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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必修五第二单元第12课《箭与歌》同步练习

横线处词语的解释,正确的一项是(      )

改革自然常不免于流血,但流血非即等于改革许褚赤体上阵,也就很中了好几箭。

A、“‘流言’的种子”,指别有用心的人造谣生事、罗织罪名的借口。 B、“流血非即等于改革”,意为改革虽难免流血,但其实不应流血。 C、“许褚赤体上阵,也就很中了好几箭”,是说交战要选英雄为对手。 D、“许多东西”,是指凶残杀害青年,却又掩盖狠毒之心的反动派。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二)大猩猩比专家还高明?                  

林 衍

埃利奥特是个奇怪的病人。他有着超高的智商与过人的谈吐,却无法决定用蓝色的笔还是黑色的笔写作,不能选择听哪个电台的广播,每到饭前必须到很多个餐厅比较菜单、环境甚至灯光效果,却往往徒劳无功。甚至当医生给出了两个复诊日期供他选择时,他都要花费足足半个小时时间在记事本上列出两个日期的好处和坏处,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简单说来,他失去了决定的能力。

这一切源于几个月前的一次小手术,医生在他的大脑皮层靠近额叶的地方切除了一小块肿瘤。此后,埃利奥特就奇怪地丧失了情绪体验的能力,即使看到刺激性很强的图片,如血肉模糊的脚或着火的房子,也变得无动于衷。

在上世纪 80 年代,这一病例令人感到震惊。当时的神经科学普遍认为情绪是非理性的, 一个没有任何情绪的人理应能够做出更好的决定, 最简单的推理是,如果没有感情用事,人们就不会刷爆信用卡。

在《为什么大猩猩比专家高明——如何让那个大脑帮你做出正确的选择》一书里,作者乔纳·莱勒这样解释埃利奥特现象——他损伤的脑区是被称作眶额叶皮质的组织,专门负责将感官层面的情绪整合到决定过程中。当某人被某道菜吸引时,情绪脑系统会告诉他“就该选择这个”,而一旦这种神经连接受损,我们将无法做出有分寸的决定。这意味着,如果没有感情用事,人们连刷哪张信用卡都不知道。

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做出决定的时候,我们是更该听从直觉还是分析做出决定呢?

美国心理学家蒂莫西·威尔逊进行过这样一项实验。他找到一批大学生选择自己喜爱的海报,候选的作品是:一幅莫奈的风景画、一张凡·高的紫色百合以及三张有趣的小猫海报。

在开始选择前,大学生们被分为两组,一组为不思考组,凭感觉选择。另一组测试者的任务则复杂得多,他们要回答为什么喜欢或不喜欢。

实验结果非常有趣。不思考组 95%的测试者选择的要么是莫奈,要么是凡·高。但是,那些思考组的测试者却有一半以上的人选择了小猫。而在几星期后的追踪访谈里,不思考组的测试者中没有一个人后悔自己选了印象派,选择小猫的人则有 75%以上表达了后悔之情。

“分析过度会造成危险,你会失去知道你真得想要什么的能力,然后你选择了最糟糕的小猫海报。”威尔逊总结道。

我有过类似的经历。小时候进商场买衣服,我总习惯于把所有买得起的品牌看个遍,最终的结果往往是,精挑细选的常常转天就后了悔,第一眼看上的则八九不离十。

心理学家迪克赫斯认为,直觉在决定中起到多大作用往往取决于情境。当面临简单的选择时,比如厕纸、灯泡等家用品,顾客往往只需要计算性价比这一种变量。这时,思考时间越长,做出的决定越满意。一旦选择局面复杂起来,理性就败给了感性。他曾观察过在宜家宜居购买家具的人,发现人们在分析各种选择上耗费的时间越长,往往后悔的几率就越高。

他的结论是:应该大胆启用理性脑解决简单的问题,因为这些分析不会让我们的前额叶皮层难以承受。而情绪脑这时根本派不上用场,因为直觉既不能比较商品价格也无法计算得失。当进行异常复杂的决定时,依赖理性脑则会让大脑皮层淹没在数据的海洋里而不堪重负,因为任何超过四个变量的问题都会让理性脑承受不了。这时候,直觉告诉你的往往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你的情绪脑知道的东西往往比你自己知道的要多。简单来说,情绪脑像是精致的便携式计算机,而理性脑不过是一个过时的计算器。

但我想,真正的问题恐怕在于,人们总是不那么容易看出某个决定是不是属于复杂的类型。比如和部门同事坐在一起玩“升级”这种扑克游戏时,我常常把计算牌面上还剩下多少张主牌这种事情视为复杂的局面,并大胆运用情绪脑参与游戏。结果呢,就是我的“便携式计算机”总是被大家的“过时计算器”打败,成了个喜欢“瞎出牌”、屡屡被对家鄙视的坏典型。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

阅读《女歌手》选段,完成后面的题。

    小船在岸上碰了一下,发出隐约可闻的响声,停住了。父亲走进水里,捏住一只桨架,把船推上去一点,然后把烟蒂扔进水里,把盖尔卡从船头里抱出来,裹在棉背心里,捧在两只手上,沿着木梯级向小木屋走去。

    有时,盖尔卡醒过来含含糊糊地问:

    “我们已经到家了吗?”

