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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2019-2020学年九年级上学期语文第一次联考试卷

阅读《敬业与乐业》节选,完成下面小题。

    ①我确信“敬业乐业”四个字,是人类生活的不二法门。

    ②我先要说说有业之必要。孔子说:“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又说:“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难矣哉!”孔子是一位教育大家,他心目中没有什么人不可教诲,独独对于这两种人便摇头叹气说道:“难!难!”可见人生一切毛病都有药可医,惟有无业游民,虽大圣人碰着他,也没有办法。

    ③唐朝有一位名僧百丈禅师,他常常用两句格言教训弟子,说道:“一日不做事,一日不吃饭。”我征引儒门、佛门这两段话,不外证明人人都要有正当职业,人人都要不断的劳作。专为在职业及正在做职业上预备的人——学生——说法,告诉他们对于自己现有的职业应采何种态度。

    ④第一要敬业。敬字为古圣贤教人做人最简易、直捷的法门。惟有朱子解得最好,他说:“主一无适便是敬。”用现在的话讲,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旁骛,便是敬。怎样才能把一种劳作做到圆满呢?惟一的秘诀就是忠实,忠实从心理上发出来的便是敬。《庄子》记佝偻丈人承蜩的故事,说道:“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惟吾蜩翼之知。”凡做一件事,便把这件事看作我的生命,无论别的什么好处,到底不肯牺牲我现做的事来和他交换。

    ⑤第二要乐业。“凡职业都是有趣味的,只要你肯继续做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为什么呢?第一,因为凡一件职业,总有许多层累、曲折,倘能身入其中,看它变化、进展的状态,最为亲切有味。第二,因为每一职业之成就,离不了奋斗;一步一步的奋斗前去,从刻苦中将快乐的分量加增。第三,职业性质,常常要和同业的人比较骈进,好像赛球一般,因竞胜而得快感。第四,专心做一职业时,把许多游思、妄想杜绝了,省却无限闲烦闷。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人生能从自己职业中领略出趣味,生活才有价值。

    ⑥我生平最受用的有两句话:一是“责任心”,二是“趣味”。我深信人类合理的生活应该如此。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2)、选文画线句运用了哪种论证方法。并分析其作用。
(3)、简述本文的论证思路。
(4)、作者引用了庄子和孔子的名言,二者去掉一个好不好?为什么?
(5)、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打造“工匠精神”。艺术创作需要精雕细琢,产品质量更要精益求精。结合“敬业、乐业”,谈谈你对“工匠精神”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仙人掌花
                                                                                                             曹乾石
      ①看见别人家阳台上花草缤纷,煞是艳羡,激起了我养花的兴致。我从花草市场陆续买了一些回家种养,海棠、月季、杜鹃、米兰、文竹……开始还能记着浇水、松土、施肥,但终究是很难坚持,结果一盆盆花草都枝枯叶落。我这才意识到,养花并非只是闲情逸致,那完全是精明勤快人的事儿,与我这个愚汉、懒汉无缘。
      ②例外的是,只有一盆仙人掌活了下来。
      ③不论阴晴雨雪,也不论那一小盆泥土如何枯涸龟裂,它总是绿色挺拔,每一根毛刺都伸出渴求的喙,贪婪地啄食着阳光和空气。
      ④可这并未给我带来欢欣。它既不美,也不雅。我只是不无遗憾地想,为什么美的总那么娇弱,而不美的却总是那么倔犟呢?要是海棠、月季、杜鹃、米兰也这样易于生存该有多好啊。对于仙人掌的存在,我也不再关心。
      ⑤许久后的一个黄昏,我倚着阳台观望,无意中又瞥见这盆仙人掌。它竟横竖添了许多新节,刀戟般凛凛叉开,待细看时,我却忍不住大笑起来。
      ⑥不是么,且不说它的大小掌节是怎样歪歪斜斜,怪模怪样,只看那绿色的掌面吧,竟皱皱巴巴,细纹密布,活像一张老人的脸。
      ⑦我真不知道,它还会怎样疯长下去。也许叫它死去比叫它活着都困难。这可怕的东西!
      ⑧我的养花历史就此告一段落,自然是没养出一朵花来。谁想夏天一到,奇迹竟发生了。一个雨后的清晨,我推开阳台门,蛋青色的光亮和泉水般的空气扑面而来。我发现那盆仙人掌上有一大团很耀眼的东西。是霞光吗?是雨水折映的太阳吗?我定睛一看,什么?竟然是花。
      ⑨是的,是一朵花,并且是一朵异常漂亮的花。12个金黄色绸缎般富有光泽的花瓣,敏感地轻颤着流苏般柔软的花穗,细密地遍布着雪乳般滋润的花粉。它凝然静立,却闪烁着宫殿般辉煌灿烂的光芒……
      ⑩这是我看过的最美的花!
      ⑪此刻,仙人掌正骄傲地高擎着它。仙人掌上的皱纹是愈加深刻了。是啊,它赖以立身的不过是一捧泥土。要开出这样震撼人心的金色花朵,能不倾注全部心血吗?
      ⑫可以想象,这仙人掌,它曾经有过柔软的叶,窈窕的枝。但为了抗拒沙漠的压榨,它才变得冷峻而坚强。正是有了这冷峻和坚强,在沙漠吞噬掉无数娇美的花之后,我们还能欣赏到仙人掌神奇的金色花。
      ⑬它绝非一朵仅仅使人赏心悦目的花,它的不甘泯灭的美,令弱者肃然起敬。
      ⑭美,一旦与顽强结合,就是不可摧毁的。
                                                                                                                                                                   (选自《中华活页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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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

