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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高一第三册第二单元第3课《肖邦故园》同步检测题

《肖邦故园》第一部分从第1段至第 段,第二部分从第段到第段,第三部分从第段到第12段,第四部分从段至段。第五部分从段到第段。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路遗

刘怀远

    黄连婶平日不出门,但一出门,准是去借钱。本村几乎都借遍了,不好再向谁开口。即使有人主动借钱给她,她也摇摇头,坚决地说:“不要,以前借的还没还上呢,已经拖累你们不少了。”

    黄连婶出了村,在路上走,后面有自行车的声音在响动,骑车人和黄连婶说话:“又要去王权村啊?”

    黄连婶出了村,苍白的脸红了红,朝那人点点头。王权村是黄连婶娘家的村,娘家哥多。不过去娘家多了,嫂子们也没好脸色。但毕竟是自己娘家,比借别人的心里踏实。

    骑自行车的人叫玉亮,下了车跟黄连婶说:“我带你一段路吧。”

    黄连婶说:“算了吧,你自己骑还这么大动静,哗啦哗啦直响。”

    玉亮看看自己的破自行车,嘿嘿地笑,手往怀里掏,说:“婶,我这里有几十块钱,你先拿去用吧。”

    黄连婶忙拦着说:“你帮我的还少吗?我自己命苦,不能总拖累你们。”

    “婶,我知道您性格倔强,可我是外人吗?自家的远房侄子!这几年,黄连叔有病,您也够操心的了。”

    黄连婶说:“你惦记着婶,婶感激不尽,你家也不宽裕,我现在日子还能挺过去。”

    “好吧!”玉亮知道拗不过她,就说:“那我先走了。”

    玉亮骑上哗啦哗啦直响的自行车,骑得很慢,比黄连婶走得快不了多少。拐过一个弯,玉亮不见了。

    黄连婶走过拐弯处,见路中央有一叠钞票。

    黄连婶捡起来,数了数,不到100元钱。天呐,这是谁这么马虎,100元足可以买七八袋化肥,足可以给黄连买一个月的中药,足够在县中学读书的女儿两个月的生活费啊……

    她往前后看,见不到一个人影。

    丢钱也太马虎了,玉亮也马虎,他在前面,愣没看到。黄连婶站在那里等了好一阵子,也没见有人来找。她摇摇头,把钱装进衣兜,心想,会和找钱的人碰上的,就继续往前走。

    迎面开来一辆农用三轮车,在黄连婶面前停下来,开车的是屠户柳三。

    “嫂,你要去哪里啊?”

    “我去走个亲戚。”

    “哦,俺哥一个人在家呢?”

    “咋,你还怕他跑了?”

    柳三笑了,黄连终年躺在床上搂着药罐子,既不会跑,也不会怕谁偷。

    柳三说:“嫂,咱一起回家吧,有啥困难我帮你解决。”

    黄连婶说:“你也没开印票子的机器,每天起五更睡半夜的,天天杀猪再赶集卖肉,生意做得也挺辛苦的。”

    柳三说:“嫂啊,你不是困难到揭不开锅了,不会又回娘家的。好,你去吧。”柳三挠挠头,朝农用车上看看说:“我东西丢在集上了,得赶快回去拿。”说完,农用车冒了一溜黑烟,掉转车头跑远了。

    黄连婶笑着摇摇头,心里说:“慌张鬼,掉转车头往回走也不带我一段路!”

    走出不远,黄连婶再次财运高照,又捡到一叠钱。拿在手上,油渍渍的,上面还沾有一星暗红的肉渣。

    回到村,黄连婶找到玉亮和柳三。不想二人矢口否认,都说没有丢钱。

    黄连婶说:“你们不是丢,是故意放在路上让我捡。”

    俩人都说:“俺俩是傻蛋啊?脑子有病啊?要是被别人捡去了咋办?”

    黄连婶的泪就要落下来了,说:“只要说钱是你们的,算我借的行了吧?”