    “到了,到了。睡吧,女歌手。”父亲说着把她更紧地贴在自己的身上,她则把细小而又香甜的暖气呼向他的胸脯,他真想说:“你是我的小心肝,你是我的小宝贝!没有你,我会怎么样呢?……”

    可是他不会把这句话说出来的,而仅仅停在陡岸上,嘶哑地清了一阵子被甜丝丝的愁绪哽住的喉咙,把女儿紧贴在自己的身上,仿佛害怕单独留在这黑沉沉的夜色当中,留在黑黝黝的河流上空。在这条河上稀稀拉拉地闪现着航标的灯光,远处的某个地方传来了桨叶的击水声和拖轮的排气声。

    “轮船在行驶,”父亲轻轻地说,同时倾听着自己的声音,“女儿,它正在看你点的灯光,所以不会在黑暗中迷失方向的……”

    她就是在那儿——在航标工的小木屋里长大的。她把父亲也葬在那儿,与母亲并排地葬在一个绿草如茵的小山冈上。现在她在一个挺大的机关里工作,坐在一块绘图板的后面。有时候一出神,她就会轻轻地忧伤地唱起歌来:

    心上人啊,你要去哪儿,要去哪儿啊?……

    这时,设计科的同事们就从桌子、描图纸、绘图板上抬起头来,不时地含笑打量着这位白皙的、不知何故总是默默无言和忧郁的姑娘。很少有人了解她从前生活得如何,在哪儿长大的,在想些什么。

    傍晚,她经常走到堤岸上去,把双肘支在栏杆上,望着河流,凝视着那些与铁浮桶连在一起的自动闪光航标,目送播放着欢快的乐曲和灯窗通亮的轮船,等待着某种东西。她等待着:有朝一日这些轮船中的一艘会驶到她的跟前来,把她随船载去,把她带到想停靠的那个地方去。也许,在那儿,在黑幕中,闪烁和燃烧着那盏惟一的灯光,它是富有生气的、温暖的,她想念它,想念得如此长久而又有耐心。

阅读《看社戏》选段,完成后面的题。

    今晚出的戏码叫《老包坐监》。关于包公的戏,民间早已演得烂熟。最著名的当首推《铡美记》了。我小时看过这个戏的京剧,却丝毫不记得还有个什么《老包坐监》。我生疑这戏绝不是包公戏的正宗嫡传,早出“五服”了。看来这又是当地人的别出心裁,生造出来的老包新传。如此编下去,包老爷不仅可以坐监,且能逃狱,乃至东山再起,挂帅讨征哩……

    姑不论戏码怎生地瞎编乱造,台上的老包却唱得十二分地卖力,血气沸腾,声贯丹田,包括那一招一式都功候极深,成熟到家。惜乎的是那些配角,不是唱得跟不上锣鼓眼儿,便是手脚动作不配套。好在这些小小的瑕疵,并不能打退台下看客的热情。豫剧毕竟姓豫。

    作为中国“四大梆子”之一的豫剧,是拥有剧团最多的全国第一大剧种。它的腿最长,生命力最强。它不像京剧那么多的老框老套,也不像昆曲那样的高深古雅,它的全部特征个性,就在于它的不搭架子,不囿陈法,土极且又俗极上。由于河南地处中原,五方杂居,便在客观上形成了豫剧兼收并蓄的优点。不分调名,亦无板眼,乃“郑声之最”。有人统计,单就《朝阳沟》一出戏,便有越调、曲剧、道情和河南坠子等数种。无怪乎当地有俗谚:“一清二黄三越调,梆子戏是胡乱套。”可别小觑轻贱了这胡乱套,它不仅是豫剧的一大特点,还是迎合自己的“衣食父母”——掏农民腰包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目前戏剧日渐式微的情形下,似乎还独有这个胡乱套的豫剧,未见衰败蔫垮,不靠官办俸禄,活得有滋有味。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偷父

刘心武

    那晚我到家已临近午夜,进门后按亮厅里的灯,立刻感觉到不对劲儿,难道……我快步走到各处,一一按亮电灯,各屋的窗户都好好地关闭着啊。但是,当我到卫生间再仔细检查时,一仰头,心就猛地往下一沉浴盆上面那扇透气窗被撬开了!再一低头,浴盆里有明显的鞋印。有贼!我忙从衣兜掏出手机,准备拨110报警,这时又忽然听见声响,循声过去,便发现卧室床下有异常,我把手机倒换到左手,右手操起窗帘叉子,朝床下喊:“出来!放下手里的东西,只要你不伤人,咱们好商量!”

