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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河北省衡水市2019届高三下学期语文第三次质量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风格乃文学之大体

郭宏安

    《列子》中讲到,秦穆公要找一匹千里马,伯乐推荐的九方皋,说马已找到,是一匹黄色的母马,而秦穆公看到的是一匹黑色的公马,秦穆公不悦,伯乐则大喜,说,九方皋相马,“得其精而忘其粗,见其内而忘其外,见其所见,不见其所不见;视其所视,而遗其所不视”。事实证明,这匹马果然是匹千里马。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文学翻译和翻译批评,当我们对文学译本进行欣赏和评判时,难道不应该力争做一个九方皋那样的人吗?“得其精而忘其粗,见其内而忘其外”,所求者,此之谓也。

    从事文学翻译以及翻译批评的人,能够从九方皋身上获得的启发是:判断译本的优劣,就要看它是否表现了原作的精气神,而不只是看译本的语句词汇是否与原作一一对应,是否严格正确、准确或精确。所谓原作的精气神乃是其“原有的风味”(钱钟书语),即风格。风格者何?岂非“绝尘弭迹”者乎!译作传达原作的风格做到铢两悉称,是不可能的,但是尽力传达,努力做到惟妙惟肖,则是可能的,这就要求译者准确地感觉、体会到原作的风格,并且能够用汉语加以正确表达,这是一个由感性到理性的过程,也是全面落实“信、达、雅”的结果。风格是贯穿原作的一股气势,或刚或柔,或动或静,或显或隐,精气神是也,例如夏多布里昂的华美,斯丹达尔的简枯,波德莱尔的阴冷,加缪的冷静……这股气势同样应该在译文中显现。至于细节上的瑕疵,在这种风格气势的统领下,是不难纠正的。

    许多名著往往有几处瑕疵,不害其为名著,这是因为有风格的存在。唐韦庄说:“班、张、屈、宋,亦有芜辞,沈、谢、应、刘,犹多累句。”这是中国古人衡文评诗时的基本态度,即采取了瑕不掩瑜的立场。还是清沈宗骞说得明白:“每见古人所作,细按其尺寸交搭处不无小误,而一毫无损于大体,可知意思笔墨已得,余便易易矣。亦有院体稿本,竟能无纤毫小病,而鉴赏家反不甚重,更知论画者首须大体。”

    沈宗骞所说的鉴赏家正是我所说的文学翻译批评家,前者面对的是想象力对现实世界的加工和改造,而后者面对的是想象力和想象力的产品。如果让一位文学翻译批评家评论傅雷译的《高老头》,他是着眼于风格,还是细节?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外国文学名著丛书版的《高老头》中,傅雷把“鸡”译成了“鸭”,只能说不留神犯了一个小错,无关宏旨。像这类小错可以纠正和避免,但并不影响《高老头》被看作是准确传达了原作风格的一部优秀译作,正如批评家李健吾所说:“巴尔扎克的庞大段落,在他是气魄,是气势,是酣畅……”傅雷译的《高老头》的风格,庶几近之。一位文学翻译批评家应该把注意力放在译品的风格上,要独具只眼,看出作品整体的美。

    细节不可滥用。因为整体的美并不必然建立在细节的精确之上,有时候过于追逐细节的完美,以至于失去创造的活力,那就得不偿失了。法国19世纪的大批评家波德莱尔对整体与细节的关系有过十分精彩的论述,例如他毫不犹豫地赞同德拉克洛瓦“为整体而牺牲细节”,因为后者“唯恐因作业更清晰更好看而产生的疲劳减弱他的思想活力”。当然,细节的错误仍然是错误,当它危及整体的美的时候,就必须毫不留情地指出来。

