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成都市棠湖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山里人

侯发山

    周末,我和几个朋友驱车赶往靠山屯。靠山屯有一家农家乐,有不少野味。我去的次数多了,跟老板二狗熟悉。随同去的老孟,是个盖房子的,俗称房地产商,这天是他请客。刚坐下,就对老板二狗豪气十足地说:“先来盘鳄鱼肉。”

    二狗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为难地说:“老板,小店没有这个。”

    老孟眼也不瞄二狗,“啪”地一声甩出鼓囊囊的钱包:“不差钱,上。”

    二狗忙掏出烟来给我们散烟:“老板,这个真没有。不信您问侯老板。”

    “行了老孟,有那个意思就行了……来,土鸡一只,野兔一份……”二狗拿我当救星,我不能不出面。

    二狗这儿有个规矩,点菜后先交钱再上菜。我点完菜,二狗一算账,四百八。老孟从钱夹里捻出四张老人头。二狗死活不愿意,说俺是实诚人,饭菜也是实价格,没法优惠。

    老孟又抽了一张五十的。二狗还是不愿意。

    我见识过二狗的较真,劝老孟:“人家也不容易,你也不差这一星半点的,给了吧。”

    老孟没说话,又掏出一张十元的。

    “还差二十。”二狗伸着手,很执着,“都是有本钱的,俺不能干赔本买卖。”

    我看不过去,刚要掏钱,老孟见状,忙掏出一张五十的摔给二狗:“不用找了。”

    二狗也不说话,又找回老孟三十元。

    “太抠了,以后打死我也不来了。”老孟黑着脸。

    菜一道道上来了。味道嘛,也确实不错。老孟的脸色慢慢变得红润了。

    这当口来了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高声叫道:“一碗鸽子面。”二狗笑眯眯地应答着,收下了男孩递过去的一张红色的钱币。

    面条还没做成,男孩到门外边耍去了。我忍不住提醒二狗:“狗老板,你可看清楚了,他给你的可是冥币!”

    “我知道。”二狗说罢,就把团在手里的冥币撕了。

    “难道男孩的父亲是个地头蛇,惹不起?”我有点糊涂地看着二狗。

    二狗淡淡一笑:“孩子得过脑膜炎,脑子不大灵醒,经常把冥币当钱使。”

    老孟附和道:“都是有本钱的,咋说也不能干赔本买卖啊。”听口气,完全是在嘲讽二狗。

    “他也只是买碗面,没啥。”二狗不以为然。

    我由衷地说:“你这么好心,孩子真幸运。”

    二狗说:“不只是我,村里凡是开店铺的都这样对他。”

    这时,服务员刚好过来端菜,她说:“这个孩子是村长的。”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

    老孟放下酒杯,冷冷一笑,说:“谁说山里人老实?也会拍马屁嘛。”

    二狗真是傻蛋,居然没有看出老孟的冷嘲热讽,说:“别说吃碗面条,吃俺身上的肉俺都舍得。”

    想想也是的,谁让人家的爸爸是村长呢?二狗毕竟还受村长的领导嘛,这么一想,我也就释然了。

    “我明白了,村长在这里挂着账……行。狗老板会做生意。”老孟一副豁然明白的样子。

    “肯定这样。”在座的一个朋友同意老孟的说法。

    二狗没接我们的话茬,叹口气,说:“去年秋天的一个晚上,下起大暴雨,村长进山巡视,发现刘大爷的屋子裂缝了,忙把刘大爷背出屋子。刘大爷说他的收音机还在屋里。刘大爷孤寡一人,收音机可是他宝贝。村长就放下刘大爷,刚返回屋子,轰隆一声,屋子塌了……刘大爷在屋子前跪了整整一天。”

    我们几个人一下子都沉默了。

    临走时,老孟不声不响甩到吧台上五张老人头。

    “老板,已经算过账了,您是不是喝多了?”二狗不知如何是好。

    “这个,那个,那孩子想吃啥你就做啥……”老孟头也不回,走出了农家乐。

    半个月后,接到老孟的电话,邀我一起去靠山屯。老孟说,那个农家乐还真有点味道。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说老孟“是个盖房子的”,有戏谑、讽刺的意味,用“俗称房地产商”表现老孟的财大气粗,这为后文刻画老孟这个人物做了铺垫。 B、小说使用先抑后扬和对比的手法,开头用不少篇幅写二狗和老孟的讨价还价,似乎两人都很小气,斤斤计较,但后来的情节发展却说明并非如此。 C、二狗介绍村长牺牲的情节,是要告诉“我”和老孟他并不是想巴结村长,让村长的儿子免费吃面是因为村长的无私和自己对村长做法的敬佩。 D、老孟听了二狗有关村长的故事后十分感动,说明老孟不是一个无理取闹的人,他之前不过是想在乡下人面前显示自己作为“有钱人”的优越感。
(2)、小说中二狗这一人物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概括。
(3)、结尾句“那个农家乐还真有点味道”是理解小说主题的一个重要内容。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巡山

