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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必修五第二单元第9课《长亭送别》同步练习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题

燕 子

               席慕容

  初中的时候,学会了那一首《送别》的歌,常常唱:“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有一个下午,父亲忽然叫住我,要我从头再唱一遍。很少被父亲这样注意过的我,心里觉得很兴奋,赶快再从头来好好地唱了起来:

“长亭外,古道边……”

  刚开了头,就被父亲打断了,他问我:“怎么是长亭外?怎么不是长城外呢?我一直以为是长城外啊!”

  我把音乐课本拿出来,想要向父亲证明他的错误。可是父亲并不要看,他只是很懊丧地对我说:“好可惜!我一直以为是长城外,以为写的是我们老家,所以第一次听这首歌时就特别地感动,并且一直没有忘记,想不到竟然这么多年是听错了,好可惜!”

  父亲一连说了两个好可惜,然后就走开了,留我一个人站在空空的屋子里,不知道如何是好。

  前几年刚搬到石门乡间的时候,我还怀着凯儿,听医生的嘱咐,一个人常常在田野间散步。那个时候,山上还种满了相思树,苍苍翠翠的,走在里面,可以听到各式各样的小鸟的鸣声。田里面也总是绿意盎然,好多小鸟也会很大胆地从我身边飞掠而过。

  我就是那个时候看到那一只孤单的小鸟的,在田边的电线杆上,在细细的电线上,它安静地站在那里,黑色的羽毛,像剪刀一样的双尾。

 “燕子!”我心中像触电一样地呆住了。可不是吗?这不就是燕子吗?这不就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燕子吗?这不就是书里说的、外婆歌里唱的那一只燕子吗?

 在南国的温热的阳光里,我心中开始一遍又一遍地唱起外婆爱唱的那一首歌来了:

 “燕子啊!燕子啊!你是我温柔可爱的小小燕子啊……”

 在以后的好几年里,我都会常常看到这种相同的小鸟,有的时候,我是牵着慈儿,有的时候,我是抱着凯儿,每一次,我都会兴奋地指给孩子看:“快看!宝贝,快看!那就是燕子,那就是妈妈最喜欢的小小燕子啊!”

 怀中的凯儿正咿呀学语,香香软软的唇间也随着我说出一些不成腔调的儿语。天好蓝,风好柔,我抱着我的孩子,站在南国的阡陌上,注视着那一只黑色的安静的飞鸟,心中充满了一种朦胧的欢喜和一种朦胧的悲伤

 一直到了去年的夏天,因为内政部的邀请,我和几位画家朋友一起,到南部国家公园去写生,在一本报道垦丁附近天然资源的书里,我看到了我的燕子。图片上的它有着一样的黑色羽毛,一样的剪状的双尾,然而,在图片下的注释和说明里,却写着它的名字是“乌秋”。

 在那个时候,我的周围有着好多的朋友,我却在忽然之间觉得非常的孤单。在我的朋友里,有好多位在这方面很有研究心得的专家,我只要提出我的问题,一定可以马上得到解答,可是,我在那个时候惟一的反应,却只是把那本书静静地合上,然后静静地走了出去。

在那一刹那,我忽然体会出来多年前的那一个下午,父亲失望的心情了。其实,不必向别人提出问题,我自己心里也已经明白了自己的错误。但是,我想,虽然有的时候,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是应该面对所有的真相,可是,有的时候,我们实在也可以保有一些小小的美丽的错误,与人无害,与世无争,却能带给我们非常深沉的安慰的那一种错误。

我实在是舍不得我心中那一只小小的燕子啊!

(1)、通观全文,本文写了哪些“美丽的错误”?为什么说这些错误是“美丽的”?

(2)、本文标题是燕子,但一开始却写了一件有关歌曲《送别》的往事,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回答。

(3)、文章第四段中父亲懊丧地连声两声“可惜”,请问他“可惜”的是什么?

(4)、解释文中加线词语的含义。

朦胧的欢喜

朦胧的悲伤

(5)、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赏析文中划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泥斑马

肖复兴

    家里大院的大门很敞亮,左右各有一个抱鼓石门墩,下有几级高台阶。黑漆大门上,有一副对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有点儿老一辈的气势。在老北京,这叫广亮式大门,平常的时候不打开,旁边有小门,人们从那里进出。台阶上有一个平台,平台显得很宽敞。王大爷的小摊就摆在那里,很是显眼,街上的人,一眼就能望见。

    王大爷的小摊,卖些糖块儿、洋画片和泥玩具之类的东西。泥玩具,多是些小动物,是王大爷自己捏的,涂上颜色,非常好看,活灵活现,卖得不贵,因此,很受小孩子欢迎。我常常一放学就到王大爷的小摊前,看一会儿,玩一会儿,王大爷望着我笑,任我随便摸他的玩具。

    我真佩服王大爷的手艺.他的手指很粗,怎么就能那么灵巧地捏出那么小的动物来?