(选自《人民日报》2018年11月30日24版)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品的风格,即是本文作者所强调的“得其精而忘其粗,见其内而忘其外”中的“精”与“内”。 B、判断译本的优劣,要看译本的语句词汇是否忠实原作、是否准确,更要看它是否表现了原作的精气神。 C、名家作品也有细节的不足,如夏多布里昂过于华美,斯丹达尔过于简枯,波德莱尔过于阴冷,加缪过于冷静。 D、译者对原作风格把握不准,即使词句译得很精准,也不能说是全面落实了翻译工作的“信、达、雅”的要求。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大量地使用举例论证和引用论证,体现出其丰厚的学养和开阔的眼界。 B、举例论证注意了详略得当,既有多例的排比列举,也有对一例的深入分析。 C、引用沈宗骞的话是为了论证文学翻译批评家应着眼于整体风格而不是细节。 D、作者在论证评论诗文应采取瑕不掩瑜立场后,接着论证文学翻译家也应如此。
(3)、根据原文的内容,下面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如果译者能够准确地感觉、体会原作的风格并且能用汉语准确表达,就一定能将原作风格传达的铢两悉称。 B、诸多优秀作品因为具有或刚或柔,或动或静,或显或隐的精气神,所以虽然有些瑕疵,但也不害其为名著。 C、译作整体之美不一定建立在细节的精确之上,所以,文学翻译批评家在批评时不必关注细节有无瑕疵。 D、文学翻译批评家把注意力放在译品的“原有的风味”上,独具只眼,发现其整体之美,否则,就失去活力。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宋代童蒙教育与前朝相比,最明显的特征是突破了门阀士族严格的等级制度,呈现出大众化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宋代土地私有制的进一步强化,促进了庶族地主阶级与小农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为宋代童蒙教育的大众化趋势的形成,奠定了广泛的社会阶级基础;宋代最高统治者提倡的“兴文教,用文人”,改革科举制度,为宋代童蒙教育大众化趋势的形成,开辟了现实途径。

    宋代童蒙教育对象,除了赵宋宗室子孙和一般官僚地主家庭的子弟以外,相当一部分是出身于平民的农家子弟。此外,历来位居四民之末的商人也非常重视对其子弟的教育。“农工商各教子读书”成为宋代社会的一道独特风景。

    宋代社会结构的变化,尤其是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童蒙教育目的多元化趋向的形成。宋代童蒙教育除了以理学为核心的道德教化目的进一步彰显,以及为科举之预备目的进一步强化以外,童蒙教育为生计和职业准备的目的初步显现。由于科举考试竞争十分激烈,能及第者毕竟是少数,当人数众多的农工商子弟的科举之梦在屡试屡败中破灭时,其读书目的往往也随之发生变化。袁采在《袁氏家训》中明确指出:如不能为儒,则巫医、僧道、农圃、商贾、伎术,凡可以养生而不至于辱先者,皆可为也。

    宋代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变化,促使童蒙教育重心下移至民间,童蒙教育出现了事实上的双轨制,即一是包括专为皇室、贵族子弟设立的宗学、诸王公学、内小学和国立、地方小学在内的官学教育系统,二是包括专门为广大中下层知识分子和普通百姓子弟设立的私塾、义学、家塾、村塾、冬学以及其他民间教化形式在内的私学教育系统。私学教育系统中接受教育的主要是人数众多的田夫牧子和工商小民,他们的天职“无非辟土植谷”、“作巧成器”、“通财鬻货”,因此,他们所读之书系“杂字”、《百家姓》之类。广大中下层平民及其子弟在“常读熟记”中了解五谷杂粮、农什器具、日用家什以及生产、生活方面的基本技能,进而达到“上账不难”等基本技能的掌握的目的。

    此外,宋代许多著名学者如朱熹、吕祖谦等,在重视伦理道德教育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对蒙童进行一些自然、科学常识的教育,以培养博学、广闻的儿童。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宋代童蒙教育内容中不仅有“云维何兴,以水之生。雨维何降,以云之蒸”等自然常识,也出现了以欧阳修的《州名急就章》、方逢辰的《名物蒙求》等为代表的专讲名物制度、自然常识及科技知识的童蒙教材。

    宋代童蒙教育凭借其大众化的特点,不仅促进了整个宋代社会文化的相对普及和下层民众文化素质的普遍提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上层精英文化向下层大众文化的传播和转变,对维护封建宗法社会的稳固和延续封建统治发挥了独有的文化效应。同时,宋代童蒙教育的大众化,也开启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童蒙教育社会化普及化发展的先河。

