所存,乃知侯非今之所谓廉者也。侯性本澹泊,苦厌纷华,尝言曰:“我蔬食则喜,肉食则不喜;布裀则寝乃安,纻裀则寝不安。”其奉身率如此。侯盖古之廉者也。闻侯之夫人亦乐于粝食敝衣,与侯所嗜好无异。然则古之廉者,犹或不免于室人交谪,于是益知侯之为难能也。

      侯居常三年,升山东副使以去,侯之僚霍君、裘君与其属武进尹杨君征余文为侯赠。夫侯之廉,人既已尽知之,而奚俟乎余之言耶?虽然,余知侯之廉非出于慕与惧,而方其为守,则犹在有可慕、有可惧之地也。自今以往,官益峻而望益隆,将可慕者得而可惧者去矣,侯之廉犹是也,而后人信之曰:侯果非慕与惧者也。然则知侯者莫如余先也,而乌得无言乎?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文后各题。

    谢景仁,陈郡阳夏人,名与高祖同讳,故称字。祖据,太傅安第二弟。父允,宣城内史。景仁幼时与安相及,为安所知。始为前军行参军。会稽王世子元显嬖人张法顺,权倾一时,内外无不造门者,唯景仁不至。年三十,方为著作佐郎。桓玄诛元显,见景仁,甚知之,谓四坐曰:“司马庶人父子云何不败,遂令谢景仁三十方作著作佐郎。”玄为太尉,以补行参军,府转大将军,仍参军事。

    景仁博闻强识善叙前言往行玄每与之言不倦也玄出行殷仲文卞范之之徒皆骑马散从而使景仁陪辇。高祖为桓修抚军中兵参军,尝诣景仁咨事,景仁与语悦之,因留高祖共食。食未办,而景仁为玄所召。玄性促急,俄顷之间,骑诏续至。高祖屡求去,景仁不许,曰:“主上见待,要应有方。我欲与客共食,岂当不得待。”竟安坐饱食,然后应召。高祖甚感之,常谓景仁是太傅安孙。及平京邑,入镇石头,景仁与百僚同见高祖,高祖目之曰:“此名公孙也。”义熙五年,高祖以内难既宁,思弘外略,将伐鲜卑;朝议皆谓不可。刘毅时镇姑孰,固止高祖,以为:“苻坚侵境,谢太傅犹不自行。宰相远出,倾动根本。”景仁独曰:“公建桓、文之烈,应天人之心,匡复皇祚,芟夷奸逆,虽业高振古,而德刑未孚,宜推亡固存,广树威略。鲜卑密迩疆甸,屡犯边垂,伐罪吊民,于是乎在。平定之后,养锐息徒,然后观兵洛汭,修复园寝,岂有坐长寇虏,纵敌贻患者哉!”高祖纳之。

    及北伐,转景仁为大司马左司马,专总府任,右卫将军,加给事中,又迁吏部尚书。八年,迁领军将军。十一年,转右仆射,仍转左仆射。十二年,卒,时年四十七。追葬日,高祖亲临,哭之甚恸。

(选自《宋书》卷五二,列传十二。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题。

    申屠致远字大用,其先汴人。金末从其父义徒居东平之寿张。致远肄业府学,与李谦、孟祺等齐名。世祖南征,荐为经略司知事,军中机务,多所谋画。

    师还,至随州,所俘男女,致远悉纵之。至元十年,御史台辟为掾,不就。宋平,焦友直、杨居宽宣慰两浙,举为都事,首言:“宋图籍宜上之朝;江南学田,当仍以赡学。”行省从之。临安改为杭州,迁总管府推官。宋附马杨镇从子玠节,家富于赀,守藏吏姚溶窃其银,惧事觉,诬玠节阴与宋广、益二王通,有司榜笞,诬服,狱具。致远谳之,得其情,溶服辜,玠节以贿为谢,致远怒绝之。

    杭人金渊者,欲冒籍为儒,儒学教授彭宏不从,渊诬宏作诗有异志。致远察其情,执渊穷诘,罪之。属县械反者十七人,讯之,盖因寇作,以兵自卫,实非反者,皆得释。改寿昌府判官。时寇盗窃发,加之造征日本战船,远近骚然,致远设施有方,众赖以安。

    二十年,拜江南行台监察御史。江淮行省宣使郄显、李兼诉平章忙兀台不法,有诏勿问,仍以显等付忙兀台鞫之,系于狱,必抵以死。致远知其冤状,将纵之,忙兀台胁之以势,致远不为动,亲脱显等械,使从军自赎。桑哥当国,治书侍御史陈天祥使至湖广,劾平章,桑哥摘其疏中语,诬以不道,奏遣使往讯之,天祥就逮。时行台遣御史按部湖广,咸惮之,莫敢往,致远慨然请行。比至,累章极论之。桑哥方促定天祥罪,会致远章上,桑哥气沮。转运使卢世荣榷茶牟利,致远并劾之。又言日本不可涉海远征徒费中国铨选限以南北优苦不均宜考其殿最量地远近定为立制则铨衡平而吏弊革。致远清修苦节,耻事权贵,聚书万卷,名曰墨庄。家无余产,教诸子如师友。

(选自《元史・列传第五十七》,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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