    王大爷那时五十多岁,住在我家大院的东厢房。他人很随和,逢人就笑。那时,王大爷的东西很便宜,人们生活不富裕,因此他赚的钱也不多,只能勉强生活。

    王大爷老两口只有一个儿子,大院里的人都知道,儿子是抱来的。将近三十,还没结婚,在铁路上开火车,和王大爷两口挤在一间房里。让他头疼的是儿子以后找个媳妇,可怎么住呀?

    那一年寒假,我常到王大爷小摊前玩。有一天,他在做玩具,问我:“你说做一个什么好?”我随口说了句:“做只小马吧。”他点点头。没一会儿的工夫,就捏出了.只小马的样子。他抬起头又问我:“你说上什么颜色好?”我随口又说:“黑的!”“黑的?”王大爷反问我一句说:“一色儿黑,不好看,来个黑白相间的吧,好不好?”

    那时候,我没有细想,这个黑白相间的小马会是什么样子。等王大爷把颜色涂了一半,我才发现,原来是一只小斑马。黑白相间的弯弯条纹,让这只小斑马格外活泼漂亮。“王大爷,您的手艺真棒!”我情不自禁地说。

    第二天,小斑马的漆干了,脖子上系一条红绸子,绸子上挂着个小铜铃铛,风一吹,铃铛不住地响,小斑马像活了一样。

    我太喜欢那匹小斑马了。每次路过小摊都会站住脚,反复地看,好像它也在看我。那一阵子,我满脑子都是这个小斑马,可惜没有钱买。几次想张嘴跟家人要钱。接着又想,小斑马的脖子上系着个小铜铃铛,比起一般的泥玩具,钱稍微多了点儿,便把冒到嗓子眼儿的话,又咽了下去。

    春节一天天近了,小斑马不知哪一天就会被哪个孩子买走,带回家过年。一想起这事,我心里很难过,百爪挠心,好像小斑马是我的,会被别人抢去。在这样的心理驱使下,我干了一件“蠢事”。

    那一天,天快黑了,因为临近过年了,小摊前站着不少人,都是大人带着孩子来买玩具的。我趁着天暗,伸手一把就把小斑马“偷走”了。飞快地把小斑马揣进棉衣口袋里,小铃铛轻轻地响了一下,我的心在不停地跳,觉得那铃声,王大爷好像听见了。

    这件事很快被爸爸发现了,他让我把小斑马给王大爷送回去。跟在爸爸的后面,我头都不敢抬起来。王大爷爱怜地望着我,坚持要把小斑马送给我。爸爸坚决不答应,说这样会惯坏了孩子。最后,王大爷只好收回小斑马,还嘱咐爸爸:“千万别打孩子,过年打孩子,孩子一年都会不高兴的!”

    就在这一年,为了支援“三线建设”,政府动员人们去甘肃。王大爷报了名,很快就被批准了。大院所有的街坊都清楚,王大爷这么做,是为了给儿子腾房子。

    王大爷最后一天收摊的时候,我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他。他也望着我,什么话也没说。那一天,小街上冷冷清清的。

    第二天,王大爷走时,我没能看到他。放学回家,看到桌上那只脖子上挂着铜铃铛的小斑马,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四十多年过去了,王大爷的儿子,今年七十多岁了,他在王大爷留给他的那间东厢房里结了婚,生了孩子。他的媳妇个子很高,长得很漂亮。他的儿子个子也很高,很帅气。可是,王大爷再也没有回来过一次。难道他不想他的儿子,不想他的孙子吗?