(摘编自郭娅《试论宋代童蒙教育的大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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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在《论语》中对诗的功能进行了高度概括:“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在孔子时代,所谓“诗”通常指的是“诗三百”,即汉代以后所说的《诗经》,而“诗”的涵义要远远大于我们今天的文体概念,与社会及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息息相关。钱穆在《中国文化史导论》中指出,“我们要懂中国古代人对于世界、国家、社会、家庭种种方面的态度,最好的资料无过于此《诗经》三百首”。因此,《诗经》称得上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五百年间的“百科全书”。

    从总体上看,“兴”“观”“群”“怨”说充分体现了孔子诗学强调个体心理欲求与社会道德伦理相统一的特色。其中的“兴”和“怨”偏重创作者主体情感意志的抒发。“兴”是指眼前景物或者人事对主观情感的触动生发,“怨”则是不满情绪的宣泄。“观”与“群”取自不同的视角,主要关注诗的作用和意义。“观”是俯视或置身局外的观察;“群”则关涉人与人之间的共处、互动与交流等诸多方面,是社会、心理、伦理及情感等各种关系的多维聚合。

    汉代孔安国将其解释为“群居相切磋”。孔安国注意到了人的社会属性,人若在社会丛林里生存,就一定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相互沟通磨合、切磋制约的关系。宋代朱熹则将“群”注为“和而不流”。朱熹关注到了“群”的另一面,即在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过程中又不苛求自己与别人完全一致,从而保持自己独立的个性,与孔子所说的“和而不同”意义相近。孔安国和朱熹的阐释道出了“群”的内在辩证关系,那就是既要与他人和谐相处,又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孔子一生都在宣扬并实践“克己复礼”。他认为,诗是必须服从于“礼”的,也就是说,人要以“礼”来约束个人的性情,所谓发乎情,止乎礼。学《诗》可以教人如何处理和对待各种社会关系,从而达到人与我的协调。这便是“兴于诗,立于礼”。

    “礼”是以象征意义的仪式或程序去规范社会各个阶层的关系。从深层次上看,“群”与“礼”二者在某些方面也有交集,二者在协调个人意志与社会秩序、个人欲望与道德规范中起到重要作用。但是,“礼”更偏重人与人之间的砥砺与相处,是一种生存的外在需要,因为无视别人的存在就无法立足于社会之中;也是个体生命精神上的内在需要,即个人在群体中的存在感。

    同时,我们不要忽视“群”“和而不流”的一面,即个体生命自主性、独立性的一面。人就是在自我意志与外在现实间复杂关系的交错扭结中存在的,除了以“礼”为象征的规定性和稳定性之外,还有生生不息、潺潺流动的个体生命意志。

(2015年2月3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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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这里也并不想对于“送去”再说什么,否则太不“摩登”了。我只想鼓吹我们再吝啬一点,“送去”之外,还得“拿来”,是为“拿来主义”。

    但我们被“送来”的东西吓怕了。先有英国的鸦片,德国的废枪炮,后有法国的香粉,美国的电影,日本的印着“完全国货”的各种小东西。于是连清醒的青年们,也对于洋货发生了恐怖。其实,这正是因为那是“送来”的,而不是“拿来”的缘故。

    所以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拉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可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总之,我们要拿来。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

(选自《拿来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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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建设现代民族文化的基础,也是每个民族对世界文化的丰富和贡献。因此,必然要从全人类的视角来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但是,站在全人类文明史的宏观角度来保护为一时一地的人们所拥有的文化成就,这本身就是一件矛盾的事情。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不应将之封闭在某个特定的历史时空中。要尊重非物质文化的传承者在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中的自由选择意志。当地民众往往希望摆脱传统的“包袱”,希望谋求本地区的现代化发展。这种要求本身无可非议,但是其中的得失和代价也许不是每一个人一开始就能清晰认识到的。有时候当事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抛弃的东西有何价值,并没有意识到这种抛弃会在无意间造成的巨大损失和无可弥补的遗憾。因此,我们必须寻求一种途径以调和社会发展与文化传承之间的矛盾。

