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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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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2018-2019学年八年级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读什么书,成什么人

    ①西方有一句谚语,读什么书,成什么人。你对书的选择,就是对人生的选择,就是对未来的选择。我觉得这话讲得很有道理。读什么书,也许比你读书更重要。

    ②我小时候有一个非常贪婪的想法,要把关下好看的书都读一遍。因为这个野心,我不断地找书、拼命地读。有些书对我来说是有点艰涩的,但只要里面有一点点好看的,我就会读下去。

    ③有一件东西,只要你一旦拥有,永远就属于你,不会被别人夺走,就是你读过的好书。你读过这本书,感动了,这本书就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跟你的生命、血液融合在一起,永远不会离开你,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把它从你的生命中夺走——这种感觉就像被枪打中了一下,在身上留下一个口子,流血,痛,最后结成一个疤。以后只要看到这个疤,就想起当时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是不会消失的。

    ④我觉得从小就要养成一种这样的习惯:读到一篇好的文章,你记住作者的名字,然后你再去找这个作家其它的书。我回忆少年时代的阅读,很多作家就是这样认识的。也许课文里的一篇文章,或者别的地方读到的一本书,但如果我喜欢了,我就会用心记住他的名字,然后找他别的书。

    ⑤大概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借到一本书,是泰戈尔的散文诗集《飞鸟集》。小时候读书我有一个习惯,不做阅读笔记,因为一做笔记,读书就变得很慢,抄写文字的时间比我阅读的时间多得多,这样我的阅读就变得不流畅。但是《飞鸟集》真得让我惊艳,我把这本书抄了一遍。书里的文字带着神秘感,含着哲理,蕴含着很深的感情。我现在还记得里面的很多文字。上中学的时候,我读了大量的泰戈尔的书。就是因为一部《飞鸟集》,我认识了泰戈尔。对一个作家的认识不是听别人介绍的,如果你阅读到一定程度,你对文字是有感觉的,对书是有评判能力的,那么你读到一本好书,一定会记住这个作家。

    ⑥我也喜欢集邮,专门收集跟我读过的书有关、跟文学有关的邮票。有些作家我是通进邮票认识的。有一次我买到两张非常古老的邮票,图案一样的,颜色不一,一张蓝的,一张深红色的,画面上是一个作家的头像,背后有一个小小的舞台,上面有人在演戏。很长时间我都不知道邮票上印的是谁。后来一个翻译家告诉我,上面印的是莫里哀,于是我就找到了莫里哀的书,看了很多他写的剧本。

    ⑦我跟我喜欢的每一位作家都有很深的交往,因为我走进了他们的作品,走进了他们的灵魂。我的经验也许对孩子们没有用,但有一点肯定是有用的:读书的时候,你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接受者,更应该是一个思想者。为什么这个作家的书你会喜欢读?为什么读他的书会觉得悲伤?他的书为什么会打动你?你如果真的被打动,记住他的名字,再去找他别的书。只有这样,你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阅读者、读书人。

(1)、美文鉴赏课上,王晖同学朗读了《读什么书,成什么人》,引起了大家的深思。

文末画线句“只有这样,你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阅读者、读书人。”中的“这样”一词指代什么?请你联系全文内容说说。

(2)、这篇文章在材料选择、结构安排、语言表达、情感认识等方面都有亮点。请自选角度,写一段赏析性的文字。

写作提示:①赏析时避开文中画线句;②100字为宜。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题目。

只有左手的手套

    ①在沈阳上大学时,我曾认识一个来自吉林的外系女生,名叫阿瑶。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在她的宿舍,当时她正坐在床上专心致志地织手套。普通的毛线,淡紫的颜色,她织得极慢,一针一针,很用心的样子。而那只手套,刚刚织到分手指的位置,可以看出是一只左手的手套。

    ②第二次去阿瑶的宿舍,是在两周之后,她仍坐在床上织手套,还是淡紫的毛线,还是那只左手的,五个指头刚刚织出了一点。我笑着说:“你织得也太慢了,真是精雕细琢!”她抬头笑了笑,并没有说话。

    ③后来,我和阿瑶渐渐熟悉,去她宿舍的次数也多了起来,每次见到她,她都在织那只左手的手套。终于有一天,我见她织的手套并不是原来的那只,因为这只手套刚刚织到手指分叉的位置,还是左手的,和原来的那个一模一样。我问:“你不是又拆掉重织的吧?”她说:“才不是!”然后,她从床下拿出一个小衣箱,打开里面全是手套,有20只左右,都是淡紫色的。原来她织了这么多,其实是织得太快,以致让我觉得她总是在织那一只。

    ④我仔细翻看那些手套,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再仔细一看,我吃惊地发现,那些手套竟然都是左手的!我惊讶地问:“阿瑶,怎么只有左手的?”她淡淡地说:“这些手套都是给我爸爸织的,他只有一只手。”一时间,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是怔怔地看着那些手套