艾克拜尔·米吉提

    他看到了那对毡房穹顶般硕大的犄角,在那里纹丝不动。居然是在那并不险峻的山脊上。他极目望去,竟是一头岩羊卧在一块大圆石上。按说,那不该是岩羊歇脚之处。以它天生机敏,此时它应该有所动作才好。但是,不知怎的,貌似全然无知,一动不动。

    这引起了他足够的好奇。

    自从持枪证和猎枪一同被收缴,他再没有触及过岩羊的皮毛。岩羊已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获它是要犯罪的。当然,在这天山深处,所有的野兽和动物都有保护等级。这一点,他心里了如指掌。

    这些年来,他只保留了一个习惯,每到初秋,都要到这山上走走,哪怕是看一眼那些野物。他自己将此称为巡山。现在山上的野物越来越多了。有时候成群的野猪会趁着夜色跑到牧人营盘附近,将草地翻拱一番兴冲冲地离去,压根不理会牧羊犬凶猛的吠声。肥嘟嘟的旱獭也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昂然走过车路饮水上山。有一回走在山林里,不经意间一抬头在树杈上见到了狸猫,那家伙没有丝毫的怯意,两眼直视着自己,闪着幽幽的光。狼和狐狸他也常见。有一次,一只狼叼着一只黑花羊从公路旁高高的铁丝网上纵身腾跃而去,全然不顾飞驰的汽车,横切公路越过另一道铁丝网,在公路另一侧的草原上,朝着那条山梁奔去,估计它的窝就在那边,小狼崽们或许正在耐心等待它满载而归。

    他终于从山坳登上了山脊。那只岩羊还在,几乎在那个大圆石上一动不动。

    他有些迟疑。这是他此生见到的最不可思议的情景。一只岩羊,居然还会等着他登上山脊。按说以岩羊的机警,早就应该逃之夭夭。

    他下了马,将坐骑用马绊子绊好,向着大圆石走去。

    岩羊依然没动。他的心有点缩紧——太奇怪了!真是匪夷所思!那只岩羊丝毫没有逃跑的意思。

    山脊的风很强劲,呼啦啦地吹着,秋黄的草被风撩起一阵阵草浪簌簌作响。雪山上的雪线已经开始低垂。要不了多久,雪线也会覆盖到这座山脊。

    他环视了一下,对今天的奇景疑惑不解。

    他决定攀上大圆石看个究竟。

    他利利索索就攀上了大圆石。

    那岩羊还是没动。

    走近岩羊的刹那,他惊呆了。

    这是一只已经痴呆的老岩羊,它根本意识不到人的走近,双眼蒙满了眵目糊,牙也掉尽,那一对毡房穹顶般的犄角尖,已经深深地长进后臀皮肉里了。

    他望着眼前这只老岩羊,一阵惊怵像电流般袭过周身。天哪,他想,唯有你苍天不老,人和动物都会老去。

    他将老岩羊双眼的眵目糊擦去,老岩羊却对他视而不见。

    他心疼极了。

    你怎么会老成这样,他在心里问这只老岩羊。

    难道没有哪只狼来成全你么?

    但是他又否决了自己。

    其实,他心里清楚,狼也只吃它该吃的那点活物。只不过是背负罪名而已。哈萨克人那句话说得好,狼的嘴吃了是血,没吃也是血。

    现在,他的心情很沉重。他不忍心就这样抛下这只已经痴呆的老岩羊而去。生命总该有个尽头。他为这只老岩羊祈祷。于是,他割下这只老岩羊的首级,将长进后臀皮肉里的犄角尖拔出,面朝东方搁置好羊头,依然保持着它曾经的尊严。他把老岩羊的躯体肢解后放在大圆石上,用枯草揩净手和折扣刀,上马离去。