    不管她怎么说,两人就是不承认,异口同声地说:“钱是你捡的,找不到失主就是你的。”

    黄连婶很无奈,两叠皱巴巴的钱像两块刚出炉的烤山芋,烫手。

    思来想去,黄连婶最后把钱交给村主任,让他给广播一下,找寻失主。

    大喇叭里还没有广播,人们都知道了黄连婶捡钱上交的事。第二天午后,玉亮和柳三找了来,说:“既然您铁了心不要,这钱我们只好领回了。”

    黄连婶叹一声:“我只有用这个法子,才会逼你们出来承认。走,一起去村委会领回。”

    到了村委会,柳主任脸色酣红地躺在椅子上打盹。听黄连婶说完,柳主任打着酒嗝说:“你们都值得表扬,一边是慷慨助人,一边是拾金不昧。”

    黄连婶说:“场面话就不用说了,快把钱退给他俩吧。”

    柳主任不吭声,脸却更红了,反手把墙上的日历撕下一张,裁成两张寸宽的,把烟丝倒在印有“1989年”的一半上,在手上一扭一转,就成了一只大炮烟。点燃深吸几口,让自己隐藏在烟雾中才说:“上面总来人,村委会也没啥收入,今天李乡长领几个人又来了,你捡的钱真是雪中送炭啊,我用它还了饭店的招待费还不够呢。”

     三个人一下僵在那儿,瞪出的眼白如晒在河滩上的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赵一曼女士

阿成

    伪满时期的哈尔滨市立医院,如今仍是医院。后来得知赵一曼女士曾在这里住过院,我便翻阅了她的一些资料。

    赵一曼女士,是一个略显清瘦且成熟的女性。在她身上弥漫着脱俗的文人气质和职业军人的冷峻,在任何地方,你都能看出她有别于他人的风度。

    赵一曼女士率领的抗联活动在小兴安岭的崇山峻岭中,那儿能够听到来自坡镇的钟声。冬夜里,钟声会传得很远很远,钟声里,抗联的兵士在森林里烤火,烤野味儿,或者唱着“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战士们哟”……这些都给躺在病床上的赵一曼女士留下清晰回忆。

    赵一曼女士单独一间病房,由警察昼夜看守。

    白色的小柜上有一个玻璃花瓶,里面插着丁香花。赵一曼女士喜欢丁香花。这束丁香花,是女护士韩勇义折来摆放在那里的。听说,丁香花现在已经成为这座城市的“市花”了。

    她是在山区中了日军的子弹后被捕的,滨江省警务厅的大野泰治对赵一曼女士进行了严刑拷问,始终没有得到有价值的回答,他觉得很没面子。

    大野泰治在向上司呈送的审讯报告上写道:

    赵一曼是中国共产党珠河县委委员,在该党工作上有与赵尚志同等的权力。她是北满共产党的重要干部,通过对此人的严厉审讯,有可能澄清中共与苏联的关系。

    1936年初,赵一曼女士以假名“王氏”被送到医院监禁治疗。

    《滨江省警务厅关于赵一曼的情况》扼要地介绍了赵一曼女士从市立医院逃走和被害的情况。

    赵一曼女士是在6月28日逃走的。夜里,看守董宪勋在他叔叔的协助下,将赵一曼抬出医院的后门,一辆雇好的出租车已等在那里。几个人上了车,车立刻就开走了。出租车开到文庙屠宰场的后面,韩勇义早就等候在那里,扶着赵一曼女士上了雇好的轿子,大家立刻向宾县方向逃去。

    赵一曼女士住院期间,发现警士董宪勋似乎可以争取。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分析,她觉得有把握去试一试。

    她躺在病床上,和蔼地问董警士:“董先生,您一个月的薪俸是多少?”

    董警士显得有些忸怩,“十多块钱吧……”

    赵一曼女士遗憾地笑了,说:“真没有想到,薪俸会这样少。”

    董警士更加忸怩了。

    赵一曼女士神情端庄地说:“七尺男儿,为着区区十几块钱,甘为日本人役使,不是太愚蠢了吗?”

