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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吉化第一高级中学校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9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徐志摩的另一面

    1897年1月15日,徐志摩出生在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硖石镇首富,对于儿子,徐老先生不仅给他丰厚的物质、无私的爱和呵护,更多的是给他优越的教育条件。徐志摩上的小学、中学,都是当地最好的学校。1914年,徐志摩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预科班,攻读法律专业。在北京求学期间,徐志摩最重要的收获是他在父亲的支持下,由内兄张君劢介绍,于1918年夏拜在了梁启超的门下。

    带着亲友的厚望,1918年8月14日,徐志摩赴美,进入克拉克大学学习历史,当时他的抱负是未来在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改造中国社会,使之尽快走向民主、独立与富强。他选修了社会学、心理学、商业管理、19世纪欧洲社会政治学等课程,还参加了国防训练团,和同学一起携手并进,显示了中国留学生的气节。

    1919年底,徐志摩来到纽约,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政治学。徐志摩对于社会主义抱有同情的看法,在纽约的这一年,他购买了相关书籍,并撰写了一系列论文和书评,宣传社会主义学说。他因此被叫作“鲍雪微克”,就是布尔什维克。值得一提的是,徐志摩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的,他接受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相距甚远。

    为了追随罗素,徐志摩于1920年9月去往伦敦,此行的代价是他放弃了即将拿到的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这是徐志摩的又一次转折,从此,“中国少了一个政治经济学家,多了一个诗人、文人”。在伦敦,徐志摩喜欢这里频繁的社交活动和自由的民主学术气氛,他和陈西滢、章士钊等留英中国学者混熟了,也结识了傅斯年、赵元任、刘半农等中国留学生,还认识了不少英国的作家、诗人。这对于徐志摩从事文学创作并加深对文学的认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921年春,徐志摩进入剑桥大学皇家学院学习,从此开始了剑桥生活。他说:“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幸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可以说,康桥的美唤起了徐志摩心中的灵性,让他苏醒。康桥的一切给了徐志摩新的洗礼——生命的蓬勃、自然的和谐。在这里,他开始步入文学殿堂,情感的孤独与美景的融合,个性的追求与现实的困顿,使徐志摩在康河的波光潋滟中沉淀了丰富的文学孕思。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

    1922年10月,徐志摩回国。在他回国之前,已经出现了两个颇具声势的文学社团,一个是1921年年初在北京成立的文学研究会,一个是同年7月在东京成立、很快移师上海的创造社。这两个文学社团可以说都是由五四运动精神催生的,都有不可抹杀的功绩。但赓续五四精神、影响广泛的还要数1923年徐志摩首倡成立的新月社。他是新月派的中坚分子,曾一度出任《新月》的主编。梁实秋晚年回忆说:“胡适先生当然是新月的领袖,事实上志摩是新月的灵魂。”

    领袖要的是德高望重,应者云从。而灵魂即生命,有他在,不管人多人少,这一轮新月升起落下、落下升起,运转自如;没了他,这轮新月只会落下,不复升起。事实上也确实如此,1931年11月,徐志摩遇难后,标志着新月派活力的《新月》月刊,虽经叶公超等人艰难支撑,终是气数已尽,不久便寿终正寝。

    徐志摩是这么悄悄地来,又这么悄悄地去了。他虽然不曾带走人间的一片云彩,却把永远的思念留给了中国诗坛。像徐志摩这样做一个诗人是幸运的,因为他被人们谈论。徐志摩以他短暂的一生而被人们谈论了这么久(相信今后仍将被谈论下去),而且人们的谈论中毁誉的“反差”是如此之大,这一切就说明了他的价值。不论是人们要弃置他,或是要历史忘掉他,也许他真的曾被湮没,但他却在人们抹不掉的记忆中顽强地存在着。

    (摘编自韩石山《揭秘徐志摩的另一面》、孙晓娅《读懂徐志摩》等,有改动)