    这时候,他看见天空中开始有秃鹫盘旋,还有几只乌鸦和喜鹊捷足先登,落在大圆石上开始争食老岩羊的肉。一个艰难的生命终于终结。

    下山的时候,他的心情多少有些缓了过来。他自己似乎突然彻悟了什么。

(选自《光明日报》,2017年09月22日14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品质

约翰·高尔斯华绥

    我很年轻时就认识他了,因为他承做我父亲的靴子。他和他的哥哥合开一家店,店房有两间打通的铺面,开设在一条横街上——这条街现在已经不存在了。

    店铺的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当然,我在后来才有这种想法。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我把幼小的脚伸到他跟前时,羞怯地问道:格斯拉先生,做靴子是不是很难的事呢?他回答说:这是一种手艺。他本人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人,因为皮革是一种死板板的物品,本来就有点儿僵硬和迟钝。

    人们不可能时常到他那里去,因为他所做的靴子非常经穿,一时穿不坏的——他好像把靴子的本质缝到靴子里去了。

    有一天,我有机会跟他谈了一件事,我忘不了那一天。我对他说:格斯拉先生,你晓得吗,上一双在城里散步的靴子咯吱咯吱地响了。

    他看了我一下,没有作声,好像在盼望我撤回或重新考虑我的话;然后他说:“那双靴子不该咯吱咯吱地响呀。”

    “对不起,它响了。”

    “你是不是在靴子还经穿的时候把它弄湿了呢?”

    “我想没有吧。”

    他听了这句话以后,蹙蹙眉头,好像在搜寻对那双靴子的回忆;我提起了这件严重的事情,真觉得难过。

    “把靴子送回来!”他说,“我想看一看。”

    由于我的咯吱咯吱响的靴子,我内心里涌起了一阵怜悯的感情;我完全可以想象到他埋头细看那双靴子时的历久不停的悲惨心情。

    “有些靴子”,他慢慢地说,“做好的时候就是坏的。如果我不能把它修好,就不收你这双靴子的工钱。”

    有一次(也只有这一次),我穿着那双因为急需才在一家大公司买的靴子,漫不经心地走进他的店铺。我可以意识到他的眼睛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最后说:“那不是我做的靴子。”

    他的语调里没有愤怒,也没有悲哀,连鄙视的情绪也没有,不过那里面却隐藏着可以冰冻血液的东西。为了讲究时髦,我左脚上的靴子有一处使人很不舒服;他把手伸下去,用一个手指在那块地方压了一下。

    “这里疼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可耻!”跟着,他心里好像有点儿沉不住气了,所以说了一连串的挖苦话。我听到他议论他的职业上的情况和艰难,这是唯一的一次。

    “他们把一切垄断去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们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我们的生意,事到如今——我很快就要失业了。生意一年年地清淡下去——过后你会明白的。”我看看他满是褶皱的面孔,看到了我以前未曾注意到的东西:惨痛的东西和惨痛的奋斗——他原本的红胡子好像突然添上好多花白须毛了!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了。再后来,我发现他的姓氏不见了。橱窗里照样陈列着那几双靴子。

    我走了进去,心里很不舒服。在那两间门面的店堂里——现在两间门面又合二为一了——只有一个长着英国人面貌的年轻人。“格斯拉先生在店里吗?”我问道。

    他诧异地同时讨好地看了我一眼。“不在,先生”,他说,“但是我们可以很乐意地为你服务。我们已经把这个店铺过户过来了。毫无疑问,你已经看到隔壁门上的名字了吧。我们替上等人做靴子。”

    “是的,是的”,我说,“但是格斯拉先生呢?”“啊!”他回答说,“死掉了!”

    “死掉了?但是上星期三我才收到他给我做的靴子呀!”“啊!”他说,“真是怪事,可怜的老头儿是饿死的。”

    “慈悲的上帝啊!”

    “慢性饥饿,医生这样说的!你要晓得,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他接了一份订货后,要费好长时间去做它。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比他做出更好的靴子!但是也得看看同业竞争呀!他从不登广告!他肯用最好的皮革,而且还要亲自做。好啦,这就是他的下场。照他的想法,你对他能有什么指望呢?”

