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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师大版语文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剃头匠》同步练习

课文《剃头匠》开头一段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列语段答题。                                                                                           

动物为何不会迷失方向
于海琴
一家著名的研发定位图的公司曾做过一项民意调查,想弄清楚有多少人能够在陌生的地方辨别方向。来自13个国家的1.25万人参与了答题。结果表明,四分之一的人不借助专门的仪器就无法找到正确的方向;许多人承认,需要利用一些外在的标志来判断方向;只有7%的人表示,总能找到所需的道路。与此同时,大多数填表人认为,方位辨别能力是一种天生的、少有的能力。事实确实如此吗?
科学家们早就开始研究人是否具有辨识方向的天赋。古希腊时已有人思考,既然信鸽能够准确无误地找到回家的路,人行不行呢?曾发生过许多猫、狗在离开主人几万米后又顺利找到主人的事;每年候鸟迁徙,飞行路线经年不变;通过给鸟系戴标环的办法,也发现一些飞禽能一次又一次地顺利返回祖先栖息地。这就让人得出结论,动物有某种类似罗盘或导航仪的“仪器”, 能够帮助它们准确地确定方位。这种“仪器”被称作“生物罗盘”。
多年来一直折磨着科学家们的问题是这种“生物罗盘”的工作原理。1975年,马萨诸塞大学的研究人员理查德·贝克莫尔发现一组能够准确地朝北极方向移动的微生物。动物体内所寄居的这些微生物含有微量的磁铁成分,随后在鸽子等许多动物体内都找到了这种成分。科学家在人脑的灰色物质中也找到了这种磁铁成分。科学家认定,这种磁铁就是“生物罗盘”的奥妙所在。
但这一说法未能得到证实,所有研究停留于纸面上。其后的实验,从技术上复制这一罗盘的尝试以失败告终。而且,“动物和人之所以能够确定方位,是因为磁极的存在”,这种说法本身也引起了研究者们强烈的反对。果真如此的话,鸟类飞到了磁场异常区,绝对会晕头转向而且人类靠自身的生物机能就很难确定方位。
工程物理学家、生物学家博士根纳季·什韦佐夫也是对磁场理论“不满”的人之一。他的研究从一种假设开始,即只有在某个空间内频繁移动的生物才需要这一空间的定向能力。他说:“如果一个生物生长在一个固定的地点,无需移动,则事实上也就不需要知道方向。只有必须从A点到B点时,才需要‘罗盘’。也就是说,只有在移动时定向系统才需要启动。”在经过一系列的试验和测算后,什韦佐夫发现,当动物移动的时候,它的周围就会出现某种力场。这种力场是在循环移动与近地空间,即地球重力和昼夜更替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这种力会“晃动”动物的身体,仿佛一只无形的手。
现在剩下的主要问题就是搞清动物是如何组织“定位机能”的。为此需要找到动物体内记录和解读物理场信息的专门器官。没费多少周折就找到了,这就是动物的前庭,即那个所谓的“生物罗盘”。无论从角度、精度,还是稳定性来说,它都远远高于“磁罗盘”。任何磁场或其他障碍物都不会对它造成任何影响。
进一步的研究表明,数字信息是从前庭器官通过神经——独特的“导线”进入动物大脑的。什韦佐夫认为,真正的“地图”就储存在动物的“灰色物质”里。这种“地图”实质上就像全球定位仪所使用的定位图。区别仅仅在于,动物没有“误差”或“不准”这种概念,它们的一切都分毫不差。最主要的是,无论暴风雨,还是高压电线,抑或磁场异常,都不会影响它们的“导航仪”的工作。而且,所有这些带有“地图”的“生物仪”会一代代遗传下去。后代不用学习,天生具备这种能力。
那么,人的方向辨别能力是否也一如动物是天生的?人是否只需开发自身的这种能力就行了?但什韦佐夫的回答是完全否定的。他说:“很遗憾,人先天缺失这一功能,人天生没有‘生物罗盘’。人的辨向是‘有意识的’, 而动物是‘无意识的’。”有的人辨别方向的能力强,有的人弱。什韦佐夫解释说,这很正常,和有的人数学学得好,有的人则学得差一样。比如有的人天生擅长画画,辨别方向的能力也属于这种天赋。
什韦佐夫认为,人能够借助外在的一些标记,例如太阳和月亮的位置,石头或树上的苔鲜等来判定方向。虽说人和任何一种动物一样,移动时也会在自身周围形成力场,“生物罗盘”的各个部件人体内都有,但这套系统对人不起作用。他认为,“这是大自然的设计”。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泥 泞
                                                                                                  迟子建
      ①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缘自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绒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
      ②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容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美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现。
      ③纯美之极的事物是没有的,因而我还是热爱雪。爱它的美丽、单纯,也爱它的脆弱和被迫的消失。当然,更热爱它们消融时给这大地制造的空前的泥泞。
      ④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因为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衔着湿泥在檐下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主人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小心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就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泥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孩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来……
      ⑤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⑥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
      ⑦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阴郁、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⑧如今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久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入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淳淳中耽于幻想来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碾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的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⑨我们不会永远回头重温历史,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但是,当我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当我们面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知所措时,当我们的笔面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我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们真应该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不必在乎你的对手是谁