    四十多年来,我曾经多次去过甘肃,每一次去,都会想起王大爷,想起这个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当然,也会想起那只“泥斑马”。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池莉读《花经》

池莉

    ①一个人一生可做的事情很多,但世上不知多少聪明人,一生没有搞好一件事。在很长一个人生阶段里,我只长年岁不长心眼,想来真是痴长。

    ②先前,我外婆家屋后有一座大园子,园子里头长满花木蔬菜和中草药,芙蓉花、鸡冠花、桃树、垂柳、小白菜、香葱、车前草、鸡血藤等混长在一个园子,引得蜂来燕往蝶飞蚓爬,使儿时的我玩得十分着迷。

    ③当然,这种私家的园子后来很快就没有了,支援了国家建设。园子变成了一座丝织厂,工厂的围墙抵在我家屋后,整日整夜哐当哐当地响,我不喜欢这声音。从此,我一直心怀渴望,非常非常想养花种草。渴望与日俱增,可多年来就偏是没有机会,既没有自己的住房也没有自己的一寸土地。

    ④十几年熬过去,去年分得一套公寓,奔到阳台上一看,发现竟然留了养花槽。这一高兴,头脑轰地发了热,不知不觉拿业余爱好当了正经事做。一连好些日,提只篮子和小桶,四处挖湖泥。在大大忙了一阵之后,花种上了,草也养上了,菜子也撒上了。然后,抱着肩来来回回欣赏,倒真有一种了却了某个夙愿的感觉。以后每逢出差或笔会,凡遇上奇花异草,都挺执著地弄点回来栽进盆里。家里厨房三天两头做鱼、肉,也常记得将洗鱼洗肉的水倒入花槽。

    ⑤可是到了秋季,结果并不理想。葡萄才结了几颗,花儿没开几朵,从庐山植物园特意带回的碗莲之类也都死了。怎么回事呢?为此,我特意找了《花经》来读,读着读着,心中渐亮。合上《花经》,扔下花铲,淡然一笑:我不再养花了。实际上,《花经》这本厚书我翻来覆去看的只是前面一节:序言。

    ⑥序言里简洁地记叙了本书作者之父黄岳渊先生的一段经历。黄岳渊先生在宣统元年的时候本是一名朝廷命官,斯时年将三十。有一日黄先生想:古人曰三十而立,我该如何立人呢?他想,做官要应付人家,做商呢,又要坑害人家,得做一件得天趣的事才好,才算立了为人的根本,于是,黄先生毅然辞官隐退。他做什么呢?他购买田地十余亩(时田价每亩约二十金),渐扩充至百亩。黄先生从此聚精会神,抱瓮执锄,废寝忘食,盘桓灌溉,甘为花木之保姆。果然,黄家花园欣欣向荣,蒸蒸日上,花异草奇,声名远扬。每逢花时,社会名流裙屐联翩,吟诗作赋。更有文人墨客指点花木,课晴话雨。众人深得启示:既混浊之世,百无一可,唯花木差可引为知已。

    ⑦据说当时的文坛名人周瘦鹃、郑逸梅等人皆为黄先生的花木挚友。黄先生养花养出了精神文明,养出了人间知己,养出了《花经》这等好书,恐怕这才叫养花种草!这才叫做了人生一件事!

    ⑧一件事要做好,岂能凭你心中有一点喜欢?有一点迷恋?三天浇点水,五天上点肥?

    ⑨曾少年狂妄,自以为聪明。把表面的一些由头借来,实际标榜自己为至情至性之人。这也做做,那也试试,好听人评价个多才多艺。近年来国家大兴经济,文人纷纷“下海”,我也曾与人发议论说作家的智商是足够经商的。最近由读《花经》而获顿悟:人的一生只能做一件事。政客们终身搞阴谋,商人们终身搞欺骗,情种终身搞爱情(比如贾宝玉),黄岳渊先生终身搞花草。一生的时间并不多,一生的精力也不多,要搞好一件事实在不容易。用去一生,搞好了一件事,那也就够可以了。世上不知多少聪明人,一生没有搞好一件事。

    ⑩总之,我是不敢再说文人经商之类的话了,也不敢再狂热地养花弄草。就连剪裁时装、研究烹调之类的兴趣也淡了下来,兴致所至,偶尔为之,拿得起,放得下,决不长期牵肠挂肚。傻一点儿,笨一点儿,懒一点儿,冷一点儿,就做一件事——写作,我这一生。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民主世界

老舍

    我们这里所说的“世界”,事实上不过是小小的一个乡镇。可是从抗战的第二年起,直到现在,这小镇子天天扩大,好像面发了酵似的一劲儿往外膨胀。新来的住户给它带来香港与上海的文化。在新住户里有的是大公司的经理,有的是立法院或检察院的委员,有的是职业虽不大正常,倒也颇发财,冬夏常青的老穿着洋服啷当的。我们就把这镇子,叫作金光镇吧,我们首先要注意到这里的人们的民主精神。将来的世界,据说是民主的世界。