    相关链接

    ①我觉得在他所有努力过的文学体裁里,他最高的成就是在他的散文方面。

    (梁实秋《谈徐志摩的散文》)

    ②徐志摩是一位说不清楚的复杂的人。他的思想驳杂这一事实,长期受到了忽视。一些评论家论及他的艺术,往往以漫不经心的方式进行概括,判之以“唯美”“为艺术而艺术”一类结论;论及他的思想倾向,则更为粗暴,大概总是“反动、消极、感伤”一类。在徐志摩那里,由于视野的开阔,培养了一个世界性的文化性格。

(谢冕《云游》)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徐申如先生具有长远的教育眼光,徐志摩能成为现代中国著名的诗人,与他的教育和支持是分不开的。 B、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是20世纪20年代初国内很有影响的文学社团,但就文学创作的实绩而言,二者远远不如新月社。 C、徐志摩对社会主义学说抱有同情,他购买相关书籍、撰写论文和书评、获称“鲍雪微克”等都是很有力的证据。 D、徐志摩在国外结交中西方贤达名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游学于西方名校,涉猎广泛,在多个领域均有建树。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徐志摩是一位具有世界性文化性格的著名诗人,同时也是著名的散文家,其散文创作获得同时代名家梁实秋的高度评价。 B、在康桥的学习经历,对徐志摩而言至关重要,因为他的创作灵感是康桥唤醒的,这一时期是他的文学观和美学观形成的重要阶段。 C、徐志摩进入克拉克大学学习历史,立志在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这是他人生中的一次最重要的转折。 D、徐志摩的思想性格复杂多变,对这样一位文化名人不应该只是简单地肯定或否定,而应站在历史的高度作出全面评价。
(3)、徐志摩取得成功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一生傲然苦不谐

在红学的道路上,沿着学术与大众接受、趣味阅读的交叉重合地带,他走出了一条奇异的人生之路,终成一代红学大家。这,有时看上去几乎是神话,令人难以置信。

  比如,1947年,这是他在红学上扬帆起航的年代,他作为燕京大学的一名普通学生得到了大名鼎鼎的胡适的赏识和垂顾,他的第一篇红学论文充实了大家对曹雪芹的认识,使考证派获得文献上的新支持,得以昂然前行,因此受到胡适的推崇。再比如,2005年已是年近八十八岁的他,一年中有八部著作出版,在耳聋目盲的情境下奋笔快写,超出了常人所能理解的程度,被称为是罕见的学术“大跃进”。他,便是周汝昌。

红学之路,是风雨路,也是显学之路,二者,周汝昌先生可谓兼得。他因研究《红楼梦》而处于聚讼纷纭、是非争议的中心,也因红学而成为少见的学术畅销书作家。从1953年他的《红楼梦新证》开始,他就处于红学的论争中心。他的文献资料总被引述,但他的观点也总是飞矢追逐的靶子。周汝昌先生曾不无自嘲地说,我的衣服已经被撕得褴褛不堪,但他们却是使用我提供的材料编制了自己的盛装。

周汝昌先生认为,他在为人之怪(乖僻)上,与曹雪芹相似,都是不同俗流,也不愿意从善如流,他们都是有满腔积愤难以自诉,需要发愤著书以自遣。这种自比,使他钻入曹雪芹的心灵深处,与曹雪芹展开了他人难以企及的对话,创作了无以收束的雄文。其实,我们不妨把周汝昌先生所有的红学著作都看作是与曹雪芹的心灵秘语,这里充满了对话的私语性。他自负与曹雪芹心灵相通,与曹雪芹所赞颂的人物一样,都是正邪两赋之人,出离于俗界凡间,一方面万人嘲谤,一方面又超于万万人之上。他曾在《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中如此描绘曹雪芹,“倘若细究起来,雪芹是大智慧者,他那话(“愧则有余,悔则无益”)含蓄的内情恐怕还深还厚得多。那‘无益’,也许并不是顽固不化,执迷不悟,死不回头;而是这种悔者,本来丝毫没做什么错事,倒是做极高尚极善美的事——可结果呢?做错事坏事的万人都功成名就,位高禄厚,洋洋乎自得,而这个做好事的曹雪芹,却落得‘万目睚眦,众口嘲谤’,一生忍辱负垢,受尽了欺侮贬抑、诬陷伤害。”“狂于阮步兵”的曹雪芹,孤怀难鸣,周汝昌自信是他的旷世知音。

