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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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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2019届高三上学期语文开学摸底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暮雨乡愁

张清华

    ①一个人在外面待得久了,方知古人在诗歌里所写的那些思乡的愁绪,并非尽是“强说”的装点之辞。平林漠漠烟如织,寒山一带伤心碧。日暮时分,烟波江上的愁思不知不觉地就弥漫开来。海德堡冬日的白昼格外短促,刚刚还是中午,一转眼就到了黄昏。薄暮乍起,惨淡的云如烟如雾地浮起来,涅卡河边的那些形体巨大的柳树在冷风中瑟缩着它们的枝条,几天前还挂满了深黄的枯叶,而今已如此寥落,还有那些枝条如乱箭般高插云霄的杨树,在冬日的天空下也显得格外苍凉凄楚。这些特别带着东方色彩的草木,似乎特别能够勾起人思乡的情怀。还有河边的那群大雁,它们散落在草地上,整理着羽毛,在风中发着咕咕的悲鸣,看样子这个冬天它们是不准备离开这里了。眼前的这一切明明是典型的中国式的、在那么多古典诗词里被反复吟咏描画过的意境,而今却原封不动地搬到了迢迢万里的西洋异域,怎不让人生出人面桃花、物是人非的莫名心绪。

    ②人们总是把乡愁简单地理解为对家的依恋或对故地的追忆,其实这样的理解未免太狭隘了。事实上,乡愁是一种真正的绝望,一种生命里同来俱在的愁思。愁不是空间的,而是时间的,它的方向是遥远的过去;乡愁不是恋物,而是自恋,它所牵挂的不是那片事实上常常显得很抽象的祖居之地,而是悲悼自己的生命与韶光。古往今来那么多思乡的诗篇,细细想来,原来都是歌者在哀叹岁月的逝水对自己的无情抛掷。海德格尔说:“故乡处于大地的中央。”看起来这是一个空间的理念,但细想这故乡仍不过是指人“长大的地方”,因为那里印下了稚儿的足迹,他的生命中最初和最美的部分抛洒在了那里。生命的家宅,记忆的归宿,稚儿离开了那里,是因为童年那美好的时光已挥手远去,他已踏上被命运抛离的注定远游他乡的不归途!这真真正正是永世的分离,便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的情景,一旦你回来追寻,也早已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的伤心之地。

    ③我便想象那位初唐的诗人,在登上幽州古台时的悲叹:“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原曾觉得他的悲号未免有些夸张,但今想来,那命运对每个生为凡胎的肉身不过就是这样设定的,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任凭你把酒问青天,悲呼浩叹,天道总不会屈就人道 , 肯给你些许丝毫的通融怜悯。因了这个宿命,中国的诗人骚客们,自汉以后便都变成了唯美的感伤主义者,他们是文人,但同时又是诗哲,我想中国的文学中之所以有一个很特殊很强烈的乡愁的传统,恐与这种生命本体论的哲学,和他们悲剧论的人生观念不无关系。

    ④一个人在冷雨中前行,便是把你想象成那行列中的来者,你终究也是你自己。来者和去者,在那永恒的天道中相差多少?想到此,剩下的便只是释然。感伤主义并不见得就是只懂得颓伤,如果对生命的深在有所洞悉的话,感伤当然也包含了真正的彻悟和坚强。因为一切并未缘此而中辍,因了那永远的乡愁,他们去做那不断的远游。因为真正的家乡是没有人能够返回去的,你看见了苍茫的来路,但循着那布满荆棘的路途回去时,看到的无非是一个愁字,就像鲁迅在他的小说里描绘的一样,你看到的是变了的一切,而别人看到的则是变了的你,月光下的故事已然变成了永久的追忆,童年时的伙伴促膝而坐也如不曾相识,这就是故乡——鲁迅小说中的诗。没有人像他那样明白,即便是置身于故地和亲人中间,也仍有一种命定的深深的孤独。更不要说在那脉脉温情之外,还布满着温柔的陷阱,在那缱绻的话语中间,也还响着令人心寒的弦外之音。亲情和爱在那里相迎,仇恨和刻毒也定然已经久候。

    ⑤然而这也终究改变不了那份执着又强烈的向往与追怀。你知道,那些忧愤与不平,实际上早已经与那份情感的执拗断了关系,你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可救药者,纵然那故地已是泥泞的陷阱和煎熬的火坑,你也跳定了。