    个人群体和整个世界一样,对文化的追求都是多样的。当人类为了自身的健康发展而要求保护多样性文化的时候,生活在特定文化中的群体和个人,同样应该有对多样性生存方式的选择自由,不应该也不可能要求他们为了世界保存一种生存方式,而将他们的生活封闭在固定的时空中,使他们成为世界文化多样性追求的牺牲品。否则,对文化传承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我们的追求如果缺乏必要的自省和自律的话,客观上就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或限制了特定群体或个人对文化多样性的自由选择。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一些技艺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舍弃了主体,那我们还能面对什么呢?在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时候,我们应该意识到它本身也是我们改进方法和理论的一个契机。只有当我们在工作中把民俗文化的创造者和继承者也纳入到我们工作的视野中来,把他们的主体性现实境遇和要求也切实地考虑进来的时候,我们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才可以说真正有了对人的关怀。这个人不仅是抽象的全民族、全人类,而且也是具象的实实在在的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只有兼备了这两种“人的关怀”之后,我们对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的立场才是完整的。

    尊重传承文化遗产的特定群体或个人,要遵循历史发展的要求,当然亦应很好地协调自由选择与继承传统之间的矛盾。而处理这种矛盾,并不能单纯靠行政命令法律裁决解决,它需要传承者同行政部门、学术界、实业界等多方的平等对话,甚至可能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做出道义上的鼓励和财政上的支持。从局部的和短暂的利益来看,或许可能出现做出某种牺牲的一方;而从全局的和长远的利益来看,所有参与者乃至全人类世世代代都是受益者。

(摘编自刘魁立《论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非物质文化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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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是叙述者?根据一般的常识,叙述者就是那个讲故事的人。基于这一点,过去人们常常把一篇小说的叙述者和它的作者等同起来。例如,人们通常把《祝福》中的第一人称叙述者“我”看作是鲁迅本人。其实,叙述者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作者并不是一个人。有时,在一个叙事文本中,我们可以同时发现几个叙述者,这几个叙述者的面貌各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要确定哪一个是作者几乎是不可能的。如英国作家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就是如此。另外,在同一作者的不同作品中,可以有完全不同的叙述者。例如阿城的《棋王》和《孩子王》都是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但叙述者却完全不同。即使叙述者的价值观念、情感倾向与我们了解的作者的情形大致相同,我们也不应当贸然把二者等同起来。正如M·比尔兹利所说:“文学作品中的说话者不能与作者划等号,说话者的性格和状况只能由作品的内在证据提供,除非作者提供实在的背景或公开发表声明,将自己与叙述者联系在一起。”但即便如此,说话人也不是作者,而是“准作者”或最好称之为“作者----叙述者”。

    叙述者也不是“隐含作者”。在叙述中,隐含作者的位置可以说介于叙述者和真实的作者之间,如果说现实中的作者是具体的,那么所谓隐含作者就是虚拟的,它的形象是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根据文本建立起来的,它是文本中作者的形象,它没有任何与读者直接交流的方式,它只能通过作品的整体构思,通过各种叙事策略,通过文本的意识形态和价值标准来显示自己的存在。隐含作者与真实作者的区别在于,同一个作者可以写作两部甚至更多的作品,每一部作品都包含着一个隐含作者。例如菲尔丁便在几部作品中分别创造了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各不相同的几个隐含作者。另外,在现实中,一部作品可以由几个作者共同创作,但一个文本的隐含作者却永远只有一个。