谢璞

       一次偶然的机缘使我和一只美丽的斑鸠交上了朋友。

       一天,我在家乡的土屋里写作,一直写到腰酸背痛才起身运动四肢。见屋外阳光那么迷人,便从后门走出,想到屋后的一片树林予里去晒晒太阳。

       我刚走出几步远,便见几只鹞鹰从高空俯冲下来,伸出铁钩似的爪子,一把猛抓住一只什么鸟,可是没抓紧,猎物惨叫一声逃窜掉了。鹞鹰很生气,好似责备我不该突然出现,它麻碌碌的大翅膀在低空打得啪啪作响。猝然身子一斜,翻了个身,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就气势汹汹地飞远了。

       出于好奇心,我四处张望。希望找到那只死里逃生的鸟雀。我很快发现了。原来是一只斑鸠遭到了袭击,它像一个标本似的,钉在我家屋子后墙上,连气也不敢出,爪子很深地扣进泥墙里。当我把它从墙上小心翼翼地拿下来时,它浑身哆哆嗦嗦,没有一丝反抗的力量,头颈软绵绵的,耷拉在我手掌的虎口上,背上流着殷红的血,眼睛里仿佛还有泪花。

       我借了一只方形的鸟笼子,把斑鸠关在里头。它也安静了一阵子。我用紫药水给它涂伤口,用小茶杯盛了黄豆和清水放在笼子里供它吃喝。然而,它只用宝石般的小眼睛瞅了瞅,没有动口。不一会儿,满村的孩子都来看望斑鸠了。

       突然,斑鸠张皇失措地乱冲,神色大变。我仔细一看,才发现不远的灶台上的老猫在发野。它如饿虎捕羊似的,拱着背,弯着两只前爪,尾巴竖得高高的,两只金黄的眼睛盯住斑鸠,它的胡子利箭似的动弹着。孩子们见了,一阵吆喝,把老猫从灶台上赶走了。

       谁知,还有只不识时务的公鸡,它也凑热闹,竖着脖子上的五彩羽毛,张开一对翅膀准备向斑鸠发起进攻。孩子们当然不客气地把它轰走了。

       考虑到斑鸠的安全,我发愁起来,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它还会受到侵犯。这时,我听到走廊上有节奏的手杖敲击地面的笃笃声,这是年过八十的父亲来了。一听我说起斑鸠的来历,便微笑着叫我把笼子挂在屋檐下,并递手杖给我往高处挑。果然这一来,任何侵略势力都威胁不了它了。