    ⑥永世的来路,无悔的方向。暮雨中思乡的旅人,她正离你越来越远,也离你越来越近。

(取材于作者的同名散文,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身在异国他乡,又恰逢阴冷的冬季,所以对家乡的思念油然而生,比以往更为强烈。 B、黄昏、薄暮、烟云、寒柳、杨树、大雁等都是中国古典诗词中常用来表达思乡之情的形象。 C、作者对“乡愁”有了新的理解,他借用鲁迅的小说《故乡》形象地阐释了这种独到的见解。 D、本文紧扣“乡愁”的主题,大量引用或化用中国古典诗词名句,使文章的文化气息浓厚。
(2)、第③段画线句中“天道”和“人道”的含义各是什么?
(3)、文章结尾写道:“暮雨中思乡的旅人,她正离你越来越远,也离你越来越近。”这句话有怎样的含意?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的题目。

村头的老槐树

梁永生

    ①许多年来,每次回到故乡,一头撞进那片热土的怀抱,我最先望见的就是村头那棵傲然挺立的老槐树。枝丫间升腾起的袅袅炊烟,氤氲着饭菜的清香,传递着家的温暖讯息,让我瞬间忘记了浑身的疲惫和一路的颠簸。

    ②村头是小村通往外面的门,老槐树就是守卫门户的门神。进门,出门,看似寻常简单,却是悲欢离合。对于那些漂泊在外的游子来说,村头的老槐树下是滋生思念、牵挂和企盼的地方,也是守望幸福的驿站。老槐树是一把标尺,丈量着血浓于水的亲情距离;老槐树是一道分割线,隔开了草木故园与外面的世界。每每我离开故乡,老槐树下是母亲和我分别的地方。老槐树下也是村民聚散离合的地方。寒来暑往,流转经年,参军入伍,异乡求学,外出打工,出外经商,多少背着简单行囊的村人走出家门,走出村头,走出老槐树的庇护,去外面的世界追逐梦想。不管走得多远,无一例外都要在老槐树下启程,从此天各一方,四处漂泊。

    ③老槐树是小村的眼睛,目送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村人,也打量着每一个从村子里经过的人。记忆中,村头的老槐树下是外乡人歇脚的驿站。货郎担、卖油郎、玩把戏的、补漏锅的,甚至是要饭的,这些行色匆匆的乡村过客或推车,或肩扛,走村穿巷,沿街叫卖,用自己的手艺和勤劳换取着一家老小的温饱。老槐树下,对于那些四处漂泊的生意人或者手艺人来说,是一个吸袋旱烟歇歇脚的场所,也是一个体味人生冷暖的地方。一年四季,老槐树下都或多或少蹲坐着闲暇无事的村人,冬天晒暖,夏季纳凉,几乎没有断过人。乡亲们宅心仁厚,民风淳朴,尤其是对那些外乡人更是厚道热情,看见路上走来陌生人,便起身上前询问。来人一边散烟,一面说明来意,如若是来投亲奔友的,立即有人领着到家里;如若是做小买卖的或者是手艺人,便有人向其详细讲解村落布局、街道走向、人口分布,让这些外乡人少走冤枉路。

    ④那棵老槐树,年年岁岁历经风雨侵蚀依然傲然挺立,凝视着一个小村的兴衰荣辱。“每逢佳节倍思亲”,一临近年关,村头的老槐树下便人头攒动,潮水般涌来了村中的男女老幼,他们踮起脚尖举目远眺,翘首以盼——父思女,母盼子,妇望夫,夫念妻,羞涩的村姑揪着辫梢等情郎。栖息在钢筋混凝土丛林里的游子,无论事业多么辉煌,地位多么显赫,异乡再好都无法安放他们不安的灵魂和躁动的心灵。多少次夜深人静,他们时常想起那熟稔的村头,亲人们手搭凉棚站在村头老槐树下的那幅剪影,在梦中一次次浮现,那时候,他们心里热乎乎的,也酸溜溜的,饱含着热泪,记住了乡愁。

    ⑤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打工,村庄里留下的多是些苍老的身影和稚嫩的面孔。村庄空了,瘦了,村头也不再是往昔的村头,人影稀疏,门可罗雀。在村庄的臂弯里,在夕阳的余晖里,我看到村头那棵原本蓊蓊郁郁、葳蕤蓬勃的老槐树,如今一天天消瘦下去,仅留嶙峋铁骨,用最后一丝气息默念着思念、牵挂和企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读书的时光

