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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2018-2019学年八年级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文段,回答问题。

植物会说话

丹尼尔·查莫维茨

    ①五角菟丝子作为一种蔓生植物,因不含叶绿素,需要寄生在其他植物中吸取其营养方可生存。它幼苗的颈尖以小圆圈的方式探测周围环境,寻找它所偏好的植物,就像我们蒙住眼睛时用手试探周围环境,或是深夜在厨房找灯的开关时的样子。实验人员不论将番茄放于什么地方,菟丝子的藤始终朝着番茄方向生长。为了证实菟丝子能够嗅出番茄所在位置这个猜想,孔苏埃洛·德莫拉埃斯将它和番茄分别放入一个密闭的盒子里,两盒之间用管子相连保证空气对流,结果它总是朝着管子方向生长。又在棉签上涂上番茄提取液,它还真中了圈套,朝着涂有提取液的棉签生长。此后,她拿成分非常相似的番茄和小麦的提取液做实验,尽管二者都含有一种挥发性化合物β月桂烯,但因番茄还释放出两种能吸引菟丝子的挥发性物质,而小麦不含这两种挥发性物质,且还会释放一种令菟丝子讨厌的气体,菟丝子当然向着番茄方向生长。

    ②1983年,戴维·罗德斯发现,一棵柳树被天幕毛毛虫啃噬过,临近柳树的叶子变得不受毛毛虫欢迎,是因为后者的叶子中含有不合毛毛虫口味的酚类和单宁化合物,而那些较远的健康柳树却不含这些化合物。受损柳树和临近健康柳树之间,没有共同的根,树枝间也没有相互接触。被啃噬的柳树是通过空气向临近健康柳树发出了一种信息素信号,即通过化学信号对它们说:“当心!保护好自己!”接着,杰克·舒尔茨以杨树和唐枫幼苗为对象进行实验,支持了罗德斯的观点。

    ③“植物之间可以相互交流”!罗德斯的这一发现,颠覆了我们以往对植物的认识。然而这些报道大多缺乏正确对照,或结果被夸大,往往受到其他科学家的驳斥。在过去的10多年里,大量植物通过气味进行交流的现象已被反复证实。但问题是,植物真的能彼此交流(有意识地发出预警)吗?是否健康植物只是“偷听”到了临近受损植物的自言自语(而非受损植物有意告知它们)?马丁·海尔提出了疑问并展开深入研究。他知道,利马豆植株被甲虫侵扰时会有两种反应:被啃噬的叶片会向空气中释放一些挥发性化学物质;而花则会产生花蜜,吸引以甲虫为食的节肢动物。——那它为什么会释放这些化学物质呢?

    ④他从三棵利马豆植株中选取了4张叶片做实验:从被啃啮过的同一植株上选择了2张叶片——第1张被甲虫啃啮过,第2张没有;第3张为临近的、未被啃啮过的健康植株;第4张为被隔离的、未被啃啮过的健康植株。通过气相高端分析技术鉴定,第1,2,3张叶片周围空气中都含有挥发性物质;第4张叶片周围则没有。这说明受损植株临近的健康植株不易遭受到虫害侵扰,却没有得出他们想要的结果。

    ⑤海尔调整了实验设计来检测他的假设。将两株植物放在一起,但用塑料袋将被啃啮过的叶片封闭24小时。然后按照上一个实验的方法选择4张叶片进行检测,结果发生了变化。被啃啮过的叶片仍然释放化学物质,但同一植株的同一根藤以及邻近藤上的其他叶片却与对照叶片相似——它们周围空气中没有这些化学物质。解下密封袋,用小风扇将袋中的气体向两个方向吹:一是向这根利马豆藤上方的临近叶片,二是朝着远离利马豆的空气中。结果发现,接触到袋中气体的植株叶片自己也开始释放同样的气体,且植株还会分泌花蜜。那些没有接触到气体的叶片和植株则与以前一样。

    ⑥几十次实验结果一致,秘密揭开了:被啃啮过的叶片释放气体,是为了保护植株自身的其他叶片不受攻击。即当一张叶片受到昆虫或细菌的侵害时,会释放出气味,警告同一植株上的其他叶片保护自己,抵御将临的侵袭。就像中国长城上的烽火台,守卫者们用点燃烽火的方式传递信号,警告其他守卫塔有敌人来袭了。临近植株则以嗅觉方式“偷听”受损植株自身叶片间的“嗅觉对话”,便做出反应以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当然,利马豆这种气味信号只能传播一两米远,但这一发现为人类保护树木和作物提供了崭新的思路……