①当阿德尔曼统领着他的休斯敦火箭队在NBA大赛中凯歌高奏之时,面对记者的提问,他说:“不要以为我们上场赢球了,下一场想当然也会赢。在NBA中不能有这样的想法,我不在乎对手是谁,关键是自己在场上一定要有最好的表现,发挥自己最高的水平!”

      ②“不在乎对手是谁”,真可谓是一句豪气四溢的铿锵之语,个性张扬、自信满怀。人生在世,竞争可以说无处不在,只有努力去做最好的自己,我们才有可能超越对手得到“赢”的荣耀,挂在我们生命之树上的期待与梦想的蓓蕾,才有可能绽放她们的美丽。

      ③1990年,大学毕业不久的杨澜到中央电视台去参加主持人的招考,走进化妆室后,她明白了什么叫“美女如云”,当她得知这些美女们大都是来自表演或传媒学院的经过系统训练的学生时,她没有因为自己的专业是英语而被此时此刻的场景吓住,她对自己说:“我是来参加主持人的竞争的,又不是参加选美的,不管对手是谁,我还是先做一个最好的自己吧!”于是,她坦然自信地走进了考场。经过了数轮拼杀,她以出色的表现,从1000多名竞争者中脱颖而出,为她日后成为中国著名的主持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④俗话说,没有金刚钻,也揽不了瓷器活。自己心中没有一点底气的人,恐怕也不敢说“不在乎对手是谁”这样的话。 那么,这底气究竟要来自何处呢?

      ⑤曾经在北京奥运会上一人独揽游泳8块金牌的菲尔普斯,可谓傲视群雄的典范,他曾毫不讳言地说:“我不在乎对手是谁,我只在乎成功!”可在平时的生活中,他却把那些与自己抗衡的游泳名将的照片帖在床头,每次睡觉前,他都会朝着照片说:“看着吧,我明天就超越你们!”第二天早上醒来,如果他想睡懒觉,只要看看床头照片上的那些对手,就会觉得他们仿佛在对他说:“小子,你落后啦,我们早已开始训练了!”于是,他便飞身起床,立即投入艰苦的训练之中……赛场上的“不在乎”正是来自平日的“在乎”,这或许就是菲尔普斯的底气之源吧!

      ⑥不在乎对手是谁,并不是目中无人、狂妄自大,而是我们不必把对手当成一座大山压在自己的心灵之上,是我们在不断地做好、做大和做强自己的同时,也把自己铸成一座他人难以登高的大山;有了这样的底蕴和气魄,不管面前的对手是谁,我们胸中都能涌起“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在人生的挑战和竞争中,唯有敢于不断地超越自我的人,他才能最终超越自己的对手。所以,我们应该常提醒自己的是:做最好的自己,不必在乎对手是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低头族”,你错过了什么

    ①好莱坞动画大片《机器人总动员》中,描述了公元2700年时人们的生活:那时的人类文明高度发达,但由于过度依赖智能设备,人们都变成四体不勤的大胖子,每时每刻面对的只有一个支在他们眼前的电脑屏幕。除了和屏幕对话,他们不懂得如何与其他人交流,甚至离开屏幕就几乎无法生存……他们就是传说中的“低头族”。

    ②事实上,世界各地智能手机普及之处,地铁里、公交车上、工作会议上、课堂上、餐桌上、排队时,甚至驾车时,总有很多人低着头,手里拿着手机或是平板电脑,手指在触摸屏上来回滑动,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手中发亮的方寸屏幕上,对身边的世界漠不关心。

