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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实验高中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中国人以“山水”作为自然的指代,不只是一种思维的抽象,更是对于自然的诗性感知与发现。

    从上古至秦汉,山水或是作为神仙居所,或是作为祭拜对象,或是作为通向“道”的媒介而存在,那一时期的山水图像只是一些零散的山石、树木。而进入魏晋南北朝之后,文人官宦在道、释、玄的思想驱动下,萌发了一股强烈的重返自然的激情与热望,原本作为“自在之物”的山水因此成为一个新被发现的审美对象,成为一种凝结着生理舒适感与视觉悦目感的现实而具精神性的空间。中国人的情感世界中从此生长出山水之乐。山水也逐渐从宗教画和故事画的背景中独立出来,成为绘画主体;作为自然情愫图像表达的山水画,以山川景色为载体实现着人们皈依自然的情感诉求。东晋顾恺之的《洛神赋图》在洛神与曹植的身影背后描绘着树石流水、河岸远山,它们为这一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铺设了“容与乎阳林,流眄乎洛川”的自然空间。

    美的目光同样诱导着唐代的自然情愫。唐人富有诗人气质,他们用浓酒般的热情拥抱山水,也用唐诗般的浓情把丘壑林泉之美渲染得淋漓尽致;他们敏感而多情,纵情于现实山水。青绿山水技法语言的成熟也为将这般美景描绘得绚丽多彩提供可能。李思训《江帆楼阁图》即是用江天一色、波光万重、轻舟荡漾、巉岩幽岭、松竹掩映、桃红椿绿、水榭朱栏等,烘托出日丽风清的江岸美景;而李昭道《明皇幸蜀图》所表现的本是“安史之乱”后唐玄宗仓皇出逃、避难入蜀的窘迫经历,但却也一定要把那蜀地山水画得群峰竞秀、山花争妍。

    晋唐以来观看山水的美的目光,在五代时期被注入探究自然的理性意识,及至北宋形成尚理的自然情愫。五代北宋的山水画家用现实而具体的地理样貌来表现“图真”的山水。荆浩、关仝等所代表的北派山水以石质坚凝、重岩叠嶂的北方山水为原型,描绘崇山峻岭、千岩万壑的壮美气象。董源、巨然为代表的南派山水,以峰峦平缓、草木繁茂的江南景色为原型,表现轻岚淡烟、平淡天真的山水意境。无论北派、南派山水画家,都借对自然的逼真描绘,来表现他们对自然带有敬意的理性思考。

    元代画家在对自然的凝思中获得内在心性的独特体验,自然情愫的表达也便成为文人逸气的抒发。这种笔墨的独立性在明清山水画家手下被进一步强化,自然山水的许多生动细节就被忽略,山水图式中的笔墨就仿佛一种对于自然的情感诉说。中国山水的图像表达也就从晋唐时期的自然写实嬗变为一种自然象征,山水画所表现的自然情愫也就从晋唐时期的美的发现嬗变为一种自娱与遣怀。

    然而,虽历经嬗变,“天人合一”的文化感知方式却一直贯穿在中国山水画家的自然观照之中,他们视自然为知己,不仅身即山川,而且精神与之往还,他们永远“在”自然。

(摘编自牛克诚《山水画:中国人自然情愫的图像表达》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上古至秦汉时期,山水都作为神仙居所祭拜对象通向“道”的媒介而存在。 B、中国人把山水看作审美对象,是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人官宦中开始的。 C、唐朝山水画把山水之美渲染得淋漓尽致,绚丽多彩,是因为山水技法成熟了。 D、从五代到北宋,人们不再把山水当作审美的对象了,而是探究它的自然理性。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第一段是总起,然后根据中国山水画发展历史,分阶段阐述,条理清晰。 B、文章第二段阐述魏晋南北朝山水画在山水画发展历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C、文章在论证中列举了大量的例证,阐述了不同阶段山水画发展变化的轨迹。 D、文章论述元明清山水画家的继承性,为中国山水画中某种不变的精神提供论据。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东晋顾恺之的《洛神赋图》把自然空间加入故事中,以山水来自娱与遗怀。 B、《江帆楼阁图》与《明皇幸蜀图》虽然题材不同,但都充分渲染了山水之美。 C、南派山水画与北派山水画表现出来的风格与南北自然山水的特点密切相关。 D、中国山水画家的身体和精神都融入自然中,体现了“天人合一”的自然观。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无论人类怎么保护,每一只朱鹃、华南虎、大熊猫都会死掉,那为什么要挽救它们呢?而作为一个物种,任它们灭绝又如何?花那么多钱保护大熊猫值得吗?这些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基本问题,屡受争议。