    我们先可以不假思索地构想出一幅图画,它能勾勒出书呆子的形象,并能引人发出一声讥笑:一个面色苍白、形容消瘦的书生,身着长袍大褂,成天冥思苦想,手无缚鸡之力,一招呼女人就面红耳赤,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头潜入故纸堆中。只要一进旧书店,便流连于幽暗的角落,耗去几个时辰。——这无疑是一个习性乖戾、单纯可爱的人物,与我们谈到另一类人绝无相似之处。一个真正的读者,从本质上说是很年轻的。他充满强烈的好奇心,思想活跃,心胸开阔,善于交际。对他来说,读书主要是一种喜欢户外活动的自然秉性,而非执意深居简出、潜心学问的愿望;他沿途跋涉,爬过一山又一山,直到登上清新宜人、令人陶醉的境地。这全然不同于蛰居苦读式的上下求索。

    我们童年时读的那些书,总是悄悄地从不许接触的书架上偷来读的,给人以某种非现实感,令人惊讶,像是全家犹在沉睡之际,偷看了晨曦洒向静谧田野的景象,像是从帘帷空隙窺见了奇怪朦胧的树影。尽管我们还不太明白那些究竟是什么,却从此终生不忘,因为儿童具有一种奇特的预知能力。

    往后的阅读却截然不同了。也许这是破天荒第一次吧,所有的限制解除了,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读书,图书室任我们自由进出,而且我们的朋友也获得了同样的自由。我们整天整天地百事不问,一个劲儿地读书。这是一段令人异常兴奋和欣喜的时间,我们仿佛天南海北,处处结识英雄。我们心中有一种奇迹感,好像我们所体验的一切全是真实的;同时还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傲慢心理,极力表明自己对世上出现过的伟人颇为熟悉。这时的求知欲最强烈,起码对自己信心十足,而且真心实意地感到,伟大作家对于人生理想的估价似乎与自己的向往完全一致。

    我们步入社会萌发了与世人友善之心。我们对当代作家的作品产生了更多的兴趣;由于使我们感到亲切的缘故,我们原谅了他们缺乏给人启示的弱点。甚至可以说,虽然他们也许大为逊色,但比起已经作古的名家来,我们从同代人身上实际获益更多,

    这样一来,站在满是崭新书籍—书页还粘在一起,书背上的金色涂料未干——大书肆里,也会同置身古旧书店时一样,令人感到愉快和兴奋。也许不那么陶醉,但原先那种渴求知道不朽人物的愿望,已经让位于更加耐心地了解同代人在想些什么的好奇心。活着的男女有些什么感受?他们的住宅像什么样子?他们穿什么服装?用什么钱币?吃什么食品?爱什么恨什么?对周围世界有何看法?活着时抱着什么幻想?当代作家在自己的作品里,把这一切都告诉了我们。从他们的作品里,我们还可以窥视这个时代的精神面貌和现实状况,正像我们亲身观察时所见到的一样。

    这种好奇心一旦攫住我们,经典著作便会很快积上厚厚的一层灰,除非受某种需要的驱使,我们不会去翻阅它们。说到底,活人的声音最容易听懂。我们可以平等地对待他们。他们在猜我们设的谜语,更重要的是,我们能理解他们讲的笑话。很快,我们会养成另一种情趣,不仅仅满足于大作家,而且对闲书发生兴趣——这也许不是一种高贵的情趣,但却是一份很受用的财产。这给我们提供了难以言喻的享受,我们很感激这些闲书,事实上,我们会逐渐把它们的作者和书中的主人公当做我们静静的一生中起着不小作用的人物。

    没有哪个时代的文学像我们时代的这样不服权威,桀骜不驯,离经叛道,另辟蹊径。即使是细心的观察家,似乎也很难发现我们的诗人和小说家的作品带有任何共同的特征,或在追逐同一的目标。无论从经典著作中学得了什么,我们现在得鉴别当代作家作品,因为他们的作品只要具有生命活力,其影响就会伸向未知的领域,获得新的体现方式;我们也必须随之驰骋想象,倘若我们要接受并理解它们赐予我们的新奇启示。