       从此,我天天用清水和黄豆喂它,不到一个月功夫,它的伤口愈合了,也换上了不少新的羽毛,脖子下端还有个花圈儿。孩子们也经常光顾它,仰着头对它说话。

       它只照例偏头瞅着人,从不用声音来作回答,似乎对万事万物都很冷漠。

       不过对于我却不同,只要我往笼子下边一站,它就在笼子里舞蹈似的跳跃一阵。 当然,它也从不用声音同我说话。

       久而久之,孩子们都说它是一只哑巴斑鸠,我也暗暗怨它不该作哑,真希望有一天它能突然歌唱。

       说也怪,立春那一天,它终于开了金口,“咕咕……咕咕……”地叫了几句,而且正是全家按传统习惯在立春吃生萝卜片的时候叫唱的。它给全家人带来了欢乐,都称它是一只“报春鸟”。不过,我听出来那叫声有点心酸。可惜,叫了这一次后,它再也不开腔了。我似乎有点明白了那声音中的心酸,但与斑鸠朝夕相处的不舍,和对斑鸠身体状况的担忧,还是让我放弃了让它回归蓝天的想法。

       终于有一天上午,父亲坐到我写字桌边。“你没有忘记斑鸠立春那天是怎么叫的吧?”父亲双手握住手杖,微微舍笑着说:“鸟雀是通人性的。斑鸠平时高兴就‘鼓舞……鼓舞……’地叫,立春那天,它是向你喊‘给我……给我……’当初,你搭救它,不是为了一辈子囚住它,而是要放它回天大地宽的世界,照它自己的愿望去生活。”

       是呀,该让它按自己的愿望生活了。让它飞回大自然,分享它应得的一份生活乐趣。想想自己,虽然给过它治伤的紫药水,给过它恢复身体的黄豆,但给予它更多的是囚禁。而我还居然埋怨它没有天天给搭救过它的我唱歌,我暗自愧疚!它作哑,其实是一种愤怒吧!于是,我决定等到天气暖和点便开笼,让它飞回大自然。

       可是,等不到那暖和的一天,一个大雷雨的清早,它从笼子的缝隙间挤出身子逃走了。从此,屋檐下只挂着空笼子。

       它的逃走,我并不惋惜,只佩服它向往自由的勇气。不过,还担心它在乍暖还寒的天气里是否真的能自由自在地生存下去。过不了几天,一个坏消息让我吃了一惊。孩子们告诉我村西头的一个孩子用弹弓打死一只鸟吃了,我按捺不住便去问那孩子究竟打死过一只什么鸟?他说是一只斑鸠,我听后鼻子酸痛起来。

       谁知到了清明前一天,有一只斑鸠飞进屋里来了,它落在那只吊挂的空鸟笼上,一点不怕人,宝石般的小眼睛好像在询问我们:“你们还认识我吗?”

       我高兴得像个孩子,和全家人指着斑鸠说:“它一定就是那一只,它还活着,若不然,它怎么会飞到屋里来东张西望?”我立即拉开笼门,请它吃还留在笼子里的黄豆。可是它翅膀一振,又从进来的地方飞向了碧蓝的天空,一路“鼓舞……鼓舞……”地叫唱着,声音里包含着无尽的欢乐。

       斑鸠的归来使我们一家人非常愉快。后来,我们经常听到屋前屋后有几只斑鸠奏鸣,我们猜想:其中会有一只是我们的老朋友。

       时光如风,吹走了很多记忆,偏偏我忘却不了这件小事,也许是因为我一生只救过这一只鸟儿,也许是因为此间总有一种哲理在不断地呼唤我。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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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芍药

陈奕纯

       ①芍药首先是一味药,中国的一味中药;其次是一种草,可以治病的草;最后才是一种花,香不过莲花的清远,艳不过牡丹的华贵,但她的美却是大写意的 , 我觉得远远在莲花和牡丹之上,可是,为什么很少有人提及她呢?