    在民主世界里,不是人人事事一律平等的么?让我们先说水仙馆的一个小故事吧。

水仙馆是抗战第四年才成立的一个机关。水仙馆自成立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一棵水仙,馆长是蒙古人,没看见过水仙,而研究员们所找到的标本,一经签呈上去,便被馆长批驳:“其形如蒜,定非水仙,应再加意搜集鉴别。

副馆长呢,是山东人,虽然认识水仙,可是“其形如蒜”一语,伤了他的心。山东人喜欢吃蒜,所以他以为研究与蒜相似的东西,是有意讽刺他。因此,他不常到馆里来,而只把平价米领到家中去,在挑拣稗子的时候,偷偷地吃几瓣大蒜。

    馆里既然连一件标本还没有,大家的工作自然闲着。在闲得腻烦了的时候,大家就开一次会议。不过,无论怎么说吧,这个机关,比起金光镇的其他机关,总算是最富于民主精神的。因为第一,这里有许多学者,而学者总是拥护自由与平等的;第二,馆长与副馆长,在这三四年来,只在发脾气的时候,用手杖打过工友们的脑壳,而没有打过科长科员,这点精神是很可佩服的。

在最近的会议上,大家的民主精神,表现得特别地明显。会议由馆长提议,大门外增设警卫,他的理由充足,说明议案的词藻也极漂亮而得体。“诸位小官们,本大官在这金光镇上已住了好几年,论身份、官级、学问,本大官并不比任何人低。可是,看吧,警察分队长,宪兵分队长,检查站站长,出恭入敬的时候,都有人向他们一一敬礼。敬礼是这样的,两个鞋后跟用力相碰,身子笔直,双目注视,把右手放在眉毛旁边。这是一种学问,深恐大家不晓得,所以本大官稍加说明。就是保长甲长,出门的时候,也有随从。本大官,”馆长声音提高,十分动感情地说,“本大官为了争取本馆的体面,不能不添设馆警:有了馆警,本大官出入的时候,就也有鞋后跟相碰,手遮眉毛的声势。本大官十二万分再加十二万分地相信,这是必要的,必要的,必要的!”馆长的头上出了汗,坐下,用手绢不住地擦脑门。

    照例,馆长发言以后,别人都要沉默几分钟。水仙馆的(金光镇的也如此)民主精神是大官发表意见,小官们只能低头不语。

副馆长慢慢地立起来:“馆长,请问,馆警是专给馆长一个人行礼呢,还是给大家都行礼呢?”

    副馆长这一质问,使大家不由地抬起头来,他既是山东人,敢说话,又和本镇上宪兵队长是同乡,所以理直气壮,连馆长都惧怕他三分。

    “这个……”馆长想了一会儿。“这好办!本馆长出入大门,警察须碰两次鞋跟,遮两次眉毛。副馆长出入呢,就只碰一次,遮一次,以便有个区别。”

    副馆长没再说什么,相当地满意这个办法。

    大家又低头无语。

    “这一案通过”馆长发了命令。

    大家依然低头不语,议案通过。

    这可惹起来一场风波。散会后,研究科的学者们由科长引衔全体辞职。他们都是学者,当着馆长的面,谁也不肯发言,可是他们又决定不肯牺牲了享受敬礼的单严,所以一律辞职。他们也晓得假若辞职真照准的话,他们会再递悔过书的。

馆长相当地能干,把这件事处理的很得法。他挽留大家,而给科长记了一过,同时,他撤销了添设门警的决议案,而命令馆长室的工友:“每天在我没来到的时候,你要在大门外等着:我一下滑竿,你要敬礼,而后高声喊‘馆长老爷到!’等到我要出去的时节,你必须先跑出大门去,我一出门,你要敬礼,高声喊‘馆长老爷去!’看情形,假若门外有不少过路的人,你就多喊一两声!”

    工友连连地点头称是。“可是,馆长老爷,我的事情不就太多了吗?”

    “那,我叫总务科多派一个工友帮助你就是了!”