(《伍尔夫读书随笔》摘录)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歧途

艾玛

      ①“爸爸,你能写一只小灰兔的故事吗?它不是我们看到的小灰兔的样子,它像我这么高,有和我一样的黑头发,像我一样会说话。”

      ②这是儿子五岁时候对他说的话。

      ③很多年以后,他还记得那一刻的情景。儿子悄悄推开门,眨巴着一双大眼睛,安静地注视着专心写作的父亲。

      ④“好吧。”为了尽快打发走着孩子,他应付着答道,“等我写完这本书,我就给你写一个小灰兔的故事。”

      ⑤他是个作家,一直过着极其窘迫的生活。四十岁那年,时来运转,他的一本只印了两千册的小说突然被某个电视剧导演看中了,他得到了一笔数目相当可观的钱。这笔钱在城市里花不了多少年,在乡下,却可以过上许多年衣食无忧的生活。于是,作家向他年轻的女友求婚,带她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靠自己的双手让一座破败的小院焕然一新。到了晚上,作家就到书房写作,妻子在书房旁边的房间做针线,偶尔,作家会把自己刚写的小说念给她听。

      ⑥第二年春天,妻子诞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孩子长得很漂亮,就是有点唇裂,但这只会让他们更加爱他。在孩子六个月大的时候,夫妻俩带他市里的大医院做了修复手术。这孩子近乎完美,从会走路起,就开始帮妈妈干活了。而且,这孩子也像作家的妻子一样,对作家的写作怀有神圣的敬意,从不无缘无故跑到他的书房打扰他。孩子稍大一点后,坐在妈妈的膝头听作家读小说,如果故事很悲惨,他会把脸埋在妈妈的怀里哭泣。大部分的时候,听完小说的最后一句,他会安静地站起来,叹一口气后默默走掉。

      ⑦“爸爸,你能写一个小灰兔的故事吗?它像我这么高,有和我一样的黑头发,像我一样会说话。”

      ⑧孩子七岁的那年,又对他说了这番话。

      ⑨“好吧。”它停止敲击键盘,微笑着对孩子说道,“等我把手上这本书写完,我就给你写一个小灰兔的故事吧。”

      ⑩很快三十年过去了,他还是没有给孩子写那个小灰兔的故事。因为他一直有“手上这本书”要写。

      ⑪三十年后,他停止了写作,坐在轮椅上度日,虽然时日无多,但拿来回忆往事却绰绰有余。他发现自己比过去更能将往事看分明:孩子当年的修复手术很成功,但后来,还是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说话练习。那句“爸爸,你能写一只小灰兔的故事吗?”一定是儿子经过了许多的练习才郑重其事地走进他的书房来对他说的。这孩子跟许多人一样,也有着冥冥中被安排好的一生……先是小学,上完小学后,接着是中学,开始住校了。周末回来,他在书房写他那总也写不完的书,孩子在自己的房间内写作业。作家竟然不记得后来他到底有没有再将自己刚写的小说念给孩子和妻子听。再后来,孩子念完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留在城市工作。十多年来,换过许多的工作,都不尽如人意。现在,年近四十的他,在一家工厂做着仓库管理员的工作。每天按时上班、下班,一周休两天,月底领工钱。像其他人家的孩子一样,不管过得怎么样,每到年底,他都会回家来陪他们过春节。但每一年,回到他们身边的那个人,似乎都与那个站在他的书桌边要求他写一个小灰兔的孩子不相干……那可是他唯一的孩子!

      ⑫作家下定决心,要写一个小灰兔的故事。离春节还有一个月,作家决定在儿子回到家里之前,把这故事写完。

      ⑬窗外白雪茫茫,一片寂寥,有什么东西能在冬天出得来?他从网上买了一大堆孩子看的书。他想,他总能找到一个故事适合小灰兔。他读到了很多很多的故事,有的属于一只狐狸,有的属于一只大灰狼,有的属于一只小蚂蚁……总之,各种各样的故事。起初作家读到一个有趣的故事时,他会控制不住的想,不妨拿来一用。要知道,他是个作家,这样的事他并不陌生。有句谚语怎么说来着?如果纸会脸红,那么世界上大部分的书都会是红色的。但这一次,作家却没法这样干了,因为他意识到小灰兔应该有小灰兔的故事,他坐在电脑前,手指一碰到键盘,故事就从他的指尖流了出来。这是前所未有的事。写完后,作家激动得流下了眼泪,原来写作是一件如此幸福的事情!作家也为自己感到遗憾,遗憾自己竟然到了人生的暮年才发现这一点。