③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77%的人每天开机12小时以上,33.55%的人24小时开机,65%的人表示“如果手机不在身边会有些焦虑”,超过九成的人离不开手机。智能手机带来的负面作用,现在已经开始显现了。

    ④发表在《验光和视觉科学》期刊上的一项研究指出,人们通过手机阅读文本信息或上网时,眼睛会比手里拿着一本书或一张报纸离得更近,这意味着,眼睛聚焦手机图文更费劲,更容易导致头痛和双眼疲劳等问题。

    ⑤长时间使用智能手机,会导致眼部结膜血管充血,甚至出现刺痛、流泪、畏光等症状。而长期低头看手机还会引起颈椎问题,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低头就可引起颈部的疲劳,时间长久会引起椎间盘退型性病变、骨质增生,进而压迫血管和神经。此外,长期玩手机还会引起失眠、听力下降、手指肌腱炎等健康问题。

    ⑥因专注于手机而引发的各类事故早已不是新闻。研究表明,走路玩手机导致人们左右看的几率减少了20%,遭遇交通事故的几率增加了43%。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的一项统计显示,因专注于手机而导致的伤害事件近年来明显上升。2007年有600名行人因看手机而受伤,2010年这个数字增加到1500人,研究学者警告说:如果这一趋势继续发展的话,类似的伤害事件将在未来5年增长一倍。

    ⑦埋头于网络世界,带来的不仅是对身体的伤害,还有对人们精神世界的影响。2012年10月,青岛市民张先生与弟弟妹妹相约去爷爷家吃晚饭。饭桌上,老人多次想和孙子孙女说说话,但面前的孩子一个个拿着手机玩,老人受到冷落后,一怒之下摔了盘子离席。

    ⑧有媒体评论称:老人摔盘离席是现代社会生活的一个典型切片,手机引发的各种情感危机,在社会的各个角落里不断重复上演。沉醉于手机的虚拟空间,消解了社会伦理,致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漠、隔阂。“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在玩手机。”网上广为流传的这句话,反映了人们对人际交往中手机这个角色的复杂心态。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塞外的春天

    ①说到长城外边,古代的诗人们,常常想成永久的荒凉。“春风不度玉门关”“春风疑不到天涯”“三春那得桃杏花”,好像塞外是常冬常寒,除了飞沙飘雪以外,什么都没有。其实塞外自有动人的春天,也绮丽,也温馨,使人热辣辣,软绵绵,所看到听到的充满了生命的愉快、欢欣。

    ②首先报道春消息的是“啦啦”的白乌鸦跟“嘎嘎”的长颈雁。它们回来了,也就是说真要大地回春了。到了惊蛰,蛰伏的昆虫们并没出动,只是沙滩上可以看见惊鸿,树上新飞来了鸣鸠,陪衬上旧有的百灵、沙鸡……天上地上,声音色泽都起了新的变化。简单的复杂了,素朴的绚烂了。

    ③“春分河自烂”,冷冰冰静悄悄的黄河,长眠了四个月,忽然塌陷龟裂,接着流起凌来,大块的像山,小块的像床,有长条,有方块,你撞我,我挤你,筑成了冰坝,拦高了春水,大渠小渠,黄水汤汤,有金色鲤鱼在跳跃。当家家尝到开河鱼的鲜味儿的时候,喧哗咆哮的黄河,凌流完了,平滑如镜,皮筏子、平底船都等着下河了。

    ④清明确是天清日朗,可是走遍原野,也看不见一点嫩芽。“春雨贵如油”,那是华北的话,要是在塞外,“清明时节雨纷纷”,简直是百年不遇的事。碰到阴天,说不定还要飘几片白雪。杏花要到谷雨节才能看到,天气太干了吧,薄薄的花瓣,小小的花朵,像憔悴多病的美人。从谷雨到立夏,世界可要剧变了。娇艳是榆叶梅,芬芳是丁香,高雅是真珠穗,泼辣是马兰苹,海棠夭桃,应有尽有,葡萄藤萝,到处都成架。如果您立在归绥城头上看去,真是烟云雾树,家家锦绣,百花烂漫,万紫千红。轻浮的柳絮,精制的杨花,滥造的榆钱,随着风,飘来飘去,自由地成堆成垛。踏上去,有的软绵绵,有的沙沙响,可算是十分春色,布满了人间。