    动物和人的差异很多,最大的差异可能在于动物缺乏文化。在这里,文化的定义是“与遗传无关、但可以模仿和传承的行为模式”。人类社会中,文化因素正在逐渐压倒遗传生理的因素。当我们说“每个人都独一无二”的时候,这种独特性大部分来源于后天。然而,野生动物个体在环境中的绝大部分行为,都可以回溯到它的基因;个体间的文化传承即便存在,影响也通常微乎其微。一种不适应其所在环境的人类文化可以导致一个文明的毁灭,但动物界中的文化似乎从来没有这样巨大的效果。

    因此,野生动物的价值更多地承载于它的基因之中,种群本身的延续更为关键。个体的死亡是必然的,但基因通过种群基因库可以长存下去,维持物种的存在。我们保护野生动物个体,更多是一种保护种群的手段,本身并非目的。

    如果保护个体是手段,那么保护物种、保护地球生态呢?

但实际上这两个命题都很可疑。物种虽然寿命长,但早晚也要消逝,新生代哺乳动物每个物种的平均寿命也不过几百万年而已。地球历史上至少99.9%的物种都已经绝灭了,绝大部分都和人类没有关系。至于“保护地球”,则问题更大。其实,没有哪个物种是“不可或缺”的。有些物种消失后其地位立刻被取代了,有些会波及到其他物种,只有很少数的物种一旦绝灭可能会引发生态系统大范围的崩盘。但是,崩盘了也不是世界末日,几千万年过后,一切又都会重头再来。地球是很脆弱,很容易被打得鼻青脸肿,但是地球又很顽强,不管多惨都能恢复回来。换成生态学术语,就是“在地质时间尺度上,地球整体生态系统的抵杭力稳定性很弱、但恢复力稳定性很强。”那么我们天天强调要维护生态系统图的又是什么呢?很简单,地球经受得起生态系统的崩盘,人类可是受不起。脆弱的人类经济体系连海平面上升几十厘米都招架不住,这让地球历史上动辄上百米的海平面变化情何以堪。

    由此,似乎可以导出一个结论:我们保护生态,不是像口号里宣传的那样是为了地球,而根本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地球其实根本不在乎我们怎么闹腾,它有的是时间来恢复;可我们等不及。而如果不考虑“保护我们自己”这个因素的话,保护其它野生动物的动机似乎也变得不充分了。而实际中的野生动物保护原则其实就一句话:“尽可能维持现状”(包括“恢复到以前的现状”)。因为这样对人类自身最为有利,环境不变我们才能安安稳稳地发展文化和经济嘛。

    现实中的野生动物保护的最大困境无一例外在于资源不够。所以我们会优先把资源投给那些花费小、意义大的野生动物。因此,出现了两个保护生物学里专属的概念:伞护种和旗舰种。

所谓“伞护种”,本身不一定有多大的生态学地位,但它们所需要的生存环境能覆盖很多其它物种;只要有人出钱保护了它,就能连带保护很多别的物种。围绕伞护种建立动物保护区始终是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方向。而“旗舰种”甚至连生存环境这个要求都可以放宽,它的基本标准严格来说只有一条:能卖萌,能招人喜爱,能吸引眼球,能拉捐款。如果同时满足伞护种的标准那就更好;若是连带还有民族象征、国家特色等等,那就近乎完美了。大熊猫也因此成为迄今为止最完美的旗舰种。它足够奇特,还算珍稀,萌起人来天下无敌,并且还相对容易圈养,也能胜任伞护种的角色。

    经常有人质疑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保护大熊猫。确实,大熊猫相对来说得到了更多的重视,但大熊猫本身的宣传意义、对川滇一带整体生态保护的意义也是确实存在的。不可能拯救每一个,但总应该努力争取更多的人,拯救更多的物种。客观情况如此,我们只能把某些物种放在优先地位,把资源相对集中在有意义的领域。

(《我们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美丽《诗经》

    《诗经》是一个谜,它有太多的秘密没有揭开。可是,它实在太美了,使我们在殚精竭虑不胜疲惫的解谜失败之后,仍然对它恋恋不舍。

    《诗经》与我们的距离主要体现在我们对它的无知上。我可以稍微武断一点地说,有关《诗经》的现有“学术成果”大多数是出于推断与猜测。对很多问题我们都各持见解而互不相让。即便有些问题看来已被“公认”,但那也正是全体的无能为力。我举几个例子。