      ⑭在作家写下的故事中,调皮的小灰兔很喜欢街市的热闹,化作一个书生,游荡在人间。尽管老灰兔把人类的残酷都告诉了它,它还是怀着真爱与一个美丽的少女日夜厮守。结局不出老灰兔的意料,这只误入歧途的小灰兔还是被那负心的女人抛弃了。

      ⑮作家想到这是写给儿子的故事,马上又春节了,得把结局弄得喜庆些。可是他很快发现自己竟然无能为力 , 故事似乎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⑯很快,春节到了。小山沟对面的农家燃放鞭炮的夜晚,那在城里做仓库管理员的儿子回到了家。他依然是个仓库管理员的样子,也还是跟从前一样沉默,只是背比先前佝偻了些,头上还多了几根白发。

      ⑰作家赶紧把自己写好的故事打印好拿了出来。一家三口围坐在书房里温暖的炉火边后,作家开始把小灰兔的故事读给妻子和儿子听。他的妻子早就对他的故事没有任何反应了,但他的儿子非常惊讶。起初,他搓着双手,安静地听着,后来,他的嘴唇开始哆嗦,有了一些浅浅皱纹的脸涨得通红,简直比炉火的红光还有红呢。故事读完后,作家的儿子把脸埋在作家不能动弹的腿上,抽泣起来。作家的儿子对作家说:“爸爸,谢谢你……”

(选自《小说月报》2015年第一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种芦粟,吃芦粟

高明昌

①最小的妹妹打电话给我,说:“哥,芦粟好吃了,你们回家来拿吧!”

②其实,我对芦粟的期待,比起妹妹的电话,要早好几个月。我想大概在母亲播插芦粟秧苗的时候,我就开始期盼了。

③四十多年前,海边村的几十户农家,不管是西高家,还是东高家,没有不种芦粟的。勤谨的人家一般都在五月的开头就开始下种落籽——先用铁鎝翻转土地,过了几天,那块地被太阳晒得熟了,再敲碎泥块——要敲到泥块像沙土般细碎为止,然后开始匀匀地落籽。落籽的那天,如果不下雨,还要用粪桶浇上一些河水,有的甚至还在上面放上一层薄薄的稻柴,这过程叫作培育秧苗。过了二十来天,秧苗长到半尺高了,就拔出秧苗,开始插种。宅前宅后凡是有空隙的地方,包括田头田埂之类的角角落落,还有什边地上,都要种的。种得最多的,是河浜的斜边坡地。

④与任何一种作物一样,芦粟下种以后的管理也是重要的。落籽后的那块地,母亲时不时走过去看看,有时还会蹲下身,翻开稻柴看。种田人都知道,往往该长出来的苗儿还没有出现,这杂草倒先长出来了。母亲经常去拔草,而且这草要连根拔掉,不让土里的营养给草吃光了。拔了草还要浇水——五月天气温差大,太阳有时会成毒日头的。所以,母亲有时会掀掉盖在土上的稻柴,有时又会盖上稻柴,像小时候给我穿衣脱衣一样,全看天气的脸色。待秧苗露芽、露头以后,母亲去看地的次数更加多了,待秧苗长到了四五公分长,就会叮嘱父亲施肥去。那时施的肥就是粪坑里人出恭留下的东西。母亲叮嘱父亲,一要捣碎,二要加水。母亲担心浓了会营养过剩,秧苗会只长叶,不长根,所以要父亲慢慢地加大浓度与次数。待到秧苗长到半尺高,第二天要拔苗的时候,当晚父亲还要去浇一点水。这水是用来松软土地的,因为明天要起秧头了,不蓬松土地,秧苗要拔断的。这些做法,看上去很杂碎,其实是一环连着一环的,都是依据了芦粟的生长规律来的。