正是他感觉到“世人待他太浅薄、太恶毒”,所以“要为雪芹鸣冤”,因此,“我不幸之至——当上了‘红学家’。”周汝昌在媒体界已经成为红学泰斗,而他则说红学正是他不幸的选择。为什么不幸?“受了那些魍魉蛇蝎的那么多的明枪暗钺,可谓遍体鳞伤,若不当红学家,何至于此?”

可是他又不后悔,并且“永远不悔”!正像在大多数场合他语气坚定、铿锵有力一样,个性倔强的他向来是一副坚毅面孔,傲然不群。他认定,因为不但是“悔则无益”,而是“为了给雪芹、脂砚洗雪奇冤,受了这等人的欺侮伤害又算得什么?”

周汝昌不愿意人们称他为红学家,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的观念超出了《红楼梦》小说的范围,“以红解红”不是他的路数。周汝昌“研红”给人的最大感受是诗性浪漫,这里抒情大于说理,心灵对话超越了形式逻辑,散论并不来自严格的层层推理。对于《红楼梦》的博闻强识,对于《红楼梦》相关文献的精研细读,使他能天马行空、左右逢源,余裕自如,触境生春!他以《红楼梦》为依托,追求的是崇情文化,一种新创的文化,一种存在于诗性创造中的文化。他在中华大文化的背景下,将一部小说和民族的历史、人生的价值、美好的信念等结合在了一起。他一直说,还有一个“真”的《红楼梦》,这个“真”的《红楼梦》存在在他的感悟里。

所以,与其称周是一位红学家,不如称他是一位诗人。其实,他更偏爱后一个名字!

诗人是个大艺术家,也时常有点儿“怪”,与世俗人不甚谐调。他总有被人误会和嘲谤的遭遇。

(摘编自韦科《一生傲然苦不谐——纪念红学大家周汝昌先生》)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魏景超:用心守护植物健康成长

    魏景超(1908~1976),我国著名植物病理学家、农业教育家。1930年毕业于金陵大学园艺系。1933年,他参加清华大学公费留美研究生考试,名列全国第一。1937年获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博士学位,后回国任职,在水稻病害研究、真茵分类学及植物病毒学研究上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魏景超幼年目睹农民颠沛、饥寒交迫,深感只有振兴农业,才能解决民生问题。立志于兴农的他,大学毕业后就以优异的学习成绩获“金钥匙”奖,并成为“斐陶斐”学会会员。在美国留学期间,他利用可利用的时间和设备,放弃节假日休息,参加暑期学校学习、参观实验室和农场、访问老教授,以获取知识,汲取经验和新的见解。在学校里,他更是抓住学校资源,勤奋刻苦。图书馆里,他埋头钻研;实验室里,他观察切片、制作标本,孜孜不倦。爱思、善学、勤问的他努力摄取国外新知识、新技术,汇集大量的宝贵文献与读书笔记。可惜的是,回国正值抗日战争期间,魏景超积累了四年的书籍、笔记随交运的美国轮船一起在日机轰炸下沉于太平洋底。

    回国后执教于金陵大学的魏景超,面对国内农业教材与国际水平的差距,边执教边精心编写讲义、教材。外出采集标本、调查农作物病虫害情况、拍摄照片、绘制讲解图表等,身体力行。他先后讲授过普通和高级植物病理学、作物病害、真菌学、细菌学、植物免疫学和病毒学等课程。出版有《普通植物病理学》《植物病理学实验指导》《真菌重要目、科、属分类检索表》等优秀教材、书籍。