    ⑤要想看看塞外的嬉春图,那么,黄昏的平沙落雁、清晨的乳鸠争巢,当然很有意思,不过最有情趣的还是艳阳天芳草地里看牧场。时间最好在太阳刚刚西斜的当儿,成百成千的牛羊驼马,都吃得饱欣欣的,胖油油的,各有各的美丽,各有各的精神。您看吧,有的比肩晒太阳,有的卧着说家常,有的双双在散步,有的成对儿比犄角;有的追,有的逃,有的跑,有的跳;有三角的趣剧,有四角的笑料,有勇武的正生,有滑稽的丑角。胜利的拉开嗓子唱歌,失败的夹着尾巴逃走。形形色色,画不出也写不出。这儿的爱情广场,没有金钱、地位、门第的问题,各自凭了先天的毛色、当下的健康、平常的人缘、一时的机智,决定成功跟失败。大体上看,是“天地皆春,百兽率舞”。

    ⑥我看过幽燕的上林春色,我看过江南的草长莺飞,这些都不能使我忘情于塞外的渠口春涨,绕郭柳烟。我参与过陕坝的“手栽杨柳三千树”,我抚摸过归绥的“春风十万散榆钱”,六七年来,却是越走越远,越走越向南。哪里是天上?哪里是人间?哪里是中原?哪里是九边?我怕听“嘎嘎”的雁声,因为它还是海阔天空,有去有还。我愿藉春风寄语,我想请海水传言,看饱了繁花似锦,听够了软语如绵,最好是青春结伴,最快是人在春先,我希望再踏草原,我希望飞度阴山,看天青日白,万家胜欢,埋骨在黄河湾处,大青山前。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书痴悔悟记

彭程

    ①不久前,一次搬新居的经历,让我对拥书过多的弊病,有了切肤的感受。说“弊病”,可能言重了,但它确实是一个问题,一种负担,一重麻烦。

    ②早就明白,书太多的话,一旦搬起家来会十分费事,琐碎繁杂,不像桌子柜子沙发等大个头的家具,几个人一抬就走了。所以在定下搬家日期前半个多月,就开始慢慢倒腾了。每天晚饭后大约两个多小时,都用在这上面了。下架,分类,打捆,堆放在客厅的一个角落里。常言道“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却是要说“书到搬时才知多”。平时也知道自己的书会是个不小的数目,不料在整理的过程中却发现,比估计的数量还要多出许多。好几天过去,眼瞅着客厅那个角落里书堆越来越大,但书柜里却似乎并未明显减少。

    ③这么多年来,买书,藏书,基本上是只进不出。一个人只进食不排泄,早晚要被撑出毛病来。迅速增多的书之于有限的空间,也是如此。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就没有想到?时常也会有醒悟的时候,那时节也总是痛下决心今后一定要多加注意,但这点儿念头总是虎头蛇尾,难以坚持下去。一经过书店门口,脚步就由不得自己了,看到报纸上介绍哪儿开办书市了,总是心里痒痒的,想去看看。总之,让我故态复萌的环境、因素实在是太多了,防不胜防。

    ④这般日积月累,于是书斋成“书灾”、满坑满谷举目皆书的局面是在所难免了。在原先那间只有几个平方米的小书房里,书先是在书柜里繁衍,一排变为两排,后来书脊上方与隔板间的空隙也横着插满了书。等到书柜里一点空间都没有了,就开始向外面蔓延蚕食。先是层层叠叠摞满了写字台桌面,只留出了放电脑和双手、茶杯的地方,然后,是占据了客厅沙发座位底下和扶手旁边,弄得每次打扫卫生都十分费事。在卫生间里也放了一沓,倒不是仿效欧阳公“三上”的雅好,实在是因为没有别的地方了。

    ⑤搬到新居后,书房面积比过去是增加了,但由于变分散为集中,实际上放书的有效空间并没有增加多少。夫人下令,只能放在书房里,再不能到处随意乱搁。看她的决心,如果敢于越雷池一步,离婚的心思都有。为新居特意定制了五个书柜,占满了整整一面墙壁,顶天立地颇有气势,本来以为容量足够了,但上架时才发现,撑死了也就能放下七八成的样子,其他的还得另找安身之处。书柜和墙壁之间的空隙,还有书柜上方到天花板之间的地方,也都见缝插针塞上了书。曾希望借这次搬家,让书房变得整齐有序,但一开始就证明这只是痴想而已。

    ⑥我自忖并非习性偏激之人,判断处置事情,基本上还是听从理性的。但在藏书一事上,有时却有点搞不明白自己了。尤其是看到许多书从来不曾翻阅过、将来是否会看也难说,或者为搜寻某一本书费好大气力才如愿以偿时,心中也常常会泛起一缕困惑:买这么多书真的有必要吗?