    董警士无法再正视这位成熟女性的眼睛了,只是哆哆嗦嗦给自己点了一颗烟。

    此后,赵一曼女士经常与董警士聊抗联的战斗和生活,聊小兴安岭的风光,飞鸟走兽。她用通俗的、有吸引力的小说体记述日军侵略东北的罪行,写在包药的纸上。董警士对这些纸片很有兴趣,以为这是赵一曼女士记述的一些资料,并不知道是专门写给他看的。看了这些记述,董警士非常向往“山区生活”,愿意救赵一曼女士出去,和她一道上山。

    赵一曼女士对董警士的争取,共用了20天时间。

    对女护士韩勇义,赵一曼女士采取的则是“女人对女人”的攻心术。

    半年多的相处,使韩勇义对赵一曼女士十分信赖。她讲述了自己幼年丧母、恋爱不幸、工作受欺负,等等。赵一曼女士向她讲述自己和其他女战士在抗日队伍中的生活,有趣的、欢乐的生活,语调是深情的、甜蜜的。

    韩护士真诚地问:“如果中国实现了共产主义,我应当是什么样的地位呢?”

    赵一曼女士说:“你到了山区,一切都能明白了。”

    南岗警察署在赵一曼女士逃走后,马上开车去追。

    追到阿什河以东20多公里的地方,发现了赵一曼、韩勇义、董宪勋及他的叔父,将他们逮捕。

    赵一曼女士淡淡地笑了。

    赵一曼女士是在珠河县被日本宪兵枪杀的。

    那个地方我去过,有一座纪念碑,环境十分幽静,周围种植着一些松树。

    我去的时候,在那里遇到一位年迈的老人。他指着石碑说,赵一曼?我说,对,赵一曼。

    赵一曼被枪杀前,写了一份遗书:

    宁儿:

    母亲对于你没有能尽到教育的责任,实在是遗憾的事情。

    母亲因为坚决地做了反满抗日的斗争,今天已经到了牺牲的前夕了。

    母亲和你在生前是永久没有再见的机会了。希望你,宁儿啊!赶快成人,来安慰你地下的母亲!我最亲爱的孩子啊!母亲不用千言万语来教育你,就用实行来教育你。

    在你长大成人之后,希望不要忘记你的母亲是为国而牺牲的!

一九三六年八月二日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澄河边上

茹志鹃

这是一九四七年的夏天。解放军粉碎了敌人重点进攻的计划后,作战略性转移。敌人乘机前阻后追。大部队迅速转移了,掉在后面的是二十多个伤、病、弱的同志。临时组成的一个小队,由警卫连副连长周玉兆带领,在后面慢慢地走。上级规定,明天傍晚前,小队定要赶到总集合地,与大队会合。

周玉兆是领队,一连两个月的恶性疟疾,加上头部又挂了轻花,人瘦落了形,但样子十分剽悍。他搀扶着文工团里的小余,走在队伍前面。

近黄昏的时候,小队来到了澄河边上。乌云从四面推来,天色越来越昏暗,不一会儿暴雨从天上直泻下来。澄河水在猛涨,已涨到河滩边一排柳树的半腰了。

背后传来的枪炮声,一阵紧似一阵,一阵近似一阵。

会议决定,由两个同志出去寻找当地老乡,了解一下哪里有浅滩,并搞些吃的,其余的同志留在河边,用绑腿、用背包带子连接起来,试验拉绳过河。周玉兆带了文工团的小余,就向离河较近的一个村子走去。

忽然,周玉兆停住脚步,他听见有一个声音,便小心地向发出声音的方向走去。

两个人仔细一看,原来他们脚跟前是一片瓜地,在瓜地的那头,有一个老人正光着头,弯着腰,在瓜地里走着。

“老大爷。”周玉兆走过去轻轻地叫了一声。这老人年纪相当大了,眉毛很白很长,搭在眼皮上,头发也白了。他满脸泪痕,眼睛一眨不眨地看了半天,才颤巍巍地说道:

“同志,你们来啦?”

“是,老大爷。我们……,前面部队过去多少时候了?”

老人向他们打量了一下。“你们要过河是不是?”