    魏景超十分注重课前准备工作,细致地整理授课内容、思路,并结合当时最新研究成果的讲解以扩充学生的知识面,确保课堂的高效授课。课堂上,他条理清晰、深入浅出;实验室里,他仔细观察每个学生的操作,及时指正规范;野外实习时,他认真传授观察作物病情和采集标本的知识。对学生循循善诱的他更注重因材施教,对低年级学生侧重基础知识的把握,对高年级学生侧重独立探索、学习的能力培养。对跟随他研究学习的十几个学生,他按各人的进修计划进行个别指导,耐心细致,诲人不倦。抗日战争期间,他常到外校兼课,将其所得资助家在沦陷区或家境困难的同学,竭力培养农业人才。他要求年轻助教作充分的课前准备,上课时还经常跟班听讲,对缺点加以指正,给予必要的示范。严谨的态度、躬亲的姿态,用“心”教学的魏景超对学生和其他老师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水稻病害方面,魏景超先后发表8篇重要的学术报告及论文。他实地调查试验,足迹遍布江、浙、沪、闽、粤、桂、皖等近10个省市地区。他编写了《水稻病原手册》,详细记载了我国已发现和国外报道过寄生于水稻的约250种微生物,对重要病原菌简要说明其诱致的症状、发病因素和防治方法。该书作为诊断稻病的工具书,多年来为国内外同行所采用或引用。

    在真菌分类学上,魏景超亦有卓越贡献。1948年,魏景超重新鉴定了番茄漆腐病的病原菌,更正了其所属类别,还澄清并鉴定了豇豆和大豆叶斑病病原菌。晚年的他辗转在病榻与书桌之间,日夜辛劳长达6年,完成了《真菌鉴定手册》,填补了我国真菌鉴定工具书的空白。

    在植物病毒学研究方面,魏景超历来重视科学研究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早在上世纪40年代初期。他在成都附近调查烟草和番茄病害。之后又致力于华东地区十字花科蔬菜花叶病的考察、研究,阐明了常见病害的症状、病原、寄主范围及防治方法。尤其在油菜病毒研究方面,总结出油菜远村育秧、避蚜防病毒的有效措施。

    晚年身患重病的魏景超,仍心系国家。1956年江苏省昆山县油菜田发生严重病害之际,他在同志们搀扶下仍然在田间跋涉,观察油莱病情,同行者无不感动。

    “以振兴中国农业为己任”,上下求索,魏景超用躬行的一生诠释了践行者的姿态。

(摘编自李姝昱《魏景超:用心守护植物健康成长》)

【相关链接】①分类研究并非易事,寻找理想标本,往往需要连续追索数年。有时能获得满意的结果,有时也会发生错误甚至失败,但魏景超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有错必纠,从不灰心丧气,总是再接再厉地干下去。(摘编自“魏景超纪念馆”)②一想到祖国多灾多难,倍受帝国主义的欺凌,他便忿然而起。他想自己是中国人,又是公费留学生,一定要刻苦学习,为国家争光,为民族争气。(摘编自《科普中国•科技名家风采录》)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野蜂

(美)惠特曼

    五月是鸟儿结群歌唱和繁衍的月份,是蜜蜂的月份,是紫丁香开花的月份。我在日出后进入野外,往小河方向走去。阳光、馨香、旋律——蓝色的知更雀、草丛里的鸟群在我的四面八方啼鸣不已,好一片喧哗的天籁,那是从喉咙里唱出来的。近处啄木鸟的啄木声和远处雄鸡的啼鸣,是这片天籁的背景。两天来温暖湿润的天气,给小草染上了新的翠绿。太阳在辽阔的天空升起,又开始了一天的旅程,和煦的阳光流溢着,它沐浴着万物,亲吻着我的面颊。

