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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陕西省普集高中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历史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制,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做定将上,得旨,再下中书,中书付门下。或有未当,则门下缴驳,又还中书又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又下门下。若事可行,门下即下尚书省。尚书省但主书镇“奉行”而已。

——朱熹《朱子语类》

材料二   元朝大政委于中书省,今冀、晋、鲁、内蒙及河南的黄河以北地区称“腹里”,由中书省直辖。中书省也称都省,为全国行政中枢。总领各行省,又兼辖腹里。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元制,凡有重大军事,则遣中书省官员前往督之,其班底仿中书省建制,故称“行中书省”。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回答,如果唐朝准备在长安城内兴建一大型工程,该工程在中央从决策到具体实施的基本程序如何?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元朝的中书省与唐朝的中书省有何不同?
举一反三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皇权一直凌驾于法权之上,皇帝的命令就是法律,臣民不得违背和更改。中国古代曾经创制了许多对皇权限制的措施,但收效甚微。唐朝初年,以唐太宗为首的统治集团创造性地提出了“天下之法”的概念,把以皇权为代表的行政权纳入法权的约束之下,在司法行政官员中树立了法律至上的观念,初步确立了司法官员独立审判的传统;明确规定司法行政官员在任职前须通过吏部主持的法律考试,使其在任职后能迅速胜任司法审判的事务。唐朝政府在诉讼程序上作了许多制度的设计,如实行三审立案审核制。唐代国家监察官员和上级司法长官还通过录囚的方式监督、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审判。

——摘编自郑显文《审判中心主义视域下的唐代司法》

材料二  盛唐年间,出于巩固新拓领土和加强边疆守备的战略需要,在边地设十节度使,领边防节镇。后内地刺史加受节度使衔。安史之乱后失于外重,尾大不掉,终于酿成藩镇割据。宋代统治者十分重视唐代藩镇割据的历史经验,厉行中央集权,走向剥夺地方,强干弱枝的极端,限制和破坏地方的经济文化建设。宋代是外患最多的时期之一,而北宋统治者抵抗无力,至于南渡偏安,其中地方无实力,易于虚弱瓦解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摘编自林英男《唐宋时代地方行政体制和强干弱枝传统的形成》

材料三  大部分行省的辖区包括今天的二到三个省,远远超过以前王朝的一级地方行政区。这种情况适应了元朝疆域辽阔的特点,避免了中央与地方空档过大状况的出现,做到上下结合、浑然一体。行省于地方事务,凡军、政、财权无所不统,与宋朝分割地方权力的制度明显有异。中央只有加重行省权力,才能够及时并有效地镇压反抗行动,同时也能对分封在边疆地区的诸王贵族进行节制。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元明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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