    这样,一场小小的风波,就平静无事了。在其中充分地表现了民主精神,还外带着有点人道主义似的。

(原载1945年《民心》第一卷,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守住文化的私人性

顾土

    ①在我小的时候,文化的余绪尚存。我经常看见父亲持箫,母亲吹笛,声声相和,在月光下打发闲暇,舒解心怀。我也见到许多长辈,或琴或筝,一艺在手,不时吹拉弹拨。记得邻居中有一位是曾国藩的后人,父执中有一位在旗 , 擅胡琴,他们二人每周必填词唱和,你来我往,一概楷书。那位姓曾的邻居曾经让我欣赏过她的词作,大约有好几千首,旗人作古后,她便痛付丙丁

    ②读书仍是那个时代私人占有的最大文化,无论藏书还是阅读,都是私人的事情。关起门来,湖一壶茶,或正襟危坐或歪倚斜靠,读上一本好书,欣赏一天的新书,是莫大的享乐。

③那时,书法也是老一代人私人生活的必需。他们多数不算书法家,但写出来的字大都摆得出去,虽然没有自成一格,或颜或柳或赵,兼着一点隶书魏碑的底子,但透出那么一股文化的气息。诗词楹联也是很多人咏志抒情交往的渠道,读起来你就明白,合辙押韵工对是他们文脉里的根基。

    ④更早以前,诗琴书画乃至治印,都是我们的古人,尤其是有文化的士子必备的人生才艺,一不为了演出,二非炫耀,三没想到牟利,多数人纯粹是在私人空间里表达情绪而已。俞伯牙鼓琴,高山流水,为的是知音钟子期;嵇叔夜一曲《广陵散》,是自己受刑前的绝响;翻开唐诗,大量的也是私人间的送别、赠与、酬和。古人另外还有个习惯,就是写笔记,记人记事,考据辨正,加上琐闻杂姐。写笔记无关著述,无非消闲造日而已。清代纪晓岚曾说:“景薄桑榆,精神日减,无复著书之志,惟时作杂记,聊以消闲。”诛、铭、挽联一类相对来说带有公布意味的文字,古人自我欣赏的成分其实也很重,何况大多写过后根本没有机会示人,纯粹是那时的“抽屉文学”。曾国藩就喜好给别人写挽联,还特别乐意人家在世的时候提前写就,当然不敢出示,只作为自己的雅癖,还有点“缺德”。

    ⑤前人的诗词书画印谱笔记刊印的也不少,多为自我把玩、自得其乐、自存留念,也赠与亲朋好友、师长同年,志在酬唱,意在交游。当然也有因此出了名的,也有赚钱赢利的,尤其是近代诞生了报刊、画廊、博物馆,刊布日见其多,但作为职业的还是风毛麟角,也没多少人当这是专业,绝大多数人依然视此为私人空间。直到上个世纪下半叶,旧时代培育起来的人纷纷谢世,诗琴书画的个人传统日益没落,艺术内涵也渐趋衰微。至于笔记,好像五十多年前已近匿迹。

    ⑥从前,只要读过书的人都具备起码的知识功底,诗写得再不济,也合乎基本的格律,也知道用典也明白骄偶也清楚哪里用了拗句,更分得出雅与俗;字写得再不成书法,也有笔力和规则,修养之气溢于一笔一画之中,规范之心聚敛于起承转合之内。这种标准也使他们轻易不敢将私人的事情贸然张扬,羞耻之心、畏惧之心、仰承之心,令他们更乐于隐藏回避,钟情于文化的私下把玩。

    ⑦如今,文化的私人性是否依然存在,我很怀疑。

    ⑧读书已经不再是私人的事情,有人偏好替别人开列书单,而更多的人必须依靠别人指引,倚赖市场烘托,才明白该读什么书,才知道应如何读书。网上处处充斥着读了一半或者尚未开卷或者干脆根本没读懂就已经急于发表的见解。

    ⑨尽管艺术成了热门,但无论是否职业演员,凡是会一门技艺的,都在拼命考级,一级一级攀升,而且个个喜欢比赛,人人爱好出头,曝光似乎才是最终的目的。艺术不再是私人的文化享受和情绪排遣,却成了炫耀、上镜、晋升的工具。