    ⑦每种植物都有自己特殊的气味。植物和动物也可以利用这些气味进行复杂的交流。比如花的香气可以吸引授粉者,果实的香气可以吸引采摘者,这些都有利于种群的繁衍。植物显然没有嗅觉神经,不能将气味信号传到大脑进行诠释。但是像菟丝子、利马豆一样的其他植物,都能够对信息素做出响应,只要觉察到空气中有挥发性化学物质,它就能将气味信号转化成一种生理反应,这当然也是一种嗅觉,且是出于生存的需要。

(1)、“植物会说话”在文中指什么?
(2)、简要说明第③段在文章中的作用。
(3)、举例说明本文运用的一种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4)、你从文中科学家身上获得哪些科学精神或思想方法方面的启示?
举一反三
阅读理解。

     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如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像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他只说:“我不吃。”

     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像他是怎么回家的。

     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早埋了。”

    “呀,他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第二天。”

     他还讲老王身上缠了多少尺全新的白布——因为老王是回民,埋在什么沟里。我也不懂,没多问。

     我回家看着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 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①。

阅读《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回答问题。
                                                                                                    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①我们活在世上,不免要承担各种责任,小至对家庭、亲戚、朋友,对自己的职务,大至对国家和社会。这些责任多半是应该承担的。不过我们不要忘记,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项根本的责任,便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②每个人在世上都只有活一次的机会,没有任何人能够代替他重新活一次。如果这惟一的一次人生虚度了,也没有任何人能够真正安慰他。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对自己的人生怎么能不产生强烈的责任心呢?在某种意义上,人世间各种其他的责任都是可以分担或转让的,惟有对自己的人生的责任,每个人都只能完全由自己来承担,一丝一毫依靠不了别人。
        ③不止于此,我还要说,对自己的人生的责任心是其余一切责任心的根源。一个人惟有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建立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目标和生活信念,他才可能由之出发,自觉地选择和承担起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正如歌德所说:“责任就是对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种爱。”因为这种爱,所以尽责本身就成了生命意义的一种实现,就能从中获得心灵的满足。相反,我不能想象,一个不爱人生的人怎么会爱他人和爱事业,一个在人生中随波逐流的人怎么会坚定地负起生活中的责任。实际情况往往是,这样的人把尽责不是看做从外面加给他的负担而勉强承受,便是看作纯粹的付出而索求回报。
       ④一个不知对自己的人生负有什么责任的人,他甚至无法弄清他在世界上的责任是什么。有一位小姐向托尔斯泰请教,为了尽到对人类的责任,她应该做些什么。托尔斯泰听了非常反感,因此想到:人们为之受苦的巨大灾难就在于没有自己的信念,却偏要做出按照某种信念生活的样子。当然,这样的信念只能是空洞的。这是一种情况。更常见的情况是,许多人对责任的关系确实是完全被动的,他们之所以把一些做法视为自己的责任,不是出于自觉的选择,而是由于习惯、时尚、舆论等原因。譬如说,有的人把偶然却又长期从事的某一职业当作了自己的责任,从不尝试去拥有真正适合自己本性的事业。有的人看见别人发财和挥霍,便觉得自己也有责任拼命挣钱花钱。有的人十分看重别人尤其上司对自己的评价,谨小慎微地为这种评价而活着。由于他们不曾认真地想过自己的人生使命究竟是什么,在责任问题上也就必然是盲目的了。
       ⑤所以,我们活在世上,必须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一个人认清了他在这世界上要做的事情,并且在认真地做着这些事情,他就会获得一种内在的平静和充实。他知道自己的责任之所在,因而关于责任的种种虚假观念都不能使他动摇了。我还相信,如果一个人能对自己的人生负责,那么,在包括婚姻和家庭在内的一切社会关系上,他对自己的行为都会有一种负责的态度。如果一个社会是由这样对自己的人生负责的成员组成的,这个社会就必定是高质量的有效率的社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对一朵花微笑
