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育才学校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历史第一次月考试卷
材料一:“论中国政治制度,秦汉是一个大变动。唐之于汉,也是一大变动。但宋之于唐,却不能说有什么大变动,一切因循承袭。有变动的,只是迫于时代,迫于外面一切形势,改头换面,添注涂改地在变。纵说它有变动,却不能说它有建立。”
材料二:“只因宋初太宗太祖不识大体,立意把相权拿归自己,换言之,这是小兵不放心大臣,这也罢了。……但因宋初承袭五代积弊,社会读书人少,学术中衰,反对的也只晓得唐制不如此而已,并未能通揽大局,来为有宋一代定制创法。”
——以上均摘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三:“倘使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是专制的,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裁,这一说法,用来讲明清两代是可以的。”
——黄仁宇《中国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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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早在周初,周公旦鉴于商朝失德亡国,提出了“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明德慎罚等主张,强调“明德”、“敬德”、“成德”作为施政的理论基础和以德化民的具体措施。经过两汉儒家对于刑德的论证,至唐代,《唐律疏议》开篇即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并将这种本用关系提升到与自然现象“昏晓阳秋”一样永恒而不变。明太祖在《大明律》成时,特别宣誓臣民“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
——据张晋藩《中华民族的法律传统与史鉴价值》
材料二: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如“恩主诈骗被保护人的,应宣誓充作‘牺牲’,奉献于神”。夜间窃取耕地的庄稼或放牧的,处死以祭谷神。只对有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人进行刑罚,如“故意杀害他人”与“不希望杀害他人但不幸发生杀害他人的行为”,前者处予死刑,后者可通过交一只公绵羊替罪,这一原则长期沿用。进入帝国时期,出现了大量包括宗教犯罪在内的新罪名,罗马私法发达、公法相对不发达的状况深刻地影响了古罗马刑法中公犯与私犯的规定,以至造成两者的失衡。
——据郭静《罗马刑法的发展进程及其评价与影响》
秦的统一,建立起“东至海,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幅员辽阔的国家。空前统一的封建国家促进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推动了统一多民族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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