    “但是饿死——”

    “这样说,也许有点儿夸张——但是我自己知道,他从早到晚坐在那里做靴子,一直做到最后的时刻。你知道,我往往在旁边看着他。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怎么能活得这么久,我也莫名其妙。他经常断炊。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据沈长钺译本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采浆果的人

迟子建

    ①金井是个小农庄。一个收浆果的人来了,他的一番吆喝,让秋收的人们扔下了手中的农具,奔向森林河谷,采摘浆果。

    ②曹大平夫妇的心情跟阳光一样明朗,他们边采边计划卖浆果的钱的用途。他们决定涉水渡河,把竹篮给装满了。河水凉得他们直打寒战,随着河心的临近,水涨到他们腰际了,他们有些站不稳,但他们咬着牙,互相鼓励,坚持着。突然,曹大平的腿抽筋了,他栽歪了一下身子,水花朝他打来,他呻吟着,惊恐地看着白花花的水从脖颈下跃过。他的女人紧紧地拉住丈夫不撒手,她也栽歪了身子,持着的竹篮趁机从她胳膊肘那儿溜走了。他们相互搀扶着哆哆嗦嗦地回到岸边。曹大平一回去就发烧了,他的女人唉声叹气的,她既不能采浆果,又不能去秋收,只能守着他。

    ③金井有个头发全白的“苍苍婆”,三十年来,她的男人一直瘫在炕上靠着她的服侍而活着。苍苍婆的眼睛,没有老年人的那种混浊,依然那么明亮,清澈逼人,好像她的眼底浸着一汪泪,使她的眼睛永远湿润而明净。

    ④开始的几天,苍苍婆还认认真真地采上一天的都柿,交给收浆果的人,换来几十块钱。可是接下来的日子,当她独自在林中垂下老迈的腰,手指触到皱纹累累的已经蔫软的都柿的时候,她的心凄凉了。她尝了一粒都柿,真是甜极了,这甜让她更觉凄凉,苍苍婆就很想喝上一碗酒。山上没酒,她自然把采来的都柿当酒吃,竟一发而不可收拾,吃空了盛都柿的盆子。收浆果的人为了安慰她,曾丢给她一张十元钞票,让她买酒,苍苍婆捡起钞票,运足一口气,又把它吹回地上。苍苍婆说:“钱是什么,不就是一张落叶么?蚂蚁合伙举过落叶,这样的叶子它们没见过,留着给蚂蚁们举着玩,当遮阳伞使吧!”说完,她就一摇一摆地走了。

    ⑤苍苍婆在晚饭后摇摇晃晃地去大鲁二鲁家了。大鲁二鲁是金井人中惟一还在秋收的人。他们是一对智障的双胞胎兄妹,大鲁是男的,二鲁是女的。他们已是中年人了。满嘴酒气的苍苍婆亢奋地叫道:“大鲁二鲁,别秋收了,采浆果去吧,能拿现钱!大鲁过年时就能买新鞋穿了,二鲁也能买件花衣裳了!”大鲁说:“苍苍婆,爸妈死前告诉大鲁了,下了霜就秋收,大鲁都点了头了!”二鲁也说:“春天撒了种,秋天就得收庄稼,二鲁也记着呢!”苍苍婆说:“你们真是一对傻瓜,这天响晴响晴着呢,晚个十天八天秋收,你种到土里的东西也不能长翅膀飞了;可你要是不采浆果,就得不到现钱,等你们收完秋去采,收浆果的人早就走了,你们一分钱也挣不到!”

    ⑥大鲁二鲁不为所动,在他们看来,秋收才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刨完了土豆,又砍了白菜和大头菜,把它们运回来,腌了两缸酸菜和一缸咸菜,然后把余下的菜下到窖里。之后,他们把遗落在地里的菜帮也捡起来,装进麻袋,拉回家堆在仓房旁,作为猪饲料。最后,他们踏着更浓重的霜,去了大草甸子,用绳子把猪草背回来。

    ⑦就在大鲁二鲁扛回猪草的这个夜晚,天空下起了大雪。金井人一年的收获,就这么掩埋在大雪之下了。人们脸上满是凄苦的表情。他们冬天吃什么?他们的牲畜和家禽吃什么?苍苍婆望着大鲁二鲁这户惟一收获了庄稼的人家,她的心中先是涌起一股苍凉,接着是羡慕,最后便是弥漫开来的温暖和欣慰。

    ⑧二鲁的脖颈上有一圈火红的野刺莓。金井的女孩,最喜爱串这样的项链来戴。看来在秋收的间隙,大鲁二鲁也采了浆果。只不过他们只采了很少的一种,并且为它们做了最美的镶嵌。