    不久我便听到池塘里的蛙鸣,看到野茱萸的第一朵白花,随着是繁茂的金色的蒲公英,一大片一大片铺满了地面,还有白色的樱花和梨花。我蹒跚地走过林边,野生的紫罗兰抬起它蓝色的眼睛向我的脚点头致敬,苹果树新绽的花朵泛着玫瑰色的红晕。小麦地闪着碧玉般晶莹的绿光。暗绿色的裸麦,空气里弥漫着温暖的弹性,矮杉木缀满了褐色小巧的果实。夏天已经完全苏醒。一大群乌鸦哇哇地吵闹,落满枝头。我坐在它们附近,只听得一片震耳的喧哗。

    大千世界给了我数不尽的东西,现在还在给我。但是这两天给我最多的还是那些大个儿的蜜蜂,人们叫作“野蜂”的。当我在路上慢慢走过时,蜂群结成了阵势,陪伴着我。在我清晨、正午和日落时的散步活动中,它们都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有时竟以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的方式独占了我身边的风光。它们是成千上万地飞满了甬道。大个儿的蜂,活跃、疾速,带着巨大的永远时起时伏的嗡嗡声和一种奇妙的冲击力量撞来撞去,迅速地闪动着,彼此追逐着。这小小的东西给了我鲜明的新的感受。它们是否正处在交配期呢?否则,这么大的蜂群,这样的紧张和猛烈,又是什么意思?

    我坐在一株巨大的野樱树下书写——偶然的云翳和阵阵的清风,调剂着这温暖的天气,使它凉爽可人。我在这儿坐了许久,蜂群的嗡嗡的音乐包围着我。数以百计的蜂在我的身边飞掠着、悬浮着、穿梭着——是些身穿浅黄色外衣的大个儿,胖乎乎的身子闪着光,粗短的脑袋,轻绡一样的翅膀——永远发出它们那宏大浑厚的嗡嗡的吟声。旷野、裸麦地、苹果园,这一切都以我十分渴望的方式滋养着我,令我陶醉。两天来的一切:阳光、微风、气温都那么好,真是尽善尽美。这两天我感到十分舒畅,我觉得身体好得多了,精神也宁静安详,然而一个纪念日快要到了,它曾给我的生命带来最沉重的损失和深切的哀悼。

    又一个完美的日子。上午七至到九点两个小时被包围在蜂阵和鸟群的音乐之中。苹果树下面,有三四只背部褐色的画眉,每一只都在快板急腔地欢欣地歌唱。那声音之美妙,真是我从来没有听见过的。我听了两个小时,忘掉了一切,只朦胧地感到沉醉。我注意到几乎每一种鸟一年中都有自己特殊的时期,这个时期它们歌唱得特别动听。现在正是这褐背画眉鸟歌唱得最欢畅的时期,也正是蜜蜂声音最动听的时期。它们在这甬道内外飞舞着、嗡鸣着。我回家时,又是一大群蜜蜂跟往常一样前呼后拥陪伴着我。

    两三个礼拜过去了。在我写下这一段文字时,我正坐在小溪旁的一棵百合树下。这树有七十五米高,正在成熟时期,朝气蓬勃,一片鲜亮的翠绿——多么迷人的形体。每一根枝条,每一片树叶,都是那么尽善尽美。数以千计的野蜜蜂在这树的上上下下飞翔,在花中寻觅甜蜜的花汁。蜂群宏大连绵的吟声形成了整个世界的基调,也形成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的基调。

【注】①本文写于作者中风痊愈之后。②母亲的忌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隔着积雪的道地望进去,堂前有些晦暗。近檐处,亮晶晶的冰棱底下,一个瘦颀的老头正身伏在几上。远远地能看见他的手指上下移动着,好像在净心一顾地拨着算盘珠。

