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人教版语文九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第14课《应有格物致知精神》同步练习
“火”字溯源整理单
甲骨文 |
□火,象形字。火的甲骨文字形像物体燃烧时光、焰迸射之形。金文火字由火苗的象形加两点构成,两点表示火苗中有东西向两旁散发,整个字是向四周发光发热的东西的示意图,由此产生火的含义为{#blank#}1{#/blank#}。小篆将火形拆成了四笔,但还保留了一点光、焰上冒的样子;楷书写作火,一直沿用至今。 □火在上下结构的汉字中作偏旁时被写成“ □用火做偏旁的字,字义大都跟火的本义有关。如灼、(kǎo){#blank#}2{#/blank#}、蒸、煮、(áo){#blank#}3{#/blank#}、{#blank#}4{#/blank#}(补写一个梳理单中没有出现,以火做偏旁的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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