周玉兆点点头,把大致的情况说了一遍。

老人听后,沉吟了一会,便说:“不怕,河水再大,一定叫你们今晚过河。”

留在河边的同志拉绳过河没有试成功。这时老人急忙地把他们叫了来,又不知从哪里挖了一篮地瓜,点起火,要大家烤衣服、煮地瓜吃,安排完这一切,老人便不见了。

忽然,河堤那边传来一种古怪的声音,周玉兆凝神听了一会,便和小余加快脚步向河边走去。一会儿,他们望见那位老人站在河堤上,高高地举起锄头,在地上掘着什么东西。周玉兆走近一看,见堤上堆了一堆土,一条刚掘出来的小沟,已从堤的里边快通到河边。周玉兆愣了一愣,猛然明白过来,就一步抢过去夺下锄头,喘吁吁地说道:“大爷,你……”

老人一见他,也不奇怪,平静地说道:“你来得正好,快回去叫同志们来,准备过河。”“大爷,我们就是死,也不能祸害老百姓。”周玉兆激动得浑身打颤。

老人不言语,只是把锄头又夺过去,缓和地解释道:“澄河不太深,主要是下暴雨,水来得太急,开一点口子,水一有了出处,流头就缓了,人在河里淌水走也能过去了。”

“不行。”周玉兆不等他说完,就坚决地说道,口气很硬,毫无商量的余地,而且把锄头又夺过来,把土推进沟里。

老人一看他动手填沟,便暴跳起来,大声吼道:“给我放手。”

周玉兆一听,便回身抱住了老人,含泪说道:“大爷,我们是人民的部队,活着是为了老百姓,死了也是为了老百姓。”

老人不等他说完一挥手说道,你们坐下来听我说:“这澄河向来就是水猛流急,有一年夏天,雨水多,也象今年这样,我下到水里,被河水冲着,命已去了半条。正在这紧要关头,我忽然想起河堤上横生着一棵老树。我一想到这棵树,心里顿时有了指望,一有了指望,人也不慌了,心也定了,力气也生出来了,就拼命坚持,淌到那棵大树跟前,抱住了那根树枝。你们看,‘指望’这东西,看不见,抓不着,可是有多大的力量。一个人过日子,要是没个指望,那是活不下去的,活着也没有趣。现在,你们就是老百姓的指望。这个道理,你们懂了吧!”

“懂了,老大爷。”周玉兆激动地对着繁星点点的天空,对着澄河,对着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暗暗地发誓:只要有一口气在,他就要向前,就要和部队一起打回来。周玉兆站起身,拿起锄头,更用力地去填那条沟。他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把一条沟填得结结实实。

枪炮声不知什么时候停止了,这也许是个不好的征兆。堤下面,澄河不平静地奔流着,满河闪动波光,河滩边露出一排半截的杨柳树,柳丝浸在水里。

老人坐在那里,不说话,他皱起眉,看着黑沉沉的河水,凛然不动。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说道:“我去看一看。你们在这里等着。”说完,就大步流星地走了。

一度沉寂的枪声,又响了起来,而且很近很激烈。

河水没有退,而且还在涨,高地上的水,都在汇流入河。两顿饭的工夫,老人就气喘吁吁地跑来了。后面还跟来了两个中年老乡,每人肩上都扛了五六根肩担。

“好了,好了,我捉了两条‘水鳗’来了。”老人忽然变得又风趣又活泼,长眉毛一耸一耸的,高兴非凡。那两位被叫做“水鳗”的老乡,笑嘻嘻地跟大家打了招呼,也没多说话,就和老人动手绑扎扁担。

东方蒙蒙发白,天快亮了。老人和那两位老乡也把扁担绑扎好了。他们把扁担扎成两个棋盘式的空心筏子,两个老乡一人扛着一只走到水边。

老人送到水边,刚才那副高兴样子,忽然又不见了,神态又变得冷静、严峻。他嘴唇动了一阵,决断地说道:“同志们一路平安,我老了,不能送你们过河去。记住我们的澄河,明年我老头子还是种瓜,等同志们来吃……”

周玉兆站在水里,仰面望了望河堤上的老人,在这一刹那间,他忽然感到自己不是在撤退,而是在向前挺进。

小队渐走渐远了,他们带着一个不可摧毁的信念走远了。河边仍然站着那个人影,佝偻了身子,一动不动……

一九五九年五月二十九日(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Ⅰ

海底下面有生物并不稀奇,陆地底下不也有蚯蚓吗?不错,但是深海里发现的,是在直到海底下面上千米的岩石和地层里进行着另一类新陈代谢的微生物,它们构成了海底下的深部生物圈。