    正如大凡神圣人物总有一个神秘出身一样,《诗经》的出身也颇扑朔迷离。为了解答这个问题,便有了“采诗说”和“献诗说”。班固和何休都有“采诗”之说,且都说得极有诗意。但仔细推敲他们的说法,却并无任何历史根据。司马迁就没有这种说法,《左传》中也无这种说法。但我们却又无力驳斥班固和何休,因为他们的说法虽然缺乏证据,却是一个合理的推断。更重要的是,否定这个说法,我们并不能提供一个更合理的说法。

    与国风“采诗”说相配合的,便是大、小雅的来自“公卿至于列士”的“献诗”。这种说法也只有《国语》“召公谏厉王”中的一个孤证,且这“公卿至于列士献诗”之“诗”是否为公卿列士自作也成问题。况且,就一些尖锐的讽刺之作看,像《小雅·十月之交》中对皇父等七个用事大臣的点名揭批,大约也不是“献诗”的好材料。

    《诗经》的搜集固然是一个问题,然而集中起来的诗,要把它按一定的规则编排成书,又是哪些人?最后毕其功的人是谁?司马迁说此人是孔子,这当然是最好的人选,但司马迁并没说明他这么说的证据。这个说法也受到后人的质疑。

    就《诗经》本身,它的作者是一个更大的问题,但学术界已不把它当作问题,大家一致得过且过了。抗战前,朱东润先生在武汉大学《文哲季刊》上对“国风是民歌”的说法提出理据充分的质疑,却不见有什么反响。1981年朱先生又出版《诗三百篇探故》,仍没见什么回应。我私下认为这种尴尬其实很好理解:大家都不愿再惹事,得过且过。

    上述种种学术疑问并不影响我们对《诗经》的欣赏和喜爱。正如一位绝世佳人,她吸引我们的是她的美丽和风韵,而不是她的身份和背景。

    据《世说新语》载,东晋谢安曾问子弟《诗经》中何句最佳。他的侄子谢玄答:“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是《小雅·采薇》末章的几句,确实很美,但如果谢太傅问我,我一定回答《陈风·月出》: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忧受兮,劳心慅兮。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绍兮,劳心惨兮。(月亮出来明晃晃啊,那个美人真漂亮啊。步履款款身苗条啊,我的心儿扑扑跳啊。)

    我曾用“天堂的三个元素”来评述这首诗。美是一种没有峭壁的高度,她不压迫我们,但仍让我们仰望;她不刺戮我们,但我们仍然受伤。她如此接近我们,却又如此远离我们;如此垂顾我们,却又如此弃绝我们。这个美丽的女子,是月夜的一部分,或者说,月夜是她的一部分,她与月已经构成了圆满,我们已无缘参与其间,但她如皎月泻辉般辐射出来的美,还是灼伤了我们的心。对这澄澈圆融的境界,我们能介入其中的,不,能奉献与之的,也只是这颗怦然而动的心……明月、美人和我们的心,是这首诗的三个主要意象。要知道,自然、美人和我们:天堂只要这三个元素就够了。

    《诗经》305首,美丽的诗篇触目皆是,我只是举了一例。《诗经》毕竟是“诗”,我们要把它当“诗”来读。只有这样,才能挽救被学者们弄得面目可憎的古代诗歌的清誉。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①长期以来,中国流行的几乎所有法学理论教科书都把法律上的“义务”解释为国家通过法律强加给法律主体的负担和不利。这种对“义务”做出的价值定位是武断的,因为根据自然法学传统,法律上的义务并不能由国家随意规定,而是源自于自然法的义务,即源于道德义务。源自于道德义务的法律义务是远比“权利”重要得多的正价值概念。

    ②与“义务”一语准确对应的概念是“应当”。“应当”是一个表达精神现象的用语,是指社会群体对某种行为的看法——正确的且必须的。当社会群体用“应当”这一概念把某主体同某行为具体联系起来时,就意味着,该主体负有作(或不作)某行为的义务。义务就是主体作(或不作)某行为的应当性。

    ③“应当”并不是社会群体随意的看法,而是群体的每一个个体成员依据自身的良心体验形成的对外界行为的看法。一个人在外地听说自己的爷爷生病了,他的第一感受就是“我应当回去照顾爷爷!”这里的“应当”完全产生于主体自我良心的内省式要求。一般来说,每个人都会由自我良心自发地产生这种原始的义务要求。但是,如果某A比较另类,在听说爷爷生病之后毫无反应、沉迷于各种娱乐活动,与其相处的群体其他成员就会告 他:“你应当回去照顾爷爷!”群体成员对A提出的“应当”,就是赋予A一项义务。社会群体成员们之所以对 A提出这种要求,是因为,该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从自我经历的爷爷生病时的良心感受出发认为:回去照顾爷爷是正确的,也是必须的。