(节选自中篇小说《采浆果的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活着的仪式

王溱

    听说相亲对象是位诗人时,我脑子里快速涌现出很多关于诗人的负面形象:贫困潦倒,愤世嫉俗……

    不过我还是答应见见——这人长得太帅了,你看那照片,匀称的倒三角体形,脸部线条像用炭笔勾勒出来的,这简直就是中国版贝克汉姆嘛。

    约定的那一天很快到来,诗人从照片里走了出来。他给我看他拍摄过的照片,或雄山峻岭,或一江春水,或落叶飘忽,都是他去过的地方;他给我描述他与美景的对话,那些对话使他诗情满溢;然后他把脸朝斜四十五度一仰,开始吟诗了。

    我窃喜,不是所有的诗人都是穷光蛋嘛!你听,那些词从他嘴里迸出来,在我耳边绕一圈,两圈,我轻飘飘地就把自己塞入那些诗和画的意境中了。

    我开始憧憬跟着他游山玩水拍照作诗的生活。然而每次我在微信里跟他提出见面,他都会以各种借口岔开话题,或者干脆打开语音功能吟起诗来。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都活在他的诗中了。

    熬过几十个不能自拔的夜晚后,我决定去找他。我没有他确切的地址,只能天天到他所在的那个区去轧马路,一边走一边在脑中想象着:偶遇那一刻,他会吟出怎样一首令人惊喜的诗?

    我忘了,马路可不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地方,一辆大货车在距离我不到半米的地方刹停,扬起满脸灰。

    货车司机噌噌下了车,张口就道:“不要命呀!”

    我抬头一看,乱糟糟的胡须,发黄的T恤上沾着各种污渍,裤子被灰尘泼出奇怪的图案,大皮鞋已辨不清颜色,以致我盯着他看了半天才认出来,是诗人!

    他也认出我来了,有些发慌,用最快的速度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拉拉衣角,脸向斜四十五度一仰,又摆出了诗人的姿态。

    我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愤愤地问:“你到底是货车司机还是诗人?”

    他一字一顿,说了一句诗一样的话:“开车,我活着的方式;诗,我活着的仪式。”

    “活着还有仪式?”我惊讶地问。

    “当然有!”他指了指副驾驶位说,“上车,我带你去看看。”

    车子开得很慢,他一路沉默,始终保持着那个半仰着头的姿态,腰绷得笔挺,双手优雅地左右扭动着方向盘。若不是那身装扮,他还真像个优雅的指挥家。后面的车喇叭震天,有人伸出头来骂:“你丫散步哪?!”

    他置若罔闻,缓缓开了口说:“生活,不易。”

    他叹了口气说:“以前,我也一样,急,做什么都急,急了就骂,前面车开慢了骂,有人超车了骂,赶不上绿灯,也骂。”

    “然后我的生活就只剩下骂了。”

    “那又怎样?”我问。

    “生活就不乐意了啊,人活一遭,怎么都是件值得好好对待的事吧?它不乐意也是正常的。”他说。

    我开始觉得他脑子不太正常了,我扒拉着车门把手,颤抖地说:“停,停车。”

    他没有停,继续说着:“为了安抚生活,我决定给它举行个仪式。”

    “什么仪式?”我问。

    “写诗呀!仪式的地点是很讲究的,你看,必须是最纯净的场所,不被浮躁的人类所污染的。”

    我想起了他相机里的照片,问:“所以你就到处去旅游?”

    “干吗要去旅游?”他奇怪地看着我说,“我开着车,每天都在旅游。”

    “快看快看,夕阳!”他兴奋地指着前方说。

    没等我回过神来,他已经开始吟诗:“落日!红了脸,躲起来,它要躲起来……”

    不躲才一怪!我趁机跳下了车,头也不回地往人多的地方躲去。

    “神经病!”这是我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几个月后,我如愿跟一个算是事业有成的相亲对象结了婚。婚后生了第二个孩子之后,我辞去了工作,做起了全职家庭主妇。

    这是世界上最难的职业了,大娃捣蛋,二娃哭闹,锅里的菜烧焦了,我蓬头垢面,呵斥着大娃,哄着二娃。当我手忙脚乱地解开二娃的尿裤,被一泡温润的童子尿喷得满脸都是的时候,忽然,我嘴里迸出了一句诗。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6年第19期,有删节)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