⑩书画当今并不冷清,尤其书法简直还有泛滥之势,可是,当众挥毫、以字逐利、四处题写再加办展览、出挂历、上报刊,才是写字绘画的终极目标。梁实秋曾经描绘过他那个时代已经出现的两种人,一是写字的,一是办画展的。他说:“写字的人有瘾,瘾大了就非要替人写字不可。看着人家的白扇面,就觉得上面缺点什么,至少也应该有精气神三个字。相传有人爱写字,尤其是爱写扇面,后来腿坏,以至无字可写;人问其故,原来是大家见了他就跑,他追赶不上了。”他还说:“我参观画展,常常感觉悲哀,大抵一个人不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不肯把他所能得到的友谊一下子透支净尽,所以也就不会轻易开画展。”如今,写字的人早无扇面可写,但在马路上、书面上、纪念仪式上题辞成了嗜好;开画展的人还特别走俏,不必透支,趋之若鹜的非常多。因为这两种人的本事往往在书画之外。

    ⑪诗词似乎也不萧条,虽然更像顺口溜,还不如二人转,一看就是数来宝的根底,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甘藏拙,非要见诸报端、刊印成册、借此炫示才罢休。

    ⑫大概是历次运动的熏陶,什么大字报、批判稿、决心书、思想汇报,都要摆出来当众表演,以示忠心,结果养成了不知文化羞耻的习惯。以后,市场经济的猛然来临,已被严重损伤的文化涵养使人面对物质利益和巨大的传播效应时根本不知如何自持,以为什么东西都可以亮出来叫卖,什么内瓢都可以袒露出来与人争输赢。社会环境也为文化的全然裸露推波助澜,舆论更是为文化的公然贩卖喊好叫价,任何文化终于因为失去审视标准失去环境制约失去舆论规范而一律成了经营的道具。

    ⑬文化一旦失去了私人性,自我修养的作用也就丧失,自我愉悦的目的也随之废弃,而修身养性原本是文化对人的最大益处,赏心悦目原本是文化对心智的最有力的启迪。我不知道,当文化只剩下公开的社会性时,还算不算文化?或许只是行政的工具,或许只是产业的一份子,或许只是公共场合的装饰品。

    ⑭文化,我总以为应该守住一点私人性,不然,就不是文化!

【注释】①在旗:隶属旗籍。②付丙丁:古以天干配五行,丙、丁属火,因称用火焚毁为“付丙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窃读记

林海音

转过街角,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下课从学校急急赶到这里,总算到达目的地——目的地可不是三阳春,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跨进书店门口,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数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位置了。

我庆幸它居然没有被卖出去。我多么高兴,又多么渴望地伸手去拿,但和我的手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只巨掌,五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那本书:

“你到底买不买?”

声音不算小,惊动了其他顾客。我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羞惭而尴尬,涨红了脸。我抬起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了一句:

“看看都不行吗?”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

在众目睽睽下,我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

曾经有一天,我偶然走过书店的窗前,窗前刚好摆了几本慕名很久而无缘一读的名著,欲望推动着我,不由得走进书店,想打听一下它的价钱。也许是我太矮小了,不引人注意,竟没有人过来招呼,我就随便翻开一本摆在长桌上的书,慢慢读下去。直到好大工夫,才过来一位店员,我赶忙合起书来递给他看,煞有其事地问他价钱,我明知道,我绝没有多余的钱去买。

但是自此以后,我得了一条不费一文钱读书的门径。下课后急忙赶到这条“文化街”, 这里书店林立,使我有更多的机会。

一页,两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吞读下去,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有时一本书我要分别到几家书店去读完,比如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我再在这家书店站下去的话,我便要知趣地放下书,若无其事地走出去,然后再走入另一家。

但我也不是读书能够废寝忘食的人,当三阳春正上座,飘来一阵阵炒菜香时,我也饿得饥肠辘辘。为了解决肚子的饥饿,我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临时买上两个铜板的花生米放在制服口袋里,当智慧之田丰收,而胃袋求救的时候,我便从口袋里掏出花生米来救急。

但在这次屈辱之后,我的小心灵的确受了创伤,我因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再次地犯发,而且产生了对人类的仇恨。有一次刚好读到一首真像为我写的小诗时,更增加了我的悲愤。那小诗是一个外国女诗人的手笔。小诗说:

我看见一个眼睛充满热烈希望的小孩,

在书摊上翻开一本书来,

读时好似想一口气念完。

摆书摊的人看见这样,

我看见他很快地向小孩招呼:

“你从来没有买过书,

所以请你不要在这里看书。”

小孩慢慢地踱着叹口气,

他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认过字母。

我不久又看见一个小孩,

他脸上老是有菜色,

那天最少是没有吃过东西——

他对酒店的冻肉用眼睛去享受,

他免不了希望他生来没有学会吃东西。

我不再去书店,许多次我经过文化街都狠心咬牙地走过去。但一次,两次,我下意识地走向那熟悉的街,终于有一天,求知的欲望迫使我再度停下来,我仍愿一试,因为一本新书的出版广告,我从报上知道好多天了。