    介绍人朝我做手势,俩人就噤声立在油冻的石门槛外。

    搁在几上的是一块长条的板,乌漆墨黑,又肉沉沉泛着光亮。声音就是从板上发出来的,叮一声咚一声,无心搭脏,却每一记都不含糊。不能说不好听,却也说不上来是怎么个好听法。

    那个人就是曾先生,那块板就是曾先生的琴——晦庵。

    曾先生刚刚从上海越剧院退休回乡,因为需要有个人照顾起居,兜三转四的,就找到了我。在这之前,经人介绍我曾去上海做过几年保姆,城里总归不习惯,就又跑回了乡下。

    曾先生收声立起。介绍人上前招呼,又急出乎拉说了我的不少好话。曾先生只问我怎么称呼,就定下来了。

    第二日一早我去上班。果然,曾先生又在老地方拨他的算盘珠了。走到门槛脚跟时,我有点犯难,好比戏文里林妹妹初进大观园,不知这一步该跨不该跨。曾先生在里面喊,进来吧。我轻手轻脚走过,他又续了一句,你忙你的,不用做忌我。说这话时,他的头还是没有抬起来,一双细细长长的手顾自拨弄着丝弦。

    我里里外外忙碌时,曾先生坐在道地里晒日头看书。

    日头挪一挪,藤椅就跟着挪一挪。

    等壁壁角角都清理干净,已到黄昏。我就问曾先生晏饭趣吃什么,曾先生说随便;我说灶间需要添不少东西,就扳着指头一件件跟曾先生讲。才扳到第二个指头,曾先生把我打断了,你看着买吧。

    曾先生放下书本站起来,口气更和缓一些:以后屋里缺什么,该需该用,你都直接添置吧,不用跟我商量。

    临近月尾,曾先生就会把工钱放到堂前的八仙桌上。

    钞票是装在信壳里的。一个右下角印着“上海越剧院”的黄色信壳。曾先生真是不怕麻烦。曾先生确实不怕麻烦。每次弹完琴,他都会把琴装入那只茄皮色的锦囊,小心翼翼放到搁度上,然后再在下一遍弹的时候取出来。有一次,曾先生笑眯眯地指着锦囊问我,你知道这个叫什么吗?我当然不晓得。曾先生又笑眯眯地跟我说,人都得穿衣服是不是?琴也一样。所以这个就叫琴衣。我顺嘴回对了一句,既然是衣裳,那曾先生为什么冬冷夏热的都给它穿同一件啊?曾先生呆了呆,然后哈哈大笑,连连夸我驳得好。接着正色讲道,礼只是一种仪式,心里有,意思到便好。比如节头年尾我们拜天地祭祖宗,也只是一份心意,还能当真计较下饭够不够丰盛,祖宗大人老酒有没有管饱?

    曾先生每日弹琴,但有定规。一般都是早饭前弹一阵,夜饭后弹一阵。听得多,我也能辨出来了。今日空腹弹的是《平沙落雁》《渔樵问答》和《阳关三叠》,昨日夜里奏的是《渔歌》《忆故人》,还有《普庵咒》。我说《普庵咒》好听,曾先生说,那我再弹给你听。他就调调息又从头开始弹了。曾先生有心,我这样讲过后,每日夜头就都能听到《普庵咒》了。

    有时候曾先生白天也抚琴,只是声音时有反复,疙里疙瘩不成调。那是曾先生在打谱。什么叫打谱?曾先生又耐耐心心讲我听,所谓打谱,就是按照琴谱还原出琴曲的过程。琴人需要反复弹奏,揣摩曲情,直至句逗清晰,音乐流畅,结构完整,力求再现原曲的本来面貌。“大曲三年,小曲三月。”打谱时最需琢磨和费时费力的是琴曲的节奏安排。因为减字谱记录的弦位和指法一清二楚,但节奏却是粗疏的,大模光景的,有很大的伸缩空间。那么标准的节奏又是怎么样的呢?这个没人知道,各人可以有各人的理解。这是减字谱的缺陷,也是它最有意思的地方。嗯,确实,我一个外行人听听也蛮有趣的。