       ②我记不清她是怎样的一种美。那个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从北方返程,友人相蹭一植物根茎。一根多瓣,瓣瓣如霞,拥抱在一处。好像一朵盛开的红莲花,然而一问,才知道是芍药的根茎,可入药;花呢,也可以晒干泡茶。这么漂亮的植物根茎,仿佛一块玲珑无比的美玉。埋在地下,岂不是可惜了这份上帝的礼物?显然,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友人告诉我,芍药最美丽的部分不是她的根茎,而是她的花朵,如果看见了她的花,你一定会情不自禁地爱上她的大美!我半信半疑地把她埋在了小区花园的一个角落,期待着友人这番话不会骗我。

       ③我记不清她是怎样长出第一枝嫩芽的。那个早晨,我看见小角落的泥土堆里,冒出了一片红红的尖尖的小脑袋。远看如同竹笋形状,但没有薄薄的笋衣,秸秆也比较水嫩。不几天,那些小脑袋开始长高了,变长了,秸秆上生出了密匝匝的芽头,令人奇怪的是,那些小芽头们也是红色的,或褐红,或鲜红,或绯红,或水红,争先恐后,抢着朝上长。大约十来天的光景吧,红红的芽头们渐渐地向绿色过渡了,是那种墨绿色,然后是油绿、碧绿、嫩绿、蛋黄绿。直到芽头越长越高,我才发觉这芍药花的枝枝叶叶,原来可以是绿的,根本不是红的,更不是什么红药水染红的。

       ④我记不清她是怎样打开第一朵花儿的了。每天下楼散步时,我的目光总爱往花园的方向瞟,希望能一眼看见她。除了一小丛碧绿之外,很难分辨出哪是叶哪是草来。我只有默默走近,看看她的长势如何如何了,好像只有这样,自己才稍稍心安一点点。看看叶子的脉络走向,摸摸每一叶片的肥厚,然后凭借手感和植物的潮湿度,判断她下周的未来前景。一个午后,我匆匆经过小花园,随便那么一瞥,竟然看见了一个小红点似的花蕾。几天后,一团红,宛如雾,一瓣一瓣地打开,一缕一缕地吐着香气,水灵,透明,不浓不淡,似曾相识,让你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欢。

       ⑤记不清那棵芍药究竟开了多少朵花儿。在广州这样的南方城市,整整一个夏天、大半个秋天。她都在一次次怒放,一次次枯萎,再一次次坚定地怒放,彰显着她的美丽。自然,我也没有辜负她的热情,h无数次流连在那个小花园,且不厌其烦地向四邻们介绍她的名字、她的医药价值,解释她和牡丹是同一个祖先,知名度之所以太低,是因为她的美太内敛了,也太安静了,在这个张扬个性、广告漫天飞的时代,她太容易被我们遗忘掉了。

       ⑥我记不清我的芍药是怎样消失的了。印象里,是一个特别无所谓的黄昏,我发现她所有的枝叶都没有了,草地上一片狼藉,有新土慌乱翻过的痕迹。很显然,她被人薅掉枝叶,连根挖走,不知是丢进了垃圾桶,还是移植到了哪里……

       ⑦这些年,我有太多太多的记不清 , 这株芍药的细枝末节也在时间里渐渐远去,但每每走过小园儿,总有一种牵挂挥之不去。华丽之中的素朴?还是繁盛之间的孤寂?打开画本。她的枝叶在我眼前又一一散开,我画过芍药洗尽铅华的姿容,梦过她在风中一朵花蕾一朵花蕾地绽开……依旧对她的突然蒸发耿耿于怀。也许今生,我如果不去如此一点一滴、一笔一画地写她,如果仅仅是我笔下一种陌生植物的话,她真的是毫无灵魂、毫无气象可言了。想一想我们的一生里,有多少美丽擦肩而过,有多少灯花守候到老,错过了只是错过了,悔过了只是悔过了,这是很多人事后发出的喟叹。

       ⑧这个世上。遗忘是一种无意识的小动作,而弯腰捡拾起那些“遗忘”,往往也是人生中有价值的细节,也可能是最伟大的转弯处。

(选自《人民日报》2012年12月19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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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上的相遇