                                                                                            文/刘亮程
      ①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一大片。好像谁说了一个笑话,把一滩草惹笑了。
      ②我正躺在山坡上想事情。是否我想的事情——一个人脑中的奇怪想法让草觉得好笑,在微风中笑得前仰后合。有的哈哈大笑,有的半掩芳唇,忍俊不禁。A靠近我身边的两朵,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禁不住也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这是我第一次在荒野中,一个人笑出声来。
      ③还有一次,我在麦地南边的一片绿草中睡了一觉。我太喜欢这片绿草了,墨绿墨绿,和周围的枯黄野地形成鲜明对比。
      ④我想大概是一个月前,浇灌麦地的人没看好水,或许他把水放进麦田后睡觉去了。水漫过田埂,顺这条干沟漫淌而下。B枯萎多年的荒草终于等来一次生机。那种绿,是积攒了多少年的,一如我目光中的饥渴。我虽不能像一头牛一样扑过去,猛吃一顿,但我可以在绿草中睡一觉。和我喜爱的东西一起睡,做一个梦,也是满足。
      ⑤一个在枯黄田野上劳忙半世的人,终于等来草木青青的一年。而这一小片的草木会不会等到我出人头地的一天?
      ⑥这些简单地长几片叶、伸几条枝、开几瓣小花的草木,从没长高长大、没有茂盛过的草木,每年每年,从我少有笑容的脸和无精打采的行走中,看到的是否全是不景气?
      ⑦我活得太严肃,呆板的脸似乎对生存已经麻木,忘了对一朵花微笑,为一片新叶欢欣和激动。这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难得长出的一片叶子,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些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
      ⑧以后我觉得,我成了荒野中的一个。真正进入一片荒野其实不容易,荒野旷敞着,这个巨大的门让你努力进入时不经意已经走出来 , 成为外面人。它的细部永远对你紧闭着。   
      ⑨走进一株草、一滴水、一粒小虫的路可能更远。弄懂一棵草,并不仅限于把草喂到嘴里嚼嚼,尝尝味道。挖一个坑,把自己栽进去,浇点水,直愣愣站上半天,感觉到可能只是腿酸脚麻和腰疼,并不能断定草木长在土里也是这般情景。人没有草木那样深的根,无法知道土深处的事情。人埋在自己的事情里,埋得暗无天日。人把一件件事情干完,干好,人就渐渐出来了。
      ⑩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以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我不懂它们。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父亲的眼神
一个背影,让朱自清潸然泪下;一个眼神,让我终身悚然汗下。
那是在我上中学时,因为有“瘸腿科”,加上当时传说文理不再分科,所以,尽管我的语文、英语成绩居班里前几名,但是数理化成绩却出奇地差。这样的恃况下,肯定高考无望。因此,高一期未考试前,我彻底失望,回到家里。
因自觉惭愧,回到家听说父亲正在田里拔草,我赶紧戴上草帽,到田里帮忙。学都上不好,再不勤快一点,会被人骂为“二流子”的。顶着烈日,到了田里,我告诉父亲,不想再上学,反且学不妤了,还不如回家种田。
我以为父亲会勃然大怒,他对我寄子很大的希望,当了一辈子的“睁眼瞎”,他不想我走他的老路。但是,父亲始终埋着头,并不理会我,好像并没有听进去我的话。我不怕父亲发火,却怕父亲的沉默。我不敢再说话了,只好随着他卖力地拔草。近晌午的太阳很毒,汗水在身上像虫一样爬,衣服贴在身上,抬起头,父亲仍然在埋头拔草,我怎好意思停下来……
中午,回家吃过饭,父亲仍然没有就我退学的事发表意见。让我说什么好?情况很不妙,我知道,越是在闷热干燥的夏日午后,越会有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这沉默,让我忐忑不安。 吃过饭,父亲说:“走吧,去地里把瓜秧翻一下,要不然今年地瓜就收不到了。”我拿起锄头就走。我就不信,父亲能干,我就不行。
夏日午后的太阳实在太厉害,汗水把我弄的睁不开眼晴,要在学校,现在正是午睡的时候,我早已经呵欠连天了——看父亲,光着黑黝黝的脊梁,仍在埋头翻秧——趁着父亲不注意,我跑到树阴底下枕着锄头就睡着了。
好像没过多大一会儿,我就被父亲推醒。睁开眼,我看到父亲冷冷的眼神,那眼神很复杂,既有不屑、鄙夷,也有悲哀、绝望,还有许多我一下子说不出的内容……
“当庄稼人你也不够格,躺在地头睡觉庄稼就会长出来?你那个样,二流子也比你强。你哄庄稼一天,庄稼就哄你一牟。赶快起来!”
父亲的眼神让我受不了,找的后脊早已经汗流下来了,不是热汗,是冷汗。
当天晚上,回到家,我觉得浑身骨头都散了。提着胳膊上已经晒脱了皮的地方,我的心乱成一锅粥。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父亲又把我推起来。一睁眼,又是那眼神……我坐起来,恶狠狠地说了一句:“我要上学!”
后来的事情变得很简单。高考后,我上了大学中文系。再后来,到电视台当上了一名记者。
尽管远离家乡,远离了父亲,但那眼神始终占据了我的记忆,回想起来就让我不忘。
时至今日,我最喜欢的歌还是蔡琴《你的眼神》。这首歌的旋律很美,很忧郁,很沉静,很悠远,父亲的眼神不这祥,但我想起来却抑制不住自己汹涌的感情。走到院子外,望着满天的繁星,我不由喃喃自语:“山一样沉默的父亲,我忘不了你的眼神!”
(选自《青年博览》 作者黄赋,有改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两角钱