我再施惯技,又把自己藏在书店的一角。当我翻开第一页时,心中不禁轻轻呼道:“啊!终于和你相见!”受了前次的教训,我更小心地不敢贪婪,多串几家书店更妥当些,免得再遭遇前次的难堪。

“明天早些来,可以全部看完了。”我告诉自己。想到明天仍可以占有书店的一角时,被快乐激动的忘形之躯,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

可是第二天走过几家书店都看不见那本书时,像在手中正看得起劲的书被人抢去一样,我暗暗焦急,并且愤愤地想: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世上有钱的人这样多,他们把书买光了。

我惨淡无神地提着书包,怀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昨天在这里看书时,已经剩下最后一册了,可不是,看见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心整个沉下了。

正在这时,一个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走过来了,看那样子是来招呼我的,我慌忙把眼睛送上了书架,装作没看见。但是一本书触着我的胳膊,被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

“请看吧,我多留了一本没有卖。”

啊,我接过书害羞得不知应当如何对他表示我的感激,他却若无其事地走开了。被冲动的情感,使我的眼光久久不能集中在书本上。

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觉出站在这里读了两个钟点了。我合上最后一页——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所有的智慧都被我吞食下去了。然后抬头找寻那耳朵上架着铅笔的人,好交还他这本书。在远远的柜台旁,他向我轻轻地点点头,我默默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我低着头走出去,浑身都松快了。摸摸口袋里一包忘记吃的花生米,我拿起一粒花生米送进嘴里,忽然想起有一次国文先生鼓励我们用功的话: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还不够用,它应当这么说: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更是在爱里长大的!”

(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II;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骄傲的人总是孤独的

哲贵

父亲六十多岁就去世了。父亲每顿能喝一斤白酒,连感冒药也没有吃过,怎么可能跟死亡发生联系?在梅巴丹的记忆中,父亲一直是满头银丝。她觉得父亲生来就是个“白头翁”,父亲这个形象是永恒的,如他的作品一样不朽,她以此为荣。对于梅巴丹来说,父亲突然弃世是个分界线,她的人生由此划分为两段。

父亲一直是沉默的。父亲像一块巨大的木头,对,是一块巨大的木头。虽然父亲像木头一样沉默,但梅巴丹不怵他。梅巴丹从他的眼神看出来,他看她的眼神是柔和而温暖的。

他们家在信河街丁字桥巷,有个独立小院子,人称梅宅。后院有个仓库,堆满从山上搜来的各种各样的木头。仓库出来有一个工作间,工作间也堆满木头,但跟仓库里的木头已大不一样、这些木头已被锯成大小不一、形态各异的木块。工作间有一张大工作台,占了工作间一半位置。那些木料、半成品和成品大多散摆在工作台上。工作台上还有各类雕刻工具,有锯、尺子、敲槌、垫布、方凿、圆凿、斜凿、三角凿、针凿等等。工作间边上是陈列室,陈列室有两排大柜子,隔成大小不一的格子,每个格子里摆着雕刻好的人物、有关公、张飞、刘备、诸葛亮、苏东坡;也有观音菩萨、弥勒佛、南极仙翁、钟馗;还有一类是生活中的普通人物,如骑在牛背上的牧童、江上的渔夫、晚归的农人、浣衣的妇人等等等等。

梅巴丹从小在工作间玩,她见父亲雕木头,也拿凿子在木头上乱凿,父亲雕什么,她便凿什么。她将凿出形状的木头递给父亲看,父亲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一年之中,父亲会带她出一趟远门,去一个叫神农架的地方。父亲带着她,转了一趟又一趟车,最后,没车可转,他们便下去步行。

他们翻过了一座又一座山峰。梅巴丹问父亲:“我们去哪里?”

父亲抬头看了看四周,伸手朝天上一朵白云指了指,说:“去那里。”

梅巴丹看了看那朵白云说:“白云飞得那么高,我们上得去吗?”