    ④人类社会实践中,在国家这种组织出现之前很久,社会群体成员就通过对一个一个行为的评价形成规定道德义务的道德规则。由于社会群体成员绝大多数人的良心、理性处于同一发展水平以至相似,                         , 即能形成基本共识。譬如,对于杀人行为、盗窃行为,人们一致认为“不应当做”;对于赡养老人、抚养孩子行为,人们一致认为“应当做”,等等。人们用语言将这些共同判断表述出来,就形成人类社会的一系列口口相传的道德规则:不应当杀人,不应当盗窃,应当赡养老人,应当抚养孩子,等等。人类社会通过道德规则向社会每一个个体成员提出道德义务要求,使每个个体成员赋有道德义务。

    ⑤人类社会的道德规则包括4个不同层次的规则:禁止损他类规则;倡导利他类规则;劝导自善类规则;引导入圣类规则。其中以不应当杀人、不应当放火、不应当抢劫等规则为 主要内容的禁止损他类规则最为重要,它们通常被认为是道德底线规则。这类规则赋予每一个体的道德义务是必须履行的。履行这类义务是维系人类最低限度文明、保持社会最低限度秩序的要求。换句话说,没有对这类义务的履行,人类就会处于丛林状态。所以说,义务是人类文明维系之根。

    ⑥道德规则自身并不具有保证规则赋予的义务得到履行的手段,以致一旦有人违反上述底线道德规则赋予的义务,道德规则自身并无有效应对手段。为了确保人们履行底线道德规则赋予每一个体的义务,人们将道德底线规则加以强化、改造:在底线道德的每一具体义务性规则之后附加针对违反义务的制裁规则,并由一定的社会权威机构对这些制裁规定加以执行,这就使道德底线规则演变为法律规则。

    ⑦人类超越野蛮状态跨入文明门槛,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引导。人类在进入文明状态之前相当长时间内就形成了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的习惯法。在国家组织形成之后相当长时间里,国家作为执行制裁的权威机构,其适用的仍然是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的习惯法。只是在国家适用习惯法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出现由国家组织将习惯法成文化的做法,以致最初的成文法主要源自于习惯法,其义务规定部分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

    ⑧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农耕文明时代法律规则的义务规定部分主要来自于底线道德义务规则,但是,由于农耕文明各国普遍实行全权君主制度,君主拥有立法权,这使君主代表的国家立法很容易在法律中混入大量的不合理、不适当的义务设定。从农耕文明国家立法到商工文明国家立法都存在大量的国家片面强加给民众的限制。我们把这种国家武力基础上的强制视为“伪义务”。我们不能把“伪义务”视为义务本体,不能因伪义务的存在而否定义务的真正价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城市、乡村、自然环境,是文明诞生以来,人类生存的三类主要空间。比较而言,城市是多样文明要素高密度聚集的空间,乡村是文明要素低密度聚集的空间,自然环境是还没有人去干预或人类不去干预的空间。适宜人生存的自然空间是文明生成的先决条件,没有同自然空间的和谐,也就没有城市和乡村的存续、发展。这是思考、推进城乡发展,改善城乡关系,推进城乡融合的一个根本性前提。推进城乡融合,需要对城市、乡村、自然环境这三类空间的合理关系进行伦理反思与确认。

    在历史与现实中,人们所理解和推进的城乡关系、城乡融合,存在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其一,用二元思维理解、营建城乡关系。其实,城乡关系不只是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系,更是城市、乡村、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城乡关系的问题也不是简单的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问题,乡村不等于传统,城市也不等同于现代。乡村与城市都具有悠久的历史,城市与乡村中都有代表人类文明本性与非文明的要素与内容。这样,推进城乡融合就不是简单地把乡村城市化或者把城市田园化的问题,而是具体厘清现有城市与乡村中存在的优势与问题,营建更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新格局。其二,以经济利益至上逻辑理解、推进城乡融合。经济利益至上逻辑对现代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城乡关系问题上,简单地以经济利益至上为主导原则,则会导致城乡空间价值的单一化。漠视城乡关系的复杂伦理内容,其结果可能是城市与乡村的双重破坏、城市与乡村的新型对立。