    最确切的显示隐含作者存在的是对“不可靠的叙述者”的辨识,我们如何来确定文本中的某些叙述是不可靠的呢?判断的依据就是看它是否与隐含作者的价值观念发生冲突,如果发生冲突,叙述者的态度就是值得怀疑的。《红楼梦》三十四回,王夫人在午睡时发现金钏儿与宝玉调笑,于是抽了金钏儿一耳光,同时不顾金钏儿的苦苦哀求,将她逐出大观园,一场风波过后,叙述者评论道:“王夫人固然是个宽仁慈厚的人,从来不曾打过丫头们一下子,今忽见金钏儿行此无耻之事,这是平生最恨的,所以气忿不过,打了一下子,骂了几句,虽是金钏儿苦求,也不肯收留,到底唤了金钏儿的母亲白老媳妇儿领出去了。”这段话读起来几乎是在为王夫人辩解,他的天性是宽厚仁慈的,她打了丫头并将其撵走,是因为金钏儿与她儿子调情,触犯了她“平生最恨之事”,但我们通过叙述分明看到,此事原本是宝玉先带头的,而王夫人当时只是在假寐,她完全听到了金钏儿与宝玉之间的全部对话,完全了解事情的真相,但她仍然不发慈悲,因此尽管叙述者为王夫人辩护,我们依旧感到王夫人是不公正的,叙述者对王夫人的赞誉也是不可靠的,不足信的。那么是谁有意识地做出这种叙述安排,是谁引起我们对叙述者态度的怀疑呢?这个人就是小说的隐含作者。

(选自罗钢《叙事学导论》,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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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实践理性

张维为

    中国不是一个放大的东德,也不是一个普通国家,而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型国家。

    文明型国家是长期历史进程中“百国之和”的产物,有超大型的人口规模,超广阔的疆域国土,超悠久的历史传统,超丰富的文化积淀。以人口为例,中国的一个春运就有30多亿人次上路,这大约等于把整个南、北美洲和整个欧洲、非洲、俄罗斯、日本的人口都在一个月里挪动一下。

    中国是一个大陆国家、具有一个洲的规模,区域差异性巨大。中国文化的丰富性举世罕见。以餐饮为例,欧洲最丰富的菜系是法国菜,但我个人以为中国八大菜系中的任何一个菜系,其丰富性和多样性可能都超过了法国菜。这种巨大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是中国政治治理最困难的地方,也是中国崛起最精彩的地方。

    中国文明型国家的“四超”特征实际上已经规范了中国的发展路径,规范了中国模式的所有特点,中国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实践理性,也就是在“实事求是”的思想指导下,不照抄照搬,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总站、汲取自己和别人的经验教训,推动大胆而又慎重的体制改革和创新。这种实践理性和英国人崇尚的经验主义哲学有共通之处:大卫·休默、埃德蒙·伯克、伯特兰·罗素,如果这些伟大的哲学家今天仍健在的话,他们会理解今天的中国。

    实践理性使中国较好地避免了政治浪漫主义和经济浪漫主义,避免了一个又一个政治和经济陷阱,特别是避免了休克疗法、全盘私有化、金融危机、伪“民主化”导致的国家解体等重大陷阱,实现了中国今天的全面崛起。

    中国模式的相对成功确实对西方模式形成了某种挑战,从政治上看,中国模式最终可能会给世界带来一种范式变化,即从“民主与专制”的分析范式转向“良政与劣政”的分析范式。而良政、劣政可以是西方的制度,也可以是非西方的制度。中国模式将激励越来越多的国家大胆探索自己的道路,进行体制创新,追求良政善治。

    中国的发展模式有自己的缺陷,还在不断完善中。它充满生命力,西方没有必要害怕中国模式。和经济增长一样,发展模式的竞争可以双赢;可以互相学习,中国已经从西方学到了很多东西,现在还在学习,以后还要继续学习,且在高度互动的过程中形成了越来越多自己的东面。西方不妨也尝试从中国的成功中汲取有益的经验。这将有助于避免误判中国的未来,也可以丰富我们共同的智慧,以更好地应对各种棘手的全球性问题的挑战。

    我曾经在上海和《历史的终结和最后之人》的作者福山教授有过一场关于中国模式的辩论,我坦率地告诉他,历史没有终结,也不会终结,如果一定要说终结的话,那只能是“历史终结论”的终结,而且这种终结对中国有好处,对西方也有好处,对整个人类都有好处,因为整个人类都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更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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