    ⑤当阿瑶织够30只时,我陪她去邮局给她爸爸寄手套。路上,她告诉我,她爸爸是为了救她才失去右手的。那时,阿瑶才10岁,她爸爸在县城的纸箱厂工作。一个周日,她去爸爸的厂里玩,纸箱厂的生产车间不休周日,她便在车间里看各种机器的工作过程,觉得十分有趣。其实生产车间是不准随便进入的,她是偷偷溜进去的,由于她个子小,谁也没有注意到她。看来看去,她觉得还是爸爸操作的切纸机最好玩:那么厚的一摞纸壳,切刀落下来,便齐刷刷地被切开了。很长的纸壳从流水线上传过来,便被切成一段一段的。她走近切纸机,抬起头来看那锋利的刀口,手却不知不觉地按在了纸壳上。这时她爸爸转过头来,正看见这一幕,惊骇之下已来不及停下机器。他冲过去,左手拽住她的衣服,而切刀正飞速落下,她的手还按在纸壳上!爸爸情急之下用右手向上一挡切刀,左手一把扯开她,而切刀正好落下,爸爸的右手被切断了……

    ⑥我听得心惊肉跳,阿瑶也流下泪来。她说:“我家本来就穷,爸爸因此又失去了工作,还成了残疾。后来,伤好之后,他就去砖厂干活,往小推车上装砖坯。砖坯又沉又硬,把他的手磨得不知脱了多少层皮。发的手套太薄,用不了几天就磨破了,我从上初中起,就天天给他织手套。我也做不了别的,就当是赎罪吧……”

    ⑦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一个多么残酷又温暖的故事。我的心和眼睛,一下都湿润了。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的题目。

秋天的怀念

       ①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可活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②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③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④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⑤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⑥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⑦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阅读下文,完成题目。

    手掌里的清凉树荫下,有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大的约七岁,小的看来不到三岁。树下有几个用砖块砌起的墩子,大的孩子以砖墩当桌子趴在上面做作业,小的也拿了一截铅笔在一张纸上胡乱画着。

    他们是兄弟俩,大的孩子放了暑假,从农村到这座城市打工的父母便把兄弟俩从家里接来,与他们团聚一些时日。

    风就是一个淘气的孩子,特别爱恶作剧,越是酷热,它越是要把自己藏起来。弟弟大约是受不了那酷热,抓耳挠腮的,满脸通红,有汗水从腮上掉了下来。这时,哥哥好像变戏法一样,从树丫上拿出一把扇子。确切地说,那不是扇子,只是一小块三夹板,拿绳子绑上了一根小木棍做柄。哥哥捏着那柄一个劲地给弟弟扇着。

    【甲】热热的风让兄弟俩感觉不到一丝凉快。这时,哥哥两眼直直地从街的缺口处望过去,他渴望有风吹过来,可是没有。

    【乙】哥哥显得非常失落。他下意识地四处瞅着,眼光突然就落到了一个地方,那多么像一块侧立起来的池子。也许他思绪的鱼儿已游回到了家乡,他家门前有一块池塘,不管多热的天,只要坐在池塘边树下的青石墩上,将双脚伸到水里,就会有一股透心的凉从脚下一直凉到头顶。

    哥哥来到了那“侧起的池子”前,他是认识的,那是一块玻璃。下面是墙砖,玻璃有些高,他踮了踮脚,仍然够不着那玻璃。随之,他“吭哧吭哧”地搬来几块砖头,顺着墙根码起来,站在砖头上,他这下能够着了。他将双手贴在玻璃上,感觉到了阵阵凉意。

    这时,他突然想起什么,赶紧将弟弟抱了过来。他要抱着弟弟站到那码好的砖头上,可就是上不去。努力几次后,他放弃了——因为他明白,凭着自己的力量,是不能抱着弟弟上到砖头上去的。

    他想了想,将弟弟抱回到树荫下,把自己的双手在玻璃上贴了一会儿,然后赶紧去握住弟弟的手。几乎在两个多小时里,哥哥就一直重复着这样的动作。

    直到快中午了,在工地上做饭的母亲来叫兄弟俩去吃饭,哥哥的这一动作才停止。妈妈问哥哥:“孩子,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哥哥说:“我不能让弟弟热着,再说弟弟要是热得哭了起来,会影响爸爸妈妈工作的。”妈妈的两眼不禁红了,可哥哥似乎没有看到妈妈的表情,只顾高兴地说下去,“妈妈,我知道阴处的玻璃会是凉的,想不到城里的玻璃会这么凉。”