    推进城乡融合,需要超越二元思维,营建有利于城乡融合的空间伦理理念。城乡融合是一个综合的空间转换过程。推进城乡融合,首先需要处理好城市、乡村、自然环境三类空间之间的关系,营建三者和谐共生的发展格局;其次需要处理好物理、社会、心理空间的关系,在城市与乡村同时营建环境美好、社会和谐、心理健康的发展态势;再次,需要处理好历史、现实、未来空间的关系,注重城乡中的传统建筑等历史空间的保护,注重运用新技术为当代人营建更好的生活与工作空间,并注重为未来发展预留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推进城乡融合,需要改进运行机制,营建有利于城乡融合的空间伦理规范。原来城乡分立式的空间权利结构,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城乡融合的良性推进。一方面,城市土地与乡村土地的空间权利存在巨大差异;另一方面,城市与乡村在诸如交通、医疗、社保、教育等基本公共权利以及工作机会、社会流动性等发展权利方面存在重大差异。虽然国家出台了新的户籍制度、医疗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政策,但城乡在发展权利方面依然差异明显。差异的形成有其复杂的历史原因,其改善也不会一蹴而就。调整城乡分立性的公共资源投入机制与公共服务配置方式,推进城市权利与乡村权利的均等化、平等化,对可持续地推进城乡融合,具有方向引导及基础保障作用。

(节选自陈忠《城乡融合的空间伦理特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唐代文学繁荣的原因很多,有些时代条件是难以复制的。但之所以能达到高峰,也有文人们的自觉努力,其中有些因素仍然值得当代文艺工作者思考。

    一代文人为时代而创作的使命感是文学高峰形成的前提。唐代文人们在不同时期都能将个人和国家命运联系在一起,有为时代而创作的责任感。例如初盛唐是走向兴盛的时期,文人们对时代和人生进行自觉的思考,将欣逢盛世的自豪感和自信心转化为积极进取的精神和乐观的情怀,创作出充分体现时代风貌的优秀作品。李白在《古风》其一中写道:“圣代复元古,垂衣贵清真。群才属休明,乘运共跃鳞。文质相炳焕,众星罗秋旻。我志在删述,垂辉映千春……”他认为开元年间复兴了尧舜的太平之世,才子们纷纷乘此时运,各展才能,写出文质兼备的诗歌,自己更是希望著述照耀千秋。而在安史之乱中,杜甫处于家国兴亡的危急关头,则写下大量忧国忧民的传世名作。中唐时期,社会危机重重,白居易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以许多讽喻诗广泛触及中唐各种政治问题反映现实的深度和力度都是后人所不能企及的。

    文学高峰的形成与文学风气、文学形式大力变革有关。以诗歌来说,齐梁陈隋时期诗风浮靡,唐朝从开国之初就将政治革新和文风革新联系在一起。从初唐到盛唐,诗歌经历过三次重要革新。其主要方向是提倡诗歌文质兼备,发扬比兴寄托的风雅传统,肃清浮华绮丽的文风。初唐四杰提出要廓清“积年绮碎”,强调刚健的气骨和宏博的气象。继四杰之后,陈子昂标举风雅兴寄和建安气骨,批判齐梁诗的“彩丽竞繁”。到初盛唐之交,张说和张九龄进一步提出作文要风骨和文采并重,鼓励多样化的内容和风格,并提出以“天然壮丽”为主的审美理想。经过这三次革新,建安气骨在开元中为诗人们广泛接受,以建安气骨为核心的“盛唐气象”形成。

    唐代诗人善于提炼具有普遍性的人情,表现人生共同感受,使之达到接近生活哲理的高度,因而尤能引起后人广泛的共鸣。人类的社会生活时代环境千变万化,但是总有一些共通的至少是本民族共有的情感体验,例如乡情、亲情等。中国古诗为大众接受度最高的多数是产唐诗,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盛唐诗人既能捕捉人所共有而未经前人道过的感受,又能以透彻明快的语言将其概括为人类生活中普遍的体验:“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离乡太久儿童不识的情景寄寓着人生易老的深刻感触,这正是多少人老来还乡的共同体会;“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既是王维的心情,又超出了时空地域的局限,为后人所共有。

    唐代文学高峰形成的原因还有很多。但以上三方而至关重要在登临巅峰的过程中,唐代文人所追求的完美和高远的精神风貌,可能在当下尤为欠缺,因而对今后的文艺建设最有启发性。

(摘编自葛晓音《唐代文学高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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