邓迎雪

       大二的时候,他的生活就像一幅乱七八糟的调色板——逃课、喝酒、玩网游、谈恋爱。很忙,但都与学业无关。

       颓废、不求上进,他自己并不是没有警醒,只是计划容易,执行好难。他还是会隔三岔五地玩个通宵。

       暑假,他原打算在学校补补功课,再打份工,可是朋友又邀他参加同学们的假期游。无奈,他只好再次搁置计划,登上了开往西安的列车。

       正值暑运,车上人满为患,他们只买到两张卧铺票。大家只好轮换去休息,余下的就在硬座车厢里打扑克,玩得不亦乐乎。

       列车在他家乡停靠的时候,看着窗外熟悉的风景,听着浓重的乡音,有那么一刹那,他想起了在家务农的父母。每次打电话,他们都说一切都好,让他放心。他于是也就真的放下心来,不再惦记……想到这里,他有些走神,直到有人催促他发牌,他才又沉浸到游戏中。

       凌晨三点,他带着浓重的困意去卧铺车厢休息,人太多,走道里挤满了困倦不堪的人们,有好多农民工模样的人头枕在编织袋上。昏昏沉沉地进入梦乡。

       在一节车厢的连接处,小小的空间里,人们横七竖八地或坐或躺。他忽然像针扎一样,大声叫起来,只见他的父亲蜷在角落里,背倚着包裹,微仰着脸睡着。

       世界很大,有时却又很小,他竟会在这里和父亲相遇。

       父亲看见他也大吃一惊。父亲说,他是去郑州的建筑队干活,农活忙完了,正好出去转转。望着父亲皱巴巴的汗衫,乱蓬蓬的头发,黝黑苍老的脸,他知道父亲故作轻松的话语,是不想让他担心。

       父亲问他去哪里,他嗫嚅着说出行程。父亲却鼓励他,年轻人就该这样,“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嘛。想到亮红灯的功课,他不敢看父亲的眼睛。

       他劝说父亲不要再出去做工,父亲说,劳动惯了,闲不下来。父亲从不在他面前诉说生活的苦,他也很少想过父亲的付出。现在,在这个拥挤不堪的列车上,看着年老的他背着行李外出做工,他心里涌起一种难言的酸涩。

       那晚,父亲在他的卧铺位上睡得很香。送父亲下车后,他发现自己的口袋里多了200元钱,两张皱皱巴巴、浸着汗渍的钞票,让他觉着沉重、烫手。

       他忽然就没有了出游的兴致,那场旅行,他的眼前老是晃动着父亲满是皱纹的面容。

       从风景区回来时,他在父亲打工的城市下了车。天闷热得像个大蒸笼,暑气滚滚,空气里冒着干渴的味道。

       在郊外的建筑工地,他见到了正在忙碌的父亲。工地刚施工不久,楼房才建起一层多高。在机器的轰鸣声里,父亲正踩着用木板搭起的脚手架,叮叮当当地捆扎钢筋。看见他,父亲急忙从脚手架上下来,心疼地责备他大热天里来工地做什么。看着父亲湿透的汗衫,被暑热熏得黑红的脸膛,他直觉着嗓子发堵,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从他脸上滑下,流进嘴里,咸涩的苦。

       正说着话,有工友从身边走过。父亲自豪地介绍:“这是俺上大学的儿子。”那工友又问在学校学的啥。“念的是计算机,开学就大三了。”父亲大声回答,又侧头看看他,一脸欣慰的幸福的笑。

       他心里五味杂陈,想想那两门挂科的功课,无地自容。

       他在工地呆了两天,才知道,那天父亲在火车上把仅有的钱都留给了他,现在的生活费是拿工钱代扣的。天气那么热,每天强体力的劳动,简单、粗糙的饭菜就是父亲全部的生活内容,他苦劝父亲回家,他留下来做工。父亲有些生气:“俺是干庄稼活的,这点累算啥,这哪是你读书人呆的地方,你好好读书,将来有出息,比啥都强。”

       这些年,他变得浮躁无比,忘记了自己的来处。如今,父亲烈日下的汗水,一滴一滴溅在他心里,唤醒了他沉睡的心。

       那个暑假是他最难忘的一个假期,他感觉突然长大、成熟了许多。从此。他一步步踏踏实实地走好自己的路,和从前顽劣的他判若两人。

       多年后,当他和父亲聊天,还常常会提到那年夏天。只是,他没有告诉父亲,如果没有那次火车上的相遇,他不知还要挥霍多久的时光。

                                                                                                                                                                           (选自《青年文摘》201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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