    妈妈本想告诉儿子:这玻璃之所以会这样凉,是因为玻璃后面的屋子里有大功率的空调。可妈妈没有说,她相信能将一手清凉传递给弟弟、心中想的是让爸爸妈妈安心工作的孩子,无论将来的日子过得如何,他都是人间最富有的。

    (文/段奇清,选自《铜陵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两篇文章,回答问题。

    草地天常阴暗,不定什么时候忽然来一阵雨,风吹雨打,世界就剩下了眼前一片。雨过天也不晴,太阳不知道躲在哪里。大家总是埋头走路,但这样的路走不多远,天也就黑了。先头部队选取了适宜的地方搭了一些棚子,有些还能利用,或稍加修理还能避风雨,有些里面还躺着病号,等待恢复体力再前进。许多单位已经只能够烧点开水吃干粮,然后就躺在油布上睡觉,用热水洗脚早已没人指望了。

    经过两天的草地生活,好像一切都已经习惯了。无非是走路“嚓……嚓……”的响声,无非是一阵雨来,叫你湿上加湿,无非是湿地上露营,无非是冻醒过来冷颤一阵等等,如此而已。草地上有很多条不知何来何去的小河,大家互相搀扶着渡过去,有的被流水冲倒了,立刻被拉起来。饿了就抓一把炒米或面粉,往嘴里送,几乎每一个人嘴都是白胡子。第三天早晨淋了一阵大雨后,走了十多里路,草地上先头部队立了一个木牌,写着“分水岭”三个大字。这里地势较高,站在这里,可以说是“眼中无物”。傍晚到了一条河沟边,有些矮树,大家尽量把棚子搭好一些,煮了麦面疙瘩吃,肚子美美地享受了一顿饱餐。夜里没下雨,还见到了几颗疏星,算是过草地的良宵美景。

    第四天黎明起来,发现了一个病重的同志已经停止了呼吸。大家非常悲痛,有的同志发出声音来:“同志,你已经为独立、自由、幸福的新中国尽了最后的力量!”旁边的马上接着:“不要紧,你的任务我们来完成!”“我们一定为中国的独立、解放流最后一滴血!”大家默默地从牺牲了的同志的身边走过,又走上了极目青青的草原。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后面小题

    ①夏天到了。

    ②好像炉子上的一锅水在逐渐泛泡、冒气而终于沸腾一样,山坡上的纤纤细草长成了一片密密的厚发,林带上的淡淡绿烟也凝成了一堵黛色长墙,轻飞曼舞的蜂蝶不见了,却换来了烦人的弹儿,潜在树叶间一声声地长鸣。火红的太阳烘烤着一片金黄的大地,麦浪翻滚着,扑打着远处的山、天上的云,扑打着公路上的汽车,像海浪涌着一艘艘的舰船。金色主宰了世界的一切,热风浮动着,飘过田野,吹送着已熟透了的麦子的香味。那春天的灵秀之气经过半年的积蓄,这时已酿成一种磅礴之势,在田野上滚动,在天地间升腾。

    ③夏天的色彩是金黄的。按绘画的观点,这大约有其中的道理。春之色为冷的绿,如碧波,如嫩竹,贮满希望之情;秋之色为热的赤,如夕阳,如红叶,标志着事物的终极。夏正当春华秋实之间,自然应了这中性的黄色-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尽,正是一个承前启后、生命交替的旺季。你看,麦子刚刚割过,田间那挑着七八片绿叶的棉苗,那朝天举着喇叭筒的高粱、玉米和那在地上匍匐前进的瓜秧,无不迸发出旺盛的活力。这时她们已不是在春风微雨中细滋慢长,而是在暑气的蒸腾下,蓬蓬勃发,向秋的终点作着最后的冲刺。

    ……

    ④遗憾的是,历代文人不知写了多少春花秋月,却极少有夏的影子。大概,春日融融,秋波澹澹,而夏呢,总是浸在苦涩的汗水里。有闲情逸致的人,自然不喜欢这种紧张的旋律。我却要大声赞美这个春与秋之间的黄金的夏季!

(文/梁衡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父亲的露珠

李汉荣

每个夜晚,广阔的乡村和农业的原野,都变成了银光闪闪的作坊,人世安歇,上苍出场,叮叮当当,叮叮当当,上苍忙着制造一种透明的产品——露珠。按照各取所需的原则,分配给所有的人家,和所有的植物。高大的树冠,细弱的草叶,谦卑的苔藓,羞怯的嫩芽,都领到了属于自己恰到好处的那一份。那总是令人怜惜的苦菜花瘦小的手上,也戴着华美的戒指;那像无人认养的狗一样总是被人调侃的狗尾巴草的脖颈上,也挂着崭新的项链。