深海底下沉积物里有微生物,这早就知道,也并不意外。上世纪五十年代调查船在太平洋底取沉积物柱状样,结果确实有微生物,只是向下变少,最深的一根样柱8m长,底部已经几乎没有细菌,由此推想大洋底下也就是顶上几米沉积物有细菌。六十年代晚期,美国“阿尔文号”深潜器有一次出事故,下沉1500m,人员都安全逃出,但是带下去的午餐却深沉海底。奇怪的是过了10个月以后返回原地,发现午餐保存得都还不错,足见深海海底细菌并不活跃,因而科学家们猜想微生物在深海底下的分布是很浅的。

挑战这种观点的是大洋钻探。七十年代起,已经根据深海沉积孔隙水中的含量和同位素,发现井深一二百米处还有细菌在活动,由细菌活动造成的氧化、的生产和氧化作用,在全大洋都普遍存在。然而带来决定性转折的是1986~1992年间太平洋区的5个航次,每次都在大洋深部的沉积岩芯中发现微生物,其中最深的是在日本海,发现在海底以下518m的深处还有细菌,只是各处钻孔中微生物的丰度都从海底向下急剧减少,从近表层每立方厘米的10亿多个,减到500m深处的1000多万个。

大洋钻探在太平洋的发现,唤起了学术界对海底下面微生物群的注意:在海底以下的深处,居然还有巨大数量的微生物生活着,甚至深海玄武岩里还有细菌生活,构成现在我们所说的“深部生物圈”。为此,英国《自然》(Nature)杂志发表点评文章时,还配了幅漫画,把海底孔隙里微生物的“生活”,形象描绘为边打扑克边抽烟的“底层生涯”。确实,深部生物圈住着地球上“最底层的原住民”,但是它们的生活绝没有漫画里画的那样逍遥。无论是海底下面深部生物圈里的微生物,还是热液口的微生物,都属于黑暗食物链,但是热液口的微生物能够通过化学合成作用自己制造有机物,属于“自养”生物;而深部生物圈的微生物被封存在地层孔隙微小的空间里,只能依靠地层里已有的有机物实行“异养”。它们的新陈代谢极其缓慢,但“寿命”极长,要以多少万年来计算。读者也许会羡慕它们的长寿,可是在这种环境下的微生物,基本上处于休眠状态,“生活质量”无从谈起。尽管如此,微生物也总得有最低限度的能量和修补细胞的物质,此外,这些微生物也总得进行繁殖。它们的繁殖速度如何?有人推测细胞分裂的周期起码得上千年,但这也只是猜想,所有这些都是学术上的未解之谜。

深部生物圈的规模多大,至今并不清楚。这里包括两个问题:一个是深度,一个是数量。近十年的大洋钻探,极大地拓展了对深部生物圈的了解。2010年在贫养的南太平洋环流区钻探,发现一亿年来所有深海沉积层里,都可以有微生物生存。2012年,日本制造的全球最大的钻探船“地球号”(ChIkyu)在日本南边水深1200m的深海,发现在洋底以下2500m、2000万年前形成的含煤层里还有大量微生物生存。钻探大洋基底的岩浆岩,在上地壳的玄武岩、下地壳的辉长岩,甚至由地幔岩风化形成的蛇纹岩里,都发现了微生物。看来与其说深度,不如说温度才是限制微生物分布的下界。现在已经知道发现微生物的深海热液口的最高温度是120℃,而海底下面深部生物圈的微生物至少能适应40-60℃的高温,至于更加确切的温度界限,有待进一步的钻探检测。

多年来,对深部生物圈微生物数量的估算,结果悬殊。20年前最初的估算最为惊人;有人推算出全大洋海底下面有个微生物,合计生物量3000亿吨,因此说地球上的微生物有70%生活在海底和陆地的地下,地下的深部生物圈占据地球上活生物量的30%。然而这种估计有点过头,后来的推算认为海底下面深部生物圈的微生物有个,或者可以到个,不过都少了一个数量级。估算结果如此悬殊,原因在于数据来源不一,而根本上讲还是数据太少。尽管结果相差巨大,却显示出一种共同的分布趋势:从海底表层向下,细胞密度的对数值都是随着埋深的对数下降。这说明深部生物圈微生物数量向下减少的总趋势是普遍现象。关于深部生物圈微生物数量规模的争论,一时不可能有结论,因为实测的样本实在太小,并不足以作全球性的定量推论。