    一个人从床底下爬出来了,那是一个瘦小的少年,剃着光头,身上穿一件黑底子的圆领T恤,我看他手里空着,就允许他站立起来,用那窗帘叉指向他,作为防备,问他:你偷了些什么?把藏在身上的东西掏出来!他把两手伸进裤兜,麻利地将兜翻掏出来,又把手摊开说:“啥也没拿啊!”

    但他那副久经沙场、处变不惊的模样,倒弄得我哭笑不得。我用眼角余光检查了一下我放置钱财的地方,似乎还没有受到侵犯。我保持着伸出窗帘叉的姿势,倒退着,命令他跟我来到门厅里,开始讯问。

    “您为什么还不报警?”他问我。

    我把手指挪到手机按键上,问他:“警察来了,你会是怎么个处境呢?”他叹了口气:“嗨,惯了,训一顿,管吃管住,完了,把我遣返回老家,再到那破土屋子里熬一阵呗。”他那无所谓,甚至还带些演完戏卸完装可以大松一口气的表情,令我惊奇。

    他今年14岁。家乡在离我们这个城市很远的地方。他只上到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一年前开始流浪。现在就靠结伙偷窃为生。

    我望着被灯光照得瘦骨嶙峋、满脸大汗的少年,问他:“饿吗?”他眯眼看我,仿佛我是个怪物。我为他泡了一碗方便面,端到他面前。

    我决心放他回去,对他说:“我的话你未必肯听,但是我还要跟你说,不要再干这种违法的事,你应该走正路。”他点头。

    我给他开门时,他居然说:“我还不想走。”

    我大吃一惊,问他:“为什么?”

    他回答的声音很小,我听来却像一声惊雷:“我爸在床底下呢。”

    天哪!原来还有个大活人在我床底下!我慌忙将窗帘叉拿到手里,准备拨110。这工夫那少年已经转身进了卧室,而且麻利地爬进床底下,我惊魂未定,他却又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回到门厅。我这才看清,他手里捧着一幅油画。我正想嚷,他对我说:“我要——我要我爸——求您了!”

    那幅油画,是我临摹的凡高的自画像,这幅自画像里,人物显得特别憔悴,眼神饱含忧郁,胡子拉碴的,看去不像个西方人倒像个东方农民。

    我细问他:“你爸现在在哪儿呢?你妈妈呢?”

    他执拗地告诉我,他没有妈。他妈在他还不记事的时候,就嫌他爸穷,跟别人跑了。他记得他爸,那扎人的胡子碴儿,那熏鼻子的汗味加烟味加酒味。

    他们那个村子,不记得在哪一天,忽然说村外地底下有黑金子,大家就挖了起来。他爸爸也去挖。去年的一天,半夜里村子忽然闹嚷起来,跟着有呜哇呜哇的汽车警笛声,他揉着眼睛出了屋简单地说,村外的小煤窑出事故了,他爸,还有别的许多孩子的爸,给埋井底下了。

    少年说,他负责踩点的时候,从我家窗外看见了这幅画,一看就觉得是他爸。他说他爸坐在床上想心事的时候,就那么个模样。今天,他好不容易钻了进来,取下这幅画,偏巧我回来了。

    少年说这些事情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泪光。我听这孩子讲他爸的遇难,也就是鼻子酸了酸,但是,当我听清这孩子今天钻进我的屋子,为的只是偷这幅他自以为是他父亲的画像时,我的眼泪忍不住就溢出了眼角。

    我把画送给了他。他不懂得道谢,我把门打开,他闪了出去。

    关上门以后,我若有所失。不到半分钟,我一溜烟儿跑下楼梯,气喘吁吁地踏出楼门,朝前方和左右望,那少年竟已经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只有树影在月光下朦胧地闪动。

    我让自己平静下来。当一派寂静笼罩着我时,我问自己:“你追出来,是想跟他说什么?”

    是的,我冲出来,是想追上他补充一句叮嘱:“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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