    有时只是举手之劳,就能帮助别人,但我们对好多举手之劳的事情却总是熟视无睹,而不愿意伸出手来。

    那天下午,我去邮局寄信,人很多,大多是在附近工地干活的民工,才想到是他们发工资的日子,在往远在千里之外的家里寄钱。

    我寄了一摞子信件,最后算邮费,掏光了衣袋里所有的零钱,还差两角钱。我只好掏出一张一百元的票子,请柜台里的女服务员找。她没有伸手接,望了望我,面色不大好看。为了两角钱要找一百元的零头,这确实够麻烦的,难怪她不大乐意。

    我下意识弯腰又翻裤兜的时候,和一个男孩子的目光相撞。他穿着一身尘土仆仆的工装,就站在我旁边的柜台的角上,个头才到我的肩膀,瘦小得像个豆芽菜。我发现他的眼光里流露着犹豫的眼神,抿着嘴,冲我似笑非笑的样子 , 有些怪怪的。而他的一只手揣在裤袋里,活塞一样来回动了几下,似掏未掏的样子 , 好像那里藏着刺猬一样什么扎手的东西。这更让我感到奇怪了。

    没有,裤袋也翻遍了,确实找不出两角钱。我只好把那张一百元的票子又递了上去,服务员还是没有接,说了句:你再找找,这才两角钱还没有呀。可我确实没有啊,我有些气,和她差点没吵起来。

    这时候,我的衣角被轻轻拉了一下,回头一看,是那个男孩子。我看见他的手从裤袋里掏了出来,手心里攥着两角钱:“我这里有两角钱。”说完这句外乡口音很重的话,他羞涩地脸红了。原来刚才他一直想帮助我,只是有些犹豫,是怕我拒绝,还是怕两角钱有些太不值得?我接过钱,有些皱巴巴的,还带有他手心的温热,虽然只有两角钱,我还是谢了他。他微微地一笑,只是脸更有些发红了,真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寄完信,我去附近的超市买东西,破开了那一百元的票子,有了足够的零钱。我又回到邮局里,不过,那时已是落日的黄昏,不知那个孩手还在不在?我想如果那个孩子还在,应该把钱还给他。

    他还真的在那里,还站在柜台的角上,那些民工还没有汇完钱,他是在等着大人们一起回去。我向他走了过去,他看见了我,冲我笑了笑,因为有了那两角钱,我们成了熟人,他的笑容让我感到一种天真的亲切,很干净透明的那种感觉。

    走到他的身边,我打消了还那两角钱的念头。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但看到他那样的笑,总觉得他是在为自己做了一件帮助人的好事,才会这样的开心。能够帮助人,而且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尤其是帮助了一个看起来比自己大许多的大人,心里总会产生一种美好的感觉吧。我当时就这样想,干嘛要打破孩子这样美好的感觉呢?一句谢谢,比归还两角钱,也许,更重要吧?我轻轻地抚摸了一下他的头,问了问:“还没有走呀?”然后,我再次郑重地向他说了声:“谢谢你啊!”他的脸上再次绽放出笑容。

    以后,我多次去过那家邮局,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孩子,但我怎么也忘不了他。他让我时时提醒自己,面对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能够伸出手来去帮助他人,一定要伸出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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