深部生物圈发现的意义已经超越了现有生命科学和地球科学的范围。如果说太阳能并不是生命活动的必要条件,如果说有氧环境下的光合作用不是合成有机物的唯一途径,那么,生命活动的范围在时间与空间里的分布就可以大为拓展。

“深部生物圈”这个名词是美国的戈尔德(Thomas Gold)提出的,他在《深而热的生物圈》里指出,地球表面生物圈对阳光和光合作用的环境要求太高,而具备深部生物圈条件的天体则有很多,这为地外生命的寻找方向指点了迷津。另一个启发来自深部生物圈里生命活动的节奏。如果深海底下的微生物生殖周期以千年计,寿命以万年甚至百万年计,那么这种新陈代谢的慢节奏、黑暗世界里的“慢生活”,揭示出生命活动可以采用与我们以往所知的根本不同的方式进行,极其值得寿命有限的人类去做认真的研究。如果还考虑到文献中的报道,在上亿年古老地层中的琥珀或者盐晶里的微生物,也曾经培育成活,那么微生物世界里“生”和“死”的定义就值得重新推敲。深部生物圈提出的涉及自然哲学和科学世界观的深层次理论问题,应当引起学术界的重视。

(摘编自汪品先《深海浅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早晨从中午开始(节选)

路 遥

当我在相对悠闲的日子里瞎转悠的时候,天乐①正忙着“查看阵地”,帮我寻找进入写作的一个较为合适的地方。

我决定到一个偏僻的煤矿去开始第一部初稿的写作。

这个考虑基于以下两点:一、尽管我已间接地占有了许多煤矿的素材,但对这个环境的直接感受远远没有其它生活领域丰富。按全书的构思,一直到第三部才涉及到煤矿。也就是说,大约在两年之后才写煤矿的生活。但我知道,进入写作后,我很难中断案头工作去补充煤矿的生活。那么,我首先进入矿区写第一部,置身于第三部的生活场景,随时都可以直接感受到那里的气息,总能得到一些弥补。二、写这部书我已抱定吃苦牺牲的决心,一开始就到一个舒适的环境去工作不符合我的心意。煤矿生活条件差一些,艰苦一些,这和我精神上的要求是一致的。我既然要拼命完成此生的一桩宿愿,起先应该投身于艰苦之中。

我来之前,矿上已在离矿区不很远的矿医院为我找好了地方。那是一间用小会议室改成的工作间,一张桌子,一张床,一个小柜,还有一些无用的塑料沙发。

亲戚们都十分热心厚道。他们先陪我在周围的山转了一圈。四野的风光十分美丽。山岩雄伟,林木茂盛,人称“旱江南”。此时正值“霜叶红于二月花”之时,满山红黄绿相间,一片五彩斑斓。亲戚们为了让我玩好,气氛十分热烈。但我的心在狂跳,想急迫地投入工作,根本无心观赏大自然如画的风光。

从山上回来,随手折了几枝红叶,插在办公桌对面的沙发缝隙里,心情在一片温暖的红色中颤栗着。铺好床,日用东西在小柜中各就其位;十几本我认为最伟大的经典著作摆在旁边——这些书尽管我已经读过多遍,此间不会再读,但我要经常看到这些人类所建造的辉煌金字塔,以随时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

随后,我在带来的十几本稿纸中抽出一本在桌面上铺开,坐下来。心绪无比复杂,我知道接下来就该进入茫茫的沼泽地了。但是,一刹那间,心中竟充满了某种幸福感。是的,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我已经奔波了两三年,走过了漫长的道路;现在,终于走上了搏斗的拳击台。

是的,拳击台。对手不是别人,正是自己。

开头,这是真正的开头。

写什么?怎么写?第一章、第一自然段、第一句话、第一个字,一切都是神圣的,似乎是一个生死存亡的问题而令人难以选择,令人战战兢兢。

实际上,它也是真正重要的事,它将奠定全书的叙述基调和语音节奏。它将限制你,也将为你铺设道路。

一切诗情都尽量调动起来,以便一开始就能创造奇迹,词汇像雨点般落在纸上。可是一页未完,就觉得满篇都是张牙舞爪。

立刻撕掉重来。新换了一副哲学家的面孔,似乎令人震惊。但一页未完,却以感到可笑和蹩脚而停止。

眼看一天已经完结,除去纸篓中撕下的一堆废纸,大脑仍然是一片空白。

真想抱头痛哭一场。你是这样的无能,竟然连头都开不了,还准备写一部多卷体的长篇小说?晚上躺在孤寂的黑暗中,大睁着眼睛,开始真正怀疑自己是不是能胜任如此巨大的工作。

完全自不量力!你是谁?你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写了一点作品的普通作家,怎么敢妄图从事这种伟大的事业?