看看这露珠闪耀着的原野之美吧。你只要露天走着、站着或坐着,你只要与泥土在一起,与劳动在一起,与草木在一起,即使是夜晚,上苍也要摸黑把礼物准时送到你的手中,或挂在你家门前的丝瓜藤上。这是天赐之美,天赐之礼,天赐之福——总之,天赐之物多半都是公正的。天不会因为秦始皇腰里别着一把宝剑,而且是皇帝,就给他的私家花园多发放几滴露珠,或特供给他一条彩虹。相反,秦始皇以及过眼烟云般的衮衮王侯将相富豪贵族,他们占尽了人间风光和便宜,但他们一生丢失的露珠是太多太多了。比起我那种庄稼的父亲,他们丢失了自然界最珍贵的钻石,上苍赐予的最高洁的礼物——露珠,他们几乎全丢失了,一颗也没有得到。我卑微的父亲却将它们全部拾了起来,小心地保存在原野,收藏在心底,他那清澈忠厚的眼睛里,也珍藏了两粒露珠——做了他深情的瞳仁。

若以露珠的占有量来衡量人的富有程度,我那种庄稼的父亲,可谓当之无愧的富翁。

物换星移,被强人霸占的金银财宝,总是又被别的强人占去了。

而我的父亲把他生前保存的露珠,完好地留给了土地,土地又把它们完好地传给了我们。今天早晨我在老家门前的菜地里,看到的这满眼露珠,它们就是父亲传给我的。

美好和透明是可以传承的,美好和透明,是无常的尘世唯一可以传承的永恒之物。如果不信,就在明天早晨,请看看你家房前屋后,你能找到的,定然不是什么祖传的黄金白银宝鼎桂冠,它们早已随时光流逝世事变迁而不知去向,唯一举目可见、掬起可饮的,是草木手指上举着的、花朵掌心捧着的清洁的露珠,那是祖传的珍珠钻石。

这是农历六月的一天,早晨,天蒙蒙亮,我父亲开了门,先咳嗽几声,与守门的黑狗打个招呼,吩咐刚打过鸣的公鸡不要偷吃门前菜园的菜苗,而菜园里的青菜们,远远近近都向父亲投来天真的眼神,看见父亲早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关心它们,它们对父亲一致表示感谢和尊敬。有几棵青笋竟踮起脚向父亲报告它们昨夜又长了一头。父亲点点头夸奖了它们。

然后,父亲扛着那把月牙锄,哼一段小调,沿小溪走了十几步,一转身,就来到了那片荷田面前,荷田的旁边是大片大片的稻田,无边的稻田。父亲很欢喜,但他却眯起了眼睛,又睁大了眼睛,然后又眯了几下眼睛。好像是什么过于强烈的光亮忽然晃花了父亲的眼睛。过了一会儿,他的眼神才平静下来。父亲自言自语了一句:嘿,与往天一样,与往年一样,还是它们,守在这里,养着土地,陪着庄稼,陪着我嘛。

父亲显然是被什么猛地触动了。他看见什么了?

其实也没什么稀奇的。父亲看见的,是闪闪发光的露珠,是百万千万颗露珠,他被上苍降下的无数珍珠,被清晨的无量钻石团团围住了,他被这在人间看到的天国景象给照晕了。荷叶上滚动的露珠,稻苗上簇拥的露珠,野花野草上镶嵌的露珠,虫儿们那简陋地下室的门口,也挂着几盏露珠做的豪华灯笼。父亲若是看仔细一些,他会发现那棵车前草手里,正捧着六颗半露珠,那第七颗正在制作中,还差三秒钟完工。而荷叶下静静蹲着的那只青蛙的背上,驭着五颗露珠,它一动不动,仿佛要把这一串宝石,偷运给一个秘密国度。

父亲当然顾不得看这些细节。他的身边,他的眼里,他的心里,是无穷的露珠叮当作响,是无数的露珠与他交换着眼神。我清贫的父亲也有无限富足的时刻。此时,全世界没有一个国王和富豪,清早起来,一睁开眼睛就收获这么多的露珠。

钢筋和水泥浇铸着现代人的生活,也浇铸着大地,甚至浇铸着人心。城市铺张到哪里,钢筋和水泥就浇铸到哪里。哨兵一样规整划一的行道树,礼仪小姐一样矫揉造作的公园花木,生日点心一样被量身定做的街道草坪——这些大自然的标本,草木世界的散兵游勇,只能零星地为城市勾兑极有限的几滴露水。露珠,这种透明、纯真,体现童心和本然、体现早晨和初恋的清洁事物,已难得一见了,鸟语、苔藓、生灵、原生态草木、土地墒情氤氲的雾岚地气也渐渐远去。

就在明天,我要回一趟故乡,那里的夜晚和早晨,那里的山水草木间,那里的人心里,那里的乡风民俗里,也许,还保存着古时候的露珠和童年的露珠,还保存着父亲传下来的露珠。

(选自《光明日报》,2018年8月7月13日15版,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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