父亲没有回答。

梅巴丹走不动了,脚底磨出两个水泡,双腿发酸,不停颤抖。父亲背着她继续翻山越岭。梅巴丹趴在他背上,虽然脚上的水泡还在发热发痒,她心里甚至突然喜欢起它们来。她用手箍住父亲的脖子,温暖从父亲身上传来,弥漫她的身体,让她忘记了身体的存在。她喜欢这种感觉,身体越来越轻,越飞越高,飘到云朵上去了。而父亲如一只大鸟,在天地间飞行。

梅巴丹大学毕业后,在信河街文化馆当馆员,具体工作是收集和整理信河街非物质文化遗产材料。她很快明白,信河街非遗项目多得像夏天的蚊子,有黄杨木雕、渔鼓、布袋戏、舞龙、做酒、吹打,甚至有哭丧等等等等。根本弄不清楚嘛。梅巴丹兴趣索然。就是嘛,物以稀为贵,你弄得遍地都是,谁稀罕?梅巴丹所在的办公室每天有人找上门,自称是非遗传承人,打草鞋的,修篾的,剃头的,做圆木的,也有做豆腐的,都想报,一旦评上,每月会有一定补助资金。这当然是好事,为什么不报呢。梅巴丹不管这些事,她只负责收集材料。她不愿意坐办公室,有时去露个脸,有时连个脸也不露。

梅巴丹突然“决定”跟父亲学黄杨木雕。她没有将这个“决定”告诉父亲。这是她的事。她从懂事起,便拿着凿刀跟随父亲乱划乱刻,父亲从没有指点过她,可是,她哪里需要父亲的指点呀,对她来说,雕刻这些木头如吃饭喝水睡觉一样自然,日常生活而已,木雕就像她身体里流淌的血液,与生俱来。

当梅巴丹整个人沉浸到黄杨木雕里,才发现,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结构不同,纹理不同,思维方式不同,看待世界的角度和方式更是不同。这么说吧,如果说世界是圆形的,人生和社会也是由一个个圆搭建而成,那么,黄杨木雕就是一个方形。它是独立于世界而存在的,它不与外部世界为伍,不人云亦云,即使沉默,也是为了坚持自己的声音。

瓯江江堤上的塑胶跑道上多了一个身影。每天东方透出第一缕亮光,梅巴丹便一身轻装从家里出发。街道上几乎没有人,显得空旷又萧条。所有人都像死一般地睡着。梅巴丹跑过马路,跑过一条街道,来到了瓯江边。梅巴丹调整了一下呼吸,撒开了步伐,身体笔直,微微前倾,手臂有序摆动,向东方飞驰而去。三公里之后,她忘记了身体的存在,只听见脚步声。再过不久,脚步声也消失了,只剩下呼吸声。再跑下去,潮水声悄然退去,也不是退去,而是那声音变成了无边无际的气流,这气流将她托起来,使她飘浮在上面。她飞翔了起来,世界又重新出现了,却变得很小很小,如一颗尘埃。她要忘了这颗尘埃,也要忘记了自己。她这时只有一个念头:一直跑下去,一直跑到海的尽头。她不愿意就此停下来,她要继续飞翔,飞翔到遥远的不可知的地方。可是,她每一次都是在塑胶跑道的尽头落回到现实世界,无可奈何地返身往回跑。

半年之后,梅巴丹出现在了人来人往的望江路,她开的是一辆用黄杨木做成的小汽车。最后,小汽车被交警拦住了,交警让她出示行驶证,梅巴丹也没有。交警扣留了小汽车,让她去交警队处理。梅巴丹什么话也没有说,离开小汽车,转身回家,再也没有出来。

又过了半年,梅巴丹骑着一匹黄杨木做的木马出现在望江路。木马精神极了,浑身上下散发出七彩光芒,特别是它的眼睛,只要与它对视一下,魂魄立即被吸走。它有一股非凡的魅力,不像人世间应该有的。梅巴丹骑着她的木马,走上了江堤,在江堤上奔驰。半路上,又被上次那个交警拦下了,交警告诉梅巴丹,城市里不准骑马。

半年后,梅巴丹用黄杨木造了一条小木舟,她坐着这条小木舟,顺着瓯江水一路向东,刚刚进入东海,被一个浪头掀翻了。幸好有一条渔轮经过,将她捞起来。小木舟一沉下水,了无影踪。

半年以后,一天早晨,天微微明,有人看见梅巴丹骑着一只黄杨木做的大鸟,从家里翩然飞出,那大鸟有桑塔纳汽车那么大,两只翅膀像飞机一样张开来,像老鹰在空中飞翔。看见的人说,那一天,梅巴丹一身白衣,骑在大鸟上,绕信河街上空一圈,然后朝东飞去,再也没有回来。

(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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