许多作家可能是明智的,一篇作品有了影响,就乘势写些力所能及的作品,以巩固自己的知名度,这也许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你却几年来一直执迷不悟,为实现少年时的狂想就敢做这件不切实际的事。少年时,还梦想当宇航员,到太空去捉一捉“外星人”,难道也可将如此荒唐的想法付诸实施?你不成了当代的唐·吉诃德?

迷糊几个小时醒来,已是日上中天——说明天亮以后才睡着的。再一次坐在那片空白面前。强迫自己重新进入阵地。反悔的情绪消失了。想想看,你已经为此而准备了近三年,绝不可能连一个字也不写就算完结;如果这样,那就是一个世界级的笑话。又一天结束了。除又增加了一堆揉皱的废纸,眼前仍然没有一个字。

第三天重蹈覆辙。

三天以后,竞然仍是一片空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开始不停地转圈圈走,走,走,像磨道的一头驴。从高烧似的激烈一直走到满头热汗变为冰凉,冰凉的汗水使燃烧的思索冷静了下来,冷静在这种时候可以使人起死回生。

冷静地想一想,三天的失败主要在于思想太勇猛,以致于一开始就想吼雷打闪。其实,这么大规模的作品,哪个高手在开头就大做文章?瞧瞧大师们,他们一开始的叙述是多么平静。只有平庸之辈才在开头就堆满华丽。记得列夫·托尔斯泰的话,艺术的打击力量应该放在后面。这应该是一个原则。为什么中国当代的许多长篇小说都是虎头蛇尾?道理应于此。这样看来,不仅开头要平静地进入,就是全书的总布局也应该按这个原则来。三部书,应该逐渐起伏,应该一浪高过一浪地前进。

黑暗中似有一道光亮露出。现在,平静地坐下来。于是,顺利地开始了。为了纪念这不同寻常的三天,将全书开头的第一自然段重录于后

一九七五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再不会存留,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地没有到来。

(有删改)

[注]①作者弟弟王天乐。②指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初稿,文章结尾处的“全书”即《平凡的世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大 红 花

李娟

 大红花五十多岁的光景。花白头发,大嗓门,高鼻梁,身高一米八。粗胳膊粗腿虎背熊腰, 往那儿一站,中流砥柱般稳稳当当,雷霆不能撼之。

 可惜这样一副气派的身材,平日里却衣装破陋滑稽。

 我们通常看到的情景会是:上面一件小了三码的短背心,亮堂堂地露出肚脐眼,下面一条 抹布似的长裙拖在脚背上。

 此外,她还从不穿袜子,光脚吸一双男式破拖鞋。脚趾头脏得何其狰狞,獠牙般凶狠。 不过劳动人民嘛,整天辛苦奔忙,不甚讲究也是无可厚非。

 但是,大红花就“不讲究”得有些过分了。

 在我们的蒙古包迁移此处之前,我叔叔独自在大红花所在的村庄住了很长时间。本地礼俗 是单身汉不用自己开伙,可随意上门混饭。于是他就挨家挨户轮流混。

但是大红花家,只去过一次,从此再也不敢去了。

 不说别的,她家的黄油就能吓跑一切客人——颜色黄得快要发红,跟放过了十个夏天似的。 我叔叔说,那油又稀又软,上面陷满了苍蝇,死了的已经一动不动,活着的还在拼命挣扎。 单身汉四处混饭也就罢了,大红花全家上下好几口人,照样也靠混饭过日子。

 一到吃饭的点儿,她出门远眺一番,谁家的烟面最先冒烟,就率领老公儿子儿媳孙子一群 人直奔而去。

 别人家有啥吃啥,倒也不挑剔。 但若是有啥不吃啥,她就会发怒。

 比如灶台上明明挂了风干肉,锅里还煮着素面条。她定会上前帮忙把肉摘下来,亲自“啪 啪啪”剁成块,统统扔进面条锅。

 她走进我家蒙古包,环顾一周,立刻锁定目标。

往床下一指:“西红柿!一个!” 