(节选自斯继东《禁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高贵的捐赠

    ①这是一场惨痛的灾难。一场大火,夺去了这个家庭女主人的生命,吞噬了这个家庭所有的财产,男主人和他那叫翔子的小孩在消防人员的帮助下,艰难地逃了出来。

    ②我是在灾难后的第二天去看望他们的,带去了一点点钱,算是对他们的捐赠。在捐赠的人群中,有一对母女引起了我的注意,她俩显然也是来捐赠的,却呆在人群的外围。那个母亲蹲在地上,絮絮叨叨地向那个只有四五岁的小女孩说着什么,而那小女孩撅着嘴,一脸的不情愿。

    ③我猜测,可能是这位母亲拿了女儿不愿意拿出的东西来捐赠,才引得了小女孩的不高兴。我走过去,才发现自己的猜测错了。那位母亲正在指着地上的那堆东西对女儿说:“你瞧,这被褥,是妈妈最好的被褥。这件衣服,是你爸爸刚买的、最好的一件衣服。我们都能将自己最好的东西拿来捐给翔子家,你为什么就不能拿你最好的呢?你有那么多玩具,为什么偏偏就拿这个破旧的玩具熊呢?”

    ④小女孩有些局促不安,小声地问:“难道就要将最好的东西送给别人吗?非得最好的吗?”母亲回答说:“我想是的。咱们能不能不捐这破旧的熊,捐你最宝贝的?”

    ⑤小女孩抬起头来,有点手足无措,但最终还是小声说:“我,舍不得。”

    ⑥停了几秒,小女孩又问:“我要是将我最宝贝的东西捐给了翔子,他还会还给我吗?”我忍不住就插了嘴,因为小女孩提问的样子实在是大可爱了,“当然不会,哪有捐出去的东西又要回来的道理?”小女孩有些不死心,抬头看了看她的妈妈.她的妈妈点了点头,算是肯定我的回答。女孩这才彻底低了头。

    ⑦我们一道走过去,我将准备好的一点点钱交到翔子父亲的手里,说上一两句安慰的话。小女孩的母亲送上带来的被褥和衣物。小女孩慢慢走上前去,拉过满脸泪痕的翔子的手,郑重地、小心翼翼地将她母亲的手交到翔子那只小手上,她的脸色已经苍白,咬了咬嘴唇,再咬了咬嘴唇,然后下了很大决心似的说:“翔子,我将我妈妈捐给你了,你以后有妈妈了。”她的眼泪顺着脸颊淌了下来,然后嘤嘤地哭出了声,转身跑开了。

    ⑧我终于明白了……

    ⑨我跑出人群去安慰她,她的母亲也追了过来。小女孩抬起头来,满是泪花的双眼定定地看着她的母亲,然后怯怯地说:“妈妈,不,翔子的妈妈,我不是想将你要回来,可是,我还是想亲你一下。你别告诉翔子,偷偷地让我亲一下好吗?”

    ⑩她的母亲一把抱住她,疯狂地吻她。我看到,这位母亲的眼里,噙满了眼泪,满脸都是幸福而又骄傲的神情。她幸福,是因为她的女儿将她当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为宝贵的东西;她骄傲,是因为她的教育有了成果,她女儿学会了捐赠。

    11 我的眼睛也潮湿了,为这小女孩,更为她的母亲。我猜想,她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来解释,才能让她女儿明白,她是一个人,不是物品,是不能捐赠给别人的。

12 这是我迄今为止看到的最为高贵的捐赠,它让所有的大人汗颜。面对别人的灾难,我们奉上的只是微薄的关爱和同情,而这小女孩奉上的,是她的整个世界。这也是我看到的最为高贵的母亲,她在她女儿那小小的纯洁的心里种上了爱的种子,开出了高贵的花。

(选自《中学生博览》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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