    ⑦金克木先生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就叫《书读完了》,大意是说天下的书籍虽然汗牛充栋,但真正本初意义上的知识和见解其实也有限,绝大部分的不过是注解、阐释和发挥,相互之间大同小异,所以,只要读透那些经典意义上的书籍即可,其他的都可以不管了。而这些必读之书,其实只是有限的数目。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向比我染癖更深的朋友转述这个见解,可见并非冥顽不化,但为什么就不能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上?

    ⑧省察起来,这种习惯该是源自于某种意念的执着。对一件事情,一个目标,大量地投注感情,念之在兹,反复地放大、强化、提升它的位置和重要性,结果就是它变得比一切都重要。这样往往会使得判断力变得可疑,一叶障目,置一些常识于不顾,做出许多让人感到难以理解的行为。譬如说,虽然在平时他们可能会比常人更深切地意识到岁月的匆促、人生的短暂——在书中这是一个反复出现的基本的主题——但在逛书店的时候,在购书的片刻,这一点认识却每每遁隐。摩挲着新书光洁的封皮,嗅着纸张散发的清香,心醉神迷之时,他们潜意识里恍惚觉得自己会有几百年的寿命可活,足以慢慢消受自己的藏品。这一点,就其性质而言,该和女人的购物行为差不多。相应地,他们也总是过高地估量了藏书的空间,似乎那原本有限的地方,和变形金刚一样,具有无限地伸展、扩充自身的能力。

    ⑨最匪夷所思的是,随着无限制地积累书籍,他们会逐渐滋生出某种怪异的欲望。这次搬家的过程中,我得以对藏书内容大致清点,发现了某些自己平时习焉不察的现象。只因为心仪某位作家的某一部作品,就将他的全部作品悉数搜购,有这种必要吗?再出名的作家,真正称上杰作的也寥寥可数。倘若我是一名该作家作品的研究者,无论怎样勾罗爬梳,敲骨吸髓,那是职业行为,再过分也都说得过去,但事实并非如此。还有,对自己而言,购买图书一直只是为了阅读,别无他想,但从什么时候开始,却悄悄萌生了版本收集的嗜好?比如已经有了某部外国文学作品,但看到有新的译本问世,也忍不住要买下,却并非为了比较不同版本译文间的高下优劣。这就不免有些走偏了。如此这般的情形,还有一些,不一一而论了。总之,这种种意念和行为所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书越来越膨胀,带来的麻烦越来越多了。

    ⑩前后十几天,每天埋在书堆里几个小时,累得不轻,却也得以梳理了一些想法,都是平时无暇去想或不愿去想的,似乎弄明白了许多事情。于是发誓,从现在起,一定要用理性和意志来约束自己,再不要无节制地逛书店和买书了,要把时间和精力用在阅读和消化现有的藏书上。启功先生有诗云:读日无多甚购书。以我现在的年龄,正常情形下还有三四十个年头可活,即便按照一周读一本书的速度,也不会超过两千册,而我书柜里迄今为止买了未看的书,已经是这个数字的好几倍了。每本书,购买之时都曾经摩挲再三,心醉神迷,仿佛多年梦中情人一朝得遇,只想着尽情缱绻,但携回家后,大多数却束之高阁,不再过问,好像后宫的三千佳丽,独自捱过漫长寂寞的岁月。让美人成旷妇,花容月貌暗自凋零!今后再不能这样了。

    ⑪决心既下,感到一阵轻松舒畅。什么叫幡然悔悟,什么叫“觉今是而昨非”,不就是说的这种情形吗?那是一种洗心革面、面对新生活的感觉。不知不觉中,又已经整理了半天,腰酸背痛,便坐下来歇息一下,沏一杯茶,随手拿过一份读书报纸闲翻一下。报纸上在介绍一本新书《书痴忏悔录》,从这个书名揣摸,主人公该和我是同类,他因为什么而忏悔呢?先买回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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