⑤移种拔苗的手法也很有讲究。母亲左手轻轻荡开秧苗,右手的三根手指头捏住植株离地最近的地方,这样拔就不易弄断,或者少断。插播是在另一块地里,不是力气活,但也要用心。母亲先用插刀插入地里,握住插柄左右摇晃几下,扩大洞口,洞内的土蓬松了,再将一棵秧苗放入、扶好,泥土往根部送去,用掌心压,劲儿不重也不轻。一棵种好了,离这棵半尺左右的地方再来一株。这半尺是距离,更是道理。待所有的秧苗插光了,母亲会用粪桶在每一棵秧苗的根上浇一点点的水,再带着笑意离开,像是看到了秧苗的成长。

⑥其实,不是所有的成长都能如人所愿的。芦粟苗从此地移种到那地,是真正的连根拔起,再人性的拔也是伤筋动骨,所以插种后的开头几天,叶苗总是耷拉着叶片,一副恹恹的情状。如果叶片焦黄、打卷,最后垂落到根部,这秧苗就死了,就需要补种。所以母亲在移种的开头几天,早上总要去看看望望。补种也是移种,也是一样的繁琐。不过补种的苗儿成活率很高,因为原地的土松了,移种时受的影响小。而一旦成活,苗儿们的生长速度也是惊人的,真的是一天一个样,分分钟在成长。母亲也还会去看一看,在秧苗的下面除除草,除好草后再请父亲浇点粪。那时母亲最担心的是芦粟是否生虫,如果看见青虫就捉掉,如果是蚜虫,就要用药水喷了——蚜虫是一团一团的,像涂在叶片上的污泥一样,掰也掰不清爽,必须喷药才见效。一般喷一次就够了,喷过以后的芦粟像清水清洗过的一样,叶片儿绿得哑静,茎是根根绿里带白,且笔直,直抵天空。

⑦半月不见,它可以长得和你一般高了,一月不见,它比你高出一头了。那时的芦粟不是吃的,而是用来看的。那矗立在路边、岸头的一两排芦粟,就像竖插了一面面绿色彩旗,在风势的鼓动下,飒飒招展,叶片儿随风摇动,击碰的声音清脆又响亮,像在奏一部田间的交响曲。河斜边上的最好看,排排对对,对对串串,风吹过顺势此起彼伏,像一波波的绿浪,再倒映在河里,就像镶嵌了一大块碧玉,灿烂至极。到了这个时候,各个人家就被芦粟包围了,耳听的是芦粟的声响,鼻闻的是芦粟的清香。乡下说,只要农家的宅前宅后种满了芦粟,人就不生毛病了。到了这样的地方,糊涂的人会变清爽,清爽的人更爽朗。这个话是一代代传下来的,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我倒是想问:这芦粟与人的毛病有什么关系呢?因为看了芦粟还是吃了芦粟才清爽的呢?还是说看了与吃了都重要?

⑧看归看,芦粟毕竟是拿来吃的,到了七月份,芦粟就熟了,可以一直陆陆续续吃到十一月。判断芦粟好吃不好吃要看穗头和节秆。熟透了的芦粟,穗头已经由青色、淡红色转为黑色了,而且黑得发亮,秸秆也已经长到三十来公分的长短了。剥开秆皮,会看到一层厚厚的白色黏粉,手一撸,粉就会脱落。这些都是成熟的表征。其实,芦粟熟不熟还可以通过闻香来知道——如果闻着有幽幽的甜香味道,这芦粟肯定很甜了。

⑨我们管芦粟熟了叫甜了。芦粟甜了,就要去攀芦粟。这个“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镰刀直接割起芦粟的根,还有一种是用手拔,先将芦粟的头抓到手心,整体弯起来,在顺势朝外推出去的时候一个向里摁,一摁一“啪嗒”,芦粟就连根拔起了,就可以扛到屋里来,或者成捆地放在场地上。先用手剥掉秆上的皮,再用菜刀按节切断。

⑩吃芦粟的“吃”和吃别的不一样,吃别的都是吃下去,吃芦粟呢就是咀嚼——用牙齿把芦粟的秆皮咬掉后,一段一段吃掉节秆,把甜水吸干,再把渣吐出来。这个过程是动牙的过程,牙齿很辛苦,嘴巴却很甜。

⑪母亲也年迈了,却还年年种着芦粟。我觉得这劳作对她像是一种活血化瘀的疗程一样。芦粟甜了的时候,妹妹也就有理由打电话喊我回家看看。就算不再像当年那样,那么多高家人聚在一起集体吃芦粟,但是,也是一个小小的团圆的机会——芦粟给我们的机会。

(节选自2018年11月28日《文汇报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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