我连忙跑过去,拾一个递给她。 

她拒绝:“大的!” 

我又跑回去,换个大的。

她接过来,往床板上四平八稳一坐,大口大口咬着吃起来…… 

然而,劳动时的大红花那是相当值得称赞的。

砍葵花盘时,她一个人砍四排埂子,呼呼啦啦,所向无敌。 

而我只砍两排埂子才能勉强追上她。 况且她还边砍边嗑瓜子吃。

到了农忙季节雇短工时,这一带种地的老板都愿意雇用大红花。 

而农忙季节,似乎也是大红花一家一年之中为数不多的进账时节。

尽管如此,这一家人也没见比平时积极到哪儿去。

晚上工,早回家,中午还要午休俩小时,和平时一样闲适又悠哉。 

我家雇大红花做短工,苦的却是我们的邻居,水电站的职工们。

 我家是汉族,不太方便管穆斯林工人们吃饭。而我家葵花地位置又太偏,方圆数里再无其 他人家,没处打尖。于是来打工的短工大都自带午饭。

大红花一家却是自带碗筷。 

因为我们隔壁水电站的职工食堂是清真餐食……

 我不知大红花一家具体是怎么蹭上饭的,总之他们每天准时和职工们一起进餐。

 才开始,只听到食堂负责人莎娜每天都站在食堂门口大喊:“别吃了!已经不够了!还有三个值班的没来!”

 后来,又多了水电站站长和她站在一起大喊:“大红花!明天别来了!以后再也不要来了! 预算超支了!超支了!”

而大红花一家悄无声息,围着餐桌继续埋头苦干。 

说实话,我最感慨的并不是大红花的厚脸皮,而是大家的容忍度。

 接着说大红花。嗯,再困苦再窝囊的人生,也是需要精神享受的。于是,在农忙时节最紧 张的那两天,大红花一家辞工不干了。

 理由是第二天在一百公里以外的某地要举办一场盛大的阿肯弹唱会(本地一种传统的民间 文化活动,除了歌手对唱,还会有体育竞技和歌舞表演)。

 这种临时撤工的行为令人大为恼火——一时半会儿的叫我们到哪儿找人顶上当前繁重的活 计?!

 况且时间紧迫,南下的游牧大军已经驻扎在鸟伦古北岸了。得赶在牲畜过河之前砍完花盘、 晒完葵花,否则,辛苦一夏天,到头来全都做了慈善

我们一家简直急火攻心! 

我妈上蹿下跳地咒骂,也没用。 

提高工资,还是没用。

 我妈恨得咬牙:“活该穷死!有钱不账,真是变态。”

我劝道:“别和她计较了。人家都已经这么穷了,若是连个弹唱会都看不成,岂不更是活得更没意思?”

毫无办法,我们只好全家上阵。连着两天,从天刚亮一直干到伸手不见五指,累得跟猴儿似的。总算抢在牛群过河之前赶完了全部的活儿。

再想想大红花干活时从容不迫的架势,虽然依旧埋怨,却更加钦佩了。 

看弹唱会时的大红花想必远远抛弃了葵花地里的劳动形象,已经全身上下耳目一新。

我曾在阿克哈拉的集市街头见过她打扮起来的样子——金丝绒的花裙子上级了一层又一层 亮锂锂沉甸句的装饰物。脖子上的珠串子粒粒都有鹤鹑蛋大。蕾丝边的紫头巾,银晃晃的粗簪子。脸雪白、眉乌黑。

还有靴子,擦得那个亮!

 说实在的,一般人打扮得如此招摇肯定会显得特俗气。可大红花不,哪怕浑身插满了花, 她也有压得住的那种气派。

 她本来就是丰壮体面的大架子身材嘛,稍一打扮就额外神气。

 兼之左右手各拽着一长串花花绿绿的孩子,大踏步前进,目不斜视。所到之处,额外引人 注目。

虽然一直都没搞清楚大红花为什么要叫“大红花”,但实在觉得这名宇太符合她了! 

也说不清哪儿符合。反正吧:“大红花”——呃,好名字,“大红花”!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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